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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二、贵族等级与非贵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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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贵族等级与非贵族等级 

  下面我们由下而上、仔细地考察一下两大等级的各个阶层:

  1、奴隶或仆役

  谈到春秋社会的等级制,最著名的一段话是鲁昭公7年(公元前535年)楚芋尹宇对楚
王说的∶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
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
”Vii

  晋杜预注“天有十日”是“甲至癸”,即按甲日至癸日顺序排列的十个日子,而非“
日月”之“日”,Viii 对“人有十等”,杜简注为“王至台”。唐孔颖达解释杜预为何
不仔细解释这些等级之名的缘由是∶“此皆以意言之,循名求义,不必约束,故杜皆略而
不说。”ix 孔颖达的疏主要是文字训诂方面的解释,即一种形式、字面上的解释。清俞
正燮“仆臣台义”一文给出了一种较具实质意义的解释,并且认为∶“十等俱就王公言之
,为在官者”。他着重解释了“士”以下诸等的含义∶x

  士∶卫士之长;

  皂∶卫士,无爵而有员额者,非后世之皂隶;

  舆∶卫士,无爵又无员额者,即非正式编制内的卫士;

  隶∶罪人,即因犯罪而服役者;

  僚∶罪人,因犯罪而服苦役者;

  仆∶三代奴戮,即因犯罪而沦为奴隶者;

  台∶罪人为奴而又逃亡者,抓回来则为“陪台”;

  按俞氏的解释,只有“仆”、“台”两种是奴隶,“隶”“僚”虽是罪犯,却尚非奴
隶,“皂”、“舆”就更不是了。后来有一种颇为流行的看法,认为从“皂”至“台”都
是奴隶,而“圉”、“牧”则为更下等、不入流的奴隶;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从“皂”至“
台”都是官府差役。但我们现在若不从身份,而仅从功能(所事)考虑,就可以求同存异
,看到芋尹无宇所描绘的这种十等制主要呈现为一种政治的等级制,或如俞氏所言是“就
王公言之”,因为很显然,这里没有庶人、工商的地位,另外,我们也宜考虑这种十等制
并非一种对当时等级制的严格准确的描述,而是更接近于一种相应于“天有十日”的类比
,因为,在此区分下面六等的重要性显然是不能与上面的四等相提并论的。从“皂”至“
台”的六种人身份可能如俞氏所言只有部分是奴隶身份;但也不排除都是奴隶的可能,奴
隶是指身份,差役是指所事,奴隶与差役可能合一。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么这些奴隶就
属于“政事奴隶”,或者说“官府奴隶”,他们有别于“隶农”一类在“野”的“生产奴
隶”,也有别于“圉”“牧”一类在“家”的“生活奴隶”。当然,春秋时期随着私家越
来越侵夺公室政事,大夫家室的“生活奴隶”也常转为“政事奴隶”。

  童书业认为∶西周时有关奴隶之史料甚少,名称则甚多,若干恐非真性奴隶。xi 奴
隶总名为“臣妾”,“皂隶”为官府奴隶,其地位已经等于贱官,且有世袭“职禄”,“
不知迁业”;“舆”地位与“皂隶”略等;“僚”、“仆”、“台”则为家庭奴隶或仆役
。xii 十等之外,“圉”为养马之奴隶,“牧”为养牛之奴隶。但其地位和作用看来却颇
不低。庄公三十二年记载,庄公女儿在家观看雩祭的演习,圉人荦竟从墙外调戏她,遭到
庄公之子子般的鞭打,八月子般继国君位之后,庆父就派圉人荦刺杀了子般,改立闵公。
除此之外,所谓奴隶的名称之外还有∶“竖”,是守藏司事之奴隶,亦家庭童仆之类,或
曰“小臣”。春秋史上有几个身份为“竖”的人严重地影响过政局,一如“竖牛”,是鲁
叔孙穆子的非婚生子,曾扰乱过叔孙氏,参与该族废立之大事;再一个如卫孔氏之竖浑良
夫,与孔姬私通,成为驱逐卫出公而迎立在外流亡的卫庄公(蒯聩)的主力。另外还有得
宠于齐恒公而在其死后乱政的“竖刁”;曾为晋文公重耳守藏之“竖头须”等等。另有“
奴”,也是家庭奴隶,其字盖由家属之“孥”而来;还有“婢”,是下等之“妾”,以及
“徒人”,大致都属于家庭执役之奴隶。政事或公府方面的奴隶则还有作为司门之奴隶的
“阍”,《左传·襄公29年》记载∶“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余祭观
舟,阍以刀弑之。”“司官”、“寺”也与“阍”相似。其中“寺”中也出过几个有名人
物,“寺貂”与易牙等一起在齐桓公死后“因内宠以杀群吏”,“寺人勃”曾受晋献公
之命讨伐重耳,当重耳返国为文公时,“寺人勃”求见于文公并慷慨陈词,阐述一种为
臣的“责任伦理”和为君的“宽容之德”。另有“寺人费”,“寺人披”,“寺人柳”等
亦在史籍中有迹可寻。据此,我们可以大致将奴隶之名称归为两类∶

