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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光绪年间的钱贵银贱与江南制造局铸钱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Jan 11 12:55:56 2007), 转信
叶世昌 《中國錢幣》2006年第4期
一
清光绪年间,钱贵银贱,银两、银元兑钱数继续减少,成为当时的主要货币问题之一
。以上海为例,光绪三年十月初九日(1877年11月13日)鹰洋每元可易制钱1019文;而初六
、初七日鹰洋一元的换钱数还不到千文。①光绪二十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钱价更为高涨
。光绪二十一年,鹰洋一元的换钱数,“渐减至九百数十文,甚有减至八百数十文者。无
论贫富,咸受亏耗,实为数十年来所仅见。”②用洋钱买物,如不到一元,须要找钱,至
少要买到五六百文,卖者才肯找。民间以洋钱换钱,先要用大洋换小洋(银角),再用小洋
换钱。“以大洋换小洋,已吃亏数文十余文不等,再以小洋换钱,则每小洋又吃亏一二文
三四文上下。”③“一转手间,吃亏奚止一二十文。况市侩见钱缺乏,格外居奇,格外刻
算,出入之弊尚不止于是耶!”④
钱贵的原因,一是由于铸钱减少。同治以后,因铜价上涨,铸制钱亏本,各钱局多不愿铸
。光绪十二年,侍讲学士龙湛林奏请“规复制钱”,建议将制钱重量由原来的重1钱2分减
为1钱。慈禧命军机大臣会同户部、工部堂官妥议具奏,醇亲王奕譞一并与议。他们讨论
后提出以三年为期徐图规复的方案,经慈禧批准。但半年后又上奏说,“机器铸造工本过
巨,京局开炉恐滋市井疑虑”。慈禧览奏大为震怒,下旨将户部堂官全都“交部严加议处
”,还要求规复制钱“限于一年内一体办理就绪,毋再迟延干咎”。⑤最高统治者的主观
意志改变不了各地对铸钱亏本的经济考虑,一年规复制钱只能是一句空话。光绪年间铸钱
数量大减,钱价上涨成必然趋势。
钱贵的原因,二是由于私销严重。私销铜钱是历代封建王朝都存在的弊病,清朝也不例外
。光绪年间铜价高涨,更促使私销行为的泛滥。私销制钱,或用来私铸小钱,或用来打造
铜器。私销制钱有直接私销者和间接私销者。光绪八年有人指出:“贪夫玩法,习为故常
,以铜六斤和入铅砂,铸私钱二十五千,利至厚也。钱肆主人则以千钱重六斤十两以上者
,谓之铜坯,易私钱十四千,搀兑之数每百二三焉。又为铜器作坊拣选白铜、紫铜二色钱
之极重者,每钱八百,偿以鹰饼一枚。”⑥这里所说的“贪夫”就是直接私销者,而某些
钱店老板则是间接私销者。后者以每千枚重6斤10两以上的制钱提供给私铸者,换取私钱
14千,在支付钱文时搭用百分之二三以获利。他们又拣选极重的白铜、紫铜制钱,卖给铜
器作坊,每800钱可换取鹰洋一枚。光绪二十三年正月,两江总督刘坤一在禁私毁制钱札
文中指出:“本部堂访闻近年来各处市面制钱匮乏,多由各铜铺以铜价昂贵,毁钱为器,
较之购铜为器利几数倍。遂于夜间密室,任意私毁改造器具,售卖渔利。此种奸商藐法妄
为,实堪痛恨。”⑦可见私销风气之盛。
除以上两个原因外,还有所谓第三个原因,即铜钱外流。但这究竟是不是原因,人们的看
法并不一致。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有人著文认为,江浙之钱流往北省,日人从辽东运钱回
国。“东省虽非富有之地,而民问日用之钱为数奚止亿万计,虽未必尽为日人所有,而日
人所取者当亦不少。日人将中国之物无不运回东瀛……则辽东一省之钱流入日本可知矣。
”又说:“日本虽产铜,而现亦不足于用,故从前所铸宽永钱流入中国后,即渐收回销毁
为器,故现在宽永之钱中国绝不一见。可见日本缺铜已久,岂有视中国之钱而不运载回国
者乎!现在缺钱之故虽不尽系乎此,未始不系乎此也。”⑧接着在十二月,御史王鹏运也
在奏折中提出:“光绪十一二年间……即有倭人串同内地奸商,以银易钱,装运出口。以
致各省钱价陡长,银价愈低,于时乃有鼓铸制钱之议……倭商购去中国制钱,将其中金银
提出,已敷购钱资本……以净铜售诸中国,本一而息三倍之……此次倭索偿款多至二万三
千余万,彼以一万万两购钱出口,可买尽中国制钱。”⑨反对者则辩驳说:“夫东洋固产
铜之国,频年之运铜人中国者,舳舻几衔尾于途,泰西亦不乏精铜,何致私购中国之钱运
之而往。况各国无有以铜钱贸易者,如日改铸器物,则钱中既有砂铅搀杂,熔之必斤两减
缩,且质亦不甚精良。如日提出金银,则稍知化学源流者,胥谓必无此事。即各关司榷者
,亦岂皆耳无闻而目无见,何致任若辈尽情捆载,漫无所知。为此说者,大抵即私毁私铸
之奸民,欲掩盖己之罪名,故巧为说辨,以冀诿之于各国也。无稽谰语,贻笑方家,奈何
大吏竟形诸奏牍之中,而文人亦深信不疑,采入著作耶?”⑩“大吏竟形诸奏牍之中”说
的就是王鹏运。
为防止制钱外流,各地纷纷实行禁止出口的政策。但“所谓禁止出口者,不仅禁出外洋之
口,本省之钱不准运至别省,本邑之钱不准运至他邑,以致不能流通”。这做法显然是错
误的,因此署两江总督(光绪二十一年十月至二十二年十一月在任)张之洞特下谕弛禁,指
出:“禁止出口者,惟禁止出江海之口,至近地不能不使之流通。江北之钱准运江南。江
南之钱准运江北。”⑾禁钱出境政策的出笼,反映了各地制钱缺乏的严重程度,以及地方
官面对钱荒而产生的惊慌失措的心态。
二
为了解决钱少和钱贵问题,当时从朝廷到地方都采取了一些增加铸钱和严禁私销的措
施,上海也不例外。上海本来没有铸钱的资格,但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曾由江南制造局
设厂铸钱。这一情况过去钱币学界似无人知晓,笔者是近来在查阅《申报》时发现的。《
