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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第二章 日本政府等故意无视历史事实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7月19日10:26:32 星期六), 站内信件
1970年8月31日,在美国琉球民政府监督下的琉球政府立法
院起草了《关于申请尖阁列岛领土防卫的决定》。这是在钓鱼群
岛主权斗争中,日本方面首次公开主张对该群岛拥有主权。该决
定在谈到这里为日本领土的根据时说:“尖阁列岛原本就属于八
重山石垣市宇登野城的行政区域。战前,该市的古贺商店在岛上
经营伐木业和渔业。对该岛拥有主权是毋庸置疑的。”此外,再
也没有能表示日本占有的根据了。
在立法院决议的影响下,琉球政府于同年9月10日发表了
《关于尖阁列岛主权及大陆架资源开发权的主张》的声明,进而
在17日又发表了《关于尖阁列岛主权》的声明。琉球政府在第二
个声明中系统地阐述了主张对这个列岛拥有主权的根据。该声明
首先讲到,根据1953年12月25日发布的琉球列岛美国政府布告第
27号,尖阁列岛被包括在美国政府及琉球政府的管辖区域内。随
后又列举了一些史料:
1、这些岛屿是在14世纪后半叶,因中国人而知其存在的。
中国皇帝承认了琉球国王的王位,为赐予王冠及官服而向琉球派
遣了使节——册封使。册封使往来于中国的福州和琉球的那霸之
间,在当时的记录中,如《中山传信录》、《琉球国志略》等,
写有这些岛屿的名称。另外在琉球人编写的《指南广义》的附图
和《琉球国中山世鉴》中也能看到。
然而,“14世纪以来,无论是琉球方面还是中国方面,所有
言及尖阁列岛问题的文献中,都没有表明尖阁列岛是本国领土的。
这些文献不过是将其作为航线上的目标,只是在航海日志、航海
图,或吟诵旅途风情的汉诗中权且使用了尖阁列岛的岛屿名称。
在本土的文献中有林子平的《三国通览图说》,书中将钓鱼台、
黄尾屿、赤尾屿(所谓的尖阁列岛中的岛屿——井上注)当做中
国领土。但据林子平本人讲,《三国通览图说》所依据的原著是
《中山传信录》,他是将传信录中的琉球三十六岛图与航海图合
二为一,编辑成了《三国通览图说》的。当时把琉球三十六岛的
地图上没有记载为琉球领土的钓鱼台、黄尾屿等,机械地作为中
国领土用色彩区分开了。然而从传信录的航海图中,看不到表示
这些岛屿是中国领土的任何证据。”
总而言之,这个列岛“在1895年(明治28年)之前,是不属
于任何国家的领土,换句话说,它是国际法上所说的无主地”。
2、“1879年(明治12年)日本在冲绳施行了县政。在1881
年(明治14年)发行、1883年(明治16年)修订的、由内务省地
理局编纂的《大日本府县分割图》中,尖阁列岛(尖阁群岛之误
——井上注)未被注上岛屿名称。”到那时这里还是无人岛。
1884年(明治17年),古贺辰四郎开始在这里采集信天翁的羽毛
和海产品。“为了对这种事态的发展采取相应的措施,冲绳县知
事于1885年(明治18年)9月22日首次上书内务卿,要求建立国
标,同时申请派出‘出云九’号船进行实地勘查。”
3、“1893年(明治26年)11月,冲绳县知事以同样的理由,
再次上书内务及外务大臣,请求该县的管辖方法和修建标桩事宜。
为此,1894年(明治27年)12月27日,内务大臣就向内阁会议提
案一事与外务大臣磋商,外务大臣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因此,
“1895年(明治28年)1月14日,内阁会议作出决定,依照冲绳
县知事的请求修建标桩”。
4、“基于内阁会议的这个决定,1896年4月1日,以在冲绳
县施行敕令第13号为契机,开始筹划在国内法上编入该列岛的措
施。
接着,琉球政府发表声明,就上述“国内法上的编入措施”
进行了说明。与其说是说明,莫如说是狡辩更恰当。这个声明的
全文乍一看好像是在叙说原来的史实,但文中对重要问题含糊其
辞,甚至有歪曲历史的地方,并且故意掩盖事实真相。下面将对
此进行一一批驳。
今年(1972年)以来,相继出现了“日本政府外务省的统一
见解”(3月8日)、“《朝日新闻》社论”(3月20日)、“日
本社会党的统一见解案”(3月25日)、“日本共产党的见解”
(3月30日)等等许多政党、报刊关于尖阁列岛为日本领土的论
点,但它们都没能提出比上述琉球政府声明更详细的或更新的
“论据”。而且,这些评论都是将主张对尖阁列岛拥有主权的基
础放在了1895年日本政府内阁决定占有之前这里是无主地这点上。
事实上若不这样做,如果承认这些岛屿是中国的领土,他们就无
法牵强附会地套用“无主地先占为主”的近代殖民主义和帝国主
义的国际法“准则”了。然而,他们对于这一主张,提不出任何
史料的科学证明。
外务省说,“1885年(明治18年)以后,政府多次对尖阁列
岛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这里不仅是无人岛,而且没有接受清政
府统治的遗迹。在慎重地确认了这些事实之后”,经1895年的内
阁会议决定“正式编入我国的领土”。1885年冲绳县令出于这里
也许是中国领土的考虑,在直接将其做为日本领土的问题上踌躇
不前。对此,内务卿山县有朋欲强行立即占有,他主张这个列岛
即便是《中山传信录》中记载的岛屿,也不过是清国船只“校正
航行方向而已,此外未见清国所留任何遗迹”。(参见本书第十
一章)外务省所说的“没有接受清政府统治的遗迹”就是这件事
的翻版而已。
共产党的见解如下:“关于尖阁列岛的记录,自古以来在包
括冲绳的日本文献和中国文献中均有所见。但日方和中方都没有
确定这个没有任何一国的国民居住过的无人岛——尖阁列岛是属
于自己的。”“中国方面的文献上也没有记载有关中国人历史上
就居住在尖阁列岛上的记录。明朝、清朝都没有在国际上表明对
尖阁列岛拥有主权。虽有过尖阁列岛‘包含在明朝海上防卫区域
内’的说法,但这与主权不是一回事。”
《朝日新闻》社论的说法也与此大同小异:“早在14世纪后
半叶,人们已经知道了尖阁列岛的存在。作为船舶航线上的目标,
在琉球和中国的古书上都有记载。但是在这些文献中,找不到明
确证明尖阁列岛是本国领土的启示,也没有历史事实能证明没有
争取领土归属的余地。”
日共和《朝日新闻》如此这般自信地断定明、清两代的中国
王朝没有在国际上明确对尖阁列岛拥有主权。但是,此时他们不
是科学地、具体地调查历史事实,而是完全站在佐藤军国主义政
府一边,把现代帝国主义的“无主地”概念毫无科学根据地强加
在封建中国的领土问题上,企图抹杀掉对自己不利的历史。无论
是政府还是政党都无法在短短的声明中,对历史一一论证,但他
们可以以某种方式,如利用机关刊物、小册子等进行证明,难道
这不是在处理如此重大的国际问题上,政府及各政党应尽的责任
吗?然而,他们根本不想这样做。政府及这些政党中有许多御用
学者,可这些人中除国土馆大学的国际法助教奥原敏雄外,没有
一个人肯站出来公开对历史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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