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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alfmoon (simple), 信区: History
标  题: 中國歷史里程碑  《辛丑條約》的簽訂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Dec 10 18:19:53 2002) , 转信



    《辛丑條約》即《辛丑議定書》或《辛丑各國和約》。
    1901年9月7日(清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奕□、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英、

俄、德、法、美、日、意、西、荷、比、奧11國公使,在最後議定書上簽字。1901年是
夏歷辛丑年,所以最後議定書又稱為《辛丑條約》。
    早在1900年8月14日八國聯軍攻陷北京以前,慈禧太后為了勾結帝國主義以對付義
和團,便任命李鴻章為議和全權大臣,從廣東進京與列強談判。8月24日發佈上諭,允
准李鴻章便宜行事,會同慶親王奕□迅速辦理「和局」。慈禧太后為求得帝國主義列強
對她的「寬恕」,9月7日發佈「剿匪」上諭,正式「痛剿」義和團。9月25日又宣佈懲
處放任義和團的載漪、載勳、剛毅、趙舒翹等親貴重臣,並加派親英國和日本的劉坤一、

張之洞,參與談判。12月24日,11個國家(除武裝入侵的八國外,還有比利時、西班牙、

荷蘭)聯合提出《議和大綱》12條。逃亡在西安的慈禧太后,見「大綱」並未把自己當
作「禍首」懲辦,喜出望外,馬上表示:
    「所有十二條大綱,應即照允。」慈禧太后這一系列作為,就是向帝國主義列強表
示「悔過」,帝國主義各國終於決定,仍然讓她繼續維持這個「懦弱」的政府。
    實際上,議和談判活動不是在奕□、李鴻章等與列強代表之間,而是在帝國主義列
強之間進行。在「懲兇」、賠款等問題上,他們爭吵為時近一年,直到基本上滿足了各
自利益要求之後,1901年9月7日,(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奕□和李鴻章才代
表清政府,與英、法、日、俄、德、美、意、奧、西、比、荷等11國的代表,在最後議
定協定書上簽字。
    《辛丑條約》,共有12款19個附件,是一個性質空前的奴役性條約,主要內容如下:

    (1)清政府向各國賠款白銀4億5千萬兩,加上年息4厘,分39年付清,本利共達9
億8千多萬兩,還有各省地方賠款2000多萬兩,總數超過了10億兩。
    (2)各國在北京東交民巷單獨設立使館區,可在使館區內駐兵,中國人不准在此
區域內居住。
    (3)將大沽炮台和從大沽到北京的沿線炮台「一律削平」。在天津周圍10公里內,
不准駐紮中國軍隊;准許各國派兵駐紮在京榆鐵路沿線的山海關、秦皇島、昌黎、灤州、

唐山、蘆台、塘沽、軍糧城、天津、楊村、廊坊、黃村等12個戰略要地。禁止軍火和制
造軍火的原料運入中國,為期2年,還可延長禁運期。
    (4)清政府懲辦「首禍諸臣將」;在外國「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鎮,停止文武各等
考試五年」。今後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組織,「違者皆斬」。清政府
地方官吏所屬境內「如復滋傷害諸國人民之事,或再有違約之行,必須立時彈壓懲辦」,

否則「即行革職,永不敘用」。
    (5)總理衙門改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辦理對外事宜。又規定「變通諸
國欽差大臣覲見禮節」。
    (6)德國公使克林德、日本公使館書記生杉山彬,在義和團運動中被擊斃。條約
規定為克林德建立牌坊,對杉山彬「用優榮之典」,並派王大臣赴德、日「謝罪」。
    從上述條款的主要內容可以看出,《辛丑條約》是帝國主義用反革命暴力強加在中
國人民身上的沉重的的殖民枷鎖,也是維繫中外反動派勾結的清王朝的空前的賣身契。
通過這個條約,列強得以大大加強其在華的統治勢力,進行野蠻的軍事監督、政治奴役
和經濟掠奪,使中國完全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首先,清政府為了「結與國之歡心」,出賣國家民族主權,成了列強共同監督的
「守土長官」。
    列強在北京強行劃定的「使館區」,是一個「國中之國」,在所劃地界內,強拆民
宅,大面積霸佔公私地畝,厚築高牆,又設炮位,建築了俄、美、法、德、英、日、意
等7國兵營,牆外各辟空地,作為操場,並樹立了「保衛界內、禁止穿行」的木牌。以
武力為後盾的公使團成了清朝的太上政府,嚴重地侵犯和破壞了中國領土主權,是對中
華民族的莫大侮辱。
    平毀大沽炮台,在京榆鐵路沿線駐紮外國軍隊,解除了京畿戰略要地的警備,使北
京的大門洞開,讓帝國主義強盜自由進出,中國無權過問。在2年內(或更長一些時間)
不准中國輸入軍火或生產軍火的材料,這是要把本來就極為落後的中國軍事裝備和軍火
生產能力,削弱到更低的水平,使之有國無防,任從列強宰割欺凌。
    清政府按照條約的規定,派親王、重臣赴德、日兩國賠禮認罪,為克林德樹立牌坊,