申报》有关江南制造局铸钱的记载有12条之多,有些记载彼此有不一致之处,遇到这种情
况,笔者作了必要的选择,一般只取其一说。
光绪二十三年,为解决上海地区的钱贵银贱问题,苏松太道、江海关道兼办江南制造
局刘康候向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江苏巡抚赵舒翘提出申请,拟在江南制造局内设炉鼓铸制钱
60万千,得到批准。刘康侯即委江南制造局提调王世绶为正办,着手筹办铸钱厂,又以凌
恢裕为副办,朱凤祥司总帐,谢月樵司收发,刘廷裕司收钱。铸钱厂设在江南局附近,盖
厂房20余间。招雇熟悉铸钱工匠,有浙江、湖北及本地人共七帮,各有炉头经管,以专责
成。铸钱厂筹办完成后,于二月初八日(3月10日)开炉,每日约可铸钱六七百千文。
为了保障铸钱秩序和质量,上海县高昌庙巡防局应制造局提调处和铸钱厂的要求,贴
出了如下告示:“为示禁事,照得顷奉制造局提调处面谕,并准铸钱厂面致。谓厂中现铸
新钱,每串足四斤六两,已奉道局宪赐示晓谕,通行在案。如有硗薄缺漏不敷斤两之钱,
当饬提开,回炉另铸,并严禁工匠人等,不准私带出厂搀用。诚恐该工匠等希图取巧,视
若具文,暗将必须回炉另铸之钱,私带出厂使用,既坏本厂钱法,又碍本厂声名。应即谕
禁,并须严密查访,以凭惩办,等因。奉此,除饬亲兵捕保等明查暗访外,合亟出示谕禁
。为此,示仰各铺户大小生意并诸色人等知悉,如遇铸钱工匠私带硗簿缺漏不敷斤两之新
钱到市买物,切勿收用。一经查出,除将此项禁用之钱提出充公外,再行议罚。倘能扭送
来局,禀候核办,并可给赏,以示饬惩而杜流弊。切切特示。”⑿三月十八日(4月19日)
晨,江南制造局铸钱厂的厨工陈阿兴私取厂中所铸新钱1000文,准备出逃,被管厂护勇拘
获,搜出原赃,解送高昌庙巡防局。经审讯后,念其无知初犯,从宽免予究惩,交保释放
。
三月二十五日(4月26日),刘康侯发布告示,通知商贾及诸色人等,“嗣后如遇新出
制钱,务各照常行用,不得借词折减,并准一体完粮纳税”。⒀新钱由南北市各钱庄缴银
承领使用,核定洋银一元兑新钱930文,每银一两兑新钱1250文,由南市大丰钱庄总司出
纳。⒁
江南制造局铸钱厂所铸新钱的质量,报上既说“其钱虽分两略轻,而字迹分明,轮幕
周正”;⒂又说“所铸之钱,质甚轻薄,且多搀杂砂铅,不能一律匀净光洁”。⒃前一说
当有溢美之处。钱虽轻薄,但“铸钱一千,所费尚不至(止)一千之数”。⒄铸钱成本高于
钱价,使制钱的质量难以保证,铸钱之举难以长期坚持。
九月初一日(9月26日),刘康候突然病逝,新任江海关道蔡和甫决定于十月初一日暂
行停炉鼓铸,正所谓人存政存,人亡政亡!但铸钱亏本,蔡和甫这一决定也不能说全无道
理。
江南制造局铸钱的时间从光绪二十三年二月初八日(1897年3月10日)至同年九月二十
九日(11月4日),如果每天开工的话,共计铸钱时间为240天。如果每天铸钱600千文,则
共铸新钱1440万文。
到现在为止,还不能确定江南制造局铸造的是哪一种制钱,有待于钱币学家进行确认。此
钱每千重4斤6两,即每枚重7分,不甚工整,钱背文字估计应是满文“宝苏”。不知在江
南制造局的档案中有无相关的资料遗存,希望有朝一日能找到更完整的答案。
注释:
①《钱市窒碍》,见《申报》光绪丁丑(三年)十月十一日。
②《请畅行大小银圆议》,见《申报》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③《论制钱缺少当先鼓铸铜钱为急务》,见《申报》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初二日。
④⑧《论近日制钱缺乏之甚》,见《申报》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⑤⑨《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下册,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524、643—644页。
⑥《银钱市价升降不时论》,《申报》光绪八年十月初六日。
⑦《示禁毁钱》,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⑩《铸钱说》,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八日。
⑾《论制钱缺少当先鼓铸铜钱为急务》,见《申报》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初二日。
⑿《钱局纪闻》,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十九日。
⒀《告示照登》,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⒁《青蚨云集》,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
⒂《新钱入市》,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日。
⒃《新钱入市》,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⒄《阅报纪新钱人市因书其后》,见《申报》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 高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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