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NewZerg (千金买一醉), 信区: History
标  题: 清朝史卷一 上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Thu Dec  2 12:12:16 2004)

总编辑序
在英语世界中,剑桥历史丛书自本世纪起已为多卷本的历史著作树立了
样板,其特点是各章均由某个专题的专家执笔,而由各卷学术地位较高的编
辑中的主导编辑总其成。由阿克顿爵士规划的《剑桥近代史》共十六卷,于
1902 至1912 年期间问世。以后又陆续出版了《剑桥古代史》、《剑桥中世
纪史》、《剑桥英国文学史》以及关于印度、波兰和英帝国的剑桥史。原来
的《近代史》现在已被十二卷的《新剑桥近代史》代替,而《剑桥欧洲经济
史》的编写也正接近完成。近期在编写中的剑桥历史丛书包括伊斯兰教史、
阿拉伯文学史、论述作为西方文明中心文献的圣经及其对西方文明的影响的
圣经史,此外还有伊朗史和中国史。
就中国史而言,西方的历史学家面临着一个特殊问题。中国的文明史比
西方任何一个国家的文明史更为广泛和复杂,只是比整个欧洲文明史涉及的
范围稍小而已。中国的历史记载浩如烟海,既详尽又广泛,中国历史方面的
学术许多世纪以来一直是高度发展和成熟的。但直到最近几十年为止,西方
的中国研究虽然有欧洲中国学家进行了重要的开创性劳动,但取得的进展几
乎没有超过翻译少数古代典籍和编写主要的王朝史及其制度史史纲的程度。
近来,西方学者已经更加充分地在利用中国和日本的具有悠久传统的历
史学术成果了,这就大大地增进了我们对过去事件和制度的明细的认识,以
及对传统历史学的批判性的了解。此外,这一代西方的中国史学者在继续依
靠欧洲、日本和中国正在迅速发展的中国学研究的扎实基础的同时,还能利
用近代西方历史学术的新观点、新技术以及社会科学近期的发展成果。而在
对许多旧观念提出疑问的情况下,近期的历史事件又使新问题突出出来。在
这些众多方面的影响下,西方在中国研究方面进行的革命性变革的势头正在
不断加强。
当1966 年开始编写《剑桥中国史》时,目的就是为西方的历史读者提供
一部有内容的基础性的中国史著作:即按当时的知识状况写一部六卷本的著
作。从那时起,公认的研究成果的大量涌现、新方法的应用和学术向新领域
的扩大,已经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史的研究。这一发展还反映在:《剑桥中国
史》现在已经计划出十四卷,这还不包括王朝以前的最早时期,并且还必须
舍弃诸如艺术史和文学史等题目、经济学和工艺学的许多方面的内容、以及
地方史的全部宝贵材料。
近十年来我们对中国过去的了解所取得的惊人进展将会继续和加快。进
行这一巨大而复杂的课题的西方历史学家所作的努力证明是得当的,因为他
们所在各国的人民需要对中国有一个更广更深的了解。中国的历史属于全世
界,不仅它有此权利和必要,而且它是激发人们兴趣的一门学科。
费正清
崔瑞德
(杨品泉译)
出版说明
本书原为《剑桥中国史》的第十卷和第十一卷,起自清代的道光时代,止于
辛亥革命。这两卷能够自成体系,可以单独成书,我们特先译出,以飨我国读者。
为了兼顾《剑桥中国史》原书名和它所论述的晚清时代的实际内容,此书定名为
《剑桥中国晚清史》。
剑桥历史丛书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对《剑桥中国史》已出的各卷,
国外纷纷发表过书评,予以肯定。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截至出书前为止的西
方中国史研究的水平和动向。我们希望这两卷中文版的出版,对促进中外学术交
流能有所助益。
本书有不少地方可供我们参考,特别是某些国内不经见的材料可为我们所
用。但是,它也有某些提法是我们所不能苟同的。例如,正文和插图中有所谓“中
国本土(本部)”、“满洲”、“清朝治理区”等等说法,我们均照字面直译,
未加改动。不言而喻,这决不表明中文版编译者同意这些提法。再例如,地图中
疆界的画法、地点的位置和名称,原书也存在着错误和问题(如图一、图二均缺
南海诸岛;图二的川藏界画在大渡河一带;边境上两国共有之河流未能尽按共有
之惯例绘制,等等),内容与插图前后也不尽一致,这些地方我们也未加改动,
原样照译或复印。又,本书各章撰者立言也不尽一致,请读者自行鉴别,不一一
赘言。
这几年我们国内出版过若干新资料,本书作者限于条件未能及时加以利用。
对此,我们对他们就更不能有所苛求了。
本书引用的中文材料,我们均尽力查找过中文原文。但是,某些地方因仅系
片言只语,遍查不着;某些引文引自在台湾省或外国出版的书刊,我们无书查对;
个别书籍在北京甚至一直未能找到。在这些情况下,我们不得已而采用了直译办
法,幸读者鉴谅和指教。本书各章译者均在每章之后署名。全书则由张书生和杨
品泉两同志统一校看。我们因识见所囿和水平有限,译文舛错在所难免,恳切希
望读者不吝批评指正。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编译室
一九八三年四月
重版说明
《剑桥中国晚清史》于1985 年2 月出版后,受到学术界重视,报刊上发表
过多篇评论文章,引起了对一些问题的探讨。出版后不久,书即售罄。近一两年
仍然有读者询问或函购此书,为满足需要,决定重排出版。此次重排改正了编校
方面的一些明显错误。
本书上下两卷为《剑桥中国史》第10 和第11 卷的中译本。本社已出和正在
印制的《剑桥中国史》其他卷次的中译本有:
第1 卷 《剑桥中国秦汉史》
第3 卷 《剑桥中国隋唐史》
第7 卷 《剑桥中国明代史》
第12、13 卷 《剑桥中华民国史》上、下
第14 卷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 年》
第15 卷 《剑桥中国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 年》
其他卷次在国外出书后,我们也将尽快翻译出版。
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
第一章 导言:旧秩序
历史和中国的革命
近代中国的历史,即人们现在认为在那里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是充满了
争论的。一些重大的事件已被人们所了解,但对于它们的意义却存在着争议。
同时,许多较次要的事件仍然未被人知或者被忽视。
引起争论的第一个原因是普遍存在对历史的无知状态,因为在这个尚不
发达的领域中,还缺乏一批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研究和著述。我说“历史的无
知状态”,是因为历史学的任务就是了解所有有关方面的情况、动机和作用,
但如果只涉及冲突一方的片面知识,则会使我们对这场冲突中的另一方仍然
一无所知,因而就不大可能理解它。
例如,关于1840—1842 年的鸦片战争,英国方面的文件在当时就已大量
公布,而中国方面的文件一直到九十年以后,即1932 年才发表。而且,双方
的文件主要提供的都是官方的观点;在战争期间普通中国人民的经历则没有
详细的记载,也没有被很好地进行研究。甚至这一表面上已很清楚的事件,
仍然没有为人们所充分了解。例如,当地的中国人民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成了
英、清两国战争的消极旁观者?他们进行爱国主义的抵抗的程度又有多深?
各种观点和事例是相互歧异的。
引起争论的第二个原因是那种把历史事件主要参与者分割开来的巨大的
精神文化鸿沟——这不但是指十九世纪外国侵略者和进行抵抗的中国统治阶
级之间在语言、思想以及价值观念上的差异,而且也指在二十世纪中国广大
的人民群众一旦成为革命者时,在中国统治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存在着
的类似的差异。简言之,中国的近代史就是两出巨型戏剧——第一出是扩张
的、进行国际贸易和战争的西方同坚持农业经济和官僚政治的中国文明之间
的文化对抗;第二出是从第一出派生出来的,它揭示了中国在一场最巨大的
革命中所发生的基本变化。
这些巨大的冲突和变革的运动,即发生在中国和外部世界之间以及在新
旧中国之间的这些运动,已经在历史记载和历史学家中引起了各种不同的观
点。对西方历史学家来说,最突出的就是维多利亚时代对世界的看法;英国、
法国和美国的扩张主义者就是按照这种看法,在十九世纪中期建立了不平等
条约制度的。他们信仰民族国家、法治、个人的权益、基督教和科学技术,
以及使用战争来为进步服务。
旧中国统治阶级对于世界的看法也是一清二楚的。它信仰经典的儒家教
义和天子在整个世界中至高无上的权力:天子高居于一个和谐的、存在着等
级和名分的社会秩序之巅,以他的富有教导意义的道德行为的榜样来维系自
己的统治。在这个旧秩序里面,经典的教义只能容忍限于传统内部的变化,
扩大的家庭制度支配着个人,恪守职责的信条高于享受权利的信条,文官控
制着军事,并且使商人为其所用,道德行为的准则凌驾于人的情欲、物质利
益和法律条文之上。诚然,两种文明是冰炭不相容的。
当比较古老和变化较缓慢的文明在较现代和更有生气的文明面前步步退
却时,中国知识分子和官员中一代先行者寻求改革的目标,并逐渐形成对于
世界以及中国在这个世界中的地位的新的观点。产生于季世的这种新观点,
不可避免地缺乏它以前的传统 观点的一致性。随着中央权力的衰落,思想领
域的混乱增长了,只是到了二十世纪中叶,通过把马克思列宁主义运用于中
国的毛泽东思想,一种新的历史正统观念才得以建立。
随着伟大的中国革命的继续发展,毛泽东主义的历史观也将继续发展;
西方的、日本的和其他外国的历史观也同样如此。可以预期,它们之间在一
定程度上会吻合的。不过关于近代中国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些事情是怎样发
生的和为什么会发生,当代的各种思想对这些问题仍会继续进行激烈的争
论。十九世纪对中国的和外国的、儒家的和维多利亚时代的各种历史观的对
立,现在已被各种水火不相容的观点的论战所代替。现在的这些互不相容的
观点都涉及到近代史的性质这一领域,这一事实只会加剧它们之间的争论。
但是,在了解今天的历史渊源的努力中,各种思想的继续论战归根到底只会
加强促使各国人民相互了解的共同纽带。
虽然历史学界关注的中心问题一代与一代有所不同,但就近代中国而
言,某些尚未解决而又需要阐明的问题,似乎可能在以后的一段时期内先引
起注意。一个需要阐明的重大问题就是外来影响的程度和性质。十九世纪外
国人在中国的活动显著增加,并且变得越来越有影响,越来越向社会各方面
渗透,最后终于促使中国人的生活彻底改观。然而外国人的冲击和中国人的
反应的进程是逐渐开始的,几乎不能觉察出来。对这一过程的觉察,是经过
了其强度和复杂性不断增长的一系列阶段才显示出来的。
在最初阶段,中国和外国的观察家都认识到:古老的农业经济—官僚政
治的中华帝国,远非进行扩张的、推行国际贸易和炮舰政策的英帝国和其他
帝国的对手。外国对中国侵略的速度一直在加快。在1840—1842 年鸦片战争
以后不到十五年,就有1857—1860 年的英法联军之役,又过了十年左右,发
生1871 年俄国侵占伊犁和1874 年日本夺取琉球的事件;又不到十年,爆发
了1883—1885 年的中法战争。九年以后,日本在1894—1895 年大败中国,
紧接 着是1898 年争夺租借地和1900 年的义和团之役。伴随着这些戏剧性的
灾难而来的,是传统中国的自我形象——即它以中国为中心看待世界的观念
——的破灭;这一破灭与那些灾难相比,虽然几乎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却
有着更加深远的影响。
因此,回顾起来,中国在十九世纪的经历成了一出完全的悲剧,成了一
次确是巨大的、史无前例的崩溃和衰落过程。这场悲剧是如此缓慢、无情而
又彻底,因而它就愈加痛苦。旧秩序为自卫而战,它缓慢地退却,但始终处
于劣势;灾难接踵而至,一次比一次厉害,直到中国对外国人的妄自尊大、
北京皇帝的中央集权、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正统观念、以及由士大夫所组成的
统治上层等事物,一个接一个被破坏或被摧毁为止。
还有第二种认识在二十世纪初的中国革命者中很普遍,即他们发觉自己
处在一个不同的世界,犹如民族主义者发觉自己置身于一个扩大了的民族主
义的国际社会一样。在帝国主义的压迫下,清王朝旧政权在十九世纪后期所
承受的外国特权的负担日益沉重。不平等条约体制的不断扩大就表明了这一
点:通商口岸从1842 年的五个增加到1911 年的大约五十个;缔约列强各国
的侨民及其财产、贸易和工业都逐步享有领事裁判权;外国船只在中国水域
航行的范围,从沿海的炮舰扩大到行驶于主要河流的商轮上;不但在中国海
关,甚至在某些内地税卡、邮局和盐务官署都雇用了外国官员;传教士的活
动渗入到每一个省份和文教卫生部门。还有许多其他的特征,如1900 年以后
外国在北京驻军,1911 年以后海关收入先拨作偿付外债和赔款之用。这一切
都表明了外国人对中国人民生活的特殊影响。对近代的民族主义者来说,还
有什么能比这一切更能激起爱国的义愤呢?自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这种
外国的侵略就日益被称为“帝国主义”,并且帝国主义的侵略被认为是必须
加以消除的国耻。
伴随着这个观点而来的还有另一种认识,即帝国主义在中国 之所以得
逞,是借助于中国人的弱点,这弱点不但在于军事方面,也在于精神方面,
也即中国人缺乏爱国主义的献身精神:这表现在他们为外国人工作,并且从
罪恶的鸦片贸易、贩卖苦力以及在沿海港口建立工业来剥削劳工的罪恶活动
中同外国人一起牟利。道德的堕落也同样明显地表现在军阀的割据、地主的
自私自利、家庭第一的裙带关系等方面。中国的这一切弱点大多是根源于腐
朽的统治阶级的各个阶层——即满洲人的异族朝廷、古代经典训练出来的陈
腐官吏、享有垄断较高文化知识特权的文人学者和剥削贫苦佃农的地主。所
有这些制度和积习的总和可以用“封建主义”一词来概括。
这样,在二十世纪,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这对孪生兄弟就被认为是十九
世纪中国灾难的根源。在人民共和国时期,这些术语以及马克思、恩格斯、
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对它们的阐述,就被用来描述中国的近代史。在一个
农民依然占绝大多数并对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日本的侵略记忆犹新
的广袤国度里,国内统治阶级和外国的侵略仍突出地成为过去遗留下来、而
今天仍然必须与之搏斗的两大罪魁祸首。
当中国运用帝国主义的概念时,它已被扩大了。回顾起来,从二十世纪
二十年代以后,无论是在国民党还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思想中,帝国主义的作
用有增无已。它是毛泽东思想的组成部分。帝国主义从鸦片战争时起就活动
开了,这比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列宁主义的金融—资本型的帝国主义的兴起要
早得多。毛泽东关于帝国主义的概念,不但远溯到包括维多利亚早期商业扩
张时代的战争和炮舰外交,它还把帝国主义概念扩大到几乎包括十九世纪外
国与中国的一切形式的接触,把基督教的传教活动当作文化帝国主义就是一
例。由于西方国家经常的侵略扩张活动在历史记载中是一目了然的,历史学
家一般认为有理由作出这一广泛的结论,即中国人民遭到了帝国主义的侵
略、剥削和欺凌。作为一 般性的结论,这是几乎不容置辩的。欧洲的侵略扩
张和它后来的变种,是近代世界历史的一个主要事实。
然而,我们这一卷既要重视现在,又要重视过去,因此,本卷的研究将
要再现生活在历史事件发生时的人们的观点、动机以及他们在历史上对这些
事件的理解。由于中国的历史观在革命过程中发生了变化,因此必须了解中
国人当时的生活状况,同时还必须了解他们在旧秩序下的自我形象。一旦着
手进行这样的研究,帝国主义的形象就会被勾划出来。帝国主义从一种自外
部倾覆中国的单方面力量而变成了一种相互作用的产物,而且当今天对中国
和外部世界的这种相互作用进一步进行研究时,帝国主义这个概念就将分解
为种种因素和情况。
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中国社会是个庞然大物,它各地的情况又千差万别。
由于它的幅员辽阔,它不易受到外来影响,并且对于与外国接触的反应也是
形形色色的和分散的,而不是一致的和集中的。总的说来,中国自给自足的
程度是非常高的,这首先表现在对外贸易方面,它在国民经济中仍是一个比
较次要的部分。其次,清帝国由于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征服了伊犁,以及在
恰克图和广州分别成功地对付了俄国人和英国人,就建立起一道貌似强大的
军事防线。最后,在清朝统治下,具有绝对权威的儒家思想几乎不能接受任
何外国的政治观念。所有这些因素都有利于形成高度的自给自足。但是还有
另一个历史传统使得中国对外国的侵略反应迟钝,这就是蛮夷入侵的传统,
以及这些入侵的蛮夷被吸收或同化于中国社会和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的情
况。由于这个原因,拥有绝对权威的儒家思想变成了一种超民族主义的体系,
它是不会轻易赏识外国的民族主义者的感情的。
这样,一幅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图景就浮现了出来,它在十九世纪早期是
自给自足地专注于它自己的国内生活,而不能对西方的侵略做出敏捷的反
应。后来中国人与侵略者打交道时自有定见,就没 有迁就外国的制度。例如,
清朝并未把对外贸易和外国的投资当成对国家有重要作用的事业而首先予以
关注。清政权主要关切的是维持它所统治的和赖以取得主要生计的农村社会
秩序。对外关系似是不关痛痒的事情。最初,西方人被认为事实上能纳入中
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秩序之中而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只许他们在边远
地区活动,正象其他外国人过去曾经做过的那样。
幅员广大、自给自足、统治阶级的麻木不仁和漠不关心,所有这一切使
清帝国在与西方国家接触时毫无应变的准备。更确切地说,当这种接触在近
代成为事实时,导致中国衰落的一个原因恰恰就是中国文明在近代以前已经
取得的成就本身,要理解中国的衰落,就必须懂得中国早先取得的成就,因
为这种成就之大竟使得中国的领袖人物对于灾难的降临毫无准备。正如改革
家梁启超后来在1896 年所说:“今有巨厦,更历千岁??非不枵然大也,风
雨猝集,则倾圮必矣,而室中之人,犹然酣嬉鼾卧,漠然无所闻也。”①
①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1 册第2 页。
旧社会
有关这个传统社会的另一批需要阐明而尚未解决的问题,是传统社会的
社会结构、其政府的行政机构和思想体系、以及它的经济发展。一种广泛的
假定是:这个传统社会建立了如此有效而均衡的思想和实践的结构,以致难
以对西方的接触产生富有革新精神的反应。这种观点认为,中国的“成熟”
可以从它的稳定性和它维持几乎类似生理学的体内平衡状态的能力中得到证
明。换句话说,既得利益集团已经象滚雪球那样成了足以阻止改革的巨大力
量。结果便是一种强大的惰性,或者叫做坚持成法的顽固性, 这是一种只许
在传统之内进行改变的倾向。这一关于中国有惰性和对外麻木不仁的看法,
还得到所谓文化自主观念的支持:这种观念认为,中国的方式方法是独特的,
它们之间互相呼应,因而对外部影响具有排他性。
诸如此类的浮泛观念,当然只是代替了深入的思考。它们无疑显示了我
们今天知识浅薄的程度。可是,如果要让非历史学家懂得历史,就必须运用
一般的概念。包括1800 年前后中国的一般情况和典章制度在内的一幅中国国
家和社会的真实图景,是形成一般概念的必要前提。当时中国的人口已经超
过了三亿,几乎为包括俄国在内的欧洲的两倍,同时可以有把握地说,它的
国内市场和国内贸易也远远超过了欧洲。
十九世纪初期,中国社会体制的惰性明显地表现在各个阶层中,即表现
在乡、镇上的老百姓中,表现在左右着地方事务的地方上层或“绅士”的名
门大户中,表现在从地方官员直到北京宫廷的帝国政府的各级官吏中,以及
表现在高居于这个人类活动舞台之巅的君主政体中。这个中国人的世界(“天
下”)被认为是非常统一的、具有共性的和能长期延续的,而且在很大程度
上也确实如此。
帝国的统一是中国文明的第一个伟大的成就,同时它也是一件使人关注
的大事,因为统一意味着和平。可是帝国的巨大幅员和各地的差异却时常助
长分裂。十八个省份被自然条件分割成若干彼此隔离,但却有着明显特征的
区域,各地区又都是相对地自给自足。例如山西省的中部太原平原和汾河流
域,便是两面傍山,两面以黄河为界。灌溉条件良好的四川大盆地四面为群
山所环绕,它与中国其他地区的交通主要是通过长江的峡谷。位于西南的云
南省便是一个与国家其他地区难以往来的高原。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
湖南、湖北两省这几个大粮仓,都各自为地方政权提供了基础。外国人在二
十世纪所称的南满,即十九世纪中国人所称的辽东,则是又一个地方权力的
根据地。满人建立的清 朝在1644 年夺取长城以南以前,就是在那里逐步建
立起自己的力量的。
此外,中国从南到北延伸得如此辽远,气候的差异使得南北两地的生活
方式迥然有别。在南部和东南部,夏季大量的季节风雨有利于双季稻的生长。
反之,西北边塞地区雨量稀少而又变化无常,使当地人民经常面临饥饿的威
胁。生活在干旱地区的北方农民,可以住在夯实的土筑墙或者用简陋的土坯
砌成的茅屋里,而住在多雨地区的南方农民,则必须用在窑里焙烧过的砖和
瓦盖房。他们为了防雨和挡太阳,穿的是草鞋木屐,而不是布鞋;戴的是宽
大的斗笠,而不是北方那种带有护耳帽边的防寒皮帽。南方的运输大多靠水
道,或者另外在不能行车的石头铺的路上进行。扁担、手推车和小毛驴比比
皆是。但是在北方典型的运输工具却是在土路上运行的两轮车,它往往会陷
在被风刮起来的几英尺厚的黄土之中。尤为明显的是南北景物迥异:在辽阔
的华北平原上,周围筑墙以防御骑兵突袭的村庄星罗棋布;在典型的华南山
乡,骑兵就无用武之地,农村可以以更小的规模,更广泛地分布于茂密葱郁
的林荫之中。由于种植水稻比种旱地作物产量更高,所以中国南方的口粮标
准较高,同时在这里的务农人口中有着更加发达的地主所有制和租佃关系。①
以精耕细作的农业、严密组织的家庭生活和官僚化的行政机构为其特
征,中国这一逐渐扩展的文明就赋予整个国家从南到北、自西徂东以一种内
在的共性。也许在居统治地位的上层分子的意识中,这种共性比一个社会学
家在实际中所发现的共性还要大。然而,它一般说来只是一种假设。有如政
治上的统一一样, 文化上的共性也是中国伟大的社会神话之一,因为无非想
用它证明儒家生活方式的普遍存在。因此,各地区的差异和地方风俗习惯的
各种形式还没有得到足够的研究,因为把中国广大的国土作为一个整体来研
究,历来成为风气,今天依然如此。
这种政治上的统一和文化上的共同性的观念,是中国生活方式从史前新
石器时代就不间断地延续下来的那种异乎寻常的连续性造成的。由各个家族
在定居的村落里从事的锄耕农业,于公元前五千年在靠近黄河河套的渭河流
域(如西安郊外的半坡村遗址)就出现了。虽然军人统治者们不时入侵,但
中国的乡村生活从那时起,就以一种社会的和技术的突变似乎都不能打断的
连续性稳步地向前发展。维护村社的和平和秩序,一直是中国的统治阶级(与
军人们同样古老)所特别关切的事情。它经过历代王朝逐步建立了一套复杂
的官僚政治机构。直到1800 年以后为止,这个农业经济—官僚政治的中华帝
国,就是这样保持着一个比欧洲的商业—军事社会更加古老、也与它大相径
庭的社会体制。包括运用暴力在内的个人才能和进取心,在中国农业社会里
没有被培养出来,但在欧洲人的航海技术、好战精神、探险和海外移民活动
中,却已蔚然成风了。
我们可以想象,到1800 年时,至少占人口五分之四的普通农民在对亲属
的义务、尽职责、讲礼貌和社交等方面都受到良好教育而成为有教养的人,
但他们又都是文盲或半文盲。因此,他们在生活中不太信奉儒家的性理之学,
反而信守民间传说、迷信和道教佛教仪式。作为农民,他们大多数与大自然
密切地生活在一起。他们习惯于大自然的美景,但也为眼病、皮肤病以及肠
道寄生虫病这些流行性疾病所苦。作为老百姓,他们充分意识到统治的上层
人物及其特权,但却很少亲眼看到这些人。他们主要地被吸引在自己的以农
村和集市为中心的村社中了。
普通村子大约有百户人家,不能构成集市,也不能自给自 足。村社的真
正中心在集镇上,镇当然不超过两三英里远,步行可达,在赶集时使家庭成
员可以在当天往返。集镇的集日一般以十天为一个周期,相邻的集镇则相互
配合,把集日错开:比如说,有的集镇在三、六、八日赶集,有的小镇则在
二、四、七、九日或三、五、八、十日赶集。这样,以更大的集市中心为经
营对象的货郎担和行商,就可以轮流在这个区域赶集做买卖。最低一级的或
① 在1949 年以前一个世纪,描述中国地形和生态学的一批西方地理学家中,克雷西是旅
行地区最广的学者
之一,他的两本著作叙述生动,仍值得介绍,见《中国的地理基础》(1934 年)和《五亿
人的国土》(1955
年)。
标准的集镇周围一般有十二至十八个村子,总计约有一千五百户,或七千人。
一个农户中身体健康的男子,不多几年就可以赶集千把次,这样在集镇上的
茶馆里,在当地的寺庙里,或者在不定期举行的大型集市上,以及在节日的
灯会上,他就有机会碰得到大部分属于这个集市社会的人们。
这个社会不但有以剩余农副产品交换纸张、铁器、陶器和其他商品的经
济基础,而且也有它的社交基础。因为许多村子基本上是同族聚居,族外婚
的规定使得许多家庭往往必须通过集镇上的媒人到外村去找新娘。如果有秘
密会社会堂的话,它们一般集中在集镇,农民在那里也会碰到统治阶级在当
地的任何成员或官府的代表。①
在这个农民社会里,个人依靠他自己的亲族维持生计,得到在现代社会
中要通过保险才能取得的安全保护,还可以得到教育、娱乐和建立主要的社
会关系。从孩提时代起,他就被教以要严守家庭关系准则,尤其要讲孝道。
三纲的经典教义是有权威的,它要求子女孝顺父母、妻子顺从丈夫、臣民忠
于君主。但是在个体家庭内部,这种身份的等级关系只是亲属关系体系的组
成部分,亲属体系向外延伸,成为把大多数家庭都联系在一起的具有共同血
缘关系的集体或宗族。
宗族(又称为氏族)是一种超越阶级界限的拥有自治权的组织,它通常
包含两极:一极是贫困无告的人,另一极是那些已经取得了上层身份的人。
一个宗族往往保有自己的宗祠,并把祭祀祖先作为一种宗教仪式来进行。它
通常负责安排婚姻,也可以为教育天资聪明的儿童开办学校。它力图在它的
成员中维持法律和秩序,不让他们的纠纷发展成为牵动官府的诉讼。出于同
样的原因,它拥有的权威还可以承担保证氏族成员纳税的责任。在发生骚乱
时,它甚至可以组织地方民团进行防御。宗族的地位为清朝的法律所承认,
法律总是维护族长的威信,并且按照亲属关系身份进行惩处。国家就是这样
给家庭结构以法律上的支持,这是它维护社会秩序的一个明显的手段。
我们今天是不易理解个人对家庭这种服从关系的全部含义的。父母的权
威和子女的孝顺是绝对的,儿子违抗父母之命就要受到父亲的惩处,甚至把
儿子杀死,只要这个行动不是“惨无人道”的,那么在法律上也可以免罪。
另外,父母还可以要求当局惩处,甚至流放一个不孝之子。“打骂父母或使
父母的身体受到任何伤害者都要处以死刑。”①
在宗族里对长者的敬重,训练了普通农民对他的上层阶级的上司的顺
从。集市社会的最上层是地方上的上层分子,也称“绅士”,这个名词相当
于英文中的“gentry”,虽然它的意义是不明确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当现代式的研究还几乎只是开始时,麦克斯·韦伯对中国社会所作的有影响
的分析就强调了士子文人是中国国家和社会体制中的举足轻重的官员。此后
的研究描绘了这些及第举子各自在这个功名获得者构成的官僚等级制度中,
所占不同品级的情况。同时,另一些研究强调了地主在这个耕地缺乏的农业
社会中的关键作用,到1800 年时,这个社会已 经感到了人口迅速增长的压
力。这样就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来了解支配农村的地方名流的作用。一条是社
会政治的途径,另一条是经济的途径。虽然这两种方法有时在阐述上引起了
一些争论,但如果我们逐个地注意它们,也许有可能使它们一致起来的。
① 施坚雅:《中国农村的集市和社会结构》,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4 第1 期(1964
 年)。
① 瞿同祖:《传统中国的法律和社会》,第28 页。
在十九世纪初期,大多数功名获得者是通过了府一级考试的生员,另外
一些则是通过捐纳取得同等身份的监生。这两种人估计约有一百一十万人。
他们之间的比例一般为二比一,即是说,拥有最低一级功名的人,有三分之
一是按规定的价格向政府捐纳而取得这一身份的。还有一些人是通过较高级
官员的荐举而取得功名身份的,但他们为数甚少。因此,对有才能的人来说,
按照传统三年一次的考试是他们取得功名的主要机会。
当然,取得功名身份本身还不等于得到官职。陆续通过几次更高级的考
试,得到荐举,以及最后获得特旨任命,这些都是一个人开始仕宦生涯的必
由之路。某人如果在二十四岁成为生员,一般可望到三十一岁时在乡试中考
中举人,在三十五岁左右通过会试成为进士,如果他能达到这个地步的话。
因此,功名获得者形成了一个尖顶金字塔。在外地,帝国只有两千个左右基
层行政官员的职位,再加上一千五百个教职;按官制,全国的官僚大约只有
两万名文官和七千名武官。官吏阶层在职者为数甚少,而与此相应的另一个
情况是,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只有少数合格的功名获得者:举人共有一万八千
名左右,进士二千五百名左右,受到尊敬的北京翰林院的翰林六百五十名左
右。的确,现任官员是一个精选者集团。这一情况就产生了一种看法:人数
逾一百万之众的取得最低一级功名的人,就被认为是“普通的士子”,他们
是一个过渡的阶层,例如,他们已经豁免了劳役,但实际上并未厕身于官吏
的行列之中。这些“小绅士”可以身着受人敬重的长袍,从事训导、教学、
书吏或他种与这一装束相称的活动。取得了较高级功名的人,即“大绅士”,
人数有限,他们组成了随时可以对官 场进行补充的后备队伍,并且作为一个
起作用的集团,向官场内部渗透。
在地方上,当地的小绅士,以及有时也可能出现的大绅士,他们左右着
众多的事情。他们共同主管各种公共事务,如修桥梁,设津渡,建围墙和寺
庙,筹措学校和书院的费用,发起和印刷地方志,参与地方的祭祀和祭孔活
动。在当地遭灾时,他们也会组织对流民、无家可归的人、老人和贫民的救
济;当发生骚乱时,他们可以在皇帝的认可下资助、招募甚至统率民团。在
所有这些活动中,地方上层人物运用他们在民众中的声望和与政界的关系,
还运用他们对儒家行动准则和地方行政的知识,既提供钱财,又发挥个人的
领导作用。他们构成了地方官吏和官府统治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官府是
不能有所作为的。反过来,地方上层,尤其是那些大绅士,便一起利用他们
与官府的联系来保护他们的经济地位,因为国家制度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律
豁免权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免遭官府的勒索甚至没收。他们对官府施加影
响和免除劳役或肉刑的特权被审慎地维护着。绅士们有一派绅士风度来表明
他们的身份——长袍,长指甲,能诗善赋,有欣赏艺术的闲情逸致,彬彬有
礼。总之,过着一种与老百姓相脱离的生活。在社会安定时,这些地方上层
人士,即统治阶级,有着强烈的自觉性和内聚力。他们的理想就是组成一个
内有若干庭院的大家庭,几世同堂,婢仆成群,共同聚居在一起。①
要把绅士作为社会—政治的官员和作为地主这二者的作用协调起来,方
法之一就是要承认个人和家庭之间的区别。简言之,各级功名按其性质来讲
只能为个人所持有,而财产却是由家庭占有和传下来的。上面述及的士子文
人在非经济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就是由个人履行的,而在一个地主所有制与
① 见何炳棣:《中华帝国晋升的阶梯》,以及何著此书中所引的著作。
家庭观念紧密连接 在一起的社会里(尤其在华南),个人同时却是家庭的成
员。由于财产主要不是由法律,而是靠勾通官府来保护的,士子文人—绅士
就能够利用他们的政治社会身份来维护地主—绅士的经济地位。这两种起作
用的成份,即士子文人—绅士和地主—绅士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加
强,时常交织在一起,有时则是合二而一的。可以认为,十九世纪初期的地
方上层人物,首先是由一些拥有财产——主要是拥有土地的家庭组成的;其
次,大部分科举登第的人都出身于这类家庭。虽然,有些功名获得者是靠个
人才干而获得成功,有时,还能在社会上飞黄腾达,但是,如果不能获得家
庭的支持以便在早期有时间学习,和得到一个家学渊源的环境,那么能起步
的人无疑只是极少数。
地主—绅士之家似乎有一种使自己世代勿替的特殊本领。与农民比起
来,他们的儿子结婚要早。他们可以纳妾,他们的婴儿死亡率也较低,因此,
缙绅之家,由于多子多孙,其后代产生有才之士的机会也较多。一个世家还
可以同时在乡下和大城镇扎下根基,以分散它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当农村发
生灾荒和骚动时,这个家庭的城镇部分可以安然无恙。而当城市里改朝换代
或出现官员造成的祸害时,他们在乡下的老家却风平浪静。当发生内战或外
族入侵时,双方阵营里都可以找到同一个家庭的成员,而各为其主。旧中国
的这些世家大族都渴望子孙满堂,十分重视维系家庭—宗族的世系。这就需
要在生育和婚丧中竞尚奢华,培养与官府的交情,在教育上下本钱,使得其
儿子能通过科举考试而飞黄腾达。
因此,功名获得者的个人社会—政治作用和地主—绅士家庭的经济作用
是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的;今天没有必要在地方上层的这两个分析基点作
区分或选择了。虽然如此,由于历史的情况,便产生了相互对立的解释。首
先,由于1905 年废除了陈旧的科举,不可能再产生新的功名获得者;因此,
地主所有制,或者至少是“外居地主经营制”,便明显地增加了,致使现代
的土 地革命便把土豪劣绅当做首要目标,他们仍然是地主,但是剥削性更
大,而不再是地方上的社会领袖。从说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到二十世纪三十
年代长江下游地区的“租栈”的活动的文件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十九世纪晚
期到二十世纪初期,这种大规模的“外居地主制”经营的实际情况。这些租
栈代表它们借以建立的宗族或氏族,同时也接受别的大家族的委托而当它们
的代表。它们收租、纳税、收各种费用,雇佣家住农村的收租人,也在主要
的事务所雇佣文书和工作人员。它们在和佃户们打交道时也能得到衙役的协
助。一个租栈经管着成千亩土地,佃户们按照租约耕种大量分散的小块土地;
租约是没有限期的,可以父子相承。这些租约上的租佃权可以买卖。它们可
以由几个儿子继承并且在他们之间进行再分配,或者相反地,由租佃人经过
积累而再把租地集中起来。尽管可以继承,但是这些租约并没有建立起一个
“法定的农奴制”,相反却允许有一定程度的机动性。一般说来,长江下游
地区一个佃农交纳的平均地租占收获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而地主交纳的土
地税则仅为地租总额的百分之十三左右。收租人负责下达“租栈”发出的收
租通知,充任收租人者可能是当地的村长、僧侣甚至寡妇。为了强行收租,
当地的衙门可能发出拘捕令,并出动衙役逮捕那些欠租者,这些费用则由地
主租栈支付。因此,在十九世纪末期,至少在中国的这个生产最发达的地区,
地方官府和租栈所代表的地主家族之间已经明显地存在一种密切的关系。租
栈的管理人员开列不良佃户的名单,地方官便出动差役捕人,因为收租是政
府和地主的共同利益,只有地主收到了地租,他们才能从中交出土地税。①
有关更早时期和其他地区的这类活动,文献记载就不很详细了,到1800
年时,中国农村的大户可能已经在对村社进行谨慎的领导,和对佃农进行以
自己家庭为中心的自私的剥削之间维持了某种平衡;但在这种平衡中偏重于
哪一方,则是另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现在得知,一般在农业产量较低的中
国北部和西北部,出产、收获、运出和出售给城市消费者的剩余粮食比较少,
租佃关系也就不大发达。这里出现了一片严重贫困的景象,所以实行地主所
有制是不合算的。在此期间,关于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早期农民中发生的贫
困、骚动和叛乱在文献中有越来越充分的记载。这样,地方的上层分子在多
大程度上是村社的领导者或剥削者,这一没有解决的问题就可以和农民的贫
困及中国人一般的生活水平这一问题结合起来考虑了。
我们在这里面临一个基本的、压倒一切的事实,对它的全部意义历史学
家至今仍然没有估计出来,这就是:中国的人口在十八世纪至少增长了一倍,
这个总的增长趋势一直继续到1850 年,虽然增长率有所降低。这种人口增长
的影响表现在许多方面:无地的贫民人数增多了,许多人从人口稠密的地区
迁出。在这些移民定居的地方,交通可能依然不发达,政府统治依然无力。
在新建立起来的生活艰难的地区,自然要发生贫困、没有法制和象白莲教之
类的起义运动。这反过来又使吏治败坏,使清朝的威望遭到损害(见第三章)。
粮价上涨,仓贮枯竭,政府倡导勤俭节约,以及其他许多表示物资紧张的征
候,在清朝的中叶是史不绝书的。①
然而,人口的增加决不只是一种灾难。它意味着消费人口的巨大增长,
因而促进了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对土特产品 的需求。其结果便是,
由于商业的发展的刺激,进一步建立了银行业和信贷业,运用了行会和商会
这种新型的组织,以及采用了如汇兑银票这类新的业务。简言之,人口和贸
易在近代早期的增长,在中国象在同时期欧洲的某些地区一样,促进了商业
化,并且提高了商人的作用。
在士大夫所写的浩瀚的历史记载中,很少注意商人阶层。早在汉朝,商
业就是中国人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但商人集团很少能成功地争得独立的
社会地位。恰恰相反,他们仍然从属于官府,不得不从官方获得特许并交纳
捐税,而且为了免遭非官方形式的榨取,他们还得依靠与官僚们的个人关系。
官方控制商人的一个结果,就是中国的文献只注意记载政府的体制以及知识
阶级的思想和学说,而从圆仁和尚或马可·波罗时代起一直到今天,那些个
人对中国城市生活的观察却往往强调其攘往熙来的商业特征——这真是咄咄
怪事!
在旧时的中国,经济事业跟宦海生涯或一般的社会生活一样,是以家庭
为单位并且依赖于所建立的私人关系。因此,商业依赖于家庭商号,在这里,
亲属关系成了主要的忠诚纽带。个人在家庭商号里承担着无限的责任,但在
一场危机中,他也可以指望得到家庭无限的支持。在缺乏不讲私情的法律保
护的情况下,在没有保险机构和商业法的情况下,一个商人的主要资本便是
① 已故的村松祜次教授把他的八篇日文论文要旨概括写成《清末民初江南地主制度的文献
研究》一文,载
《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学报》,卷29 第3 期(1966 年),第566—599 页。
① 珀金斯:《1368—1968 年中国农业的发展》,散见于此书的各处。铃木中正:《清朝
中期史研究》,第
1 章。
他的信誉和担保人,但他和官府当局的私人关系也同样重要,因为从那里他
的商号才能获得准予开业的正式的或非正式的认可。商人阶级防止官府控制
和剥削的主要手段是商人集团的团结。很久以来,同一行业的商店都开设在
城市的同一条街上。商人们奉命按照行业而结合在一起,到晚唐或宋代时,
他们经过与官府的周旋,建立了行会。
在发展周围的私人关系时,商人们仿效士子的惯例:士子们首先发展的
是他们与其感恩戴德的老师、考官和恩主的垂直的私 人关系。在横的方面。
他们与同科士子、在同一老师门下受业的士子以及同一思想流派的士子建立
密切的私人关系。这类关系就结成了士大夫生活的庇护制网络。就商人来说,
他们在横的方面与其他同行商人或手工业者之间,即与他们最接近的竞争者
之间的共同结合,可能比他们与官府的垂直关系更加重要。尤其是远离故土
的商人往往同经营其他行业的同乡建立强固的联系。这就形成了同乡会的基
础。象上海的宁波会馆、北京的广东会馆,这些商会有时觉得同时也向同乡
士子和乡绅提供膳宿是上算的。其结果便是同乡会馆激增,它们有时纯粹是
按籍贯组成,有时按经商的行业组成。但在十九世纪以前,这些自愿组成的
会馆很难做到巩固商人的利益和力量的程度。相反,由于这些行会分属不同
的贸易行业,代表着不同的经商地点,就使得它们仍然是各自为政。①
政府用种种手段控制商人阶级。其中一种办法便是经营某些行业需要政
府的特许,如盐的产销和采铜鼓铸等行业即是。另一手段便是直接控制,如
通过从长江下游到北京的漕运制度来控制粮食贸易,又如通过苏杭的皇家织
造和景德镇的官窑,以分别管制丝织品和瓷器的生产和贸易。但总的说来,
政府宁可保持一种支配地位,而不实行严格的垄断。这种支配地位基本上是
通过特许制来实现的,它给政府提供收入,给主管官员带来外快,给商人则
带来了官方的认可和机会。广州的公行和扬州的盐商便是已经对之进行过研
究的典型事例。
在人口于上世纪增长了一倍以后,到1800 年前后国内贸易的增长可从它
的出口量推算出来。先从边远地区说起,我们可以看到公行与英国东印度公
司之间在广州进行的茶叶贸易急剧增长,同时在从暹罗来中国进行的贡使贸
易名义下,与曼谷之间的 大米贸易也增加了。在十八世纪晚期和十九世纪初
期,与琉球——也就是间接与萨摩族时代的日本——的朝贡贸易以及与长崎
的直接贸易,都显示出类似的增长。到日本、琉球、马尼拉和东南亚(南洋)
去的中国平底帆船贸易的增加,必须看作是一种标志,即使用这类船只的中
国沿海和内河商业的发展还要大得多。从宁波以及长江下游诸港口到南满的
航运比得上从厦门到南洋的商船贸易。我们知道,国内贸易增长的另一个标
志就是运河的运输体系:除了载运漕粮以外,它这时还是由私商运输船只进
行的私人贸易的渠道,这种贸易不但占支配地位,而且还在发展。
总之可以假定,中国在开辟通商口岸前好几十年,经济就有了增长。十
八世纪的人口只有通过交换南北各专业产区剩余产品的国内贸易的发展,才
有可能增长。1760 年以来,外国人通过广州参加中国贸易已经完全有了基
础,但是它并不意味着外国对中国的入侵已达到了使欧洲的海上贸易和中国
国内的内陆贸易进行接触的程度。的确,后者在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往往超
过欧洲的商品。中国从外国得到的是原棉、白银以及通常销路不佳的毛织品,
① 何炳棣:《中国会馆史论》。
而输出的则是昂贵的茶叶、丝绸、瓷器、漆器和其他手工业产品。1840 年以
前,这类贸易在中国国内增长的幅度仍然无法估计。它直接使得象中国资本
主义始于何时,贸易的增长是怎样使中国的社会和政治失去平衡等类似的问
题,都不能得到解决。
还产生了一个有关农业的尚未解决的问题。随着人口的增加,我们知道
有更多的土地被开垦了出来,在新垦的、只有限界价值的土地上的作物(如
马铃薯、玉米、花生、烟叶、罂粟等)以及早熟稻种都得到了进一步推广,
可是农业却不得不更加占用劳动力和精耕细作——即是说,每个耕作者的生
产效率降低了。 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虽然象过去一样辛勤劳动,但由于土地
报酬递减率的作用,每人生产的剩余产品更少了,因而更加贫穷了。
我们还不能恰当地从技术角度和分配角度来权衡,以说明近代中国农村
的贫困究竟哪一方面起的作用更大。如果没有科学种田的现代技术,包括化
肥、农药、良种,联成一片的土地,贮存和销售设备、改良农具、新的管理
方法,以及这一切所需要的巨额投资,显然,中国农村的生活水平永远也不
能跟上新的人口增长。无论如何,在十九世纪初期,为了使农业现代化本来
可以从农业中利用的剩余潜力,却没有为此目的而被利用。
非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和对拥有的剩余产品分配不当,这两者看来一直是
互为影响的难兄难弟。中国农村生产率的低下,与许多社会罪恶、挥霍浪费
的积习以及政府的腐败,不幸是互为表里的,它们都被分配论者解释为造成
中国经济停滞的原因。事实上,剩余农产品用各种方式给糟蹋了。老百姓中
的许多劳动力都投闲置散,在中国北方的冬季尤其如此。在祝寿、结婚和丧
礼中竞尚奢华,挥霍了储积的财富,而厚葬又转而造成了坟地的浪费和土地
的分割。尤为重要的是,地主的田租、高利贷和政府的税收支撑着上层阶级
的寄生生活、游手好闲和奢侈浪费,其中还支撑了大量专为私人服务的行业。
最重要的是,政府缺乏打破传统和把经济搞上去的魄力、意向和动力。①当然,
我们这一卷书中,将会更多地论及这些日积月累的问题,而不能多谈到它们
的解决办法。
① 珀金斯编:《从历史角度看中国近代经济》,特别是第49—84 页:里斯金所写的《近
代中国的近代产品
和停滞》。威尔莫特编:《中国社会的经济组织》。
行政
中华帝国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它能用一个很小的官 员编制,来
统治如此众多的人口。为了说明这一点,必须先看一下地方官员是怎样行使
职权的。
一个由北京任命的县官来到的地方,那里不是根本没有地方当局和地方
权力机构的;他的首要任务是和地方上层人物搞好关系。他在北京被皇帝召
见后,就通过驿站前往该县就职。他沿着驿道每天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
一站一站地行进,也许要走一个月或更长的时间。每到一站,他会受到地方
官员的接待,并在驿站下榻。当一个地方长官最后被簇拥着走向他就职的县
衙门(即一个由官署、住宅、监狱、仓库、栈房一起组成的大院)时,他通
常会带来两类私人助手:第一类是他个人的雇员;第二类是他的私人幕僚,
他们是行政事务方面的顾问或行家。这些人被称为幕友,他们都具有士子的
身份,通常是取得功名的人,尤其擅长法律和财政方面的事务。雇员和幕友
的薪俸都由该地方官自己开销。他们和该地方官一起来到一个陌生地区,因
为有名的“回避法”禁止官员在自己的省份任职,这使他和他的幕僚都成了
外地人,他们可能不懂当地方言,也与当地的利害关系没有瓜葛。
这些新来的人在他们的衙门里会发现两种人:第一种是书吏班子,他们
处理衙门内部的日常文书工作,并且熟悉公文档案和某些专门事务;第二种
是从事外勤的衙役,他们代表衙门与老百姓打交道,负责维持秩序、收税和
缉捕罪犯等工作。这些地方官的班子中的本地人,当然在地方上有着广泛的
根基,所以地方官的首要任务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驾驭他们的工作。因此,
他安置他的私人雇员把守衙门的大门,以控制出入,并派他们主管文案以处
理文件。这样就可以在皇帝任命的外地官员和当地机构之间建立起平衡,外
地官员则通过这个机构来行使他的职权。
一般的地方行政官职权的一个特点,就是他在表面上管辖着一个约有二
十万到二十五万居民的地区,地方长官是中央政府任命的该地唯一代表。这
种表面地位造成的结果,就是地方长官只 有在与当地绅士头面人物的密切合
作下,才能做他的工作。在理论上,他须具备的主要优秀品质是要“亲”民,
但实际上,他必须与上层分子保持密切的接触。北京依靠他与他们的合作来
维持稳定。朝廷必须防止县级政府演变为纯粹维持绅士的政权,为此必须经
常向绅士灌输恤民的思想。没有一个王朝能够建立起比绅士所希望的更好的
政府。简言之,清朝的中央政府是高度集权的,但集权又是极为表面的。它
防止出现地方自治,但又对地方官员委以要他与地方上层合作的重任。规章
是僵死的,但却放之四海而皆准。它们必须在各地方贯彻。要官民遵奉它们,
得威之以刑,但通常是靠协商来实现的。
地方政府的另一个特点是它没有独立的预算,它们被指望用当地征收的
陋规自行支付费用来进行工作。这样,它们由于包税的积习而腐化起来(至
少按照近代西方的标准来说是腐化了)。政府指望按预定的总额得到税收。
衙门的书吏和差役都靠陋规维持生活,地方长官则靠他取得的当地税收,一
方面维持行政开支,一方面上缴摊派的税收定额。因此,清代面临的不是废
除不正当的勒索的问题,而是取消过分勒索的问题。
这就产生了一个既得利益集团的政府。它大大地偏向于当地缙绅之家;
他们能够对纳税做出最巧妙安排,使得事实上按照税率递减制纳税,即富人
按财产的比例纳税较少,而穷人纳税较多。如果谁变得相当富有,并且有优
越的社会关系,他就可以向政府交很少的税。绅士利用他们的功名身分、特
殊关系和特权干预地方行政,可以说不是代议制政府的形式,而是上层人物
统治的形式,即使当绅士们认真地实行父母官式的和爱民的统治时也是如
此。结果是:清政府政治的清明和效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地区当地居民
的道德和绅士头面人物的操守。①
因此,清王朝政府又有了另一个特点,即是它具有人的特性。皇帝被渲
染成父亲般的人物。官吏和绅士对他和他的家系的忠诚,是出于具体的个人
关系,而皇帝对帝国的统治是靠他个人的每日统治活动来进行指导的。他的
王朝能够取得权力,最根本的一条是由于它有能力对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实行
统一的统治。中国的统一在今天民族主义的语言里有它的现代意义,即要使
中国能够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但是在现代以前的时代,统一的真正价值是
通过镇压内乱、地方上的无政府状态和盗匪的骚乱给中国人民以安全。在过
去,分裂就是灾难,这首先是因为它对上层和老百姓都同样意味着内战和不
安全。统一意味着和平,从而带来了丰衣足食。这是一个至迟从战国(公元
前403—221 年)时期起就彻底建立起来的中国的价值观念体系。和平和秩序
支持着王朝的统治。这两者的实现依靠的是一个王朝的中央权力,王朝高居
于地方官僚统治之巅,而在官僚统治下面则通过宗族关系和绅士领导集团的
忠诚来维持对地方的控制。这种忠诚是儒家学说的产物:只有通过儒家学说,
才能理解中国传统的政治形态。
政府统治的活动可以区别为两类:一类是往下只到地方县一级官员的正
规官僚机构的活动,另一类是由各地缙绅之家进行领导和施加影响的非正规
的网状系统的活动。这种区分在解决纠纷时就很明显。一般说,地方官的法
庭只是在非正式的调停无效时才进行法律解决。鼓励通过家庭、宗族以及同
业行会和其他非政府机构来解决争端。正式的“族规”责成族内的成员尽可
能避免法律诉讼,要他们在族长的主持下在族内解决一切争端,而不为衙门
吏役所左右。因此,民事诉讼和商务争端尽可能留给宗族、商业行会和其他
非正式的机构去裁决。
清律列举了大约四千种犯罪行为,同样也逐一列举了对这些犯罪的处
罚。刑罚分为五等:第一等是笞,第二等是杖,用于大约一千种犯罪行为。
常例是笞一百折为杖四十,但因受刑以后会 感染,这对生命仍有严重的威
胁。第三等是徒,服这种刑时,为了使囚犯能经常吃饱饭和得到照顾,就要
通过贪污的狱吏的服务,这需要给他们花很多钱,以支付各种开销和行贿。
第四等是流,或是终生、或到远方,或在边疆服军役。最后,最重的刑罚是
死刑,适用于大约八百种犯罪行为;死刑又有轻重之分,逐步加重,包括绞、
斩、曝尸、磔裂(即“千刀万剐”)。
清朝的司法体系从下到上大致有六个地区等级。它从一千五百个县和相
当于县级的地区开始,然后上升到高一级的一百八十个府和十八个省。再往
上,案件送交京师的刑部审理,由刑部再呈送第五级,即三法司。皇帝是最
高一级。他可以批准或驳回下面呈上来的有关死刑案件的拟审意见。这个体
系组织很严密,判刑执行得也极为认真,至少从记载看是这样。在判决时要
① 瞿同祖:《清代中国的地方政府》;瓦特:《中华帝国末年的县官》;王业键:《175
0—1911 年中华帝
国的土地和租税》。
引用案例,但这种引证并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只是作为类似的案例提出
来的。
实际上只有笞杖之刑通常是在县一级定案,向上申报即可。县长可以即
时处理一些情节较轻的案件,可是必须把包括徒刑或更重的判决在内的严重
案件报送上级,附上拟审意见。县幕友对他进行指导,但幕友是不能出庭的。
县令通常受到催迫,得在一定的期限之内拘捕罪犯,并在一定的限期之前结
案。例如,强盗作案之后,必须在四个月之内破案。因此,县官也得给他的
衙役规定限期,并根据完成任务的情况对他们进行奖惩。知县可以在法庭里
对原告和被告双方进行刑讯,使用标准刑具来鞭笞、掌嘴或拶指和拶踝骨等。
只有根据某条特定的法律条款,才能进行判决,还要有关人犯写出供状、画
押、并接受判决。但是,如果判错了案,县令就要受到严惩,如果证明是他
的错,他就应身受冤屈者受的刑罚。
县令在执法时,既要遵循晚清法典中四百三十六条基本法律条文(律),
又要遵循一千九百个左右补充案例(例),而这两种 法律条款还可能互相矛
盾。法律既不是主要的,也完全不带普遍性,而它的含义又是模棱两可和含
混不清的。因此,县官必须小心翼翼,当他作为一名法官时,地位是很不可
靠的。他还不得不为牵扯到案件中的私人利益所左右,做出不致引起绅士阶
层会通过其他途径向他的上司表示不满的判决。对于任何一个县令来说,当
他坐在法官席上时,断官司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在老百姓当中,打官司对
有关各方都是一场灾难。花在衙门差役身上的钱,可以使被告和原告双方都
倾家荡产。因此,在清代的中国社会中,诉讼只起着较小的作用。皇帝的谕
旨甚至劝诫老百姓不要进法庭。反对上法庭的偏见波及到那些以写状纸为职
业的人。他们被责难为煽起争讼的人。在这个没有律师的国度里,从事法律
活动的职业得不到承认。最主要的是,法律被看成是应该在家庭和宗族里通
行的个人关系的支柱。法律体现了儒家的社会准则。当这些准则得到严格地
遵循时,就不必诉诸法律了。①
总之,结论只能是这样的:传统的中国在地方一级是受扩大了的家庭或
者说受宗族的支配,这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传统中国是等级名分结构的主要
支柱,而这个结构是遵循着有关宗族关系的经典教义而在起各种作用的。宗
族教导人们要顺从长上,对父亲或丈夫,对绅士或官长都应如此。官僚政治
及其进行政治控制的各种机构代表着统治者,并想方设法向统治者效忠。但
官僚政治在老百姓的生活中起的作用较小,宗族制度则起着主要作用。在现
代革命中,平衡改变了,现在官僚政治居于支配地位,而家庭-氏族制度则被
弄得七零八落。但对于十九世纪初期的清代,我们只能在旧的基础上才能加
以理解。
清帝国的政府组织保留着明代从1368 年起建立的三大机构:由天子统治
和主宰、由朝廷领导的文官政府;在长城以内和 边境地区维持秩序的军事组
织;以及对各级政府的行政情况进行严密监督的监察系统。这个王朝三权鼎
立的每个部门都是从明朝承袭下来的,满洲人只是进行了某些修补。
在文职行政机构方面,中央政府由六部组成,各部之首是满、汉大臣和
副大臣,他们一起行使职权。这种包括六方面的体制是从唐朝沿袭下来的,
它把各种行政事务划分为吏、户、礼、兵、刑和工六类。这种六方面的体制
① 卜德和莫里斯:《中华帝国的法律》,以及此书中所引的著作。
也反映在从省到府县政府的各级衙门里。十八个省的巡抚除少数例外,都与
总督共同管理他们的辖区,而总督在大多数情况下管辖两省,因此,每个总
督和两个巡抚共事。通常清代的巡抚是汉人而总督是满人。他们各自都有自
己的私人卫队。总督和巡抚一般联名向皇帝呈报本省的各种事务。在他们下
面的各级地方行政和机构中,道是由两个以上的府组成,府又包括两个以上
的县,县是最低一级,全国共有约一千五百个县或相当于县的机构——道员、
知府、知县这些职位几乎全由汉人担任。
在军事部门,清朝的绿营是从明代遗留下来的驻防军(卫和所)衍化出
来的,在遍布全国各地的小哨所驻防。满洲人在这种军事组织之外增加了自
己的军队——旗兵——做为最主要的后备力量。早在占领中国北部以前,尚
武的满洲民族就建立了合军政为一体的“旗”。在旗这种制度下,有战斗力
的满族男子都按其出身分属八旗中的一旗,并在不同地区拨给他们一份土地
为谋生之用。在这个基本的行政结构之外,还增建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
加在一起,这二十四旗就是一支召之即来和直接效忠于清王朝的攻击力量。
八旗的军官由皇帝任命,他们的生活资料由朝廷以土地或俸禄的形式授予。
各旗在任何地区都没有根据地,而清朝在擢升军官时则着眼于不致出现私人
派系,从而不使出现对朝廷不忠的行为。
监察机构的主要代表是都察院,这也是从唐朝和唐以前沿袭 下来的一个
机构。都察院的人员从正规的文官中抽调,任期数年,然后再回到一般官府
中任职。他们在京师六科和按省分设的十五道中任职,其职掌是体察民情,
对同僚们进行纠察弹劾。御史在古代向君主进谏的职掌在清朝并未完全废
弃,但已退居于次要地位。还有一些其他机构也代表皇帝管理政务——首先
就是宗人府。对宗人府的亲王们则谨慎地防止他们插手朝廷和各省的权力,
但在必要时,可以召他们前来处理某些重大问题。宗人府是为皇帝储备得力
助手,并且是培训他们效忠嗣君的场所。按照清朝的传统,皇帝临终时将继
位皇子的名字置放于一密封盒中,而他的遗愿便具有祖宗之法的威力。诚然,
这并没有制止康熙诸子之间的兄弟相残,也没有阻止人们怀疑继位者雍正篡
夺皇位(最后,雍正将他兄弟中的五人置于死地)。宫廷的宦官也是实行监
视的另一类重要人员,因为宦官是后宫必然产生的特殊产物;反过来,后宫
之所以需要,是为了生育众多的皇子,以便有可能从中挑选出才具优长的皇
位继承者。明代宦官专权的经验教训,使得有清一代建立了严格的制度防止
他们掌握权力,他们一般是不准干预政务的。清政府最初不是在宦官当中而
是在汉人奴仆(最早的家奴)和在旗的汉人中找到了他们最可信赖的臣仆,
在清朝统治的头一百年,这些人担任了许多高官要职。但是宦官在皇宫中仍
然是不可或缺的。最后,在十九世纪后期慈禧太后这位女主当权时,他们又
曾有过短暂的黄金时代。
皇帝高踞于文官政府、军队和监察机构三大支柱的顶端,他在日常政务
中操持着那些或者协助他维护权力,或者帮助他行使权力的为数众多的机
构。专门的机构处理皇家亲贵、皇族以及旗民的事务,对宫廷内务,则与宦
官一起处理。内务府财源很广,有皇庄、专门的税收和贡物(包括广州贸易
的特税和贡物),有对人参和皮毛的垄断,有罚款和籍没的家产以及官窑和
皇家织造,因此岁入很大。但是这些巨额的财富是保密的,是满清皇朝 的特
别支柱,它与政府的收入完全分开。
在北京的几百个官署里,数以千计的书吏将几十万件文件誊录和归档。
在这整个抄写和传送的过程中,传统上有内廷和外廷之别。外廷是正式的最
高机构,它由六部和包括从明朝承袭下来的内阁等其他高级官署组成。内廷
则是皇帝的较不正式的顾问和帮手,主要是亲王、后妃、宦官等人,他们以
个人的身份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其中最初包括有挑选出来进行这类工作的内
阁大学士,后来则名为军机大臣;后者最初为了处理军务于1729 年前后设
立,他们组成了一个更不正规但却更有实效的机构。皇帝的意志通过这些名
目不一的工具和复杂的程序形成和表达出来,做出这个金字塔式的政府的最
高决定。
在政务过程中,各省高级官吏给清帝本人的奏章是通过驿站传递的。清
朝统治者通过这种制度从遍布全国的可靠的官员那里获得情报,他们可以向
皇帝进呈只有天子本人才能亲启的“密折”。在这些批复的文件上,也许有
皇帝亲笔批示的谕旨,或有关道德伦常的训谕。也可能有比较高级的官吏甚
至老百姓的请愿。皇帝在对他们进行批复时,便颁布解决问题或对建议做出
决定的敕令,这些决定又通过驿站送出,在许多情况下,它们由几家商号以
所谓邸报的形式在宫廷之外张贴,以供传抄并分发至各省省会。①
天子在理论上具有无所不包的君权,但实际在相当程度上却是虚有其表
的,他的统治就是这种理论与实际二者的结合。君主支配着社会的最上层,
不但控制着军队的指挥和民政,而且还通过诸如对食盐的专卖,以及对一切
大规模经济活动的特许和调节来控制国民经济。此外,皇帝就是圣人,他的
起居行为能树立一个有教育意义的道德典范。他发布道德伦常方面的训谕,
同时, 他也是鉴赏各种优秀艺术的行家和文学风格上的楷模。他的统治既讲
究礼仪,又完全集中于个人,而且在理论上还是无所不能的。但皇权这样集
中的结果,就使他的统治机器浮在上面了。
虽然皇帝可以控制国家和社会的最上层,但他在官府看不上眼的平庸老
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却只是一个象征。皇帝的官员从来不去大多数中国人民
住的乡村,只是在作为农村生活中心的集镇才有衙役代表他们。因此,我们
对十九世纪早期的中国的了解不会全面;相对地说,我们对帝国上层的制度
有较多的了解,而对人民大众的生活则知之甚少。民间的道教和佛教所以能
够在农村社会里盛行,是因为它们已经被迫一直保持分散的形式,不能再提
供与统治结构相对抗的或取而代之的组织。习俗保存了丰富多采的庙会、宗
教仪式和节庆日活动,它们有着宗族的支持和地方绅士的领导,但和官方的
关系却非常疏远。这就在强大而又脆弱的国家机器与老百姓不断发展的自给
自足生活之间形成了勉强的平衡。
清代的钦定儒家思想的宏伟构思,把道德和政治结合了起来,并且把社
会秩序和宇宙秩序融为一体。它实际上乃是掺杂着儒家和非儒家学派各种成
份的混合物。最初,经典的儒家教义强调道德榜样和善良行为对公众的薰陶,
以便使社会的身份等级制度不受触动。但是早在西汉时期,帝国政府又对儒
家的教义添加了某些法家的学说。它们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既强调使老百
姓就范而实行的刑法和奖惩手段,又强调指导掌权者进行统治的方法。法律
和方法二者都由那个意义含混的术语“法”来表示,因此,所谓法家学派也
可以称为执政者的学派。按照他们的观点,掌权者首要的任务就是在官吏队
伍中发挥人的才干,保证他们正常地履行职责,他自己则充当最高的主宰以
① 吴秀良:《中国的通讯联络与皇帝的控制:1693—1735 年密折制度的演进》。
保持政府的运转。因此,在清代官员老于世故的从政手段和他们用以应付政
府各种问题的“经世致用之术”的背后,有着一个十分古老的传统。
除了这个钦定的儒家学说和法家学说的混合物外,清政府还有 另一套性
质相同的原则,这就是把官僚政治的和个人-封建的组织方法结合起来。从远
古时代起,中华帝国就产生了官僚政治的特征。汉代的皇帝给一个官吏一定
范围的辖区、一定的俸禄和固定的职责,通过文书来往给以指示,并对他的
权力加以一定的限制:这一切都是为了保证使这个官员能正常而不断地完成
其任务。中国古代的这种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和有明确权限的吏治,颇有点
“现代”味道。从公元前221 年秦朝统一开始,不断加强的中央集权政权,
通过任命官员建立郡县一直在推广这种官僚政治体制。可是就在同时,一种
个人的或个人-封建型的政治继续和官僚型的政治平行发展。这不但明显地表
现在皇帝任命官员时着眼于他们对皇帝本人的忠诚。而且他还继续给他的亲
属和支持者分封采邑和爵位。每一代天子都保有一个由忠于他本人的藩封组
成的寡头政府。他也继续要求他们进贡和效忠,如果外国统治者希望与中国
保持关系,中国皇帝也要他们纳贡和效忠。我们在这里采用中世纪欧洲封建
时代流传下来的英语术语“fief”,“vassal”和“tribute”是经过深思熟
虑的,因为中文的术语(“封”相当于“fief”,“藩”相当于“vassal”,
以及“贡”相当于“tribute”)看来有着极为相似的含义。甚至每当涉及到
皇帝的恩泽和官僚的感戴和忠顺之情时,官僚政治在习惯上也用带有人情的
术语“恩”和“忠”来表达。这些封建术语也和王室家庭内部的亲戚关系交
织在一起。
实际上,在清朝的政治生活中,儒家和法家,官僚政治和封建主义的原
则都很明显。例如,从宋朝沿袭下来的保甲连坐制就是法家的手段,它使所
有的居民都因邻居出事而受到牵连,这样就导致他们为维护法律和秩序而相
互监视和告密。保甲制要被组织得不让它落入地方绅士领袖之手,并且打破
自然村的界限,使地方的影响仍然是分散的,而县官则可以通过任命保甲长
来维持自己独立的统治机构。
对老百姓进行思想控制的其他手段则带有明显的儒家色彩 ——例如,祭
孔的大典以及清初为劝诫老百姓安分守己而宣讲乡约和宣读皇帝圣谕的制度
就是如此。当然,考试制度主要是儒家的手段,它鼓励那些企求入仕的有才
之士进行自觉的自我训练。此外,地方上还建立了对老年人和德高望重的人
的旌奖制度,以表示对长者和善行的尊敬。①
① 萧公权:《十九世纪的农业的中国与帝国的控制》。
对外关系
在对外关系方面,十九世纪初期的中国国家和社会仍然认为自己是东亚
文明的中心。它和周围非中国人的关系是假定以中国为中心的优越感这一神
话为前提的。但用这种方式来解决对外关系问题,是有一个缓慢的演变过程
的。古代华北平原的中国人曾经做了许多尝试来对付那些可能从长城外面的
草原侵入这一地区的野蛮部族的骑兵。当足够强大时,中国人能够征服他们
或把他们逐出中国领土。当不够强大时,中国人就与他们断绝往来,或者给
他们粮食、丝绸,甚至用公主和亲来换取和平。当中国衰弱时,人数众多的
中国人仍然能够同化人数很少的蛮夷入侵者。但是很难长久地与他们建立平
等的关系。根本的问题在于中国人用一套金字塔式等级制度来安排他们的事
物。没有全体中国人对皇帝的至高无上地位的默许,他在中国国内的地位是
无法维持的,这就同样要求野蛮部族也接受君臣关系。
中国这个国家已经逐渐形成了自己在世界秩序中的形象,即雄踞于中国
舞台之巅的天子是光被四表的。早期的历史学家就提出了同心圆式的等级理
论,据认为,地理距离越大的外围蛮夷与皇帝的关系也就越淡,但不管怎样,
他们仍得臣属于皇帝。和中国皇帝只能保持藩属关系这种观念虽然不时受到
重创,但一直延 续了下来。在汉朝的力量衰落以后,朝贡一词就已被确认,
以致它既可用于与蛮族的外交关系,也可用于与它们的贸易往来。中国在隋、
唐时期重新强大后,这种唯我独尊的理论也得以复苏。可以指出,在唐朝时
代,皇帝的恩泽已远达四裔。这给中国的优越感和非中国人的贡属地位提供
了坚实的基础。
十三世纪蒙古人的征服使蛮族的入侵达到了顶点,但除了蒙古人最后接
管中国政权这一点外,它并未给中国人什么新鲜的经验。但是蒙古人的接管
是创伤巨痛的。在唐朝曾经显示过的这种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和中国人的优
越感融为一体的观念,此时破灭了。取代它的是蒙古的元朝用自己的天子凌
驾于全人类之上的单一的观念,但是这个强有力的政治神话不再是纯中国式
的了。1368 年明朝建立,中国人的力量得以复兴,因此为重新树立中国传统
