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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 明末中西文化冲突之析探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Jul  5 11:56:19 1999), 转信

发信人: bluebird (子衿), 信区: History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Thu Jun 24 14:04:06 1999), 站内信件

二、入华天主教对纳妾的态度


  在中国传统的富贵人家,置妾相当普遍。虽然法令上的限制颇严,如明律中规
定亲王娶妾不得逾十人,且以奏选一次为限,其他皇亲则均须在超过某一年龄(依
其地位而定)且嫡配无出之后始得纳妾,而允许蓄妾的数目,乃依其地位和年龄而
异,至于庶民,则必须年逾四十且无子者,始得置侧室,但在明末的中国社会,此
一规定已行同具文。当时的蓄妾之风相当普遍,如扬州地方即有许多人家将女儿养
大供人做妾,这些女子被称为「瘦马」,而扬州专靠买卖「瘦马」吃饭的就有数百
人。许多读书人在中了进士之后,也往往会在自我的意愿或亲朋的怂恿之下娶妾,
以符合其新的社会地位。如在李渔(1611-1680)《风筝误》一剧的对白中,即有云:
「你做状元的人,三妻四妾,任凭再娶,谁人敢来阻当」。

  一些儒者更透过妇德的大帽子,劝诫正室不仅不应敌视或欺负小妾,且在绝嗣
时更应主动劝夫纳妾,如吕坤(1534-1616)在其〈女小儿语〉中,即有云:「久不生
长,劝夫娶妾。妾若生子,你也不绝……」,而在当时的女学著作中,也往往将
「宽容婢妾」视为二十四条女德之一,并将「莫嫉妒婢妾」当作八十条女戒之一。


  然而,明清之际也有一些知识份子开始注重妇女意识,不太赞同纳妾的行为。
如以李贽(1527-1602)为例,他在二十九岁那年丧长子,其余三子也相继病死,依照
通常的伦理观念,他理应纳妾以延续香火,但伉俪情深的李贽却不愿如此,他选择
了招赘,视婿如子。

  明清之际的大儒顾炎武(1613-1682),五十三岁丧子,而无继嗣,年近六十时,
遇精通岐黄的好友傅山为他诊脉,称其尚可得子,且力劝他置妾,后遂买一妾。惟
因恃筋力尚壮,亟于求子,不一二年即众疾交侵,始瞿然自悔,而立侄为嗣,并出
妾嫁之。顾炎武后尝与友人论及傅山的为人,赞其为「大雅君子」,友人则对曰:
「岂有劝六十老人娶妾,而可为君子者乎?」,炎武无以为辩。

  康熙十九年(1680),顾炎武尝作书规劝挚友王弘撰(1622-1702)不应纳妾,他除
以自己的经验相告外,还举友人杨子常为例,称其素有目疾,且年逾六十,却仍买
妾二人,以致三五年间遂失明,而其原已成童之子,或亦因其娶妾之事有违天理而
不幸夭折。又称朱谊斗有〈好人叹〉一诗,记一西安府之人,有子有孙,甚且有曾
孙,但仍复买妾,结果遭天谴,顾炎武于是以「足下之年五十九同于弟,有目疾同
于子常,有曾孙同于西安之『好人』」等理由相劝。

  传宗接代在中国社会一直被视为对孝道的重要体现,故即使李贽和顾炎武等人
反对蓄妾,但他们仍无法完全摆脱传统对继嗣的价值观,而必须采取过继族子或招
赘女婿等权宜方式以解决此一问题。
  在天主教于明末入华之后,传教士们对中国社会的蓄妾行为就十分在意,首位
获准居留的罗明坚,即明白指出蓄妾行为有违「十诫」中「勿行邪淫」的规条,罗
氏质曰:

