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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第十二章 日本在甲午战争中明夺台湾暗取钓鱼群岛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7月19日10:28:03 星期六), 站内信件
日本政府在驳回古贺的请示后不久,等了9年之久的夺取钓
鱼群岛的绝好机会终于来了。日本军队对清政府军队不宣而战,
实施偷袭,引发了甲午战争。1894年底,日本已经胜券在握,夺
取钓鱼群岛的时机已经成熟。天皇政府此时断然决定占有钓鱼群
岛。同年12月27日,首先由内务省发给外务省一份秘密文书,协
商答复冲绳县知事去年11月提交的申请,并让其在鱼钓岛及久场
岛建立标桩。其原文如下(旁注为《日本外交文书》编者所加):
秘密(红字)第一三三号
谨呈
外务大臣子爵 陆奥宗光阁下
兹于久场岛、鱼钓岛上建立所辖标桩一事,冲绳县知事已以
甲号……呈报。此事己另以乙号于明治18年与贵省协商,然为遵
命所限。其时与今日之情况相异,望另行提交内阁审议。
内务大臣子爵 野村靖 (印)
明治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文末提别的“另行”提交内阁审议的草案如下
居冲绳县所辖八重山群岛西北之久场岛、鱼钓岛,历为无人
之岛,然近有至该岛从事渔业者。因需管理之,故该县知事呈报
建立标桩以示其为该县所辖。为准其为该县所辖,乃使建立标桩
为要。
特呈内阁审议
这份协商书不同于9年前的关于同一问题的协商书,在它上
面用红字标注的“密”字尤为引人注目。可见政府极为担心该问
题会泄露出去。
此次外务省毫无异议。第二年(1895年)1月11日,陆奥外
相答复野村内相称:“本省对此别无异议,应恢贵省之见从事。”
在同月14日的内阁会议上,原封不动地通过了内务省的提案,决
定把鱼钓岛(钓鱼岛)及久场岛作为冲绳县的辖区建立标桩。同
月21日,内务大臣通知冲绳县知事“建立标桩之事已如所请”。
①
——————————————————————
①见《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关于八重山群岛、鱼
钓岛之所辖决定事宜”的“附记”。
——————————————————————
1885年,由于顾忌到中国的抗议,在外务省的反对下,山县
内务卿占有钓鱼群岛的图谋未能得逞。日本政府对1890年冲绳县
的申请没作任何答复,甚至对1893年冲绳县的再次申请也置若罔
闻。然而,现在却竟然如此顺利地在内阁会议上得到了通过,其
原因何在?答案就是在内务省致外务省的协商书中,说明外务省
于1885年(明治18年)表示反对的“其时与今日之情况相异”这
句话。
1885年与1894年(明治27年)的“情况相异”所指何物?难
道是指1885年古贺辰四郎在钓鱼岛的事业刚刚起步或正在酝酿之
中,而1894年时他的事业已经有所发展,“近有至该岛从事渔业
者”,政府感到有必要对其进行管理了吗?这也可以说是“情况
相异”的原因之一。但若要说它是惟一的或是主要的“相异”的
话,那早在1890年(明治23年)这种变化就已经表现出来了。冲
绳县就曾以这种变化为理由,呈报要求在钓鱼岛上建立辖区的标
桩,但政府在4年多时间里却没有任何批示。在1893年(明治26
年)11月,冲绳县以与上次相同的理由再次呈报建立标桩,政府
仍未作任何答复。但到了1894年12月底,当时冲绳县并没有再次
呈报,政府却突然以答复一年多前的呈报书的形式,开始着手对
钓鱼群岛的占有。为此而产生的有必要对渔业进行管理这一说法,
既不是9年前与现在的“情况相异”的惟一原因,也不是其主要
原因。主要的“相异”肯定另有所指。
1890年及1893年时,政府尚未进行甲午战争。1894年古贺递
交开发钓鱼岛的申请书的时间若是甲午战争前夕,则毋庸整言,
即使是在开战之后,日本当时也未全面战胜清朝。但在同年12月
初,已经可以肯定日本取得了绝对的胜利,政府甚至开始计划把
台湾从清政府手中割过来,以作为讲和的条件之一。这才是与夺
取钓鱼群岛的“情况”有关的、以前与现在的决定性“相异”。
在甲午战争中,日本军队无论是在陆地还是在海上,都是连
战连胜。1894年9月,日本陆军在朝鲜平壤的战斗中、海军在黄
海的海战中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接着陆军第一军在10月下旬
之前全部渡过了鸭绿江,于11月中旬攻克了大东沟、连山关,第
二军于10月下旬在中国辽东半岛的花园口登陆,11月上旬夺取了
金州城,攻克了大连湾炮台,并于同月21日与联合舰队协同作战
占领了旅顺口。此时海军已把清朝海军的主力——北洋舰队迈进
了渤海湾口的威海卫里。
英国一直关注着战局的发展,在10月8日就派出驻日大使前
来打探日本政府的讲和条件。至此,政府确信日本已取得了绝对
的胜利,开始具体研讨掠夺中国的讲和条件。其中重要的一条就
是割让台湾。
在清政府方面,主掌总理衙门的恭亲王等在10月初就已认定
中国战败,主张尽早讲和。11月初,主战派的统帅北洋大臣李鸿
章也醒悟到只能尽早讲和。
