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champaign (原野), 信区: History
标 题: 五十年大事记-1949
发信站: 紫 丁 香 (Sun Oct 10 16:58:59 1999), 转信
1949年
10.1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接受新政协的《共同纲领
》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选举林伯渠为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军委
”)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最高
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下午3时,北京30万人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典礼,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
府成立。毛泽东主席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并亲自升起了第一面
五星红旗。毛主席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央人民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
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随即举行阅
兵式和群众游行。朱德总司令检阅了海陆空军,并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
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迅速肃清国民党一切残余武装,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
同日,北京新华广播电台在天安门广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实况广播。这
是中国人民广播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实况广播,全国各地人民广播电台同时联播。
10.2~3 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以下简称“全国和大”)成立大会在北京
举行。大会通过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宣言,郭沫若当选为全国和大主席。
10.3 中国同苏联建立外交关系。
10.9 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选举毛泽东为第一届全
国委员会主席。会议通过“以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的国庆纪念日”的建议案,
并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纳施行。
10.21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成立。
11.11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正式成立。
11.15 周恩来外长致电联合国大会,否认蒋介石集团出席联大的合法地位,要求立
即取消蒋介石集团的代表团。
周恩来外长分别致电联合国组织秘书长赖伊和联合国大会主席罗慕洛,声明所谓“
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完全无权代表中国,要求联合国立即取消该“代表团”参加联合
国的一切权利。
12.16~1950.2.17 毛泽东主席访问苏联。(50年1月21日,周恩来总理抵达莫斯
科。)14日,两国政府在莫斯科缔结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12.27 四川省会成都解放。至此,解放大西南的战役胜利结束。大陆解放战
争基本结束。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实行没收官僚资本的政策,把它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国
营企业,使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
民经济的领导成分,并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
--
感情是一个难以驯服的野马
理智却是一个严厉的马夫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8.139]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4.326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