的优越感提供了一个心向往之的机会。明代的第一个皇帝和他的强有力的继
承者,树立了古老的儒家德治思想。为了从在他们所知道的世界内争取各国
朝贡,他们力图显示天子的一视同仁,以证明他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们也
表现出了家长式的慷慨大度。明朝的奠基者洪武帝一开始统治,就把毗邻的
朝鲜、安南和占婆的山川视为应纳入中国版图的自然地势,立碑为记,并且
举行祭祀大典。对外国统治者,他授予封号,赐以官印,让他们采用中国的
历法,并给贡使颁发通行敕书。他通过批准外国统治者的继位,来行使予夺
王位的大权。所有这一切都按规范进行,包括来往文书只用中文,不用臣属
国的文字书写。这表明中国是君临一切的中心。中国的统治者的职责是把所
有其他统治者当作他的臣属。
洪武帝的强有力的继承者永乐帝派出的远征航队是由宦官率领的,他们
与其说是中国政府的代表,还不如说是永乐皇帝的私人代表。在二十二年中,
共出使四十八次。他们给朝贡国的统治者带去了珍贵的礼物,同时也带去了
一支威武雄壮的舰队给他们 提供保护。皇帝加封当地的大山,以此表示这些
属国象中国自己的进纳贡物的行省一样,已被纳入中国体制。①
清朝进一步发展了中国无子慷慨地允许非中国人加入文明体制的宏图大
略。还在1644 年以前清朝就已在满洲特设了理藩院,来维护满族统治者对它
的亚洲腹地的同盟者——首先是蒙古人——的优越地位。清朝皇帝从一开始
就用这种办法统治汉人和非汉人。对汉人他运用前述两个体系来统治,即通
过地方官吏集团的官僚政府,及通过私人关系的个人-封建的臣属关系。与皇
帝有人身依附关系的藩封,首先是与皇帝有血缘关系的皇族。然后又扩大到
包括中国国内的“内藩”。所有这些藩属都有世袭身份,不过爵位等级可能
逐代递降。他们都得到封号,封号甚至也给予王子和嫔妃。内潘也要进贡,
贡物只是些礼品而已,但也包括象从长江三角洲各省运来的“贡米”(漕贡)
那样的地方赋税。这种个人-封建关系的结构然后再扩大到“外藩”,他们位
于中国本土之外,然而也属于皇帝关心的范围之内。他们也得到封号并且要
进贡。属于外藩的有蒙古的亲王,西藏的统治者,亚洲腹地其他的人物,以
及象朝鲜、安南(越南)等毗邻国家的统治者。最后,远方的国家如果也想
和中国建立关系,也被列为遥远的朝贡国,他们仍都被认为是“藩”。这就
完成了同心圆式的分成等级的世界体制。
在应付这些不同类型的非中国的统治者时,北京的天子有一整套老练的
方法和手段。首先是军事力量,它在中国各省进行弹压,也可以开往边境甚
至远征国外。其次是官僚政治的“法”的体系,利用它就可以通过头人(土
司)对非汉人的土著居民(主要是在西南)实行政治统治,完全象对汉人本
身实行的统治那样。 第三是德治,即通过显示天子的德威,来发挥合乎准绳
或思想意识的道德榜样(德)的影响。利用宗教的影响是这一手段的变种,
尤其在同拉萨的关系上是如此;清初的统治者就充当了支持当地僧侣阶层的
明王(庇护者)。
最后,对于那些由于地理上的距离和文化上的差异而使武力、行政或者
道德示范均感鞭长莫及的非中国人,中国统治者却擅长于使用物质利益(利)
的一套手段。这首先是采取允许通商的形式,也采取赐赠礼品的形式。外国
人确有贪得无厌之心,但可用来诱使他们行礼如仪,以便纳入中国人对事物
的体制中去。例如近在1795 年荷兰使节在寻求贸易特许时,在清朝宫廷里频
频行叩头礼,即其明证。最后,中国统治者还有一套外交技巧,有时玩弄一
视同仁,有时又搞以夷制夷,总之是万变不离其宗。①
关于中国人优于非中国人的神话,就这样维护了一条古老的王者无外的
信条,这信条反过来又能认可非中国人王朝的统治。蒙古人在十三世纪征服
的先例是有利于满洲人在十七世纪的征服的。同时,这两次征服都强调天子
为普天下之主的作用,因而与只由中国人组成的政府相比,它们很可能使得
帝国政府独断专行的形象较多,民族主义的色彩较少。以上这个概括绝非事
情的全部——也许专制主义完全是随着统治方法和控制手段的演进而加强
的。但是,这些征服者王朝作为统一了的诸部落集团的少数民族,不是按照
中国人立嫡立长的习惯,而是按照部落的习惯,即以英武和个人才能作为条
件来选择自己的领袖。因此,征服者拥有精力过人的领袖。唐、宋两代皇帝
进行统治时,通常是由他们的大臣处理帝国的日常政务。一个部门的大臣可
① 王赓武:《明朝初年与东南亚的关系》,载费正清编的《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
① 费正清编:《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
以向地方政府发布命令并且任命低级官吏。但是蒙古人的征服改变了这种状
况。当明初的开国之君在1368 年以后着手亲自统治时,就是效法蒙 古人行
事的。
清王朝是这一漫长发展过程的顶点;它继承了中国人的许多权变手段并
结合着自觉的征服者所特有的活力,因为他们只是不到一百万人的一个小小
的少数民族,他们知道为了生存必须紧紧团结。他们擅长于进行战争和把持
权力。
清初的统治者建立了惊人的业绩。努尔哈赤在他于1626 年去世以前,已
经在南满建立了一个汉化的国家,并且创立了作为攻击力量的八旗制度。他
的继承者皇太极(死于1643 年)征服或者改编了蒙古人和汉人同盟者,在他
们当中推广了八旗制度,此外,还置朝鲜于属国地位。以摄政王身份执政到
1650 年的多尔衮,完成了对中国北部的占领。在入关后第一代皇帝顺治(死
于1660 年)的统治下,入侵者建立了华-夷联合政府。后来,康熙大帝(他
从1661 年执政到1722 年)巩固了清政权。他不但镇压了一次大规模的叛乱,
而且开始了使清朝在文化上同化于中国文人政府的传统。汉人的南方三藩,
曾经与满人的征服合作,后来又企图并灭满人,但康熙在从1673 年到1681
年的内战中打败了他们。他最后在1682 年至1683 年控制了台湾,并且通过
1689 年的尼布楚条约把俄国人从黑龙江流域赶走。后来他又在1696 年战胜
了以噶尔丹为首的西蒙古人(即准噶尔人),从而保住了清廷对东部外蒙古
的控制。这一惊人的成就似乎应部分归功于康熙的灵活性。他在观点和方法
上还没有完全汉化,所以能在清宫使用耶稣会教士做顾问,并且认为只要在
外交上合算,就可便宜行事,与俄国人在平等地位上打交道。
雍正皇帝继续加强了君权。1729 年他建立了一个新的更加得心应手的行
政机构——军机处,同时发展了密折制度,这使他能够和整个政府中挑选出
来的官吏保持直接联系。他的继承者乾隆皇帝保持了国内和平,但却屡次在
帝国的边境地区用兵。他的十全武功中有两次是镇压四川的叛乱者(1747—
1749 年,1771— 1776 年),一次是对缅甸、但最后又从那里撤出的远征(1766
—1770 年),另一次是对越南北部、但也很快从那里撤出的远征(1788—1790
年),还有一次是镇压台湾叛乱的远征(1787—1788 年)。然而,乾隆的主
要武功是在亚洲腹地,他的军队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在那里歼灭了西部蒙古
人,到1760 年又攻占了塔里木盆地。同时,清廷于1720 年、1727—1728 年
和1750 年派遣远征军进入拉萨,利用喇嘛教来间接控制蒙古。1790—1792
年两次对尼泊尔廓尔喀人的远征使得对西藏的用兵最后得到成功。在所有这
些战役中,满洲的旗兵表现了英勇气概,他们的将帅得到了很高的荣誉和优
厚的犒赏。
表面上看,清朝的统治到十八世纪晚期正处于空前的鼎盛时期。但是到
十九世纪中期,它就证明是一个躯壳中空的巨人。为了正确理解这一突然中
落的巨变,我们的研究必须从被忽视的北京观点开始,把清帝国看作是一个
整体。只有用这个不一般的研究方法:才能说明到1800 年时亚洲腹地在清朝
战略思想中的突出地位。
(黄乘矩 译)
第二章 1800 年前后清代的亚洲腹地
清帝国在亚洲腹地
十八世纪发生了三个决定中国此后历史命运的变化。最为学术界注意的
是欧洲人的到来,并牢牢地在这里扎下了根。不过从长远观点来看,另外两
个变化可能具有更重大的意义。其一是中华帝国的领土扩大了一倍。其二是
中国汉人人口增加了一倍。这三个因素的相互作用,便决定了近代中国历史
的方向。
到了十九世纪初年,中国主权的有效控制范围比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
大,中国正处于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开始发生质变的阶段。这种质变通常被
看做是“现代化”,这不仅是受到欧洲文明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结果,而且
是中国内部社会演化的结果。中国人口和领土的增大所造成的它本身社会经
济的发展过程,其力量不在外来压力之下,它们决定了中国向现代转变——
这种转变至今仍在继续中——的基础。
在1800 年以前,清代历史的焦点集中在亚洲腹地,即集中在它的征服,
它的政治活动,以及一个幅员辽阔而文化迥异的地区被一个单一的、不断汉
化的中华帝国所吞并和消化的过程。在1800 年以后,重心开始转向中国本土
和沿海。清代的亚洲腹地在十九世纪开始慢慢地被吸收入扩张中的中国版
图,并且开始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但是直到十九世纪六十和七十年代穆斯
林变 乱期间中俄在此互相交锋的时候,这个地区才开始向现代转变。
足足相当于今日中国疆域一半的清代亚洲腹地,尽管幅员广大、资源丰
富和有着多种多样的文化,历史学家都令人惊讶地很少给予注意。就对外关
系而言,直到本书撰写时为止,还没有一本书根据十九世纪清代政策和英俄
角逐的背景来论述清代亚洲腹地的历史。①就中国的本国史而言,也没有人研
究领土扩张对中国本土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历史所产生的影响。这样的工
作还有待今后来完成,因为本书的有关章节仅限于概述1800 年到中国西北本
部和新疆穆斯林大叛乱前夕的清代边疆史。在这几次叛乱以后,满、蒙、新
疆和西藏都开始发生巨变,清属亚洲腹地的历史才真正具有现代的面貌。本
章对于所论到的地区并不是无所侧重,论述最充分的是新疆,这是因为它的
文化的复杂性和叛逆态度,也因为至今还没有一本令人满意的新疆史可供英
语读者使用。西藏虽然同样复杂,但是它的历史和文化已经有了很好的可读
之书,所以写来无妨从简。②
从长远的历史后果看,十七、十八世纪清军进入亚洲腹地意味着汉族的
影响、文化和人口都有所扩展。这并不是满人的本意。清王朝需要充分利用
汉人的才干,尤其是在帝国的非汉族地域需要鼓励汉人向亚洲腹地边境移
① 参见入江启四郎:《中国边疆和英俄角逐》;费正清编:《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克
拉布:《中国和
俄国的“大赌博”》;拉乌尔:《中亚的政治》;罗萨比:《1368 年迄今的中国和亚洲腹
地》。
② 最近出版的书有卡拉斯科:《西藏的土地和政体》(我认为此书对写这一章非常有用)
;拉姆:《不列
颠与中国的中亚:1767—1905 年通往拉萨之路》;黎吉生:《西藏简史》;涂奇:《雪山
之国西藏》(德
赖弗英译);夏格巴:《西藏政治史》;斯内尔格罗夫和黎吉生:《西藏文化史》;石太
安:《西藏的文
明》(德赖弗英译)。
民,可是,清政府直至十九世纪才模糊地和迟迟地意识到这种需要,而这时
要在新疆和满洲充 分扩展清朝的版图就为时太晚了。尽管清政府在十八世纪
努力防范汉人扩展,但汉人还是扩展了。不过,为中国亚洲腹地边疆的汉化
打下基础的还是满人。对这一汉化过程很难进行深入的研究,可能今天也还
是这样,因为文献不足。满族各部、蒙古人、西藏人和说突厥语的穆斯林以
及所有旗人,在清帝国内都是没有纳税记录的。
尽管有相当多的汉人向满洲、内蒙部分地区、青海和新疆北部移民,但
是政府的基本政策是汉人应留在中国本土。清朝从不委派一般非在旗的汉人
到亚洲腹地为官。那里是旗人的天下。在1800 年,亚洲腹地包括四个主要地
区,即满洲、蒙古、新疆和西藏。各地均由清军戍守,但是却由不同种类的
行政机构进行治理。满洲分为三省。蒙古虽然被分为许多小块,并且处于严
格控制之下,但是与其原有的行政仍有许多相似之处。新疆由伊犁将军统辖,
但在地方一级,土酋和土官吏仍拥有不同程度的权力。西藏则处于分割状态。
它的本土保留着完全是本地人的政府;但东北部(青海)直接向清政府纳税,
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极东部(康区东部)也要向清政府直接纳税,归四川
省当局管辖。
从理论上说,至少清政府希望它的亚洲腹地的属地(蒙古、新疆和西藏)
和东北各省(奉天、吉林、黑龙江)能够自给自足。各该地政府都被要求在
当地征收足够的赋税以满足自己的行政费用。但是除了蒙古和奉天之外,基
本上都没有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在新疆,维持帝国统治所需要的军费必然要
大大超过它的税收能力。
管理蒙古、新疆、西藏这些清属亚洲腹地来清京朝贡的藩属的事务,以
及管理与清帝国境外亚洲腹地的各国的关系,则由北京的理藩院负责。清帝
国境外极西部的尼泊尔(在印度统治之下)和乾竺特(罕萨和那噶尔,其居
民为七什叶派穆斯林,称伊斯迈依勒)直接向清朝进贡,而拉达克、锡金和
不丹则是西藏的 附属国,与清帝国没有直接联系。巴尔提商人在新疆和西藏
的市场经商,但是清朝只把巴尔提斯坦看作是一个并不存在的所谓博洛尔国
(此为吉尔吉特古称,清代所谓博洛尔主要指巴尔提斯坦)的一部分,①所以
同巴尔提的统治者没有建立稳定关系。在喜马拉雅山南是印度各邦和英属东
印度公司:当十八世纪的时候东印度公司曾几次企图进入西藏,它的积极程
度日甚一日。但是,理藩院在十九世纪之初对西藏的西邻几乎仍无所知,甚
至不知道在印度的东印度公司和在广州的英国商人是来自同一国度。②
新疆以西是操突厥语的穆斯林哈萨克游牧民,他们既向俄国也向清朝纳
贡。还有在山区的柯勒克孜各部,也是穆斯林。以费尔干纳为中心的浩罕是
主要从事农业并定居于城镇的伊斯兰国,其统治者向清朝纳贡。但是清朝也
向浩罕纳贡,因为清政府为了保持新疆西境的安定,定期赐与浩罕统治者以
银两和茶叶。在清帝国看来,塔什干、布哈拉、“博洛尔”、巴达赫尚(巴
① 徐松:《西域水道记》(卷1 第18 页)似将博洛尔置于吉尔吉特山谷。参见坎宁汉:
《从自然、统计和
历史角度看拉达克,兼及其毗邻诸国》,第45 页;穆罕默德·海德·达格拉特:《中亚莫
卧儿人的历史》
(罗斯英译,伊莱亚斯编),第135、384—385 页;伯希和:《马可波罗游记注释》,卷
1 第91—92 页;
佐口透:《俄国和亚洲的草原》,第181 页(显然是根据徐松著作写成)。
② 铃木中正:《围绕西藏的中印关系史》,第179 页;坎曼:《不列颠打通西藏的最初尝
试》,第140 页,
尤其是注73。
达克山)和杜兰尼人的分崩离析的阿富汗国,都是向清帝国朝贡的国家。
在清政府的心目中,纳贡的地位就是给外国人在特定条件下以经商权,
使皇帝对外国朝觐者的权威合法化。但是这并非附庸关系,也并不表示要求
清朝保护。仅有的真正的“保护国”是在帝国边境以内的属国,其中某些统
治者被认为是贡谒者,不认为是外国人。
1689 年的尼布楚条约使莫斯科政府无可奈何地承认了整个黑龙江流域
为中国领土,并且向北向西撤退到无争议的俄人地带。虽然清朝政府认识到
俄国是西伯利亚的大国,却不了解俄国人在技术上多么先进和军事上多么强
大。结果清廷对满洲以北诸部仍采取“羁縻”政策。清朝派员前往树立中俄
界桩时,他们竟把界标马马虎虎树立在距离商订的边界线以南很远的地方,
放弃了根据尼布楚条约规定应属清帝国的领土约两万三千平方英里。①俄国则
乘清朝不注意黑龙江以北领土之机,在十八世纪继续在西伯利亚移民和勘
探,进而巩固它在那里的地位。
① 拉文斯坦:《俄国人在黑龙江》,第66 页。
满洲
在进入十九世纪时汉人已开始向满洲移民,这使先前与外界隔绝的、操
通古斯语的旗人和部落民的偏僻地带到二十世纪变成了中国发展中的工农业
地区。满人通过八旗戍军和部落联姻进行统治的那种早期方式已被打破,汉
族移民不断流入并带来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从而把满洲在社会和经济方面
都与中国本土连在一起了。在十八世纪之末满洲地方的人口大概已超过一百
万,到十九世纪中期又翻了两番。②
官方是禁止汉人向满洲边地(吉林和黑龙江)移民的。但是在整个十八
世纪,清政府日益举棋不定,时而封锁移民,时而对汉人渗入柳条边佯作不
知。到1800 年,想要保持奉天为满族的禁猎地,或使其不受汉化,显然是已
经太迟了。不过在吉林和黑龙江,人口和文化方面这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不如
南部显著。清朝政府——至少是它的最高层——还是竭力阻止移民,力求减
少汉 文化与满洲边地的接触。例如在1811 年,北京政府就曾明令重申,禁
止汉族移民,一如既往。
清朝政府之所以极力要保持吉林和黑龙江的旗人和部落的特点,被认为
有四个主要动机。一是想为清王朝留下退路,如果满人必须放弃中国的话;
二是想保持一支不受汉文化影响的八旗军后备力量,以维持满族对中国广大
人口的统治;三是想要保护清廷对人参(一种价值很高的发情剂和药用植物
根茎)、貂皮、珠宝和黄金的垄断;四是想要保持满族文化和满族王朝的祖
宗传统。
现在看来,这四个理由就在十九世纪之初也没有一个是很令人信服的,
虽然头两个理由在那时还有其原来心理和战略方面的某些意义。即令如此,
满人在1800 年时已不需退身之路。后来在十九世纪中期中国本土爆发起义
时,清政府使用了大量的满洲旗兵,但是在1800 年,这些军队也许除索伦兵
外都缺乏训练和装备,毫无斗志,不象是一支清王朝用来准备维护对中国统
治的军队。不仅如此,当时实际上是中华帝国的清王朝鉴于俄国人即将来犯,
应该鼓励汉民前往黑龙江以维持清帝国对当地的控制才是上策。只有汉人才
有能力充分开发满洲的资源,如果政府鼓励移民并谨慎地把垄断项目包给汉
人的话,它本来可以从人参、貂皮、珠宝和黄金等物产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同吉林相比(且不说黑龙江),汉化的奉天更是满族的老家和满族帝国的发
祥地;因此,防止满洲边境不受汉族影响,并不可能保留住满族的信仰、文
化和传统。总之,到十九世纪之初尽人皆知,要阻止汉人移民、偷猎者和逃
犯前往满洲边境,已是不可能的事了。
随着中国人口在十八世纪迅速膨胀,汉民北移的运动加速了。由于满洲
南部的汉族农民已达饱和,越来越多的汉人更往北流。满洲边境当局不可能
阻挡这股洪流,便开始向定居的汉民征兵征税,即使这样,地方当局仍未通
过征收土地税来完全正式确 认这些定居者的地位。地方当局也有可能支持汉
民移往边境,这是因为前来定居者开发了满洲的经济资源,从而提供了额外
的收入。
到十八世纪末,吉林城镇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是汉民,黑龙江也大
概如此。尽管公开禁止,清政府还是向满洲委派了汉族官员前去治理移民区。
② 何炳棣:《中国人口的研究,1368—1953 年》,第158—163、283 页。
到1800 年,黑龙江以南的满洲几乎人人会说点汉语,许多满人甚至已经丢掉
了自己的母语,此即汉化的结果。蒙古人则散居在满洲一部分边远地区,过
着与定居汉民和满人截然不同的生活,只有他们才基本上没有受到外来文化
的影响。①黑龙江的汉商虽然可用汉语同满人进行贸易,但是要同蒙古人作买
卖,还得学习蒙古语。黑龙江以北人烟稀少,生活原始,能说汉语的人一定
是很少的。清政府曾在1765 年派遣富僧阿到此地调查。他夸大其辞地报告
说:江北渺无人烟,其地严寒,水草牲畜俱无。②
满洲在地理上是非常有助于安置中国迅速膨胀的人口的。东北部土地肥
沃,尽管它的生长季节比清帝国其他农业地区短,满洲农民还是可以期望得
到适量的雨水。不仅如此,满族征服中国时曾征用大量的满洲人口,使得处
女地未被开垦,即便是已耕地,也由于农业技术比中国本部者简陋,产量仅
及汉族农民所得的一部分。
在十九世纪之初,东北边境森林为中国市场提供的人参和貂皮,比起满
洲的农业潜力更为人们所知。在十八世纪,毛皮和人 参的供应量已经下降。
毛皮供应量下降的部分原因是俄国人已经大量进入东西伯利亚。不过在1800
年时,合法的或走私的人参貂皮买卖也还兴隆。除此之外,满洲的山山水水
和森林还生产黄金、珠宝和木材,还有大量令人讨厌的蚊蚋和咬人的昆虫。
根据二十世纪的情况判断,疟疾一定也很流行,尤其是在满洲东部和黑龙江
流域,不过这种疾病对人口的影响尚不清楚。肺结核、天花和梅毒必定也是
很普遍的。①
“满洲”是欧洲人的称呼,而不是汉人或满人的称呼,这指的是满族王
朝的发祥地辽河地区和北部边境的部落民地区,包括按1689 年中俄尼布楚条
约所规定的黑龙江流域。满洲是中国行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人称它
为东三省。因此根据法律来说,它不是一个附属国。奉天位于东三省最南部,
省会是盛京(今沈阳),同时也是清帝国的陪都,不过纯粹是名义上的都城。
这样一来,盛京也有一套由五部组成的行政机构,即户部、礼部、兵部、刑
部、工部,类似北京的六部,但缺吏部。这五个部分管满旗的许多事务,也
管理不断增加的汉人的民事事务。同时,奉天还设将军一人,他也有权治理
旗人,在许多方面与盛京的五部有重床叠屋之感。这便造成政事的冲突和混
乱,导致大量的治理不当,使得吏治腐化,官僚主义的弊端丛生。
满洲北部两省是吉林(省会即称吉林)和黑龙江(省会为齐齐哈尔)。
两省都由将军统理军政和民政。也与清代亚洲腹地其他地方一样,将军必须
由旗人充任:首先是满人,其次是蒙古人。他们管理旗人和汉民(农民和城
镇居民),也管理其他部落民地区。清政府不打算把那些部落编入旗制,因
此它们仍保留其原有的部落组织。
满人入关之后,清政府按照入关前的旧制(除满洲)将满洲北部和东部
① 罗伯特·李:《清代历史上的满洲边疆》,第23、113 页;参见赛诺:《杂谈关于亚洲
腹地的史学(Ⅰ)》,
载《亚洲史杂志》,卷7 第2 期(1973 年),第186 页。不过罗伯特·李是正确的。尽管
1927 年豪沃还
用满文护照,但在二十世纪,讲满语的人是很罕见的。
② 见《大清高宗实录》,卷743 第4 页(1765 年10 月4 日)。此条我参考了孟思明194
9 年未发表的论文
《1858 年爱珲条约的签定》,第10 页。
① 纳罗契尼茨基:《1860—1895 年资本主义列强在远东的殖民政策》,第150 页(关于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
库页岛的天花和梅毒)。
诸部落编为新旗,由满、蒙、汉人构成;又在归牙剌、北虎尔赫、赫哲、索
伦和锡伯等部,以及操蒙古语的达斡尔部,建立所谓新满洲旗,把他们编入
帝国的军队,受吉林和黑龙江将军指挥。这些编为旗兵的部落构成清军的一
部分,得到免税的旗田以维持生计。他们参加吉林和黑龙江一年一度的冬狩,
由将军直接统率。除了在黑龙江行猎的旗人外,他们不纳贡。这些行猎的旗
人是特殊的一类,既充当满人正规戍军的辅助力量,同时又被要求进献贡物:
清政府显然是按照他们的各户人口多少来征收贡品的。
在边远的黑龙江流域和濒海地区,把所有部落都编入旗制是不现实的,
因此清政府只满足于将它们视为国内的纳贡者,实际上让它们自行其是。毛
皮,特别是昂贵的黑貂皮和黑狐皮,要定期向清廷进贡以示忠顺。有时也许
可这些部落民进京纳贡,由理藩院负责管理贡使,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则由
各部落将贡品送到指定交纳地点,主要的地点是三姓、德棱或穆棱。清朝的
收税官就在这里挑拣上等皮毛,不够标准的都听任出卖。这样一来,那些收
纳贡品的地点便发展成为定期集市,汉人和蒙古人都定期前来贸易。清廷回
赏之物对满洲边境来说是奢侈品,它们的市场价格高昂;因此,那些部落酋
长通常都将其出卖。例如濒海地区的头人,一般都把清帝回赏之物卖给日本
官吏以换取毛皮,再卖给汉商。①为使满洲北部诸部落同清帝国连系在一起,
清廷还授以爵勋。起初,还把满族姑娘嫁给部落酋长,以联姻来联盟,但是
过了十九世纪初就不再采取这种方式了。
1800 年之际的满洲社会,主要是由三大集团组成,即旗人、汉人和部落
民,他们又各自分为不同的社会阶级。从人种学 来说,他们也互不相同。旗
人包括信仰萨满教的满族,绝大部分信仰西藏黄教(格鲁派)的蒙族,和信
仰佛教、儒教及其他民间宗教的汉族。部落民有几种宗教,但是一般都归之
于萨满教;他们的族源很杂,大多数讲通古斯语,但住在库页岛和黑龙江下
游的基里雅克人(吉列迷人)则操一种与通古斯语无关的语言。
在表面上旗人作为创建大清帝国的成员,在社会上高人一头,但实际上
只有他们的高级官吏即上层军人才能如此,只有他们在社会影响和政治权威
方面才在整个满洲名列前茅。大多数在旗军官都是来自满洲的旗人,至少在
吉林和黑龙江是这样。然而最高层官员照例是来自北京的旗人,他们比其满
洲同胞的汉化程度要高得多,也要老练得多。中国本土的满人接受的是汉式
教育,在清帝国的大多数地方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前途即已取决于此;但
是在满洲,学校只教满语加练武,仅有少数私人教育是例外。尽管十七、十
八世纪产生了一批满文文学(包括大量翻译和文艺作品),但要创造一种成
熟的满文文学的努力却终归失败。二十世纪以前,政府文件中一直以日益僵
化和没有生气的方式使用着满文,但满文教育的用处则很有限。清政府为那
些受过汉式教育并通过府考的满洲旗人规定了录取的名额,而且随着人口的
增长,这名额也逐渐增加。但是,学得很好的旗人很少,即使是那些够格的
也必须去盛京赶考,因此这府一级的考生也是寥寥无几的。有资格去北京应
省试的考生就更少了。
满洲的汉民主要是农民、商人、手工匠和流放的官员。其中绝大多数是
农民,而且我们可以料到,绝大多数汉民集中在奉天省,其次是在吉林省,
只有极少量的汉人在黑龙江省。在整个十八世纪,随着满洲的汉民不断增加,
① 罗伯特·李:《清代历史上的满洲边疆》,第47—48 页。本节主要依据此书。
城镇也逐渐增多,到了十九世纪之初,满洲的城镇化已初见端倪。当然,最
重要的城市是在南部,特别是在盛京;不过,吉林、宁古塔和齐齐哈尔也在
发展。1799 年设立了长春厅,作为管理周围地区定居汉民的行政 中心。这
些城市不仅是军政治所,又是市场中心、各种手工业和新兴工业的基地以及
娱乐场所:这里赌风盛行,性道德也比在中国本土松弛。
在1800 年的满洲,富有的汉商居于社会上层,仅次于高级旗人官员。他
们同旗人官员在社会、文化和商业方面有很多联系,官商之间往往平等相待。
满洲的汉人社会是没有根基的移民社会,除在奉天省者以外,大多数人到此
只有几十年的历史。那些定居者主要来自直隶、山东和山西,他们带来了各
该省的许多风俗习惯。但是他们出身寒素,缺乏教育,直到十九世纪初,奉
天省才有象在中国本土常见的那种“绅士”阶级,他们也成了书香门第,有
钱有势,世世代代在当地领袖群伦。不过,还不能说满洲边境确已存在着这
种阶级。中国的文人都轻视商人,可是在边远的满洲,往往正是最优秀的文
人才变成了巨商,因为除了军政机关少数人例外,吉林和黑龙江省的真正文
人都是一些被清政府流放的失意官吏。从理论上说,这些以前的官吏丧失了
官位和权势,同老百姓并无二致。但在事实上,他们通过经商,或者就任满
族官员的西席,很快就改善了自己的命运。为满族官员的孩子授课还带来别
的机会,因为虽遭放逐,那些官员的旧影响还如影随身,所以满人的上层社
会还引为同类,乐与过从。
满洲的中上层商人中另一大支是与中国本土的汉人商号一起经营的合伙
人,特别是与十八世纪时在满洲的生意日益兴隆的著名山西钱庄一起经营的
合伙人。他们的经营当然要与流放的过去的官员及当地的汉商(其中有些人
也有巨额生意)的企业有联系。这类巨商在社会上有地位,完全不同于小商
小贩、手工匠和农民(这些人基本上同普通旗人不分上下,只不过没有在旗
的那种军事建置上的表面优越地位而已),比他们高得多。
从理论上说,吉林和黑龙江各部首领都拥有清政府授与的特别称号,他
们的社会地位理当非常接近于最高层旗人官员,但在 实际上,部落民同满洲
较有文化的居民很少往来,许多部落首领住在北部边远地区和濒海地带,地
理上也是孤立的。他们因公出或经商而进入城市时就显得粗野和土气。随着
满洲的汉民不断增加和旗人进一步汉化,随着这个地区越来越发达,部落首
领就更加地位低落。当然,普通的部落民比他们首领的汉化程度更浅,不过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有的采取汉族习俗,有的则越来越孤立于变化中的满
族社会之外。
处于社会底层的是没有手艺的工人、家仆、妓女和流犯,包括奴隶在内。
满洲,尤其是吉林和黑龙江两省,被清政府用作流放地,那里不仅流放被贬
谪的官员,而且流放判刑的罪犯。犯人罪行越重、态度越顽固,清朝的司法
机构就把他们往北发配得越远。许多犯人后来从事手工业或经营小买卖,竟
变成了靠得住的社会成员,但是随着他们人数越来越多,使得满洲边境社会
增添了一种一方面无法无天、一方面尚有一定用处的特点。
从1796 年起,清政府大大减少了流放满洲的罪犯,但是由于把一些重犯
当作奴隶发配给满洲旗人干活的作法已经造成许多问题,以致必须进一步采
取官方措施。问题的核心在于旗人太穷,无力养活清政府配给他们的那些奴
隶,因此,迅速释放奴隶是符合奴隶主和奴隶双方利益的。这样一来,奴隶
就可以用钱买得自由。有时奴隶主甚至干脆把他们释放。这类罪犯的少数人
后来回到中国本土,但是大部分仍留在满洲,加入了那群自由流动的亡命或
半亡命之徒的队伍。以上不论哪种情况都使清政府感到不安;于是它在1810
年正式禁止奴隶主允许奴隶赎身,在1813 年还一度停止向满洲发配流犯。为
了减轻旗人供养奴隶的负担,清政府还采取适当步骤,把贫苦旗人的奴隶转
移给更需要家仆、也有能力养活他们的富裕军官和满族行政官员。
吉林和黑龙江的大多数地方人迹罕至,但这两省仍住有大量汉民亡命之
徒。他们来到清帝国禁地从事偷猎、挖参和采金,也 当土匪。这类非法流民
在十八世纪迅速增多,在十九世纪也还有增无已。其中特别是采金者和土匪,
形成了有组织的团体,还有其原始的地方政府。在满洲当局权力所不及的山
林地带,有一帮所谓“黑人”的非法挖参者经常骚扰边远的部落地区,致使
吉林将军在1811 年不得不派兵进山把他们赶出来。但是满洲当局发现,由于
交通困难,要想把非法流入的汉民驱出边境是不容易的。虽然采参是由政府
垄断,分给旗人和汉民承担,由户部发给执照,然而省当局却无力在遥远的
满洲山林实施政府的禁令。
到十九世纪之初,满洲的汉化已不可逆转地取得进展。奉天省早已主要
成为汉人的地盘和中国的一部分,吉林和黑龙江将军虽然负责维持旗人在社
会上的优越地位,但未能维持住现状。旗人缺少汉族移民所具有的勤劳和技
术,只可守成。他们不象中国本土来的移民那样致力于成家立业,开发新土
地。满族和部落民的文化传统也没有为他们提供任何手段去同迁来的汉人竞
争:汉民在数量上逐渐超过他们,比他们勤劳,收买他们的土地。尽管政府
三番五次采取措施,旗人还是迅速贫困,越来越依靠清政府的救济过活。他
们当中模仿生气勃勃的汉族文化榜样的人越来越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仅
旗人,连部落民也开始采纳汉族文化,深受汉人的嗜好、集市和行事方式的
影响。只有寒冷而又人烟稀少的黑龙江流域还没有吸引中国本土来的移民,
基本上仍旧处于汉族范围之外。
蒙古
蒙古始终是中国典型的边疆,因为蒙古的游牧民自古以来就几乎是对于
中国农业文明的经常不断的军事威胁。但是到十世纪之末,蒙古的游牧生活
方式已经完全衰退。昔日游牧民的强盛和独立已成过去。战争一度曾给游牧
民带来荣誉和团结的基础,这 也变成了过去,清朝把内蒙和外蒙的蒙古人—
—尽管他们的生活是流动的——同中国紧紧连在一起。由于缺乏人口统计资
料,只能作一个最粗略的估计,但以下的估计并非臆测:在1800 年之际,清
帝国全部操蒙古语者可能多达三百五十万人(不包括旗人),其中多达七十
万是在外蒙(大量居住在北部中央地带),两百六十万是在内蒙(集中于东
部)。其余二十万是在新疆和青海。如果这个估计正确,也许从十八世纪前
半期或更早以前,蒙古人口就已经在逐渐减少。①
畜牧是游牧民的传统生计,蒙古人在这方面已陷于困境,因为他们要经
常从西伯利亚输入牛马。当然,偶尔输入牛马并不表明游牧已长期衰退,因
为天灾有可能随时来袭。有时“积雪过多而无法出去放牧,有时降雪不足而
不能在干燥的寒冬维持牧场的饮水”。有时过多的牲畜集中于小块牧地而糟
踏了牧草,使牲畜无草可食;最常见而危害最大的是一阵异常的暖潮过后继
之以突如其来的冷冻,使牧草为薄冰所覆盖,困于寒冬的牲畜无草可食,几
天之内就可能死亡成千上万。②然而有证据表明,蒙古从西伯利亚输入牛马并
非在一场不可避免的天灾之后为了补充牲畜而偶一为之。③
无论在内蒙或外蒙,都没有一个本族的全民族政府。清帝国在内蒙是通
过驻扎在其南部和东部边境的军事力量实施统治的。这些军队紧密地控制着
内蒙事务,所以到十九世纪内蒙并无实际的自治而言。外蒙也有清军驻扎,
它因远离中国本土而享有较多的自治,不过清朝在这里的控制也是严格的。
按照规定,全外蒙 是归只有旗人才能充任的乌里雅苏台将军管辖。但在实际
上,到了1800 年是由库伦的大臣总管外蒙东部,即土谢图汗和车臣汗地区的
事务,乌里雅苏台将军则掌管赛因诺颜汗和扎萨克图汗的领地。外蒙最西部
的科布多周围地区,最初归属乌里雅苏台,此时则划为行政特区。清政府是
根据《大清会典》及其前身《则例》(1818 年以后为《事例》)管理内外蒙
古的。只有在内部纠纷方面,外蒙古人(喀尔喀人)才被允许依照传统的喀
尔喀法解决分歧。
蒙古社会主要是由两个阶级组成:贵族和平民。扎萨克(即旗的王公)
由贵族产生,是清代为游牧民设置的基本政治单位——旗(和硕)的世袭统
治者。旗下划分“苏木”(“箭”),六苏木设一扎兰(参领)。蒙古诸旗
的属民应与满、蒙、汉军旗人严加区别,因为后者是支撑清朝的基本力量。
“旗人”一词仅用于称呼清朝的八旗军成员,蒙古诸旗的属民则称为“旗下
属民”。
每一个蒙古贵族都接受清朝贵族爵位,分成从和硕亲王到四等台吉的十
① 这个问题还需要作认真的历史研究。关于对二十世纪人口的估计,可参阅迈斯基:《革
命前夕的蒙古》,
第2 版第28—30 页;米勒:《内蒙古的寺院和文化变化》,第25—72 页;《人民中国手
册》,北京1957
年版第14—15 页。
② 拉铁摩尔:《重访蒙古》,第33 页。
③ 法乌斯特:《1727—1805 年俄国的对华贸易及其背景》,第85 页。
个等级。只有扎萨克即旗的王公才有世俗统治权。为了表示对清朝的臣服关
系,扎萨克每年要按规定向皇帝进贡,主要是进献一定数量的牲畜和畜产。
其中最有名的是外蒙古诸汗进献的“九白”之贡,即八匹白马和一匹白骆驼,
不过到了1800 年,“九白”实际上已改用其他物品,诸如毛皮、兽革和精选
的家畜。蒙古的进贡者则得到绸缎、布帛、瓷器和金银作为回赏。这些回赠
之物至少与贡品价值相当,因此可以设想,清政府并不认为进贡是对进贡者
的一种经济负担。①
蒙古的平民(阿拉特)绝大部分是阿勒巴图(旗下属民),他们要向清
政府和扎萨克纳税和服役。这种税通常用实物,主要 是用牲畜,后来多用银
两。阿勒巴图还要交纳特种税,例如每年要交纳清帝所需的牲畜、毛皮、毡、
帐、珠宝和其他土产;此外还有一些别的摊派,例如1819 年嘉庆帝出巡多伦
诺尔,喀尔喀人就曾进献幼畜四万头。徭役则包括戍边、驿役和其他官私差
遣。每个旗下属民都属于某一旗,未经旗扎萨克许可不得擅自离去。扎萨克
斟酌情况,把放牧权分配给其属民,分配的多寡是根据男丁的人数而不是根
据他们需要放牧的数量来进行的。①所分牧地面积以肥沃程度来定。有时扎萨
克为了牟利,竟不顾本旗属民的牧地不足,非法允许外旗属民前来放牧。这
便迫使本旗属民侵入邻旗以谋生。
旗下属民分为苏木属民(苏木阿勒巴图)和属于旗扎萨克及本旗其他贵
族的农牧奴(khamjilgha)。从理论上说,前者只要向清廷进贡,向政府纳
税和服役,而扎萨克只能靠清政府分给他的农牧奴和俸银俸缎过活。但是到
十九世纪,苏木阿勒巴图与农牧奴变得界线不清了。虽然法律禁止,扎萨克
还是经常篡改簿籍,或者用较穷的农牧奴交换较富的苏木属民,或者勒索苏
木属民以供自己挥霍。社会上还有另一类人为宗教仆役,即所谓沙比,其原
意为“弟子”,但他们不是佛门弟子,而纯粹是仆人。他们是属于寺院或某
些活佛(呼毕勒罕)的免税奴;扎萨克有权把自己管辖下的平民户拨给寺院
或活佛充当沙比。这些平民户充当沙比以后,即不再属于原在之旗,他们的
劳动及其产品则用于供养寺院或活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是奴隶,其中大多
数是政府判刑的罪犯。这种奴隶不是永久的,也不是世袭的社会阶层。
除了草原比不上中国本土的工业和技术以外,还有三大因素促使蒙古游
牧部落一度称雄的军事力量中落,使游牧经济走向衰 退。第一就是分旗制
度,满人用这种方法划分蒙古,割断了诸部之间的传统联系。各旗的牧地都
有严格的限制,不象清代以前的蒙古那样可以比较自由地放牧(这在经济上
也能高产),从而使得没有一个王公能够扩张而取得优势。更重要的是,那
些从前从属于一位首领的诸大部落,现在被划分为几个旗,每旗各有在本旗
享有自治权的扎萨克,他们各自直接向清政府负责。
原有的艾马克——或部落领地,仅仅留下一点痕迹,取而代之的是满人
建立的盟;盟受清政府的严密控制,每三年聚会一次,除了调解各旗间的纠
纷以外,别无更多权力。在外蒙喀尔喀人中,诸如车臣汗、土谢图汗、赛因
诺颜汗和扎萨克图汗的后裔虽仍有汗号,且其品位在清代贵族等级中高于和
硕亲王(“汗”在满语中指皇帝),但就政治权力而言,他们也不比那些著
① 参看罗伯特·李的《满洲边疆》一书中关于打牲诸旗所负担的纳贡义务,第51、56—5
7 页。
① 纳扎格多尔济:《蒙古封建主义的经济基础》(拉铁摩尔英译),载《现代亚洲研究》
,卷1 第3 期(1967
年),第268 页。
名的旗王公大多少。他们的领地名存实亡,因为满人已经将它们改变为盟,
它们以三年一次盟会的所在地命名。除外蒙四盟和内蒙六盟外,还有一些大
区,如达里杭爱、察哈尔、归化城土默特旗、阿拉善地区、科布多边境和沿
中俄边境的巡哨区等;清政府对这些地区的控制是更严更直接的。在青海,
蒙古人(主要是属于和硕特部的厄鲁特人,还有喀尔喀人的一个苏木)组成
一盟,拥有二十九旗,由驻西宁的将军管辖。
旗王公或盟长犯事,清政府则予以夺职削爵而不论其血统多么高贵。例
如在1800 年,清政府即曾革退车臣汗桑斋多尔济的盟长职务,尽管他是成吉
思汗之后裔,并剥夺他本人及其子孙的汗称号。成吉思汗家系的成员也通过
结亲与清王朝联系在一起,满人总是小心翼翼地让这些王公感到他们在清帝
国占有特殊地位:清廷曾将他们擢升为清朝贵族,并使他们意识到,他们作
为最早的军事盟友,地位高于被征服的中国官僚。但是到了1800 年,清王朝
久已接受汉族的文化价值和标准,蒙古人显然不是盟友而是臣属了。
第二个使称雄一时的蒙古人驯服的因素是西藏的黄教,即格鲁派。对于
内蒙来说,住在北京的活佛章嘉呼图克图是清廷支持的集权寺院体系的首
领,也是内蒙最重要的宗教领袖。他属下的寺院和喇嘛免税免役,还享有许
多特权。内蒙也有不属于章嘉呼图克图为首的北京系统的寺院。它们虽无皇
家寺院那样的法律地位,不过清朝官员、扎萨克和老百姓也习惯地给予他们
许多同样的特权。基本上每个活佛都各有寺院。只有一个特别的例外是多伦
诺尔的大寺,这里是章嘉呼图克图和其他十二位活佛的卓锡之所。①
外蒙人的宗教领袖是库伦的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他是一位有很高声望
的活佛,在蒙古人心目中居黄教第三位,仅次于西藏的达赖和班禅。清政府
极力阻止蒙古发展一个统一的宗教,免使蒙古社会借此重新统一,因此有意
扶植章嘉呼图克图来抵消哲布尊丹巴的影响,并且精心地策划在蒙古保持达
赖喇嘛与这两位蒙古活佛之间的权力平衡。为了防止世俗贵族同喇嘛教结盟
而造成蒙古社会团结的危险后果,清政府还不许从贵族之家寻觅转世活佛。
另一方面,清政府又想把蒙古同清帝国结合在一起,因此在蒙古宗教感
情许可的限度内,采取一种使喇嘛教与汉族宗教观念相融合的政策。例如,
第二代章嘉呼图克图(1717—1786 年)就曾受到鼓励用藏、满、蒙三种文字
编写祷词,把汉族的关帝君同黄教三大神相扯在一起。在十八世纪之末,清
朝还资助在满洲和亚洲腹地周边各省建造关帝庙,作为旗人官员的监护神。
关帝被视为与毗沙门天相同,而毗沙门天则长期以来被视为西藏和蒙古的民
间英雄格萨尔汗的化身。汉人流传的有关关帝的种种谶言,也开始被译成蒙
文,进一步推进了清朝的宗教融合政策。在 十九世纪下半期,清朝支持的蒙
古僧侣干脆就把关帝-格萨尔汗奉为佛教的守护神。①
寺院和活佛本人愈来愈靠日益增多的沙比——即扎萨克赏赐的农牧奴—
—的供养。扎萨克还为牧放寺院牲畜提供大片牧地,喇嘛们则经常向旗下属
民勒索贡品。普通牧民不敢拒绝;每逢举行宗教仪式,寺院还要挥霍大笔资
财,如用黄油塑造佛像等,穷人则忍饥挨饿。到十九世纪之初,外蒙的哲布
尊丹巴呼图克图得到大量的沙比和牧地,致使他的财产要由沙比专衙管理,
实际上已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艾马克。其实清政府在1822 年就已把沙比衙署的
① 桥本光宝:《蒙古的喇嘛教》,第199—200 页。
① 见海希格:《蒙古的宗教》,载涂奇和海希格编:《西藏宗教与蒙古》,第408—410 
页。
商卓特巴(司库喇嘛)提到相当于盟长的地位,以承认这一既成事实。由于
政府对寺院及其沙比免税,便大大加重了旗下属民的赋税负担。与此同时,
寺院还利用其财产从事各种商业交易,其中获利最多的是放贷。
在蒙古人看来,佛教及其教义是与成吉思汗以来蒙古古老的世俗文化及
其传统的领导力量相抵触的。所以有些陈巴尔虎的蒙古人仍然信仰萨满教,
而且直到十八世纪之末萨满教在俄境布里亚特蒙古人当中还有强烈的影响。
直到十九世纪头几十年,布里亚特人的萨满教用具与衣着才被搜出焚毁。另
外,蒙古佛教的兼容并包倾向使得许多萨满教的传统也能披上佛教外衣而残
存下来,但是,萨满教作为蒙古社会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则已成为过去。在
整个十八和十九世纪,许愿当喇嘛的蒙古优秀青年越来越多。但是他们并非
全都脱离畜牧劳动而住进寺庙。约有三分之二的喇嘛留在旗内;一个喇嘛兼
作世俗贵族的农牧奴倒没有什么不合适的。②然而,进入寺院的年轻人确实越
来越多,结果越来越多的蒙古牧场和牧产被用来支付寺庙繁文缛礼的开支,
而不是用于供养人民。
虽然人口不断减少,寺院却不断增加。到二十世纪初,内蒙寺庙之数或
已逾千,外蒙的寺庙也有约七百五十处,而且两地还有大量的小庙。估计内
蒙竟有百分之三十至六十五的男子出家(至少平均每家一个儿子),外蒙在
1918 年出家者占男人的百分之四十五左右。同西藏相比,十九世纪末期的西
藏估计也只有三分之一的成年男子当喇嘛。①这些估计同1800 年的蒙古形势
有何联系,还不得而知,不过很可能的是,僧侣的人数和寺院的数量在十九
世纪都增加了。
到了1800 年,寺院及其庇护下的商业活动也促成了社会另一方面的发
展,即发展了城市中心,它们最初是在内蒙发展,后来逐渐扩大到外蒙。在
大寺庙的附近,尤其是在库伦——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的驻地,集市发展成
为喇嘛、汉商、手工匠和穷苦流浪汉云集的城镇。在库伦、乌里雅苏台和科
布多等外蒙的要镇,戍守的清军也是促使城市化发展的另一因素。
第三个促使蒙古社会经济衰退的因素乃是第二个因素作用的延伸。建造
寺庙为汉商的渗入蒙古开辟了道路。在早期,蒙古人是在草原边境用牲畜和
畜产品交换他们所需要的中国等地的物产。另外,他们也随贡使前往中国京
城进行贸易,或者同带着商队从中亚前来草原的少量穆斯林商人进行物物交
换。除了这些中亚商人的输出、入贸易外,蒙古人内部的商业规模很小,只
有相当有限的非市场交换,也没有一个蒙族商人阶级。蒙古人同俄国人也作
些买卖,合法的地点是在恰克图,非法的地点是在俄蒙边 境的其他地方;1728
年的中俄恰克图条约一个主要的后果,就是把对俄贸易转到了汉商之手。
寺庙大大有助于汉商建立对整个蒙古商业的控制。从前除了牧民的营帐
以外别无所有的广大草原,后来建起了拥有围墙的寺院,变成了市场和货栈,
使汉商得以直接进入草原。这并不意味着中蒙边境的贸易不再存在,因为在
② 参看鲍登:《一件十九世纪的蒙古法律文书》,载《波恩大学中亚研究》,卷3(1969
 年),第231 页,
247 页注36。
① 米勒:《内蒙古的寺院》,第27—31 页;迈斯基:《革命前夕的蒙古》,第42—43 页
;鲍登《蒙古近
代史》,第160 页;卡拉斯科:《西藏的土地和政体》,第121 页。
有清一代,汉人商号在边境市镇,特别是张家口,都在不断增加。①但是汉商
主要是北京帮和山西帮,他们带着货物安全地进入蒙古腹地,引起了人们对
中国商品的喜爱,打开了销路。过去被牧民视为奢侈品的东西,如茶、烟、
杂品等等,蒙古人也认为是必需品了。中国的奢侈品一直是表示游牧贵族富
有的象征,但是随着寺院势力的增长,喇嘛也开始追求各种奢侈品,不断向
人民榨取供奉来购买。这便引起广大民众的不满。在十八世纪之末和十九世
纪,许多地方,尤其是在土谢图汗和车臣汗的领地,发生了排斥汉商的骚乱。
暴徒经常痛打汉商,劫掠商店,销毁帐簿。②汉商也经常激起寺庙和世俗人的
愤怒,不过权衡得失,寺院所起的作用还是支持汉商贸易的。
在十八世纪,清朝的政策是保持蒙古人作为后备军事力量。鉴于汉商渗
入蒙古有损于这一目的,清廷曾想方设法限制汉商活动,尤其是在外蒙,但
并无成效。清政府要求在蒙古的汉商每年都换领一次执照;禁止他们娶蒙族
妇女;禁止他们在蒙古人的帐篷中过夜;除特殊情况外,不许建造永久性房
屋。由于汉商不遵守这些限制,清政府便力图将无照商人逐出蒙古,如在1805
年就曾这样做过,但这些措施收效甚微。对拥有蒙古债户的商人, 必须让他
们继续逗留到收清债款。但是蒙古人不仅不能清偿债务,而且还得继续举债;
这样一来,汉商就能留在蒙古照旧经商了。清政府本身也越来越依靠汉商交
付的执照费,以维持它在蒙古的行政机构。总之,清政府逐渐转而采取支持
在草原的汉商的政策。
蒙古人的畜产品是有季节性的,需要尽快出卖,他们的需求品则有连续
性。因此,汉商得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并且投放贷款。结果是蒙古人普
遍举债,蒙古的财富就这样源源流入汉商之手。汉人的商号也象钱庄一样,
向那些未经世故的蒙古人放高利贷。甚至整个旗都被抵押给了这些商号;到
十九世纪时汉人高利贷者生意兴隆。随着蒙古人债台高筑,利息也暴涨。扎
萨克、喇嘛和商人一起共同提倡赊购办法,当扎萨克本人也因欠债过多而无
力清偿时,就非法地将征税事务直接交给汉人商号,从而使那些商号和私商
开始“拥有”蒙古阿拉特(平民)。把劳役和实物税折成货币税后,更进一
步加剧了这种严重局势。在十八世纪蒙古已经开始转向货币经济的发展,到
十九世纪时银两已普遍成为必需的支付手段。寺庙也坚持要其所属沙比交付
银两。与此同时,银价不断提高,而沙比必须向寺院支付的和旗下属民必须
向旗王公支付的所有这些定额银两,就使他们不堪负担了。这种严酷的经济
局面,再加上王公向属民增收赋税以清偿所欠汉商的债务,便逐步导致蒙古
民穷财尽。
虽然贸易和借款大部分控制在汉人手中,但是也有旗王公同汉商合作的
情况,并且也有旗王公和喇嘛变成汉人商号和钱庄的股东。不管是有意或无
意,王公、寺院和汉商的携手合作终于摧毁了蒙古传统游牧社会的残余。与
此同时,在草原的边缘开始了另一个具有更深远意义的转变:汉族移民在那
些过去是牧场土地的周边从事耕种。
① 田山茂:《清代的蒙古社会制度》,第280—281 页。
② 见《蒙古人民共和国通史》,第2 版,第211—212 页;鲍登:《蒙古近代史》,第17
3 页。
新疆
天山山脉的山脊把天山两边隔成两个不同的地区。天山南部的东突厥斯
坦是农业区,天山北部的准噶尔是草原世界。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乾隆帝
的军队征服了天山南北,占据了这块当时在亚洲腹地要算人种最复杂的领
土。他们称准噶尔为天山北路,称东突厥斯坦为天山南路。清军把这两个地
区当作清帝国的属地予以管辖,统称之为新疆,意为甘肃的“新疆域”。这
里盛产玉、金、铜和棉花,富于耕地和牧草。政治动乱也发生频繁。
同以前的准噶尔人一样,满人也把他们的行政中心设在伊犁。他们将以
前的准噶尔部首府——哈萨克人和其他穆斯林称为固勒扎——改称为宁远,
并且在其以西另建一座新城,即惠远。哈萨克人称此新城为新固勒扎或小固
勒扎,1762 年清朝即置将军于此。宁远被称为老固勒扎,继续作为源源前来
伊犁的穆斯林移民的经济文化中心。在十八世纪,清政府还在伊犁地区建立
了另外七座城市。但不出所料,发展最快的是将军衙门所在的新固勒扎。
新疆的全部行政机构实质上是一支由将军统率的巨大戍军部队。从理论
上讲,他还对洛罕、塔什干、布哈拉、博洛尔、巴达赫尚、阿富汗和乾竺特
等外部地区实行“羁縻”政策。他对准噶尔的厄鲁特(加尔梅克人)各旗,
对柯勒克孜和哈萨克各部、对平民移民地、对哈密和吐鲁番王公领地、以及
对所有六城等,都有行政管辖权。但是,清政府的政策是尽量不插手当地民
族的内部事务。在新疆的官员“既不尊重也不熟悉治下诸民族的语言和习
惯”。①
清政府还在乌鲁木齐(迪化)设置都统协助伊犁将军,前者负责管理天
山北部和维吾尔斯坦(哈密和吐鲁番)的官员。新疆驻军还分别在伊犁的新
固勒扎和新疆西北部的塔尔巴哈台(楚呼楚)设参赞大臣;在喀什噶尔也设
参赞大臣,东突厥斯坦人称之为“汗昂邦”,他负责管理六城的官员(从字
面上讲,“六城”即除哈密和吐鲁番在外的东突厥斯坦)。将军一职和各地
高级官员均由旗人担任。驻军总数在一万到两万三千人之间,主要是来自热
河和中国本土的旗人,但也有游牧民(内蒙察哈尔人和降清的厄鲁特残部,
有些是热河牧民,以及从伏尔加河归来的沙比)、满洲诸部(来自奉天省的
锡伯人、来自黑龙江省的索伦和达斡尔人),以及甘肃和陕西的绿营汉军。
他们作为无限期的占领军携家带口而来,实际上乃是永远留驻新疆的移民。
这些军队分驻南、北、东三区戍守。北区由伊犁将军直接管辖,兵员一
万三千多人,是最大的一个区。到十九世纪之初,北区达九万八千余人,包
括附属人员在内。北区驻军主干(实际上也是全疆驻军主干)是驻在新固勒
扎的主力旗兵;还有一支庞大的旗兵归惠宁领队大臣统辖,附近则是锡伯、
索伦、察哈尔和厄鲁特四营,各有其领队大臣;此外还有沙比营、达斡尔营
和从绿营来的汉族军事移民。察哈尔营和厄鲁特营主要从事放牧,向驻军供
应马匹以及其他作战、运输和食用牲畜。
东区由驻乌鲁木齐的都统管辖,有兵员五千到六千,绝大部分是旗人。
其中驻奇台(古城)一千、驻巴里坤(镇西)一千,此外还有数量不断增加
的绿营兵。
南区不同于东区和北区,没有常驻军,大部分驻军是来自其他两区的换
① 罗萨比:《1368 年迄今的中国和亚洲腹地》,第171 页。
防兵。他们五年(最初为三年)一换,不得携眷前往。旗人和绿营兵驻守喀
什噶尔、叶尔羌、英吉沙尔和乌什吐鲁番。来自天山北部的绿营兵则驻守焉
耆、库车、赛里木、阿克苏、和阗等地。陕甘总督派来新疆的其他绿营兵则
驻守哈密和巴 里坤。总计在南部的清驻防军约在六千人左右。此外,喀什噶
尔还有一支由五百名东突厥斯坦士兵组成的小部队,他们由本族一名总管和
六名属官率领。当地居民也执行站岗放哨等半军事性勤务。
在刚进入十九世纪时,即当浩罕崛起为地区性强国和英俄势力渗入清代
中亚的前夕,清政府似乎把外有天山和帕米尔作为屏障的东突厥斯坦视为政
治和军事上的死胡同。因此,清政府集中注意于防卫和开发天山北路,把六
城视为维持军队的大税源。
在新疆驻军乃是耗资巨大之举,仅士兵每年薪饷一项就要耗费白银约三
百万两,而当地每年税收远不及此数。向六城居民每年征收的税银和生铜仅
达一千三百五十万蒲尔(指六城铜币),但此数不包括外贸关税和其他杂税
在内。根据1801 年的铜银兑换比价(220 个蒲尔等于一两白银),这笔收入
还不到六万二千两。①政府每年征收的谷物总计达六十四万九千担,主要来自
准噶尔地区。即使算上一切货币和实物的附加税收,包括政府经营的铜矿和
牧场的收入,新疆也是自力难支的。到1800 年,驻军的官仓是满的(伊犁粮
仓储备有五十多万担小麦,这是政府的唯一储备粮②),但是每年为维持新疆
的耗费得从中国本土提解白银一百二十万两。
新疆货币有两个分割的流通区。第一个流通区是在准噶尔和维吾尔斯
坦,远至西部的喀喇沙尔(焉耆),货币用白银,按重 量计值,一如这些银
两的来源地中国本土那样。但是,早在1814 年,北京政府就已开始努力减少
向新疆输出白银。伊犁也铸造中国的标准合金铜币(制钱)。第二个流通区
是在六城,它的货币制度为铜本位,但不是使用伊犁铜币,因为整个新疆铸
造铜币没有标准化。六城货币的基本单位是蒲尔,这是一种纯红铜钱币,汉
语称之为“红钱”。币面象中国本土的钱币,铸币地则铸以阿拉伯文和满文,
五十蒲尔合一个坦伽。在1800 年,六城仅有一家造币厂在阿克苏,六城以外
地区则不流通蒲尔。六城以内没有金币或银币。不过,半锭和四分之一锭的
银元宝以及少量甚至很普通的碎银也在市面流通,按重计值。
阿克苏造币厂年产两万六千吊(每吊一千蒲尔)。伊犁造币厂平均年产
量为一千七百二十二吊(每吊一千文)。两家造币厂每年各铸币两次,一在
春季,一在秋季。阿克苏蒲尔钱和伊犁制钱重量一样,均为一钱二分,但是
蒲尔钱为纯铜,一蒲尔钱值伊犁钱五文。大部分生铜,尤其是阿克苏造币厂
用铜,都是来自浑巴什的官办铜矿,那里由清军工兵开采,年产铜两万一千
英磅(16,200 斤)以上。由于当地产铜,而白银必须从外地输入,铜的价
值与白银相比就日益低落。
① 中文版编者按:原文此注在第60 页上者漏印,我们仅就其第61 页上者翻译如下。“?
?英吉沙尔、叶
尔羌与和阗(7,669,000 蒲尔——见曾问吾前引书第286—287 页),外加浑巴什的生铜
(值1,600,000
蒲尔以上——见曾书第290 页),再加向居民征收的生铜(11,053 斤,等于1,092,00
0 蒲尔以上——
见曾书第290 页)。关于银两兑换率,见曾书第289 页。这个问题需要仔细研究。也见纳
罗契尼茨基前引
书,第110—111 页。”
② 参见阿赫麦德·沙·纳赫什班迪:《从克什米尔经拉达克到叶尔羌的行程》(道森英译
),载《英国皇
家亚洲学会杂志》,1850 年第12 期,第383 页。
准喀尔
从文化和历史方面来说,天山北路的牧区乃是蒙古地方的展延。统治游
牧民的世袭扎萨克处于伊犁、库尔喀喇乌苏(乌苏)、塔尔巴哈台和焉耆的
清军官员的严密监视之下。来自伏尔加河的加尔梅克人的两个盟也在准噶尔
放牧。乌纳恩素珠克图盟由旧土尔扈特十旗组成,分四路安置:北三旗在塔
尔巴哈台,西路一旗在精河附近(艾比湖南部),东二旗在库尔喀喇乌苏,
南四旗在喀喇沙尔西北、裕勒都斯河地区的天山南麓。青色特启勒图盟由和
硕特四旗组成,放牧在裕勒都斯地区的南路旧土尔扈特 附近。土尔扈特和和
硕特部除免交牲畜税以外,其他如行政管理、进贡纳税和社会组织等都与内、
外蒙古各盟相同。伏尔加河来的加尔梅克人也同其他蒙古人一样,信仰西藏
黄教,因此黄教在北疆的文化生活中具有重大影响。清廷作为黄教的保护者,
也同支持蒙古各地的黄教寺院一样,向准噶尔的黄教寺庙作布施。
在边卡以西的各部地区和清帝国边境以外的草原地区,操突厥语的穆斯
林游牧民(哈萨克人)可以随意放牧,事实上不受当局干涉。他们被视为外
国纳贡者,每三年可到北京进贡一次,拥有同清政府进行双向贸易的垄断权:
按官方规定,当局垄断着对哈萨克人的贸易,在理论上讲,准噶尔官员不许
其他外国人在北疆经商。清廷与哈萨克之间这种以物易物的官方贸易,仅限
于伊犁和塔尔巴哈台。哈萨克按规定价格用牲畜(主要是马)交换衣物(主
要是丝绸),因为察哈尔部和厄鲁特部的养马不能满足军队的需要。然而哈
萨克人还利用其进贡权另外私自进行交易。当局虽然向东突厥斯坦驻军供应
哈萨克马,却不允许哈萨克人到东突厥斯坦出卖牲畜,东突厥斯坦人也被禁
止前往哈萨克牧地购买牲畜。1808 年曾有一些哈萨克人前往喀什噶尔出卖牲
畜,当地官员便狠狠杀价,使哈萨克人只好带着牲口失望而返。在准噶尔和
蒙古,政府当局限制稍宽。有时哈萨克商队以各种借口绕过政府限制,不时
前往乌鲁木齐、科布多、乌里雅苏台、乌梁海地区和喀什噶尔。但是,清政
府严禁向哈萨克、柯勒克孜和其他中亚商人出卖金属制品。
哈萨克人作为进贡者,是允许在清帝国边境之内放牧的。如遇暴风雪,
清政府甚至让他们进入边卡区度冬,只征收百分之一的马匹作为报偿。新疆
当局每年都派员前往草原向他们征税。由于哈萨克是外国人,清政府就没有
在他们中间任命扎萨克,也不打算把他们划分为旗。在清帝国境内放牧的哈
萨克人可以随意来,虽然哈萨克的首领们享有作为清朝进贡者的好处,但他
们大 多数人同时也承认自己是俄国的依附者。
对哈萨克的内部组织,清政府的了解是模糊的,这是因为在十八世纪,
中帐首领阿布赉既是中帐的汗,也统治大帐。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清朝当
局大概是按照准噶尔或哈萨克当时的分法把哈萨克人划分为两部:由阿布赉
领导的极东部中帐和大帐称为左部;其余部分由阿布赉·穆罕默德领导的西
部中帐哈萨克人称为右部。①后来发现极西部还有小帐,他们又划出第三类而
称之为西部。这种划分反映了十八世纪后期哈萨克草原的实际政治现实,不
过,清政府虽然知道哈萨克有三帐,却有张冠李戴之失。1782 年出版的第一
部官方新疆地方志正确地把左部同阿布赉和中帐联系在一起,右部却被编者
① 佐口透在《十八和十九世纪东突厥斯坦社会史研究》中的说法与此相反,见第272—27
9 页。
误认为小帐和大帐,还说中帐首领阿布赉·法伊德(阿布赉·穆罕默德之子、
阿布赉的对手)是大帐的汗。②1821 年官方出版的《新疆识略》,部分地更
正了这些错误。③但是,史学家和政论家魏源迟至1842 年仍把小帐和大帐视
为右部。④显然,十九世纪之初清政府对哈萨克人的“羁縻”政策是极为松散
的。
另一支在新疆西部边境说突厥语的穆斯林游牧民是柯勒克孜人。清代史
料称他们为布鲁特(柯勒克孜人并不使用这个名称),俄国人则称他们为石
山野人、石山里人或石山人(由于他们是住在难以攀登的山区里),或称喀
喇(黑)柯勒克孜人(因为与哈萨克人不同,他们的统治者不是王族,即非
成吉思汗的子孙)。十九世纪的俄国需要使用这些称呼来区别柯勒克孜人和
哈萨克人:俄国人称两者为柯勒克孜-哈萨克人、柯勒克孜-凯萨 克人、凯萨
克人或迳称柯勒克孜人,以区别于俄国本土的哥萨克人。
清朝政府把柯勒克孜人分为两部:东部在天山之西,西部在帕米尔。但
这种划分对柯勒克孜人的自我看法没有什么关系。①事实上,他们分成许多单
个的小部从事游牧,没有什么政治总体,在情况需要时,他们随遇而安,可
以自称是浩罕,或巴达赫尚,或喀尔提锦(希萨尔的东布哈拉省),或清帝
国的臣民。在清廷看来,他们是贡民,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帝国的臣民。
他们被要求每年进贡马匹,获准在新疆(远至东部阿克苏之地)放牧;还可
以在喀什噶尔进行贸易,即在这里购买棉布和其他产品,而以出卖牲畜为主。
他们支付的牲畜税是每三十纳一。至于其他货物,标准的税率是货价的百分
之三又三分之一。但是在实际上,这些人几乎完全不受法律的约束,清政府
也不曾打算限制他们的进出国境。
准噶尔除了牧场以外,还有适于农耕的大片土地;所以,清政府曾将大
量东突厥斯坦人的家庭迁至旧固勒扎地区(被称为回屯)生产粮食以充军政
之需。这些人被称为塔兰奇人,到1800 年之际已达三万四千人之多。清朝还
派遣汉族绿营兵、锡伯、索伦和察哈尔兵携眷屯居于天山北部而组成非旗人
的永久性兵屯,他们每年向新疆驻军交纳一定数额的收成。不过在十八世纪
之末,这些兵屯的生产力显然不高;因此当局在1802 年又在伊犁河北岸新固
勒扎以东开凿了一条大型灌溉渠,创建了旗屯。尽管清政府对需要使用这些
旗人农民干什么还拿不定主意,最终还是宁愿把他们训练为士兵,而允许他
们将土地租给佃农,通常是租给塔兰奇人。政府当局曾不断完善灌溉系统,
因此伊犁的农业地区得到不断发展。
从长远意义说,更重要的是政府决定从中国本土将普通汉人和中国穆斯
林举家移居到北疆,这一政策是清廷在满洲北部未曾采取,而在蒙古地区当
局也只是后来才被迫予以默认的。征服新疆以后不久,清政府就鼓励从中国
本土移民定居于天山北部,把大片大片不用的牧场变为户屯。到十九世纪之
初,定居北疆的中国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汉民即达数十万人,他们主要是在巴
里坤、吐鲁番和乌鲁木齐等地。象在满洲一样,清政府也把罪犯流放到准噶
尔来耕种流犯垦地(即犯屯,或遣屯)。到1777 年,天山北部约有一万另七
② 见傅恒等编:《钦定皇舆西域图志》,卷2 第17 页;卷44 第23 等页。
③ 绵忻等编:《钦定新疆识略》,卷12 第3—4页。
④ 魏源:《圣武记》,卷4 第32—33 页。
① 瓦里哈诺夫:《全集》,卷1 第301—302 页。
百五十户绿营兵和将近五百户流犯和配军,他们耕种着总面积约二十二万七
千三百亩的土地。在天山南部,主要是在哈密和吐鲁番,也有一些屯垦地,
但其总面积不到上述数目的三分之一。
在十八世纪的最后几年,屯田的绿营兵并没有大增,流犯的人数也从未
超过二千,这是因为政府在1804 年开始取消了犯屯。但是,由于被政府给每
户提供三十亩土地的措施所吸引,户屯的人数则大大增加。在1775 年,户屯
数目不足一万七千二百户,约七万二千人,主要是在乌鲁木齐一带,开垦的
土地总面积将近280,253 亩。到1800 年,操汉语的人口肯定已翻了几番,
因为在1808 年,乌鲁木齐各县的民户农田数量已是1775 年的十倍。①伊犁的
垦地和客户也增多了,到十九世纪新来的移民已有在库尔喀喇乌苏和精河定
居者。他们取得了土地,象在中国本土一样纳税服役。清政府也允许工匠和
商人携家从中国本土移居北疆,准许他们在北疆和哈密地区做买卖。
准噶尔地区最宝贵的资源就是这里的地下矿藏。在1801 年,清帝由于担
心淘金热会从中国本土引来大批人口而造成政治麻烦,降旨禁止在准噶尔开
采贵金属,但是,黄金和炼矿却由政府管制,交私商开采。计有金矿十四座,
雇工1,223 人,每人每月向政府交黄金三分。这样,政府每月的黄金收入就
有36.69 两。铁矿和锡矿(主要用于造子弹)也曾开采;在十九世纪头十年,
准噶尔的铜矿也开始被采掘,主要是供伊犁铸币厂使用。
伊犁的农业人口在行政上由驻新疆的将军管辖,但是驻乌鲁木齐都统管
辖的东部地区的汉族农民、工匠、商人和矿工,归甘肃省政府节制。治理他
们的是驻在乌鲁木齐的镇西(巴里坤)和迪化(乌鲁木齐)道台,他负责三
个行政分辖区的军政事务:镇西府、迪化独立州和吐鲁番厅。
来自陕西、甘肃和四川的中国穆斯林被东突厥斯坦人称为东干人,他们
占操汉语的移民之绝大部分,仅在新固勒扎一地就有一千五百户。东干人是
逊尼派(正统的穆斯林),他们有些法官是属于哈乃菲法学派,有些是属于
沙菲伊法学派。苏菲教团(神秘兄弟会)也在他们的宗教生活中起重大作用。
其中最重要的有纳赫什班迪派的“老教”或“旧教”(库菲亚,即“静默”
兄弟会),他们同十八世纪早期的传道者马来迟有关系;还有马明心(1781
年去世)的新教,这是纳赫什班迪派的另一支,人称札里亚派,即“口传”
兄弟会。东干人读阿拉伯文祷告书,用汉语传教和解说。他们过着严格的生
活:剃须、戒烟酒、不食猪肉。他们逐渐离开镇西、迪化和吐鲁番屯区,不
久就在伊犁和塔尔巴哈台成为主要的居民。尽管清政府禁止向东突厥斯坦移
民,他们还是有许多人来到天山南部的绿洲,在那里开饭馆和贩茶叶为生。
不过,东干人的穿着同汉人一样,很不容易同东突厥斯坦人和其他中亚
穆斯林相混淆,因为后者都把东干人看成异己和入侵者,容易把东干人看成
一般汉人。然而,不论东干人走到哪里,他们的经商才能及其处于汉文化和
穆斯林文化之间的中介地位,使得他们在商业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所有非
穆斯林的汉人实际 上都是陕西人或甘肃人,大多数属于绿营兵。其他汉人则
是书吏、商人、工匠,当然还有农民。因为东干人操汉语,所以他们能与那
些人打交道,这就使他们得以接近政府的低级官员,并能加强他们自己同熟
① 曾问吾:《中国经营西域史》,第275—278、282 页;但第280 页又说近十四倍,此数
同第278—280 页
附表的数字不符。
练的汉族工匠和中国本土商号的联系。东干族男子通常也娶汉族妇女。因此,
通过婚姻纽带进一步扩大了商业联系,并且通过用伊斯兰宗教灌输子女而扩
大了穆斯林团体。又因为许多东干人会讲一点鞑靼语,所以他们也能在伊犁
和塔尔巴哈台同哈萨克人作买卖中沾光。当地戍军看中东干人不贪污受贿,
便宁愿使用东干人而不用其他少数民族成员充任警察。随着时间的推移,东
干人的人口、经济势力以及政治和文化的影响也不断地增长。①
东突厥斯坦
东突厥斯坦,即小布哈拉,位于天山之南,由东北区和西南区两部分组
成。东北区旧称维吾尔斯坦,西南区即塔里木盆地,比东北区大得多,称为
六城或喀什噶里亚;有时六城或喀什噶里亚之称也表示整个东突厥斯坦。在
维吾尔斯坦和六城两地区,居民几乎全部操突厥语。只有少数人还懂得塔吉
克语这种中亚形式的新波斯语,而到十九世纪,懂塔吉克语的人就更少了。②
在宗教方面,东突厥斯坦人是逊尼派穆斯林,奉哈乃菲派法律。他们虽然不
无自己的文化特点,但仍是中亚突厥-伊朗文化的一部 分。如果不算外国人
和外国人娶当地妇女所生的子女,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口大概不到三十万,其
中百分之七十以上住在塔里木盆地的西端,即喀什噶尔地区,东部的维吾尔
斯坦人口仅约占此数的十分之一。①从1759 年到1820 年代清朝进行征服期
间,东突厥斯坦的人口和耕地似已增加一倍。
作为一个整体,东突厥斯坦人除了耶里克(意即“本地的”)以外没有
一个共同的族称。他们分别用所在绿洲的名称来称呼。在喀什噶尔的本地人
自称喀什噶尔人,在吐鲁番者自称吐鲁番人,余类推。甚至外国穆斯林也不
把东突厥斯坦人视为单独的人种集团,例如十九世纪头二十五年内曾在新疆
经商的西伯利亚鞑靼商人穆尔塔德·法伊德·阿丁·玛尔真就曾混淆东突厥
斯坦人和西突厥斯坦人,而统称之为“乌兹别克人”。②
但是,也有几个人种集团不同于绿洲操突厥语的一般居民,例如焉耆、
库车、阿克苏、乌什吐鲁番和叶尔羌等地区的刀朗(多兰)人。他们讲突厥
语带有自己的口音,他们的妇女则象柯勒克孜人用白巾裹头。在阿克苏和乌
什吐鲁番地区,他们饲养那种厄鲁特人普遍饲养的羊,还为新疆驻军管理驿
站。乌什吐鲁番地区还有一种牛盖特人,显然是柯勒克孜人血统。他们夏居
毡帐,冬返定居点,依靠饲养牲畜为生,专司为清政府扫除木扎提山口的冰
雪。英吉沙尔和叶尔羌两地之间的居民中,也有这种夏 居帐篷冬返村居的人
① 见瓦里哈诺夫:《全集》,卷2 第340—341 页,尤其是注3;又见涅波尔辛:《俄国的
中亚贸易概述》,
载于1855 年《俄国皇家地理学会论丛》,卷10(1855 年),第341—342、347 页;又见
贝柳:《喀什噶
尔史》,载于福赛思:《1873 年出使叶尔羌报告》,第201 页(其中的“沙菲派”,即指
沙菲伊法学派)。
② 沃森:《中国鞑靼里亚与和阗纪要》,载《孟加拉亚洲学会杂志》,卷4 第48 号(18
35 年12 月),第
662 页。
① 佐口透:《东突厥斯坦社会史研究》,第197—198 页;又见瓦里哈诺夫:《全集》,
卷2 第342 页。
② 见涅波尔辛:《俄国的中亚贸易概述》,第345、347 页;赫尔麦森编:《关于基发、
布哈拉、浩罕和中
国西北的报告》,载《俄国与亚洲邻国知识》,第1 及第2 辑(1839 年),第95—97 页
;沃森:《中国
鞑靼里亚与和阗纪要》,第662 页。赫尔麦森和洪堡德把法伊德·阿丁记作萨伊夫·阿丁
和“塞伊夫林”,
见上引《关于基发、布哈拉、浩罕和中国西北报告》,第89 页。
群。①罗布泊地区的定居者多少不同于其他东突厥斯坦人,他们可能并不都是
穆斯林。②在1800 年,除了少数例外,乌什吐鲁番的居民似乎不是当地土著,
他们的父祖是大约三十年前被清政府从塔里木盆地各地迁来这里的。远至东
部的甘肃肃州还通行突厥语;过了肃州,中亚商人就需要会讲汉语的译人了。

