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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eise (旅行), 信区: History
标  题: 第九章 天皇制军国主义的“硫球处置”与钓鱼群岛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7月19日10:27:36 星期六), 站内信件

  在幕府末期,琉球人也仅是知道有“依棍姑巴甚麻”岛而已,
与这些小岛并无日常联系,日本人更是毋庸赘言,除少数学者外,
普通武士和老百姓对其甚至闻所未闻。这时的日本当然不可能宣
称占有钓鱼群岛。

  即使是幕府末期的社会动荡时期,德川幕府仍在南方与英国、
美国争夺伊豆南部的无人岛(小笠原岛),欲将其置于日本领土
之内;在北方则因在桦太(即萨哈林岛——译注)上的日俄分界
线与俄罗斯发生对抗,幕府寸土不让,幕府的官员及长州的桂小
五郎(即后来的木户孝允)等早在1860年左右就已策划①向西侵
略朝鲜。当时的幕府对于边境的领土是何等关注,领土扩张欲何
等膨胀,由此可略见一斑。如有人对“夷狄”屈从——即使是幕
府,勤王派也会毫不留情地予以打击,但他们中间却没有一个人
想到要兼并琉球,或切断它与清朝的关系。对于琉球前面的无人
小岛——钓鱼岛更是不屑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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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详见井上清的《日本的军国主义》中所录“征韩论
与军国主义的确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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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8年(明治元年),勤王派推翻德川幕府,拥立天皇政权。
1871年(明治4年),废除诸藩,奉天皇为惟一最高专制君主,
建立起高度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此时的天皇政府已怀有征服朝
鲜、台湾及琉球的野心。天皇政府对这三个地区的政策相互密切
关联,浑然一体,天皇制的军国主义已初露端倪。不久,军国主
义就把矛头又指向了钓鱼群岛。因此,论述天皇政府与钓鱼群岛
的关系,就必须以琉球处置为中心,追溯天皇制军国主义的渊源。
  废藩置县时,岛津藩也废除了,天皇政府把原本由岛津藩所
辖的属地、曾为封建殖民地的琉球王国也视为天皇政府的属地。
但天皇政府却并不禁止琉球王国向大清朝贡及接受清朝皇帝的册
封,允许其保持与清朝原有的宗属关系。

  翌年(1872年),天皇政府利用琉球人漂流到台湾东岸并被
当地居民所杀一事(发生在1871年11月),借口为日本国民琉球
人复仇,计划侵略大清的领土台湾。为使侵略变得顺理成章,所
需的依据之一就是:琉球王国为日本领土,其百姓为日本国民,
而非大清藩属国百姓。为此,天皇政府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天皇
于1872年9月,决定封“琉球尚泰”(而非琉球国王尚泰)为琉
球藩王,位列华族,赐金3万日元,同时琉球的所有外交事务全
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尚泰王本人及其朝臣对此强烈反对,但天皇
政府一方面施以威压,另一方面派出外务省高级官员口头保证说:
琉球可保持现行的“国体、政体”,其外交事务虽由本省管辖,
但琉球与清朝的关系可维持现状等,以佞言相欺,暂时蒙蔽过去。

  在美国驻日大使德朗(C. E. de Long)及他所推荐的美国
退役将军勒让德尔(Le Gendre,1872年11月起任外务省顾问)
的强有力支持及指导下,天皇政府于1874年7月悍然出兵远征台
湾。他们编造的借口是:第一,如前所述,“日本人”被杀死了;
第二,杀死“日本人”之地是“生蕃”之地——用现代的说法就
是国际法上的无主地,“生善”不是中国的藩属国民。后面的论
调则与现在的钓鱼群岛为无主地论如出一辙。

  为使远征合理合法,1873年,当时的外相副岛种臣前往北京,
于6月9日会见了英国驻北京大使。当时英国大使问:如果清朝政
府称“台湾为我国属地,我国赋予其政权”那该怎么办,副岛回
答说:“此权非清国有之,凿然有据焉。清国未尝遣官吏之于生
善之地,生蕃地名未见于清之舆图(全国地图);且数年前,美
人未曾告于清政府而入彼地与蕃人战(指勒让德尔),生蕃自与
美人结约。清国若谓彼为属下,任彼自行和战、结约而政府不知
者可乎?是故吾人谓清政府之权未及生蕃之地也。”(见《日本
外交文书》第6卷)

  此外,6月21日,副岛与驻华大使柳原一道,访问了清朝外
交部总理衙门,就台湾人杀害琉球人一事进行了会谈。当时日本
方面全都由柳原大使发言,他巧妙地引导对方,套其说出台湾
“生蕃”被“置之于化外,甚不为理也”。于是柳原就含糊其词
地断言“贵大臣既谓生蕃之地为政教不及之所,且久有其据,既
为孤立化外之蕃夷,则惟归我独立国处置耳”,说完就告辞了。
台湾的部分居民为清朝的“教化所不及”这一儒教的政治思想概
念和“政权所不及”这一近代国际法概念是截然不同的,柳原对
此了然于胸,但他却硬把两者相提并论,把清朝所说的“蛮地”
在教化以外附会成近代国际法中所谓曲没有实际支配的“无主
地”,并充作侵略的依据。第二年,日本对台湾实施侵赂后,理
所当然地遭到了清朝的严重抗议,而日本则以清朝说过“蛮地在
教化以外”的歪理来辩白。