  政事奴隶∶皂、隶、舆、阍、司宫、寺人,

  生活奴隶∶僚、仆、台、圉、牧、竖、奴、婢、徒人,

  这一划分当然不是绝对的,后来私家势力上升,有些生活奴隶也成为政事奴隶,且这
些名称所代表的也未必全都是真性奴隶。以上两类奴隶大致构成为春秋奴隶的主体似可确
定,奴隶似不在春秋时代的社会生产中占据主要地位,奴隶在当时人口中的比重和从业的
广泛性,重要性还不如后来的秦及西汉。众多被认为是奴隶的名称基本上可以归纳为政事
与生活两类,其内部又存在着一种常在政事与生活中才倾向于实行,而在大规模生产中却
不甚需要的严格细密的等级制,亦说明奴隶并非当时社会生产的主体。奴隶名称之多并不
见出奴隶之多,反而见出奴隶之少。

  2、庶民

  在传统社会中,社会阶层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与其政治文化作用并不相应,生产活动
的主体并不就是政治与文化活动的主体,劳力与劳心被判为两事,所以,在社会生产和人
口中最占份量的庶民在史籍中却最为默默无闻,不仅作为一个群体之名甚少提到(“庶民
”一词在左传中仅出现3次,“庶人”一词在《左传》中也只出现6次),也很少有个别突
出的庶民留下记载——在这方面甚至不如上文所提到的政事奴隶。

  庶民可以再分为主要是“力于农穑”的“庶人“(农民)和从事手工业与商业的“工
商”。郭沫若认为殷、周两代的农夫,即所谓“众人”或“庶人”,事实上只是一些耕种
奴隶,xiii 但我们看《左传》中所有提到庶人与其他社会等级阶层关系的地方,庶人的
地位都是处在大夫、士之下而居于工商、皂隶、牧、圉之上,也就是说其地位虽非贵族,
却高于奴隶,还高于同属庶民阶层的工商。《国语》中所提到的庶人地位与《左传》基本
相同。并且,庶人地位还处在上升的趋势《论语·季氏》中载孔子言”天下有道,则政不
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反证出就象当时“政”已在“大夫”一样,当时的“
庶人”大概也已经经常“议”政了。又《左传·哀公二年》载赵简子誓∶“克敌者,上大
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xiV 说明庶人工商有军功
者虽不能象大夫、士有军功者一样受封土,但也不止是象奴隶有军功者仅能免其奴隶身份
,而是作为自由人而可以由军功入仕,担任官职了。