一女不得有二男,一男独得有二女乎?夫妇以相信故相结,信失而结解矣!况夫妇
乖,妻妾嫡庶争,无一可者,此所以有罪也。 

由于在当时传教士中人数居多的耶稣会士,一直以上层社会为传教的重点,而此一
阶层中的蓄妾现象相当普遍,以致相当程度地影响到天主教在士大夫间的发展。

  如孙元化在天启六年为高一志的《则圣十篇》作序时,即尝指出天主教在华传
教最难令人接受者,乃为「戒色」一事,其言曰:

夫色于今人为最溺,故最难;亦最习,故最骇。曲证力推,要不过取徵于舜降二、
文娶九而已,夫娶二、娶九,则殷殷记之,谆谆道之,不得忘,而亦有中古中士,
不弃丑、不再娶、不御嬖、不易糟糠者,独秘而讳之,莫或及焉。 

孙元化抨击众人往往以古圣虞舜和周文王两人均多妻之事,以印证纳妾的正当性,
但对历史上那些夫妻始终从一的可敬事迹,却有意忽视。庞迪我在其《七克》一书
中,更以西国为例,辩称古圣娶妾乃为奉天主之意所采行的权宜之计,其言曰:

我西国上古圣人娶二妻者,亦有二三辈,缘尔时人少,天主欲兴其家,蕃衍其子孙,
以广传圣教于世,又知其德清且坚甚,必不因多而淫,故宽娶一之经,使得娶二耳。
是古圣配多,非经也,权也!其所以然之故,亦至重不轻矣!且非己私意,乃奉天
主命焉! 

由于中国传统社会主张「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若因无嗣而娶妾,虽符合传统的
孝道和天主教「十诫」中第四条的「孝敬父母」,却和「十诫」第六条「勿行邪淫」
中所主张的一夫一妇婚姻发生冲突。艾儒略即尝在黄姓友人以此事相询时加以细辩,
其对话如下: 

文学(笔者按:指黄氏)曰:「承教十诫,大道炳如矣!然第六诫禁人娶妾,人当
中年无子,不娶妾则恐陷不孝之名,将奈何?」,先生(按:指艾儒略)诘曰:
「若娶妾而复无子,将奈何?」,文学曰:「至此则亦听其自然耳!」,先生曰:
「若娶妾而无子,亦听其自然,何如不娶妾而听其自然之为愈也。夫娶妻,正道也;
娶妾,枉道也。无论娶妾而未必有子,即偶得子,所损实多矣!大都人之艰厥嗣者,
虽多病在妇,亦有病在夫者。如病在妇,而夫必借孝名,另娶一妇,设若病在夫,
而妇亦借孝名,以另嫁一夫,可乎不可乎?……且人之孝不孝正不系子之有无耳!」。
 

艾儒略在此则以男女对等的立场,说明娶妾之举的不合理。

  即使是被天主教会尊为「明末三大柱石」的徐光启、李之藻(1565-1630)和杨廷
筠(1557-1627)三人,在奉教之初也均遭逢此一困窘。如徐光启尝称:「十诫无难守,
独不娶妾一款为难」。万历三十一年,徐氏因仅有独子而无孙,本欲纳侧室以广嗣,
但因耶稣会士罗儒望劝之曰:「有子无子,咸出于天主之命。况既有子,则后来繁
盛,亦未可知」,遂未娶妾,并领洗入教。

  李之藻虽与利玛窦相交甚密,且对西学西教十分倾心,也以有妾的缘故,迟迟
未领洗。直到万历三十八年二月,因在京重病,在利氏力劝其奉教于生死之际的情
况下,始幡然受洗,不久,病且愈。至于其妾的出处,则未见文献提及,也不见教
史叙及。

  万历三十九年,李之藻因丁忧回籍,并邀郭居静和金尼阁至杭州开教。杨廷筠
因前往李家致吊而欣然得聆天主教义理,并延金尼阁至家。廷筠当时虽有意领洗,
同样也因有妾而遭拒绝,遂私谓李之藻曰:「泰西先生乃奇甚,仆以御史而事先生,
夫岂不可,而独不能容吾妾。若僧家者流,必不如是」,李之藻叹曰:「于此知泰
西先生正非僧徒比也……先生思救人而不欲奉己,思挽流俗而不敢辱教规……君知
过而不改,从之何益乎?」,廷筠因此猛省,痛悔前非,并「谕妾异处,躬行教戒」,
金尼阁于是为其付洗。