為被毀墳塋建立碑碣,一批批地公佈懲兇名單,這些做法,嚴重損害了中國國家民族的
尊嚴,打擊了反帝愛國群眾運動的正氣,等於承認帝國主義侵華活動有理、合法,助長
了帝國主義者、外國傳教士、不法教民的反動氣焰,使他們有恃無恐,更加去肆虐橫行。

在義和團活動過的地區停止5年文武考試,目的是為了警告那些日後有可能成為官吏的
各類知識分子,一切仇恨和反對帝國主義的行動,都將受到懲罰。嚴禁組織或加入反帝
結社,違者處斬,以及對一切鎮壓人民反帝鬥爭不力的各級地方官員嚴懲不貸,是把中
國人民當作不容反抗的奴隸,各級官吏則是受列強支配的奴隸總管(西太后集團)的鷹
犬。在帝國主義看來,總理衙門辦事不力,為了便於中外反動勢力勾結,強令清政府將
它改為外務部,使之成為能在公使團指揮下迅速貫徹各國旨意的賣國機構。至於改革使
臣的覲見禮節,則是為了消除中外反動派之間的隔閡,便於列強對清朝最高統治集團施
加壓力和影響。條約的政治實質,即在於此。
    再者,帝國主義貪婪的勒索,使中國的經濟陷於崩潰狀態。
    《辛丑條約》規定的賠款(稱為「大賠款」或「庚子賠款」),按當時全國人口計
算,是每人1兩。這種對中國人民的勒索,確是「曠古罕聞」的。但是實際支付的數目
還不止此。賠款是從1902年起開付,中國應支付賠款自1901年7月1日到12月31日的利息
900萬兩;這筆利息從1902年起,3年內清還,4厘息,又需支付利息100萬海關兩。條約
規定賠款用銀支付,即以海關銀兩市價易成金款支付,均具全國貨幣比值;但帝國主義
蠻不講理,提出所謂鎊虧,即賠款補充債款問題。當時金價日漲,銀價日落,各國強令
中國承認將賠款改作以金計算,大大超過原賠款的金額。
    按照條約,中國將海關的絕大部分稅收(約7C10)都用以償還借款本息。當時海關
稅收每年約2000多萬兩,為清朝政府主要的一項財政收入。控制海關就基本上能夠左右
中國財政,並保證對中國資本輸出的安全。更為重要的是,控制海關可以壟斷中國進出
口貿易,保證帝國主義以低稅率輸入商品和輸出原料,從根本上取消了中國實行關稅保
護制度的可能性。
    對於這樣一個空前屈辱的條約,以慈禧太后為首的清政府卻全盤接受了。她在《罪
己詔》中竟厚顏無恥地宣稱:「今茲議約,不侵我主權,不割我土地,念列邦之見諒,
疾愚暴之無知,事後追思,慚憤交集。」還保證今後要「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
心」。這是願意做帝國主義在中國的忠實奴才的表白,從此清政府成了「洋人的朝廷」。

1901年10月6日,慈禧太后隨帶行李車3000輛,離開西安,回返京城,沿途修路設宮,
遠近徵調,勒索供應。1902年1月7日,回到紫禁城。後來又大修頤和園,日費萬金。從
此,帝國主義與清政府完全勾結在一起,狼狽為奸,共同奴役中國人民。
    《辛丑條約》記錄的是近代中國一段屈辱的歷史,它激起了中華民族的舊恨新仇,
中國人民在反帝反封建的鬥爭實踐中,進一步覺醒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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