  “工商”地位次于为农的“庶人”,但由于其主要居于国都,靠近政治权力中心,又
经营工商业,生活甚或优于庶人,尤其是商人,渐积聚起一定经济势力。“工商食官”,
当时的工商还在很大程度上要为贵族官府服务,其活动要受官府制约,但其个人身份还是
比较自由。在商业力量比较发达的郑国,商人还与国君订有盟约,商人不能背叛国君,国
君也不能强买或掠夺商人的货物。春秋时期并有一些艳羡商人之富的下层贵族亦事经商,
故工商对政治的影响反而比务农的庶人明显。定公八年,卫侯欲叛晋,大夫王孙贾说∶“
苟卫国有难,工、商未尝不为患,……”,由此激怒了“国人”,使他们赞同叛晋。《左
传·僖公33年》记载了著名的郑国商人弦高的故事,弦高在去周都城做买卖时遇上了要去
袭击郑国的秦军,一面有意以郑国国君的名义送上牛群慰劳秦兵,以示郑国早就有备,另
一面派人急速回郑国报信,结果使秦军知道偷袭无望而不得不中道而返。

  3、士

  士阶层是中国历代社会最具特色的一个阶层,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个变数和动因
,中国的政治,文化乃至整个文明性格的许多秘密都必须到这一阶层中去寻找,所以确实
最堪注意。士在春秋时代虽然尚与大夫有别,“士大夫”尚未连称,而当时社会政治文化
的主体亦尚非“士”而是“大夫”,但若从一种长远的眼光观察,对即便是春秋时代的“
士”给予一种特别的注意亦不为过。

  士的起源一直是个纷纭复杂、引起许多争论的问题,正如余英时所言∶“近代研究‘
士’的起源问题的学者每好从文字训诂下手,更喜引甲骨、金文为证,真所谓家异其说,
令人无所适从”。xV 最近阎步克有一文“‘士’形义源流衍变说略”,对“士”之众多
义项及其源流衍变进行了一番梳理,他认为“士”字为斧形之说似较可信,其初义为“男
子之大号”,即氏族男性正式成员;它又可用为首领之称,故“士”、“王”初本一字。
后来随着乡遂或国野的分化——这意味着统治部族与臣服部族的等级分化,以及统治部族
内部贵族和平民的等级分化,“士”由原先笼统的一切成年男子之称、氏族正式男性成员
之称,演变为统治部族成员之称,统治阶级内部的贵族之称、受有爵命的贵族官员之称。
xVi 上述演变意味着“士”之称号上升的一面,但“士”之称号又有下降的一面,在贵族
官员之中,它又指贵族官员的最低等级,其上有更高的“卿大夫”的爵位等级,这种下降
趋势到春秋后期还越来越强,直到战国时代贵族制瓦解,“士”又从贵族之末落到四民之
首,那时凡有德或有一技之长者,几乎都可称之为“士”了,这时“士”的称号就失去了
原先等级之分的强烈涵义,而更多地是道德才艺的分类了。xVii

  所以,处在这种变动之中的士的社会地位总是难于一语断定。童书业认为∶春秋时代
天子、诸侯、卿大夫皆是宗法贵族,自无疑义。“士”是否贵族,则尚可讨论。但是,士
可以进仕为官,庶人、工、商则无功不能进仕,士可受教育,庶人、工商、则至多只能受
到低级教育,不能受高级教育,则“士”应当仍是贵族,或为高级自由人。xViii

  士没有大夫的那种“采邑”,也没有大夫的那种“家”“室”,所以士对官职的依赖
甚大。顾亭林认为∶古代之士,大抵皆有官职之人。xix 而且,这种职事最初主要是武职
。顾颉刚说∶“吾国古代之士,皆武士也,士为低级之贵族,居于国中(即都城中),有
统驭平民之权利,亦有执干戈以卫社稷之义务。”xx 这也是多数近代学者的看法。余英
时同意顾颉刚的上述论点,并引《孟子·万章下》∶“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
其耕也”,指出“士”作为古代贵族阶级最低的一个集团,其中最低的一层(所谓“下士
”)又与庶人相衔接,其职掌则为各部门的基层服务。余英时还指出,对记载卒于昭公元
年(公元前540年)的邾悼公之事的《邾公华钟》所云“台乐大夫,台宴士庶子”中以“
士庶人”连言应予特别注意,这说明士有时也可以下侪于庶人,而《国语·楚语下》也记
载楚昭王时(前551—前489)大夫观射夫论祭祀时曾两次以“士庶人”连言,显示士与庶
人在宗教仪式上有趋于平等之势。xxi