  由于杨廷筠先前乃因无嗣而娶侧室贾氏,并育有两子,故在人情世故的考量之
下,所谓的「异处」,应不致于指休妾。事实上,从天主教的观点而言,杨廷筠与
贾氏之间的婚姻关系本就不被承认,故两人或许只要不再同居且不再有肌肤之亲,
应即可不违「十诫」的教规。

  至于明末的瞿汝夔和清初的理学名臣魏裔介,虽早存入教之念,惟以妻妾同堂,
故均待其妾因正室过世而扶正后,始得领洗。韩霖尝为入教而将姬妾遣去。佟国器
则是在晚年休妾后,始率正室和三百余家人一同领洗。

  明末知名的反教人士许大受即尝对奉教人士出妾的行为有所抨击,他举友人周
国祥为例,称其老而无子,在买一妾后举一子,才两岁,然周氏因听传教士劝曰:
「吾国以不妾为贤,不以无后为大」,遂逐其子之母,许氏于是质称:「今不知此
子活否?」,从人道的立场表达他对此类出妾行为的批判。

  徐光启的曾外孙许缵曾,也尝为娶妾一事而屡见挣扎。许氏自出生后就被外家
抚养,一岁时,即由徐光启将其抱至天主堂洗礼入教,但缵曾自十七岁中举后,就
分出外家居住,并不再供奉天主,且在授官后未久蓄妾。然许缵曾晚年似又悔悟,
他在云南按察使任内,有同官谓其曰:「老先生既不远迎夫人,又不娶一伴侣,似
此寂寥,沽名太甚」,答曰:

昔圣百尔纳曰:「人思所从来,甚可愧耻;思今所在,甚可涕哭;思所从往,甚可
战栗」。我亦人也,何以异于人,惟思吾罪不足以补,是可畏也。尚敢耽声色之乐,
受当世之虚誉耶! 

由其摘引天主教圣人之语且有悔罪之意等事,似乎他后来又回归天主教的怀抱。
  天主教的「十诫」规条在「三宫六院」的内廷中,更是尴尬难行。隆武元年(1645),
受命赴澳门求援的「宣谕使」毕方济,即曾利用皇帝对他的倚重及其与皇帝的私交,
而上呈〈修齐治平颂〉,劝皇帝无邪思、无二妇、勤仁政、敬上帝,隆武帝在代答
的诗中,有「借旒安世后,太昊委来真」句,应允在借兵成就大业之后,将许西士
在华传天主(太昊)之教,但对毕方济所提行一夫一妻制的劝告,则无任何回应。

  至于瞿纱微,虽然成功地在永历内廷中付洗了王太后(熹宗之妃,正后死,进
位为后,教名烈纳)、马太后(永历帝生母,原为其父之次妃,教名玛利亚)、王
皇后(教名亚纳)以及太子慈□(教名当定)等皇族,但瞿纱微显然是在考量教会
在华推展的整体利益之后,而有意不去面对内廷中所实行的嫔妃制度。然而并非所
有的传教士均愿意在相类的状况下妥协,如利类思和安文思曾在四川付洗张献忠某
一侧室娘家的三十二口人,该侧室虽笃信天主,惟由于其婚姻有违「十诫」的教规,
即因此未获允入教。
  除了前述瞿纱微在永历内廷所采取的迁就态度外,部分传教士为了教务的发展,
也往往会对一些社会地位较高的奉教人士另眼相待,此故许大受即尝抨击教士曰:
「督其徒使出妾,而他高足之蓄妾者至数人」。又,耶稣会士李明尝记称当时传教
士允许从教之人在其正妻拒绝成为教徒时,改娶其妾之一(仍须遵守一夫一妻制),
但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形下以妾为妻,传教士所容许的妥协方式,
对大多数人而言,显然并不太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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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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