在塔里木盆地的西端,主要是在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阗一带,有一大
批外国商人,其中包括一些与外商有联系的工匠和越来越多的混血儿。清政
府曾于1795 年禁止外国人娶当地妇女为妻,但这禁令难以贯彻,天长日久,
外国穆斯林(主要是浩罕属民)与喀什噶尔妇女成婚者越来越多。他们的子
女被称为察尔虎特,尽管其语言、住地和文化不同,但仍随他们父亲的国籍。
这种混血儿所生子女同样被认为是察尔虎特,不算清朝属民。旗人也有娶当
地妇女为妻者,不过法律是禁止清朝官吏娶东突厥斯坦妇女的。这类婚生子
女则被认为是当地人。
在喀什噶尔地区的塔什密里克居住着柯勒克孜的土拉吉尔钦察部,该部
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约有五百户。这是清政府唯一允许住在东突厥斯坦而与
绿洲定居居民同等看待的柯勒克孜人。在叶尔羌地区的有些村落中,还有一
些从奇特拉尔和瓦罕释放出来的奴隶前来定居,他们就是所谓的什叶派(拉
菲迪)。在许多山区则有塔吉克人、哈尔查斯人(山地塔吉克人)和瓦罕人,
他们都讲伊朗语,在清国领土上过着半游牧生活。虽然他们现在是穆 斯林,
却还保留着伊斯兰时期以前的伊朗拜火教残余。①甚至在塔里木盆地绿洲的东
突厥斯坦人当中,也还有着前伊斯兰文化层的遗迹,尤其在社会底层人民当
中是这样。例如祈雨巫师还有其市场,他们将巫石涂上动物之血,或将它放
置在“甜水”中,就可以作法降雨降雪。还有萨满教徒也仍然行他们的旧法。

六城和维吾尔斯坦两地的经济都依靠绿洲农业以及手工业和贸易;除少
数人外,东突厥斯坦人几乎或者从事耕种,或者在城市经商为生。绿洲的两
大生活区一方面是天山、帕米尔和昆仑山,另一方面是塔克拉玛干和罗布泊
沙漠。山脉是河流的发源地,最终提供了地下水,沙漠则吸收水,并形成了
一个逾此界限即不能定居的区域。在靠山一侧,这个区域与牧场混然一体。
在沙漠一侧,它的宽度仅达人力灌溉所及之处。这里的雨量少得“几乎满足
不了放牧所需之水”,即使下雨也不一定是好事,因为春天下雨能把阳光挡
住,而雨量却不足以“弥补太阳不能融雪为水的损失”。③据一个旅行家说,
叶尔羌这地方是烟尘迷漫,难见新月,降雨如降泥水。④
① 米尔·伊扎特·阿拉:《1812—1813 年中亚游记》,亨德森英译,第30 页。
② 见瓦里哈诺夫:《全集》,卷2 第339 页。二十世纪以后中国西北的突厥族中还有人信
佛教。
③ 见米尔·伊扎特·阿拉:《中亚游记》,第38 页。
① 见瓦里哈诺夫:《全集》,卷2 第295、297、338—339、341—342、389、419、643 及
657 诸页。又见
哥隆布:《东突厥斯坦的土地耕种:绿洲经济和游牧》,第25—26 页。
② 贾林:《记东突厥斯坦的萨满教》,载于《人种学》,1961 年第1—2期第1—4页;米
尔·伊扎特·阿
拉:《中亚游记》,第28 页;沃森:《中国鞑靼里亚与和阗纪要》,第657 页。
③ 张志义:《新疆的土地利用和定居的可能性》,载《地理评论》,第39 期(1949 年)
,第58、66 页。
④ 阿赫麦德·沙·纳赫什班迪:《旅行记》,载《孟加拉亚洲学会杂志》,卷25 第4 期
(1856 年),第
348 页。
除缺水和偶尔发生地震外,东突厥斯坦的环境是合乎卫生的。与相邻的
甘肃相反,这里夏季气候干热少雨,冬季严寒,流行病不 易发生。性病在城
市和牧民中倒是常见,但流行性伤寒却很少,流行性霍乱则更为罕见。①偶尔
也有结核病,但是没有疟疾。②
灌溉方法最初是从西部传入东突厥斯坦的,它广泛利用水沟、水管和地
下水渠——坎儿井,以适应透水性强的黄土和沙砾地区,因为这里地面水会
很快被吸干。某些作物收获量是很高的。特别出名的是维吾尔斯坦的葡萄和
瓜,最好的是吐鲁番葡萄和哈密瓜。吐鲁番出产的无核葡萄干誉满中亚,远
销印度和中国本土。农业技术和销售方法虽然实用,但比较原始,总的说来,
粮食产量可能远较中国本土为低。农民种植苜蓿以肥田,不采用轮耕法。储
粮的普通方式是建仓库,但因气候干燥、冬天寒冷,粮食也可以储藏在地下,
所以贫苦农民一般都采用地窖,特别在不太平年月居民普遍采用此法。
叶尔羌与和阗地区盛产长毛羊的披巾羊毛,“这种羊几乎每个地主都有
一大群”。③六城西部多种桑树,这里产丝,主要靠妇女劳动。不过大宗经济
作物仍是短纤维棉花,农民用棉花交税,或把原棉卖给政府和新兴的纺织工
厂。大麻也是有价值的农作物,和阗就有规模相当的制绳厂,并且也有地毯
织造业。大麻还用以提取麻醉品和其树脂汁(charas)。④罂粟壳之汁液(k
ōknār)也颇受人欢迎。大概在十九世纪之初也已开始种植烟草,而且汉人随
着清军的征服而流入北疆,也带来了酒类,可能还扩大了鸦片的使用。但是
对天山以南这些工业在1800 年之际 的发展情况,则不甚了解。在十八世纪
早期东突厥斯坦就已开始酿酒,但对十九世纪早期的制酒情况还一无所知。
政府在阿克苏地区的浑巴什开办了一个重要的炼铜厂,在乌什吐鲁番设
立了一家硝石公司。塔里木盆地的西南端出产玉石,是由政府垄断的。和阗
地区的河流出产白玉,美玉的价值同银相等。叶尔羌地区出产绿玉,这里也
开采金矿,同样由政府垄断。克里雅有一个产量很高的金矿。和阗诸矿经常
雇用的工人约二、三百人。在冬季,和阗“全体居民”都得前往路程有四十
天之远的地方为政府采金。在克里雅金矿附近的河砂中,也发现有黄金。①
还在焉耆、库车和乌什吐鲁番等地开采硝石。在阿克苏和库车开采琉璜。阿
克苏、库车和赛里木的居民则开采附近的铜矿。
绿洲之间也有一些贸易往来。例如和阗就有贩卖玛什鲁(mashrū‘,一
种丝、棉混纺布)、绸缎、纸张、金砂(尽管有政府垄断)、丝、葡萄、葡
萄干和其他商品的商队前往叶尔羌,叶尔羌也向和阗输出铜壶、皮革和靴子。
和阗的收入超过叶尔羌。
在清朝统治之下,东突厥斯坦社会仅有三个官方承认的阶级:土官(伯
克)、宗教上层人士(阿訇)和普通属民(阿勒班克什,意即纳税人)。对
伯克和阿訇是免税的,法律对一般宗教人士来说,解释是很宽大的;赛伊德、
① 戴布斯:《中国突厥斯坦的发现和探察史》(本书有中译本,题为《新疆探察史》、1
978 年,新疆博物
馆。——译者)第75 页提到1886 年喀什噶尔曾发生流行性霍乱,但哥隆布在其《东突厥
斯坦的耕种》第9
页上则称并无此事。关于霍乱和地震的情况还可参阅沃森:《中国鞑靼里亚与和阗纪要》
,第659 页。
② 哥隆布:《东突厥斯坦的耕种》,第9—10 页(根据二十世纪的情况)。
③ 沃森:《中国鞑靼里亚与和阗纪要》,第655 页。
④ 关于它的叙述,见德雷克:《大麻种植者手册》,第6 页。
① 阿赫麦德·沙:《旅行记》;又见沃森:《中国鞑靼里亚与和阗纪要》,第657 页。

毛拉、派尔札德和法基尔等人都免交人头税(阿勒班)。普通属民则要向政
府交纳人头税和服役。城市的普通属民用货币纳税,农民则交纳谷物。②居住
在六城地区的外国人,即使同妻子老小一起定居在这里,也依然 被视为过
客,免交人头税。①
普通属民当中人数最多的是:(1)自由农民(rā‘āyā’,拉阿雅),
他们自有土地;(2)官地或官田(khāniyya,卡尼雅)上的佃农;(3)私
有土地者的佃农。少数有地的农民——主要在哈密和吐鲁番——拥有免税的
财产。其他从清代以前继承所有的土地拥有者,则应缴纳什一税,即向清政
府交纳其收成的十分之一。此外,自由农民还要为政府举办的公共事业服役。
政府的佃农可以得到种籽、耕畜和农具,但要向政府交纳一半的收成。私有
土地者的佃农则要定期重新商订租约,条件当然前后不会一样;但是也要向
政府交纳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交给地主者大概至少要占十分之二。清政府尽
管确实采取了某些专门措施,但在1800 年之际,东突厥斯坦的土地租佃、纳
税和服役方式基本上是一仍旧贯,同中亚其他穆斯林地区的方式非常相似。②
还有一种农民叫“烟齐”(ynchi,即家奴),他们不以自己的名义纳税,所
以不在普通属民之列。家奴最初是犯人,为伯克干活。后来因为伯克强迫农
民当“烟齐”,而有些农民为了逃税和避债也自愿当“烟齐”,所以家奴的
数目增长了。
宗教组织由三种人组成。在清政府看来,第一种是阿訇。他们凭借其能
力和教养行使宗教职能,是唯一拥有官方地位的宗教阶层。他们当中有法官、
法学顾问(穆夫提,旧译木甫提)、清真寺神职人员和经文学校(madrasa)
教师。政府从所收人头税中拨出一小部分给经文学校学员、毛拉、法基尔和
游方教士。第二种是圣族(赛伊德与和卓),他们在东突厥斯坦的居民中最
受尊敬,其中最重要的是玛赫杜姆家族,他们是十六世纪著名的纳 赫什班迪
教团的教长(谢赫),即玛赫杜姆·依·阿扎姆的后代。另一个是库车的纳
赫什班迪教团的和卓们的圣族,他们是十五世纪阿勒沙德·阿丁教长的后裔,
使莫卧儿人皈依伊斯兰教的就是这位教长。第三种是出身比较卑微的谢赫和
苏菲兄弟会的成员,尤其是纳赫什班迪教团的几个分支,也包括乌瓦依什亚、
库布拉维亚、哈迪里亚教团等等。苏菲兄弟会在东突厥斯坦也同在准噶尔的
东干人当中一样,具有很深的影响。
在清朝征服以后,也许除了哈密和吐鲁番当地的统治者有权视需要任命
毛拉担任政府职务外,东突厥斯坦的阿訇已经没有其他中亚地区的毛拉所享
有的那种政治权力了。这样便没有人沟通土官与被统治的民众之间的鸿沟
了。只有阿訇在经文学校学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可兰经及其各种注释;因
此,宗教教育在东突厥斯坦的影响便不如在土耳其-伊朗世界那样大,虽然单
是在叶尔羌一地就有十所用捐款建立起来的宗教学校。
清政府似乎承认大部分瓦库夫(waqf,宗教捐赠)的土地、墓地建筑和
其他圣地有免税特权,免税甚至包括距离喀什噶尔旧城东北十里左右的牙忽
② 瓦里哈诺夫:《全集》,卷2 第343 页;但应参照阿赫麦德·沙的《旅行记》(第384
 页)他指出只有
农民才要交纳人头税。
① 见米尔·伊扎特·阿拉:《中亚游记》,第27 页。
② 参见杜曼:《清帝国对准噶尔和东突厥斯坦的征服》,载于齐赫文斯基所编《满人在中
国的统治》,第
285—287 页。作者给人以错误的印象,使人们觉得这种土地制度是清朝的新创。
都地方的阿法其墓在内。清政府在牙忽都还派兵保护和卓的陵墓,这可能是
别有动机的,因为牙忽都乃是新疆的阿法其·玛赫杜姆家族最神圣的中心,
也是此派同情者的集会场所。既然有私人提供新的宗教捐赠,政府显然就毋
需资助了。①如果阿奇木伯克,即当地统治者,把政府官地作宗教捐献,那些
土地也免税。②瓦库夫财产为照看墓地和寺院的谢赫提供了经济基础,甚至 使
他们生财有道。其中许多谢赫是苏菲,都出身于圣族。
在东突厥斯坦的两大地区中,维吾尔斯坦(主要是哈密和吐鲁番)与中
国交往的历史较长,清朝对那里的控制也有很深的根基。象蒙古的旗王公一
样,哈密王和吐鲁番王也属于清皇家贵族之列,是世袭统治者(扎萨克),
而不单纯是清廷官员或代表。因此,哈密和吐鲁番的地位与蒙古诸旗相等,
驻乌鲁木齐的都统仅对他们的事务实行单纯的监督作用。清政府直接控制的
只有将近两千四百名绿营兵和约二百名汉民流犯(流犯都在哈密境内),他
们耕种着总数约四万五千二百亩土地。①受清政府直接控制的还有汉族移民和
来自中国本土的汉商。不过对于维吾尔斯坦当地定居民的治理,哈密和吐鲁
番的扎萨克享有完全的自治权。他们自己向清廷进贡,但只有他们才有权向
所辖属民征税。不全适合这条规矩的唯一例外就是:耕种清政府官地的当地
人(主要是在辟展),每年得向清政府交纳土地使用税(其总数约为粮食三
千五百担)。
东突厥斯坦的另一主要地区——六城,在政治设置方面大大有别于维吾
尔斯坦,因为塔里木盆地的整个官僚机构是直接受清廷驻喀什噶尔的参赞大
臣统辖,参赞大臣则归伊犁将军节制。来自伊犁的旗兵和来自甘肃、陕西、
乌鲁木齐的绿营兵组成的主要戍军,指挥部设在乌什吐鲁番,该地是通向连
接六城与伊犁的木扎提山口的要冲。在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和叶尔羌,有一
支较小的戍军是八旗兵和绿营兵;焉耆、库车、赛里木和阿克苏等地也有绿
营兵驻守。主要的军事垦区在焉耆和乌什吐鲁番。和阗也有绿营兵。但是在
一般情况下,乌什吐鲁番以西之地不驻汉军,以免引起六城居民——最集中
的地方是在塔里木盆地的两端——的反感。
清政府担心汉族商人会控制六城的经济(就象汉人商号和钱庄在满洲和
蒙古所作所为那样),从而激起东突厥斯坦人的愤怒和反叛,因此采取一种
严禁六城与汉人接触的政策。派到六城的清军也采取换防制,以防他们久留
当地;清政府还尽量少用绿营兵,而把六城官地租给当地农民生产粮食以供
军政之需。清政府不在六城设立流放地,也不许平民移民和商人进至哈密以
西各地。没有恰当的理由和合法的护照,清朝当局不许可汉族平民前往东突
厥斯坦的任何地区。
清朝政府还竭力把其官吏同六城土著隔开。在塔里木盆地的每一主要城
市,清朝都建造了有围墙的要塞,作为衙门所在而与当地土著居民分开,这
① 波罗夫科夫在他的《喀什噶尔所出1812 年的瓦库夫文书》(载于季赫米洛夫所编《考
古地理学1959 年
年鉴》,第344—349 页)一文所引1812 年的瓦库夫条目中,并未提到清政府。关于十九
世纪新疆的宗教
捐赠的文书,现保存在哈佛大学霍顿图书馆(尚未编目),其中两件的日期是1804 年,一
件是1867 年,
一件是1879 年。1867 年的文书写在羊皮纸上。其他三件是抄本。
② 阿赫麦德·沙:《从克什米尔经拉达克到叶尔羌的行程》,第384 页。
① 曾问吾:《中国经营西域史》,第276 页(据载,1777 年有耕地45,186 亩,绿营兵
为2,380 人,流
犯为180 人)。
是满人或汉人的县治,称为焉吉沙尔(新城),或哈拉伊沙尔(城堡),在
喀什噶尔和叶尔羌则称为古勒巴格(意为“玫瑰园”):清守军、官署和非
本地官员即居住于此。这些满人城堡位于旧城之外。在某些小居民点,它们
仅是一些位于旧城镇旁其围墙仅及肩高的土围子。到十九世纪中期,穆斯林
与非穆斯林在库车就已经混杂而居。新城与旧城之间的交通限制是严格的。
只有在白天清朝人员才可与当地人接触。入夜则将城堡大门上锁。未经邀请
和批准,东突厥斯坦的男女人等不许进入满人城堡。同样,清朝官员也不能
随意前往土著村镇。唯一的例外是得到当局许可(但却未必合法)的少数清
朝官员在那里开设酒店、客栈和酒厂。政府是限制放债、雇佣当地劳力和订
立其他商业合同的。
清政府对于伊斯兰和当地习惯持不干涉政策:允许东突厥斯坦人使用回
历,穿着传统服装,除伯克外可不留辫子。不过,比这些象征性姿态更重要
的是,清朝尽量保持了许多是在莫卧儿人、准噶尔人和玛赫杜姆家系和卓们
统治之下就已存在的当地的统治形式。尽管清王朝象先前加封哈密和吐鲁番
的统治者为贵族那样,也把库车、拜城、阿克苏、乌什吐鲁番与和阗的几位
东突厥斯坦支持者封为贵族,但在六城却没有设立有统治权的扎萨 克,而是
建立了一个东突厥斯坦人的官僚阶层。由伯克和阿訇组成的这个官僚阶层住
在土著城镇和乡村,直接治理当地居民,并按照流行的哈乃菲学派的法律成
例审理案件。使外国人印象很深的事实是:穆斯林与“中国人”(指满人、
绿营兵和六城地区其他非土著属民)之间的纠纷也用穆斯林法律解决。一位
旅行家就曾经指出:“法律执行得很严,即使对贵族也一样;如果某王公杀
死一个穷人,凶手也没有指望可免死刑”。不过,在司法方面,清政府至少
从中国本土带来了一个新花样:外国的穆斯林曾因看到罪犯戴枷而表示吃
惊。①
在清朝统治下,土著官吏一经任命便都拥有伯克头衔,即使那些官职是
非世袭的也如此;即使任职的官员也不必选自清代以前就有世袭伯克头衔的
贵族之家。换句话说,“伯克”过去是贵族的称号,这时已经变成“官员”
的同义词。虽然有些伯克因世代为伯克而出于礼貌之故被继续称为伯克,但
是清朝采用这一头衔的实际作用在于侵夺塔里木盆地土著传统贵族的领导,
并使满人的王朝成为一切世俗权威的来源。
最高级的伯克(清制三、四品)要著汉装和蓄辫。政府对于他们的任命
遵循“回避法”,就东突厥斯坦的情况来说,这意味着土著不得担任当地的
主要伯克。在理论上,回避法旨在防止贪赃枉法,但是清政府在六城推行回
避法的主要理由,还在于它在政治上驾驭哈密和吐鲁番的统治者家族以及库
车和拜城的新贵族(因为他们的地位完全是受清朝之赐)比驾驭东突厥斯坦
其他地方的上层贵族更有把握。这类伯克的官职不是世袭的,但是除非渎职,
都能继续留任,不象清朝驻军员司那样定期更换。换句话说,六城的最高级
伯克们都是行政首脑和官员,而且一般都是贵族,但他们与哈密和吐鲁番的
统治者不同之处是不能世袭。他们 最后要受理藩院管辖。最高层伯克享有每
年进京朝贡皇帝的特权,从而使他们得到相当可观的回赏和许多好处;直到
1859 年,这种作法才被废除。
统率土著官员的是几位阿奇木伯克,即几位地方的总管,其中最重要的
① 阿赫麦德·沙:《从克什米尔经拉达克到叶尔羌的行程》,第383 页。
是主管八大城行政的阿奇木伯克:这八大城即焉耆、库车、阿克苏和乌什吐
鲁番组成的所谓“东四城”,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额里齐(即古
和阗,和阗之名此时已用于总称全区)组成的所谓“西四城”。这些城市各
有属区,由许多小城镇和乡村组成。喀什噶尔和英吉沙尔的阿奇木伯克有权
直接向北京的皇帝上奏,其他地方总管同中央政府打交道则要通过新疆驻军
当局,如果必须同北京联系,可以通过驻喀什噶尔的参赞大臣。在阿奇木伯
克之下,则是一大批专司其事的小伯克。
伯克没有直接薪俸,他们的收入来自赏赐的官地(多寡视品级而定),
享有官地的全部收成;还有赏赐的奴隶为他们耕种和承担其他劳役。按照清
朝惯例,国家还给予他们少量养廉银,在调动工作时由政府出盘费。作为一
种权力象征,伯克坚持要下属叩头,且蓄发留辫。浩罕和布哈拉的官员往往
不通文墨,六城的伯克则不同,他们既通汉文和满文,也懂得一点宗教和历
史。伯克们可能遇到的一项令人头痛的礼仪就是每月月初清晨都要到孔庙祭
孔,不过他们似乎已将这种国家大典同自己的宗教调和起来了,伯克们在这
里要向皇帝画像跪拜。他们也模仿清朝旗人,又喝酒,又吸鸦片。①
官方所承认的一部分宗教集团不受当地官吏的管辖,但是按照惯例,必
须在公共道德和宗教教育方面受他们的司法官员的监 督。同土著民政官员拥
有伯克头衔一样,那些教团的成员也都有阿訇的头衔。阿訇,实即东突厥斯
坦的官员乌列玛,他们执行地方司法职能,组织和领导居民的宗教和文化生
活。各地教团的主要人物是大法官(阿拉姆阿訇),其下属有法官(哈孜阿
訇)和顾问(穆夫提阿訇)。大清真寺的掌教、捐施收集人、教区清真寺主
事以及在经文学校传经授课的阿訇,都对当地的大法官负责。阿訇们的生活
来源还不清楚,不过他们似乎是依靠捐赠和不动产收入。许多阿訇,特别是
最富有的阿訇,都从宗教布施中获得收入。
六城地区土著的内部事务虽然掌握在当地的伯克和阿訇手中,但是东突
厥斯坦人还是要直接向清政府纳税服役。上面提到的六城年产铜价值一千三
百五十万蒲尔,其中价值一百六十万蒲尔的生铜系产自浑巴什,其余全是当
地的税收,绝大部分是向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与和阗居民征收的。
六城居民每年要纳粮六万六千余担,缴棉布十四万三千余匹,其中大部分也
同原棉一样是来自塔里木盆地西端。
这些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用铜或粮食的形式收缴的人头税(相当于“每
人每月一卢比加上土地收成的十分之一”)。①政府也允许用铅、棉花、布匹
或琉璜、硝石(火药原料)代缴。此外,个人的商业交易、店铺、市场、菜
园、果园、煤矿及其他建筑物等等,也都要交税。在另一方面,政府把黄金
和玉石视为贡品,要求直接送往北京,新疆驻军不得征税。参加守望哨所的
东突厥斯坦户和五百名喀什噶尔兵则免人头税。还有一种特别税用于维持木
扎提山口通道(这门差事主要是由牛盖特人担当)的开支。关于地方官员的
开销,由阿奇木伯克在六城对每户征收一种半官 方的四十取一税(qrqlq),
如有不足,阿奇木伯克还可征收附加税。每遇清军驻军官员巡视六城哨所,
阿奇木伯克还要加征税项以充迎送费用。伯克有时还向普通属民无偿征收衣
① 阿赫麦德·沙:《从克什米尔经拉达克到叶尔羌的行程》,第384 页;瓦里哈诺夫:《
全集》,卷2 第
349 页。
① 沃森:《中国鞑靼里亚与和阗纪要》,第661 页。
食和其他用品;若有清朝旗人征用财产,伯克便加征特别税以补偿财产主的
损失。除了这些捐税以外,还有一种中亚传统的驿马税(ulagh),那是向有
马之家征收的。城市官员要定期向户部报告税务;尽管税额固定,贪污现象
显然是很普遍的。
当地的伯克及其上司清朝官吏还以其他方式滥用职权。各级政府之间都
是贿赂公行。阿奇木伯克并利用职权在市场按固定价格收购货物,到收获季
节以高价卖出。伯克们还非法买卖官地以谋利。他们操纵着农民灌溉用水,
而不公平合理地分配。他们开垦荒地而不上报。他们向小农放款,使他们债
台高筑而沦为“烟齐”(家奴),伯克则占有其财产和劳力。货币作为纳税
和市场支付的规定手段用得越来越多,这便加强了伯克上下其手的能力。农
民实际上只得出卖自己的作物去“买”钱,然后用钱去买生活必需品和交纳
政府的需索,特别是那些非正式的需索。
六城的对外贸易
货币的使用便利了对外贸易,对外贸易也促进了货币的使用。十九世纪
前二十五年的材料表明,这里贸易是自由的:就卖给东突厥斯坦人的货物而
言,并无走私货。①进口货主要是牲畜、水果、披巾羊毛、毛皮、鸦片、吸烟
用印度大麻、欧洲制品(多数是俄国货)以及奴隶——男女孩童(他们的价
格从二百到五百卢比不等)和成年奴隶。这些奴隶是由巴达赫尚、瓦罕和什
克南的商人从乾竺特、吉尔吉特和奇特拉尔贩到叶尔羌来出卖 的。①合法的
出口货主要是珍珠、宝石、生丝(此项货物也进口)、绸缎、羽纱、棉布、
棉纱、瓷器、基连(kiriana,即香料和药材,尤其是大黄,后者是向中亚西
部出口用作药材和染料的大宗货物)、大麻汁和茶叶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
茶叶,那是从华南用马队驮运到和阗转口的。茶叶分箱装散茶和茶砖(每驮
载三十到四十块)两种;茶砖质量低下,只有穷苦人家使用。非法的输出品
以金银锭(金锭、银币和银元宝)为主,其中许多是来自中国本土,特别是
茶叶、金银、宝石、丝绸和香料药材(基连)等,主要是山西、陕西、江苏、
浙江一带的商人运来的;商人们又从这里购买当地出产的丝绸、牲畜和其他
货物运回中国。
关于中国本土与新疆之间的商业往来还有待研究,不过很清楚的是,清
朝的歧视性税制偏向汉族商人。输入中国本土的货物只有玉石在嘉峪关纳
税。中国本土与六城之间的贸易在乌什吐鲁番是合法的,东突厥斯坦人把丝
绸、粗白布、毛革和其他商品卖给来自中国本土的商人,要照价纳税十分之
一,而在喀什噶尔和叶尔羌出卖,只要纳此数之半。在乌什吐鲁番,安集延
人和其他外商出卖货品仅纳税百分之五,汉商把除茶以外的货物卖给六城商
人,所纳之税甚至更低,只交百分之三又三分之一。
从甘肃运到新疆供本地消费的茶砖是由特许商和政府经营的。根据1760
年的法令,政府也允许非特许的山西私商经由蒙古向准噶尔贩运少量布匹和
未分类的茶叶,主要供输出到中亚去。四川商人则在古城出卖大米和白面。
江浙商人经常设法到叶尔羌经商,但是在政策上汉商是不准进入六城的。部
① 赫尔麦森:《关于基发、布哈拉、浩罕和中国西北的报告》,第81 页。
① 穆尔克罗夫特和特雷贝克:《1819—1824 年(本书参考书目为1825 年。——译者)在
印度斯坦喜马拉
雅山诸邦及旁遮普等地旅行记》,卷2 第479 页;又见戴维斯编:《英属印度西北边境诸
国贸易和资源的
报告》,第357 页。
分例外就是允许甘肃茶砖特 许商前往六城,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未经特许
的山西商出卖的茶叶和其他商品在六城市场上日见增多。就往来新疆的汉族
茶商而言,非特许的山西未分类的茶叶贸易(当局是不大容易控制的)比特
许的甘肃茶砖贸易获利更多。但是从政府的观点来看,得自甘肃特许商的收
入要比山西商人交纳的税为多。①
除了乌什吐鲁番之外,六城、准噶尔与中国本土贸易的主要集散地是焉
耆,这是六城地区唯一允许蒲尔和伊犁铜币同时自由流通的城市。焉耆的人
口大部分为厄鲁特人(加尔梅克人),它的周围地带又是六城唯一允许汉移
民定居和拥有私人土地的地区。因此,根据清朝的隔离政策,和阗、叶尔羌、
喀什噶尔的居民和外国商人都不许进入焉耆城内。其他地方的居民虽可进入
该城,但是不准定居于此。②
尽管六城的贸易兴旺,东突厥斯坦的商人却没有发财,这是因为有权势
的官僚对私商横加干涉,敲榨勒索。这里官吏的贪婪和儒家的一向轻商这两
者互为影响。这样的商人不论如何富有,都没有社会地位;一度起过相当作
用的贸易公会,在清朝征服之后也失去影响,不再成为沟通官商的桥梁。甚
至就教育程度而言,当地商人也比中亚西部的商人为差,因为在中亚西部,
商人一般都在宗教学校受过教育,学识仅次于毛拉。
喀什噶尔商人到国外经商,是在1794 年开始受到限制的。他们只能获得
通行证,成群结队越过边境哨卡到最靠近的柯勒克孜人 当中进行交易,仅此
而已。他们受到官方税收的歧视,进口税负担沉重,官吏又勒索敲榨。他们
甚至必须用钱购买经商权利。
一般说来,清朝推行的政策在效果上是有利于外国商人、而不利于六城
商人的,因此当地商人在某种程度上只得依附于外商。发了财的六城商人要
留居塔里木盆地就得隐瞒资财,假装贫穷。否则,如果买卖做得相当大,他
们就得前往伊犁或乌鲁木齐去住,那里的官府压力要轻一些。对于作为清朝
贡民的哈萨克人和柯勒克孜人所进口的牲畜,政府照价征收关税5%,而对
于外国人所输入的牲畜,政府只征税3
1
3
%。喀什噶尔商人输入的丝绸制品
和毛皮要纳税10%,外国人输入的同样货物仅纳此税之半数。就大多数商品
说来,当地的进口商要交税5%,外国商人只交纳3
1
3
%,但若系“克什米尔
人”(包括巴尔提人和帕米尔诸国的商人)则只交2.5%。从巴达赫尚进口
宝石,税率是每斤五百蒲尔。①这项政策的后果之一是白银外流,清政府曾经
试图制止而未能奏效。
① 见库兹涅佐夫:《十九世纪上半叶清政府在新疆的经济政策》,第16—19、92—96、1
15 页;又见作者
的同名文章载《哈萨克科学院院报:历史、考古、人种学专集》,3(17)(1961 年),
第84 页。
② 见戴维斯:《英属印度西北边境诸国贸易和资源的报告》第25—26 页,又见312、335
 页。参见沃森:
《中国鞑靼里亚与和阗纪要》,第656 页,作者说库车人口主要是加尔梅克人。他说:“
富有的要人住在
城内,穷人则住在郊野的帐篷里。”沃森的材料是1830 年代的,他显然把库车与焉耆混为
一谈了。
① 见瓦里哈诺夫:《全集》,2,第680 页(书中将shelkovymi 误作melkovymi);伊扎
特·阿拉:《中亚
游记》,第24 页;阿赫麦德·沙:《从克什米尔经拉达克到叶尔羌的行程》,第382 页(
书中“百分之四
十”应系“四十分之一”之误);涅波尔辛:《俄国的中亚贸易概述》,第347—348 页;
库兹涅佐夫:《清
政府在新疆的经济政策》,第19 页。
大多数外商都是来自浩罕、布哈拉、巴尔提斯坦、巴达赫尚、乾竺特、
克什米尔或哈萨克草原,但也有伊朗人、希尔凡人、俄国鞑靼人(或诺盖人)、
印度人、中亚犹太人(他们聚居于浩罕者人数很多)和亚美尼亚人。帕米尔
的柯勒克孜人大概总是冒充当地属民前来的。清朝当局弄不清这形形色色的
外国人,便统统把他们看作“安集延人”(安集延是浩罕控制下的费尔干纳 一
个城市和地区)或“克什米尔人”,①所以政府甚至许可非进贡国的商人前来
新疆做私人买卖。其实所谓“安集延人”就是在喀什噶尔经商者,所谓“克
什米尔人”就是在叶尔羌经商者。但是,作为贡使似乎更有利可图,外国使
节往往向驻新疆的将军和其他高级官员赠送马匹,得到的回赠总是比原来礼
物的价值更高。②
浩罕的属民和来自布哈拉及中亚西部其他地方的商人,都在喀什噶尔(它
在十九世纪头二十五年比布哈拉更大)进行大宗的对外交易。③因为清帝国的
官方态度是把贸易看作一种给予外国人的特许(认为是他们需要富饶的中国
的物产),以换取安定和对清廷的忠顺姿态,所以外国商人就取得可以讨价
还价的地位和一定程度的自治,这两者都是本地商人所没有的。浩罕的属民,
即真正的安集延人,地位尤其出众(因为“他们的举止和习惯很象”喀什噶
尔人),④是喀什噶尔的外商当中人数最多的集团,因此,在当地的外商界占
支配地位。为了替这些商人说话和监督日常的市场活动,喀什噶尔的阿奇木
伯克与外国商界共同指定一位高级外商作监理(满语hda-i da,即商目)⑤:
他也象中国沿海商埠的大班那样并不是清朝的官员。但监理又不同于大班,
他(至少在起初)对一切外商进行监督,而不是一个监理单独监督与新疆通
商的某一国属民;外国商界有此监理,便享有高度自治 权,摆脱了清朝统治
的干涉。
这种外商监理通常是用浩罕人,后来这一职位逐渐变成浩罕政府试图控
制喀什噶尔对外贸易的工具。喀什噶尔的对外贸易大部分取道浩罕,这一事
实就进一步促使浩罕政府插手于喀什噶尔,而喀什噶尔的贸易又反过来促进
了浩罕经济,对十八世纪之末浩罕国的迅速发展大有裨益。起初,清政府对
此采取妥协态度。1809 年清朝通知浩罕统治者阿里汗说,鉴于他们的行为恭
顺,着令该国当年输入新疆的商品免缴关税。清朝又说,以后浩罕输入商品
的关税将减半征收。
同印度、西藏、拉达克、巴尔提斯坦、阿富汗和帕米尔诸国的贸易则集
中在叶尔羌(此地人口甚至比喀什噶尔更多)和色勒库尔地区,这些地方也
是印度与俄国通商的会合点。在这里和在和阗,安集延人在外商中所占的比
重都小得多,更多的是巴达赫尚人、克什米尔人、阿富汗人、巴尔提人、西
藏人和印度人,但是没有犹太人或俄国鞑靼人。①这使外国人的成份比在喀什
① 见穆尔克罗夫特和特雷贝克:《在印度斯坦喜马拉雅山诸邦及旁遮普等地旅行记》,卷
1 第452 页。
② 《大清宣宗实录》,卷262 第24 页(1835 年2 月16 日),26 页(1835 年2 月19 日
)。
③ 见赫尔麦森:《关于基发、布哈拉、浩罕和中国西北的报告》,第96 页。
④ 见阿赫麦德·沙:《旅行记》,第351 页。
⑤ 感谢冈田英弘在1971 年把这一满语词汇的含义告诉我,据告那是由汉字“胡岱达”音
译而成。参见佐口
透:《东突厥斯坦社会史研究》,第380—383 页;佐口透:《浩罕王国的东方贸易》,载
《东洋文库研究
纪要》,第24 期(1965 年),第86—89 页。
① 沃森:《中国鞑靼里亚与和阗纪要》,第654 页。
噶尔更复杂。是否也有象喀什噶尔“商目”那样的单一的外商监理,目前还
不得而知。
准噶尔与六城之间的贸易集中在阿克苏,这是因为此城靠近经由木扎提
山口越过天山的通道。在阿克苏的市场上,东突厥斯坦人同哈萨克人和天山
柯勒克孜人的贸易占重要地位,至少早在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每逢集市就已
经是“街市纷纭,摩肩雨汗,货如雾拥。”②到八十年代末,大量俄国商品开
始涌入阿克苏,清朝不能制止,其部分原因是恰克图的中俄贸易已经终止,
清朝商人便从阿克苏把这些商品转运到清帝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外国 商人在
阿克苏定居下来,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中期,阿克苏的人口包括本地人和外
国人,合计似已超过一万户。其中约有八千四百户登记为清朝属民。①
入境外商到达清帝国境内的第一道关卡是要出示护照,获得许可以后方
能通行,这需要得到一名新疆保商——类似中国沿海商埠的“行”商(见第
四章)——提供的书面保证,其中言明:“被保人向无债务,其出境后如有
涉讼事项,均由保人负责承担”。外商将此文书提交当地伯克,伯克转呈清
朝驻军当局。后者留下原件,将汉文译件交给外商。②来自中亚的外商用这种
方式取得合法护照后即可前往六城西部和准噶尔经商,但是不准去库车、焉
耆、吐鲁番、哈密和中国本土。有些外国人,其中多是浩罕人,但也有布哈
拉人、巴达赫尚人和克什米尔人,甚至设法(常是借助于伯克)把商业利润
投资于六城土地。外商在清帝国境内购买土地是非法的,然而安集延人显然
用银子购买了土地。甚至也有官地流入外商之手。外人拥有的土地主要集中
于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和阿克苏地区,它们被租给当地农民。
六城大概没有类似广州公行那样的官商帮,主要的往来似在外商与六城
伯克之间。这种往来基本上是融洽的,偶尔也有过冲突。例如在1808 年,清
朝驻喀什噶尔的参赞大臣斌静污辱了一位“商目”的女儿。其父为浩罕商人,
怒而杀女,持头挥舞闯进斌静衙门:他这种公开抗议行动,毫无疑问表明他
根本无惧于清朝官府。③塔里木盆地的官员得到外商贿赂,给予外商以特别照
顾而减收关税。边境官员有时只检查外商的部分行李。象硝石这样 的军用物
资是不许卖给外国人的,但也有竟然得以出口的事情(即使这项禁令有重要
意义,其有效程度也大有可疑,因为十九世纪中叶的旅行家曾亲见硫磺在浩
罕公开出卖,并且看到过“当地制硝”的情况)。①浩罕人前往麦加朝圣时佩
带的那种“中国短剑”②是否也在禁止出口之列,现在还不清楚,不过,走私
是十分普遍的,当局一般也不予闻问。
玛赫杜姆家族
安集延人在六城西部占有的特权地位对清朝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因为外
② 椿园七十一:《西域闻见录·新疆纪略下》,卷2“阿克苏”条。参见佐口透:《浩罕
王国的东方贸易》,
第68 页。
① 曹振镛等编:《钦定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卷9 第5 页(1826 年2 月14 日);《
钦定大清会典事
例》(1818 年),卷742 第11 页。
② 见伊扎特·阿拉:《中亚游记》,第45—46 页。
③ 参看戴维斯:《英属印度西北边境诸国贸易和资源的报告》第340 页上记述了浩罕人绑
架一名清朝边境
官员的材料,可作旁证。
① 见阿赫麦德·沙:《旅行记》,第352 页。
② 沃森:《乌兹别克地区纪要》,载《孟加拉亚洲学会杂志》,卷3 第32 期(1834 年8
 月),第378 页。
商使六城居民与其先前的统治者(即纳赫什班迪兄弟会的阿法其和卓,当时
住在中亚西部)保持着联系。纳赫什班迪家族在布哈拉的发迹已有几个世纪
之久,它在中亚的苏菲派各团体当中是最有影响的,因此六城的很多外商都
是纳赫什班迪教团的徒众。
玛赫杜姆家族是玛赫杜姆·依·阿扎姆的子孙,他们在清代以前就在东
突厥斯坦的纳赫什班迪教团中占有统治地位。玛赫杜姆和卓家的两大派即黑
山派和白山派,在那时就已在争夺教团的领导权。白山派联合准噶尔人而在
1755 年基本上消灭了他的对手黑山派以后,又促成了满人对六城的征服。纳
赫什班迪教团的某些支派没有抵抗清军,清朝便加封几位不属阿法其派(白
山派)的玛赫杜姆和卓为贵族,要他们迁居北京。库车的纳赫什班迪教团的
和卓——即阿勒沙德·阿丁(全盛时期约在1450 年)之后代,他们和印度的
纳赫什班迪教团(穆扎德之后裔)同清朝显然没有冲突。但是在1759 年,两
位主要的白山派和卓曾被迫逃往巴达赫尚,并且死在那里。六城人跟随他们
外逃者有几千 户,其中大多数后来都定居于浩罕。
这些外逃的喀什噶尔人,以及被逐的黑山派和白山派宗教领袖,通过在
新疆经商的商人与其六城同胞保持着接触。黑山派在叶尔羌的势力尤其强
大,早年黑山派的和卓们便葬在叶尔羌的莫卧儿汗的古黄金墓地。在喀什噶
尔西南部、英吉沙尔与和阗的居民中,黑山派也占优势。他们指望浩罕境内
马儿亦囊地方的和卓能成为宗教领袖,每年都向他们奉献。白山派的主力是
在喀什噶尔及其东北城镇,还在阿克苏和库车。1800 年时他们期待被清朝赶
到巴达赫尚的不儿罕·阿丁和卓的子嗣能进行宗教领导。不儿罕·阿丁之子
穆罕默德·阿明便是众所周知的萨木萨克:此人曾遍游中亚西部,晚年定居
于浩罕境内,死于1798 年或稍晚的时候。①清政府为争取浩罕协助保持边境
安宁,每年都向浩罕统治者馈银一万到五万两,②还赠送大量茶叶,以酬答浩
罕对萨木萨克的控制。但是许多来往的商人和柯勒克孜人都是白山派的追随
者,他们使萨木萨克同他的六城人民保持着联系。
萨木萨克遗有三子:穆罕默德(马哈木)·玉素普、张格尔和巴布顶。
玉素普居长,1797 年似曾率领一支柯勒克孜军袭击新疆边境而被清军击走。
在萨木萨克死后,约在十九世纪之初, 有个玉素普和卓(可能就是这个穆罕
默德·玉素普)曾访问埃及、沙里佐尔和巴格达;他在巴格达,曾被当局逮
捕,后未经解释原因便交给了英国领事,由英领事把玉素普和卓作为犯人押
送印度。这位和卓在孟买脱身后逃往巴士拉,后往色拉子,以后又到德里兰。
他在德里兰设法得到哈札儿政府的恩遇。但是,“他一直念念不忘,只要有
可能就要当国王。”
玉素普和卓同约穆特和戈克兰的土库曼人结盟,在1813 年进攻哈札儿。
① 季姆科夫斯基:《经蒙古至中国的旅行记》,卷2 第77 页,注1(七和卓中四人被杀,
两人被清俘获,
仅萨木萨克一人得脱);甘科夫斯基:《杜兰尼人的帝国》,第31—32 页。哈特曼:《察
哈台汗的终结与
和卓在喀什噶尔的统治》,载作者所著《伊斯兰东方》,第314 页。
② 其数目自二百到一千元宝不等。见库兹涅佐夫:《论张格尔运动的反动实质》,第77 
页。佐口透:《十
八和十九世纪东突厥斯坦社会史研究》,第410 页;佐口透:《1760—1820 年白山派和卓
的复兴》,载于
《亚洲学报:日本东洋文化研究所通报》,14(1968 年),第15 页;阿布杜·卡里姆·
布哈里:《1740—1818
年中亚史》,谢弗法译本,第217—218 页;瓦里哈诺夫:《全集》,卷2 第172、317 页
;纳里夫金:《浩
罕王国史》,A.多藏法译本,第132 页。
第一次失败之后,他又重新组织了二万约穆特和戈克兰兵把哈札儿人击溃,
但是按照穆罕默德·塔齐·西皮尔的说法,“一个熟悉喀什噶尔和卓的土库
曼人认出了他,便立刻行动,向他开枪。玉素普和卓被击中,落马而死。先
是巴达赫尚国王欲为其父苏勒丹沙报仇(据说苏勒丹沙是因为报复白山派和
卓们的谋害而被杀的),发誓以金银重赏购买玉素普和卓的首级。当时土库
曼人之间为争夺玉素普和卓的尸首曾有一场恶战,死亡甚多。最后是土库曼
人夺到了他的首级,伊朗人用战马踩烂了他的尸体,并摘下他的图章、戒指
和腰佩匕首,一并献给了哈札儿王。”①然而,玉素普和卓在1813 年可能根
本没有被杀,因为有一位“来自印度或中国边境”并曾经率领土库曼人袭击
伊朗边境的神秘的“苏勒丹汗”,据说于1819—1820 年曾住在基发,②而穆
罕默德·玉素普确无疑问地又在1830 年露面,领导了一次对六城的入侵。
萨木萨克的次子张格尔似是继承了宗教事业,在十九世纪之初可能住在
布哈拉;幼子巴布顶则显然住在浩罕。这两位白山派 和卓与其六城追随者的
联系基本上保持未断,六城有些伯克还同浩罕政府保持接触,以图进行政治
投机。特别是喀什噶尔的阿奇木伯克玉努斯还与浩罕的穆罕默德(马哈木)·乌
玛尔汗有通信关系。1813 年俄国的译人纳札洛夫就曾在浩罕遇见一位中国
“使者”,似为玉努斯商队的头目。①
六城伯克和浩罕政府在阻止白山派和卓入侵六城方面,利害关系彼此一
致,因为入侵对浩罕与喀什噶尔的贸易不利。玉努斯显然曾鼓动穆罕默德·乌
玛尔汗请求清朝当局允许浩罕政府在喀什噶尔派驻一位官方政治代表,以取
代半官方的胡岱达。浩罕政府约在1813 年年底提出过这一请求,请准许授予
浩罕王委任的官员以哈孜《法官》伯克的头衔,并接替喀什噶尔的阿奇木伯
克的监督商务和对浩罕商人征税的职责;换句话说,浩罕要求得到治外法权,
要求得到在清帝国境内征税的权力。伊犁将军松筠拒绝了这一要求,并且惩
罚了玉努斯,禁绝六城伯克与浩罕进行一切联系。
1814 年乌玛尔汗以威胁相报。他说他一直约束萨木萨克之子不入侵六
城,因此要求减少浩罕商人的关税作为报答。松筠再次拒绝,并且根据前一
年所作的调查,表示怀疑萨木萨克是否真有儿子。满人照旧向浩罕汗赏赐银
两和茶叶,但是清帝授权松筠警告乌玛尔,他若重提要求就要中断贸易。
到了1814 年,清朝当局已经牢牢控制了东突厥斯坦。然而,遭受苛捐杂
税折磨的农民和工匠、境况不佳的商人、后悔其收入落入满人手中的伯克等
等,都相信这种愚昧的统治是根本不合法的,也不会长久。尽管领导反满圣
战最可能的领袖是萨木萨克的儿子,可是浩罕人贪图与中国贸易之利,不让
他们越山进入 新疆。在黑山派看来,利用这一时机的时候似乎已经到来。
早在1814 年,塔什密里克有一位黑山派苏菲名叫仔牙墩,开始与其宗教
信徒和一些柯勒克孜人密谋推翻清朝统治。塔什密里克的阿奇木伯克是柯勒
克孜人,这里住有数百户士拉吉尔钦察人。1814 年秋,柯勒克孜的首领图尔
① 穆罕默德·塔齐·西皮尔:《萨拉丁·哈札儿传记》,穆罕默德·巴齐儿·比布迪编,
第一部分第229、
231 页。
② 参看格里戈里耶夫:《东突厥斯坦或中国突厥斯坦》,此处材料不同,载作者自编:《
利特尔地理志:
与俄国接壤的亚洲国家地理》,见《俄国地理学会论丛》,第2 分册第1 章,第441—442
 页。
① 参见纳札洛夫:《中亚民族和地区概述》,第42 页;瓦里哈诺夫:《全集》,卷2 第
1317 页。
弟迈莫特比根据可兰经发誓要支持仔牙墩起事。①许多柯勒克孜人加入阴谋者
队伍。叛乱者于次年夏季动手,向清军马厩纵火,攻击驻军并号召居民起事。
但居民没有响应。清军展开反击并调集柯勒克孜人驰援,柯勒克孜人见事不
成,便协助捉获仔牙墩而恢复了秩序。只有少数人越过边界逃到浩罕境内。
清政府处决了起事者,并追查所有叛乱的参加者。最困难的是分清柯勒
克孜人的好坏,因为许多人同双方都合作,例如被判死刑的图尔弟迈莫特比
便是这样。这次起事是局部的、短暂的,但它预示着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
十九世纪的新疆就要成为清帝国最动乱的地区了。
① 参见《大清仁宗实录》,卷312 第30 页。(1815 年12 月27 日)
西藏
西藏不同于满洲、蒙古和新疆而享有相当程度的独立,这在很大程度上
是由于它路程遥远险阻之故。在1800 年之际西藏政府顽强地采取闭关自守政
策,但这种自我孤立并非西藏在此以前的历史的特点。的确,有人认为“十
九世纪才是西藏真正可以称为‘禁地’的唯一时期”。②
在1800 年,全部菩提亚人口(即西藏本土的藏民和所有其他地方的藏
民)大约不超过六百万,而直接归拉萨政府管辖的人 口一定大大低于四百
万。①供养这些人口的经济是以种植和放牧为基础的,这种方式起源于中东的
早期文明,但为适应西藏高原的环境而有所改变。西藏的牧区辽阔,然而西
藏人口从事农业者却有六分之五左右。这里的政治文化中心总是位于农业
区。
青稞能生长在海拔一万四千英尺的地方,是西藏的主要农作物,也是人
们的主食。此外种植的还有荞麦、豆类、萝卜和芥子;在低海拔地方也种植
小麦、水果(杏、桃、梨)和核桃。只有锡金、不丹和康区南部某些地势较
低的地方种植水稻。水利灌溉是必需的,因为高山阻挡了主要农业谷地的降
雨,因而雨量不足。土地所有者从拉萨政府领得土地,协助政府维护水渠系
统,农民则根据其财产的多寡提供劳动力。灌溉良好的土地几乎可以连续耕
种。
所有菩提亚人都说藏语,至少信仰三种宗教中的一种,即喇嘛教、本教
或伊斯兰教。本教和喇嘛教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二者都进一步与西藏各种宗
教传统发生紧密联系,但这些传统又独立于本教和喇嘛教之外。人们对西藏
地方文化特点的了解莫过于它的婚姻习俗,贵族和平民都行一夫多妻制或一
妻多夫制,包括父子共妻或母女共夫的情况。与几个姐妹或同辈的几个妇女
发生非婚性关系的情况也有。这些婚俗通过“容纳大量过剩的妇女”而抵消
了一妻多夫制造成的后果。②当然,在穆斯林当中采用的是伊斯兰婚姻法。
在政治方面,菩提亚人分属几个不同的国家。最西部的是巴尔提斯坦或
小西藏(这一称呼有时也包括拉达克):自十四世纪 以来这里就是穆斯林(十
二伊玛目派的什叶派)地区,但是也受到努尔巴赫什派的苏菲兄弟会很深的
影响。自从佛教在巴尔提斯坦绝迹以来,这个国家就已完全独立,不用其他
菩提亚人国家即使是名义上的保护。卡多(斯卡尔杜)、什卡和喀普鲁的统
治者都放弃了他们同拉达克早期的地区性联系。人们继续讲巴尔提的藏语方
言,藏文已随同旧的宗教一起消失,而有文化的巴尔提人则用波斯文从事写
作。
另一个处于西藏政教关系网络之外的菩提亚人国家是拉呼尔,它的统治
者为印度的库卢王公。不过这里也还保留了拉呼尔早年曾经是拉达克保护国
的残迹,因为拉呼尔的酋长们仍向拉达克王进贡,在某些地方还向他交租。
其余的菩提亚人国家——拉达克、锡金、不丹及康区东部和安多各地区
② 斯内尔格罗夫和黎吉生:《西藏文化史》,第227 页。
① 此数两倍于钱德拉·达斯在《西藏的寺院》(载《孟加拉亚洲学会杂志》,卷1 第4 期
(1905 年),第
106 页)中所估计的十九世纪藏族男性人口数;但低于麦克唐纳在《喇嘛的土地》第115 
页对二十世纪早
期的估计。
② 石泰安:《西藏的文明》,第96 页。
——是拉萨达赖喇嘛的属邦(但不是保护国):这种关系有的是直接的依附
关系,如拉达克、锡金和不丹即是;有的是通过宗教联系的间接依附关系(如
安多和康区东部的地方酋长),但宗教联系也有潜在的政治意义。
在这些外围藏族土邦中的最西部是拉达克王国,它的西北为巴尔提斯
坦,其方言各不相同。拉达克的首府列城是大商埠,这里的经商者主要是克
什米尔人,有商路通往拉萨、羌塘、叶尔羌、克什米尔、旁遮普、库卢和英
属印度。国王控制着一些土王、世袭的大臣和酋长,其中如卡吉尔、楚朔、
七塘、帕贡和索德等地的尊长是穆斯林,他们的属民也象巴尔提人一样是十
二伊玛目派的什叶派。列城地区有大批外国穆斯林商人;每隔三年总是由一
位穆斯林商人和一位佛教长老率领拉达克的进贡使团前往拉萨。这些外国穆
斯林多半是逊尼派,因此他们显然不反对拉达克的佛教政府在和平时期允许
拉达克人私下结成帮伙袭击巴尔提斯坦的什叶派。袭击者按照杀害巴尔提人
的多寡而得到土地报 偿。①巴尔提人的反应则是派遣奸细前往帕贡、索德及
其周围地区,以求达到“离间列城政府与农民(他们的什叶派教友)之间的
感情”的目的。
与西藏其他地方一样,拉达克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宗教是喇嘛教,主要教
派是主巴噶举派(它和王室有特殊关系),以及格鲁派,即达赖喇嘛的教派。
噶举派的主要寺院在希米斯,拉达克的主要格鲁派喇嘛庙是毕图克庙。
世俗统治者治下的锡金向南延伸到特拉伊丛林区,即所谓磨朗,向北则
越过边境深入到西藏本土。雨季时国王居于春丕谷,牧民则按季节或迁居在
锡金,或迁居于达赖喇嘛的领土,同时向两个政府纳税服役。有十四支菩提
亚人(王族即其一)是十六世纪从康区迁来锡金的,现在已经控制了主要由
列普恰人组成的当地土著。在理论上,而且仅仅是在理论上,国王具有绝对
权威,可以随意重新分配菩提亚人各支酋长的领地。这里的菩提亚人和列普
恰人都是佛教徒,主要的教派是宁玛派,主要寺院贝米翁齐,只许可纯藏族
血统者当喇嘛。噶举派的分支噶玛派在锡金也有三处寺院。
不丹是一个宗教国家,在某些方面同达赖喇嘛的国家相似,但不丹的教
派是噶举派的支派主巴派,全国实际上都奉它的香火。全国没有别的教派的
寺院。政府的名义首领是肖仲仁波且活佛,是一位宗教领袖,通称为法王:
他是十一世纪印度怛特罗大师那若巴的化身,又是噶举派创建者的师尊。宗
教体制控制着不丹社会,到处是寺院,甚至世俗官员也要保持独身而与其家
庭分居,当了高官还要完全抛弃家庭。不丹的世俗事务由一位世俗行 政长官
负责,称为德卜王,他是由六省省长和其他高级官员组成的委员会任命的。
官员们的职位一般都视包税条件而定。山区的菩提亚人垄断了所有要津,只
有某些有特权的家族才能担任高级官员。地处低洼平原的不丹人(噶特人)
中的印度居民从事农业,或者为高原的菩提亚人充当仆役和奴隶。
康区东部在十八世纪为清政府所吞并,其地由世袭土司管理,受四川总
督节制,不过,每年还要到打箭炉向达赖喇嘛照付五千两税款。达赖喇嘛的
宗教地位仍然得到康区东部僧俗领袖人物若明若暗的承认,但是不应忘记,
在西藏人的心目中,宗教与政治忠诚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即使在靠近中国本
土的康区极东部,清朝的控制也不容易维持,尤其是在金川(嘉戎),当地
① 弗兰克:《西藏西部史》,第127 页,引文转引自穆尔克罗夫特:《在喜马拉雅山诸邦
及旁遮普等地的
旅行记》,卷2 第28 页。
的本教势力比在西藏许多地方都大,那里的人民说的藏语根本不同于西藏本
土的方言。
被清朝合并的安多称为青海,蒙语称库库淖尔(蓝湖),因它的最北部
有一大湖名为青海湖。这里归中国甘肃省管辖,居民有藏人(称唐古特,汉
语称西番)、厄鲁特蒙古人,还有几个较小的土著部落和越来越多的汉族移
民。当地人由当地的首领统治,归清朝驻西宁的办事大臣节制;西宁办事大
臣还管辖西南部的囊谦地区,虽然西藏人仍认为囊谦是康区的一部分。虽然
安多由清朝直接管辖,达赖喇嘛依然在这里派有代表管理贸易和当地寺院,
而且有证据表明,至少有些人还向拉萨纳税。①畜牧业比农业更占优势,典型
的乡村风光是:藏族牧民住在类似中东黑帐篷的帐篷里,厄鲁特蒙古人的帐
篷则是突厥蒙古式的圆顶毡帐。在土著牧民中,清朝法律的执行比较松弛。
在1807 年,为了镇压康区邻近地区的两位果洛部牧民首领,清朝派出了八千
军队, 同时达赖喇嘛政府也派来一支军队。尽管康区归清朝管辖,西藏军还
是在这里呆了两年,以平息这些部落民。
在青海东北端的湟中,有一个操蒙古语、藏语、突厥语和汉语的民族,
叫做蒙古勒族(土族)。他们信仰喇嘛教和萨满教,但他们的萨满教掺杂着
中国的道教。还有一支操突厥语的穆斯林撒拉族,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纳赫
什班迪教派和马明心的新教对他们的影响似乎相当大。当地的中国穆斯林也
是如此,他们在青海的商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清朝对新教是禁止的,西宁
的官员在1789 年粉碎过一小撮新教教徒制造的骚乱,①但是政府并未能成功
地禁绝这个运动。伊斯兰教继续有所发展,穆斯林的数目不断增加。不过,
占统治地位的还是西藏佛教,特别是格鲁派。格鲁派的两大寺院,即塔尔寺
和拉卜楞寺,拥有大量财产,统治着大批农牧民。
达赖喇嘛的国度(西藏本土)由四大地区组成:康区西部;包括卫藏在
内的中部各省;阿里;以及大部分空无人烟的北部草原,即羌塘。达赖喇嘛
还宣称阿萨姆杜瓦尔斯为其所有,这是一条东西向的狭长低地,在布拉马普
特拉河以北约三十英里。统治康区西部的是僧侣集团、世俗王公和达赖喇嘛
任命的官员,他们都直接听命于拉萨政府。阿里地区早年曾处于拉达克的保
护之下,此时是一片草原;羌塘则几乎全是草原。卫区包括拉萨,藏区包括
日喀则和江孜等重要城市,这两区主要从事农业,就跟在政治上依附于卫藏
的较小省份工布和塔布一样。这些农业省份的主要河流是东流的雅鲁藏布
江,此江往南流入阿萨姆,然后又向西流成为布拉马普特拉河。
西藏本土的世俗和精神统治者都是达赖喇嘛,他是格鲁派的首领。达赖
的坐床处是拉萨的布达拉宫,人们相信他是活佛。达赖喇嘛未成年时往往由
摄政行使西藏国家首脑的大权,在十九世纪,政权都由摄政把持,达赖只是
偶尔掌权,时间也非常短。八世达赖喇嘛死于1804 年,终年四十六岁。他对
政治就很淡薄,一切听由摄政处理。九世达赖死于1815 年,十世达赖死于
1837 年,十一世达赖死于1855 年,十二世达赖死于1875 年。
到十九世纪之初,达赖喇嘛政府在清朝支持下已把西藏的世袭地方首领
① 彼特奇:《1728—1959 年西藏的贵族和政府》,第13 页;夏格巴:《西藏政治史》,
第173 页。
① 施拉姆:《甘藏边境的土族:第三部分:土族系谱记录,湟中土族史与鲁家家史》,载
《美国哲学协会
会刊》1961 年新刊,卷51 第3 号,第65 页;关于掺杂道教的问题,见施拉姆:《甘藏边
境的土族:第二
部分:他们的宗教生活》,载同上会刊,1957 年新刊,卷47 第1 号,第84—90、126 页