  《孟子·万章下》以及《礼记·王制》所说的“上士、中士、下士”的划分似乎不甚
值得注意,这种士内部的爵禄之分在孟子的时代就已经只能是笼统言之而缺乏翔实的材料
,值得我们注意的还是士与“仕”,或者说士与官职的关系。在春秋时代,士内部不仅有
职高者与职卑者之分(当然总的说至少在春秋早期,士的官职都不可能太高),而且肯定
还出现了有职者与无职者的区分,即社会上已经有了无职的游士,这在春秋后期尤其明显
。另一种值得注意的转变就是士由主要是武职向主要是文职的转变,这和列国争强,农民
渐可充战士以及士内部的功能调整有关。xxii 其间孔子及其弟子在这种转变中也起了一
种重大的作用。

  许倬云指出∶士的身份为大夫的家臣和武士,士可能世代是士,也可能是大夫庶孽不
能承宗而变为士。士可能在本宗本族服役,也可能被雇于其他宗族。以人数论,士应该超
过公子和大夫很多,但是位置卑下,不足称道,所以史家笔下很少带到。xxiii 许倬云并
根据班固《古今人表》,列出了在春秋各期活动的32位士,我们对这32人作一概略划分,
大致武士有17人,占一半强;xxiV 家臣8人,占四分之一;xxV 孔子及其弟子7人,占四
分之一弱。xxVi

  在班固笔下,春秋时代出现的第一位士是介之推,《左传·僖公24年》记载∶介之推
作为晋公子重耳流放时的随从,在重耳返国即位为文公后不求封赐,偕母隐居山中至死。
介之推反对贪天功为己有,也不肯文其隐而求显,成为历史上隐居的有德高士的一个早期
象征性人物。这也反映出班固人表的选择标准,这标准大致是按事件中的重要性,或有一
殊德、一异才者选择。xxVii 所以,班固人表中所载的士虽然不是《左传》、《国语》中
出现的春秋时代士的全部,但基本上还是代表了当时士阶层中比较活跃和突出的部分。在
此我们可以看到,春秋前期士阶层中是武士占压倒优势,这里有被晋灵公派往刺杀赵盾,
不忍下手,不杀又觉有违君命,退而触槐自杀的;有藏匕首于鱼腹中刺杀吴王僚,启
后世侠士刺客壮怀激烈之风的吴国武士专诸。到春秋后期,家臣则明显占据了一个更突出
的地位。武士再勇猛,再忠于主人,也不可能上升到政治阶梯的高层,而家臣则可成为家
宰,甚至达到影响或决定国政的程度。xxViii 例如在鲁国,前有据邑称兵,欲张公室而
叛季氏的南蒯;后来又有挟持季恒子据有阳关,一时掌握国政,权倾朝野,欲废三桓的阳
虎。

  这里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是∶是否在士的主体由武职向文职转化的同时,也相应地有
一种士由公室向私家聚集的趋势?在公室中,士的地位较固定,一般多充武职,任卫士、
上层文职询谋之事多由大夫家族垄断,而在私家,士却较易上升,较少受成规约束,而且
,士不仅可服务于同姓,也可服务于异姓,在异姓家族中甚至有时更能发展自己的才能而
得到升迁。由此引发的另一个同样耐人寻味的问题是∶至少在鲁国,为什么上升到国内一
个主要家族家宰地位的士却时有不肯忠于此家族而欲张公室者?这是由于个人的政治抱负
已不满足于一室一家,还是由于要实现一种社会的政治理想?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孔子是春秋时代从士集团崛起的一位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孔子的影响当然决不
仅仅限于一个时代或一种身份,但我们现在还是主要从孔子为春秋时代的士开启了一条新
路来观察,这条路一是士从功能上由武职决定性地转向文职;一是士从其聚集并构成群体
的影响力方面,不再以家族、姓氏为标准,也不再依附于某一大姓强族,而是打破家族、
出身的界限,根据德行、才能构成一个具有很大影响力的群体。而这两者都是通过孔子“
有教无类”的招收弟子,兴办私学来实现的。孔子之父叔梁纥以勇力闻,曾在一次攻战中
举起城门救出诸侯之士,xxix 孔子自己据说也是力大,却不愿以力闻名;xxx 早年亦娴
习射、御等武事,其弟子冉有后曾统率鲁国一半军队,樊迟为其车右。但是,孔子及其弟
子虽然是文、武兼备,或有文有武,但若把这一现象放进一种动态的发展中观察,即与其
前、其后比较,则可以说这种文武并重已经是开始由更重于武转向更重于文了。这一点也
可以从孔子自己一生事业重心的转移得到证明。

