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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ippen (snowshuang's bub), 信区: History
标  题: 欧洲贵族的等级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Nov 11 00:49:44 2002) , 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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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2-13世纪,欧洲的大贵族集团与骑士集团融合以后,贵族的等级也就逐渐成

为制度。
例如,要成为贵族,必须先成为骑士,只有被授予骑士称号的人,才能被纳入贵族的等
级。
  大致上,贵族等级可以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

个等级。
  “公爵”的封号是贵族中的第一等级,最初,这个封号是给与那些部落的首领,例

“士瓦本公爵”,“萨克森公爵”,“勃艮第公爵”等。此外,在未征服地区的比较大

领主依附或者被宗主国征服后也会被授予“公爵”的封号。此外,许多国家的国王在建

或者即位后,往往会出于自身的考虑,新分封一些“公爵”,例如法国的“诺曼底公爵

就是法国国王被迫分封给侵占塞纳河下游地区的诺曼人的。
  “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侯爵”一词本身的含义主要指边防长官,一般“侯

”是
管理与控制数个郡的贵族,很多势力强大的“侯爵”完全可以与“公爵”抗衡,在例如

国的“勃兰登堡边地侯”就是7大选帝侯之一。“侯爵”在自己的领地上可以自己任命

员,制定管理的政策,基本上属于半独立的状态。
  “伯爵”是贵族的第三等级,在加洛林王朝时期,伯爵指的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大
致相
当郡长。一般由国王任命当地的豪强担任。后期,伯爵主要成为“公爵”或者“侯爵”

地方上的代理人(岔开1句,相当与日本战国时期的“守护代”)。随着公国或者侯国
势力
的衰弱,某些“伯爵”最后可以膨胀为权利中心,例如法国的“安茹伯爵”,“香槟伯
爵”
等等。
  “公爵”,“侯爵”,“伯爵”属于高等贵族,一般拥有广袤的领地,可以在领地
上进
行半独立甚至独立的通知,因此自然而然地成为地域诸侯国。
  “子爵”从字面上是高级贵族的侍从。一开始,“子爵”是“伯爵”的助手,顾问
,代
理人等为“伯爵”出谋划策,当“伯爵”不在,就代理行使职权。11世纪开始,“子

”逐步
脱离“伯爵”的控制,可以建立自己的城堡,从而成为地方上重要的力量。
  “男爵”是威廉征服英国后引进的,“男爵”是直接从国王那里领有土地的总佃户
。他
们以服军役为条件向国王领有土地。一般可以供应1个骑士的土地被称为1个“骑士领

,而一
个总佃户往往拥有4,50甚至更多的“骑士领”。这样的地产被称为“男爵领”,该

建主就是
“男爵”。“男爵领”有大有小,大的如威廉的血缘兄弟摩尔坦,拥有793处地产,

收入
达到2500磅,而小的如德文郡的罗伯特有15处地产,年收入不到26磅。
  此外,一些领主而非国王的总佃户也被称为“男爵”,而议会的传唤令中也经常称

那些没
有封土的人为“男爵”,这样就造成“男爵”的构成非常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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