完成了完全官僚化的贵族。清朝曾试图迫使西藏政府允许平民为官和实行军
政分离,但未能奏效,可是拉萨却基本上打破了西藏本土贵族的独立性,直
接控制了从阿里到康区西部的整个地区。只有两个值得注意的例外:雅鲁藏
布江南部自治的拉嘉里王和河套附近波瑜的世袭统治者。但是这两个家族要
向拉萨进贡,并与卫藏贵族通婚。拉嘉里王甚至派一人在达赖政府里担任官
职。①
达赖下面的西藏政府包括两个平行的部分:宗教部分和世俗部分,各有
官员一百七十五名。世俗行政由所谓噶厦(内阁会议)领导,直接听命于达
赖喇嘛。噶厦由四位噶伦组成。在1800 年,四噶伦之一必须是僧官,但是从
1804 年到1878 年,政府不再保留这一僧官席位,四位噶伦都是俗官。噶伦
如被解职或退休,就不能复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达赖在世之时不得任
命他的亲戚当噶伦。为了管理各省的行政区(大部分在卫藏),拉萨政府给
每一区任命了一位(俗官)或两位(通常是僧俗各一名)行政官。他们负责
收税、执法、维持秩序和听取民、刑案件(这些案件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噶厦
上诉)。出身于大贵族的年轻行政官往往并不到任而住在拉萨,由管家代行
职权。管家 还管许多有收益的政府财产。西藏的武装力量由地方军组成,紧
急时刻可以动员,通常是由一位噶伦指挥。卫藏分别设置两、三位戴琫(地
方将领)。
宗教部分是由一位能够直接接触达赖喇嘛的大总管(总堪布)领导。他
的下面设译仓,由四位大仲译组成,与噶厦相对应。译仓经管寺院,但拉萨
的格鲁派三大寺院(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除外,它们直接听命于达赖
喇嘛;译仓还负责登记转世喇嘛。译仓之下是一整套由三大寺僧官组成的宗
教官僚体系。他们大多数是平民出身。僧官管理宗教事务和达赖喇嘛的家财,
并担当其他各种职务,例如同俗官一道担任行政长官。这套政府结构,无论
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都是创于十八世纪二十年代,“在以后的二百年中,
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动。”①
俗官出自西藏贵族,他们因拥有农田和担任官职而具有贵族血统。根据
达赖喇嘛政府的观点,牧民当中不存在贵族。从理论上说,贵族地位必然与
政府职务联系在一起,儿子不能继承父亲的地位就被认为降成了平民,除非
他出家当喇嘛。然而在实际上,贵族家庭的诸幼子很少过平民生活。贵族家
庭的收入来自达赖喇嘛的政府拨给的世袭领地,这是为了报偿贵族派出一个
(有时是两个)儿子去担任政府职务之故。这些领地是贵族的主要地产。贵
族家庭通常用他们领地的名称命名,但是贵族还可以拥有其他土地,他们不
仅依据领地的名称来命名,也还依据他们拉萨府第的名称来命名。如果某家
贵族没有儿子担任政府职务,就要为其领地支付空缺费,直到补上空缺为止。
贵族的官职与他的收入没有直接的联系。高级贵族出身的官吏都是富家
子弟,即使担任低级职务,收入也多;穷家出身的官吏就是担任高级职位,
收入也较低。官员可以以优厚的条件从政 府贷款,但却以更高的利率转手放
债。他们作为包税人,要按规定数额向拉萨政府交纳,但征收时总是超过规
定的数额。如果官员调动,他们可以得到政府的特别津贴,可以差遣农民服
役。他们往往滥用这种权力,要农民为他们搬运私人货物。
① 卡拉斯科:《西藏的土地和政体》,第137—138 页。
① 彼特奇:《西藏的贵族和政府》,第7—19 页。
卫藏的贵族血统是各不相同的。最古老的贵族是中央集权在拉萨巩固之
前就当西藏统治者的藏王和西藏大臣的子孙。但是在十八世纪,随着格鲁派
势力的巩固,达赖喇嘛诸家族也加入了贵族行列,这些新贵族很快就比旧贵
族甚至更重要。一般说来,贵族男子只能娶贵族妇女;如果无嗣,可以过继
其他贵族之家的儿子。过继者便从继父姓氏,并为这个家系接代传宗。在政
府担任过最高职务的贵族享有特权,不过政府尽量不使任何家族长期把持某
一行政职务。贵族的领地和担任政府职务的权利是世袭的,但是他们的职位
不能世袭。实际上,拉萨政府的政治影响仅能施之于卫藏贵族,以及工布和
塔布的主要家族。藏区在十八世纪较为重要,但是大约在1792 年以后卫区的
作用变得更突出了。少数几家贵族垄断了政府中的最高职位,在整个十九世
纪,这类贵族家系的数目仅略有增加。
卫藏世家大族为中央政府提供官员从而形成了贵族政治,此外地方上还
有大量地主、显贵和宗教权贵,例如本巴(本教巫师)和阿巴(即驱雹师,
因冰雹给西藏许多地区带来可怕的灾害,这些人作法驱雹,可得一份驱雹
税),他们在地方上行使一种半官方的权力。在西藏本土的外围地区,还有
一些当地的家族也很重要,它们是过去的当地封建主后裔。在有些地方,他
们俨然就象当地的小贵族那样行事。但在另一些地方,他们不过是持有免税
土地并有权支配村民劳动的世袭头人。①
格鲁派寺院集团在很大程度上与世袭贵族相互勾结,同世俗 贵族一样有
权势。次于达赖喇嘛的最重要人物是班禅,他也是活佛,在黄教居第二位,
坐床在日喀则附近的扎什伦布寺。班禅喇嘛的辖地是一个模仿拉萨的具体而
微的自治小邦,当地世俗贵族也得到领地,作为在政府供职的报答。康区西
部的格鲁派诸活佛在管理自己的土地中都多少有些自治权;格鲁派喇嘛和寺
院在西藏境内到处都有。贵族在寺院集团中一般都拥有特权地位。活佛常常
产生于贵族中,贵族出身的喇嘛享有的机会通常是平民出身的喇嘛所得不到
的。贵族出身的僧官比一般僧官更有威势,贵族出身的喇嘛从家中得到的财
政支持也较多。
拉萨政府的僧官都是选自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最有资质的男孩,他
们经过设在布达拉宫的专门学校训练,学校严格实行独身制度。与俗官不同,
僧官所担任的职务显然没有个人领地作为报偿,除非他担任的官职拥有可专
门维持官员生活的土地。这样,他们就得主要依靠本寺来维持生活。僧官的
生活来源有限,同格鲁派诸活佛拥有的财富形成鲜明的对比,因为这些活佛
不仅占有良田,而且还从放款和经商得到额外收入。
古老而“未经改革”的教团寺院,只要承认达赖喇嘛的政治权威便可以
得到土地;所有的土地在理论上都是属于达赖喇嘛的。这些老教派就是萨迦
派、宁玛派和噶举派,它们被统称为红教,但是象格鲁派那样,它们只是寺
院的教团而不是什么宗派;“红”的称呼更适合用于表示噶举派噶玛巴宗的
所谓红帽喇嘛,以区别于黑帽系统。在西藏本土,萨迦派享有特殊的地位,
它的长老统治着藏区西部一个自治的宗教邦。
在1800 年,西藏各喇嘛教派的男性喇嘛总数约有七十六万,分属于近二
千五百个寺院。①各个阶级的男子都可以当喇 嘛,只是贱民(如分尸者、屠
① 见卡拉斯科:《西藏的土地和政体》,第127—136、213 页。
① 达斯:《西藏的寺院》,第106 页;卡拉斯科:《西藏的土地和政体》,第121 页。

夫、渔夫、船工和铁匠,西藏西部还要加上乐师)和残废人除外。不过富家
男子更有机会依次晋升(候选—见习—受戒喇嘛—学衔获得者—法师),因
为当喇嘛要部分地自给,在每次晋级之前要交纳各种费用和宴请僧众。所以
许多贫家出身的候选者只能升到见习,而依靠给俗家当牧人,管理寺产或作
手艺过活。某些教团的最高职务一般都不用从下层上升的喇嘛担任。达赖喇
嘛和班禅喇嘛是活佛,格鲁派中许多担任最高职务者也是活佛。不丹的主巴
派、锡金的宁玛派和拉达克希米斯寺的首脑也都是活佛;萨迦派和宁玛派主
要寺院的统治阶层和长老则都是世袭,不让有才干的喇嘛接近这个禁脔。最
重要的例外是格鲁派创始人坐床的甘丹寺,它的长老一职倒是对有才干的喇
嘛开放的。
各个阶级各个阶层的人都从事商业。最有利可图的商品,尤其是茶、羊
毛和稻米等,通常都被政府垄断而被分配给寺院和个人来经营。最大的商人
是寺院和活佛喇嘛,他们也是主要的放债者。平民经商的处境很不利。他们
即使有钱,但是地位低于最小的官员,不准穿用丝绸。手艺人的劳动也处于
不利的地位。政府利用农民的劳动力经营一些纺织和某些专门工业,对其他
手工业还有权以非常低的价格购买产品。在阿里,政府垄断了金矿,以三年
为期租给包商,并授权后者征用自由农民的劳力去开采黄金。如上所说,铁
匠是贱民。在拉萨也同在列城一样,占统治地位的外商是克什米尔人、尼泊
尔人和汉人。西藏商人中有许多人来自康区。
随着1792 年乾隆帝对西藏-尼泊尔战争采取军事干涉,清朝对西藏的影
响臻于极盛,此后则逐渐衰退。清朝对噶厦的监督是由在拉萨的驻藏大臣、
帮办大臣和一支小小的驻军执行的。如同在满洲、蒙古和新疆一样,驻藏大
臣及其帮办总由旗人担任。噶厦和戴琫出缺,在理论上均由清帝亲自任命。
实际上那只是形 式,但达赖喇嘛或其摄政照例向驻藏大臣推荐这类人选,驻
藏大臣则向北京呈报。不仅如此,清朝还承认这里的世俗官员为噶伦,属于
清帝国官员,并拥有清朝特封贵族的三品顶戴,如同新疆六城的阿奇木伯克
那样;其他高级官员包括戴琫在内,则为四品。有时清帝还加封一位藏官为
二品,以示殊宠。达赖和班禅两位喇嘛位在极峰,不入品级;但是,官品在
西藏人心目中是有威望的,这从西藏的上层官僚一般都是“四品”之称的事
实中可以看出来。
清廷和西藏人是站在两个截然不同的角度看待皇帝与达赖喇嘛的关系
的。在清廷看来,达赖喇嘛是强有力的宗教领袖和圣僧,但归根结蒂还是受
清帝保护的。在西藏人看来,清帝不过是喇嘛的世俗支持者。这意味着西藏
人把达赖喇嘛的地位看得高于清帝,因为在西藏,俗人有义务向僧侣提供物
质支持,而僧侣才是占统治地位的(就格鲁派而言),俗人无论如何有钱有
势,都是处于从属地位。西藏政府清楚地知道清朝的观点,但要清廷作出解
释,对西藏人来说则是不策略的。西藏政府经常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把敌
视清朝的藏民的利益同寺院、贵族和北京政府的不同利益加以调和。
一个长期不得解决的问题是选择活佛的方法。在1793 年,乾隆帝向拉萨
致送金瓶,命令今后寻觅达赖、班禅和其他活佛的化身,要将候选者的姓名
各写一签,贮于瓶内,由抽签决定。传统的确定方法则是根据一系列测验,
例如让候选的幼童辨认其前世活佛的用具。选定的活佛一般都是主要藏官所
同意的贵族。清廷则下令达赖喇嘛要在平民中选择,并将金瓶送往拉萨,以
阻止藏官按照占统治地位的政治集团的利益在贵族中选择。在清廷看来,选
择象达赖这样一位重要的活佛而用排除皇帝权威的办法,那是不可思议的。
西藏人不但认为金瓶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干涉,而且还认为这是清朝在西藏具
有权威的象征,正象清政府自己所认为的那样。因此,在达赖圆寂之后,拉
萨政府一方面要使西藏公众相信指认活佛是采用传统的方法,另一方面又要
向清政府保证,达赖事实上是从金瓶当众抽签选出的。
金本巴瓶在十九世纪实际使用到何种程度,依然是个神秘的问题,不过
在1841 年和1858 年这两次一般都公认曾经使用过它,这时清朝在西藏的影
响却正处于最低潮。这表明当清朝的力量微弱到不足以在西藏发挥真正的权
威时,西藏人还是愿意使用金瓶作为受清朝保护的象征。但是,在清朝强大
时,西藏人为了强调西藏的自治,对金瓶的使用是有所犹豫的。
就在八世达赖圆寂以后的1804 年,金瓶问题曾引起公众对清朝干预的不
满。骚动者散发传单,张贴告示,西藏政府为了稳定局势吁请北京方面减少
驻军。清廷表示同意之后,拉萨政府的回报是囚禁了反清示威的魁首。然而
抗议运动继续进行,这是因为藏人认为噶厦官员与驻藏大臣同流合污,插手
政府财政。摄政为了平息日益增长的民愤,曾将两位噶伦加以软禁,并派藏
兵保护驻藏大臣,以防可能发生激怒清政府的事件。
公众的猜疑似是有某些根据,因为在1805 年,清政府经过调查曾将一位
驻藏大臣枷押而归,将另一位大臣流放乌鲁木齐。摄政则将两位被控贪污的
噶伦降级,并把反清示威的头目逐出拉萨,以回答清政府所作的姿态。在1808
年,清朝还允许藏人选择九世达赖喇嘛使用传统的方法而不用金瓶。但是,
清朝驻军的声威继续下降。在1801 年,驻藏大臣曾被迫向达赖和班禅借银两
万两以应驻军需要,因为北京政府未将银两解到。但当驻藏大臣想再次告贷
时,西藏人就拒绝了。不仅如此,清朝驻军不能依例三年轮换。因此士兵与
藏族妇女通婚,用这种微薄的收入赡养家口,弄得很穷困。这种婚姻关系也
使北京对驻军的忠诚发生疑问。到1815 年,驻军的财政发生危机,只得削减
弹药,减少操 练。驻藏大臣变成了“不过是一位政治观察家而已”。①
西藏政府面临的另一个长期问题,是如何对待尼泊尔和英属东印度公
司。西藏人同尼泊尔订有贸易协定,允许尼泊尔商人入境经商。东印度公司
则是另一回事。西藏人不希望看到这样一个强大的异己力量在西藏建立它的
势力。英国人会构成两重危险,即他们不仅可能蚕食西藏,而且他们的蚕食
可能引起清朝的反击。1792 年尼泊尔人的入侵曾导致满人的干涉,并在拉萨
建立了清朝的权威。英国在西藏的活动,也可能促使清政府加紧它对西藏的
控制。这是西藏人所急于避免的;因此,他们尽量同英国保持一段距离。
1792 年清朝的干涉切断了西藏与孟加拉的贸易,也不许英国人到不丹。
但是,商业前途仍然强烈地吸引着东印度公司的经理们,他们希望西藏能够
成为与中国内地直接通商的过道,希望能在西藏和不丹得到金银去广州购买
茶叶。东印度公司还想在它的境内种植茶叶。在十八世纪,他们曾试图通过
西藏得到茶种而未获成功,但是他们后来仍在积极活动。为了达到这些目的,
东印度公司把注意力转向1792 年之后成为清朝属国的尼泊尔。尽管西藏和不
丹都是对英商关闭的,东印度公司还是认识到,进入尼泊尔的英国货可以假
手尼泊尔商人到西藏出卖。因此,英国人很快利用尼泊尔人对清朝的不满情
① 夏格巴:《西藏政治史》,第170 页。
绪,在1801 年获得在加德满都派驻代表的权利。然而,当时的形势尚不利于
英国扩大对廓尔喀统治者的影响。英国与尼泊尔的关系迅速恶化,在1803
年东印度公司只得撤回它的代表。当东印度公司继续对尼泊尔施加压力时,
尼泊尔人则把他们向清朝的纳贡说成是受中国人保护的关系。然而,1812 年
的尼泊尔贡使在北京却没有说服清政府答应在它同英国一旦发生战争时给予
援助。清政府实际上拒绝了这一 请求。
后来发生的1814—1816 年英尼战争,使得清政府对属国尼泊尔的立场明
朗化了。尼泊尔政府再三向驻藏大臣呼吁说英国想吞并尼泊尔,也想取消尼
泊尔对北京的进贡。锡金王担心尼泊尔的扩张而左袒东印度公司,但对英国
扩张主义更感忧虑的不丹人则同情尼泊尔。在西藏本土,班禅和某些拉萨官
员也敦促清朝帮助尼泊尔。不过,西藏的摄政却劝尼泊尔讲和。最后,清帝
指示驻藏大臣,此事尽管与清政府有关,但只要加德满都能够继续五年一贡,
尼泊尔人甚至可以归顺英国。正如驻藏大臣在致尼泊尔政府的信中所说:“皇
上对你们是否亲英毫不介意。??你们同英国打仗是在我们境外。我皇上不
能发兵前往。”①显然可见,尼泊尔并不处于清朝保护之下。
英尼战争也看清楚了清朝的“一视同仁”理论的真相,按照这一说法,
清帝对帝国境内外的一切国家是同等看待的。尼泊尔是纳贡国,东印度公司
则不是。然而清政府竟援引一视同仁的原则来为它拒绝保护一个纳贡国进行
辩解。②英国人几经挫折后战胜了尼泊尔人,强迫他们让出卡利河与苏特里杰
河之间的全部领土。清朝政府对此竟无动于衷。北京在推卸保护纳贡国的责
任时奉行的这种方针,使它在后来面临朝鲜、琉球、哈萨克草原、帕米尔和
清帝国其他边区发生的许多不幸事件中能够自我解嘲。
如同在中国本土一样,清朝在亚洲腹地的权威也象一把重锤,平时对它
的子民是高悬不用,一旦发生反叛则迎头打击。清朝的上层建筑几乎从不干
涉平民的事务,但是它的存在维持了当 地统治集团的权势,保留甚至固定化
了当地的结构。
尽管清廷的政策是把亚洲腹地同中国隔离开来,但到十九世纪初汉人向
那里的扩张已经开始。在政府的同意下,奉天、青海、康区东部边缘地区和
准噶尔,都有汉民耕种土地。中国的州县制也随之而来。汉族农民还开始非
法渗入满洲边境和内蒙古草原。汉商人数也增加了。在吉林和黑龙江的大小
城镇都有汉族商人和手工艺人,汉族流犯从事采矿和在林区挖参。汉商左右
了从恰克图到张家口的蒙古贸易,在草原各地做买卖。汉商和东干商在准噶
尔的商业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也在西藏的边沿地区做买卖,甚至日益试图
将他们的活动伸向东突厥斯坦。只有西藏中部地区他们才未涉足。
虽然如此,这种扩张在十九世纪初期也还有限。对亚洲腹地的平民来说,
中国和汉人是遥远的。旗人和清朝官吏只能偶尔见到。
北京从亚洲腹地各属地得到的收入并不多。诚然,清朝除了从它们那里
求得安宁外,别无他求。满人之征服亚洲内陆是出于战略而不是利润的考虑,
目的是想防止敌对强国的兴起。在陆路上,中国本土终于得到了妥善的保护。
边境问题也是存在的。英属印度的扩张使清朝在西藏的权威受到潜在的威
① 根据尼泊尔文史料“Itihas Prakas”,见罗斯:《尼泊尔:求生存的战略》,第73—
87 页(引文见第86
页)。
② 铃木中正:《围绕西藏的中印关系史》,第174 页。
胁。浩罕的商业野心和玛赫杜姆家族的宗教政治威胁着清朝对新疆六城的控
制。强邻俄国对新疆、蒙古和满洲边境也虎视眈眈。但是从中国本土看来,
这些都是遥远的麻烦。在1815 年,北京对它们还几乎毫无察觉。
(志勇 译)
第三章 清王朝的衰落与叛乱的根源
要广泛地阐释清代晚期的历史,必然要回头谈一谈清王朝衰落的面貌。
但是,只要考察一下晚清时期某些政治和社会的细节就会感到,对清王朝的
衰落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说还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不足之处;而且这种考察还
可能借此发现把晚清同中国近代史的广泛趋势联结起来的某些长远的社会和
政治变化。清王朝的衰落在传统上还包含有官僚制度丧失了道义和行政活力
的意思。可是,这种现象从官僚赖以生存的社会和政治现实的角度来看比从
常见的衰落中的道义范畴这一角度来看更容易理解。当然,官僚制度中存在
着大量贪污腐化;但是早在十九世纪初年,在中国著名的学者和行政官员中
间就已经出现了关心制度改革和国家防务的浪潮。①
清王朝的衰落向来被理解为中央集权的式微和地方总督权力的扩大,是
国家和社会之间均势的瓦解。这种权力分散过程的某些方面在十九世纪确实
有所表现。但清代的制度在本世纪的毁灭性内战之后仍能令人惊异地把中国
维系在一起,这个事实保证了二十世纪的革命变革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而且能够达到保住 国家的首要目的。因此,我们在考察乾隆末年以来清代权
力衰落的问题时,中国已经取得的全国政治统一的程度——即使在学者名流
的公共生活中泛滥着腐化的庇护制度的情况下——是必须考虑在内的。
这时期清王朝衰落的形象反映于地方政府的敲诈盘剥、追求私利和颟顸
无能:所有这些都促进了群众性的叛乱活动。要理解这种现象必须从嘉庆初
年政治危机的后果及其在推行基本变革方面所取得的非常有限的成就开始。
嘉庆帝在他父亲于1799 年去世时所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是使他们的政
府清除和珅的影响。皇帝采取了迅速的行动。在他的父亲死去不到一个月和
珅就死了,他的心腹也都纷纷被贬。剩下的问题是怎样对付和珅那一派所建
立和卵翼的庞大的庇护制网络,因为和珅派的影响已渗透到各省官僚界中,
特别是渗透到了军事部门之中。皇帝决定,由于这些人人数众多,官职牵涉
面广,不宜搞一场清洗运动。他宁可认为许多人都是诚实的官员,只是误入
歧途而已,因此他们在正确的领导下是可以恢复工作的。他还进一步担心,
无穷无尽的清洗会恫吓住官僚政治,使他想重建官吏和皇帝之间互通声气的
努力不能实现。他论证说,许多人当时是没有别的选择,只有走侵吞公款的
道路,如果他们想保住他们的职位的话。①
因此,皇帝本人在某种程度上就不愿意采取必要措施来消除和珅二十多
年影响的流毒。为了这种沉默态度,他在当时就受到了批评。②但是,嘉庆政
府中的另一困难是潜在的复杂的社会问题,这是清代官僚政治的组织能力所
完全不能解决的。其中的中 心问题是资源与人口比例失调。
① 我们两位作者应该特别感谢哥伦比亚大学的波拉切克教授,他对这一章书的写成给予了
很多帮助,特别
是他允许我们使用了他研究晚清政治史的重要新成果。
① 《大清仁宗实录》,卷38 第7—8,16—17 页;卷40 第10—12 页。
② 见洪亮吉的一封长信,《卷施阁文集甲集》,补遗十,载《洪北江先生遗集》,卷1。
又见张鹏展御史
的奏折,载贺长龄编:《皇朝经世文编》,卷20 第10—11 页。
人口的压力及其后果
不言而喻,晚清和近代中国社会史的最显著特点是人口的增长。当时的
许多独特情况也许可以用这个问题来加以说明,虽然在当时已被人们有所察
觉的人口问题的具体影响之所及至今仍未被充分地加以研究。从十七世纪末
起到十八世纪末白莲教叛乱时为止这一长时期的国内和平阶段中,中国人口
翻了一番多,从一亿五千万增加到了三亿多。仅在1779 至1850 年时期人口
就增长了百分之五十六,所以在十九世纪中叶大叛乱爆发的前夕人口已达四
亿三千万左右。①
在这个相对安定和人口增长的时期,商业设施已有了发展,可以满足地
方贸易和地区间贸易日益增长的需要。十八世纪是内地农村定期集市开始发
展的起点,也是南北海运繁荣的起点。城市的商人行会的增多和信贷组织—
—最初的钱庄和山西的票号——的出现,表明贸易的性质和范围都有了改
变。这种私营贸易的增长也表明了商人在政府控制的盐务税之外正在积累和
投放资本,要知道,盐业是那时商人集中投资的目标。欧洲市场对中国的茶、
丝和瓷器的需求又进一步刺激了国内贸易的商业化。虽然商业化给人口稠密
的平原和沿海地区的城镇带来繁荣和富裕,但那些不与贸易集散地和交通要
冲发生联系的地区仍然处于贫困和不景气的状态中。无地的移民,作为人口
变动的产物,他们反而浪潮般地涌入这些偏远地区。
从明代以来,有许多因素使中国的食品生产赶上了它的人口增长的比
例。由于地区间的移民,又由于在新开发的土地上种植 从美洲移植过来的新
食品——甜薯、玉蜀黍和花生,因而新垦殖土地面积的增加使得增长的人口
能投入生产。更多的人口也意味着有更多的人力可用于种双季稻的精耕细作
之中,还意味着有更多的大粪肥料。这种耕作制度在十八世纪末就已明显地
开始感到了它的报酬在减少,因为这时在水利上增加人力的效益似乎已经达
到了它的顶点。
更重要的是,人口对于土地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连那些边远地区
的人口也呈饱和状态。例如,富饶的四川盆地在十八世纪就吸收了大量的外
来移民,早已人满为患;甚至它的东部山区也已住满了其他省份因歉收而来
的难民。广西的几条河谷地带是广东东部客家在十八世纪移居的地方,这里
土地的竞争也很激烈。在多山的湖南西部,外来移民在1795 年与当地的苗族
爆发了严重的冲突。也许长江下游各省是人口极端稠密的地区,它们不久变
成了当时最具毁灭性的内战的战场。①许多仍然留住在农业定居地区的无地农
民则替政府当劳工,或者被雇为兵勇,或者当了地方官的吏役。所以,农业
经济中日益增长的盈余与乾隆时代的长期和平,曾经生产和哺育了日益增长
的人口,但是没有促使经济和政治出现新的发展以吸收那么多的人口。在传
统体制内的这一繁荣时期,埋下了十九世纪最初几十年危机的根子。②
在中华帝国末期的历史中,人们已在许多方面感受到了人口的增长,这
是由清代社会和制度的特点决定的。如果说人口的增长对农民生活的影响最
① 何炳棣:《中国人口的研究,1368—1953 年》,第64、278、282 页。
① 珀金斯曾经研究了人口的增长对食品生产的关系,见《1368—1968 中国的农业发展》
,特别参看它的第
2—4章。又见前引何炳棣《人口研究》第137—168 页。
② 铃木中正发展了这一论点,见他著的《清朝中期史研究》。
终是毁灭性的,那么,它对政治制度的影响也同样严重。这个时期的政治生
活的特点是,各级官员激烈地进行竞争,以谋求升迁和保全官职。这种竞争
往往采取违法形 式:它也许是使人员流动升迁的正常机制落后于人口的增长
这一事实所决定的。
虽然对这个问题研究得还很不够,看来中国那时可能已在经历着有时与
现时代不发达社会相联系的那些典型症状:文化人生产过剩,因为容纳他们
并给他们以报酬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能力有限。促进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一
为教育制度是专为培养公职人员的;一为价值体系往往禁阻有文化的干才从
事其他事业;一为行政机构阻止它自身扩展或重新组成新形式,以适应周围
正在变动的社会。
不论是政府公职的法定数额,也不论是科举的名额,都没有按照人口的
增长速度而增长。虽然在某些地区进士的分配名额有所增加,但比起整个十
八世纪增长的人口数来说,进士及其以下功名的总数实际上是显著下降了。
乾隆时代的进士名额在绝对数字上已有所减少,生员名额则是稳定的。甚至
从前不受数量限制的童生,在十八世纪末也受到了限制。人们要求得到这种
社会地位的愿望是如此强烈,致使县官们可以靠接受希望避免除名的童生的
贿赂而大发其财。清代实行捐监,即为荣誉学衔和实授公职举办捐纳,它虽
然不断地用这种办法来开辟财源,但捐纳制度显然还不能充分满足人们希望
得到这种优越社会地位的日益增多的需要。出售功名和官阶使适合做官条件
的人数增加,因而实际上加剧了对有限官职数量的压力,这在某种意义上就
突出了仕途升迁道路显然不足的状况。①
这种要求必然要另找出路。在地方上,最显著的后果是各级行政机构冗
员充斥。他们不是行政等级制度中的正式成员。他们 勿宁说是一些随员和食
客、官吏的家属和幕宾、个人的助手和仆役、受雇的劳工和普遍存在的胥吏。
干着记录、送信、催科和地方性任务的吏役阶层充满着唯利是图之辈,他们
许多人都识字,但合法的晋升道路对他们来说是堵塞的。一位按察使于1800
年抱怨说,近年来书役超过了定员不知多少倍。原来有一个书吏,现在有了
几个文案,原来有一个差役,现在有了十多个帮手。如果这一估算大致不差
的话,吏役阶层在十八世纪时期是大大地繁衍了。①
明末开始实行“一条鞭”法改革之后县级政权负担加重,这是这些员额
膨胀的部分原因。②但是,根深蒂固的社会压力也在起作用。各级政府都变成
了越来越增多的职业大军所附着的机体,他们利用帝国的行政机器作为自己
经济斗争中的武器。1803 年一位御史的悲叹表明了这一斗争是成功的,因为
按照他的说法,胥吏和幕友现在的衣着是如此豪奢,以致现在不再能够分辨
人们的上下贵贱了。③这些冗员都要靠得自庇护网络结构的钱来养活,钱虽然
掏自官僚的腰包,但归根结蒂是从纳税人身上用敲诈勒索的办法搜括来的。④
① 关于功名名额的变动,见何炳棣:《中华帝国晋升的阶梯》,第179—181、190 页。关
于童生问题,见
罗振玉编《皇清奏议》,补遗卷3 第4 页。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第46 页。
① 罗振玉编:《皇清奏议》,补遗,卷2 第14—15 页。关于基层官僚机关中冗员的例子
,可见李汝昭:《镜
山野史》,载向达等编:《太平天国》,第3 册第15 页。
② 瓦特:《中华帝国末年的县官》,第174 页。
③ 罗振玉编:《皇清奏议》,补遗,卷4 第9—10 页。
④ 宫崎市定:《清代的胥吏与幕友》,载《东洋史研究》,卷16 第4 期(1958 年3 月)
,第1—28 页。
十九世纪初叶是在这以前的一百年内中国统治下的和平的顶点,⑤因此它
产生了有教育的一代新人,这些人在文官制度中找差事,但文官制度的缺额
并未随人口的增长而加多。结果是所谓 候缺的官员人数增加——这些人都有
做官的资格,但无官可做;同时有越来越多的生员,他们在低级科举考试制
度中上了榜,但在攀登高级考试时因名额受限而被摈弃。①许多人设法捐买高
级功名,这个办法随着政府因开辟新财源而越来越流行。许多人在谋取官职
时受挫,也有许多人转而在官制以外谋求其他职业。
在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有些善于权变的文人想在合法的和半合法的管理
性事业中找出路。一种人是包税人;这种行业虽然悬为厉禁,但把老百姓的
税收委托人代办(即所谓“包揽”),在地方社会上却是一种很流行的能赚
钱的职业。另一项有利可图的行业是“讼棍”(“讼师”),他们在县衙门
里帮别人包揽词讼。我们认为可以把这些人看作是初期的辩护师,但在官场
看来,他们是不受欢迎的健讼者和莠民。清代的法律制度没有给他们以合法
地位。但是很明显,又做包税又做包揽词讼角色的“刁生劣监”,在地方政
府中起着一定的作用。有优越社会关系的包税人能够给他们的庇护人以某种
保护来对抗衙役的专横,而合法的健讼者能够通过他们的文牍技巧和在县衙
门建立周密的联系来润滑司法机器。这两种角色都与某些人所行使的地方行
政职能的商业化有关,因为他们的政治才能未能得到合法的机会来施展。②
从官方的观点看来,在地方的这些实权派集团中,书役是最阴险狡诈、
最没法管束的。清代的回避制度以及根深蒂固的官场风气都表明,县令都不
甚了了他们县署行政工作的细微末节。因 此,虽然大家都承认书役为患之
烈,可是没有了他们,哪个县令也办不成事。①
⑤ 何炳棣:《清代在中国历史中的重要性》,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6 第2 期(1967
 年2 月),第194
页。
① 低级功名(如监生以及某些贡生)可以捐纳,所以取得这些功名以及其下的生员功名的
人数就浮动不定。
但举人和进士功名不许捐买,它们的员额在1702 年后即被冻结。见何炳棣:《中华帝国晋
升的阶梯》(平
装本1964 年版)第187—188、190 页。
② 关于健讼者,见贺长龄:《经世文编》(1898 年版),卷46 第9 页;卷94 第5—6页
。十九世纪五十
年代的湖南巡抚骆秉章使用了:“刁衿劣监”一词,并且估计一个县就有几十个这样的人
。骆秉章:《骆
文忠公奏议》,第1451 页。
① 王云五编:《道咸同光四朝奏议》,第1 册第62—64 页(1822 年一位御史的奏折)。

教育、庇护制与社会晋升之路
明清两代的主要晋升道路是通过教育和文官考试制度。明代的多数教育
机构都是私人办的,在清代它们逐渐受国家官员的控制。雍正时代,一系列
省一级书院受政府之命建立起来,由国家给予津贴。②后来的乾隆时代是以宫
廷用敢作敢为的方式关心学术活动著称,这种关注既采取了慷慨庇护制的形
式,也采取了大兴文字狱的形式。虽然国家还没有直接控制省一级书院课程,
但政府创办这些书院的一个公开的目的(用雍正帝的话说)是“黜浮崇实”
和杜绝考试制度中的“流弊”。③乾隆时代文字狱的重点在于贬斥有关北方和
西北边境问题以及关于陆海军事防务问题的学术著作。④虽然文字狱时期的种
种限制在1800 年以后已迅速减弱到微不足道的程度,但自十九世纪以来,很
大数量的书院在政府控制和检查制度的双重压力下已蜕化成为专门教授科场
文字的技术学校了。当时批评这一点的人举出了许多的理由,其中一种理由
是,由于靠个人推荐和靠行贿以获取教职起了重要作用,致使教学质量下降;
一种理由是指过分重视了考试的及第与否。⑤
考试性质的变化也是求职的竞争日趋激烈的反映。一方面, 受教育机会
越来越增加,也越来越规范化。其次,地方书院网建立以后,学生可以离开
本乡本土求学,这无疑在更多的人口中培养了希求上进发迹的愿望。在中国
新开发的地区,升迁的机会更是有增无已。但就总的趋势来说,特别是在富
饶而人口稠密的东南地区,上升的机遇则是每况愈下的。①
在十九世纪社会中取得成就的合法道路上的这些滞碍,即教育和文官制
度中的问题,促使人们诉诸非法途径,从而提高了非法途径的重要性,特别
在富裕和有权势的人们中更是如此。这些滞碍也鼓励那些当权人物力图因人
设事以用于收容一个朋友或报答一件恩宠,从而扩大了候补官员的队伍,他
们麇集在水陆交通要道等候着不可能兑现的任命;同时这也在考核合格的谋
求官职者中增加了荐举的重要性。②
对社会升迁现存渠道的压力,无疑地促成了清代中国政治行为的特殊型
式—一即庇护制网络结构——的形成,在这个结构中,在庇护者与被庇护者
的关系中负担的义务比他们在政府工作中通常承担的要多一些。庇护网结构
有它传统的社会关系的根源。这种社会关系主要表现为亲属关系和同乡关
系。共同的家庭纽带或者共同的乡里关系是与陌生人交往时应用的第一原
则。它被用来确定社会的亲疏距离和等级制度,也被用来办理公务和确定相
互间的义务。在没有这种纽带的情况下,通常就制造假亲属关系来代替它。
② 盛朗西:《中国书院制度》,第155—156 页。
③ 1733 年上谕,载同上书,第132 页。
④ 傅路特:《乾隆时期的文字狱》(纽约1966 年重印版),第47—49、61 页。
⑤ 盛朗西:《中国书院制度》,第217—219 页。关于当时人的观点,例如可看阮葵生:
《茶余客话》,卷
2 第61 页;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第18 卷。
① 何炳棣:《中华帝国晋升的阶梯》,第242 页。关于书院在教育中的重要性,见孟森:
《清史讲义》,
第390—391 页。
② 关于任命制度,见瓦特:《中华帝国末年的县官》,第51—55 页。关于荐举制度,见
吕元聪:《清代初
年的翰林院》,(伦敦大学博士论文,1968 年),第206—207、212—213 页。要得到荐
举有时得付钱;
梅茨格:《清代官僚政治的内部组织》,第323—324 页。
这种关系是非正式社会交往的基础,也是常设性社会组织——从诗社到秘密
会社到商业行会——的支柱。在学界 和官场上,教育和考试制度也维系着同
样的庇护人—被庇护人的关系,在这里上级就是先生(“老师”),下级就
是学生(“门生”)。“老师”不仅包括学校中的教师,也包括政府官员,
即乡试和会试中的主考官,以及各省的提学。
在非私人的制度中搀进些私人关系,这一趋势在社会交往中的各个方面
都有所表现。这种趋势在行政和公务中至少都被认为是发挥效率的潜在障
碍,而从最坏的方面说它被视为腐化的根源。这样结合起来的私利能够破坏
行政中的公益或者商业企业中的集体利益。招权纳贿、任人唯亲、裙带关系
以及所有馈赠和小恩小惠,是中国官场的通病,而这种事实是被接受,甚至
在某些情况下是被体谅的。所以问题不在于消灭这些陋习,而是如何把它们
限制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这种妥协需要比政府力所能及的更细心的平衡。通常的办法是由官方禁
止一切行贿、馈赠和徇私枉法之举,因为假定:凡是继续偷偷摸摸地干的事,
就能够把它们保持在可容忍的范围之内。因此,新皇帝登极时总是布告天下
禁阻这种种弊端和搞这些活动的派系。那些被认为是国家官吏之间搞结党营
私的行为,要受到弹劾和惩治。凡是这些政策被严格执行的时候,不论在任
何情况下,即不论在社会上和官场上,都不可能又要讨好上官而又不冒遭到
批评的危险。一纸便条、一句话、一次访晤,都可能使这一行动的主、客体
双方招致疑虑。
自然,由于社会交际从来不会禁绝,甚至严厉的禁令也不能阻止形成政
府所反对的那种私人的政治和社会联盟。因此,测量官场腐败到什么程度的
好方法是看私人的派系纽带在某一时期公开表现,甚至夸耀到了什么程度。
这反映在和珅官邸外面的干谒者门庭若市这一丑闻上,也反映在一位官员的
言论中,他在赞誉另一位显宦的品质时说,他的门内没有私人干谒者。官场
和学界中庇护人-被庇护人关系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在吏治混浊时代的 变本
加厉,对庇护人和被庇护人来说都变成了一个负担。许多官员拒绝当提学,
因为这个差事有过多的政治义务。许多及第的士子没有得官,因为他们忽视,
或者更糟糕的是拒绝了向有权势的官员表表例行的“敬意”。
据说,中国的黄金时代是师即吏而吏即师的时代。十九世纪是教育腐败
的时代,这正是因为它与官场风气联系太紧之故。由于老师是庇护人,而门
生是被庇护人,也就明显地包含有政治义务在内。当然,政治关系的确立可
以通过向要得到其恩宠的人送礼,并自称为他的学“门生”。用这种方式,
虽然不光采,但可以变成权势人物的“门生”,即使前者年岁较轻和学识较
浅也在所不计。①
① 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6 第6 页;徐珂编:《清稗类钞》,卷7(《师友录》
)第65 号第8—
10 页。
嘉庆的改革
嘉庆帝认为,掐断了和珅的庇护制网络结构的花朵,它的根株便会自然
枯萎。他逐步地撤换并贬斥了和珅在各省政务中的一大批有权势的追随者。
他对和珅时代仍保持廉洁的那些在乾隆时期被重用的顾问们再次表示信任,
此即他从前的师傅朱珪、军机大臣董诰和前都御史刘墉。他号召公开批评政
府中的问题,命令官员们可以直接和秘密地给他上奏议,不须求助于曾经成
为和珅影响的中心的军机处。②与此同时,他还强调,他决定要祛除军机处的
私人阴谋活动,派了一位御史来监管军机处的科室。③但是,上层行政的改革
不能医治十九世纪官僚制度中根深蒂固的弊病。省级行政是如此腐化,致使
嘉庆帝在掌权六年之后尚未恢复乡村的秩序,尽管他下狠心要根除秕政。
嘉庆帝把他们的改革集中在两方面:撤换官员和节约开支。和珅时代大
部分省一级高官都已被撤换。1799 年初尚在其位的十一个身居要职的官吏
中,六个被迅速撤换:他们是驻南京的总督、陕甘总督、闽浙总督、湖广总
督和云贵总督,以及漕运总督。次年又撤换了河道总督二人。①
这些改革是把和珅的老朋友换成了原来反对过他的人,在许多情况下,
他们曾因和珅的关系受到过贬谪。例如,取代景安为湖广总督的吴熊光,曾
经因和珅于1797 年用了计谋而未能保持军机处的职务。1799 年弹劾和珅的
一位副都御史之兄高书麟,因与和珅冲突而被贬往西部边疆地区任职。和珅
死后,高书麟当上了云贵总督。其他官员都由朱珪荐举到各省任职:王秉韬
被任命为河南的河道总督,荆道乾被任命为安徽省的新巡抚,阮元则被任命
为浙江省的巡抚。②
在这次改革中下台的这些省级官员,都受到御史们为响应皇帝重新广开
“言路”——对政府进行批评的传统渠道——而上呈的弹劾奏章的指控。③
但是,皇帝左右的一位满族亲王却认为,嘉庆帝早在这时以前就已经听信了
忠言,并且在消除和珅集团的行动中乾纲独断地作出了决定。④
根据最近的考察,嘉庆时代开始了汉族官员在清朝省一级政务中占支配
地位的局面,而这种种族比例的变化原来被人们认为开始于太平天国叛乱的
时期。⑤因此应该注意到,许多满族御史 是属于1799 年响应改革的号召和提
出弹劾的人。①这个时期的任命中是否考虑了种族界限,这还是一个尚待研究
的问题。至今尚远远没有证据表明,嘉庆初年的改革是执行了一条种族主义
的路线。
1799 年迅速接连发布的新任命在事实上是否预告省一级行政在进行一
次真正的改革,这一点还不太清楚。所有新的被任命者都是和珅时代官僚政
② 《大清仁宗实录》,卷37 第27 页。
③ 梁章钜编:《枢垣记略》,卷14 第9—10 页。
① 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清史》,卷193 第2934—2935 页。
② 关于这些变化的引人入胜的讨论见于昭梿的《啸亭杂录》,卷10 第33—36 页。
③ 《大清仁宗实录》,卷37 第22 页。
④ 昭梿:《啸亭杂录》,卷1 第23 页。
⑤ 凯斯勒:《清代省一级领导班子的种族成份》,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8 第3 期(
1969 年5 月),
第499 页。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10 第36—39 页。
治的一部分,而不管他们是否属于和珅集团。况且和珅集团中许多被撤职的
人员,以后又出现在其他官位上,或者准许他们保留爵位舒舒服服地退休。
现在正在进行的研究表明,1814 至1820 年标志着汉人在省级官职中逐渐占
上风的转折点。 ②在以林清叛乱(1813 年)和道光帝继位(1820 年)为标志
的这一时期,也在省一级行政的上层发生了同样迅速的人事变动。这几年让
好些新人参加了省一级政府,被任命者都已得到了功名并且在和珅时代之后
得到了官职,他们当中越来越多的人都是从汉人占优势的都察院和翰林院提
拔上来的。象过去一样,皇帝特色人物是靠几个心腹顾问的推荐。这些新任
命者中的许多人,包括改革者湖南人陶澍在内,都是蒋攸铦(当时的御史,
后来当了省一级显宦)的同僚或朋友,而蒋攸铦本人则是汉军旗人。他们也
因参加了北京的一个非正式诗社——即宣南诗社——而彼此连结在一起,这
个诗社后来还包括了著名的“经世致用”论改革者林则徐和魏源。
这个时期的汉族文人在清代官僚行政中重新得势,可以被看作是太平天
国叛乱及其后的同治中兴时期以曾国藩及其门徒之兴起为顶点的这一趋势的
开端。它也表明,翰林院和都察院中汉人对省一级政府职务的兴趣有了增长。
嘉庆及道光两朝的改革的第二个特点,是大肆宣扬减少宫廷浪费和重大
消耗的节约开支活动。嘉庆帝终止了豪华的南方巡游的传统,而这正是他父
亲的统治的一个标志。他想通过官方政策和以身作则来放慢中央国库资财流
出的速度,来改变贵族和官场成员中泛滥的懒散生活方式。为了达到这个目
的,停止了边疆省份省级官员的每年贡奉,皇袍也被人颂扬地说上面打了补
钉。可是,这些改变不论在京师地区的满洲贵族身上或在各省的官员中都没
有取得持久的效果;在给乾隆皇帝服满国丧之后这些变革便遭到了顽强而成
功的抵制。①例如,对日益繁衍而贫困的北京旗人人口和内务府的供应,就仍
然是财政上的大问题。②
② 这一研究是哥伦比亚大学波拉切克的博士论文的题目。波拉切克先生的著作可能根本地
改变时下对于十
九世纪初期政治的观点。
① 停止各省进贡的上谕,见于《大清仁宗实录》,卷37 第45—46 页。一位御史对于紧缩
开支措施的持久
效果的关心,见于罗振玉编:《皇清奏议》,补贵,卷3 第16—17 页。
② 见曹宗儒:《总管内务府考略》,载《文献论丛》,第112—114 页;裘匡庐编:《清
代轶闻》,卷7 第
70 页。
危机的征兆:漕运
嘉庆政府的省一级新官员上任时带着皇帝的诏书,要他们在自己权限内
改革官僚行政。可是,中央政府的改革办法在省一级遇到了和珅时代流毒的
干扰。由于这种干扰,产生了在对待平定白莲教叛乱和对待地方政府腐化问
题上的冲突。第三方面的冲突是漕运制度的行政问题。
漕米是中央政府在省里经管的三大要政之一(其余两件是盐务和黄河的
河道管理)。漕米之政是征集中国南部和中部八个省份的租米,然后运来北
京用以供养京师的宫廷成员和贵族,并储积在仓廒中以待在中国北部分配。
这种征集和运输制度有它自己的主管部 门,它与正规的省级官制相平行,并
且与河道总督衙门相重叠。它的主管叫“漕运总督”,衙署设在江苏省的淮
安。漕运总督之下设省一级漕官,担负漕米之省各设一人,这些漕官直接向
漕运总督负责,不向他驻在省的总督负责。漕官则监管征集漕米的体系,其
人员大部分是非官制的人员。这些人员中多数是由住在运河边的屯田的世袭
船户“旗丁”组成。雇用这些船户的运粮船组成了多达一百只船的船队。漕
运衙门也有它自己的用于护卫运粮船的民兵,沿运河的河闸有它自己的检查
员和检查站,也有它自己雇用的肩夫,后者把粮米从县的征集站运往运河上
的仓库中。①
在嘉庆时代,这个庞大的漕米机构由于各级组织都人浮于事,也由于粮
米每易一次手或通过检查站都要交付陋规而变得腐化了。世袭船户,或“旗
丁”阶层,形成了清代社会中许多集团之一,原来指望他们在一个经济增长、
通货不断膨胀和人口增加的时代依靠固定收入生活。由于他们人数加多,“旗
丁”阶层中的许多人不能取得他们的合法的、赖以生活的世袭田地(“屯田”)。
②此外,漕运制度越来越依赖被称为“水手”的那个被雇佣的游民劳动者阶级。
这一帮人逐渐取代了曾经作为明代漕运制度支柱的“旗丁”,他们需要在自
己的工钱之外索取租米中自己的一份小费。在嘉庆年代,“水手”的人数增
加了两倍多,估计增加到了四、五万人。③同时,漕运站又是官场中庇护制的
焦点之一。数以百计的候补官员麇集于此,作为中央政府的委员(“差委”
或“漕 委”)领取薪饷。①
由于漕运机构的人员增加,十八世纪的价格也上涨,所以应交给每一条
粮船的船费也相应地上涨不已。1732 年每条船的船费为一百三十两到二百
两,1800 年涨到三百两,1810 年涨到五百两,到道光初年(1821 年)甚至
涨到了七百或八百两。粮税费用的增加使得地方上的绅士谋求谈判免税,这
就增加了纳税户的负担,并且最后也使得征集的实际数量下降,因为贫苦的
纳税人已被剥夺得精光了。它的一个结果便是漕米的逐渐商品化,因为地方
① 关于漕米制度的组织,见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65—179 页。又见欣
顿:《清代的漕运
制度》,载《远东季刊》,卷11 第3 期(1952 年5 月),第339—354 页;以及山口迪子
:《清代的漕运
和船商》,载《东洋史研究》,卷17 第2 期(1958 年9 月),第56—59 页。
② 关于浮费问题,见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85—188、223—224 页。关
于无地世袭船户的
问题,见孙玉庭1817 年奏折,载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46 第11 页。
③ 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78 页。
① 孟森:《清代史》,第334 页;山口迪子:《清代的漕运和船商》,第59 页。
官吏被迫从私商手中购买稻米,以补足他们的定额。②
弥补漕粮定额是省一级粮官唯一的最重要工作。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
们与北京仓廒的监管官密切地合作。这些京官的职位是形成官吏侵吞公款的
重要根源,甚至也许是省里漕米机构与北京官吏之间的关键性的中介人。③
漕米定额是向县里征收的,但征收本身在县里不是归漕米机构经办,而是由
正规的地方政府经办。纳税人交给地方经纪人,由后者把漕米送到县的征集
点;在这里由县长验收,他负责把它交到漕运机构的代理人那里去。因此,
漕运制度催征的负担最后落到了内外交困的县长身上,县长只好向他自己的
法定的省一级行政上司那里去发牢骚。④
这些抱怨最后就导致某些省级官员与在漕运中有既得利益的官员发生冲
突。1803 年之后当漕运制度已露出百孔千疮的苗头时,利害的冲突开始集中
在向皇帝提建议是否赞成使用海路的问 题。与漕运有联系的官员力图保持运
河的内陆运输体系;许多正规省一级官员则希望放弃它,主张利用沿海的海
运。1824—1825 年的海运辩论达到高潮,那时内陆漕运体系已暂时瓦解。
漕运危机早在1803 年就已见预兆,那时黄河的涨水淤塞了运河,使开往
京师的运粮船运行不畅。那时有许多长篇大论的计划和奏疏上呈给皇帝,主
张另辟新径发展海路,象元代和明初所实行过的那样。黄河大水一退这些建
议就又都消声匿迹,但它们在1810 年又被提出来考虑,因为运粮船这时再度
被延误,因而迫使皇帝急于征询关于运河河道与海运同时并举的意见。绝大
多数省一级官员这时的反应是持否定态度。在浙江和江苏两省高级官吏的支
持下,南京总督勒保上疏条陈十二大理由,说明海运为什么既不可行,也不
可取。1815 年问题再次被提出,又再次被否定。一个最重要的理由是说不应
该改变祖宗的成法。持这种观点的人后来能把皇帝本人在1816 年否决海运建
议的措辞强硬的上谕当作护身符。①
由于私营沿海贸易这时正蒸蒸日上,就显得持反对海运的大多数论点是
昏庸无知的。虽然海盗猖獗、气候恶劣以及造船费用昂贵(凡此都被用作不
便开辟可以行之有效的海运的理由),并没有妨碍在嘉庆时代已有约三千五
百条江苏省商船(“沙船”)的长江下游商人进行海上贸易。当时已知有少
数企业主拥有三、五十条船的船队,他们主要把华北的豆子运往南方牟利。
赞成开海路的人们认为,这种私人贸易可由政府与私商合作来加以发展,其
结果是最后会使他们得利。大家知道,大宗沿海贸易是从北到南的走向;北
上的船因载货少而往往装载泥沙压舱。户部尚书英和建议,运载漕米的私商
在北上时可分拨百分之二十的吨位装私 人货物;回船则可以完全装商品货
物。①
从赞成开辟海道的人看来,海路最重要的是有经济上的优越性,因为它
② 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223—224 页;席裕福编:《皇朝政典类纂》,
卷49 第3 页。
③ 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64 页;席裕福编:《皇朝政典类纂》,卷48 
第4—5页。
④ 关于漕运机构强加给地方政府的负担,参见欣顿:《清代的漕运制度》,第349、351 
页;又见星斌夫:
《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65、190—191 页。
① 星斌夫:《清末河运向海运的转移》,载《东洋史论丛:和田清博士古稀纪念会编》,
第8O9—810 页。
又见孟森:《清代史》,第338 页。
① 包括英和建议在内的许多开海路的建议,可见之于贺长龄的《经世文编》,第48 卷。
又见孟森的《清代
史》,第338—339 页;星斌夫:《清末河运向海运的转移》,载同上注809—810 页。
是一个避开运河航道上无数检查站和中间人的办法。海运的倡议也恰恰因为
这些理由而遭到得运河之利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②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
这些最有势力的既得利益集团之一便是那些已经出牌在沿运河各站担任“漕
委”的候补官员集团。这些官员的任命是受漕运总督本人督办的,因此“漕
委”被视为私人庇护制的独立王国,别人是不能染指的。例如,1819 年清帝
就指斥漕运总督在一年之内增加了他下面的札委人数达一百四十人。③
不论运河上的商人或是沿海贸易的商人,都倾向于联合起来反对开辟海
路。反对的一个理由是这样一种事实:嘉庆时代运河上的粮运已大大商业化
了。北上的粮船上相当大一部分载货是在私人手中,南下的船只则装载着能
获利的私盐。④其次,沿海贸易的商人也不愿政府染指私人航运,因为自1684
年康熙帝取消沿海商业的禁令以来,海上贸易已是他们的禁脔。那些反对海
运的官员最初用的一个法宝是向海员本人调查沿海情况,而他们的报告异口
同声地都是使人泄气的。⑤
海运论战中两派的冲突在1824 年后期达到了不可开交的地步,因为开往
北京的运粮船队陷进了淤泥中,并且长期受阻于高邮南部的洪水地带。这一
危机迫使道光帝恢复了他父亲统治时期 已开始的辩论。可是,这一次危机的
严重程度足够使他们达成妥协。开往北京的粮船仅仅四分之一顺利地通过了
黄河;其余船只全被绝望地阻滞在路上。皇帝接受的海运的主要计划是英和
写的,由另一满洲政治家琦善监督执行;后者在危机期间曾被任为代理南京
总督。琦善在那里与新任命的江苏巡抚陶澍以及布政使贺长龄合作,计划从
上海派出海路运粮船只。漕运总督衙署似乎暂时被打入了冷宫,它有两年时
间充斥着一批批被札委的官员,其中还一度包括刚刚发迹的、皇帝的年轻宠
幸穆彰阿。①
从一开始,皇帝就竭力让所有官员都认识到,开辟海路的倡议是临时性
质的。事实上,批准启用海运是以在第二年立即着手修复运河为条件的。河
运辩护者认为,修复工程本身会为世袭河工提供必要的就业机会,不然,他
们就会因使用了海路而变得无所事事了。琦善的继任者在1827 年强烈地要求
继续使用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海路,但他的建议被驳回了。②
直到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政府才被迫放弃河道,永远改用海路。这
时之所以作出这个决定,是因为有些因素已经改变了权力斗争的格局。水手
们已经组成了秘密会社,使他们组织起来的信仰很象把白莲教的信徒们聚集
在一起的那种信仰。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这些会社开始表现出有政治抱负的样
子,并且开始在纤夫,甚至在旗丁中间扩展影响和发展组织。③当鸦片战争以
② 张哲郎:《清代的漕运》,第56—57 页。
③ 山口迪子:《清代的漕运和船商》,载《东洋史研究》,卷17 第2 期第59、70 页(注
14)。
④ 梅茨格:《1740—1840 的两淮盐务专卖》,载威尔莫特编:《中国社会的经济组织》
,第32—33 页。
⑤ 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48 第22 页。
① 关于这次危机的记述,见格罗斯的未发表的论文《贺长龄与1825 年关于皇粮运输的辩
论》,芝加哥大学
历史系,1970 年。详细情节可见于各有关官员的传记。见清史馆编:《清史列传》,卷3
4 第9—13 页;
卷35 第51—54 页。又见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79 页;张哲郎:《清代
的漕运》,第55—60
页。
② 孟森:《清代史》,第339 页。
③ 星斌夫:《清末河运向海运的转移》,载《东洋史论丛:和田博士清古稀纪念会编》,
第181—182 页。
后这些组织采取了反满的意识形态时,中央政府继续支持他们的兴趣 便急剧
下降了。1845 年以后,由于京师又发生了严重的粮食短缺情况,海路便未经
什么辩论而被采择施行。太平军叛乱的爆发和1853 年黄河灾难性的改道,排
除了重新考虑恢复运河体系的可能性。①
不管1824 年以后清帝主张恢复河道的理由是什么,他在政治上并不反对
那些主张改道的人。陶澍做江苏巡抚一直到1830 年,后来被擢升为南京总
督,在这个总督任上任职九年之久。琦善虽然短期降过级,但仍保持重要的
省级职位,一直到他1841 年与英国人打交道被贬黜时为止。改革者也有在漕
运总署内任过职的,如1830—1832 年有吴邦庆,1834 年有朱为弼,1837 年
有周天爵。②事实上,1831 年正是在陶澍领导下,在两淮地区对盐务进行了
第一次、也是唯一重要的一次改革。③
监督这些改革的道光帝被迫从朝廷的高度来考察行政上的问题,因为朝
廷仍然是水路航运和官僚行政的庇护制网络结构的最高机构。他看来是一位
谨慎小心的,甚至是胆小的统治者,宁可与几个心腹顾问进行密议,而不愿
接受实际的批评或警告。只要反对海运的人向他进言海运可能毁弃祖宗成
法,而且可能使运河数万雇员有解雇的危险时,他并不是一位可以指望进行
漕运改革的君主。
另一方面,盐务则是另一个样子。虽然盐的私运和非法贩卖本身是一件
有决定意义的既得利益事业,但私盐贩子和运河工人 还是有着重大的区别。
第一,运河工人被雇于一个合法的官方机构;私盐贩子则是在国家盐税之外
活动并且干着反盐税的勾当的。第二,运河体系是以北京为中心而且与正规
官制相平行的等级制行政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反之,私盐贩子常象海盗那
样,沿着海岸和南方内地航道,在地方网络结构中活动,最多也只是在地区
网络结构中活动。从漕运中的榨取所得是在上层官僚中分享其利,私盐贩子
则是私商和投机商,他们侵夺的是正常盐务行政中的官员和商人的收入。
除此之外,朝廷里还有一个有权势的集团想从取消盐务的走私来获利,
同时他们又能够限制盐务改革的范围。这个集团就是内务府。①这个组织的大
部分收入都来自盐政,后者在传统上又被内务府的任命官员所把持。内务府
在盐务争论中的作用和在其他争论中一样,也没有留下多少文献记载,但人
们已经知道,自从十八世纪初年以来,内务府的财政收入在中国政府的总税
收中的比重一直在增加。②
自然,盐务改革的建议也会危及乡村的稳定,因为这些建议会把据认为
是人数最多和最难驾驭的无业游民和无地捣乱分子弄得无所事事。③但是,关
① 欣顿:《经由运河的漕运》,载《中国论文集》第4 期(1950 年4 月),第33—37 页