  孔子出身于士的家庭,少年时做过许多鄙事,但到晚年却已升入不能徒行的大夫之列
,而其对当时列国政治文化的影响力却已远非一个一般大夫,甚至强族大夫所能比。最为
独特的是,孔子这种巨大的影响力并不是靠着春秋时代司空见惯的强大的家族基础,而是
借助于他的文化修养以及来自各个国家、各种等级家庭的弟子。转向文化知识和打破家族
世袭,可以说是孔子为春秋时代的士阶层乃至整个社会结构所带来的最重要的变化,这点
我们后面还要详述。

  4、大夫

  我们这里所说的“大夫”是广义的,包括国君以下,士以上的一切贵族,从名称上细
分则有“卿”、“大夫”之别,而卿之中又有上、中、下之分,大夫中也有上、下之分。
上卿之执政者亦称“正卿”、“冢卿”,次于“正卿”之执政者称为“介卿”,但以上划
分主要是从政治着眼,若从社会集团言之,则可依其出身背景分大夫集团为强宗大族与弱
宗小族两类。许倬云认为∶大夫集团虽然传统的分为卿和大夫两阶,事实上两者的分野微
乎其微,大约大夫的执事较杂,常为卿的副介从属而已。xxxi

  卿大夫一般都有自己的采邑。封国是诸侯的领地,采邑则是卿大夫的领地,前者得自
周天子,后者则得自国君。所以后来《礼记·礼运》云:“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春秋
时期,卿大夫不仅以采邑为自己的经济来源,对其采邑内的人们有一种私人的统治关系,
而且还可以在采邑内有自己的官属、自己的军队。xxxii

  卿大夫又是春秋各国官吏、尤其是上层官吏的主要担任者。许倬云曾以以下6条作为
政治上“活跃”的标准∶1.曾为正卿或执政者;2.曾经出总师旅者;3.曾经参与国际会盟
者;4.曾献替庙谟、国事时被谘询者;5.有重要官位者;6.参与有决定性的政治事件,例
如易立、弑君等。然后,他统计出,在班固人表中所列的春秋时代的516人中,大夫有335
人,占了总人数的65%,而其中“活跃”的大夫有218人,在总人数中占42%,在大夫人
数中占65%,并且,这些大夫多集中于少数强宗巨室。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公子集团仅占
上述总人数的13%,士集团占总人数的6.5%。而且,大致说来,作为国君之子却未承君
统的公子集团也可划归卿大夫阶层,如果两者相加则大夫集团的百分比要上升到78%。所
以,说春秋社会主要是一个“卿大夫活跃的社会”是恰如其分的。大夫是春秋社会的主体
,正是由于当时社会主要是一个大夫的社会,以及大夫与家族的关联,我们才可说“大夫
社会”同时也就是一个“世袭社会”,大夫“建家立室”是诸侯“建邦立国”的延伸,或
者说,大夫社会性的自我封建正是将政治性的封建原则搬用于社会。由于我们下面还要详
细分析春秋社会作为世袭的大夫社会的具体情况,所以对大夫阶层的描述此处兹从略。

※ 修改:·trijif 于 Apr 13 16:26:34 修改本文·[FROM: 221.212.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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