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coco (缥缈公主), 信区: History
标 题: 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7)
发信站: 紫 丁 香 (Wed Mar 24 13:40:52 1999), 转信
清政府赎回商路政策的出台及各省的反应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清廷的铁路国有政策出台以后,并没有
在全国各省引起一致的反对,各省的反应沮然不同。有的省表示
积极支持清政府的国有政策,而在有的省则表示强烈的反对,并
斥责政府“卖国”。各省的态度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分歧,与其说
是各省的“爱国程度”有高低,不如说是各省在考虑自身利益上
各有打算。
对国有政策表示支持的省份有云南、贵州、广西这些边远省,
这些省份甚至希望政府尽快宣布本省铁路国有。认为,其原因是,
“滇、黔、桂以无力,望国有,非若湘、粤、蜀为私利而妒国有”。
在铁路路权国有问题上,在四川、湖南、湖北与广东,士绅中
反对国有的势力则更为强大,而这四省中,湖南、湖北与广东反
对国有的声浪又相对温和一些,反对最激烈的是四川士绅。这种
态度上的差异同样可以从这些省份的利益差异上得到解释。正是
这些省份出现的反对国有的风潮,发展为强大的政治反抗运动,
导致清王朝的最终崩溃。
不久后,清政府发布了对铁路干线国有的具体措施。清政府
要实现铁路路权国有的目的,就必须从商办铁路公司手中赎回原
属于商办公司股民的股票。然而,由于各省的情况并不相同,清
政府采取的办法也因而有所区别。从政府拟定的办法来看,湖北
湖南所受待遇最优,广东次之,四川最下。清政府之所以采取这
种区别对待的态度,乃是因为它认为,各省商办公司的股票,由
于亏损情况有所不同,因而其实际价值并不相同。由于湖南、湖
北商办铁路公司的股票亏损数并不太大,因此,清政府对湖南、
湖北两省所采取的办法,是以国家保利股票,按两省商办铁路公
司股票的票面价额,来换取商民手中持有的这些商办铁路股票。
至于广东,由于公司股票实际亏损过多,其真实价值不及票面价
额的五成,清政府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从优发给六成的国家保利
股票,其余四成,发给国家无利股票。清政府认为,对于处于破
产边缘的广东商办公司的股民来说,政府的这一赎买方案无疑还
是大为有利的。
然而,政府对四川的解决办法则是,仅仅换回实际上用于铁
路建设的股款,而并不换回全部股款。四川
铁路公司总共募集了1400万两的股款。据估算,其中
的一半,即大约700万两,可以用来换取政府的股票。
而其余的另一半,即7O0万两中,几乎有一半是由于该
公司的一位经理施典章,在上海从事墨西哥的橡胶股
票投机时亏空净尽。因此,政府只同意发给四川铁路
公司股东大约4O0万两的国家保利股票。至于被施典
章挪用到上海钱庄去从事投机而全部亏空的300万
元,则政府认为没有必要对此负责;盛宣怀明确指出,
政府的钱来自全国百姓,政府没有权力慷全国百姓之
慨,来弥补四川商办铁路公司自己造成的投机损失。
--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202.97.232.127]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126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