② 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清史》,卷193 第2946—2948 页。
③ 梅茨格:《陶澍对淮北盐务专卖的改革》,载《中国论文集》,第16 期(1962 年12 
月),第1—39 页。
陶澍作为粮盐二政的改革者所起的作用,曾在魏源的一篇墓志铭中受到热烈的赞扬,见魏
源的文集《古微
堂外集》(1878 年版),卷4 第13—15 页。
① 梅茨格:《两淮盐务专卖》,第42 页。
② 英文著作中关于内务府的最详细的研究是托伯特的《对清代内务府组织及其主要职能的
研究》(芝加哥
大学博士论文,1973 年)。特别是见第148—149、195—200 页。关于内务府在盐政方面
的作用,见第115—118
页。
③ 关于走私盐,见佐伯富:《清代盐政的研究》,第157—178 页。
键的问题不是怕疏远了乡村的居民;它倒不如说是为了安抚宫廷官员们的利
益。可是,我们对这些利益集团的组成、性质和重要性的了解还很有限,必
须等待进一步的研究。
漕运危机是这个世纪最初几十年公共职能普遍崩溃的一个方面。它的根
源部分地在于官僚的玩忽职守。在漕运方面,除了玩忽职守之外还加上了复
杂的运河体系——它的中段与河道总督辖 区相交——的自然困难条件。这种
自然困难来自严重的土壤侵蚀和华北平原定期泛滥所引起的泥沙。到十八世
纪末期,黄河的河床提高到了危险的高度,威胁着堤岸,并引起观察家们预
言它可能改道;结果黄河果然在1853 年发生了改道。但是,漕船为了到达北
京必须在淮安附近之点穿过黄河。在这个危险汇合处的西边有一系列吞吐
湖,它们用来容纳黄河的溢水,并且在运河不通的时候提高运河的水位,这
个政策被称为“借黄济运”。多年的淤塞改变了运河系统的蓄水状况,致使
黄河渡口的积沙和整个运河体系的升高了的河床本身使这个系统没法调节水
位,否则势必诱发洪水灾害。淮安的洪水不仅威胁北京的粮食供应,也威胁
到盐税的收入,因为受害地区包括两淮的许多盐厂和晒盐设备。
河道总督的粗疏大意、愚蠢的经济措施和玩忽职守,是1780 年以后一些
官吏奏折中相当注意的事情,但腐化继续在十九世纪初期危害这个机构。根
据许多记载看来,河道总督当局的目的不是在防止洪水,而是细心地在财政
收支上下功夫,即要使洪水定期地每隔一段时间发一次,以证明资财源源流
入河道总督当局是正当的。传说南部河道总督当局三天一巡的宴饮和无休歇
的戏剧演出表明,每年拨给它的六百万两银子,只有十分之一是作了正经用
途。例如1808 到1810 年,政府据认为曾用了八百万两来疏浚河口;但在后
来的两年中水灾却比以前严重了好几倍。①
非官方记述则认为这种腐化的根子是在十八世纪末期,那时河道总督是
按照和珅时代的庇护制网络结构组成的。那时进入河道总督机构的人必须给
和珅的私人腰包塞钱,以换取他继续给予的恩宠和庇护。和珅死后,这种钱
再也没有送到北京过。在道光 时代,治黄工程与运河一样,都变成了失业官
僚的避难所。据说,拿了一位在朝官员的信件去河工任所的新翰林可以指望
得到一万两银子的年俸和其他的好处;如果他是个“举人”功名,仍然可以
得到这个数目的十分之一。①
① 胡昌度:《清代的河政》,载《远东季刊》,卷14 第4 期(1955 年4 月),第505—
513 页。又见孟森:
《清代史》第330 页;萧一山:《清代通史》,卷2 第890—892 页;昭梿:《啸亭杂录》
,卷7 第29—
30 页;席裕福编:《皇朝政典类纂》,卷45 第7—9页。
① 这样的记述见于李岳瑞:《春冰室野乘》,第56—58 页;此件也重印在其他非官方材
料中。见裘匡庐:
《清代轶闻》,卷7 第54—56 页;以及见于欧阳绍熙编:《清谭》,卷5 第11—12 页。

货币制度与税收制度的混乱
由此可知,到十九世纪初年,庇护制体系泛滥的影响是随处可见的:这
个体系的润滑油是钱,其结果是各级官库无不出现亏累。和珅倒台以后,政
府开始致力于迫使地方官弥补国库的亏欠(或亏空),甚至要使现任官员追
补前此历届任下所遗留的亏累。按照学识渊博的省级官员贺长龄的话说,亏
欠问题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是使官吏们全神贯注的当务之急。②
大家都承认,这些亏欠不是由于人民亏欠了税赋,而是由于官吏们自己
盗窃国库造成的,因为他们必须偿付一套随从人马的需要,以及履行他们对
其庇护者官员的义务,甚至在他们适当地照顾到自己的腰包以前就必须这样
办。在庇护制度下,给上司“馈送”是宦场生活中应有之义。在十八世纪末
期的环境中,官吏们不会因为帐务亏累而受处分。的确,正象一位御史无可
奈何地指出的那样,谁的亏空越大,谁受的待遇可能越好。③可是,和珅之后
的形势反而变成了对民众实行更大的剥削,因为县官们都在更多地搜刮纳税
人,设法弥补他们的赤字。巡抚们用削减县官 们的“养廉”来弥补自己的亏
空,而县官们则从老百姓身上索取更多的“陋规”作为对付之策。这种把所
有财政负担转稼给纳税人身上的办法是如此根深蒂固,致使道光帝在1820
年即位时因官员们的压力而被迫撤消关于冻结“陋规”的上谕。①
从短期看来,清代的税收制度是妙用无穷地适应有组织的剥削制度的。
虽然基本税额(每个管区必须上交给中央政府的税收)在十八世纪初期已经
“永远”固定,但为地方政府的开销征课的附加税已经制度化,并且变成了
税收制度的无限制的扩张部分。靠政府事业谋生的人加多,意味着附加税的
增多。夏鼐关于晚清赋税制度的典型研究,揭示了在税收专门官员和书吏手
中的这个制度有很大弹性的问题。这种制度上的弊病的影响,在清代高度货
币化的经济中引起越来越大的灾难。从明代以来就已广泛实行把租谷和劳务
折算为银两的办法,这种趋势意味着实际的税率很容易被官方操纵,因为他
只要把折合比率变得有利于收税者而不利于纳税人就行了。通过这种操纵,
纳税人实际上要比官方的租米定额多交付几倍。操纵价格和换算比例也广泛
地被官吏和衙役所采用,因为他们用自己所定的勒索性低价收购(“采买”)
谷物,以弥补政府仓廒中的亏损。②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货币经济的普遍影响竟然使得这种变为常规的敲诈
勒索行为臻于极盛,甚至使得农民的力量也支持它。这理由就是谷物价格长
期上涨,使生产者变得有利。在十八世纪,价格大约增长了百分之三百,因
此能够使农民付得起日益增 加的税收。在这种价格上涨方面还有一个更加明
显的理由,就是欧洲输入的白银增多。商业中心日益增长的人口也刺激了谷
物价格上涨。下面的事实也可能是真的:和珅时代遍及全帝国的贪污腐化被
② 铃木中正:《清末的财政和官僚的性格》,载《近代中国研究》,卷2 第201 页。贺长
龄《耐庵诗文存》,
卷6(信函)第l—3页。
③ 罗振玉:《皇清奏议》,补遗,卷2 第116 页。
① 铃木中正:《清末的财政和官僚的性格》,载《近代中国研究》,卷2 第249—250 页

② 夏鼐:《太平天国前后长江各省之田赋问题》,载《清华学报》,卷10 第2 期(1935
 年),特别见第
410—412 页。强购谷物一事的讨论见于1800 年一位御史的奏疏中,见罗振玉《皇清奏议
》,卷3 第5 页
和第27 页。关于操纵减免谷物的折算比价问题,可看王云五:《四朝奏议》,第1 册第4
5—46 页。
长达百年的谷价上涨弄得火上加油(谷价上涨曾使得农业能够经受官僚的敲
诈勒索)。
可是象观察力敏锐的冯桂芬在回顾历史时所指出的那样,乾隆时代繁荣
的基础事实上是“附属性”财富(冯桂芬是指商业活动的发展),而不是“基
本”财富,所以它是特别不稳定的,能勃然而兴,也同样能忽然衰落。事实
上,价格上涨在1800 年后已开始拉平,在十九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时期价格
又来了个急剧的倒退。①
象价格上涨那样,价格的急剧下跌也可以在白银的输入上找到原因。在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鸦片贸易的后果已在实行复本位货币制度的中国被人们
所感觉到,因为白银之流出国外是为了用于偿付鸦片这种违禁品的进口,而
这种收支的不平衡迅速地破坏了税收和商业。银与铜的比价中价值的上升,
这使几乎所有社会集团都身受其害,唯独投机者、兑换商和高利贷者除外。
因为农民是用铜钱或谷物交纳赋税,但官吏上解时用的是银两,所以实际的
税率取决于需要多少铜钱或谷物折算成定额的银两数目。由于白银越来越稀
少,因而它与其他货物相比就贵了起来,结果使实际的税率翻了一番或者更
多,从而使小土地所有者陷于绝境。
在这种令人绝望的情况下,农民简直没有办法能够交足银两定额及其附
加税。在长江下游这个或许是中国赋税最重的地区,省一级官员被迫承认灾
情严重,结果,那里出现了省一级主管用 谎报天灾的一套花招以希图北京给
予免税的情况。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在陶澍和林则徐当政时确实开始应用了这
个办法,而且以后又成为定例。显然,这要比让皇帝敕准减少税额容易一些,
敕准减税的措施要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才见诸实行。由于长江下游各省的租
佃率都很高,现在不清楚的是,这种偷偷摸摸的减税办法究竟使耕种者得到
了多少实惠。无论如何,从国家财政收入的观点看来,除了地方政府普遍贪
污腐化以外,缺乏通货和货币混乱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到1848 年末,累积起
来的田赋拖欠约相当于整个国库的储备数量。①
人民对缺乏通货和实际税率上升的反应,是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和五十
年代爆发了大规模的抗税运动,特别在长江中下游更是如此。为首的分子通
常是地方的小名流——“生员”和“监生”等有功名的人。抗税的形式是多
种多样的:从打官司,到集体请愿,到暴民的暴力行为,无所不有。骚动有
时导致公开造反,甚至占据行政城市。有一次抗税事件曾有过详细的文件记
述,它表明许多这样的运动都有出奇地温和和忠君的特点;它们没有用反清
的政治目的来为其起事作辩护的企图。②
① 关于乾隆时期的价格上涨问题,见王业键:《数世纪的价格波动与中国的农民经济,1
644—1935 年》,
亚洲研究协会年会散发的论文,1973 年。关于清代价格一般上涨的材料选集,见南开大学
历史系编:《清
实录经济资料辑要》,第410—433 页。又见冯桂芬:《显志堂稿》卷9 第3—4页。
① 彭泽益:《鸦片战后十年间银贵钱贱波动下的中国经济与阶级关系》,载《历史研究》
,卷6(1961 年),
第49 页。又见王业键:《1750—191l 年中华帝国的土地和租税》,第59—61 页。关于货
币混乱对十九世
纪五十年代湖南税制的影响,可看骆秉章《奏议》,第1450—l455 页。关于谎报“天灾”
一点,可看冯桂
芬:《显志堂稿》,卷9 第3—4页。
② 横山英:《太平天国前的抗粮运动》,载《广岛大学文学部纪要》,卷7(1955 年),
第311—349 页;
李汝昭:《镜山野史》,载向达等编:《太平天国》,卷3 第15—19 页;库恩:《中华帝
国后期的叛乱及
其敌人》,第98—99 页;佐佐木正哉:《咸丰二年鄞县的抗粮暴动》,载《近代中国研究
》,卷5(1963
地方的小名流在抗税运动中的态度是非常模棱两可的。似乎无可置疑的
是,他们作为政府和人民的中介人经常卷入非法的包 税活动(“包揽”)中,
这也使他们容易在思想感情上卷进抗税运动中去。在货币混乱的情况下,官
吏的残暴压迫行为现在似乎为他们自己的剥削兼管理者的角色提供了一个令
人尊敬的社会目标:他们能够成为地方社会和敲诈勒索的税吏之间的缓冲
人。这一新的角色似乎给包税人的形象增添了光彩,使他们有办法获得人民
的支持。①
可是,如果认为这些地方领袖真正有觉醒的社会良心,或者认为他们为
了地方社会的利益会反对国家,那就大错特错了。生员-监生集团缺少上层绅
士能够借以得到官吏青睐的那种社会显赫地位和联系。因此他们是一个脆弱
的集团。但同时它们又是一个有文化和有地方影响的集团,是地方行政中一
个关键性的中间阶层。所以他们取得抗税运动的领导权是不足为奇的。但是
作为学者(有时作为包税人),他们的倾向性取决于现存的国家制度,所以
他们的政治观点是矛盾的。国家总有办法使他们就范,因此这些运动没有产
生过持久的抗议传统。但是他们进一步分裂了地方社会,加深了人民对清代
官僚政治的憎恨,从而为太平军运动——它的军队在抗税运动最激烈的长江
各省征集了数十万兵员——的到来铺平了道路。
年)。第185—299 页。
① 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98—99 页。
叛乱的根源
虽然无疑问的是,人口压力是晚清叛乱的根源,但也应该注意,这种叛
乱的火焰在新开发的边疆地区比在人口稠密的长江、珠江及其流域更容易点
燃。因此,人口压力的后果通过清代的大量国内移民而扩散开来,而在从十
八世纪初年起就已出现人口不断涌入的地区一般最容易发生叛乱:例如在台
湾岛、四川省多山的边区、 广西省落后的农村和湖南贵州交界线上土著苗民
的寨子等地方,即是如此。这些地区的社会特点仍然未经充分研究,但是从
中也可以发现有几种促使发生叛乱的共同因素:一种强烈的共同体或少数民
族的心理意识——它因边境地区人口的复杂种族来源而变得尖锐化,而且常
常由于语言歧异而得到了加强;另外就是高度军事化组织,这是由于边境地
区的土匪活动或村社械斗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十九世纪社会危机的加深,
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叛乱往往扩展到平原和三角洲的定居人口中而取得不同
程度的成功。
苗民叛乱
汉人和满人对中国中部和西部土著社会的压迫,部分是由于清政府在原
来自治的地区推行正规官僚统治的结果,部分是由于汉民迁移到内部山地边
区寻求农业土地的结果。所谓“改土归流”的政策开始于十八世纪二十年代,
引起了苗民的猛烈反抗。接着便发生了一系列苗民起事,它们在整个十八世
纪以及十九世纪的好多年内一直持续不断。苗民叛乱招致文武官员的进一步
高压。叛乱苗民的土地被国家没收,一系列军事要塞建造起来以支撑在苗民
地区建立的政府权力。随着清政府的行政和军事控制,汉族移民前来寻求土
地,汉族商人和高利贷者前来追求利润。
湖南贵州边境1795 年苗民大叛乱之所以发生,显然是“客民”——即寻
找土地的贫苦的汉族移民——大量涌进边境地区的结果。虽然政府也曾试图
在十八世纪后半期控制这一移民趋势。但移民的压力已显得太大,控制行动
也太不得力。到1795 年,已没有有效方法来拦阻大量移民了。移民和地方官
及书吏在一起,发现苗民为容易掠夺的对象,苗民土地开始迅速地转入到汉
人手中。苗民领袖石三保和石柳邓领导的1795 年初的武装叛乱,促使大量清
军分遣队进入了苗区。冲突是长期而残酷的,只 是在1806 年才以最后粉碎
苗民的抵抗而告结束。①
叛乱迫使清朝的官员注意到必须稳定边区汉苗民族关系这一紧迫问题。
负责残酷镇压苗民的县官傅鼐,起草了据以严密监督汉苗关系的条例。建立
了军事农垦地(“屯田”),它的双重目的是把汉移民和苗民都置于军事纪
律之中,同时建立汉人的民兵力量来保卫政府当局。贸易只许在官方严格控
制下在指定地点进行。苗民头人可以担任象苗弁这样的地方职务,汉人衙役
则禁止进入苗民村寨。这就是要求把种族间的接触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就
不会发生双方土地互相转让的情况。地方官员后来又感到很难保持军垦地的
统一性,因为有大量移民继续涌了进来。下面种种原因事实上导致了进一步
① 关于苗乱的起因,可看鄂辉等:《钦定平苗纪略》(1797 年版),卷1 第1—3、8—9
页。这部官方文
献史书中的上谕最足以说明问题。另见马少侨:《清代苗民起义》,第34—51 页。
的冲突:在政府没收的土地上要求苗民佃农付出高得使自己无以为生的佃
租;傅鼐精心制订的政策,即引进汉族教育和禁止传统的宗教仪式活动来摧
折苗族文化。1855 年又爆发了大规模苗民起事,一直延续了十八年。②这些
事实上是与汉人文化世界相隔绝的苗民群众的起事,与汉人的叛乱没有产生
过持久的联系。然而它们却是晚清社会内部正在产生的无情的人口压力的征
兆,即它们表明中国人开始蚕食当时看来是他们最后的边疆。
南方的秘密会社
通常被称为“三合会”(Triads)的会社实际上是一种组织松 散的结社,
它有许多不同名称,例如三合会、三点会、天地会,或者集体地称为洪门。
这种三合会出现在清代初期,或许是去台湾的福建移民所创建。它们在十八
世纪流传到大陆上的福建、广东和广西诸省,到十九世纪的开头数十年已发
展到长江各省。这一结社的最初成员是内陆河渠上的劳工和船户、流徙的城
镇工人以及官府中的小吏员。它也变成了海面和陆地上匪帮效忠的中心。三
合会势力的扩展显然与清代社会的某些主要发展趋势有关,特别是与国内移
民、城市化运动和国内外贸易的发展有关。其中每一个进程都产生了象下面
这样的人民群众:他们传统的社会纽带已经削弱或被割断,只有秘密结社这
种假亲属结构能够给他们以安全、互助和组织安排。
从国家的观点来看,这些秘密结社最危险的方面是,它与诈骗及盗匪活
动相结合就可能最终导致叛乱。但是三合会的犯罪的一面和政治表现是可以
截然分清的。结社的基层分会(“堂”)是盗匪帮伙、走私者和沿海海盗的
理想组织形式,它们的成员多少脱离了定居社会的母体。同样地,它们的内
部联系和纪律是用来在集市和城市中搞欺诈和赌博活动。它们的成员之所以
免受告发,是因为有人渗透到了衙役中间。它们在这些牟利领域中活动的主
要目的是想与正统社会求得共存,以便利用它为自己谋利,而不是想搞垮它。
但是,秘密会社也是南方诸省的无望的、但又是坚持不渝地忠于明室思
想的汇聚地。它们的仪式和政治倾向都是为了复辟(“反清复明”)。它们
反满的调子是斥骂北方入侵者,因为入侵者篡夺了王位并败坏了汉人土著文
化。然而,这些南方会社的思想意识中没有什么东西表明要推翻现存的社会
和政治制度。它们的观点不仅是复辟派的,而且还有些保守派色彩,因为它
们在力求加强内部纪律方面所用的语言是以传统的亲属原则为基础的。它们
的平等主义与真正血缘家族中的平等主义没有什么不同;在这 种血缘家族
中,(理想地说来)经济竞争受到压制以利于血亲集团范围内的互助。他们
对于君主和官吏的看法完全是传统的看法。恢复明室的思想仍然是用来发起
零星的地方反抗的正当理由,但几乎不能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工具。
可是,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的社会危机产生了三合会行动主义的浪
潮,也造成了秘密会社社会性质的异常的变化。1786 年台湾移民集团在三合
会领袖林爽文的领导下爆发了大规模暴动。虽然它很快地被镇压下去,三合
会的活动在后来几十年内在大陆上迅速蔓延,导致了福建、广东和广西许多
② 傅鼐:《治苗》,载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88 第2—3页;清史编纂委员会:
《清史》,第4500—4502
页;罗振玉:《皇清奏议》,补遗,卷1 第7—11 页;王云五:《四朝奏议》,卷1 第2 
页,马少侨:《清
代苗民起义》,第59—69 页。
县里的地方起事。在十八到十九世纪之交,三合会参与了安南人支持的、骚
扰中国南部海岸的海盗活动。十九世纪最初几十年,三合会的影响扩展到了
湖南与江西交界的南部多山地区,即横跨在从广州北上的贸易和走私道路上
的地区。到十九世纪中叶,秘密会社已在某种程度上深入到了湖南广西边境
地区的少数民族中间。
但对政府说来,更加危险的是秘密会社新近在珠江三角洲周围富庶诸县
组织定居农民的能力发展了。这一过程似是开始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它标
志着该会社的社会基础有了明显的变化。它们的组织原来主要在城市和贸易
道路上的破产者以及在山间和海上的亡命者中间招兵买马,现在能在富饶的
三角洲诸县的定居社会中占有一席重要的地位了。其原因至今还不清楚。练
武术(包括传统的拳术)的三合会会员在互成世仇的宗族中间找到了方便的
庇护所。或许更加重要的是,三合会有能力使一部分农民抱有得到集体保护
和在经济竞争中幸存下来的希望,因为他们得不到正统家族制度的好处。以
公共捐赠的田地及其收益为形式的宗族的资产往往归富户豪绅掌握;它们的
利益很少泽及贫苦农民。在人口过剩和激烈的经济竞争的情况下,濒临赤贫
境地的农民可以通过加入三合会会堂得到幸存的机会。三合会会堂的网络结
构也向西延展到广西省的各河流域,它们在这里变成了小股盗 匪和走私活动
的大本营。由“米饭主”主持的会堂的公共金库把赃物分给会徒。虽然这种
组织与流浪的盗匪建立了紧密的和谋求财物的联系,但它们本质上仍然保持
着地方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村庄和集市社会中有尚待填补的社会和
经济需要。
这种由共同神话连结起来的信徒们的网络结构使广泛的动员有了可能
性;所以紧接在鸦片战争的大破坏之后,广东的分裂的社会产生了一些更加
野心勃勃的三合会冒险活动。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中叶开始,人数达数千人
的各股三合会会徒开始集结;它们侵占城市;广州城也受到威胁。地方民团
和政府军队的镇压行动只取得了暂时的成功。高潮是1854 年红巾军的大规模
暴动,数万名三合会会徒攻占了许多县城,包括广州西南的大镇佛山在内。
但是在他们最得势的时候,叛乱领袖却失去了势头。他们的恢复明室的口号
没有得到地方名流的支持,同时他们想建立文官政府和整饬掳掠行为的企图
使他们与其追随者离心离德。城内的三合会被隔绝,得不到乡村的支持,因
为地方名流领导的、以宗族组织为骨干的民团与之进行了激烈的战斗。民团
得到政府的坚决镇压行动的帮助,使红巾军在1855 年初被击溃。由于没有新
的、令人相信的皇室旗号可资利用,又没有新的社会幻想足以动员和训练它
们的徒众,这些秘密会社便注定地陷入了瓦解和失败的命运。①
白莲教叛乱
以三合会来衡量,白莲教不是一个秘密的会社,而是一个虔诚的宗教信
徒集会的网络结构,它是西起四川省东到山东省这一 地带几个省的民间宗教
的主要传布工具。这一教派发源于十一世纪的一个世俗宗派,是更古老得多
① 关于红巾军叛乱,写得很好的一篇著作是小韦克曼的《1800—1856 年广东的秘密会社
》,载谢诺编:《中
国的民间运动与秘密会社,1840—1950 年》,第29—47 页。关于三合会影响的增长和性
质,见谢兴尧:
《太平天国前后广西的反清运动》;钟文典:《太平军在永安》,第159—165 页。
的佛教净土宗的继承者。它的僧侣能结婚,主张吃素和念诵白话经文,这使
得它同时受到正统佛教僧侣和儒家文人的反对。白莲教由于扎根在地方社会
中,它所信奉的经典因地而异,而且各个教派的信仰是兼收并蓄的。白莲教
在它原来的阿弥陀佛教义中又增添了创世的神话和民间道教的养生法,以及
弥勒佛的千年太平说和摩尼教教义。这后两种因素看来是使它参与叛乱的手
段。“未来”佛——弥勒佛——的降世表示要进入世界历史的最后阶段和建
立一个和平与富饶的盛世。而且一个降生的摩尼教神祗——“明王”——将
在世界最后大劫难中使光明战胜黑暗。象三合会那样,白莲教在各地方的村
社中有一个普遍的、分权主义的组织基础。另外,它与三合会不同的是,它
把热诚的信仰和叫人非信不可的末世论具体化起来,使这些宗教因素能够动
员广大的信徒群众起来反对现存的国家制度。①
还有一点与三合会不同,白莲教以能够回顾自己的一个重大的历史功绩
而感到自豪,即它在十四世纪中叶的大叛乱中帮助打垮了异族的蒙古王朝。
虽然它在元朝的继承者明朝的统治下遭到残酷的镇压,可是在明代快要垮台
之前,这个教派仍然不断地参加了动荡不安的十七世纪的许多次起事(最著
名的是1622 年的山东叛乱)。
它在清初的地方社会中挣扎着生存了下来,但直到十八世纪的最后二、
三十年它才又开始显示出大肆活动的新迹象。
乾隆时代重新恢复起来的白莲教领导是由教首们组成的松散 的网络结
构:这些教首的地位是通过世袭获得,他们的内部关系则是通过师徒的纽带
结合起来的。他们的信徒用捐钱来支持他们,有些人便当上了游方的传教师,
并把白莲教教义传布到了许多省份里去。例如,未来的叛乱基地鄂川陕地区
是由河南和安徽来的人广为传道而改变了宗教信仰的。政府的迫害实际上反
而使这种传教活动得到了发展,因为它的领袖们总是迁移住处以避免被抓
获。使白莲教恢复活动的先驱是河南人刘松,他早在1775 年便被认为是白莲
教的组织者,并被驱逐到甘肃省。他的传教事业被他的主要门徒刘之协所继
承,后者显然是一位有魅力的人物和能干的战略家,他马上宣称发现了明宗
室的合法后裔,并且宣布刘松的一个儿子是弥勒佛转世。这些启示性的政治
信条是爆发人民叛乱的强大推动力。恢复明室的思想(与在元代有恢复宋室
的思想一样)看来是一个附属要素,一个主要是乞灵于汉族种族主义的机会
主义提法,而不是白莲教教义的一个组成部分。刘之协负责在湖北西部建立
了许多组织,但他没有能够把领导权集中在自己手里。他的一个门徒与他闹
分裂,自己另外招募了一批追随者。各地方的组织迅速发展了自己的领袖,
但它们只把刘之协等人在精神上尊为巡方式的先知。
1793 年,政府意识到了叛乱迫在眉睫,下令调查整个中国中部的白莲教
组织。对地方政府中掠夺成性的人来说,这证明是一次特许他们敲诈勒索的
好机会,于是农村笼罩上了恐怖的统治。白莲教的组织在被迫要么出钱或要
么教徒死亡的情况下,纷纷拿起武器自卫。湖北西南部的宜都和枝江等县由
于附近的湖南和贵州在1795 年爆发苗乱而实行了军事化措施。在白莲教的影
响下,这些地方自卫组织变成了抵抗的核心。这些武装起来的村社面对着不
① 奥弗迈耶的《中国民间的佛教宗派》(芝加哥大学未发表的博士论文,1971 年)是对
白莲教传统重新评
价的一篇重要论著。铃木中正的《中国的革命和宗教》则是论述中国传统整个叛乱题材的
主要著作。又可
参看他的《清朝中期史研究》。
可忍受的官吏压迫(地方官还往往暗示它们与苗民勾结),便于1796 年2
月爆发了公开的叛乱。叛乱沿着湖北西部边境山区迅速向北扩展,并且迅速
席卷了湖北、四川与陕西的三省 交界的地区。白莲教徒从一开始就缺乏保卫
和治理战略城市的能力。他们攻占过行政中心,但都不能长久占领。白莲教
徒退回山区中的设防乡村,袭击山谷里的市镇来取得给养和征集兵员,顽强
地抗拒派来消灭他们的清军。
中国民间宗教和叛乱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难以解释清楚的问题。铃木中正
和奥弗迈耶等人的最近研究①表明这种糅合诸说的教派,如白莲教和它的许多
地方性变种形式,主要的宗旨是拯救灵魂和治疗疾病,因而这些功能便形成
了它们村社集会的主要重点。怎样说明这些信神的村社教派与大规模反王朝
叛乱的爆发之间的历史联系,这已经成了研究传统中国叛乱的主要课题。由
于华北及华中诸省受佛教影响的教派同华南秘密会社之间在形式与宗旨上存
在着混淆不清的现象,所以这个研究题目变得复杂了。如果说三合会包含有
一种充分发展然而是暗藏的、结合在秘密结社的仪式中并有神话做背景的反
王朝意图,那么,民间佛教宗派难道就一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吗?禁欲式的
摄生法和虔诵佛经,不是也可以作为掩饰得很深的政治意图的掩护物吗?
白莲教信条的复杂性确实能起到巧于解释的作用。摩尼教与弥勒佛的混
合信仰中有一种启示性的说教,在社会和政治状况处于最恶劣的时候它能起
到它的历史作用。救世主的降临,不管是摩尼教的明王还是“未来佛”(弥
勒佛),都能够预示一切世俗制度将有变化,从而在分散的信徒集会组织之
中点燃武装暴动之火。深深地融合在白莲教观点和教义中的这些千年太平盛
世的预言,能够在经济极端贫困和政治极端压制的时候起到号召公开叛乱的
作用。
看来这时白莲教已扩大它的队伍了,这些新参加进来的人拥护千年太平
的幻想,但不一定学什么禁欲的摄生法,也不一定具有原来集会组织中的那
种虔诚的献身精神。与此同时,巡方领袖如刘之协等在地区分散的地方组织
中促进了较大的团结。个别集会组织现在在会员之间发展更大程度的互相依
赖——包括用军事化方式进行共同防御,借以应付日益恶化的社会状况。①
但集会组织内部的发展并不能充分说明白莲教运动终将显示出来的军事
能力。只有把信仰向外面传布出去并与惯于暴力方式的集团建立联系,才能
爆发大规模叛乱。白莲教现在与之结盟的那些军事化的集团(铃木中正称它
们为“老百姓中间的军人集团”)必须同白莲教教派本身区别开来。虽然边
境地区的武装匪帮也信奉白莲教的某些宗教信仰,但这些集团却有另外的传
统,即精于老百姓当中细心训练和传授的“武术”,它包括为了自卫而操练
的徒手拳术和棍棒对打的技术。正是这样一些集团,而不是个人主义的、以
祈祷为能事的、以期望超度为宗旨的一般白莲教教派,形成了叛乱的军事骨
干。虽然对“军人集团”与宗教教派之间的主要联系尚待提出有效的证明文
献,但大致上可能是这样一种情况,即这种联系一旦形成,就成了白莲教和
① 奥弗迈耶的《中国民间的佛教宗派》(芝加哥大学未发表的博士论文,1971 年)是对
白莲教传统重新评
价的一篇重要论著。铃木中正的《中国的革命和宗教》则是论述中国传统整个叛乱题材的
主要著作。又可
参看他的《清朝中期史研究》。
① 见铃木中正的《中国的革命和宗教》一书。他在研究明清白莲教叛乱的基础上,发挥了
这一带有普遍性
的模式。特别可看第117—119、205—220 页。
其他类似的叛乱所不可缺少的因素。
就白莲教来说,“军人集团”的主要组成成分是“啯噜”股匪,它们的
起源可以相当肯定地追溯到乾隆初期。“啯噜”在三省边区的森林里过着军
事化的股匪生活,但在某种程度上仍和农民社会维持着正常的关系。在特定
的情况下,他们与村寨中的自卫队(“团”)的领导形成了互利关系,也与
基层地方政府中的衙役和保甲长形成了互利关系。这种武装的黑手党掠夺地
方社会而不需 要进行战斗。由于“啯噜”被认为在叛乱时期在白莲教中起过
重要的作用,所以应该有理由假定,他们早已与地方上的宗教教派建立了联
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颇象南方三合会传统的“堂匪”,后者也包括武
装的小集团,这些小集团是和现存社会单元中的生活及活动紧密地连结在一
起的。
与“啯噜”紧密连结在一起(或许形成为他们的一部分)的是私盐贩子
和诈骗犯,国家对这些人曾经采取过武力镇压措施。私盐问题特别重要,因
为它是十九世纪华北发生的许多叛乱(包括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
捻军大叛乱)的根源。促使陶澍等省级官员之关心改革官盐制度,其部分原
因就是出于私盐问题所产生的社会动乱。当鸦片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和四十
年代变成最有价值的走私物品时,这种动乱形式也出现在南方诸省。
在评价白莲教教派本身与整个白莲教叛乱的关系时,重要的是要看到在
官方估计的叛乱者人数表面下的东西。实际上形成信教者内层圈子一部分的
叛乱者所占的比例,一定比人们想象的要小得多。许多与白莲教毫不相干的
地方农民起事,也由于清代行政法律的特点把它们错划了类别。例如当某官
员的官署被叛乱分子夺占,如果这事件是由于他们自己的吏治不当引起的,
他应受严厉处分;但如果能证明这些叛乱分子属于“邪教”,那他就只是丢
官了事。官员的报告有假,自然是不足为奇的。据一位御史在1800 年估计,
由真正教徒组成的白莲教军队不会超过全部人数的百分之十。①
虽然清军在1793 年在保卫西藏藩属的好大喜功的战役中打败了尼泊尔
的廓尔喀人,这曾使北京感到高兴,但它此后不久在中国本部的表现却显示
了清代军事已把锋芒丧失到什么程度。政府把讨伐苗叛的领导权最初交给了
满人福康安,此人与乾隆帝有 姻亲关系,也是和珅的密切伙伴。和珅的弟弟
和琳也参与了他的讨伐。当时的非官方记载指责他们说,他们生前就把军事
拨款用来肥了官吏们的私囊,并且让高级指挥官在战场上过舒适生活。他们
掩盖盗用公款的手法是一味乐观地谎传捷报。征苗之役的性质很容易做到避
免战斗和谎报斩获数量,后来的讨伐白莲教之役也是这样。汉人和苗人正规
军用传统战术打击游击队,即主要用追捕游击队首领的办法来搞搜索和歼灭
行动。平民伤亡过多和农民村庄被毁,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代价。乡村被破
坏的惨状与有城墙的城镇的命运形成鲜明的对照,因为大部分城镇从未被叛
军占领,也没有被长期围困过。将军们在叛军进攻时宁愿撤退到这些设防地
区,听任叛乱分子随意劫掠乡村,而且常常不许农民进城来避难。因此,乡
村——它们保护带兵统领们免得因丢弃城镇给叛军而遭受严厉惩治——便成
了代城镇受难的替身。①
在历次战斗中被杀的“敌人”的组成成分从来是不清楚的。对这些战役
① 罗振玉:《皇清奏议》补遗,卷2 第1—2页。
① 矢野仁一:《论白莲教叛乱》,载羽田享编:《内藤博士还历祝贺支那学论丛》,第7
26 页。
的指挥进行批评的官员们报告说,大部分死者不是叛乱分子,而是被裹胁来
作战的农民(“胁民”),他们或者是被暴力驱使而来,或者是出于私利来
的;而且在事实上,他们在战场上的对手往往不是官方的正规军,而是地方
的乡勇。
福康安与和琳都在1796 年殁于战阵,比和珅早死三年。次年,征苗的将
军们开始转移到湖北前线来打白莲教造反者,在苗区留下了约二万官军。②
1800 年以前官方在这两条战线上恢复秩序的努力不断遭到失败,这显然是与
战场上的官吏当初给皇帝谎奏胜利消息(他们的继任者对这种谎报不敢指斥
其非)有关,也与嘉庆帝因他的父亲还活着而一般地不能乾纲独断有关。尽
管和 珅在军队中的两个心腹已死,上面两个因素似乎反过来说明了他的影响
是广泛存在的。
现在得让地方官吏自己执行镇压措施了。他们借鉴明代以来的一项行政
传统,在战略村(“寨”)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地方控制系统。他们把老百姓
和谷物都集中在寨子里,不让这些人和物资敌。随着最著名的战略村战略家
龚景瀚最后把它定型,人们把这种行动称为“坚壁清野”。寨的组织以现存
的保甲制度为基础,用来补充以“团”这种编制为基础的新的乡勇征募制度。
龚景瀚等官员在举办民团时依靠的是地方名流,在这些人中已有许多人在举
兵保卫自己的家乡了。所用的办法是给这些地方领袖加官进爵,把他们拴在
官方的责任制度上。新任命的两位讨伐白莲教战役的指挥官明亮和德楞泰于
1797 年正式向清帝提出了这个办法。他们建议,在叛乱时期应建造小型的地
方性堡寨给农民提供庇护所。他们认为,这样会鼓励县官们组织他们自己的
防御,不用求助于中央的军事力量了。它也会保卫农民,使他们不致被迫加
入叛匪。清帝驳斥了这一建议,严词指斥了倡议者,并且重申他赞成现行办
法,即继续追捕叛乱领袖。①
直到两年以后,即在和珅死后不久,上述方案由勒保等人再次提出时才
被采纳;后来它成为胜利地打败白莲教叛乱的基础。②清帝这个一百八十度大
转变的决定是否可以归因于和珅的废黜?当然,新政策会威胁到以中央政府
为中心的那个军事庇护制网络结构。它意味着要分散决策和征兵的权力,减
少对中央调拨的军需和资财的依赖。反之,之所以需要实行这样的分权,直
接的原因似乎是中央集权的军事机构已没有能力打一场游击战争了。虽然和
珅的当权放慢了采纳这个政策的速度,但“坚壁清野” 策略却是另外一个例
子,它说明有关方面在大力寻求各种办法以解决那些旧式官僚组织不再能解
决的问题。
在采用这一策略的动机中有一个复杂的因素,这就是官方记载中的“胁
民”的显著作用。所谓农民非甘心情愿地被胁迫参加叛乱的概念,不符合当
时同样被人经常提到的“官逼民反”的事实。白莲教蔓延的速度之快和范围
之广都表明,它的根子是在复杂的社会问题中,和珅的影响不过是这些问题
的一种表现而已。
虽然政府最后镇压叛乱的成功,应大部分归功于地方控制的加紧,但在
某种程度上也应该归因于正规军的能力有了明显的——虽然是短暂的——恢
② 孟森:《清代史》,第288 页。
① 孟森:《清代史》,第301—302 页。
② 《十朝圣训》,卷13 第18 章第8 页。
复。在白莲教叛乱地区,支撑政府权力的是不惜耗资很大而直接从满洲调来
的大约七千名壮健的八旗兵,以及从贵州和云南开进来的、比较起来尚未腐
化的绿营兵。象额勒登保、明亮和德楞泰这些决心很大的八旗将军们着手使
他们的部队逐渐具备有纪律的外貌。但尽管作了这些努力,他们仍感到需要
雇用地方雇佣兵(“乡勇”)以补充正规军之不足。这些雇佣军中有些人是
冷酷无情的亡命之徒,他们经常被清政府用来做攻打白莲教的先锋。
清军毫不留情的攻击渐渐地改变了战役的特点。被迫从他们的基地和保
垒中逃出来的、被打散了的白莲教军队,现在在四省的部分地区被追击。由
于战略村策略日益扩展,他们经常逃窜并且与地方社会断绝了联系,因而被
追捕,被歼灭。有一股一度数逾十万人的叛军,在1805 年基本上被消灭了。
如果有人愿意大胆地把白莲教和两代人以后的叛乱的战略作一个比较的话,
他会主要地想到,人口稠密的河谷和盆地地区的农村社会还有残留的稳定
性。正统名流人士的权力在这里还是至高无上的。虽然叛军能够在三省交界
山区的不稳定村社中找到立脚点,但他们不能动员低地社会的财富和人力,
因此从未得到向旧制度进行胜利的挑战的势头。
但是,从长远看,白莲教叛乱给了清王朝一个破坏性的打击。第一,它
表明,如果没有地方名流、新建的地方控制体系以及雇佣兵的合作,正规军
已不可能镇压国内的叛乱。雇佣兵归根到底是个权宜之计,既花钱,又危险。
约一万人在叛乱之后被并入了正规绿营,但事实证明他们动辄哗变,不可驾
驭。因此不是鸦片战争,而是白莲教,使人们看出清朝军事力量已不可逆转
地下降了。第二,十年斗争的破费对帝国的国库是毁灭性的。乾隆后期的盈
余约七千八百万两因镇压叛乱而消耗净尽,镇压叛乱耗资达一亿二千万两。
白莲教的幽灵也没有被弄得绝迹于大地。它的分散的细胞组织使它拥有
很大的死灰复燃的力量。1813 年,白莲教的一个支派叫天理教的,在林清和
李文成领导之下,在山东、河南和直隶举行了一次短暂而猛烈的暴动。它的
一个小分队还事实上渗进了北京的皇宫。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
豫皖边境不断地卷起了白莲教起事,它们通常与地方股匪和私盐贩子配合行
动。白莲教的种子在整个华北和华中遍地开花,其中有八卦教、义和拳、虎
尾鞭,以及不计其数的其他地方教派。他们无休无止的叛乱和政府决不心慈
手软的镇压,成了十九世纪上半叶地方史中的主题。
中央的软弱与学术界的新趋势
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官场的腐化风气弥漫一时,这是由作为
清政府的特点而被精心制造出来的庇护制所培育和维护着的。有人敏锐地意
识到需要实行改革,改革问题也一再拿出来考察,使之在整个官僚界展开辩
论。朝廷里表示热烈拥护改革的人中有英和、王鼎和琦善。省级官员中主张
改革的有阮元、贺长龄和陶澍。但是在整个这一时期,朝廷中以清帝本人为
代表的 僵硬态度与在各省进行形形色色试验性改革的事业形成了对比,因而
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改革只是由各省领导自己资助和鼓励的。
嘉庆帝在即位伊始就发布了要进行改革的诏旨。结果怎样呢?皇帝显然
低估了和珅时期滋长起来的腐败情况的深度。其次,嘉庆帝始终是在乾隆朝
传下来的老年顾问们的指导下进行统治的,这些人和他一样先入为主地看待
和珅问题,即满足于首犯既经去职就可以安然无事。这些顾问中的最后一人
是董诰,他死于道光帝继位之前不到两年时间的1818 年。
新皇帝1820 年登极的时候,他马上把北京的显宦曹振镛(1755—1835
年)倚为心腹,此人至死一直都是皇帝的亲密顾问,身兼内阁和军机处的首
脑二职。没有人指责过曹振镛有贪污腐化情形。他被描写为一个俭朴的、严
于律己而正直的官僚,他的最大缺点是突出地表现为无懈可击的完人:他是
一位坚决遵循传统和惯例的儒者。有一件涉及他对官僚政治的影响但不甚可
信的材料,记载了他向新即位而焦急的道光帝最初上书言事的内容。据说曹
振镛要道光帝相信,不必要为官员们每天进呈的潮水般的上疏言事而大感痛
苦;因为官员们认为他们的职责就是要把问题条陈上来,不管有事无事都得
这样做。但也不要给上条陈者警诫或给予处分,因为那样做就等于忽视直率
的批评,而这不是一位儒者君主所应采取的态度。因此,应该让他们相信,
他们的申诉已达宸听,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他们申诉的数量应有所减
少。曹振镛的解决办法很简单。皇帝只要粗粗看看奏折中书写和行文的错误,
然后惩戒那些疏忽者就行了。用这种办法,他就能够显示他自己已注意到了
奏折中的细节,同时又能严惩那些庸人自扰的人,而对所请示的问题则可以
轻轻带过。①
不管这个办法究竟是否提出过或实行过,但它清楚地表达了道光时代官
僚政治的特征。上条陈的人被引导去集中地注意形式,不大注意内容了。给
皇帝上书言事时敷衍塞责和因袭时尚的奏疏数量过大,而这些弊端正是嘉庆
帝曾经对之激烈地作过斗争的。曹振镛的学究气据说曾在会试的程式规格中
占统治地位,结果是创造性让位于庸腐,有新义的文章被奚落。①
一位批评十八世纪末官僚政治的人曾警告说,如果和珅时期发展起来的
庇护制网络结构不完全摧毁,那它在另一位腐化大员上台时还会借尸还魂。②
这一预言不幸而言中,因为道光时代又兴起了一位通常被比做和珅的官员,
这就是满洲旗人、标准的官僚穆彰阿(1782—1856 年)。他很象他前面的和
① 这件逸事载裘匡庐的《清代轶闻》中的《名人逸事,上》,第8—10 页。关于曹振镛的
性格,见姚永朴:
《旧闻随笔》,卷1 第10 页。关于曹振镛的传记,见恒慕义编:《清代名人传》,第739
—740 页。
① 据说,曹振镛应对著名的举子俞正燮在1833 年会试中的落选负责。这一事件记载在俞
正燮的传记中,传
记收在他的文集《癸巳类稿》中,载《安徽丛书》,卷7 第9—18 册。
② 见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卷10,补遗,第8 页。载《洪北江先生遗集》,卷1。

珅,据说他也有意安插私人,使一大批亲信官僚支持他的个人利益;他在1835
年取代曹振镛,当上了内阁兼军机处的头头。③
但是,官僚的腐败在和珅时期和在穆彰阿时期也有重要不同之点。道光
时代的中央政府要更弱一些。帝国国库的白银储备已经枯竭,从十八世纪初
期的六千万两下降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八百万两。④帝国军队的力量已被侵
蚀。皇帝的统治已经失去了十七和十八世纪时期的雄伟气魄。皇权的式微隐
约地表现在那些 想实行变革的省级官员取得了主动权,但它在十九世纪四十
年代和五十年代才公开暴露出来。
省级领导官员的志趣各不相同。阮元希望通过读经来振兴道德和文化。
陶澍想对正常的官僚行政试行制度上的改革。与被认为是曹振镛所扶植的官
僚迂腐气息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道光时期知识分子风气大开,风气之所以开
通,部分原因是在一个被中央的派系纷争和惰性弄得不能有所作为的政府中
有了这样一批人,以及他们作为省级官员所取得的有限的主动权。
在十八世纪的学术界中占支配地位的是经验主义研究学派和汉学学派。
不是十八世纪的一切学者都搞考据,也不是一切学者都限于研究汉人对古代
经典的注疏。但是,知识方面的崇高地位和学者的声誉确实有取决于这种风
靡一时的学风的倾向。到十九世纪初,已开始看到这种经院哲学——它确实
是当时所代表的舆论——正在衰败下来。因为中央政府停止降恩举办象乾隆
时代《四库全书》这样大部头丛书的编纂,已不再从全国各地征召学者汇集
北京搞标准化的学术工作了。此外,地区的文学和哲学流派已开始对考据的
迂腐气持有异议。这时的制度问题和社会问题为创造一个有学术生气的新时
期提供了推动力。
虽然十九世纪初年的大部分学者继续在研究古代经籍,但这时期新的学
术潮流在于反对十八世纪经院哲学的两个方面。第一,折衷主义的儒家思想
家批评汉学抛弃了宋代哲学,一味专注于东汉时代写出的注疏。第二,另外
一些十九世纪的批评家坚持,十八世纪学者所主张的“实用之学”或“实学”
不仅无用,而且也没有责任感,因为它转移了学术界的注意力,使他们不能
真正致力于为社会和政府服务。虽然后来的学者们在谈到康熙、乾隆时代的
文字检查制度和清洗时,曾经把十八世纪学术的缺点归罪于满人的压迫,但
十九世纪初年的这些批评考据的学者却是忠于清王朝的人,他们的研究和著
作都是要为加强和复兴清帝国寻找 道路。这些批评家及其对经世致用之道的
关心代表了学术界的新方向。
与此同时,占支配地位的“考证”正统学术也已经因有组织的反对思潮
的兴起而有所冲淡。桐城文学派和常州今文学派两者用不同的方式表达了他
们对考证中那种狭隘的文字训诂和词源学的兴趣的不满。清初学者因反对明
末学术风气而曾经强烈谴责过的抽象思想和哲学论述,现在又引起了人们的
兴趣,这反映在他们着重抓经典和文学著作中的“大义”或“义法”这一点
上。同样地,替明代学风抹黑的倾向有了缓和,这表现在又恢复了研究宋代
③ 萧一山:《清代通史》,卷2 第887 页。穆彰阿的禁脔是通商口岸的关税收入(1842 
年以后)和河道总
督的税收。据说他控制了翰林院所有外放的差事。在朝廷里,他被公认为是王鼎(1842 年
死)及其继任者
祁寯藻这两位军机大臣的政敌。见李岳瑞:《春冰室野乘》,第63 页;又见欧阳绍熙:《
清谭》,卷5 第
12—13 页。
④ 何炳棣:《中国人口的研究》,第216 页。
哲学家的“理学”的兴趣。在十八世纪末年的诸位大师如阮元、庄存与和姚
鼐等人身上都普遍存在着哲学上的折衷主义。①
伴随着这些学术界变化的还有社会与政治的变化,后者既改变了学者在
社会上的地位,也改变了学者对于行政问题的想法。不仅学者们发现更难于
得到政府的位置,并且十八世纪最后二十五年的政府职务也不象从前那么吸
引人了。和珅时期腐化的后果在地方上能最明显地感觉到,因为州、县长官
在这里承担了收税和维持秩序的最后责任。因上级压力造成的盗用公款、繁
杂的诉讼问题、以及个人对镇压叛乱所负的责任——这就使得许多学者不愿
负起这一切义务来换取官职上的特权。相反地,在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
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在各省高级官员的私人班子(“幕府”)中担任助手(“幕
友”)。
“幕府”是明末的一种制度,在清代变得重要起来了。②组成它的“幕友”
都是些法律、财政和文字方面的专家,他们被省一级 官僚雇佣为非官方的顾
问。“幕友”由他们的东家官员而不是由中央政府支付薪水,并且得随东家
的调动而去新任所。随着官员在省一级或地方一级职责的加重,“幕友”的
规模和人数也跟着增加。到十八世纪末,这些助手的总人数估计已达七千五
百人。①虽然没有可靠的调查统计数字,但可以假定他们的人数在十九世纪继
续有所增长,这部分地是由于当时的行政危机,由于国内秩序混乱和西方的
入侵,由于太平军叛乱时期及其以后的时期省一级政府承担了新增加的财
政、军事与商业责任之后,不得不对地方官员提出过多的要求而造成的。关
于这些年代“幕友”在制订政策中的决定性的作用,突出地表现在魏源及其
同时代的包世臣这样一些有名的助手身上,他们在盐务、漕运、边疆防务、
河道治理和地方吏治方面都研究过并提出了改革方案。他们工作的重要性不
仅可以从他们兴趣的广泛上看出来,也可以从他们活动的范围中看出来。
① 见张灏:《梁启超与中国知识分子的转变》,第14—20 页。
② 缪全吉:《清代幕府制度之成长原因》,载《思与言》,卷5 第3 期(1967 年9 月)
。又见瓦特:《中
华帝国末年的县官》,第143—144 页;弗尔索姆:《晚清时期的“幕府”制度》,第41—
47 页;以及波
特:《曾国藩的私人官僚班子》,第23—24 页。
① 瓦特:《中华帝国末年的县官》,第56、266 页(注48)。
魏源——经世致用论与今文学研究的范例
把魏源(1794—1856 年)仅仅看作一个“幕友”,那当然会小看了他。
把他在十九世纪早期思想界的影响比做更早时期顾炎武或戴震对思想界的影
响,是不无道理的。②事实上令人感兴趣的是,可以在魏源身上看到他是集十
九世纪初一切主要思潮于一身的人。他这个人不仅是一位经世致用论作者和
今文学的拥护者,而且也是他当时社会所面临的变化的一面镜子。
魏源出生于湖南,在二十二岁去北京以前在那里就是一位优秀 的学者。
十六年以后,即1831 年,他移居扬州,他在这里安家一直到死。他的师友中
有一个著名的湖南士大夫集团(包括贺长龄与陶澍)和一个出类拔萃的北京
官员与知识分子集团(包括林则徐、龚自珍、刘逢禄),他们中的许多人后
来在居省一级官职时也聘用了他。魏源的学术事业按常规开始于搞经学研
究。他最初感兴趣的是理学,但在他三十二岁的时候,即1824 年发生漕运危
机的那一年,他成了一位经世致用论的专家,并上书详细地提出了主张采用
海运的批评性建议。他的这一建议是应当时的江苏布政使贺长龄之请写的,
贺长龄同一年又委托他编辑了一部关于经世致用的文集。这个编辑计划于次
年完成,此书定名为《皇朝经世文编》,是一部从清代作者中广泛挑选而成
的文章汇编。①
《皇朝经世文编》与后来他写的西方地理学的研究《海国图志》(见第
五章)一起,是魏源两部最脍炙人口的著作。《皇朝经世文编》之所以重要,
不仅是因为它的影响,而且是因为他给“经世致用”下了一个含义广泛的定
义。这部书分为八个部分,头两部分是关于学术和中国政体性质的理论部分,
然后才开始论述制度和行政方面的专题。这些下余部分是按政府六部的权限
分类的。对《皇朝经世文编》内容的初步分析可以看出,它大部分是集中在
财政(特别是漕运)、公共工程和军事行政方面。②但是,论述经典研究和政
治理论的开头几部分也不是不重要的,因为他阐述了实际的经世致用怎样能
与传统的学术兴趣协调一致。这些部分和《文编》的主体都需要进行进一步
的研究。
《皇朝经世文编》刊行之后的三十年,魏源写出了范围非常 广泛的关于
制度改革方面的各种建议,在建议中他利用了竭尽全力挑选来的官方档案和
私人收藏。1831 年,他应邀前往扬州,为计划改革淮北盐务的陶澍当顾问。
在这几年的某个时候他开始起草一部完成于1842 年——即南京条约订立的
那一年——的著作。这部书题名为《圣武记》,叙述了清代从开国起至道光
朝的主要军事战役。和《皇朝经世文编》一样,这部编年史也是兼以私人和
官方著作为基础的。魏源写《圣武记》的目的不仅在于描述事件。魏源在批
判地使用私人资料来核实官方档案的准确性时,以及他在序言及全书最后的
时论文章的言论中,都分析了清代政治体制中的问题,特别是清代军事上的
问题,这些问题很足以说明中国在鸦片战争中战败的原因。
② 对魏源在学术界和政府中的作用叙述得极好的,是齐思和的《魏源与晚清学风》,载《
燕京学报》,卷
39(1950 年12 月)第177—226 页。
① 关于《皇朝经世文编》的内容,在英文中也有两篇短评,分别由小韦克曼与米切尔写成
,载美国出版的
《清史问题》,卷1 第10 期(1969 年2 月),第8—22 页;卷2 第3 期(1970 年7 月)
,第40—46 页。
② 伦纳德:《十九世纪初期中国经世致用论者的改革》(未发表的论文,1974 年),第
4—8页。
魏源按照传统的方式把中国易受外部觊觎的脆弱性与内部弱点联系起来
看。他特别关心充实军事人才的问题,这是由于汉人只偏重文职,而种族界
限又把清代军事组织分成了两半之故。魏源一方面用历史观点提出他的论
据,一方面批驳中国文化中被人们广泛接受的准则,他坚决认为中国可以变
得富强起来,但应该采用新政策以改善士兵——特别是军官——的素质;可
以象西方那样建造和布署常备海军;可以稳定货币制度并消灭巨大的国库赤
字。这些政策包括对军职人员施以专门训练,给予优厚薪饷和特殊社会待遇,
以及对各地区实行灵活变通的征募办法(这最后一点是想利用某些地区应考
武举人数不均的情况)。魏源还要求仔细地检查军事花名册,以确保防止开
小差和虚报名额等情况,因为这两者是军事行政中贪污受贿的大财源。魏源
在他的财政改革建议中主张扩大和改进本国的银矿,作为减少中国对外国通
货供应的依赖和对付在鸦片贸易中使中国白银枯竭的最好办法。他还敦促在
使用国库资金方面实行更负责的会计制度,削减开支,终止作为表示皇恩浩
荡传统姿态的定期减免税收的惯例。在他以低沉和轻蔑的语气提及某些清代
前辈人的著作时,他并没有因考 虑到形成他们兴趣的原先那些意识形态因素
和政治因素而原谅他们。对他来说,这些人对外国愚昧无知,对中国本部以
外地区的战略地理特点丝毫不感兴趣,这不仅是不可理解的,甚至是轻薄可
哂的。在他看来,同样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官方对军事战役的叙述往往有低
估或避而不谈清帝国战败的倾向。
魏源对今文经学感兴趣也反映了他对“无用的”烦琐哲学兴味索然,虽
然他那个时代的今文学与汉学考据主流的相同之点多于与乌托邦式及弥赛亚
式支流的相同之点(后者与后来康有为的今文学运动有联系)。①和其他一切
时代一样,魏源时代的经学研究既是学术论说的手段,也是政治斗争和派系
斗争的手段。这样,今文学就变成了攻击东汉烦琐哲学的武器,同时也成了
推动学术新方向的媒介。上一世纪的经验主义的研究运动深深地受到所谓汉
学学派奠基人惠栋(1697—1758 年)的思想的影响。惠栋反对宋代理学教义,
主张恢复标准的汉代人的注疏作为经典研究中正统解说的本源来代替它。虽
然很少有人象惠栋那样死板地只专心致力于汉学,但他的影响确使人把注意
力集中在东汉注疏家郑玄等人的哲学和学术上,集中在他们曾经注释过而流
传下来的经籍的文本上。
这种标准的经文是多种经籍文本的综合,包括被称为“古文”和“今文”
者在内,这两个术语是指正文最初所用的书法体裁而言的。“古文”在这里
意指周代用的书法;“今文”意指较近时——即汉代——用的书法。今文经
是凭记忆以及根据经过汉初诸帝指定的学者在宫廷里讨论过的标准化的解释
传抄下来的。口头传述下来的抄本在当时被认为是必要的,因为所有经籍据
说都已在秦代被 毁。到西汉末年的时候出现了一批经书,是用先秦的古文字
书写的,它一度被欢呼为真正的经文,并且最后被合并成为标准的正统经文。
后来,大部分西汉今文,包括三家《诗经》在内,都废而不用,而且在往后
的朝代中都已失传了。
直到宋代才对古文的真实性引起了怀疑,直到阎若璩(1636—1704 年)
① 对十九世纪初的今文学仍有待于全面的研究。小韦克曼的《历史与意志》中有一章专门
作了论述,它试
图把这时期今文学派的主要发言人合在一起以简要地说明今文学运动的历史,见第101—1
14 页。叙述今文
学论战的一本标准历史书是周予同的《经今古文学》。
在十七世纪开始对《书经》(《尚书》)作了系统的词源学分析,才证明古
文经的许多部分其实是赝品。①到了十八世纪末年,阎若璩所发起的文字考订
工作和对古文经的真实性日益增长的关心,便推动了江苏常州小学运动的兴
起:这小学运动声称对今文经特别感兴趣。它们中间只有《春秋·公羊传》
被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因此,《公羊传》成了今文学者研究的焦点。常州学
派的奠基人庄存与便是一个对汉学感到失望的人。他宁可采取折衷主义的态
度,即有选择地采纳了宋代哲学家的著作与西汉及东汉两代的注疏。他的学
生们——特别是刘逢禄(1776—1829 年)——后来变得对《公羊传》很感兴
趣,认为它是对西汉哲学和历史解释的一部权威的和正统的说明。刘逢禄和
他的同伙把他们认为是以微言大义和道义观点来看待《公羊传》中的历史材
料(在《公羊传》里,“所不书多于所书”)这一研究方法,同东汉注疏家
专心致力于名词术语和定义的研究方法作了对比。在他们看来,东汉学术界
只注意事件(“事”),西汉注疏家则企图解释事件的意义(“义”)。
在刘逢禄的影响下,魏源很注意西汉哲学,特别是董仲舒的著作。由此
导致他批判地分析了《诗经》和《书经》的本文,写了两部题名为《诗古微》
和《书古微》的书。在这两部书中他企 图恢复自西汉以后已经湮没无闻或晦
涩难解的“古代微言大义”(“古微”)之说。这两部书在体例上都是遵循
经验主义的研究传统,艰苦地对本文和注疏作逐字逐句的比较分析。但是它
们作为校勘学著作的声望受到了损害,因为事实是,魏源研究东汉今文的大
部分材料都必然地受到了第二手史料的限制。因此这两本著作可以作为证
据,证明它们揭示魏源本人的历史观多于揭示他的西汉前辈的历史观。他认
为对这一有关经书的论战值得进行详细而刻苦的研究,这反映了以经书解释
当世政治及学术的重要性是持久的。毫无疑问,魏源把今文学看作是对十八
世纪汉学的攻击。与此同时,他继续认为经书仍是指导政治行动的极则。如
果没有经典做最后依据,他就无法确立新的政治秩序中的方向。他坚定地认
为,历史上变化无端和独特的形势所产生的决定性的意义,都必须在经书中
找到理论上的根据。
魏源认为历史情况常变,认为必须调整旧制度以适应每个时代新的需
要,这种概念通常与今文学研究的兴趣有关,虽然它至少早在宋代就已有了
历史先例。魏源和另一位今文学家龚自珍一样,创造了一个三个时代(“三
世”)往复循环的变化的理论:这三世就是太古、中古和末世。他本人亲身
经历的事件就使他相信,另一个“末世”正迫在眉睫,但是他认为,明智的
尽进忠言和开明的领导能够和过去一样加速下一个“太古”时期的到来。①
魏源并不苛责满人应对他们那个时代的问题负责。相反地,在他看来,
清代统治者已经成功地消除了使明朝大受其祸的那些主要弊端。在一篇雄辩
的分析文章中,魏源赞扬清政府废除了它的前朝的通病:主要是宦官的跋扈
和重税的压迫。清朝君主很“重民食”,不仅一再豁免了赋税,而且自从乾
隆以后没有使用强 迫劳动来经营河道总督所辖的工程。边境地区人民长期安
堵。到处呈现出和平与有秩序的气象,“民生其间,耳不闻苛政,目不见锋
① 阎若璩决不是怀疑现存《书经》真实性的第一人,但他是第一个通过系统的正文分析,
而不是靠诉诸意
识形态的理由来怀疑古经文文本的人。见戴君仁:《阎毛古文尚书公案》。
① 见米切尔:《改革主义的极限:魏源对西方入侵的反应》,载《近代亚洲研究》,卷6
(1972 年)第180—181
页。
镝”。在朝廷里,官员们可以慷慨陈词而无需害怕受到惩治。所以魏源总结
说,总之,清政府“岂独高出明代万万”。在乾隆的文字狱、长期而肮脏的
和珅丑闻以及对国内叛乱屡屡进行腐败而残酷的镇压之后,人们不禁奇怪他
竟会如此令人作呕地歌功颂德。但是,按照中华帝国末年的标准来看,魏源
完全可能认为,清代的政治成就在巩固王朝和紧缩财政方面标志着达到了较
高的水平。
尽管有了这些成就,魏源接着写道,“天下事患常出于所备之外”。这
些灾祸包括漕运管理的不善和黄河由于无法控制的泥沙而反复出现洪水。“无
一岁不筹河费,此前代之所无也”。通向文官的道路是“困于需滞”,军事
部队的预算则又“绌于度支”。与外国的接触更带来了苦难:“夷烟蔓宇内,
货币漏海外,漕鹾以此日敝,官民以此日困,此前代之所无也。”
因此在魏源看来,晚清的问题不是起源于无能的和含有恶意的统治(按
照“节用爱民”的观点来说,清代可以比做众所周知的“三代”),而是起
源于中国历史上没有先例的形势,特别是外国的商业与军事势力出现在沿
海,从而产生了货币与军事危机;还起源于无法控制的黄河,它的灾难性泥
沙(虽然魏源没有指出这一点)是上游山坡植被不佳产生的水土流失的恶果
——这也是中国人口压力而产生的灾难性副产品。
魏源的这些话的含义是要使人确信,如果能发现合适的人才并使用他
们,这些新问题也是能够解决的。面对着这些挑战,魏源认为令人不能容忍
的是,中国文人的精力尽“出于无用之途”。科举考试只强调语言学和词源
学,对官员们则只用毫无意义的尺度来考核:对于翰林只考察他们是否“书
艺工敏”,对于行政官员只考察他们“胥吏案例”的本事。魏源关于改革的
呼吁是写得用心 良苦的,他着重指出了按照一切传统标准来看应算作是清王
朝作出的主要功绩,指出了挑战的史无前例的性质以及制度上反应的不充分
的状况。他响亮地提出要用经世致用的态度来实行改革,即通过对新问题作
出新反应来加强国家,但一切要在不偏离忠君原则的范围内进行。①
① 魏源:《明代食兵二政录叙》,载《古微堂外集》,卷3 第4 页。
保卫边疆是关心的新焦点
十九世纪初年象魏源那样的知识分子都关心边疆保卫的问题,这也有十
八世纪经验的坚实基础。《皇朝经世文编》的大部分材料,事实上是取材于
清代在军事上长期卷入西北边远地区和亚洲腹地的事势,在这方面,作为清
代军事战役编年史家的魏源本人便是一位专家。但是,在魏源那一代人的边
疆研究中似乎有某些特点。魏源本人深信,晚清的“盛世”(这是他的委婉
提法)正在于把边疆的危险置之脑后,因此需要提醒它。②在他写作的时候,
突厥斯坦已经因和卓(一些神圣家族的头目)所领导的叛乱(见本书第七章)
而陷于混乱,这场叛乱从1825 年延续到1828 年,它可能推动了边疆研究。
但是现在魏源和他的朋友龚自珍(他的文章在《皇朝经世文编》的边疆部分
是最大的一组)所提倡的解决办法,完全超出了关于战略地理的传统讨论范
围。他们两人都主张通过从人口稠密的内地省份移民的办法来发展东突厥斯
坦(即今天的新疆地区)。龚自珍提出了一个强迫移民并把这些西部地区变
成普通行省的庞大计划,这个计划实际上是关心减轻中国内部的人口压力重
于注意边疆的保卫。③
对亚洲腹地边疆研究兴趣的高涨之所以以北京为中心,是徐松的著作在
北京推动起来的:徐松是一位研究边疆地理的多产作家,他本人曾在伊犁地
区生活过和旅行过。徐松的小集团中有张穆,此人是魏源很了解的一位学者,
他关于蒙古部落地区的系统书目后来被誉为是结合了汉学经验主义者的缜密
品质与经世致用论作者的实用精神这两种优点。①北京的这个集团同以程恩泽
为核心的一个集团关系极为密切;程恩泽这位命官因他在教育和科举制度中
的操守和他曾做过皇家师傅而受到尊重。程恩泽具有多方面的经验主义学
识,因而使他能够预言清代社会所面临的迫切灾祸。程恩泽小集团成员的明
显特点是,他们都认为清朝在迅速衰落,因而对他们同时代人的懒散和不切
实际感到不能容忍。程恩泽在他的周围聚集了一批兴趣各异的学者,其中包
括特别是对亚洲腹地的边疆地理作出经验主义研究和对海上诸国作出开拓工
作的学者们。也正是在这个小集团内,刘逢禄、魏源和龚自珍等人发表了今
文学派最早的一些理论,从而在汉学拥护者和宋学拥护者的鸿沟之间搭上了
桥梁。②
通过个人之间和同乡之间的关系,这些北京学者必然在朝廷形成了政治
联盟。程恩泽是安徽省歙县人,这使他成了曹振镛的同乡,而曹振镛是认识
程恩泽的父亲的。程恩泽和他的小集团——包括张穆在内——跟祁寯藻有密
切关系;祁寯藻后来做了军机大臣,并且也支持反对穆彰阿的方针。林则徐
以及龚自珍都有反对过穆彰阿的经历。这些关系的特点及其对朝廷制定政策
的影响,尚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①
② 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80 第2 页。
③ 龚自珍:《西域置行省议》,载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81 第6—9页;魏源:
《答人问西北边
域书》,载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80 第1—2页。
① 张穆:《蒙古游牧记》,有祁寯藻1859 年的序言。见商务印书馆版(长沙,1938 年)
第1—2页。此书
在张穆死后由与长沙的经世致用论集团有密切关系的一位学者何绍基完成。
② 楚金(化名):《道光学术》,载《中国近三百年学术思想论集》,卷1 第345 页。