  钓鱼群岛无主地论就是这样,用把汉语的概念和表达方式歪
曲为近代的逻辑论法,来解释陈侃、郭汝霖的使录和《中山传信
录》中有关久米岛和赤尾屿的记述。

  1874年侵略台湾时,虽然日本的实力尚且无法与清朝的实力
及英国的意志相抗衡,无法坚持“蛮地”等于无主地论,但随后
天皇政府的军国主义侵略野心却越发膨胀起来。在英国的唆使与
支持下,天皇政府把侵略的首选目标集中在了朝鲜,它早在天皇
政权成立之初就对其有了觊觎之心。但由于朝鲜国王像琉球国王
一样,从很久以前就向清朝朝贡、称臣。如果日本在把琉球王国
划为琉球“藩”后,仍允许“藩”王向清朝朝贡、称臣,那将成
为日本把朝鲜国完全割离清朝的势力范围并变为本国属地的大政
策的绊脚石。

  因此,1875年7月,天皇政府严令琉球“藩”王完全断绝与
清朝的胡贡、册封关系,并强迫“藩”王进京及改革“藩”政。
同时,为镇压琉球王等的反抗,在那霸郊外强行征用琉球人的土
地,设立了熊本镇台(即现在的师)分营。琉球王及其贵族对此
奋力反抗,暗中向清政府请求援助。清政府虽屡次抗议日本政府
禁止清的“属邦”(琉球)朝贡,但并没有对琉球王进行实际援
助。

  在此期间.天皇政府于1875年9月派出“云扬”号军舰,非
法侵入了朝鲜江华岛附近的汉江、并向岛上的守军挑衅,守军被
迫开饱。天皇政府马上兴师问“罪”,陆、海军倾兵出动,准备
进攻朝鲜。在此压力之下,第二年2月,朝鲜被迫签订了第一个
“友好条约”,并于8月被迫签订了贸易章程。

  这些条约,是日本强加于外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根据
“友好条约”,朝鲜把釜山等地划为日本的通商口岸,日本可以
在此设立租界,并且享有租界的治外法权。贸易章程则规定日朝
两国“暂时”取消进出口关税,日本可在朝鲜的通商口岸使用日
本货币,自由地购买朝鲜人的物资。这意味着日本在政治上已经
控制了朝鲜,日本资本可以对朝鲜经济进行肆意掠夺。但这个苛
刻的不平等条约的第一条中却写着:“朝鲜国为自主之邦,保有
与日本国平等之权力。”这实际上是规定了朝鲜国不再是清朝的
属邦,其骨子里面包藏的是把朝鲜变为日本属国的野心。日本早
在11年前,就埋下了日中战争的火种。

  乘着成功降伏朝鲜的势头,天皇下令着手加紧“处置”始终
不肯放弃清朝“属邦”地位的琉球“藩”。但在强行签订“日朝
友好条约”的第二年,天皇政府把全部力量投入了西南战争之中。
在终于取得胜利,稍事平定之后,1879年(明治12年)4月,天
皇政府派出了一支450人的军队和160人的警察队伍,前去镇压已
有200年不设军队历史的琉球“藩”王,不容分说便把旧藩王强
行移居到东京,并废除藩政,改成了天皇政府直辖的冲绳县。

  所谓的“琉球处置”到此就结束了。琉球人与本土的日本人
原本虽为同一民族,但在政治上却曾是分离的。日本至此才在政
治上也统一成为单一的日本民族国家,这种说法目前占了主导地
位,但我对此说却持反对态度。

  琉球在12世纪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小国家,14世纪冲绳本岛上
三国鼎立,在15世纪末才形成了统一全土的国家。但这些国家都
是和日本历代国家政权平等交往的独立国家,并从14世纪末开始
向中国皇帝朝贡称臣。大约在17世纪初期,琉球被岛津藩征服,
此后就受到了岛津的残酷压榨和统治,但此时琉球王国仍然是一
个单独的国家,也向中国的王朝朝贡。所谓的“琉球处置”的历
史内容,即是这个国家被近代天皇政府彻底剥夺了国家的地位,
割断了与中国的臣属关系,并沦为了天皇政府的殖民地。我对该
问题从历史和民族理论的角度曾作过详细的论述①,有兴趣的人
可以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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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见岩波讲座《日本历史》第16卷“近代”(三)中
所录“冲绳”一文(1962年);中野好夫编《冲绳问题的思
索》(1968年,东京太平出版社)中所载“日本历史上的冲
绳”;全国解放教育研究会所编杂志《解放教育》第4号
(1971年10号)中的拙论“何为冲绳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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