从11月末至12月初,大陆正在转向寒冷的冬季。在此情况下,
日本应采取何种战略这一问题,大本营的意见产生了分歧。一派
主张乘势立即攻入北京。另一派则主张冬季暂时屯兵占领地,待
到阳春时节再行出击。
这时,伊藤博文首相奉明治天皇的命令,以文官的身份列席
了历来只由陆、海军军人参加的大本营会议。他于12月4日对关
于冬季作战的论争进行了批评,并向大本营提出了独到的战略见
解。其主要内容如下:
攻入北京固然痛快,但可言而不可行;屯兵于现在的占领地
上无所作为,也是只会挫伤士气的下策。现在日本所应采取的策
略是:在占领地留下必要的最小限度的兵力,一方面派出主力部
队与海军合作,攻下扼制渤海湾口的威海卫,全歼北洋舰队,保
住日后进攻天津、北京的通道;另一方面派兵占领台湾。占领台
湾决不会招致英国等其他国家的干涉。最近我国国内有关讲和时
一定要让中国割让台湾的呼声日益高涨。为达到这一目的,最好
能预先对其实施军事占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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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见春亩公追颂会编:《伊藤博文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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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本营采纳了伊藤首相的意见。攻占威海卫的作战于第二年
(1895年)1月下旬展开,并于2月13日以日本陆海军大获全胜告
终。在此期间,日本还进行了占领台湾的作战准备,1895年3月
中旬,联合舰队绕过台湾南端,进入澎湖列岛,占领了岛上的各
个炮台,并以此为根据地,准备进攻台湾。同时,讲和谈判也在
同步进行,在迫使大清国割让台湾之后,联合舰队于4月1日起航
返回佐世保。
天皇政府夺取钓鱼群岛的绝好机会不是别时,正是政府和大
本营依照伊藤首相的战略制定出占领台湾的方针的时候。1885年,
政府如公开在钓鱼群岛建立国标,容易“招致清国的猜疑”而引
发纠纷,现在日本即使在钓鱼群岛上建立标桩,清政府也无力抗
议了。何况即使遭到抗议也可以置之不理。政府既已决定攻占台
湾,在讲和时就一定要让清政府割让出来。这个不可一世的政府
认为,像台湾和冲绳县之间的钓鱼岛之类的小小的无人岛,根本
无需军事占领,只要悄悄地在上面插上一根标桩,写明此地为冲
绳县管辖就万事大吉了。它这么想也是毫不奇怪的。
把钓鱼群岛划入日本领土并由冲绳县管辖这一内阁会议的决
定,就这样得到了贯彻。然而今年(1972年)3月8日外务省对
“尖阁列岛”的所有权的“见解”却是:“自明治18年以后政府
屡次对尖阎列岛进行实地勘察,不仅确认了它为无人岛,而且还
慎重地证实了并无清国管辖过的痕迹。在此基础上,明治28年1
月14日。内阁会议通过决定:在该岛建立标桩……”读过本文前
面的章节后就会十分清楚,这完全是一派荒谬之辞。
明治政府实施的有关钓鱼群岛所有权的实地调查,只有在
1885年根据内务大臣的密令所进行的那一次。而且在冲绳县令向
内务大臣报告调查结果的“呈文”中写道,“建立国标一事或与
清国有关。万一有何不测,则难以收拾”,已经私下承认了中国
对该岛的权利,对建立国标一事迟疑不决。也就是说,冲绳县的
调查结果并不能成为使日本占有该岛正当化的依据。此后政府并
没有再次对该岛作过有关所有权的调查。因此,这些岛屿已“慎
重地证实了并无清国管辖过的痕迹”的说法纯属一派胡言。内阁
会议并不是在“慎重证实的基础上”才通过了占有钓鱼群岛的决
定。1885年的时候日本不得不顾忌中国的抗议.而现在,对华战
争已经取得了胜利,甚至还确定了夺取台湾的方针,政府是在
“慎重地证实了”这些以前和现在的决定性的“情况相异”的基
础上才通过了1895年1月的内阁会议决定。
内阁会议的决定和内务省据此发给冲绳县的批示(1月21日)
是在“日清媾和条约”(即《马关条约》——译者注)(1895年
4月17日签署,5月8日交换了批准书)生效之前。因此,若果如
现在的政府所言,即使是根据内阁会议的决定才决定把钓鱼群岛
纳入日本领土——尽管只凭内阁会议的决定在现实中是不可能领
有土地的——假设政府现在的说法是对的,这些岛屿也绝非是根
据“日清媾和条约”第二条之割让中国领土的规定从中国取得的,
但是在条约生效之前日本就已决定占有该岛。正如本书已经充分
地考证出的那样,这些岛屿在历史上就是中国的领土。在1885年
时政府由于顾忌到清政府的抗议而终究未能下得了决心,而在
1895年政府却乘着战胜清朝之机,下决心把这些中国的岛屿占为
己有。
也就是说,钓鱼群岛不是像台湾那样根据和约公然从清朝抢
过来的,而是乘着战胜之机,不缔结任何条约,也不进行谈判,
偷偷从清朝窃取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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