① 宣南诗社的作用是这种政治联盟的焦点,这个问题在波拉切克即将发表的关于嘉庆道光
时代的政治的博
国家的军事防御以及为此目的而进行的实际学术活动,也受到出身于另
一地点——内地西南土著边区——的一位士大夫的鼓励。湖南学者严如熤
(1759—1826 年)只取得“优贡生”的中等功名,但变成了十九世纪初年经
世致用论最有影响的积极分子之一,而且还有一位镇压白莲教的领袖。他之
进入仕途是通过1800 年的一次殿试,他在这次殿试中长篇大论地批评了征剿
白莲教的正统军事战略,主张应改用地方民团和土地分配政策,这与最后被
采纳的战略村办法相似。他原来是当教书先生出身,后来竟能在他家乡——
湖南西部的溆浦——的群山中与叛乱的苗民作战。②他除了对军事学有兴趣之
外,还是精通那个地区的地理和人种学的专家。他写的镇压苗民的著作中包
含有关于苗民生活的详细材料,这本书的特点是他肯深入钻研表面现象以下
的东西,并且具体地描述了那些根本不相同的部落地区的文化。其他经世致
用论的学者在研究西洋蛮夷的时候,都只能缓慢地达到这样圆熟老到的程
度。在他本人后来做了平定南海海盗的顾问之后,又对沿海的防御表示关心。
他的《洋防辑要》的编纂显然要比魏源的《皇朝经世文编》早几年。此书叙
述了全中国海岸的战略地理,主要取材于顾炎武、清初的地理学家顾祖禹和
明代的军事组织专家戚继光(后者的著作经常被后来十九世纪的官员们所引
用)等人的著作。
从他们各自的观点来看,论述亚洲腹地边疆和国内边境的著作之所以纷
纷出现,是因为他们重又相信学术可为政治所用。这两方面的研究都吸收了
战略地理研究的长期传统,这种传统现在又因人们意识到清朝的软弱而重新
活跃起来。这种战略关心也许不可避免地会转到探讨海洋边疆的新问题上
来,就象魏源不久以后要做的那样。他后来在这个转变中得到下面事实的帮
助,即经世致用之术摒弃了价值论,赞成实效论,后者在对付那些讨厌的、
不论来自何方的蛮夷的文化时是一种防止利权外溢而不可或缺的东西。
严如熤就学于长沙的主要学校——岳麓书院。这个书院和它的姊妹学校
城南书院一起,在形成关心公共行政的风气方面——这是十九世纪湖南名流
的特点——似乎起过强烈的作用。从乾隆末年起到整个十九世纪四十年代
止,岳麓书院的头头都是一些有坚实的政府工作经验的人。罗典(1718—1808
年)做过御史,并且是一位特别有成就的学政。他是著名的八股文训练专家,
本质上是一位使用标准的汉学考据技巧以追求经籍真理的人。后来岳麓书院
得到袁名曜(1801 年进士)来主持院务,此人是一位战略地理学专家,也是
严如熤和陶澍两人的好朋友。袁名曜在北京服官时曾为清帝职掌过起居注,
所以他有别人没有的机会来观察最上层政治的事件。
袁名曜的继任者欧阳厚均(1799 年进士)曾在户部任职十五年,因在公
共行政方面具有非凡的知识而受到尊敬。他在岳麓书院掌教二十七年,据说
门墙弟子逾三千人。虽然我们不知道该校的课程表,但至少很清楚的是,它
的山长们不可能是宋学或汉学某一学派的教条主义者,他们都通晓国家的实
际事务。①
士论文中有所讨论。关于程恩泽,见楚金的《道光学术》一书,以及程氏的墓志铭。墓志
铭刊印在程恩泽
的全集《程侍郎遗集》中,载《丛书集成》,卷96 第2212 号第5—7页。
② 关于严如熤平苗的活动,见魏源的《圣武记》(有1842 年叙),卷7 第32—33 页。关
于他的传记,见
清史馆编:《清史列传》,卷75 第45 页;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清史》,第4502 页。

① 《长沙县志》,卷11 第32 及以后诸页。李桓编:《国朝耆献类征》,卷90 第40—42
 页;卷132 第43
确实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认为,在十九世纪的头几十年有一种新精神在长
沙运行着。湖南的汉学-烦琐哲学的权威从来没有象长江下游诸省那样大,因
为正是在湖南,王夫之的能动主义和不可调和的道德观的榜样自从十九世纪
以来就一直流传不息。正象严如熤主张通过边疆的应用研究为实用之学开创
了局面那样,长沙士大夫唐鉴(1778—1861 年)变成了恢复宋人伦理哲学的
精神领袖。唐鉴是魏源的庇护人贺长龄的朋友,宣扬对程朱哲学应采取一种
严格而且有些狭隘的尊敬态度,从而使得严密和井然有序的心意训练能集中
地致良知于伦理的教诲上面。但是,唐鉴的一生也是重在行动;他以一位精
明能干的官员见称于时,并举例指出朱熹学说中的两面性,即一方面是自我
修养,与此相平衡的另一方面是有朝气的学习和为国效劳的精神。这种清教
主义的寻根究底的精神,与严如熤的行动主义和实用之学合在一起,变成了
唐鉴最著名的学生曾国藩的思想的基础;后者在1850 年以后成了清王朝危难
时期忠君势力的领袖。
1820 年阮元在广州创立的学海堂,是这时期另一重要的地方学术中心。
阮元是嘉庆新政中的一名省级新官员。他认为自己是一位学者和文学倡导
人,其风格在很大程度上象他的保荐人的兄弟朱珪所倡导的十八世纪的学
风。而且阮元也是一位精明的行政官员,求才若渴。他在朝廷里有影响,而
他的声誉使他在为官的各任所赢得了信任。1799 年以后他担任过好多省级职
务,他在其中的两个任命上创办了两个成为驰名的教育中心的书院:一为杭
州的诂经精舍(1801 年),一即学海堂。
阮元对教育的看法足以说明这个时期学术风气的转变。各班级都规定必
须熟习汉代注疏的词源学和语言学研究,以便掌握经典著作。重点是放在“实
学”上,以及搜讨事实材料和努力把经籍的原则应用在当代的问题等方面。
地方的学术传统有所恢复,并得到重新研究。诂经精舍和学海堂两者不同之
处只是一在时间 上,即前者早于后者二十年;一在地理上,即杭州是一个有
重大历史意义的文化和政治中心,广州则是南中国边疆上的一个贸易港口和
省会。另外,还有不相同的是两处书院开办时的主讲人不一样。1801 年任杭
州学监的是王昶与孙星衍;他们都不是本地人,都是进士,是既在朝廷又在
省里服过官的官场老手。他们两人都长年在北京,在收藏历史档案的机构和
四库全书馆工作过,也都是全国知名的学者。
二十年后广州的书院的八位主讲就缺少这样举世瞩目的盛誉了。八个人
中只有两人是进士出身,七人是广州本地人。只有一个人曾任过高于地方教
育职位的官职,而且他还是一位汉军旗人,部分仕途在武职。一句话,他们
并不是那些因跻身于全国知名的士大夫集团而出名的人们。他们的经历是在
地方的政治和学术上。例如熊景星是一位诗人,他只是个举人,没有能够在
考试制度中获得更大的功名。他不满意于学官之职,认为这是使他屈了才;
他也骑马射箭和打拳,因为他认为多数读书人太文弱。他的同事林伯桐也是
一位举人,曾做过学官和广州地区官宦之家的塾师。1810 年关于镇压广东海
岸海盗的建议是他应总督之命写的,为此他被授予了荣誉称号。林伯桐是一
位哲学家和军事战略家,他是主张对汉学和宋代理学取折衷态度的第一批广
州学者之一。
教师中的第三位名叫曾钊,只是一位拔贡生,也只是在地方教育岗位上
页;卷138 第35—36 页。
工作。他最初被阮元聘为课子的西席。后来他来学海堂教书,1841 年被任命
为广州总督顾问,谋划城防以反对英国人。鸦片战争之后不久,曾钊上了一
个关于城防的十点条陈。他曾与林伯桐及学海堂最初八主讲的另一位吴兰修
一起,协助梁廷楠编撰广东海防地理志。梁廷楠本人后来也在学海堂任教。
徐荣为八名主讲人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他是驻广州正黄旗的汉人。他在1836
年离开书院教职以后才考中了进士。他是广东一位著名 诗人的学生,他不仅
因善于写诗闻名,也以写了不少高质量的征剿海盗的军事论文而闻名。①
这些军事战略家,又是诗人,又是学者,并且在一个边疆商业城市教书,
他们组成的这样一个小小的飞地式的集团,很难说是中国学术社会中的典
型。但是,他们确是代表了他们那个时代中国所发生的某些变化。中国东南
部财富的中心,在十九世纪初年开始从作为盐商领地的扬州转移到了作为公
行的天下的广州。危机的中心快要从亚洲腹地的边疆,即野蛮的游牧民族的
家乡,转移到东南沿海,即外国入侵者的势力范围。广州顿时变得重要起来,
因为它不仅是中央政府——特别是内务府——的财源,也是中国战略防御的
焦点。
十九世纪初年通常被人们拿来与后来的事件作比较,即拿来与十九世纪
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的鸦片战争和太平军叛乱那些事件作比较。但是,如果
拿它与前面的事件作比较,那就可从十八世纪末总的发展背景中更正确地了
解十九世纪初期。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会更尖锐地看出我们对许多重要问
题的理解有局限性;例如其中就有如何使传统的学术适应实际治理国家的方
法问题。
这个时期积累了丰富的“非官方的”和非正史的史料,它们大部分还没
有被人利用,但却清楚地指出了人们能怎样更好地理解 中国政治中的强烈的
个人关系。制定政策的动机并不是仅仅出于制度上和行政上的考虑,这是不
足为奇的。我们没有能够吃透这方面的问题,这反映了我们不能充分掌握传
统时代晚期政府的组织和运行的情况。
人们对中国这个时期的政体的标准看法显然缺少多元主义的理解。个人
集团的利益很少被认识,也很少被记载下来;派系斗争一直被忽视,只是到
现在才受到治中国近代史的学者们的注意。十九世纪初的制度上和行政上的
困难却有文献记载,使我们能够研讨在此以前的背景下派系和利害不同的集
团的作用。象汉人官员中开始发展的排满思想,朝廷里的官员和省一级官员
之间的裂痕,以及各级政府庇护网络结构的作用等问题,这些都是需要进行
研究的。这种研究无疑会使我们修改我们持有的中国士大夫制度是铁板一块
的观点。
在对这个时期所作的研究中,清王朝的衰落问题不仅一再展现在我们面
前,也一再浮现在我们所接触到的史料中。对清王朝衰落的历史过程的意识
和认为1775—1780 年是清代历史走下坡路的转折点这一普遍情绪,在十九世
纪初年官吏们和学者们所写的政治与社会评论中比比皆是。可是,他们想改
① 关于学海堂,见容肇祖:《学海堂考》,载《岭南学报》,卷3 第4 期(1934 年6 月
),第1—147 页;
以及林伯桐与陈澧编:《学海堂志》。关于诂经精舍,见阮元所编《诂经精舍文集》中阮
元的序,载《丛
书集成》,卷81 第1834—1838 页。关于王昶和孙星衍的传记,见恒慕义编:《清代名人
传》,第805—
807、第675—677 页。又见第510—511 页上林伯桐的传记。其他人的传记,见清史馆:《
清史列传》,卷
72 第61 页(吴兰修),卷69 第49—50 页(曾钊),以及卷73 第52 页(熊景星和徐荣
)。
变这一趋势的努力并没有取得势头,即没有取得重振国威的自觉性。企图改
变现存制度或措施的人们没有组成一个改革党,他们甚至没有以改革者自
居。他们的努力是一星半点的,而且局限在有限的范围内。他们的成就只是
昙花一现,如果说曾经取得过什么成就的话。
当时人士往往用“公”与“私”的两分法来解释他们社会上正在发生的
事。在他们看来,政府所管的公共利益领域本身正在受私人利益的侵蚀而缩
小范围。这些私人利益包括象庇护制网络结构、私盐贩子和下级官吏书役这
样一些显而易见的集团,它们掌管国家的公共财源(税收、水利工程、粮食
和食盐分配体系等),并把它们变成了为自己谋私利的手段。但是,这种化
公为 私的后果看来比这些观察者们认识到的更要深刻。学者们现在不受公家
雇用,转而受雇于私人之门。运河体系现在不靠征募,而是雇用私人劳工了。
在士兵花名册上,越来越多的雇佣兵代替了无能的世袭兵士。收税官从私商
那里购买粮米;漕运官员向私营发货人租赁船只。
换句话说,在要跨入近代的时候,商业化和贪污腐败、日益加剧的社会
复杂性以及颓废堕落等,都是正在改变中国社会及其内部权力分配的力量。
由于君主没有能力捍卫自己的统治使之免遭私人利益集团的侵害,中央政府
本身在支配和规定公共利益范围时所能起的作用便受到了不可挽救的损害。
(张书生 译)
第四章 广州贸易和鸦片战争
广州贸易的特点
从1760 年到1834 年,中国对欧贸易所遵循的广州制度,其实质是等级
服从:首先,外商服从持特许证的中国垄断商,后者总称为“公行”;其次,
公行成员服从清廷委任的广州海关监督。在政治、法律方面,权力是按此等
级向下行使的。清帝国的广州官员,不仅海关监督,而且广东省巡抚和两广
总督都向公行成员发号施令,对不服从者可以监禁或惩处;他们通常不与驻
广州英国东印度公司监理委员会进行任何直接接触,而宁愿通过行商向该委
员会传达命令。
但在经济方面,力量的分布比较平均,因为广州贸易制度所依据的正统
儒家学说是与该制度有关各方的实际利益相抵触的。中国在传统上谋求对外
关系的稳定,只准许纳贡的外国人或被限制在边界货物集散地的外国商人—
—如在恰克图(买卖城)的俄国人和1760 年以后在广州的欧洲人——进行有
限贸易,广州制度就是作为这种措施的体现而产生的。按照清朝政策的公开
表示,商业利益服从国家的政治利益。但在私下里,甚至清朝历代皇帝都把
广州贸易视为个人利益的重要来源。海关监督被外国人误认为是户部的代
表,实际上,他由内务府授权,负责把广州每年海关税收多达 855,000 两
的现银输入统治者的私囊。①海关监督功绩之大小,视其满足皇帝私人定额的
能力而定,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他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使广州贸易保
持开放。凡是预示有使港口关闭危险的国际事件,都会危及海关监督的财政
税收。同样,行商如果因遭到担负不起的官方苛索而破产,也会妨害海关监
督获得最大利益,因为只有公行拥有足以资助广州贸易的商业资本。
公行的资本来自向垄断贸易组织——如英国东印度公司——出售茶叶和
纺织品所赚得的利益。东印度公司购买这些货物的部分货款是用输入布匹等
物偿付的。但这些进口货的价值一年平均只有三百五十万元,而东印度公司
每年从中国输出的中国货物约值七百万元。这三百五十万元差额原来由东印
度公司带到中国的美洲银币补偿。1805 年以后,它停止向广州输入白银,因
为它的偿付已能够依靠“散商”,后者把机器、印度棉花和来自东南亚的舶
来品出售给广州的零售商。中国政府禁止散商把现金利润输出广州,所以他
们干脆把白银直接交给东印度公司,以换取可在伦敦或印度兑现的汇票。当
然,东印度公司利用这笔白银继续购买大量茶叶在英国出售。有三种发展情
况改变了这几方面经济利益的平衡体系:清朝海关监督日益贪污腐化;英-
中垄断商的信用日趋不稳定;鸦片的自由贸易的兴起。
① 张德昌:《清朝内务府的经济作用》,载美国《亚洲研究杂志》,第31 卷第2 期(19
72 年2 月),第
258 页;托伯特:《对清代内务府组织及其主要职能的研究》(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1973 年),第
110—112 页。
贪污腐化和公所基金
主管对外关系的中国官员虽然从贸易获得了利益,但表面上却矢口否认
他们有任何贪图私利的动机。历朝清帝也假装不关心 贸易收入,实际上却强
迫海关监督为他们弄到这笔收入。皇帝私人之所得就是帝国公益之所失。因
为海关监督为了向皇帝上缴关“余”,常常不能完成向户部交纳规定的关税
定额。到十八世纪末,这种营私舞弊行为恶性发展,每个海关监督在三年任
期内所能作的一切就是尽量饱其私囊。一个“广州利益集团”形成了,它逐
渐把从贸易吮吸来的款项变成了与外商或公行有关连的所有大、小官吏的资
财。
行商为了保护他们自己,于1775 年建立一种秘密基金(即后来东印度公
司所称的“公所基金”,公所即行会,具体称公行),公所的每个成员要把
他贸易利润的十分之一交作基金,在必要时用来应付官吏的勒索。到1780
年公所基金始公开并正式规定向外国进口货征收百分之三的规礼,这是一笔
附加税,名义上是要保证行商能偿还外商的欠款。
公所基金的设立,开始了广州贸易的最后一个重要阶段(1780—1833
年)。公所基金本身是保护行商的一种方法,它之所以成为定规,是因为可
以用它来对付散商早期在垄断范围外投资的增长。但是公所基金的运用,却
是1796 年以后席卷中国的社会混乱的标志。在乾隆时代的最后几年,出现了
传统王朝衰败的最初迹象:几袋珍珠就可买一高级爵位;军队虚报名额;地
方税款被侵吞。中原地区的大多数农民在连遭水涝灾荒之后,又经白莲教叛
乱(1795—1803 年发生在四川和湖北交界地区)的丧乱。这一叛乱在1802
年以三合会起事的形式扩展到广东,并成为海盗袭击沿海一带。广东海盗因
有在恢复东京阮朝斗争中失败的冒险家纷纷加入而人数激增,他们从1804
至1809 年实际上包围了珠江三角洲。①清帝试图以传统方式缓和社会混乱和
减轻饥 荒,同时为镇压叛乱而开销一笔必需的非常军费,于是要求官吏和富
商“捐”款。事实上,对于每一级官职都干脆定有捐款数额,各商会也有定
额。公行的负担是从公所基金开支的。
例如,在1807 年,公所向皇帝纳“贡”银55,000 两;为帝国的军事行
动捐银61,666 两;为黄河水灾善后和镇压沿海海盗捐银127,500 两;向户
部官员馈银5,400 两;为购置钟表和打簧货(即百音盒和机械玩具,当时这
些东西是“官吏向其京城上司行贿的公认的手段”)①付银200,00O 两。行
商确切付出了多少款项已无从知悉,但东印度公司经查明者,在1807 和1813
年之间从公所基金中至少公开支出了总额4,988,000 两银子。这些款额并
没有对公行中较富有的潘喜官等成员起到任何保护作用。有些个人捐款一次
高达100,000 两,也是向个别人士征收的。
① 小韦克曼:《1839—1861 年中国南方的社会骚乱》,第23—24 页;傅乐淑:《中西关
系文件汇编(1644—1820
年)》,第598 页。
①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3 第155 页。
英-中垄断商人
所有这些捐输增加了行商信用的不稳定性,因而东印度公司的预付款越
来越成为这个垄断贸易机制的续命汤。每年要把下一年茶叶合同的百分之五
十的货款和丝合同的百分之九十的货款预付给广州的经纪人。他们为了预先
保证下一年合同的下余货款部分,就把这笔预付款的一部分转交茶叶批发商
或丝批发商,所以每个行商都是负债者。如果开始谣传某个经纪人无力偿付
债务,他只要从英商得到更多的钱以表明英商信任他的可靠性,便可保持内
地茶商和丝商对他的信任。但是从英商得钱愈多就意味着预付款额愈高,预
付款额愈高也就意味着在下一年度合同中要给此行商以更大份额。该行商在
得到这个份额后,也必须相应地接受更多的英国毛织品。于是,这位经纪人
必须设法把不愿要的毛织 品委托广州纺织商行抛售。这样也就进一步扩大了
他的赊欠,进而增加了他的不稳定性,致使他年复一年地硬拴在东印度公司
身上。到1783 年,东印度公司在贸易上的势力已是如此强大,以致它的监理
委员会认为,即使海关监督也不能建立一个价格联盟来与它相抗衡。①当然,
这种情况丝毫不能削弱海关监督勒索行商钱财的权力,因为一种新的英-中垄
断制度已经建立起来。这时东印度公司已把大量资金提供给某个商人,以致
它简直经受不住使他遭到破产的风险,否则它就会失去获得它的“副保”的
一切希望(“副保”,即该商人已抵押给东印度公司以后几年的茶叶贸易)。
从此,该公司的预付款办法把它的命运紧紧地和这些商人联系起来,使得海
关监督不再能——或者说不再需要——出卖专卖权。相反,他把经纪人作为
英商的代理人使用,因为他知道东印度公司会间接地替他们交纳罚款和关
税。
尽管监理委员会非常急切地想恢复濒于绝境的行商以保持茶源畅通,可
是东印度公司从茶叶贸易本身赚来的钱很少,虽说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英
国政府从茶叶税中得到了岁入的百分之十。东印度公司的收益却没有那么
多。在1780 和1790 年间,对印、中两国的贸易的全部利润稍许不足二百万
英镑,只折合原来股本额的百分之五。这当然不包括使东印度公司成为其财
源的许多有关人士的额外所得:此种所得即东印度公司商船上的大班和船员
的私人贸易,支付给有权利以高价向公司出让“世袭船底”——或称运输权
——的某些家庭的款项,等等。但无论如何东印度公司在广州的贸易从未中
断,因为该公司统治了印度,而中国则是实现汇划印度岁入结余的理想的中
介国家(这些余款必须用于偿还二千八百万英镑的债款,是东印度公司为支
付主要用于征服印度的花费而在伦敦借支的)。
汇划机关当时是代理行。东印度公司为使自己的职员不控制散商对印贸
易,于1787 年建立了代理制度。1832 年,有人对代理行的起源作了如下描
述:
代理行主要由绅士组成,他们过去都在政界或军界供职。他们觉得按习惯自己更适于经商

于是得到退职许可后便从事代办业和商业。他们为公司服务积蓄了资金。他们把这笔资金
或者
借给别人或者直接用于商业,实际上,与其说他们是资本的拥有者,勿宁说他们是资本的
分配
①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2 第9 页。
者。他们在通常的贸易过程中,以及通过借贷之间的利息差额和通过收取佣金,来获得利
润。①
到1790 年,在加尔各答已有十五家控制印度国内“港脚商”的散商商号;
这时,“港脚商”也已向东扩展到海峡和中国。为了满足贸易需要,商号建
立了银行和保险公司,为外商投资者办理业务,汇寄私人资金,资助靛青种
植,等等。汇运欧洲染料工业使用的靛青是一种主要的汇寄形式,不过这种
汇运经常受到拥有和管理东印度公司船只的“航运界”收取高昂运费的妨碍。
1801 年,靛青售价暴跌,许多代理行开始着重依靠向广州运送棉花和鸦片的
生意。
东印度公司垄断了中国的茶叶收购,因此,港脚商(即在印度得到该公
司许可而由散商经营的商号)从印度运往中国的商品 不得不在中国统统换为
低价货如糖或者中国白铜(即锌,有时是锌与铅、铜的合金),或者只换成
硬币。因此,需要大量银行业务来结算利润。有三种办法可以使东印度公司
用这些巨额收益获得硬币和增殖利润,因为这时该公司在广州维持这一贸易
体制迫切需要巨额费用和预付款。第一,印度管辖区之一可以向某代理行预
付卢比,该代理行即购印度棉花运往广州出售以换取西班牙银元,然后从中
扣除港脚商人的利润而将余款交东印度公司商馆帐房。第二,驻广州的商馆
可以接受某一港脚商人的硬币而付给他可在伦敦或孟加拉兑现的汇票。最后
在下列情况下信用可以在帐房中过户:(一)如果东印度公司欠行商甲一笔
预付款,(二)甲可以从港脚商人乙购买棉花和鸦片,(三)因此,甲能把
他的东印度公司欠款过户给乙,然后,(四)乙可利用由伦敦董事会承付的
汇票将款汇往伦敦。
乍一看,港脚商人很象是中国明、清时代在国家各专卖事业之间钻空子
活动的那种商人。但实际上与中国那种商人不同,因为港脚商人是不可或缺
的。出现港脚商人的最基本和最经常的原因很简单,这就是英国人对茶叶的
需要量很大,在欧洲却找不到中国人会大量消耗的与此相当的制成品。结果,
东印度公司的垄断制度本身不能为这种贸易提供资金。所以除了公司直接运
输茶叶外,其他一切交易都是通过其印度代办所及其驻广州代表——“英国
散商”——进行的。
① 布拉肯先生在下院特别委员会上的证词,1832 年3 月24 日。引自辛哈:《欧洲人在印
度的初期银行业
务》。又可参考克令:《印度代办制度的起源》,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6 第1 期(196
6 年11 月);特
里帕西:《1793—1833 年孟加拉管辖区的贸易和金融》;巴苏:《亚洲商人和西方贸易:
对1800—1840
垄断制的告终
随着中、英两国越来越疏远,它们的贸易代表反而越来越近乎。到1810
年,监理委员会和公行似已结为一体,成了一个统一的英-中行会。它们之间
的竞争是不关重要的。的确,它们双方都希望互相帮助以反对新来的英、美
散商的侵犯;这些散商是在垄断体制之外搞经商,因为他们认为垄断制度已
过时和碍手碍脚。
1785 年第一只美国船到达广州。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国私掠船失了业,安
的列斯群岛不向它们开放,塞勒姆、波士顿和纽约的船主如饥似渴地注视着
中国贸易。美国的单桅小帆船和纵帆船从努特卡先是运来了人参,1787 年后
又从那里运来了毛皮。1806 年以后,即当美国太平洋西北沿海的海豹和海獭
被灭绝时,就从夏威夷和斐济收运檀香木,到1830 年这也被砍伐殆尽。绕道
合恩角的美国人也开始在西班牙美洲诸港出售欧洲货物以换取墨西哥鹰洋,
然后将鹰洋运往中国以购买茶叶、丝和瓷器。这使广州贸易一年又增加了二、
三百万元的现银,从而使美国和中国的贸易额有可能激增。美国的运费与东
印度公司的相比是如此便宜,以致美国人在英国可以付了茶叶关税后仍能以
低于 东印度公司的茶价出售。到1820 年,广州贸易除一小部分外,全部由
东印度公司、港脚商人和美国人分别经营。
美国人自己并不愿步东印度公司之后尘,不愿付给行商以抬高了的价格
去填充公所基金。相反,他们找的是非公行的商人,特别是寻找其行号麇集
于广州各商馆周围的店主。但在1818 年曾发现一店主试图自购生丝时,海关
监督坚决主张:行商作为外国船只的保商,此后应当对非公行的经纪人作出
担保。这对公行和监理委员会有利,因为大多数店主必须因此迁回城内。十
年以后,有个盐商试图建立一个新的外贸商行与美国人做生意,还得到了上
述的那些店主的资助。当海关监督从该盐商得到一笔特别丰厚的贿赂后似乎
正要默许时,象十七世纪的一些“特许权商人”那样,东印度公司利用总督
的干预破坏了这个联合活动,监理委员会对中国官方干涉这次贸易的善意行
动表示赞赏,但伦敦并不以为然。
英、中两国的距离使董事会把更大的希望寄托在使它的广州贸易组织中
国化。例如在1810 年,董事们发现,已将三百五十万两银子预付给行商。监
理委员会总是辩解说,这些预付款至少把下一年度的茶价降低了3.5%。当
印度总督不得不用12.5%的利息借款时,伦敦询问,为什么为了得到这样微
薄的收入就把那么多资金束缚在广州呢?这个逻辑是不能驳倒的,到1818
年,监理委员会最后承认,茶叶生意很稳定,已经不再需要预付款了。①经济
作物的种植已经推广到福建、中原地区和广东各地,愈来愈多的农民种植单
一作物以满足世界对茶叶的需要。结果,当行商签订了下一年度的合同时,
广州商馆几乎是若无其事地向行商停交硬币。虽然仍用现银付给经纪人以支
付公所的各种款项,但在1825 年3 月监理委员会秘密会议以后,甚至连这一
作 法也停了下来。如果一个行商即将破产,最好的办法是使他退出公行,自
谋生计。旧的广州垄断制度正在日趋瓦解,因为港脚商把愈来愈多的资本引
入广州城而使行商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向私人放债户借款。利率从年利20%降
年加尔各答和广州的比较研究》(伯克利加里福尼亚大学博士论文,1975 年)第209—25
0 页。
① 参考罗斯基:《华南的农业变化和农民经济》,第215—216 页。
到了12%,因此东印度公司的人为的贷款方法就不再需要了。①这样,英-中
垄断商之间长达百年的旧的贸易联系未作重大的声张就被切断,结果这两个
法人很快就离异了。公行继续寄希望于将来,但监理委员会发觉,公行作为
一个有担保能力的垄断组织的时代已经过去,开始打退堂鼓的时刻已经到来
了。
1813 年7 月13 日,英国议会废除了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贸易垄断权,
只允许它还保持二十年的对华贸易垄断权。在印度开放自由贸易后的繁荣时
期,在加尔各答和孟买建立了数十个新代理行,其中有许多代理行向对华港
脚贸易投资。驻广州的英国散商多年来已经与正规商业沾上了边,他们输入
伦敦的打簧货、中东的没药、马德拉斯的檀香木、马来亚的玳瑁,等等。他
们的大宗商品已经是印度原棉,与南京的棉花竞争,向华南的纺织业推销。
不久印度的繁荣时期结束。1827—1828 年发生世界贸易萧条,而且普鲁士蓝
又在欧洲染料工厂中代替了靛青,结果几乎毁灭了加尔各答的所有代理行。
此外,广州港脚行号的业主们(其中许多人是加尔各答商人的苏格兰籍亲属)
发现,中国市场对他们自己货物的需要量很低,也不稳定。从1819 年起新加
坡已经在迅疾地发展,致使海峡贸易的商品充斥于广州市面。印度棉花曾经
是港脚行号的主要靠山,但它不再能同南京棉花竞争,因为南京棉花现在不
是经过陆路,而是用帆船南运广东,从而减少了运费。甚至打簧货也售不出
去,因为广州人已学会了仿制。虽然如此,港脚行号在广州人经营的银行业
中仍起着重要作用,即使 上述的特殊贸易失败了也不会使它们破产。除前面
谈到的金银财宝的运输和从事金银经纪业外,私人商行还新办了数种新交换
业务。例如,1826 年以后银元输入额降低,原因是西班牙美洲的银源枯竭,
美国转向国内投资。①因此,象维廉·查顿博士等商人开始鼓励美国人在伦敦
出售他们自己的美国棉以换取寄往广州投资的拜令兄弟公司的汇票。接着查
顿给出售棉花的美国人在广州记上一笔应付款,然后把原来的汇票在伦敦兑
现,这样又向对华的私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汇划方式。这种银行业在十九世
纪二十年代末的世界信贷危机中维持着港脚行号,但却未向它们提供足够利
润使其发财致富。只是广州的私人商行开始直接向印度的第三大宗出口货鸦
片投资时,它才向港脚行号提供足以致富的利润。
①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4 第257 页。
① 张荣洋:《对1784—1834 年中国贸易和财政的再评价》,载《商业史》,卷7 第1 期
(1965 年1 月),
第41 页。
鸦片贸易
鸦片从唐代以来在中国就作为药物使用。1620 年,台湾人开始把鸦片和
烟草混合起来用作麻醉剂传播到东南沿海。虽然在1729 年时清政府禁止鸦片
输入,但葡萄牙人仍从印度港口如达曼和果阿(卧亚)将这种麻醉剂小量输
入中国。1773 年,东印度公司决定在东印度建立一个它自己的鸦片垄断组
织,向印度农民提供款项,种植比葡萄牙人从西印度运来的白皮土(麻尔洼)
质量更高的公班土(八达拿)。但到1796 年,中国人被这种麻醉剂弄得十分
苦恼,致使东印度公司决定不向中国直接输入鸦片以免危及它的茶叶垄断经
营,而宁愿将鸦片在加尔各答拍卖给英国散商,然后由他们通过港脚贸易兜
售给印度东部。因此,从 1800 到1818 年,对中国的鸦片贸易都是通过澳门
进行的,每年不超过四千箱(一箱约重140 磅)。
但在1819 年,这种麻醉剂贸易突然兴旺起来。白皮土和公班土互相竞
争,促使价格下降而扩大了消费量,结果又进一步增加了需要。有一个代理
商写道:“鸦片象黄金一样,我可随时卖出。”①1820 年,学识渊博的总督
阮元取缔了这种贸易。十六个中国商人在澳门被捕,其中一人泄漏了全部底
细,详细交代了向高级官员行贿情况。在此后发生的一次丑闻中,欧洲人的
走私制度又恢复了原状,当时鸦片批发中心站被移到一个小岛上,即葡萄牙
人1517 年曾首次登陆和位于虎门以外水域中的伶仃岛。从1822 到1830 年,
这个中心站的鸦片贸易又来了一个大跃进,贸易额每年高达18,760 箱。但
其中许多鸦片是非公司所属的白皮土,是由一些辛迪加在达曼购买的。为了
试图使印度中部地区的土著王公不将鸦片售给辛迪加,东印度公司终于在
1831 年同意收运输费通过加尔各答转运白皮土。鸦片这时从印度各地随便流
入广州,到1836 年,输入总额达一千八百万元,这使鸦片成为十九世纪全世
界最贵重的单项商品贸易。
这种麻醉剂虽然大量被卸到伶仃岛的浮动趸船上,远离中国官员的监
督,但它必须经过广州才能卖出。数十个中国批发商(窑口)在广州从港脚
行号办事员处买得执照,然后在设防的趸船上用执照换鸦片,再用“扒龙”
(即“快蟹”,是全副武装的四十桨船,船上是一伙凶恶的疍家水手)把鸦
片运走。这些船只或夺路而行,或行贿买路进入内河,驶抵由匪徒和三合会
经管的陆路批发站。但即使如此有效的体系,也不能全部处理印度来的货物。
作为港脚贸易头目的查顿博士一心想赚钱,于1832 年决定派船北上,在福建
和浙江沿海的小海湾直接从船上出售鸦片。这 些全副武装而豪华的沿海飞剪
船就这样开辟了新的市场,增加了新的瘾君子,结果空前规模地扩大了这种
麻醉剂的销路。
在十九世纪的最初十年,中国的国际收支结算大约盈余二千六百万元。
从1828 到1836 年,从中国流出了三千八百万元。使国际收支逆转的正是鸦
片烟,结果就资助了英国加速使印度殖民地化的大部分活动。1830 年,东印
度公司的总稽核宣布,每年至少有四百万镑得从印度运回英国。印度的这笔
盈余的大部分首先要变成鸦片在广州卖掉,然后购买茶叶运到国内,这又为
英国政府增加了三百三十万镑关锐。在经过几个世纪的贸易之后,西方终于
发现中国会大量购买的东西了。正人君子们在想到这种产品的性质时也许会
① 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118 页。
感到内疚,但这种麻醉剂不正是港脚贸易的重要商品吗?港脚贸易不又是那
个时代每一个盎格鲁-撒克逊人评价很高的那些价值——自助、自由贸易、商
业主动性——的缩影吗?因此,心有内疚者被忽视,正人君子被藐视,怀疑
主义者被嘲笑。如果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自由贸易者认为应更多地归功于
他们。曼彻斯特如日方升,港脚商对监理委员会几乎视为当然的限制感到恼
怒。查顿在致友人的信中写道:“英国的大人先生们除去对于茶叶和从茶叶
得来的税收而外,再也不想到有关中国的事情,只要安安静静得到这两样,
任何屈辱都甘心忍受。”①但这个时代已经过去,难道不是吗?1833 年,即
经过了四年的请愿、公众演说、群众集会和院外活动,自由贸易者看到,通
过议会终于取消了东印度公司的垄断权。中国这时也对英国的自由贸易实行
开放。
事情难道不是这样吗?争取自由贸易的战斗在英国国内已获胜利,而广
州仍在实行限制。这个城市仍拒外商于城墙之外,使外商受该城官员的辖制。
一出广州城,就是四亿人口的中国国内 大市场。曼彻斯特的制造商们互相议
论说,只要想到这件事:如果每个中国人的衬衣下摆长一英寸,我们的工厂
就得忙上数十年!只要能够打开这个壁垒就好了。只要英国能找到一个安全
港口,能夺得一个岛屿并将它变成一个受英国保护的弊绝风清的货物集散
地,那就好了。驻广州的英国散商1830 年12 月在呈递下院的请愿书中辩解
说,对华贸易是世界上潜力最大的贸易。现在该是把对华贸易置于“一个永
恒的、体面的基础之上”的时候了。马嘎尔尼于1793 年和阿美士德于1816
年出使中国的失败,“也许能有力地提醒贵院,任何高尚的外交手腕,在中
国都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①甚至东印度公司监理委员会在收拾行装准备撤
走时已经开始感觉到,作为外交的姊妹的战争,就是对人们的问题的回答。
西方的和中国的垄断者都遭受了百年以上的痛苦,但现在那个时代已经过
去。监理委员会宣称,战争能轻易地打赢,并且会“把我们的交往置于合理
的基础上”。因为“中国人民决不想损害同英国的关系??敌对心理只不过
产生自政府的猜忌而已。”②大班们想起他们曾经享受过的巨大利益时充分相
信,备受官员压迫和海关监督征税之苦的普通中国人,一定会赞成中国国内
商人数百年来未能实现的愿望:摧毁官僚制度对商业的限制,即使这意味着
诉诸武力也在所不惜。
如果英国人比较认真地省察一下自己的动机,就会认识到他们对中国人
的误解是多么严重。自从葡萄牙人拥有第一批商船之日起,欧洲商人就被利
润、宗教信仰和国家荣誉所激励。过去重商主义和民族主义是携手并进的。
而现在,随着帝国主义在十九世纪成为一种学说,它把这两者空前紧密地结
合了起来。贸易总是随着国旗而来。可是谁都会想到,当国旗最终真的到达
广东 时,广州人可能考虑国家的安危胜过考虑贸易的利益。
鸦片战争(1839—1842 年)前夕,清朝的对外政策以三个长时期以来遵
循的假定为依据:即中国在战争中占优势;它善于使外来民族“开化”;它
有贵重商品可使外国人接受纳贡地位。这三个假定在当时都错了,而且最后
一个假定到1839 年尤其过时得厉害,因为它只适用于工业时代以前的商业往
① 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177 页。
① 格林堡:《雅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178 页。
② 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卷4 第316—317 页。
来的情况。那时外商来华只是为了购买中国货物。而此时西方制造商开始来
寻找中国市场了。曼彻斯特商会在1836 年2 月交给外交大臣的一份呈文中指
出,广州提供了年达三百万镑印度商品的出路,“这使我们的印度臣民能够
大大增加对我们制成品的消费量”。①英国人要扭转一千年来欧洲和东亚之间
的供求关系,他们想的比实际做到的更多,但是坚决要求取消中国为防止西
方商业入侵而设立的壁垒,这呼声中还悦耳动听地夹杂着十九世纪辉格党自
由主义与曼彻斯特企业的共同要求,这就是不久人们所说的“自由贸易”。
“自由贸易”的代言人,如主张侵华的一些时文小册子作者和院外活动者,
完全反映了这个时代的民族主义,他们异口同声地要求贸易特权和平等的外
交往来。
① 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194—195 页。
律劳卑事件
1833 年废除东印度公司垄断权的法案,也规定要委任英国驻广州商务监
督。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勋爵提名苏格兰贵族、海军军官和养羊业主威廉·约
翰·律劳卑担任此职。律劳卑是一个存心善良的人,但不熟悉中国国情,他
被派往澳门时带着前后自相矛盾的训令,即反映了他的上司不愿意在战争(它
会破坏现存贸易)和消极服从(它会加强清王朝的垄断制度和单一港口贸易
政策)之间作出选择。一方面律劳卑被告知,他不得损害英国与中国的现存
关系;但巴麦尊接着又简直象是事后诸葛亮地补充说:“阁下到广州后应立
即以公函通知总督。”①数十年来,广州贸易章程一直禁止中国官员和外国人
直接交往。现在巴麦尊随便宣布一项中国肯定会反对的新倡议,但又没有打
算用武力支持这个要求。律劳卑尚未悟出此中奥妙,他于1834 年7 月25 日
到广州以后就发出了这样一封公函。这公函立刻遭到拒绝,两广总督卢坤命
令他立刻返回澳门。律劳卑拒不返澳,于是卢坤中断了贸易。在律劳卑逗留
广州期间,总督命令封闭商馆,断绝供应。接着律劳卑违背巴麦尊的命令,
指挥两艘军舰一直打入珠江,同时派军舰去印度接兵。与此同时,卢坤封锁
了珠江,集合六十八只战船,并经道光帝敕准用武力对付。律劳卑虽因患疟
而身体虚弱,但仍顶住封港令和封锁达十七日之久。当他最后失去他本国商
人的支持时便改弦易辙,黯然回到澳门,10 月11 日即病死于此地。
律劳卑事件有两个重要后果。它使清朝官员相信,一经大胆地封锁商馆,
英商就是些孤立无告的人质;它也使律劳卑的继任者认识到,没有应急的战
争计划就向广州贸易制度挑战,是一件蠢事。第二任商务总监德庇时先生禀
告巴麦尊,在未得到下一步训令以前,他将保持“绝对沉默的态度”。②但这
种沉默的政策并没有使驻广州的港脚商感到高兴;他们对德庇时的优柔寡断
进行了三个月吹毛求疵的批评,之后德庇时就辞职了。他的继任者在1835
和1836 年一直安静地工作,等待训令,但训令从未到来。他只有一个想法:
保持贸易畅通,即使这意味着接受所有的贸易限制也行。
有势力的自由贸易院外集团所要求的是多得多的东西。自从废除东印度
公司垄断权以后,贸易按银元价值虽已经增长,那主要是因为广州物价飞涨。
①英商当时非常艰窘,降价出卖了马萨诸塞州洛维尔工厂,更不用说必须付出
越来越高的价钱购买中国货了。这种通货膨胀是西方贸易弱点的象征,因为
废除英国垄断权实际上意味着有效的法人的讨价还价的力量和信用手段的终
结,这两者原来都能使商品保持低价。而且自由商人很快发现,行商为了获
得现款,把英国布匹暗中贴本7%出售。这清楚地警告信用危机迫在眉睫(如
1836 年的破产事件),同时它也显示了废除东印度公司垄断权的另一个后
果。这里不再有一个由英国公司代表组成的单独团体来关心保护每个行商免
受海关监督的横征暴敛了。因此,自由贸易拆去了中国商业活动的一个重要
支柱,从而使广州贸易制度出现了极大混乱。实际上,一方实行放任主义,
需要另一方相应地取消各种限制,才能恢复贸易职能的平衡关系。
①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文版,卷1 第139 页。
②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文版,卷1 第166 页。
① 美、英两国船只从1832 到1837 年运来的全部进口货的价值增长64%,价值3,770 万
元。在这同一基
础上,出口货增长79%,价值3,490 万元。丝价增长将近25%;茶价增长55%。
这个道理是明白了,但港脚商人主要认为,市场当时对他们是关闭的,
他们成了赃官任意敲诈的牺牲品,律劳卑和英国国旗受到了侮辱。当然,这
最后一点是他们在政治运动和请愿书中利用来使其同胞确信他们的斗争是正
义的。《广州纪事报》首先发出了刺耳的主战言论;到1835 年,马地臣把这
些议论带回了英国。开始,他没有得到当时威灵顿公爵领导下的外交部的同
情。但辉格党人很快重掌政权,马地臣发现巴麦尊勋爵比较愿意倾听他的意
见。这位新任外交大臣虽然不得不对付曼彻斯特及利物浦的厂主们,但采取
更加强硬对华政策的想法显然适合他自己那种 爱炫耀的情绪。他并未天真地
相信可以将这个政策强加给英国公众,除非中国人提供一个开战的借口,因
为英国公众根据福音的领导已经感到贩卖鸦片是犯罪的。然而他能够采纳稍
为强硬的政策,于是他听从船长义律(他在皇家海军服过役,此时在澳门担
任第二商务监督)的建议,执行一种既不象律劳卑那样执拗又不象德庇时那
样被动的政策。1836 年6 月15 日,巴麦尊提名义律为商务监督。六个月后,
委任令到达澳门。①
有些幸运的人常常相信,即使最困难的问题也可得到“合理”解决,义
律就是这样一个人。但不幸的是,他虽有这种乐观主义,却没有辅之以对细
节的关心,也没有成功的外交活动在解决微妙问题时经常需要的那种耐心。
他奉命要象律劳卑那样停止使用禀贴方式;但因卢坤的总督职务已被显然具
有更多妥协思想的邓廷桢所接替,所以义律认为,为了实现交往,值得按中
国规则办事。他呈上了一份毕恭毕敬的“禀贴”,邓廷桢才承认他为商务监
督,允许他进入广州。义律在受到巴麦尊斥责以前一直得意洋洋。这位外交
大臣正确指出,这种外交礼仪的实质就是贡使制度,所以坚决不许利用禀贴
谋取两国政府的交往。邓廷桢也自然不肯纡尊降贵。他上奏道光皇帝时说:
“唯若听平行于疆吏,即居然敌体于天朝。”②
义律希望用军事手段打破僵局。海军少将马他仑并未接到确切的训令就
于1838 年7 月率印度舰队中的两艘英国战舰到达。义律期待会出现某些迹象
以证实他的希望,即这次显示力量的小行动将会使中国转变态度。邓廷桢当
然被马他仑的到来所震惊;当一次小事件发生之时,他就默许他的一位水师
管带去向这位英 国舰队海军少将正式道歉。义律对道歉感到满意,于是英国
战舰于10 月初返回印度。
义律这时认为他已有了一些成绩,但谁也没有受骗。中国人认为他们已
揭穿了英国人的虚张声势,而港脚商却知道,只是舰队的访问绝不会引起他
们所希望的战争。早在1835 年他们就已懂得,英王陛下政府只要能从对华贸
易得到源源不断的税收,就不会发动战争。但是如果鸦片(英-中-印贸易的
货币催化剂)减少,巴麦尊势必会作出自由商人迫切期望的决定。因此,主
动权操在中国当局手中,而中国当局早已开始比较强有力地来打击鸦片贩运
了。
① 从广州到伦敦的函件来回需时约八个月。1841 年以后汽轮和从亚历山大到苏伊士的“
陆”路被启用,单
程只需时二、三个月。
②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34—235 页。
关于鸦片问题的争论
到1836 年,每年输入中国的鸦片约1,820 吨。吸烟成瘾者似乎与日俱
增。烟瘾的程度如何从来没有精确估计,因为一个吸烟人每日平均用多少鸦
片没有可靠数字。1836 年,外国人估计约有一千二百五十万吸烟者。1881
年,赫德爵士作过一次比较认真的核查,他提出吸鸦片者的人数是二百万,
即约占全国人口的0.65%。大多数当时人士认为这个数字太低。乔纳森·斯
宾士经过认真的研究,认为吸烟人占总人口10%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的
合理数字,也许3—5%的人烟瘾很大,因此提出1890 年瘾君子人数是一千
五百万。①
可以上溯到1820 年,外事专家包世臣曾宣称,苏州有十万名瘾君子。1838
年,林则徐坚持说,用洋药者至少占中国人口的1%。但是比这些学者引用
的数字更重要的是,到处出现了吸 烟的情景。在通都大邑和贸易大道上,在
人烟稠密的河流三角洲,吸烟现象不能忽视。因为吸烟所费不赀,它需要余
暇时间和额外收入。因此,吸烟人往往是富有的绅士、中央政府的官员(有
人说吸烟者占五分之一)、衙门胥吏(林则徐估计占五分之四)和士兵。朝
廷一想到整个政府官员因吸烟而腐败时感到震惊,对于银锭外流量与日俱增
的经济后果也感到惊恐。粗略地说,中国采用的是复本位币制,即一千文铜
钱依法应兑换银一两;但银价在逐渐增长,所以到1838 年,大约1,650 文
铜钱换银一两。因为土地税一般用铜钱交纳,但要用银两计算和上解给中央
政府,因此,农民必须缴纳愈来愈高的赋税,而国家收入则毫未增加。
兑换率的这种变化还有纯属国内的原因。例如,云南铜矿开采产量下降,
迫使政府铸造更便宜的铜钱。铜钱质量变劣及其相应的贬值,要求有更多的
现钱,所以在十九世纪开头三十年,每年铸造的货币多达十八世纪初的八倍。
按格雷欣法则,银因此在流通领域内消失,这就增加了对银的需要,从而也
提高了银的价值。①纵然铜钱本身的贬值完全说明了铜钱交换价值的损失的原
因,但清朝官员仍把价值差额完全归咎于鸦片贸易对中国所造成的白银收支
逆差。这种经济方面的担心还夹杂着其它一些论证。例如,鸦片被视为外夷
侵略的一个帮凶,是使人民意志消沉、“道德沦丧的毒药”。象“邪教”一
样,鸦片破坏了中国固有的——即使人区别于禽兽、使中国人区别于外夷的
——社会关系(伦理)。如果人民因吸烟而不断深深陷入颓废消沉之中,御
史袁玉麟在1836 年论证说:“父不能教其子,夫不能戒其妻,主不能约 其
仆,师不能训其弟??是绝民命而伤元气也。”①
此外,洋药贸易使官员和暴徒发生联系,从而败坏了公职。广东情况特
别是这样,所以该省早在1826 年就已建立了一支专门捕捉鸦片走私船的巡逻
船队。没有过多久,这些巡逻船便让走私船“快蟹”每月交纳三万六千银两
而允许它们从身边悄悄通过。因此巡逻船于1832 年被撤消,五年之后,即当
邓廷桢想尽办法要消灭走私时,又被恢复。麻烦的是这些海上巡逻船吸引住
了一心想谋取暴利的所有贪赃枉法的官员。甚至水师提督韩肇庆也要为抽取
① 斯宾士:《清代吸食鸦片概况》,载小韦克曼和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和控
制》。
① 费正清:《中国沿海的贸易和外交》,第77 页。弗兰克·金:《1845—1895 年中国的
货币和货币政策》,
第140—143 页。
①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13 页。
佣金而转运鸦片。广州的大商号也被牵连在内。这些商号唯恐洋药危及它们
的合法生意,确实设法不使自己过深地卷入洋药贸易,但最后对此也满不在
乎了。许多商人都从事这种贸易,例如福建批发商、广州布贩、山西银行家
等:所有这些人在官方看来都是一丘之貉。
在公开记录的下面尚潜藏着迄今并无文件可考的怀疑,即最初得到对西
方贸易垄断事业支持的广州实业界,逐渐依赖鸦片;后来由于宫廷吮吸鸦片
利润,它进而使北京也依赖鸦片了。贪污腐化和高尚的道德原则常常共存于
世界上的一些权力中心,因而这样来联系似乎是可信的。嘉庆年间(1796—
1821 年),广州每年应交皇室的关税余额为855,000 两银子,此款比帝国
境内二十一个海关征税的全部余额(银2,261,000 两)的三分之一还多。
因此人们可以推测,广州有这么多官员都能得到利益,那么海关监督势必要
上解一份给朝廷分享。②此外,从清代贸易初期开始,中国东南地区的商人就
已经和沿海罪犯紧密勾结在一起。这种勾结随着广州贸易制度的日趋稳定曾
经有所减弱。现在它又在重振旗鼓,使得被派去治理这个地区的清朝官员比
以往更加确 信,有个完整的当地“叛国者”组织在帮助外夷腐蚀中国。
鸦片烟在十八世纪没有获得有效的禁止。1820 年道光帝登极时被这种违
法行为所震惊。他的愤怒影响到当时的两广总督阮元,后者曾把鸦片走私贩
从澳门驱逐到伶仃岛。但在十九世纪整个二十年代,关于洋药泛滥的报告不
断传来;北京本地也公开出售,山西省有烟馆,上海附近有走私买卖,甚至
安徽各地山上也遍种着红罂粟花。到1830 年。道光帝也得知江南银价上涨,
第二年他下诏逮捕走私贩以制止从广州输入鸦片,并命令恢复保甲制度和奖
励告密,以制止国内种植鸦片。①这两个措施都未能减弱暴利的吸引力,到
1836 年事情已很清楚了,“严厉”执行现行法律并不能遏止洋药的传播。因
此,在那年5 月17 日,北京的一位官员许乃济大胆地建议说,禁止不是办法。
姑且不论道德问题,可是银块外流却是实际问题,而这只有对鸦片贸易实行
解禁并采取易货交易才能预防。清帝立刻要求其他高级官员讨论这个问题,
他静默地倾听他们的辩论,不表态;以后这场辩论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进行了
两年之久。
第一个是解禁问题。当时有两种意见。解禁派辩解说,“空想的”实施
禁令是不切实际的,除非皇帝愿意实行恐怖统治。继续不断的禁止只能使官
员贪污腐化。最好的办法是把握现实,用易货交易的办法获得洋药,然后把
它置于海关监督的垄断控制之下。这样,国家收入就会大量增加。这最后一
点的确打动了道光帝的心,因为他是一位著名的主张节俭的人;但他又很自
觉地模仿历史上的英明君主,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所负的道德义务。因此,他
更容易接受道德派的反对意见,即违法不是废除法律的理 由。世道可能是恶
劣的,但这更是大胆恢复道德的理由。另一方面,如果鸦片被解禁,人们都
要吸烟。
道光帝同意道德派的意见,下令驻广州官员要更积极地执行反对中国人
走私和贩卖的法律。这次禁烟运动的成绩超出了北京的意料。到1837 年1
② 张德昌:《清朝内务府的经济作用》,第258 页。
① 《清实录经济资料辑要》,第533 页。这里有关于鸦片辩论的奏文和诏令,第527—53
3 页;更加完备的
材料具见于蒋廷黻编的《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卷1 第24—36 页。张馨保的《钦差
大臣林则徐和鸦
片战争》一书对这个问题作了很好的批判性研究。
月,广东按察使王青莲四处查封烟店,使鸦片贸易几乎销声匿迹,在这整个
一年里有两千个贩烟者被捕。事实上,港脚商人掌握的洋药确实供过于求,
因此价格暴跌。虽然有一个外商因走私而被驱逐出境,但是这里的外国人仍
然认为,中国人对此反正不会十分认真,并且会认识到实行解禁在财政上是
正确的。特别是他们仍然满有理由地认为可以免予逮捕。虽然豁免权是个关
键问题,但由于道光帝对从广州呈递的乐观奏折产生了可以理解的怀疑,又
由于他渴望这个问题获得最终和彻底的解决,所以免予逮捕的范围完全改变
了。1838 年6 月2 日,北京的另一位官员黄爵滋要求道光帝下令对烟民判以
死刑,这引起了第二阶段的鸦片辩论,即辩论如何根除鸦片的方法。到这时
为止,只有贩卖和种植鸦片者才受惩罚。黄爵滋争辩说,这还不够。只要有
需要,寡廉鲜耻之徒就会竭力去迎合它。因此,一定要杜绝对鸦片的需要,
即使它意味着千千万万的人死去也在所不惜。
这时,沈阳的鞑靼族将军(满洲将军)宝兴向道德派提出了质问。他问
道,你如何断定谁是吸烟者呢?从这样一条法律获得好处的只是衙役和胥
吏,因为他们可以利用这条法律勒索不幸的无辜者,或是利用它来报复宿怨。
这样做不行,要打击的仍应是烟贩和走私者,因为他们是问题的关键。应当
认真地执行现行法律即可,而不必另外颁布新的严刑峻法。这是个合理的劝
告,但是道光帝知道,自从1820 年以来走私者本已被逮捕,但洋药仍然源源
流入中国。空谈执行法律很容易,但另外还必须制定确切的执行方法。另一
方面,道德派的意见的确是激进派的意见,因 为这些意见意味着国家对社会
的最下层给予干预。这不但有些法家味道,而且还意味着把一件强有力的武
器交给了不可能指望他们善于使用它的下级官员。难道那时没有人能够提出
一个合理解决的办法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1838 年7 月10 日听到了另一个人的言论,此人就
是湖广总督林则徐。林则徐出身于福州一个家道中落的望族,这时他已有了
出色的仕宦经历。1804 年,他十九岁中举。后来任巡抚佐幕五年,接着在京
任三年多翰林院庶吉士。此后,由于朝廷赏识他作事有魄力,他的升迁较常
格稍快:他历任学政、(江南道)监察御史、(浙江省)道员、(浙江)盐
运使、(江苏)按察使、(江宁)布政使、(河东)河道总督等职,直到尚
在比较年轻的四十七岁时已升任为巡抚。五年之内他又晋升为总督。他的经
历清白无瑕。在1838 年林则徐还没有和西方打交道的经验,他有着一个从未
犯过严重错误的人的强烈信心。他为人处世很讲道德,有强烈责任感。这部
分是因为他受了当时与他过从甚密的清帝国一些最严肃的知识分子的激励。
在京城,他和著名政治理论家魏源及其他一些深受儒家“今文”学派影响的
学者组织过一个学社。
今文学派可以上溯到汉代(汉代人对当时尚存的儒家著作的可靠性进行
过激烈的争论)。有一学派坚持说,用“今文”书写的经籍是经文的真文。
另一派学者则相信,从孔子出生地附近一堵墙内发现的用“古”文书写的著
作才是可靠的经文。后一学派最终占了上风,部分原因是因为今文学家支持
《春秋公羊传》,此书对儒家思想比那更为世俗的《左传》作了更多空想化
的解释。这场争论到公元第三世纪才平息下来,它对于发展儒家思想起过重
要的作用,宛如阿里乌斯教派异端之于中世纪天主教教义那样重要。今文学
家对经典的注释一直被禁止,直到十八世纪训诂学家庄存与才恢复了这项工
作。庄存与的一个嫡传弟子名龚自珍,后者在鸦片战争时期继续阐发今文学
派的学说;龚自珍是林则徐的 至友,也是该进步文社中的成员之一,这些学
者在当时开始意识到正统的程朱理学对清帝国是一种致命的压力。振奋精神
需要道义上有所作为,但这种作为不是宋代玄学的“空洞”说教,也不是清
代汉学枯燥的训诂,而是伦常日用的治平之术。对这个道理的认识,最初并
不是很清楚的,只是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康有为才大胆表达出来。这就要求
人们担负起重任,并且还要顺应正在变化中的时代。今文学家从经典中找到
了“合时”一词作为根据,这个概念在经典著作中屡见不鲜,足以使人们相
信他们的这个理论是可靠的,因为连孔子本人也认为人们只应在现代意义上
利用古代事例。过去的范例不应盲从和附和,而应酌加修改,使其适合当前
用途,此即“托古改制”。
林则徐认为,这个见解能使人们很容易地懂得利用西学和西方武器来保
卫中国文化。但是今文学派著作中充满着神秘主义和道德主义的微妙混合
物,这一点对他的影响尤其深。如果“君子”能正确地领会天意,他就能及
时地召唤天道的宏伟力量来显示奇迹。总之,圣贤乃是代表上天的。因此我
们在魏源著作中可以读到这样一段话:
“竹萌能破坚土不旬日而等身,荷蕖生水中一昼夜可长数寸,皆以中虚也。故虚空之力能

持天载地。土让水,水让火,火让风,愈虚则力愈大。人之学虚空者如之何???一阴一阳

天之道,而圣人常扶阳以抑阴。一治一乱者天之道,而圣人必拨乱以反正。何其与天道相
左哉?”

人们的世俗的思与行之间总是脱节的,在思辨中的与在写例行奏疏时的
同一位哲学家也往往言行不一。但林则徐比大多数人 更好地通过了这一关。
就他那个时代的人而言,他把这两方面结合得最好,他后来相信这样一个信
念:在与英国作战时期上天是站在他一边的;正象在此前几个月那样,他用
这种同样的道德热情使道光帝转变态度,接受了他的禁烟方案。
到1838 年,道光帝对官员们的优柔寡断感到愤怒,对鸦片辩论未获结论
感到灰心。他所希望的是对问题的正反意见作出清醒的判断,然后采取决定
性行动,而林则徐7 月10 日的奏章正中他的下怀,因为林则徐开门见山地谈
到这场辩论的主旨。一方面,他完全同意宝兴的意见。死刑是对吸烟者非常
严酷的惩罚。但洋药对于国家强盛毕竟是非常有害的。因为烟民是道德病态
的人,因破坏法律而处决他是不对的。但是用死刑威胁他,恫吓他除去这种
恶习是对的。“夫鸦片非难于革瘾,而难于革心,欲革玩法之心,安得不立
怵心之法?”①在此之前,谁也没有讨论过烟瘾的心理学,也没有讨论过戒烟
问题。林则徐却强调了这两点。例如,他认为,虽可以用枪决相威胁,但吸
烟之辈陷溺已深,会因戒烟痛苦而拖延到追悔莫及。因此,烟瘾必须由国家
帮助来戒绝。须开设戒烟院,从死刑的公布到实施以一年为期,其中又分为
四个阶段,愈到后来的阶段加罪愈严。同时,在南方应加强反对烟贩的斗争。
因为瘾君子虽说到处都有,但关键仍在广州。对广州外籍走私贩的处理应与
本国走私贩相同。他们毕竟是罪恶的渊薮。现在已不是用温和手段对待他们
的时候了,要把他们真正置于中国法律的管制之下。
① 魏源:《古微堂内集》,卷2 第6 页。
①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20 页。
这个包括多方面的纲领性文件有希望使禁烟奏效,因此林则徐立即奉召
进京。他在京师受到不寻常的礼遇,他私人被道光帝召见竟达十九次。1838
年12 月31 日,林则徐被任命为钦差大 臣。有一道上谕说明了道光帝授与这
项非常任命的原因:
“昨经降旨,特派湖广总督林则徐驰赴粤省,查办海口事件,并颁给钦差大臣关防,令该

省水师,兼归节制。林则徐到粤后,自必遵旨竭力查办,以清弊源。唯该省窑口快蟹,或
以开
设烟馆,贩卖吸食,种种弊窦,必应随地随时,净绝根株。”①
这几点训令是果断彻底的。其意义可看作是,如有必要,准许林则徐使
中国采取军事行动。毫无疑问,道光帝和林则徐讨论过这种可能性,不过他
们不习惯于用“开战”这个概念,即现代意义上的正式宣战。他们认为英国
人桀骜不驯,林则徐这次南行就是要驾驭和平息他们。如果形势需要,他可
以动用武力,但这不是他所希望的。他在1839 年9 月向道光帝陈奏说:“鸦
片必须清源,而边衅亦不容轻启。”②避免危机的可靠办法是灵活地兼用胡萝
卜和大棒,即“恩威并用”。正象林则徐对鸦片烟瘾所作的分析那样,这也
有赖于应用心理学原则。正确地显示一下清帝国无可比拟的道德力量,可以
慑服外夷。从这两方面看来,道光帝认为钦差大臣林则徐的威力在于确信可
利用心理手段发动一场道德劝戒运动来禁绝鸦片。究竟如何才能不折不扣地
做到这点,道光帝并不清楚。他赞同林则徐,也赞成这个措施,但其功过则
将一如其他钦差大臣一样,而由他的成败来决定。禁烟必将成功,林则徐对
此是毫不怀疑的。他为人刚直不阿,作事坚决果断,这易于使英国人慑服,
正象容易使本国鸦片商畏惧一样。“战争”从来没有成为考虑的问题。
①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5 第17 页。
②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50—251 页。也参看张馨保著《钦差大臣林则
徐和鸦片战争》,
第140 页。
广州查封鸦片
林则徐还未到达广州,就下令逮捕十七名广州犯法者和调查卷入鸦片贩
运的衙门属员。象大多数高级官员一样,这位钦差大臣深信,广州是贪污犯
罪的渊薮。行商比起大多数人来,只不过是略较富有的走私贩。因此他辞别
京师经过六十天快马加鞭的行程驻节到越华书院后,就直接向当地士大夫求
助,请他们在他打算进行的这场坚决反对该城所有敲诈勒索行为的斗争中给
予协助。从他来到广州直到任职结束,他一直毫不踌躇地利用广州绅士设法
禁绝吸食鸦片。这种做法有危险,因为准许各村知名人士成立拥有逮捕权的
禁烟会,这就意味着把大量权力交给了不易控制之人。所以出现了许多错捕
案件和麻烦事故;如邻居之间公报私仇互相告密;有些家族为了报复族间血
仇的宿怨或者争夺财产权而中伤与自己相敌对的家族。所有这些,林则徐在
其著名的7 月奏折中已有预见,但他在当时解释说,为了治愈一种危险得多
的社会病症,这是不可避免而必须忍受的流弊。可是他似乎没有认识到,这
种流弊在不知不觉间破坏了县官和村镇名流在广东农村中的权力平衡,因为
后者现在开始自己执行治安权。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以前绅士私人盗用司法
权和军权的现象还不明显,但到那时,要使他们放弃非分之权则为时已晚了。
但是,尽管采取了拘留、逮捕和查封等狂热的行动,林钦差铲除鸦片恶习的
计划并未成功。的确,随着他的禁烟计划在下一阶段——打击外国烟贩——
碰了壁,他打击本国烟民的行动也就马上失却凭借了。
林则徐最初切断洋药输入的努力表现在以下两个决定中:第一,利用具
有保商(实际上是本国人质)资格的行商“控制”外商;第二,找出并扣留
英国方面搞鸦片交易的幕后关键人物。这样,林则徐就把中国和西方之间的
冲突搞成了个人之间的冲突。 1839 年3 月18 日,他采取的第一个步骤是通
知行商,要他们三日内说服外商向中国政府交出鸦片存货,并具甘结答应永
远不再经营洋药。否则,一、两个行商将被正法,余者将统统丧失其财产。
这是欧洲人所熟悉的一套手法,他们轻蔑地怀疑行商在搞两面派。最后,当
林则徐确实认真照章办事时,外商答应象征性地交出1,056 箱鸦片。但林则
徐现在开始相信,他所追查的这个关键性鸦片供应者是颠地,他是第二家最
大港脚公司的经理,也是英国商会会长。因此,3 月22 日,林则徐发布一项
逮捕颠地的命令,并捉拿两名中国商人作为人质,如果颠地不自动向地方当
局投案,则将人质斩首以代替颠地。
这些消息很快传到住在澳门的义律,他立刻作出最坏的估计。他认为如
果说这不是战争,“至少也是战争的直接的和不可避免的前奏”。①义律命令
将他手下可动用的兵船开往香港准备应战,并于3 月23 日在一小队护卫保护
下离开澳门,于第二天耀武扬威地来到广州商馆,正好赶上接受律劳卑过去
所受的惩罚:中国人停止贸易,商馆受到劳工的抵制和封锁;结果使三百五
十名外商在以后四十七天中处于奴隶状态。义律虽然勇气十足,但现在已经
处于绝望境地。他的压倒一切的考虑就是挽救他所属那些人的生命,因为不
难料想,封锁了商馆周围交通线的数千中国军队正准备屠杀他们,而他却一
① 张馨保:《钦差大臣林则徐和鸦片战争》,第162 页。费伊的《1840—1842 年的鸦片
战争》一书(第142—179
页)就外人团体对钦差大臣林则徐的反应作了生动描述。
筹莫展,因为他的船和为数不多的军队鞭长莫及。因此当3 月26 日林则徐说
明只要他得到他所需要的鸦片就将释放英国人时,义律才完全放心。翌日,
他命令所有港脚商人将所存洋药交给他。商人们闻之欣喜。因为烟贩被捕之
后,前此五个月内还没有在广州出售过一箱鸦片。由于义律答应女王陛下政
府会交付鸦片损失(后来,巴麦尊对此大为恼怒!),所以英商向他保证交
出甚至比存货更多的鸦片,计20,283 箱,价值九百万元。到5 月5 日,钦
差大臣林则徐已开始烧毁这批存货中的一部分;他确信英商很诚实,便解除
了封锁,并允许他们自愿离开广州。
走向战争
林则徐因获得成功而兴高采烈。外夷则心胆俱丧,再次表示 驯服。他把
外夷顺服的每个表现都上奏给皇帝。当林则徐坐在车盖下监督每日在放满石
灰的海水池中烧毁大量洋药的工作时,他注视着每个好奇的外国人。外国人
脱一下帽子,沮丧地摇一摇头,都被当作“心悦诚服”的无容置疑的证明。
象误入歧途的中国农民叛乱者一样,这些外夷也将会服服贴贴地遵从这位刚
毅而公正的钦命大员。
但是,这些驯服表现必须变为更加明确的保证,为此,林则徐最相信具
结。外商具结后,如再走私,即予正法。换句话说,具结的目的就是置外夷
于公认的中国司法管辖之下。但在这同时,巴麦尊的对外政策则坚决主张,
一个英国人无论何时何地可以指望本国政府的保护,不受外国专横武断的起
诉。因此,这个问题就是治外法权问题。林则徐本人知道此事后质问义律:
“汝何以贵国之法加于天朝?”①但对每个英商来说,他们不敢具结的原因与
其说是抽象的裁判权原则,不如说是真正害怕个人会被捕。由于港脚商人不
敢屈从,他们就不敢留在广州,唯恐林则徐突然决定再次封锁他们。因此,
义律要求澳门提供避难所。葡萄牙总督并不有爱于英国人,也不愿意和钦差
大臣林则徐发生纠纷;但他最后还是向义律争生存的争辩让了步。到7 月4
日,全体英商迁到澳门。林则徐最初对此并不感到惊愕。贸易总是会使他们
回来的,那时他们将不得不具甘结。正在这时,他反复整理他的书籍,吟诗
写字,逐日写日记。1839 年7 月12 日的日记写道:“忽晴忽雨。和珅筠制
军诗。闻尖沙嘴夷船水手有殴伤华民身死之事,拟委员往办。”②这一简略记
载说明发生了林维喜被杀案件。
五天以前,一群英国水兵在一个称为尖沙嘴的小村酗酒行 乐,在那里劫
掠一个庙宇,并用棍棒殴打几个中国农民。有一个名叫林维喜的农民因胸部
受重伤于第二天死去。犯罪一方应受惩治,但他是被哪个水手杀死的呢?是
应作杀人罪还是作误杀罪起诉?关于个人责任的问题使英国人感到烦恼;但
林则徐坚持他的论点,他对义律说:“若杀人可不抵命,谁不效尤?倘此后
英夷殴死英夷,或他国殴死英夷,抑或华民殴死英夷,试问义律将要凶手抵
命耶?抑也可以不抵命???查义律既系职官,自有此案之后,两次亲赴尖
沙嘴,查讯多日,若尚不知谁为凶手,是木偶之不如,又何以为职官?”①
按照中国行政官员的标准,义律显然不够格,不过他至少是在尽责保护皇家
海军的现役士兵。事实上,他完全是按先例行事的。林维喜凶杀案件只不过
是中国人和西方人在刑事裁判权问题上不断发生冲突的另一个例子罢了。
与当时西方的观点相反,中国法律是非常合乎人道的。预谋杀人犯处以
斩首,杀人犯处以绞刑,误杀罪需给予赔偿,自卫杀人者则不予追究。但是
在一次闹事中发生的人命案究竟是杀人罪还是误杀罪,欧洲要员和中国当局
之间对此很难取得一致意见。中国人通常坚持是杀人罪。顺便说一句,在十
九世纪初,在英国偷一个先令以上就处以死刑。②但从欧洲人的标准看,中国
① 张馨保:《钦差大臣林则徐和鸦片战争》,第182 页。
② 韦利:《中国人眼中的鸦片战争》,第55 页。
① 韦利:《中国人眼中的鸦片战争》,第61—62 页。
② 参看兰德尔·埃德华兹准备中的哈佛大学博士论文。
人对罪的解释常常不免于主观臆断。例如,在1784 年,在港脚船休斯夫人号
旁放礼炮时,偶尔炸死一个旁观的中国人。不可能说是哪个炮手的罪过,但
中国人一定要捉拿罪犯,使犯下罪行不致不受惩处。在中国人看来,行为远
比动机重要,正象纠正冤案要比惩罚制造冤案者更加重要一样。象《复仇法》
中所说的“以命偿命”的原则那样,这就是希望用罪犯的生命抵偿被害者受
损害的灵魂,来恢复正义世界的道德平衡。因此,当休斯夫人号的大班 不能
交出犯罪炮手时,便把他作为“替身”抓了起来。最后,有个不幸的炮手被
交给中国人正了法。1821 年,同一类的事情又发生在美国船上的一名无意中
犯罪的意大利船员泰拉诺瓦身上,所以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西方人决定不
向中国地方当局交人,除非此人已经受到本国人民的审判,并明白无误地证
明他确已犯了杀人罪。
林维喜案件不仅象征着治外法权争端,而且成了1839 年那个炎热夏天加
剧紧张形势的主要刺激因素,当时英国人和中国人在澳门关卡两边互相猜疑
地看着对方。结果,英国人没有交出凶手,于是林则徐开始担心,认为只要
英国人安然留在澳门,他们总是要在这个问题和具结问题上继续反对他。因
此,他于8 月15 日采取了进一步抵制商馆的措施,切断了对澳门的农产品给
养,同时向附近城市香山又增派两千名军队。于是,葡萄牙人很快屈服,命
令英国人离开澳门; 8 月24 日,义律和他的同胞登船渡过海湾在香港附近
海面抛锚。这时林则徐认为,他可以顺利地利用清初的海禁措施。8 月27 日,
他奏陈皇帝说:“毫无疑者,虽其船内糗粮不乏,而所嗜之肥浓燔炙,日久
必缺于供。且洋面不得淡水??此一端即足以制其命。”①为了不使英国人登
陆获得食物,水师和重新招募的水勇封锁了沿海交通线。由于供应减少,义
律变得不顾一切了。9 月4 日,他率领一个小船队来到九龙,告诉当地的清
朝船队管带,如果三十分钟内不提供食物,他将击沉他的船队。当时限一过,
便开炮击溃了中国船队。
这仍是第一次不宣而战的炮击,但当义律在等候英国的训令时,这次炮
击并没有弄得林则徐迟疑不决。不仅这次交火详情不明,而且这位中国钦差
大臣还确信,有少数英商为了恢复商业的目的会甘愿具结。义律本人从一开
始就认为,对英商来说,仅仅 治外法权原则似乎并不比他们的利润更重要;
特别是如果他们的竞争者美国商人得到了他们一年一次的茶叶合同时情况就
更是如此。因此他请求美商,为了他们与英商将来的共同利益,希望他们与
英商一起离开广州。而领导北美商人的福布斯回答说:“我来中国不是为了
疗养和寻欢作乐,只要能卖出一码布或者购进一磅茶叶我就要坚守岗位??
我们美国公民没有女王来担保补偿我们的损失。”①英商刚离开广州,美商立
刻就大发横财。未曾染指于鸦片的英商从香港停泊地听到此消息后,开始对
义律的封港感到不安,最后,九龙事件刚刚发生之后,担麻士葛号逃出英国
船队,该船承销人签具了一项鸦片甘结。不久,从爪哇运米至此的皇家萨克
逊号也起而效尤。
在林则徐看来,这清楚表明,保护这种不正当鸦片利益的只是义律一人。
所以林则徐散发了致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的一封公开信,从道义上恳求她制止
① 韦利:《中国人眼中的鸦片战争》,第64 页。
① 张馨保:《钦差大臣林则徐和鸦片战争》,第206 页。
鸦片贸易,并且相信英国政府是受了义律的欺骗并被引入了歧途。②现在,正
象他所预言的那样,其他未参与走私但又贪图利润的英商,是会回到广州服
从官方控制的。杀人案虽仍未解决,但只要派水师提督关天培的水勇登上停
泊于香港的某只商船,随便捉拿一个外国人作为人质来代替被义律包庇的真
正罪犯,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结案。当关天培的由二十九艘清帝国战船组成的
船队开始集合和准备袭击虎门通道附近的穿鼻时,义律认为它们正在准备攻
击在他旗帜之下的五十多只商船。因此他于1839 年11 月3 日驶船逆流而上,
想驱散中国船队。正当两路战船进入对抗状态时,皇家萨克逊号的水手们无
意中恰于此时驶往广州。为了加强封港,英国兵船窝拉疑号立即对 着这只商
船头部发出一发炮弹。水师提督关天培即予干预,甚至也许是为了保护皇家
萨克逊号,这时义律的炮口便转向了中国船只。经过短时间和毁灭性阻击,
四只中国船被击毁,关天培的船队被驱散而驶离战场;这样就结束了后来所
称的穿鼻战役。
但是,中、英两国任何一方都仍未正式宣战。道光帝虽获悉发生过这次
海战,但并不知道打了败仗,所以他认为,无需为追究杀害农民林维喜的凶
手和鸦片具结之事而再事争论了。相反,现在应是停止和所有这些讨厌的英
国人打交道并把他们永远赶出中国的时候了。毫无疑问,这是能够轻易作到
的,因为他的钦差大臣林则徐向他解释说,外夷战船太大,不能驶入中国江
河,而且他们的士兵不能上岸作战。“且夷兵除枪炮之外,击刺步伐,俱非
所娴。而其腿足缠束紧密,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更无能为。是其强非
不可制也。”①
实际上,英国人占绝对优势。他们的印度基地可以提供现成的军队和军
需,在中国海岸上,他们拥有象吃水浅的铁甲轮船复仇女神号那些在当时是
最新式的武器,这种炮舰能够很容易地把炮口转向河流上游的城镇。他们的
野战炮射击准确,火力猛烈,杀伤力强。步兵的滑膛燧发枪本来就比中国的
火绳枪有效得多,何况这时又正被有击发装置的滑膛枪所代替。甚至他们的
战术也较好。中国人只擅长围攻战,他们坚守沿岸固定的要塞阵地,炮口固
定在朝向敌人从正面发动主攻的方向。但是英军在海军炮火支援下,总是一
次又一次地以经过训练的、准确的密集队形从侧翼攻击,以便夺取炮台或者
突破敌方阵线。
与此相对照,清帝国的军队都不满员,训练极差。军队是从满、汉、蒙
二十四旗中抽调来的,他们都是些懒散的驻防部队,驻扎在全国各地的战略
要地,统率者都是满族将领(鞑靼将 领)。同时绿营汉军(从组织上说,这
支军队是从十七世纪征服大部分中国的陕西和奉天部队演变而来)虽然分为
陆军和水师,由各省统帅指挥,但实际上没有十足的兵力。花名册上尽是弄
虚作假;为了应付点卯,就匆忙地招募市场的苦力;也举行定期军训,但重
在观瞻而不讲究实际,注意搞戏剧舞蹈的剑术程式动作。每当发动大战役时,
原由互相猜忌的各地指挥官分别统率而互不配合的部队必须置于一个统帅统
一指挥之下,而这位统帅常常是对他所领导军队的特点竟是毫无所知的非军
人。在实际战斗中,队伍很可能不是开小差就是劫掠农村,结果使本国人而
② 似乎英国女王并未收到过什么信件。参看同上注张馨保著作,第135 页;又可看邓嗣禹
和费正清:《中
国对西方的反应》,第24—27 页。
①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51 页。
不是使敌人害怕他们。
在这次战争期间,为了补救这些弱点曾作过各种尝试。一个办法是招募
乡勇。林则徐特别强调在广东招募乡勇,因为他深信,这些乡勇单凭其一股
“热情”几乎可以打败一切敌人。①为了节约军费开支,道光帝在1840 年把
招募乡勇的任务扩大到其他沿海省份;但许多非正规军是原先的匪徒、盐贩
或者利用自己的军衔鱼肉本地农村的强盗。另一个办法是采用道家法术和中
国寺院的拳术,以改善军队在西方炮舰和大炮面前软弱无力的状态。例如,
武术教师们宣称自己在水下不用呼吸可以呆上十个小时,因而便雇用他们藏
在河底去英国船底下凿洞。②有少数中国人还拚命钻研特殊方法,甚至试图采
用西方的武器和战术。林则徐从欧洲人那里购来数百支枪和一条用于军事训
练的外国船。他还使人翻译西方的新闻报道以推测敌人意图。③但是当时的大
部分官员却自觉地认为,这种作法是对中国至高无上的文化的可耻 背叛。
当清朝对鸦片战争的最初枪声尚无痛切之感时,危机消息已传到英国。
义律早在他的公文报告中竭力使伦敦确信,采取“紧急有力措施”①以使鸦片
贸易合法化和迫使林则徐一派下台的时机已到。英国商务监督的意见则与义
律相对立,他确信支持这次危机的只是钦差大臣林则徐一人。义律错误地认
为,如果能依靠民众的支持来炫耀一下军事力量,就可使北京不信任林则徐,
从而随着他的撤换就可达成谅解。但是巴麦尊的打算还远不止此。辉格党中
的“前进派”不断提高调门。广州最富有的商人维廉·查顿博士已在1839
年1 月回到伦敦,及时利用了这次因没收鸦片问题所引起的争论。他作为一
个受两万元战争基金补贴的商人代表团的头目,支持展开了一场巧妙的散发
时文小册子的宣传战,把“包围商馆”事件描绘为另一个加尔各答军牢,是
对维多利亚的圣经——即女王陛下的旗帜——的不可容忍的侮辱。他在联合
英国中部三百家纺织商行要求巴麦尊干预广州事务方面也起了作用。查顿在
10 月26 日私下会见巴麦尊时对他所希望的干预要达到的程度概述如下:封
锁中国港口以索取赔款;签定公平的贸易协定;开放四个新港口;占领香港
等几个岛屿。就在这天,巴麦尊已不必再要人们去催他了。因为在八天以前
他已传消息给义律说,远征军在明年3 月就可到达中国以封锁广州和位于北
京南面的北河。因此,查顿的建议受到欢迎。的确,从那时起,巴麦尊经常
请求该豪商的伦敦分行提供情报;后来策划以长江为界分中国为两半的策略
也同样受到了鼓励。在以后四个月中这些计划不断予以充实,直到1840 年2
月20 日为止,那时巴麦尊正式委派了两个人全权领导这次远征,即义律及其
堂兄弟商船队长懿律。他们受命要为商馆被围事索取“赔偿”;为鸦片损失
获得赔款;索 还所有行商的债务;撤销公行;赔偿整个远征行动的花费;要
求割让一岛屿以保证英商的安全。为了迫使中国人答应所有这些要求,中国
各主要港口应予封锁,占领杭州海湾外宁波附近的舟山作为保证。
议会尚未作正式磋商。因此在1840 年4 月7 日,反对党托利党人指出,
这场不义战争是由女王的鼠目寸光的现任顾问们引起的。内阁中一位最年轻
的阁员,也是伦敦社会的一个红人托马斯·巴宾顿·马可黎替辉格党作了答
① 《林文忠公全集》,卷1 第3 页。关于赞扬乡勇的诗,参看阿英编:《鸦片战争文学集
》。
② 关于某些“武术”及其可能的军事用途的讨论,参看《林文忠公全集》,卷1 第22 页

③ 参看齐思和等编:《鸦片战争》,第2 册,第365—543 页。
① 张馨保:《钦差大臣林则徐和鸦片战争》,第190 页。
辩。他向议员们宣称,被封锁在广州的英国人是:
“属于一个不习惯于接受失败、屈服或耻辱的国家;他们属于一个必将强迫虐待其子民者

交付数量令人震惊的赔款的国家;他们属于能使阿尔及利亚的贝依在其受辱的领事面前赔
礼道
歉的国家;他们属于为普拉塞原野军牢的受害者报了仇的国家;他们属于自从伟大护国公
发誓
要使英国人享有从前罗马公民所享有的同样声誉以来一直没有衰败过的国家。他们知道,
他们
虽然被敌人包围,被汪洋大海和大陆隔绝而孤立无援,但谁也不能损害他们的一根毫毛而
逍遥
法外。”①
总之,他表达了一句拉丁格言的思想,即我是罗马公民!对此,另一位
年轻而大有前途的托利党人格兰斯顿作了如下回答:
“我不知道而且也没有读到过,在起因上还有比这场战争更加不义的战争,还有比这场战

争更加想使我国蒙受永久耻辱的战争。站在对面的这位尊敬的先生竟然谈起在广州上空迎
风招
展的英国国旗来。那面国旗的升起是为了保护臭名远扬的走私贸易;假如这面国旗从未在
中国
沿海升起过,而现在升起来了,那么,我们应当以厌恶的心情把 它从那里撤回来。”①

但是,巴麦尊否认他的政府支持这种不法的鸦片贸易,以此手法巧妙地
转移议会辩论的中心。他坚持说,他们所希望要做的一切只是为了保证将来
贸易的安全和英国公民的安全。应该记住的一件重要事情是英国已经受到了
侮辱。这样,托利党的反战决议案只以五票之差被否决,但这并不足以安慰
相距半个地球之远的清朝。
① 贺尔特:《在中国进行的鸦片战争》,第98—99 页。
① 贺尔特:《在中国进行的鸦片战争》,第99—100 页。
战争的第一阶段
正式鸦片战争的第一阶段是从1840 年6 月开始一直延续到1841 年1 月。
英国的策略是明确的:绕过广州向北行进,占领舟山岛,然后驶向天津附近
的北河口,递送巴麦尊致清帝的照会。到6 月21 日,十六艘英国战舰、四艘
武装汽艇和二十八艘载有四千英军的运输舰集合在澳门沿海以外。一小部分
兵力留在后边封锁广州,其余兵力立即开赴浙江。大部分广州人认为,英国
人已经被钦差大臣林则徐新建的海岸炮台吓跑了,但是在7 月5 日英国舰队
在舟山岛海外重新出现。一开始,当地下级官员以为这些船只是来通商的,
所以该小港的居民想到会大获其利而非常高兴。②接着英国海军司令官伯麦爵
士却要求这个城市投降。当中国总兵拒绝投降时,舟山就遭到九分钟的炮击。
然后英国军队登陆,通过被摧毁的建筑物和尸体,没有受到任何反抗就掠夺
并占据了这座城市。
巴麦尊原来希望以攻占舟山使中国人震惊而立刻投降。事实 并非如此。
由于舟山戍军是被英国海军大炮击溃的,所以这个岛的失陷并未能消除关于
英国人不能登陆作战的荒诞想法。此外,很多人最初以为,舟山失陷严格说
来只是把附近的宁波开放给英国人通商的计划的一部分;因为在战争的这一
阶段上,英国人仍被仅仅看作是海盗贸易者,而未被严重地看作潜在的征服
者。然而,这种安全感一俟英国舰队驶向北河口时就消失了。8 月9 日,军
机处接到关于英国船只沿海岸线北驶的报告时,陷入一片混乱。道光帝与其
满族近臣开始感到英国人甚至可能想攻占北京城池。必须不惜任何代价使他
们从能打击首都的距离处撤退。因此在8 月30 日,当英国人就要强行通过守
卫北河口的大沽炮台时,一位名叫琦善的使节同意在岸上接待英国全权大使
并开始举行谈判。
决定进行谈判,与其说这是结束了林则徐的“慑服”外夷的政策,不如
说是否定了林则徐本人。巴麦尊的信如此怒火中烧地攻击了这位钦差大臣,
致使朝廷认为,只要把林则徐撤职就会使英国人感到完全满意。这并非是难
以作出的决定,因为清帝本人也认为林则徐作事鲁莽灭裂而大为恼火。他不
是在需要坚决性这一点上与林则徐有分歧;他所不满意的是,尽管林则徐反
复乐观地预言英国人不会或不能打仗,可是南方局势突然恶化到使这位钦差
大臣失去了控制。使清帝心烦的并不是“战争”,而是“叛乱性”的敌对行
为从一个省竟然转移到了帝国的心脏。这时清帝希望知道,林则徐答应迅速
而妥善地解决鸦片问题的种种诺言究竟何在?
“汝言外而断绝通商,并未断绝,内而查拿犯法,亦不能净尽,无非空言搪塞,不但终无

实济,反生出许多波澜,思之曷胜愤懑。”①
林则徐试图把战争的罪责推卸给义律。他指出这位英国商务总监犯了
罪,承认做了丢脸的事而自动交出鸦片,可是他又欺骗自己的政府,说鸦片
是被非法没收的。(后来清帝令琦善调查此一辩解之词,琦善否定了它。)
战争是事件的必然结局,而且现在战端终于来临,那便要由他林则徐来负全
② 齐思和:《鸦片战争》,第4 册第630 页。
① 韦利:《中国人眼中的鸦片战争》,第117 页。
部责任了。他所请求的就是任命他去收复舟山,把英国人赶出去,不惜任何
代价来对付外夷。因为在他看来“抑知夷性无厌,得一步又进一步,使威不
能克,即恐患无已时”。①也许清帝可能私下同意这种估计,②但是,他不再
认为林则徐可称此职。无论如何,停泊在大沽口的英国人要求撤这位钦差大
臣的职。因此在9 月4 日清帝下诏道:
“上年,钦差大臣未能仰体大皇帝至正之意,措置失当。现已逐细查明,重治其罪,定能

代伸冤抑。”③
林则徐直到1841 年5 月3 日才离广州受审。7 月1 日他被判决充军到地
近中亚的俄国边境的伊犁。然而,在1845 年,他又被召回授以要职,此后效
忠清帝达五年之久才病逝。
任何一个处在林则徐地位的官员都会同样地遭到失败和受到处分。在这
些年间,对钦差大臣的每一次任命都体现着清帝的这样一个决心:在不损害
他自己所提条件的情况下保持和平与秩序。因此,鸦片战争的历史就是这种
决心受到英国人反复打击的过程。最后,清帝的这个愿望终将破灭,但是在
此以前,他派的代理人员面临着一种矛盾的要求:既要讲和,又不许让步。
这就是林则徐进退维谷的处境及其继任者的悲剧之所在。
被选出来代替林则徐的琦善是博尔济吉特氏族的一位侯爵,他担任着令
人羡慕的直隶总督之职,而且是中国最富有的人士之一。他是一位很有教养
的学者,也是一位知名的善于斤斤计较的官员;向北京转呈巴麦尊的照会的
就是他。到这时清帝才不得不承认英国人的不满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不
满应归之于他们受到的那种待遇,不应归之于与他们的关系的性质本身。归
根到底,他们的基本要求是完全办不到的。割让一个岛屿吗?那是荒唐的。
要开放几个新港口吗?那是违反“旧制”的。要偿还行商欠债吗?政府并未
挪用商业款项。赔偿鸦片价款吗?它本来就是违禁品。由于没有先例,清帝
也就不能与这些前所未闻的敌人进行谈判。反之,他反复强调说,当务之急
是排除这场危险,使夷兵返回广东。这就只有靠琦善的伶牙俐齿来诱使英国
人回到南方去之一法了。
琦善本人的确也意识到帝国面临种种危险,因此一再试图使清帝了解,
从十八世纪以来外夷问题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急剧变化。但他只是有了表面的
认识。他看到中国正在进入一个熟悉本国历史的学者们为之痛心的外患频仍
的漫长时期;但是他又认为,必须以某种方式迫使英国人重新回到一种稍微
新颖而又是按常规形成的外夷管理制度中去。目前,他不能轻率地作出清帝
禁止作出的让步,但至少他必须想出权宜之策来使英军离开天津。琦善十分
坦率地向军机处说明,要做到这点就得用“绥抚”之法,即变相的纳贡方法,
它实际上变成了以后十年中对外夷实行“羁縻”政策的第一步。由于这政策
强调要用灵活的阿谀逢迎词令来密切与外夷谈判者的个人关系,进而产生一
种个人义务,所以这种作法也是中国社会习惯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依靠私人
之间的感情来缓和政治集团之间或者经济集团之间的对立的原则冲突。这种
① 韦利:《中国人眼中的鸦片战争》,第120 页。又见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
,第266—268 页。
② 林崇墉:《林则徐传》,第443 页。
③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59—260 页。
政策一般被认为是琦善施用于英国人,又被后来的外交政策专家耆英所充分
发展。它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成功地拖延因双方目 的不同而形成的冲突的最
后解决;因为英国使者以一种被出卖的愤懑心情得悉,这些阿谀奉承的中国
外交官员们一方面佯称是他们的朋友,另一方面却又向北京陈情说,要克服
对那些必须打交道的性格粗野而形体污秽的外国人的自然憎恶心理实在很困
难,这时就使英国人更加感到不愉快了。但这个办法暂时还行得通。1840 年
9 月17 日,琦善可以把英国战舰将回广州并将在那里完成谈判的事上奏朝廷
了。清帝对这消息感到高兴,派琦善本人从陆路南下妥善办理此事。他的足
智多谋获得了成功,致使人们感到,与英国人打交道只用智谋就绰绰有余了。
义律和懿律从琦善的和蔼可亲的态度推测到清帝的意旨,他们相信林则
徐的“主战派”已被比较理智的人们组成的“主和派”所取而代之。但他们
并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北方的压力一减轻,清帝的惊恐心就会减退,朝廷中
的好战分子就会更加大胆。因此,由义律在12 月(他这时是唯一的全权大使)
倡议的广州谈判会议向琦善提出了一些尖锐的问题。在北京,一些年轻性急
的御史和几位年长的保守官员仍然坚决主张把这些英国人消灭掉。最糟糕的
是,有少数几个人背地里暗示琦善本人是一个姑息分子,他受外国人的蒙蔽
或者甚至被他们腐化了。可是,英国人在广州以其全部军事优势施加压力以
取得具体让步,其中最危险的一条就是准备让英国人占领香港。因此琦善首
先是试图使北京认识,广州的军事防御已经危险到了毫无希望的地步。当时
他作了一个非常错误的估计。他认为交一笔赔款和新开放一个象厦门那样的
港口给欧洲人通商,以此作为交换条件,他最后可以不交出香港,甚而可以
从英国人手里收回舟山。他通过强调不把中国领土交给外国人的重要性的办
法,希望他的君主相信仅在商业上和钱财上作点让步姿态是无伤大局的。然
而甚至在他得到北京消息之前(这两个城市之间的通讯要花一个月时间),
英国人已经十分明确地表示他们坚持无论如何要占据香港。义律认为需要使
琦善明白 他军事上的软弱无力,竟在1841 年1 月7 日命令英军占领了虎门
炮台。这时琦善才绝望地认识到,只有虎门要塞才能把英国人与广州隔开。
为了避免他认为可能发生的一场屠杀,他无可奈何地于1841 年1 月20 日同
意了穿鼻草约。英国人在这项协议中提出的条件是割让香港;赔款六百万元;
两国官员在平等的基础上直接交往,并且开放广州贸易。义律因胜利而兴高
采烈。在他看来,中英关系问题没有过多地流血就已得到完全的解决。然而
他的胜利感还是为时过早了一些。当这个草约最后报请审批时,结果两国政
府都不愿意接受。
早在1 月初,道光帝已经感到英国人“反复鸱张,恐难理喻”。①甚至你
如此彬彬有礼地对待过这些粗野的人,他们还是要继续进行海盗式的征服,
而且甚至敢于进攻广东的要塞。因此,中国人打定主意在谈判中用无休止的
辩论拖住对方,从而给南方的官军以重新武装的时间,以便最后征服外夷。1
月6 日,道光帝命令邻近省份的四千援军开赴广州;并于1 月30 日派遣了他
的堂兄弟奕山率领一支靖逆军去消灭敌人。在琦善同意英国人占领香港两天
之后,他收到了这个决定,这使琦善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他发狂地要加以制
止。首先,他设法说服驻广州的大部分官员和他共同签署一份送呈北京的奏
折,说广州差一点被英军所占领。用陈旧大炮设防的要塞建筑在一些岛上,
①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72 页。
很容易从背面受敌。自吹自擂的“水勇”(林则徐招募)不是晕船就是必须
得些彩头钱才去打仗;而城市里汉奸又多如牛毛。按照穿鼻草约的条款,义
律毕竟已同意退还舟山及虎门炮台,因而此时他们将有一个较长的喘息时间
来准备清帝要求的“靖逆”工作。但是琦善在那时先去了他的最主要同僚之
一的支持。当广州人中间谣传钦差大臣用香港作交易而收了一大笔贿赂时,
广东省巡抚怡良向京师奏报了琦善背着他秘密割让香港之事。清帝2 月26
日看到奏章时 勃然大怒。他遂下诏道:“朕君临天下,尺土一民,莫非国家
所有。琦善擅予香港。”①于是草约被否决(虽然此时英国人实际上已占据了
香港),琦善的大量财产被没收。3 月13 日,琦善戴着镣铐离开了广州。
当巴麦尊接到送回伦敦的穿鼻草约副本时,断定义律把他的训令完全置
之不顾。义律既占领了舟山,他已经有条件定出自己的条款,但他却用这个
重要基地换来了那个干燥多石的岛屿香港。那时二十二岁的维多利亚女皇在
她致姻亲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的信中说:“中国的事件很使我们懊恼,巴麦
尊极其感到羞辱。如果不是由于查理·义律的那种不可思议的、奇怪的举动,
我们所要求的一切或许已经到手了。??他完全不遵守巴麦尊给他的训令,
却尝试着去取得他能够得到的最低的条件。”②
此后,义律被一位做事沉着、五十二岁的爱尔兰人璞鼎查爵士所代替,
后者曾在信德当过几年政治代表。他从巴麦尊得到的训令③非常明确。他在占
领舟山并且绝对确信与他打交道的那些人都有进行谈判的全权以后,他即着
手争取得到以下的让步:赔偿鸦片价款6,189,616 元;收回行商欠债三百
万元;付远征军费用约二百五十万元;至少开放四个新港口;保持香港,以
及割让更多供免税卸货的岛屿;每个条约港口均开设英国领事馆;取消公行;
以及如果有可能的话,“为了中国政府本身的利益”而解禁鸦片。④
①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84 页。
② 引自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文版卷1 第307 页。
③ 1841 年9 月8 日皮尔内阁当选就职时,虽然巴麦尊已被阿伯丁勋爵所代替,但巴麦尊
的训令继续有效。
阿伯丁比巴麦尊谨慎得多,但是他这时已来不及改变已制定的政策。巴麦尊在这一年又回
到了白厅。
④ 这些训令完全写在马士著《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英文版附录K 中,卷1 第655—699 
页。
赎回广州
璞鼎查虽于1841 年5 月接到任命,但直到8 月他才到达香港。在这段时
间,义律面临奉清帝诏令集结于广州的军队。琦善已由三位官员集体接替:
一是皇帝堂兄弟奕山,一是满洲贵族隆文,另一位是七十高龄完全耳聋的汉
族将军杨芳,后者因在喀什噶尔擒获张格尔而闻名。整个二月份,军队源源
进入广州。他们重新建设防守阵地;设置水路障碍;招募地方兵勇;而且广
州士绅也被鼓励对他们的城市进行爱国主义的防御。然而第一个到广州的杨
芳几乎立刻看到军事形势已毫无希望:中国海军实际上已经崩溃;新城的城
墙正在倒塌;佛山铸造厂新铸造的五吨重的大炮没有架设起来;军队也不可
靠。
所有这些行动使义律认为,穿鼻草约并没有受到尊重。他再次沿河而上;
在击毁沿途一些炮台之后于3 月2 日到达广州。于是中国代表不得不再次提
出举行谈判,俾使广州脱离英国大炮的威胁。杨芳没有别的选择,只得同意
重新开放贸易;虽然如此,他在呈送北京的奏章中对这个协议未敢明言,只
是暗示了一下。4 月14 日,三人中的另外两个好战分子到来,致使这种暂时
的休战也不能维持下去了。当奕山和隆文开始准备火木排并武装更多的地方
兵勇时,杨芳不得不跟着干。于是,义律再次看到休战受到了威胁,并要求
中国方面停止这些准备,但没有得到答复。可是就在他采取行动之前,1841
年5 月21 日奕山终于发动了一场歼灭战,他放出燃烧着的木排,顺江而下冲
向停在黄埔江上的英国舰队。在随之发生的战斗中,中国战舰被击毁七十一
只,岸上的炮台失守六十座。然后在复仇女神号保护下,运兵船沿城行驶送
部队登陆;英军占据了广州旧城外北面的高地。省城正位于这些高地之下,
从而有完全听任英军野战炮轰击的危险。在那 时,中国人已多次违背诺言,
英国陆军少将郭富认为他们应该马上前进占领该城。但义律仍然相信他们会
得到“未受冒犯的百姓”在感情上的支持,希望使广州免于一场屠杀。①这位
全权大使当然占了上风。5 月27 日签订了一项协定,根据这个协定三位中国
钦差大臣及一切外省军队都同意退出这个城市,并答应在一周之内交出六百
万元的“赎金”以使广州免遭破坏。当这个协定付诸执行时,英国人回到他
们的船上,等候璞鼎查的到来。
5 月份对广州的进攻,对英国人来说并没有直接的军事意义,但对中国
人来说就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首先,随着这次袭击(其中有掠夺和混乱),
平日无赖的本地盗匪和三角洲的海盗变得比以前更加胆大妄为了。②两广的大
部分地区——特别是两省之间的丘陵边境——几乎迅速被匪帮占据。所以从
1841 年至1850 年社会秩序日益混乱,这实际上触发了太平军叛乱。③其次,
产生了一种深深影响到中国后来与西方关系的排外传统。当广州北边的英军
和印度军等待中国当局来履行赎买协定的条款时,他们在三元里集镇上和集
镇附近掠夺了几处庙宇和强奸了几名妇女。这些具体的刺激,再加上广大人
民群众对战争的焦虑,促使对外国人的比较温和的那一套陈旧看法变成了恐
① 1841 年11 月18 日义律呈阿伯丁伯爵公函,外交部档案17/46;义律致郭富公函,包括
3 页,见于1841
年5 月21 日和24 日的公函,外交部档案17/46,伦敦档案局。
② 参见《筹备夷务始末·道光朝》,卷29 第23 页。
③ 小韦克曼:《1839—1861 年中国南方的社会骚乱》,第117—131 页。
外的种族主义情绪。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在5 月份的最后两天,当地绅士召
集了大约两万名义愤填膺的农民,试图用锄头、镐、铁头梭标和大刀去屠杀
这些外国兵。在严重的起义发生之前,广州知府命令乡绅领袖们遵守停战协
定,解散他们的非正规军。乡勇们满怀愤怒地撤退了,他们相信,如果不是
官方干涉,他们能够击败敌人。后来的 民间传说和官方报告对这个信念又添
枝加叶,以致使很多中国人认为,如果允许三元里乡勇去打仗的话,他们的
国家确实会打赢这次战争。因为义律威胁着要炮击广州,广州知府这时解散
他们是当然的;可是他并未被欢呼为救星,反而被称作是一个“卖国”的怯
懦官僚。总之,求助无门的官员们这时正普遍成为替外夷的胜利承担过失的
替罪羊。
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当排外运动扩展到北方时,同样的事件接二
连三地不断发生;通常是好心的地方官充分意识到停泊在他衙门的窗外河流
上的欧洲炮舰会勒索多大的代价,可是绅士们却同时在街头张贴声明,声讨
地方官“背信弃义”地保护外国传教士使之免于“正义”的暴民的报复。后
来,这类事件发展到这样一种程度,即地方官员个人已不再受到斥责,而累
及朝廷来遭受非难了。居民中有些人有反满潜意识,这就很容易使人想到:
满清“异族”王室为了牺牲中国人民的利益以保全他们自己,正在向外夷让
步,姑息养奸。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元里事件是一长串群众骚乱事件中的第
一件,这种骚乱最终形成了共和革命运动中的反满民族主义。
战争的最后阶段
璞鼎查于1841 年8 月10 日到达香港,他在此指挥着一支取道印度洋和
新加坡而来的远征军,到战争结束时,这支远征军将包括二十五艘正规军舰,
十四艘汽轮,九艘给养船和载有一万名步兵的运兵船。他立刻带领第一批共
两千名士兵和一部分舰队向北驶到福建省的重要港口厦门。该地区的指挥官
颜伯焘①理应奋起应战,因为他已经说服清帝为那里的防务花费了二百万银
两。他有五十艘大战船,三个“坚不可摧的”堡垒和九千步兵,据估计,只
要英军一靠近,就可以把他们打垮。当这支远征舰队于8 月26 日停泊在厦门
口外时,海军司令巴尔克确实发现这个城堡的防护墙非常坚固,炮弹不能穿
透,但是中国炮手的协同炮击时间不足以阻止登陆部队夺取炮台。该城本身
坐落在一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隘口的后面,但颜伯焘却未想到予以设防。
相反,英国人悄悄偷越过那里,并且很快就占据了城周围的高地。第二天,
他们开进了城内。英军仅死两名,伤十五名。
英舰队留下了一支军队就地戍守,然后就继续驶向巴麦尊打算优先夺取
的目标——舟山。郭富将军在这里倍加小心,因为中国人在穿鼻草约订立之
后收回此岛时曾又大事加固工事。可是在他第一次侦察后的第三天,即10
月1 日,他仍然攻占了这个城市。虽然郭富在攻击中受了伤,但只有两名英
兵被打死。为了完全控制这一段浙江海岸,此时只需占领附近港口宁波就可
达到目的。英军在攻占河口上的据点镇海要塞之后,于10 月13 日向宁波推
进。负责浙江省军事行动的钦差大臣裕谦不久就接到消息说,宁波的大炮曾
打得发烫,他的军队未战而溃。大约正在裕谦打算自杀的时候,皇家爱尔兰
卫队的乐队正在宁波的宽阔城墙上奏着英国国歌《上帝救助吾国女王!》的
曲子。在这年冬季,英军在这里进行休整时,这个舒适的港口城市当时就成
了远征军的大本营。这时,璞鼎查的计划(它受到查顿情报的鼓舞)是要求
把战舰开往长江而把中国切为两半,并在运河穿过长江之处封锁对京师的粮
运。由于他的大部分兵力都被牵制在守卫已攻占的四个城市上,他就决定等
到春末夏初从印度得到增援部队时再作计议。这给了中国人发动春季反攻的
时间。
清帝曾经断定,宁波的陷落说起来或许并非不幸之事。夷兵目前已经陷
入陆上作战,而陆战正是中国的长处,大批帝国军队在浙江发动有组织的战
斗也许能一举把他们消灭干净。由于他的 许多官员向他隐瞒了他们的失败
(例如颜伯焘声称已收复厦门),因此他觉得挑选一个他能信任的指挥官是
绝对必要的。所以他选择了他的堂兄弟奕经为统帅,此人是一位卓越的书法
家,善写文章,但是他的军事经历主要限于主管御花园和猎苑,以及指挥北
京的禁军。奕经的特长是善于制订计划和搞准备工作,对这些事他干得很热
心。他刚到苏州,就着手把他指挥的一万二千名正规军和三万三千名乡勇统
一组织起来。由于他要依靠当地知名人士来获得地方上的情报,他在大本营
外设置一个木箱,鼓励绅士投进名刺,并献计献策。许多热情而无经验的青
年士子因时值危机而辍学应征;每个官员都争先恐后要求有权使用亲随和享
受其他官品津贴。因此,这种指挥系统是极不明确的,这特别是由于从几个
省调集来的正规部队都拒绝接受其他带兵官命令的情况造成的。人们只看到
① 此处英文误作Yen Po-shou(颜伯寿),下同。——译者
军队打着鲜明的三角旗,穿着绣花战袍,手执金光闪耀的武器,而忽视了后
面隐藏着的分裂情况。这些士子兴致勃勃,在军营里举办了许多茶会、筵宴
和诗社文会。胜利好象是没有问题了。事实上,在军队实际进入战斗之前的
一个月,一位有名望的画家以北宋美丽而色彩鲜艳的院体画法描绘了一幅凯
歌高奏的战斗图画。奕经本人甚至举行过一次作文比赛,这使他忙了好几天
以决定哪一篇宣布即将来临的胜利的文告写得最好。他最后选定了一篇,其
中虚构了交战情况和对每个带兵官怎样传令嘉奖。不错,清帝的这位堂兄弟
的确对开战的黄道吉日问题有些关心,但当他某日在杭州一座寺庙中求签抽
到了一张虎形签时,这个问题便非常顺利地被解决了。因此很显然,攻击的
时间应该是1842 年3 月10 日凌晨3 至5 时,即壬寅年的寅月寅日寅时;而
且也碰巧是春天雨季最盛的时期。于是在战斗前夕,大多数部队拖着沉重艰
难的步伐,越过泥泞的道路和沟渠而进入了阵地;又因道路泥泞,运粮困难,
军队曾多日断粮。士兵体力消耗殆尽,又受雨淋又挨饥饿,他们就是这样准
备进攻的。
进攻分作三路。原来的战斗计划(包括某些新增援的兵力)是要求三万
六千人打进宁波的西门和南门,一万五千人夺取镇海,还有一万水兵乘战船
和渔船渡海收复舟山。实际上,全部兵力的百分之六十被派作总部的护卫兵,
奕经就留下他自己部下的三千名后备军保卫他在绍兴(著名的酿酒之城)的
指挥部。其余的后备军处于宁波与镇海之间一座桥上由奕经的参谋长掌握。
这样,实际上真正用于进攻每个城市的人数约只四千人,而且当时甚至没有
一个人想去打头阵。由于这种畏葸胆怯,对宁波进行主攻的任务就落到七百
名四川兵身上了。他们奉命直到最后一刻才开枪,以保证攻其无备,但是他
们的带兵官刚学会讲一点官话,使他们以为他们根本不应带枪。因此,这些
金川土著只带着长刀溜溜达达地走进了英国工兵的布雷区和皇家爱尔兰兵的
榴弹炮射程之内。当英军开火时,其他没有经验的中国部队被推向四川兵的
后面,致使数千人拥挤在西门,死伤枕藉,那里的几条大街上血流成河。英
国人把一排排惊慌失措的清军步兵扫射倒地。这是自从围攻巴达霍斯以来他
们所见到的最恐怖的大屠杀,为此,英国人也感到恶心。
与此同时,在镇海的中国军队的作战就好得多。如果奕经把他的后备军
也投进去,他们甚至可以夺回这个城市。但是,由于无须指出的那种带讽刺
意味的癖好,他的指挥那些后备军的参谋长躺在驼峰桥上的轿子中大吸其鸦
片,而且正当需要他的兵力的时候,他已陷入一种麻醉状态。他的军官和士
兵刚听到炮声就逃跑了。这样只剩下攻舟山一路的水兵了,他们之中许多人
生来就没有乘过海船。他们刚一离开港口,大部分人就晕船,而带兵官因害
怕遇到英军,后来二十多天里就在沿海来回行驶,定期呈交假战报。就这样
结束了中国人在这场战争中的最后进攻,从而也葬送了缔结一项体面和约的
任何实际的希望。此后尽管有过一些英勇的战斗,但清朝对璞鼎查所长期规
划的长江战役将只能完全 处于防御地位了。
长江战役从1842 年5 月7 日持续到8 月20 日,它以一面倒的形势在全
中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那里的数百万人以其肥沃的土地供养着这个帝
国最富裕的学术精华阶层)展开。5 月18 日,乍浦和在那里的满洲旗军驻防
地被攻占。未设防的上海在6 月19 日发现已经被放弃。7 月20 日,长江的
险要重地和满洲防军驻地镇江也被攻占。运河因此被封锁,帝国被切成两半,
曾经做过明朝的都城和统治象征的南京也暴露于英军的面前。
外国人所到之处,尽是一片惊慌和混乱。郭富将军极力试图制止他的士
兵任意奸淫掳掠。据中文史料记载,有些印度掠夺者被他们的将官枪毙了。
英国人确曾搞过一种征集粮秣的制度,它给捐献粮秣者奖一块小牌子钉在门
上,作为此户免受掠夺的保证。但这措施又往往不起作用。①军队不断为所欲
为,掠夺城市住宅,征召船夫苦力,酒后污辱当地妇女。更为恶劣的是随营
的中国侍从和长江三角洲上的无赖,他们尾随英军进入被征服的城市,把住
户抢掠一空,然后继之以放火焚烧。很多城市居民预料到这种情况而事先逃
往乡下,使守军在城里阒寂无人的市场上无法弄到给养。士兵们既没有食物,
又被洋鬼子有魔法的传言弄得士气低落,于是开始猜测在他们中间有“汉
奸”。
因为在传统的中国军事历史中,要攻陷一座设防的城市的标准方法之一
就是向“内应”行贿或进行说服,使他们从城内打开城门。由于很多官员已
上奏清帝,把许多失败(象宁波的失陷)完全归咎于“奸细”,因此满洲的
将军们就倾向于相信英军主要依靠的是第五纵队。这种把外国人与汉奸联系
起来的做法可以追溯到中西贸易的最初日子里,而流传下来的军事传说只是
加强了这种 信念:欧洲人有笼络中国同伙的特殊有效办法,其中包括使人吸
食鸦片上瘾。确实有足够的证据使满洲官员们相信,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
潜在的反抗者。贱民,即清代社会的下层人民,一般都要依附于清政权以外
的任何有政治权威或军事权威的人或组织。另外,通过沿海贸易和鸦片交易,
港口城市的种种罪犯、小商人和秘密会社成员都成了与西方人士有密切关系
的人。这种情况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中叶广州附近的红巾起义中表现得相当
明显。①所以当璞鼎查派波美拉尼亚的传教士郭施拉作被占领的舟山的地方官
时,这个城内的每个不法之徒都抓住这个机会来利用与这个地区的任何权势
集团(如绅士社团、衙门吏役和现有的各种股匪)②毫无联系的这位新保护者。
举例来说,郭施拉的捕快头目便是一个劣迹昭彰的操淫业的人,他利用他的
新职务向富户勒索保护费。
这类消息被夸张成为不胫而走的谣言。在整个长江流域,各方面都有奸
细,如船夫、私盐贩子、土匪、市场恶棍等三教九流中的人物。由于带兵官
们开始分了一半力量来清查潜在的背叛者,这就对清朝的防务造成了灾难性
的影响。最糟糕的是镇江的一位鞑靼族将军,他确信,在英国人从前面进攻
时,该城的汉奸一定会从后面袭击满洲人。于是他命令一看见行迹可疑的人
就抓起来,此后它的居民一看到满洲士兵走近时就惊恐地逃走。显然,有些
士兵一见有逃跑者就把他们杀死,用他们的尸体去领赏。这样的恐怖统治笼
罩各地。如在上海,英国人的炮声就被一些居民误认为是中国当局在下令屠
城。
尽管满洲人惊慌失措,可是在实际战斗中他们的抵抗是很顽强的。在乍
浦,英军对一千七百名满洲守军的士气感到惊讶,对他们面对失败所表现出
① 参看齐思和等编:《鸦片战争》,第3 册第129 页及以后。韦利的《鸦片战争》一书中
(第186—196 页)
也有一部分这种记载的译文。
① 小韦克曼:《1800—1856 年广东的秘密会社》,载谢诺编:《中国的民间运动与秘密
会社,1840—1950
年》,第29—47 页。
② 见齐思和等编:《鸦片战争》,第3 册第427 页。这种情况绝不仅限于十九世纪。二十
世纪二十年代上
海的青、红帮与法租界的法国警长具有同样的关系。
的拉其普特武士式的反应感到震惊。在乍浦和镇江(那里有一千六百名旗
人),满洲士兵杀死自己的子女和妻子,以免他们遭受蹂躏,而他们自己宁
可在营房自缢也不愿投降。郭富将军在放出恶臭的死尸堆中写道:“我从内
心深处厌恶战争。”①
① 贺尔特:《在中国进行的鸦片战争》,第147 页。
中国战败:南京条约
春季反攻的失败引起了清廷内部一场重大的政策辩论。辩论的结果,反
对过林则徐政策的官员或者从贬黜中被召回,或者被任命担任与外交事务有
直接关系的高级职务。年迈的宗人伊里布曾与琦善一起被贬黜,这时又被派
往浙江。有影响的穆彰阿这时实际上是宰相,被派往天津。而在反对派方面,
在朝廷中曾经是林则徐主要支持者的王鼎,于6 月份身故,而且据说他是自
尽而死的。但清帝还不能使自己完全改变态度。自幼由师傅们灌输给他的一
切教诲,他对列祖列宗的政策的全部理解,朝廷中“忠义”之士对他的一切
忠告——所有这些形成了一个简单的原则:“明”君不会屈服于武力。姑息
政策就是对帝国和皇室放弃了道德上的责任。历朝历代的历史证明,与反叛
者调和最后总是导致如下的结果:不是被征服,就是使民间对统治家族掌握
王位的权力失去信任。明朝就是这样覆亡的,因此这也正是道光帝所害怕的:
如果他失职,他的王朝也会灭亡。帝国政策的这个原则虽然并未因鸦片战争
而有所改变,但是它已掺杂了其他成分;因为当时已到了这样的时刻,即只
要有可能,就应解除顾虑,出于权宜之计而 与西方搞一些临时的妥协。因此
当时所强调的,就是屈服或者是不屈服的立刻抉择。由于花费了许多精力反
复争论这个问题,关于讲和的条件几乎没有受到注意。
虽然如此,失败是难以承认的。例如,在局势的变化中找希望,或者甚
至在绝望中找出解决办法,这总是有可能的。在乍浦失陷后,一位好战的年
轻御史苏廷魁奏报说,英军刚在印度被尼泊尔人打败。①因此,清帝一度想利
用这个机会收复香港。后来随着长江战役的发展,他逐渐感到,即使战死也
比向这种赤裸裸的军事力量屈膝好。此后他虽然让穆彰阿和伊里布等宗人担
任了更重要的职务,但仍然梦想按照他自己的要求获得军事上的胜利。
这种既想战又想和的矛盾心理,表现在那个低沉的春天他所作的两件反
其道而行之的任命上。一方面,奕经仍坐镇浙江,继续沿海的作战,而耆英
则于4 月7 日被任命为钦差大臣,也在同一地区进行和谈。耆英系出皇族,
是皇帝的亲信,在北京曾担任过很多高级职务,轻易地增加了他原已巨大的
家私。耆英是个老于世故而风度娴雅的人物,所以人们期待他会在这样棘手
的外交任务上取得成功。然而,他面临两种障碍。首先,朝廷上还存在一种
要求全胜的强烈意见。他必须避免琦善的悲惨下场,不能离北京的意见走得
太远。其次,他必须设法与璞鼎查接触,后者当时正在迅速地溯江而上。当
耆英听到上海陷落的消息就立即奔向那里;但是远征军部队已经向前迅猛推
进。最后,在6 月28 日,他的一个代表想安排与英国翻译官马礼逊对话。马
礼逊再一次向他说明,璞鼎查不愿会见耆英和伊里布,因为他不相信他们 有
真正的全权。除非有明确的诏旨证明他们有充分的权力谈判和约,否则他是
不会满意的。
耆英奏称这名外夷倨傲不恭,这使清帝勃然大怒。清帝有好几天好象要
确实不顾长江地带毫无希望的形势而决定把这场战争继续下去。最后使权宜
之策似乎比较成为入耳之言的是耆英下的保证:即使南京即将失守,征服者
也并不想在政治上进行统治。仅仅为了贸易权而冒着丢失大清帝国的危险,
① 关于苏廷魁的传记,参看张其昀等编:《清史》,第4589—4590 页。苏廷魁的奏章可
能指的是1842 年1
月英国人指挥下的一万六千名士兵从阿富汗撤退时遭到屠杀的事件。
究竟是否值得?姑息政策在道义上是令人讨厌的,但是如后来耆英所说的:
“伏思臣等此次酌办夷务,势出万难,策居最下。但计事之利害,不复顾理
之是非。”①
这个论点起了作用。到7 月15 日,道光帝的思想已有所变化;到7 月
26 日,当镇江守军溃散的消息在北京被证实后,他授予耆英商谈和约的全
权。耆英有了这个保证,急忙赶去防止英军当时就要向南京发动的进攻。英
军尚等在南京城外,听到清帝国正在集结增援部队准备和他们作战,于是对
这位使节恳请英军稍安勿躁的要求失去了信任。 8 月11 日黎明攻击快要开
始时,一批喘息未定的使节来到河岸的远征军营房。他们宣布,耆英马上就
来进行谈判。要英军先不要开火,中国会同意他们的条款的。
1842 年夏末在南京举行的谈判中,清朝的谈判者耆英、伊里布和当地总
督牛鉴实质上是英国侵略者和北京朝廷之间的调停人。他们的任务是减轻双
方的恐惧和维护双方的自尊心以促进和谐。耆英必须首先和他的两个各有其
幕僚和利害关系的同僚保持协调。他的主要问题是寻找能够与英国翻译官小
马礼逊(第一个来华的新教传教士的儿子)和郭施拉对话的使节。他派遣过
三次使节:第一次派去的仅仅是几个送信人,这些中国军方人员在以 前曾送
过信,是英军认识的人。为了开始谈判,第二次派遣出的使节是伊里布的侍
从名叫张喜。此人是伊里布的私人代表,在1840 至1841 年早些时候的几次
谈判中已经为英国人所熟悉,而且实质上是一个能想方设法引英方人士讲话
和揣测他们意图的谈判者。在这一点上他是做到了的,他先与小马礼逊互致
寒暄,然后在谈话中也以威胁对付威吓。据张喜日记所记,小马礼逊威吓说,
如有必要,英军将长驱直入,溯江而上;张喜则针锋相对地说,如有必要,
清帝将武装民众并号召农村起来反对他们,使之感到“草木皆兵”。①当然,
哪一方对这些行动也都没打算认真去做。
英方要求中方派出的谈判者是能够认真作出诺言的人。这个要求最后得
到了满足:中方派出了能够拟订细节问题的高级官员,这就使双方的主要谈
判者最后能够会面和达成协议。为了使谈判顺利进行,清朝的谈判者觉得穿
戴比他们实际品级更高的顶戴要更好一些。英方很容易识别出他们顶戴的品
级,但无法核对他们顶戴的合法性。在南京的清朝使者们不得不也同样弄虚
作假欺骗他们在北京的上司。他们为逾越敌对双方之间文化上的鸿沟,确实
绞尽了脑汁。
因此,他们首先只向皇帝禀奏了英国人先前提出而由清帝已经表示某种
同意或要进行考虑的要求,如赔款,建立平等的外交关系,在五口和香港通
商。稍后,他们又上奏说英国人要求取消公行、订立关税条约和在各港口设
立领事。1842 年8 月29 日当他们在璞鼎查所乘的英舰康沃利斯号上签订南
京条约时,他们仍然没有得到清帝对开放福州以及容许外国人在新开商埠长
期居住的默许。正象我们将要看到的,结果有十年时间在福州确实没有 对外
贸易;而在广州,直到1858 年才获得进城的权利,当然更谈不上居住权了。
另外,英国人签字的条约是用中文写的,文中提到双方时都同样地抬头书写,
以示英、中两国处于平等地位。但是这些表示平等的格式并未表现在送交北
① 郭斌佳:《第一次英中战争评论》,第298 页。
① 邓嗣禹:《张喜与南京条约》,散见于第39 页及其他页中。这部详细的日记是中国方
面在中外谈判中现
存的少数内部材料之一。
京的条约文本中。实际上,清帝曾命令他在南京的奴才们在英国全部舰队撤
离之前不要会见英国人,但是他的谈判者们主要关切的是使条约得以签订,
从而使英舰队真正撤走。在这点上他们最后是成功了的,但这要到在南京举
行了关于条约体制未来形式的谈判之后一个月才能实现。在实际安排执行对
外贸易和对外交往的新规章方面有许多事要做,所以双方谈判人员都同意要
制定出关税和贸易章节的细则,以便在日后的补充条约中把它们肯定下来。
因此,南京条约仅仅是一个初步的文件,它只阐明了一些据以建立新贸
易制度的原则。它的主要条款如下:(一)两千一百万元赔款分期付清;(二)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五港为通商口岸;(三)在品级对等的
官员之间平等往来;(四)在各通商口岸建立英国领事馆;(五)废除公行
垄断;(六)对英商进出口货物一律秉公征税;(七)割让香港为英国领地。
中国的大门终于被打开了,但是谈判者们还必须商定一些英国人能够据以进
入中国的条款。
(郝镇华、刘坤一 译)
第五章 条约制度的形成
条约制度的透视
不平等条约开始于中国普通民众尚未参预国家政治生活的时代。十九世
纪中叶的几十年内,他们仍然受着传统儒家思想的薰陶:即政治是皇帝及其
官僚们的事,而且要地方名流的支持。在这种古老的秩序下,现代的民族主
义绝少有所表露。相反,清政权所关心的主要是维护中国地主—文人学者统
治阶级对它的忠诚,并借此以镇压一切可能在农村平民中掀起的骚动及反清
叛乱。在这种背景下,平息沿海英国人的滋事,起初只被当作一个次要的小
问题。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最后几年里,清政府的打算也只不过是要制止英—
印—中鸦片贸易的祸害而已。
鸦片贸易经常取得设在印度的英政府鸦片制造业的供应,它持续到1917
年为止,达一百多年之久。这种近代史上延续最久的有组织的国际性的犯罪
活动,为早期英国对中国的侵略输了血。为了进行第一次鸦片战争,一些鸦
片商大亨不仅帮助巴麦尊制定计划和战略,而且提供必须的物质援助:把鸦
片贸易船只租给舰队使用;鸦片贸易船只的船长给他们当领航员,而其他职
员则充当翻译;自始至终给予殷勤的招待,并出谋划策和提供最新情报;用
贩卖鸦片得来的白银换取在伦敦兑换的汇票,以支付陆海军的军费。既然鸦
片能够在中国迅速找到吸食者,它就同样能 够迅速在中国找到零售商,因
此,英国、印度、美国及其他国家的贩毒商只需将鸦片运到中国,其余的事
自然会由中国人去包办,不用英国政府插手。
英政府要求签订条约只具有一般性的目的,即废除纳贡制结构。1842 年
南京条约取消了只准在广州进行中外贸易和由广州特许的公行垄断商来进行
中外贸易的限制,从而开始了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印度鸦片和外国侵略
已经开始捣毁中国排他性的藩篱。中国的战败使烟毒进一步泛滥,而取得战
争胜利的英国人则试图建立中外交往的新制度。这一点,他们在后来的二十
年内办到了,其间他们与清廷及其地方官吏有时一致行动,有时则发生冲突,
而与法国人、美国人、俄国人的关系也是如此。从1842—1844 年至1858—
1860 年这段时期,这些新制度的发展集中体现在初期开放的五个通商口岸
上。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这二十年构成了中国对外关系新秩序的第
一阶段。从西方的观点看来,那是这种条约制度结构得以逐渐形成的初创阶
段。后来的几个阶段是使条约制度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中变为越来越重要的
因素。从今天中国人的观点来看:条约是帝国主义入侵的工具。在十九世纪
六十到九十年代的下一个三十年中,通商口岸成了中外共管、文化混杂的中
心城市:它们对整个中国有着日益扩大的影响。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到二十
世纪二十年代的第三个三十年中,主要通过商埠向外扩散的外国影响象滚滚
洪流,它大大加速了中国传统的国家政体及社会制度的解体和改组。在这一
时期,通商口岸内出现了资产阶级和自由主义的萌芽。外国人在中国国内的
活动达到了高潮。最后,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五十年代的第四个三十年中,
条约制度先是在很大程度上被日本的侵略所取代,接着又被共产党领导的一
个新时代的革命秩序所代替。在这风云多变的一个世纪中,条约制度就经历
了这么几个阶段。
因此,条约制度这个近代中国的插曲是出现在“王朝虚位”的一个世纪
中:这时清王朝中央权力衰落,政治动乱接踵而来,最后,一个崭新的中央
集权在根本不同的一种党的专政制度下逐渐建立起来。这个重建中央集权的
过程最后与城乡民众的政治活动相结合,也与为发展经济而广泛应用现代技
术的活动结合了起来。从大处看,条约制度兴衰的一百年来,经历了帝国主
义入侵中国的开始及其高潮,也经历了中国人民对侵略不断增强革命反抗的
各个阶段。中国的主权在条约中不断受到损害;随着民族主义和革命的兴起,
主权渐渐地又得到了维护。虽然通商口岸在开始时只是沿海贸易及对外交往
的边缘地带的中心,可是在挑战与应战的过程中它们成了斗争的主要焦点。
因此,必须把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条约制度形成的时期,看成是外
国对中国生活施加错综复杂和惊人影响的起始阶段,尽管这一有着外国影
响、特权、控制和最终是掠夺的时代,在中国人民的历史长河中只不过是一
个小小的插曲。
今天研究十九世纪中叶中西关系史的学者们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必须如
实地对当时中国被迫与之打交道的“西方”进行考察。当时的西方仍然是以
农业为主,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在工业、交通运输、文教、医疗卫生和人民
参预政治生活的程度等方面都是“不发达的”。举例说,英国在十九世纪中
叶有二千二百万人口;但是它的政府及社会生活却依然被五百个贵族家族所
控制,它们占有将近一半的土地,而其余的大部分土地却为大约一千三百个
绅士及占有土地的平民所有。尽管有1832 年的议会改革法案,当时的英国仍
然是一个由富有的贵族统治的国家:他们巧妙地把新兴的工商业领袖吸引了
过来,同时,迅速增加的人口却不断地扩大着农场和新城市贫民窟里无土地
和无选举权的贫民队伍。
十九世纪中叶中国的内部叛乱与骚动,似乎与当时英国在 煤、铁、纺织
品生产及铁路方面的发展进步正好形成鲜明的对照。然而,以安居乐业这句
俗话来衡量,叛乱前的中国民众跟进入城市与工厂生活的英国民众相比,差
距也许并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样大。四亿中国人和二千二百万英国人之间的
真正差别,第一在于他们的统治阶级行动的动机不同,其次在于他们所掌握
的力量不同。
英国侵略中国的动机和力量都来自英属印度。驻中国的主要代理行就是
开办已久的一些东印度代理行的分支机构;后者于1813 年印度贸易对它们开
放以后,在伦敦、孟买和加尔各答都分设了机构。在香港的英国商界领袖们
——查顿、马地臣、颠地等——都具有上述背景,并且同作为其客户分布于
其他英国贸易中心的亲友们(很多是苏格兰人)进行业务往来。这种中间商
不仅参与银行业、保险业和船运业,而且它早在争取英国废除1846 年谷物法
及1849 年航海法取得胜利以前三十年,就开始发行自己的自由报刊和宣扬自
由贸易思想了。①散商的思想是贪得无厌和肆无忌惮的,并且有宗教信念做护
符。(一位鸦片船长在日记中写道:“12 月2 日。忙于迅速交货。没有时间
读圣经。”②)
① 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6 章。
② 费正清:《中国沿海的贸易和外交》,第69 页,引用了怡和洋行的档案。
英国在中国的军事力量,从一开始便是英印联合的军事力量。③1839—
1842 年对阿富汗的战争使对华战争显得逊色。1845—1848 年对锡克教徒的战
争继续扩大了英国在印度的统治。1841 年来中国以前,璞鼎查爵士由于他在
信德省(1843 年被合并)作出的成绩而被授予男爵封号。总之,到了英国人
对中国使用武力时,他们的作风和价值准则早就因在印度的成功经验而已经
形成。这些人到中国来时是统治阶级的绅士名流,有优越感,很自 信,往往
不可一世,完全相信力量的秘诀就是树立威望,即使他们享有这样的声誉:
他们拥有力量,并能在必要时使用这种力量。他们也习惯于同当地贵族打交
道,并在其中物色合作者以发展他们的贸易。
十九世纪中叶的几十年内,英国对华政策主要为巴麦尊勋爵所左右:从
1830 到1865 年的三十六年里,有三分之二的时间他或是担任外相,或是担
任首相职务。①他的卓越能力不仅贡献给了英国的国家利益,也贡献给了中产
阶级自由派的宪政事业。他利用同欧洲的协作,使奥斯曼帝国免遭俄国扩张
势力的威胁。虽然中国问题还不是他主要考虑的中心问题,但他的对华政策
也有着同样的倾向——即为英国公民要求宪法规定的权利,必要时得诉诸武
力;或者和其他列强采取一致行动来谋求这种权利;一贯地“坚信正义是在
他那一边”。②
从英国人的自信心这个角度来说,在中国订立新的条约制度,其意图一
方面是为了维护英国全球商业扩张的既得利益,一方面也是为了表现这种扩
张的理想。具体地说,英国的目的在于为英属印度、中国、英国本土之间的
三角贸易提供保证和机会,也就是说,要保障印度鸦片在中国的市场以及中
国茶丝对伦敦的供应。英国缔约者的直觉要求是为贸易(他们相信贸易有助
于向一切民族传播现代的文明)寻求法制(他们感到法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
行之四海而皆有效)的保障。因而最初的条约主要是以给商人授予特许权的
形式出现的。
其中有些权利是在欧洲国际制度的范围内正常地给予外国缔 约国的国
民的,如“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安全”
的互惠权利(《南京条约》第一条);又如英国臣民在中国五个通商口岸有
权“带同所属家眷寄居,”以及拥有在各该地贸易通商“无碍”之权(第二
条)。这些居住和贸易的个人权利在十九世纪的主权国家之间通常是得到认
可的;就是在中国,过去许多世纪的对外交往中,一般也是容许这样做的,
只是没有在条约中详细地规定下来而已。1689 年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已经规定
过旅行与贸易的互惠权利(第五条)。但最后在1727 年签订的恰克图条约(第
四条)关于商业问题的条款中,却规定商队须在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下到北京
或两个边境商业中心进行贸易;这倒颇象1842 年以前在广州实行的贸易制
度。①
③ 费伊:《1840—1842 年的鸦片战争》,第3 页;比钦:《中国的两次鸦片战争》,第
132 页。
① 巴麦尊于1830 年11 月—1834 年12 月、1835 年4 月—1841 年9 月、1846 年7 月—
1851 年12 月任外相;
1855 年2 月—1858 年2 月、1859 年6 月—1865 年10 月任首相。
② 韦伯斯特爵士:《巴麦尊在1830—1841 年的外交政策》,第792 页。书中对英国的对
华政策尚未从它的
全球战略角度来加以研究。
① 塞布斯:《耶稣会士与1689 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第154、285 页)引用了富克斯的材
料;曼考尔:《1728
年以前俄中两国的外交关系》,第252 页。
英国新获得的大部分条约权利把自由贸易的理想应用到了中国沿海:即
英国商人应能进入自由市场,“勿论与何商贸易,均听其便”,而反对跟官
办贸易垄断机构打交道(《南京条约》第五条);英国商人“应纳进口出口
货税、饷费,??由部颁发晓示”,以便按例交纳(第十条)。②为了在中国
沿海口岸的活动中实现这些目标,英国人坚持搞许多附加条款,它们合起来
就构成了对英国臣民的领事裁判制度(治外法权),而且它是以海军炮舰为
后盾的。这样,一种新的外国人的社会权力结构就逐渐在中国沿海找到立足
之地,并且日益膨胀起来。
英国在华成功的秘诀之一,就是英国人同清朝官吏之间默契的利益一
致。他们每一方都代表一种征服者的力量,都懂得用道德信仰兼管理技巧来
统治其被征服者。清政权的思想体系,即威严的儒家思想,其核心是维护统
治者至高无上的精神威望。因此 条约的签订就是英国和满清这两个贵族帝国
的代表之间在争端中的权宜妥协措施。在这一方面,璞鼎查与耆英是心照不
宣的。
耆英在广州谈判时提出的妥协纲领,其后台就是京师的满族大员、首席
军机大臣穆彰阿(1782—1856 年),此人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即已成为道光
帝的首辅大臣(见第三章)。他们同年岁,十分亲密。穆彰阿几乎掌握着北
京的一切有权有利的职位。他反对林则徐根除鸦片的政策,支持同族旗人琦
善和耆英的妥协活动。同他们一样,他对各省的情况,即对中国的实情,几
乎毫不了解,只是两眼死死地盯着清王朝的利益。对付中国边境的非汉族人
民,自清王朝建立以来就已成为满族的专长,直到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还是
如此。大陆边境部落的酋长被纳入中国大陆的权力结构之中,同样,英国人
则被纳入了中国海疆的权力结构。然而英国势力在以后的扩张,则非他们的
始料所及了。
② 南京条约的中、英文本,在这几点上的内容实质上是一致的。见中国海关所编《中外条
约协定汇编》。
1842—1844 年条约的缔结
在南京条约以后为制订1842—1843 年英国条约制度的细则而进行的几
次谈判中,双方在南京达成的最初协议的基础上各有截然不同的打算。清方
谈判者原来担心英国人会有领土要求,后来才确信英方正如所声称的那样只
寻求贸易,而不是领土。因此,中国便打算利用贸易方面的让步去安抚英国
人,但对他们的活动则根据条约而予以严格的限制,这样就能通过物质诱导
来控制住他们。这里应用的就是一种精心策划而经常用来对付亚洲腹地夷狄
的“羁縻”政策。它包括两个方面:(一)在商业和私人交往方面让步,用
贸易特权和友谊去收买外国的好战分子;(二)乞灵于文明的等级制礼貌行
为以及中国的整个文化优越感来设置各种限制,所以条约一经订立,也能被
用来限制对方。
在采取这些旨在软化好战的外国人的传统策略时,清朝对西 方的政策是
否重新作了什么考虑呢?朝廷里的文献记录几乎没有提供什么新东西。然
而,在一心谋求妥协的清朝官僚集团之外,许多有志之士却作出了反响。最
著名的是魏源,一位志在使旧的管理制度仍能发挥效用的改革家。魏源早年
就有谋求改革漕运和盐务等要害部门的经验(见第三章)。此时他把注意力
转到了外部世界的问题上来。
魏源利用友人林则徐于1841 年年中赠送给他的翻译过来的资料,把新旧
材料组织起来编成《海国图志》一书。他描绘了欧洲的贸易和军港向东方所
进行的扩张,及其对中国的东南亚属国的颠覆性影响。这便导致了中国沿海
的动乱。对付之方应当是以欧洲人制欧洲人,并且使亚洲国家奋起抵抗他们。
中国应当采用西方武器和训练以自卫,并建立自己的海军力量。魏源的这部
著作完成于鸦片战争刚结束时,此书及其记述清朝武功的姊妹篇《圣武记》,
尽管不乏以讹传讹之处,却仍然不失为对国际贸易和西方炮舰所带来的问题
症结进行多方面的探讨的首次尝试。①魏源虽然对1852 年最后一版《海国图
志》作了增订,但他对国外世界的广阔探讨,很快就被淹没无闻。实行改革
以帮助中国对付西方的进攻,已让位于清廷在此伏彼起的叛乱中一心挣扎求
存所作的努力了。
因此,在南京条约签订以后的十年中,清方谈判者天天使出了他们整套
的传统策略伎俩来虚与委蛇,而极少有任何新颖的奇谋妙算。他们试图在外
交礼节和名词术语方面使其外国对手处于下风:譬如说,会谈只许在货栈那
种令人感到屈辱的环境中进行,或者只许同低级官员进行。当被迫作出让步
时,也只能把它 当作仁政,而不承认外国人的权利。清帝的代表们也可以解
释为什么不可能采取会引起民众公开反对的行动,这点印度的统治者是很容
易理解的。然而在开始时却利用了私情交往。
处理从1842 到1848 年新条约关系的宗人耆英,用古代《孙子兵法》的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精神来执行他的任务。在那个时代,这条金科玉
律是人们的口头禅。如耆英所言:“制夷之法,必须先知其性??即如吉林
省擒虎之人,手无寸铁,仅止以一皮袄盖于虎首,则虎即生擒矣??今若深
① 关于“羁縻”问题,见杨联陞的文章,载于费正清编:《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第3
1—33 页。关于魏
源,见伦纳德和米切尔的文章,载《现代亚洲研究》6.2(1972 年4 月),第151—204 页
;王家俭:《魏
源对西方的认识及其海防思想》。
知其性,即可以慑其心胆。”①可惜耆英运用这一战略时却是片面的。他不去
研究介绍英国商业扩张的文章,反而先试图用交情来笼络英国头目。在他与
璞鼎查的书信往返中,尤其是在他于1843 年6 月对香港的史无前例的五天访
问中,这位钦差大臣真是极尽讨好巴结之能事。他装出一副与亨利爵士十分
友善的姿态,在书信里把后者称为他的“因地密特朋友”(即英语intimate)。
他甚至表示想收璞鼎查的大儿子为养子,且与璞鼎查交换老婆的相片(耆英
后来向清帝表白,说什么“英夷重女而轻男”)。其驯夷手腕在他对这位英
国全权大使的告别信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听起来颇象一封情书,他说:
“一年多来我俩均在致力于同一工作,且彼此了解对方都是一心为国的:既不为私利之动

机所驱使,亦不被欺诈之盘算所左右,在商谈和处理事务中,彼此心心相印,我们之间无
事不
可相商;将来人们会说,我们身虽为二,心实为一??分袂在即,不知何年何地再能觌面快
晤,
言念及此,令人酸恻!”②
满族显贵的这种表演,体现了个人外交的悠久传统:军事上软弱而文化
上优越的中国统治阶级常常采用此法以同化和软化入侵的蛮夷。假若璞鼎查
是蒙古人,耆英的举动就不会那么使他惊讶,因为这些举动只不过是中国古
代外交纪录的重现而已。举例说,汉朝对入侵匈奴的妥协,采用的就是和亲
政策。中国每年给匈奴定额馈赠(另给其酋长婚配一名中国公主),使之保
证停止对中国边境的侵犯。和亲就是“中国历史上‘不平等条约’的另一种
形式”,当中国军事上软弱时它就一再出现。当汉朝成功地把和亲政策转变
为完全的纳贡制度时,“就向匈奴要来一位王子作为人质,以保证其驯服”。
①耆英(英国的公文中写作Keying)自己没有儿子,建议收养璞鼎查的儿子,
并带他到北京去。当他得知这孩子先要在英国完成学业时,他答道:“很好!
从今天起,他就是我的养子弗里德里奇·耆英·璞鼎查了!”②
英国在1842—1843 年谈判中的目的比较简单具体,但影响却深远:即依
靠条约法规使各种权利成为制度,使其总的来说有利于英国在贸易及交往方
面的发展。正象查顿所申说的那样,他们最直接关心的就是通商的机会。条
约税则实际上是由英国的与广州的有关人士议定的。伍崇曜代表中国方面,
马地臣则率领致力于废除旧制的英商代表团。然而,他们都不十分了解行商
以前实际上交付的贸易税。关税率实际上是查顿过去的一位代理商(罗伯聃)
在广州同海关监督等人讨价还价制订出来的。新税则的税率用几乎任何标准
来衡量,都可以说是低的,且不具保护性,因为不论进、出口税都仍按中国
的旧规矩征收。主要的变革并不在于帝国的旧税率方面,而是在于要努力扫
除深深植根于广 州贸易制度中的捞外快和收小费等一整套敲诈勒索制度。当
涉及内陆转口税(指外国货物从口岸起运至内陆市场后所应征收的那些税)
① 1842 年5 月19 日收到的耆英的奏折,载《清代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47 第22
、23—24 页;参
阅《孙子·谋攻》篇。
② 耆英致璞鼎查函,璞鼎查信函,1843 年第142 号,外交部档案17/70。
① 见余英时:《汉代的贸易与扩张》,第10、43 页。
② 璞鼎查信函第74 号,1843 年7 月5 月;第85 号,7 月19 日,外交部档案,17/63;
义见璞鼎查信函,
第142 号,1843 年,外交部档案,17/70。以上引自费正清:《中国沿海的贸易和外交》
,第Ⅰ册第111—112
页。
时,条约规定此类税额“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某分”,可是
由于缺乏情报资料,这种百分率在条约条款中最后仍付缺如。不出所料,英
国人根本不能杜绝在商埠以外对他们的货物随地课税。“自由贸易”还是无
法强加给中华帝国。
取代广州海关制度的一些新规定在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中制订了出来,并
与税则一道于1843 年7 月22 日颁布:英国船只将把它们的执照委托英国领
事保存,这样一来,英领事实际上将取代以前对在广州的每条船只负责的那
种公行“保商”的地位。中国政府将不再对中国商人的债务担当责任。同时
英国政府规定,英国领事对所有英国人有审判权。这样便正式制定了治外法
权原则,而它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侵犯中国在广州的刑事审判权的。
中英附粘和约是在1843 年10 月8 日由璞鼎查和耆英在虎门签署的。它
把英国的贸易限制在五个通商口岸内,允许外商在那些地方居留,但限制到
五个口岸之外的地方去旅行。附约规定了香港与广州之间的地方贸易,允许
在所有的商埠内停泊军舰,认可领事协助稽私,承认治外法权和引渡刑事犯。
它还包括一项最惠国待遇条款,即此后凡与其它列强订立之条约,英国将援
例享有同等利益。虽然如此,附约后来在中、英文本之间显示有几处歧异,
这部分原因是由于英方译员小马礼逊死后无恰当的接替人所致。①
英国的目的是想利用其陆海军力量来巩固已经获取的通商机 会。关于这
种努力是怎样受到限制的,从香港的事例中可以看出。英国人希望把这个现
在已经属于英帝国的岛屿变成他们存放货物的仓库,从这里他们可以进入中
国全部沿海地区。为此目的,他们想把中国的沙船贸易吸引到他们这个新的
岛屿港口方面来,因此试图把这一点写入附粘和约。然而,在条约的中文文
本中却明白无误地写道:香港乃外国领土,所有去该地的中国商船必须从中
国五个通商口岸的中国海关取得通航证。中国当局用拒发通航证的办法就能
够窒息这种合法的贸易,而且他们也确实是这样做的。对中国方面这种不合
作的态度,英国人的对策是通过由香港英国当局发放航行许可证,来保护居
留在那里的英国国民的船只。这是一种新策略,它的本意是为了保护往来于
广州、香港、澳门之间载运旅客和杂货的小船。英国人单方面推广了这种做
法,很快让那些在香港注册而往来于中国所有沿海地区的中国船只和外国船
只使用他们的旗帜。
南京条约和虎门附约没有提到的主要问题是鸦片。英国政府争辩说,鸦
片贸易既然明显地不能为中国所禁绝,那么,上策便是使它合法化,并对它
征税来达到管理它的目的。对此,道光帝当然从内心里不能同意。鸦片因此
在初期的几件条约中始终没有被提及,而这项贸易却在条约规定的范围之
外,根据一套非正式的规定得以恢复进行。早在条约规定的商埠开放以前很
久,那些新口岸外就有武装的鸦片“接受船”(浮动的毒品货栈)停泊在沿
海鸦片站旁边,鸦片站的贸易已成为既成事实。到1843 年4 月,上海官员们
“业已在吴淞附近指定了一个停泊地??生意十分兴隆,许多清朝的低级官
① 中国海关英文本与中文本之附加条约(见本书238 页注②),“与英国公使馆保存的原
文核对过”(第
17 页)。海关出版的这一中文本与得到北京御批的摘要(《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
69 第27—34 页,
1843 年11 月15 日的奏折与谕旨)对照起来,有许多歧异之处。见费正清:《中国沿海的
贸易和外交》,
第125 页。
吏也参观过这些船只。”①然而璞鼎查于1842 年11 月曾经下令,英国人在这
些港口正式开放和建立 领事馆之前,禁止在那里进行贸易。在仍被占据的舟
山岛上一位英国高级海军军官就曾指出,鸦片商人“迄今已被允许在该岛与
澳门之间的沿海一带航行,而无需办理港口过境手续,也未曾受到任何盘
问??只要他们不靠近尚未开禁的五个口岸即可”。①可是,当这位军官于
1843 年4 月发现他们出现在尚未正式开放贸易的上海口外时,便命令他们在
24 小时内离开。
这件事给观察两国事件的人提供了一个可资教训的实例。璞鼎查斥责海
军这种头脑刻板的举动。那位军官受到谴责并被撤职,而与他认真合作的那
位上海道台也得到了同样的下场。此后英国海军就对鸦片贸易采取视而不见
的态度。到了1845 年,就有八十艘装运鸦片的快船往来于香港。此时马地臣
指示他那为首的鸦片船长说,不要夸耀对海军的“胜利”,而是“要尽力讨
好清朝官吏,如果他们要求我们从一个停泊处开到另一个停泊处,我们就要
照办,并且不要太靠近他们的城市。鸦片贸易现在在英国很不得人心,因此
得保持沉默,尽量避人耳目,为此目的,不论怎样小心都不为过分”。②
结果,英国对华的商业入侵从此便是合法贸易与非法鸦片贸易双管齐下
地进行。合法贸易是在新开辟的五个条约口岸进行。鸦片贸易使在这些港口
之外的沿海一带的接收站多了一倍,那里通常都停泊着二、三十只鸦片接收
船。到1860 年为止,鸦片贸易额翻了一番,每年进口由三万箱增至六万箱。
然而鸦片商人却受到璞鼎查的警告,不许到上海以北的地方去,这显然是与
大鸦 片商行非正式协商的结果,还可能同清朝当局通过气。这样一来,中国
沿海的法制就弄得肢体不全。尤其糟糕的是,英国——还有美国——为了同
中国发展贸易,就继续靠向中国输出鸦片,作为筹措购买茶丝出口货资金的
主要手段。
① 璞鼎查信函,第40 号,1843 年4 月29 日所引一位“与贸易毫无瓜葛”的通讯员的话
,外交部档案,17/67。
① 船长霍普1843 年4 月21 日于哈丁顿寄阿伯丁的信,外交部8 月12 日档案,17/75。

② 马地臣于1843 年4 月22 日给麦克米尼斯船长的信,中国沿海书信集22/4/43,怡和洋
行档案,剑桥;又
见欧文的《英国在中国和印度的鸦片政策》及斯宾士的《清代吸食鸦片概况》,载小韦克
曼和格兰特编:
《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和统制》。
条约口岸的开放
口岸在新的条约制度下只是逐渐开放的——广州开放于1843 年7 月27
日;厦门于11 月2 日;上海于11 月17 日;宁波于1844 年1 月1 日;福州
于1844 年6 月。另外,7 月3 日和10 月24 日分别同美国和法国签订的条约,
只不过是给条约制度锦上添花而已。
顾盛代表美国人方面,试图以要挟北上来得到他要签订的条约;他话音
未落就在广州获得了他所谋求的条约。他没有别的事能插得上手,但他是一
位精明的律师,便更明确地琢磨出了几条治外法权条款,另外又加进了几条
有助于使缺乏象香港那种基地的美国人也能参加中国沿海贸易的条款。在这
些新开的港口,美国人采用一种省钱的变通办法,即由商人临时担任领事,
但这种做法对英国想让领事来执行条约规定的努力几乎没有什么帮助。①
在法国方面,拉萼尼代表主要致力于天主教的传教事业,并要求清帝国
政府能给予宗教自由。耆英的第一着棋是利用旷日持久的谈判以达阻止拉萼
尼北上北京的目的。同时耆英也看出,这位法国使者要求的让步要比英国人
和美国人已经得到的还要多。在最后同意给基督教以宽容的时候(这意味着
取消雍正帝的禁 令),耆英含着眼泪告诉这位法国人说:“你劝我作出的这
种让步??也许要以我的生命为代价??你有义务拯救我??帮助我。”耆
英于是企图只限定在各口岸传教,但最后没有成功。①1844 与1846 年的上谕
重新允许中国人信奉罗马天主教,并且恢复了在雍正时代查抄的某些教堂。
基督教新教获得了同等的许可权利,但是教士不得离开条约口岸去内地旅
行。法国人接着在广州和上海设领事。由于贸易发展很慢,上海领事孟体尼
便致力于维护他职务的尊严及法兰西的利益。
耆英和美、法打交道的政策是这样的:“一视同仁”,让这两国都能通
过最惠国条款得到和英国同等的权利,不使他们因为享受到了同等特权而感
谢英国。他这个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想离间法、美同英国的关系,以期将来能
利用法、美来反对英国。他也认为仍要把广州继续作为中国外交的接触点。
和这种外交相辅而行的是清朝重建沿海军事的纲领,其中包括海军的训
练、火器的使用以及建造新的炮台和要塞。但是,以林则徐为代表的想获得
西方武器的势头逐渐减弱,这是因为耆英的安抚政策看来还颇著成效。因此
不需要花大气力去重新建设中国的军事力量了。②
为了在新口岸与外国人打交道,耆英的首要任务是物色和任命一批可靠
而又有才干的官吏,这些人要既能博得朝廷和外国人的信任,同时又能忠于
自己和与地方势力合作共事。他首先起用的是在南京当过他的助手的那些属
员。他在广州谈判时最得力的助手是黄恩彤,此人是中方参加附粘和约谈判
的主要人物,他曾通过正常仕途升任南京盐运使,并于1842 年为南京按察使
① 关于翻译的文件,见斯威舍:《1841—1861 年中美关系研究》。关于顾盛的谈判,见
古利克:《伯驾与
中国的开放》,第8 章;丁名楠等:《第一次鸦片战争》,载《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
三所集刊》Ⅰ(1954
年7 月),第114—142 页,特别是143—146 页。
① 格罗士-阿肖夫:《耆英和拉萼尼的谈判》,第74 页。确切的报道见魏景星(音)的《
1842—1846 年法
国在中国的传教政策》,第305 页。
② 关于这次流产的海军改革,见罗林森:《中国发展海军的努力,1839—1895 年》,第
2 章;吕实强:《中
国早期的轮船经营》,第16—38 页。
和代 理布政使;1845 年他出任广东巡抚。①其他一些南京随员则被派往上
海、宁波任道台。在厦门的新式人物是福建省布政使徐继畬(后来任巡抚),
此人是个学者,那时开始根据西方资料编辑一部附有44 张西式地图的新的世
界地理书《瀛环志略》。徐继畬是1826 年的进士,在翰林院工作过十年,深
受安抚政策的主要拟订者穆彰阿的赏识。他在战争时期是福建省的一名道
台,后来于1842 年春被任命为广州按察使,在广州他与同窗黄恩彤(也是
1826 年进士)共事过一段时间。徐继畬于1843 年调回福建,因此利用与领
事及传教士正式接触的机会而获得了许多有关外部世界的知识。虽然他这本
1848 年编成的书较之魏源的《海国图志》更为简明和精确,但它在十九世纪
六十年代才流行起来;那时作者于退隐中被重新起用而进入了北京新设立的
总理衙门。②
这些人因为与外国人办交涉的特殊才能而被选用,他们在通商口岸处于
调解人的地位,就象参加南京谈判的清方谈判者那样。他们是两姑之间难为
妇,要冒着很大的风险和外国人打交道,所以多次为此最后吃了苦头。象后
来西方的“中国通”一样,这些深谙夷情的人确是一些能够对外国文化中的
民俗学进行考察和挖掘的人才。中国人对“蛮夷之性”的看法是以亚洲腹地
的长期经验为背景的,他们认为:蛮夷天性难测,也的确“莫可测其高深”。
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由于蛮夷贪婪成性,无往而不牟利,另一方面,蛮夷
也确是天性狡诈,没有按文明之道待人接物的修养。他们真是“犬羊之性”。
英国人强调贸易,这表明他们极尽本末倒置之能事——“盖夷人重商而轻官,
凡欲举事,必先谋之众商。”这是因为整个英国“均赖众商贸易以为生。上
下交征 利,不求物质所得者盖寡”。①这种粗鄙显示出他们道德低下,但同
时也暴露出英人可以受羁縻的弱点。第一批条约就这样被理性化为实现羁縻
的手段。虽然英国人的贸易利益在条约口岸日见巩固,但这种利益仍可看成
是随时可能丧失的东西,因此只要中国施加足够的压力就可使外国人就范—
—这是一种多么十全十美的理论!但可惜中国缺少必要的实力基础。
在新口岸驯服外国入侵者似乎较为可行,因为中国这个万方共主之国还
没有在精神上被击败。这些化外蛮夷在清朝官方文件中依旧有时被称为“英
逆”,即他们是以北京为中心的世界秩序的成员,却又是这个世界秩序的破
坏者。他们进一步诉诸暴力将是“犯顺”。②条约口岸制度首先确实不是强加
给中国的,而是实际上一开始就在这里成长起来的。新条约的规定中关于通
商口岸有居留和贸易区域、有领事裁判权以及最惠国的条款等等,这些都是
中国传统的继续,作为制度,它们并没有与旧习惯发生抵触。何况在十九世
纪四十年代当港口刚开放时,朝贡使节继续来到北京:朝鲜每年一次;琉球
前后来了七次;越南和暹罗各来了三次。所有朝贡的礼仪及其记载都详尽无
遗地保留了下来,其中包括蒙古和亚洲腹地的其他王公贵族通过理藩院所表
示的臣服之诚在内。今天回顾起来,鸦片战争也许可以看作是一场灾祸;但
当时却不是如此记载的。当1844 年一个法国人留在琉球,1847 年一个行医
① 陈鍫:《黄恩彤与鸦片战后外交》,载《史学年报》,卷3 第2 期(1940 年12 月)。

② 德雷克:《徐继畬及其1848 年的地理学》。
①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7 第24 页。
② 例如见耆英对地方官吏下达的求和之札,1842 年5 月20 日,文件145,载佐佐木正哉
编:《鸦片战争的
研究史料汇编》。
的英国传教士在那里定居的时候,琉球国王就抱怨起来,清帝对此作了训示,
他说道:“佛英二国,不应扰我属国”,“若不为之弭止惊扰,殊无抚驭外
藩之 意。”①然而北京现在已没有力量维护这种古老的观念了。这些话仍被
继续记载下来,但它们的功效却已成了过往烟云。
① 费正清:《中国人的世界秩序中的早期条约制度》,载费正清编:《中国人的世界秩序
观》,第267 页。
通商口岸的外侨团体
在外国人眼里,条约口岸在新的边疆地区——不是未开发的边疆,而是
人烟稠密的文明边疆——形成了一个单独的和日益扩大的社会。前几代的西
方贸易商已把这些港口选定为打进中国商业渠道的潜在地点。厦门与宁波在
十六世纪已为葡萄牙人所熟悉。然而到了十九世纪四十和五十年代,广州和
上海却是主要的口岸,而位于这两地之间的另外三个地方不过是前哨地点而
已。在订约后的头十年中,厦门的外侨约在二十五人左右,福州和宁波各有
十二人左右。分散在港口外的鸦片接受站的人数就更不多了。早就建立起来
的贸易中心广州大约有三百个外侨,但是广州是两广的首府,那里住有许多
官吏和世家大族,它是政府威信和地方爱国主义的象征,抗御外人和防守本
地的能力比上海要大得多。外国势力增长的真正中心是在长江口上。上海在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已有十二个商行和一百名左右的外国人。到五十年
代中期则发展到了七十个商行和三百多名外国居民(不计家眷),并有八个
领事馆和三十六名新教传教士。②
在各个口岸,外国侨民团体集中于前滩或沿江马路一带,装载的货物由
此转卸到外国商行所在地段内的货栈。每个外侨团体 都设在中国本地城市外
围的背水之处,使之能从水上获得援助,也能对陆地作某些防御。英国领事
们早就要求有权在有城墙的城市里所租借的领事馆建筑物上升起国旗,而且
除广州外,其它各地都达到了这个目的。但在厦门,外国居留地实际上是设
在海港内的鼓浪屿;在福州是设在闽江上的中州岛上;在宁波则是设在城关
一条小河的对岸上。当外国人在上海城关以北黄浦江岸定居时,他们住在两
条支流之间,而在靠内陆的一侧的边缘,他们又开凿了另一条被称为洋泾浜
的小河。
十九世纪中叶,在中国条约口岸总计大约有五百名外国人,他们的工作
主要在将近两百个商行里(其中既有从事本地各种业务的商行,也有从事国
际贸易的商行)。男人在数量上大大超过女人。其中半数来自英伦三岛,另
外四分之一来自印度(包括印度祆教徒),总计这些外国人中来自英帝国者
达四分之三。美国人数目上少些,然而他们的航运业仅次于英国,他们在上
海的贸易量几乎达到一半。1849 年6 月航海法的废除,使美国船只可以直接
把货物运到英国,或者在英国各殖民地之间运货,因此到1850 年1 月1 日以
后,美国快船就在茶叶输往伦敦的业务方面同英国展开了竞争。
基督教传教士团体在数量上只是中国这个舞台上的配角,但它们对外国
侨民团体的贡献,无论在精神或知识方面,都是不可忽视的。受到法国鼓励
的天主教传教士,稳步地、静悄悄地在内地主要中心恢复了他们的位置,甚
至还发展了他们的宗教信徒。1839 年在中国就有将近三十名天主教传教士,
其中一半属于遣使会修士,一半属于巴黎外方传教会:这三十人差不多都是
法国人。十人在澳门,此地是训练、供应和联络的主要基地。十人在四川,
三人在江西,三人在湖北,其余的则在福建和蒙古,与当地教徒相处在一起。
象某些新教教徒一样,他们偶尔也乘鸦片船在沿海通行。到1845 年,在中国
② 梅耶等编:《中国和日本的通商口岸》,第364 页。关于早期的通商口岸,见马士的《
中华帝国对外关
系史》,第1 卷;以及费正清:《中国沿海的贸易和外交》,关于全面的数字,见严中平
的《中国近代经
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41—48 页(商埠),第49—56 页(租界)。
有七十六名欧洲天主教传教 士。特别是耶稣会士在上海再次活跃起来。①但
直到1839 年,第一批新教徒还只有十二名教士,在鸦片战争后仍旧被限制在
条约口岸内。同穿着汉服、过着中国式生活而深入到中国内地的天主教神甫
相比,这批典型的新教教徒带有家眷,并保持着许多西方生活方式。天主教
会由于在中国具有劝人信教的长期经验,所以已经学会了许多中国方式。同
时它也比新教更加专心致志于拯救灵魂,建立信徒之家和宗教社团,不大注
意行医和教育,以之作为劝人改奉基督教的手段。保持更多个人主义色彩的
新教徒带来了更多的物质文化,也与外侨团体保持更密切的联系。这到头来
使他们对中国的传统更具破坏性。
条约口岸的居留地是外部世界伸向中国沿海边疆的据点,它们依靠的交
通几乎就象当时美国西部边区村落依赖小马快递邮车和商队小道那样。不过
中国沿海交通几乎全部靠海运。由英国经跨越苏伊士地峡的这条“陆路”的
邮件要花两、三个月时间,但比起从大西洋岸本国绕过好望角或合恩角的四
个月航程则缩短了一个月。“半岛和东方轮运公司”的明轮轮船不久又缩短
了这段航程。轮船邮件从1845 年开始运送到香港,1850 年开始运到上海。
然而,当时是快速轮船的伟大时代;在中国沿海的那些鸦片快船经常定期地
向鸦片接受站供货,这时它们既载运邮件,也载运旅客到条约口岸,更不用
说载运香港来的新闻报纸,以及1850 年以后载运上海出版的《北华捷报》了。
居住在小一些的条约口岸的外侨,觉得鸦片船船长真是他们兑换钱票的最好
中介人。
已经用武力打开中国门户的英国政府,是创立条约口岸结构的积极参与
者。然而中英贸易有它自身的推动力,每一港口的英 国领事都感到自己赶不
上新的商业发展形势。根据条约,他们担负着正式的领导职务,但是以西方
的贸易和文明(两者被认为是不能区分的)的名义向中国的旧制度发动进攻
的,实际上是商人和领事人员的联合行动。
领导英国商界的是怡和洋行与宝顺洋行这两个互相竞争的商号,它们的
鸦片船船长曾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携手合作,由两家共同把持贩毒的垄断
权。他们的主要竞争对手是美国波士顿的旗昌洋行。这三家公司不论在鸦片
贸易方面或合法的条约港口贸易方面都从事着范围广泛的活动:它们发展自
己的快船船队和银行及保险业务,也发展堆栈甚至船坞等大的港口设备。这
种生产能力及其资本积累很快就使得它们在当地向不动产和消费品工业方面
进行投资。
在国际贸易方面,一些小商行的经营范围就不那么广。这些在中国的代
理行给它们的国外委托商提供市场情报,以寻求对船货投资的风险资本(即
投入资本),在这项业务中,代理行只通过向客户收取托运的往来货物的佣
金获利。委托商本人和代理商的赢利不仅取决于中国和国外市场的可能性及
所有竞争者的反应,也取决于兑换率的涨落,最主要的是金、银之间兑换率
的涨落,而且在中国还特别涉及各种各样的计算单位。数量少而币值过高的
在西班牙美洲通用的银洋1853 年在广州为墨西哥银元所取代;1857 年,上
海商人又完全放弃了铸币而采用上海银两制——一种用银锭付款的计算单
① 费伊:《鸦片战争时期的法国天主教在华传教活动》,载《现代亚洲研究》,卷42(1
970 年),第115—128
页。又费伊:《1840—1842 年的鸦片战争》,第8 章第23 页。
位。①兑换业务只有在外国人同中国人的密切合作下才能进行。
怡和洋行里不仅分设常驻股东的“高级餐厅”及英籍职员与助手的“低
级餐厅”,而且还有中国买办、钱币兑换人及许多佣人的 办公室及住处。该
洋行的各部门经营茶、丝、纺织品或中国出口杂项。总而言之,一个大的贸
易商行足以使英国领事馆在职员人数与建筑物的规模上大为逊色。这些洋行
是支配的因素。它们深信自己就在从事条约口岸的一切活动。
外籍代办(即商行头目)完全依靠他们的中国买办。广州的买办执行新
开口岸外商营业中属于中国方面的业务,这是因为他们一方面熟悉茶和鸦片
行情,而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能够按必要的中国方式互相担保。在中国人看
来,买办便是主要的贸易者。他们按照与外国商号签订的合同可以雇用自己
的职员,与中国内地来的商人打交道,获取市场情报,办理兑换业务,负责
管理全体中国职员及栈房货物,甚至代表外国商行同中国关卡打交道。这样,
买办不仅是外国人在中国这块地方的代理人,而且也是典型的经纪人,他们
能够作为独立的贸易者来发展自己的业务。他们的利润和投资迟早会使他们
作为新型的中国商人而踏上独立发展的道路,因为他们在条约口岸外国势力
的全面保护下是能够兴旺发达的。虽然广州行商的某些职能已被英国领事接
管而为本国船只和国民作担保,但主要的贸易职能却落入了买办之手(他们
经管外国商行在当地的大部分业务往来)。①
英国领事馆的领事、副领事和一两个助手或翻译,基本上来自英国的殷
实人家,领事馆负有监督和惩戒的职责。根据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它的全部
工作几乎都是为了促进商业。领事要规定负责引导船只进出港口的领航员应
得的报酬。他要接受和保管船只的执照,并向中国海关报告船只的到达。然
后在船只离开时交还执照。领事也要检查进口货物,听取关于课收税额方面
的申诉。他要和中国当局合作确定铸币的标准,还要保管一套在领事馆应用
的度量衡标准器件。他要负责签发船只之间货物转驳的证 件。他的职责还包
括管理口岸的英国水手,听取人们对中国和英国臣民的控诉;而且他可以独
自对英国罪犯进行惩处。他有同中国当局合作的其他各种义务,例如执行口
岸限制事项;监督土地与房屋的租用;防止走私;引渡犯人;一般地说要在
中、英两国国民之间做调解人。由于同中国政府的一切接触都要使用中文—
—包括口头的和书面的,所以领事就依靠英国译员充当左右手。象威妥玛、
巴夏礼、李泰国、赫德、麦都思和密迪乐等精干有力的人物,都是循此途径
晋升起来的。
美国是任命商人作领事,因此使英国人在外侨团体中稳占优势地位,因
为商人领事会有直接的利害冲突。在中国人眼里,商人领事就象是买了个几
品顶戴的旧行商一样,不免对之又慕又恨。因为尽管他们有官员身分,但骨
子里仍然是商人;有的英国商人也是这样:他们通常取得领事身分,代表着
那些同中国订了条约但却没有派出领事的西班牙、秘鲁、荷兰、普鲁士等国。
条约制度靠武力建立起来,也只有用炮舰外交去维持。这也可以说成是
某国使用海军力量作为威胁手段去支持条约权利中的所谓合法要求的伎俩。
这一伎俩典型地表现在1848 年上海青浦事件中。青浦位于以上海市为中心的
① 洛克伍德:《1858—1862 年的赫得公司》。关于通商口岸的通货,见弗克兰·金:《
1845—1895 年中国
的货币和货币政策》。
① 郝延平:《十九世纪中国的买办:东方和西方之间的桥梁》,第51 页等处。
允许外国人活动的半径范围之内,有三个传教士访问了这个小城。他们受到
粮运船民的袭击,只是由地方官出面才被营救出来。英国领事阿礼国要求赔
礼道歉,但中国当局对附近约一万三千多名运贡米去北京的漕粮船民是否要
采取行动表现得犹豫不决。英领事于是停付条约规定的贸易税,还把他唯一
的一艘装有十门炮的皇家海军方帆双桅船调来以阻止一千四百只装有稻米准
备离开码头的民船启运,并要求在四十八小时内逮捕十名为首的肇事者。阿
礼国接着派遣刚好乘一艘炮舰到达的巴夏礼越过当地道台直接向南京总督要
求赔礼道歉。结果总督把这个道台免职,并对几个肇事者给以在外国人居留
地戴上刑枷一个月的处分。这种对甚至在数量上大大占优势的 群众使用武力
的大胆果断的行动受到外侨团体的全力支持,虽然此举在香港和伦敦并不怎
么受到赞赏。但阿礼国却顽强地表示,这是保护在华英国人的唯一办法,而
且以后几代住在上海的外国人也基本上同意他的观点。①
炮舰外交揭露了关于中西交往中谁说了算这个反复未决的斗争。从根本
上说,这是一场最广义的文化冲突。英国希望的不是把中国当作殖民地来统
治,而是要中国按照英国方式在法治精神下进行国际交往和自由贸易,因为
这将为英国的商业利润打开门户。但是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在中国古老的社
会中进行一场革命,而这一点当然要遭到坚决的反对。
①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卷1 第392—393 页,摘自英国蓝皮书《在中国受到
的侮辱》。
英国与广州的对峙
十九世纪中叶英国的高压政治使治域广袤但力量不足的清政府威信降
低,并危及它的权威。1841 年5 月的三元里事件(见第四章)就是一个前兆:
清官吏对外国入侵者表面上的安抚进一步唤起了排外情绪,并且动摇了老百
姓对清皇朝是受命于天的默认。因此在整个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广州的清帝
国官吏,不得不在英国人及绅士领导的民众之间左右讨好。
在战争时期,特别是三元里事件刚刚过去时,绅士和村民联合建立了民
团局来维护地方团练。为此目的,他们在广州北面组织了一个总局以协调已
经在邻近市镇(包括八十多个村庄)建立起来的十几个团练的行动。这个新
成立的局(叫昇平社学)经官方承认,凑集了大量的资金,募集了好几千多
勇。②这种由绅士领导的乡村 武装,对于不可抗御的英国人似乎构成了一个
坚强的壁垒。
在广州的三百名左右外国人依旧被限制在号称十三行的老区长达八百英
尺的滨江地段以内,那里有约四英亩空地。想到别处去租赁房屋的尝试,通
常总是要碰钉子的。他们可以在河上划船,但是稠密的人口往往使他们感到
窒息。所以英国人下乡有着很实际的目的,即为了锻炼、娱乐和体育运动,
特别是想猎捕野禽。但由此而招惹的事件不久就满载在名为《在中国受到的
侮辱》这本英国蓝皮书中。
既然在朝贡时代断然拒绝外国人进入广州城内,那么在1842 年以后维持
这种禁令,就成了广州人反抗的标志了。双方都不断地扔石头、殴打和骚乱,
在这当中,广州人的高傲和敌意常常不亚于英国人的鲁莽和傲慢。1847 年4
月,英国公使德庇时爵士终于再一次诉诸炮舰外交,把英国的战船从香港调
来进攻虎门炮台。三十六小时内,英武装力量打哑了清朝八百二十七门大炮,
进入广州,占领了十三行。然而他们可能取得的最大成果乃是耆英同意广州
城门两年后向他们开放。“德庇时的进犯广州”就这样不了了之。八个月以
后,六名在民团区域郊游的英国人被杀。耆英立即派兵占领那个村庄,惩办
了凶手。然而他不断想通过维护英国人享有和平交往的条约权利去安抚英国
人的努力,使他似乎成了广州的抚夷派,而北京却有理由害怕这种安抚会失
去民心。因此耆英于1848 年上半年被召回,其继任者为汉人徐广缙:徐奉行
的是依靠民众排外情绪的政策。
1849 年初当英国人再次要求进入广州时,徐广缙在全城及乡下动员民兵
搞自卫,这种高昂的反抗外国人的民气受到清帝的嘉许。由于巴麦尊没有做
好发动第二次战争的准备,英帝国后退了下来。总督徐广缙与那位表面上气
壮如虎的巡抚叶名琛受到清帝的器重和士绅们的赞扬:英国人十余年来“蹂
躏我边境,追捕我男妇”??若非这些官吏体恤人民,“鼓其勇气,使之众
志成 城,则似此一举,实不可得”。①结果便形成了僵持局面。在十九世纪
五十年代,条约虽已签订,但在广州依旧未生效力。西方的贸易,象以往一
个多世纪一样,继续在英国人和广州人之间敌意尚未消除的情况下进行,何
② 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71—76 页。
① 小韦克曼:《1839—1861 年中国南方的社会骚乱》,第104 页引用了1849 年5 月11 
日散发的一份中文
揭贴。中国官员与接连几任英国公使的通讯往来以及他们对广州绅士及民众的告示,已由
佐佐木正哉从英
国档案中编辑成《鸦片战争后的中英抗争资料汇编》。
况此时一场大规模的起义又已在内地爆发起来。所以新的中外关系的结构是
无法在这种旧背景下创立的。
中国沿海的骚乱
随着英国人的新权力在中国沿海边境的确立,引起了人心向背的变化:
一方面是对清政府日益疏远,一方面出现对外国人效忠的迹象。广州商人和
仆役实际上参预西方扩张的活动,助长了这一人心转变的过程。当怡和、宝
顺和旗昌等洋行在通商口岸扩大合法贸易并在口岸外的轮泊处发展鸦片贸易
时,他们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南方招募来的中国帮手。广州和福建商人也
独立自主地迁往上海,从事合法的与非法的贸易。
这些随着西方贸易的扩张而迁来的广州人,不仅语言和风俗习惯不同于
长江三角洲,带有那种异域情调,而且许多人是对外贸易中日益成长的下层
社会里的不务正业者和诈骗者。从厦门来的广州人和福建人,他们出过洋,
因为曾是香港、新加坡、槟榔屿或马来亚等地的居民而取得了英国国籍,他
们也可以要求领事裁判权的保护。这就形成一整个介乎东、西方之间的中国
人阶层,他们能够随时要求外国保护,拒绝接受中国管辖,虽然中国的习俗
则坚持各地的中国人都是清帝国的臣民。这样一来,外国 庇护下的广州人和
厦门人便成了中国沿海一带的特权人物:他们拥有外国武器和与外国人的关
系,中国官吏要对他们进行高压就得三思而行。早期在厦门领事馆注册的英
国居民中,大多是华裔及新加坡、麻六甲或槟榔屿人。这些英籍中国人一旦
穿上西服,通常都被认为是受到外国保护的。他们只须简单地换上西服就俨
然有权要求不受清政府的管理,而一旦改着中装,又可以融合在本地人中间。
但是,利用英国的掩护进行违法活动,只是更大规模的潮流——华南持
不同政见组织——的先兆;这种组织首先在贸易路线上,后来在居民当中滋
生起来。人口和贸易的增长使政府的管理鞭长莫及,秘密会社遂能迎合那些
从事合法贸易的客商之间与日俱增的互助互卫的需要,同时也迎合了鸦片走
私商及分享他们利益的衙门吏胥、船户和盗匪之间的需要。
华南秘密会社一般是三合会或洪门(见第三章)的分支。三合会各会堂
大多是独立的,不受中枢的控制,而且只在他们愿意时才进行合作。但他们
的秘密兄弟关系彼此间有一种秘密的语言、口令和暗号,会员即使互不相识,
也可凭着这些办法了解对方的身份:这一切对从事不可告人的生意而到处飘
泊的人是特别有用的。松散的三合会网络组织没有中枢头目,肯定是无法对
抗政府的,但政府也无法消灭它。它作为地方犯罪的媒介物而滋长起来。①
就这样,在西方商业扩张的半阴影里,一种不法的中国社会成分开始沿
着贸易的道路发展壮大起来。三合会会徒成批涌向香港,英国人想在那里把
他们管起来。在中国的海域内所树立的一 种以英国海军为代表的新权威企图
建立一套新的法律统治,但它不可避免地会同时给不法分子提供掩护。举例
来说,就是这些促进了鸦片贸易的广州人和厦门人,也帮助了苦力买卖的发
展。非洲的贩奴贸易已被禁止;但新的种植园仍旧需要廉价劳力。结果是产
生一种新行业,它用外国船只从厦门、汕头、广州或澳门将契约华工运往马
来亚、苏门答腊或爪哇以及秘鲁或古巴等地,为开辟种植园提供劳动力。这
一勾当是由厦门的德滴等肆无忌惮的英国商人们推动的;德滴作为英国臣民
而享有治外法权的保护,而且他还是荷兰与西班牙两国的领事,所以又获得
① 小韦克曼:《1800—1856 年广东的秘密会社》,载谢诺编:《中国的民间运动与秘密
会社,1840—1850
年》,第28—47 页。伦敦档案局的中国文件,已由佐佐木正哉发表在《清末的秘密结社资
料汇编》一书内。
了豁免权与权势。
海盗活动这时也随着沿海贸易的增长而趋于猖獗。到1850 年,厦门领事
估计,至少有三千名中国海盗活跃在福建沿海。英国炮舰正式进行巡航,追
捕海盗,把一批批罪犯带到通商口岸交给中国地方官。在四年内,英国船只
捕获了大约一百三十九只海盗船,并得到英国政府付给的奖金:即对七千名
左右被杀或被捕的海盗按每个人头付奖金二十镑。这种活动只部分地在公海
上进行。它也是英国权力代替中国权力的一种表现。但是追捕海盗遇到了真
假难分的困难。因为中国渔船队开始武装自己以抗御海盗活动,何况有些武
装船只既可充渔民,也可充海盗的角色。
作为抗御海盗活动的保护者而发展起来的护航队,也变成了一种生意。
获得香港所发英国通航证的武装船只,开始订立保护中国渔船队和贸易船只
的合同。例如,一百零五吨的斯派克号双桅纵帆船,长七十英尺,宽十九英
尺,深八英尺,上有一层甲板和两根桅杆,它配备着九门炮、二十三支毛瑟
枪、五支手枪、十把弯刀、四支长矛和五根梭标,并有十一名水手。此船归
宁波的威廉·戴维森所有,悬挂英国旗,带着由香港总督签发的有效期为一
年的通航证。船长、大副和炮手是英国人,但大多数水手是马尼拉人。斯派
克号不怕中国船只,可以为所欲为,但是它不得 不依赖中国人去分辨海盗与
合法渔民。因此它不可避免地被卷入中国人的纠纷之中,使英国旗帜被私人
目的所利用,但船长、大副和炮手对此并不一定反感。①
不久,英国私人的护航业务碰到了其他外国人——澳门的葡萄牙人——
的竞争。到十九世纪中叶,后者的十二、三艘武装洋式中国船(有着欧洲式
的船身和中国式的帆),不顾澳门葡萄牙人的限制,聚集于宁波江口大肆敲
诈勒索。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初,由于臭名昭著的布兴有(阿帕克)率领二十
几艘船只组成的广州海盗船队在宁波港外停泊,本来在护航业务上就已经相
当剧烈的英、葡竞争被弄得更加复杂化了。虽然用惯常的收买办法把布兴有
设法安插到了清帝国的水师里去,但他继续在护航事务中进行讹诈。不幸,
中国地方当局未能使这些广东海盗与葡萄牙人互相火并而同归于尽,局势依
然没有被控制住。
在这种背景下,再加上鸦片贸易非法地日益扩张,以及苦力买卖、海盗
活动和护航工作等原因,新的条约制度精心哺育的西方对华合法贸易,受到
了贪污和混乱局势的威胁。在那么多越轨不法事情不断发生的情况下,实行
条约税则就越来越行不通了。一个肆无忌惮的外国商人既可以用威胁来恫吓
中国的海关税收人员,又可以接着用利诱以达到互利的目的——这样干有何
不可呢?不能指望中国海关放弃它们一贯捞外快的常规,也不能指望它们执
行外国制度去管理他们无法控制的外国人。然而在条约税则日趋无法贯彻的
时候,依赖条约税则的大商行的贸易利益也就变得更加重要起来。上海成为
新的发展中心地点,外国的侵略和中国的软弱在这种发展中结合起来,创造
了新的中外条约口岸制度。
① 费正清:《中国沿海的贸易和外交》,第338—346 页;第17—18 章中所有有关部分。

上海的兴起
上海由一个小县城的地位迅速崛起而为中国的大都市,这是由几个因素
凑合起来的结果。当然,有一个是地理因素。上海濒临一条宽阔的河流,距
该河流入长江的江口处约十余英里。它提供了种种港口设施,有一个安全港,
由于有通向内地的河道,与内地的交道也相当方便。它位于两条贸易航道的
交叉点:一条是溯江而上直达四川,一条是沿中国海岸从广州直到满洲。从
国际上说,它是航运的枢纽,从广州、天津和日本循海路到这里都很方便。
它既是巨大的长江流域和华中区贸易的集中地,又是整个东亚的分配要地。
从地方上说,上海之所以能够兴起,是由于肥沃的粮仓长江三角洲生产了过
剩的粮食;北京的粮食供应就是从长江三角洲通过大运河或绕山东海角北运
的。这个全中国最富饶的区域有能力供养一个大都会。①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初上海变成一个关键地点,中西关系新的力量对比在
这里允许英国建立了优势地位。英国对上海兴起的贡献首先是皇家海军作出
的,它保障了中国和外国财产的安全;其次是英国商人作出的,他们自己赚
钱,也给中国帮手和商人提供了同样的机会。英国领事赋予这些起作用的势
力以合乎法理的和制度的形式。其实,英国领事不过是先作出了这种贡献而
已,帮助他们的有美国和法国的领事,更不用说还有美国和别国的商人了。
中国人作出贡献的则有以下几种人:中国商人,他们吸引了整个富饶的长江
三角洲的地主豪绅的资本;中国的叛乱分子,他们制造了当前的骚乱问题从
而引起了外国的干涉;还有那些唯利 是图、投机钻营的清朝官吏,这些人名
义上代表着一个软弱得不能控制他们的政府。
上海自元朝以来就已经是一个县城。1871 年的县志就记载,1813 年全县
人口约逾五十万,1852 年还要多一点。①外国居留地开始开辟于城墙北面一
段地区,在城墙同苏州河(中国人叫吴淞江)及较宽的黄浦江汇合处之间(见
地图8)。早年外国领事和苏松太道台之间的有关安排都是很不正规的。不
象后来别的口岸的安排那样,上海的领事们都没有从清政权那里正式获得租
让给他们政府的租借区;对于这种租借区,领事们是可以转手再租给外国国
民的。(譬如天津后来辟有八个租界,汉口有五个租界。)上海的情况则不
同,虽然法国人、英国人和美国人开头都要求各有各的地区,可是早期的上
海租地章程规定,外国人不得购买土地,但可允许他们直接同中国的土地所
有者洽商永久租借事项,并通过他们的领事向清当局申报,然后从道台那里
取得租地权。虽然法国居留区被人们称为“法租界”,并且由法国领事当局
进行管理,但这是一点一点地拼凑而成,而不是一开始就作为一个单独的租
界存在的。同时,占优势的英国人本着自由贸易的精神,在原来一百三十八
英亩的英国居留地内欢迎任何国家的国民及其领事入境居住,因此它便逐渐
扩展成为一个在整个条约制度下列强领事团共管下的国际自治区。由此产生
的公共租界是一种独特的制度,它最后变成了对支配此地的英国人所特有的
① 墨菲:《作为近代中国锁钥的上海》。陈德昌在《历史研究》1957 年第1 期第58 页中
提出,早在十三
世纪,上海就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港口。
① 《同治上海县志(1871 年)》,卷5 第9 页。关于从1190 年建县以来上海县的发展,
参看上海通社编:
《上海研究资料》,卷1 第53 页及有关部分。
实用主义精神的颂歌;但是,它形成的过程却经历了二十年的酝酿期。②
从1843 至1853 年在这些小居留区内,除中国雇员仆役或服务行业外,
一般不让中国人居住。中国居民在1853 年初估计仅五百人,但到3 月太平军
占领南京时出现了大批难民。几千名无家可归的中国人立即在外滩露宿或住
进码头边的小船上;席棚、店铺和廉价住宅组成的新街道弄堂如雨后春笋那
样涌现,以容纳这些人;于是外国居留地很快变成了一个中外杂居的城市。
逃避太平军的难民不仅包括平民百姓,也包括有钱有地位的地主和商人家
庭。在以后十年中,被迫离开家乡的绅士加入到上海社会中来,从而加速了
长江下游的地主家庭与外国的接触和贸易往来。这样,在西方商人和中国统
治阶级分子之间便出现了某种利害与 共的关系。在上海租有土地的西方人,
现在通过把土地转租给不动产经营者和建筑业者而获利。到1854 年年中,在
一百五十栋外侨宅第之外增加了大约八千所中国住户。
这种中国人大大超过西方居民的中外杂居情况,并没有使上海居留地退
还给中国人来管理。相反,上海旧城于1853 年9 月7 日被粤、闽小刀会起义
者攻占以后,外国居留地更加成为难民栖身之所。直到十七个月以后,即到
1855 年2 月法国军队与清军把造反者赶出时为止的这段时期,上海的外国居
留区始终被骚动和叛乱所包围。①各国领事虽然坚持中立立场,但他们不得不
越来越多地承担地方政府的责任,其中包括涉及中国居民的审判事务。他们
对较小罪行处以适当的罚款或收监,比较严重一些的案件就移交给中国当
局。这时的道台是广东人吴健彰:此人原在公行中吴爽官的商行里做过事,
捐了官,但继续在商业上与旗昌洋行的金能亨等人保持联系。1853 年9 月7
日吴健彰被他的美国朋友救出县城;此后他继续和他们合作。一种新的中外
利害与共的关系现在在上海与日俱长起来。除鸦片而外,从西方的进口都减
少了,而茶叶,特别是丝的出口,却由于太平军破坏了中国国内的需求以及
破坏了输往广州的路线反而有所增长。
这一切使得当地的中国人甘愿默认外国居留地的自治权,而且还出力帮
忙保卫它。这种中外之间的共同利害关系就是上海能成功地取得独立地位的
秘密所在。到1854 年,建立新秩序的要素已纷纷出现,而且逐渐形成了一些
新制度。
这一套混合的新制度中的一个内容就是海关雇用外国税务司的原则;根
据这条原则,清朝海关雇佣外国人做中国的公务员,并监督外国商人遵守税
则和贸易规定。这一大发明当然是长期发 展的产物。在1842 年以后的时期
英国领事在最初阶段曾试图监督英商交纳条约税则规定的关税。但是这一“领
事为了稽私而进行干预”的做法立即引起商人的一片喧嚣,因为商人发觉他
们可以通过威吓或利诱中国海关收税人员的办法,使双方在关税税额上私下
成交,互相得利。用这种办法“诈骗皇帝”的关税收入,使守法的外国商人
很恼火,认为这是不公平的竞争,但事实证明不可能有什么妙计使中国海关
变得清廉,特别是在不诚实的外国人可以用武力相要挟,而善良的中国关员
却缺乏武力的时候更是如此。到1850 年,英国政府完全被合法贸易中的中外
偷漏关税的行径所挫。平等执行条约税则这一条约制度的基石正趋于崩溃。
② 费塔姆:《费塔姆对上海工部局的报告》摘要,第2 章。
① 《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料汇编》收有《北华捷报》及其他西方记载的大量译文。
在五十年代初的第二阶段中,上海的英国领事阿礼国企图用拒付关税的
办法威逼中国海关,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只能伤害条约制度。第三阶段开始于
1853 年9 月7 日小刀会的起义,这时海关处于停顿状态。阿礼国要他的商人
用期票缴纳根据条约规定应付的税款,以使贸易能继续进行。当兼管关税的
吴道台征得清帝的支持要求纳税的时候,阿礼国领事的这种出具期票的“临
时制度”最后不得不予以废弃。但是中国政府还不能在上海对外国贸易重新
征收有利可图的关税,所以吴健彰开始在领事耳目以外的内地对外国货物课
税。如果长此以往,这种作法就会破坏条约口岸制度。
与此同时,即到了1854 年4 月,围攻城内叛乱分子的清军已开始抢劫和
威胁县城以北外国居留区的外国人。清政府当局无法控制他们。4 月4 日,
阿礼国领事和他的美、法同事一起拼凑了一支由四百名水兵和商人志愿兵组
成的混合部队,以四门大炮出击,在那次所谓“泥滩战斗”中肃清了居留区
的西界。不象广州的商行区那样,这里的西方人是能够控制上海的局面的。
由于美国新监督官麦莲(在与省当局的谈判中他曾与英国人 密切合作
过)的到来,在军事-商业领域内也出现了政治家人物。1854 年7 月12 日,
上海英、美、法三国领事经与吴健彰谈判,终于就建立一种新的制度达成协
议。作为关税监督官,吴健彰负责雇用由领事提名的外国税务司,使之规定
外国商人的纳税额,和过去一样,它由中国海关银行接收。作为给他的一种
甜头,吴健彰可以指望从“临时制度”时期以来所积累起来的关税期票中收
到大约一百二十万银两或三十九万一千镑税款。(后来经过许多法律交涉,
美国的关税只付了三分之一,即118,125 两,而英国则分文未付。)最后由
于所有这些机缘的凑合,出现了一个又公正可靠、又有效率的海关。从此,
外国领事有了法律之治,中国政府也因此获得贸易税收。虽然1854 年的协定
给予领事以关税控制权,但是英国政府不愿承担这一责任。不久双方一致议
定,外国税务司虽然是外国国民,但只替中国皇帝效力。①这种新规章所以能
在上海实现,部分地是因为在当时万分危急的境况下,中国当局的代表是一
位诡计多端的人物,他成长于广州的商场上,而不是在正统儒教的熏陶下教
养起来的。
第二个改革之所以需要,是由于大量难民流入城镇,给市政管理带来了
危机。随着中国贫富不等的人的住宅大量兴建,所有城市的弊病以及海员港
口所特有的罪恶活动也变本加厉起来。防火防病和维持市民秩序等,没有一
样不变成了迫切的任务,所以各国领事在1854 年7 月与吴道台就制定一项《英
法美租界租地章程》取得了一致意见。在早期协定的基础上,新章程规定领
事每年应召集土地出租人开会,讨论的事项有:修筑道路、码头和桥梁;对
这些建筑进行维修和打扫;提供适当的照明设备和排水 系统;另外,还要建
立一支警察队伍。年会还受权对土地和房屋课税,对上岸货物征收码头税。
负责此事的委员会被授予法律职能,即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起诉和对每
年帐目提出报告。这样就创建了一个贸易商的共和国,它有权在外国领事根
据条约进行管辖的规定下进行征税和警察治安活动,同时还取得了中国政府
的默认。当清朝官吏软弱无能而地方势力尚未巩固的时候,在上海的放肆的
外国人便得以建立了这一套新制度。
在1854 年以后继续骚动的十年中,中国资本被吸引到了中西商业合作的
① 赖特:《赫德与中国海关》,第91—110 页;费正清:《中国沿海的贸易和外交》,第
431—461 页。
新中心上海。从广州来的买办商人立即遇到附近的宁波(它是个较古老的商
业中心,曾经是同日本贸易的中古式的入口港,并且那时还控制着由杭州湾
到满洲的大部分沿海贸易)银行商号的竞争。山西票号是在地区间(特别是
在华北)的资金汇兑方面同官场进行密切的合作;宁波钱庄则不同,它们是
在长江下游与沿海及外国贸易发生关系而起家的。它们由早期兑换银钱的店
铺发展起来,发行可以兑换铜币或银两的汇票,并创办了信贷,以此来促进
贸易。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宁波钱庄通过发展过户制度而满足了信贷需要;
凭过户制度,商人在他们的钱庄存折中登记下彼此之间的每日交易,然后由
钱庄每晚进行核算,使交易能得到结算和转帐,这便替信用证券创立了一个
粗具雏型的票据交换所。
宁波银行家早在十九世纪初就已在上海贸易中崭露头角,后来开始在上
海银行界起显著作用。当条约口岸的开辟促进了沿海和国际贸易的时候,上
海茶、丝贸易的地方金融家大多是宁波人,他们能够依靠宁波地区旧式商业
家族积累起来的资金。鸦片贸易发展了期票和银行汇票的使用,而太平军叛
乱对长江下游贸易的破坏又给予宁波-上海银行家们以更多的机会。在条约口
岸有自己银行的外国商人感到必须与本地钱庄合作,以便利用它们的票据交
换所组织。而与外国的这种联系,反过来又有助于使中 国钱庄能对政府的控
制保持相对的独立性。①
① 琼斯:《宁波的金融:1750—1880 年的钱庄》,载威尔莫特编:《中国社会的经济组
织》,第47—77
页。
广州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爆发
对比西方在广州和上海的经验,有助于说明十九世纪中叶外国在中国的
作用。在这个时候,清朝主要关心的是叛军势力蔓延,而叛乱正显示了中国
政治经济中根深蒂固的弊病。库恩先生将在第六章中指出,旧秩序由于结构
和环境的多种缺陷而受到损害,受过儒家洗礼的文人学者统治阶级终于以不
可忽视的活力和独创性来对待这些弊端。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许多主要省
份都处于内战和混乱状态时,沿海的西方商人、传教士和军队相对地说似乎
只属于边疆偏僻地方的问题。外国人在火力方面无敌而人数甚少,他们虽然
可以打到广州,甚至最后打到天津和北京,但是他们不能取代中国人口,也
不能没有中国人的帮助来统治中国人。一句话,象从前蒙古和满族入侵者一
样,英国人也能打入中国的民族混杂的统治阶级权力结构之中,甚至到时候
还可以在帝国政府中起作用。但是他们只有在中国人的帮助下,只有与统治
制度互相适应,而且只有在中国民众没有被现代民族主义感情动员起来反抗
他们的时候,才能这样做。1860 年英法联军占领北京,可能迫使清朝给予外
国人以条约特权和在中国生活中的特殊地位,从而延长并改造了帝国的政
体。但是在1860 年之前,北京仍在严阵以待,顽固地进行排外。就在清朝全
力对叛乱进行镇压的同时,西方入侵者仍被视为需要清除净尽的累赘。
咸丰帝即位于1850 年3 月,时年十九岁,他不久便被灾难所压倒,因此
看来他不是一位明智而坚强的领导者。他对外部世 界极端无知,徐广缙(当
时是负责对外关系的广州钦差大臣和总督)煽起民众的排外情绪使英国人不
能入城的成就,深深地打动了他。1850 年3 月,英国人因徐广缙违反条约而
在天津给穆彰阿和耆英(负责签订1842—1844 年条约的两位主要官员)递交
了抗议书。这位年轻皇帝的反应是,以屈服于英国人的罪名斥责和贬抑他父
亲所信任的这些官员。此后,他支持徐广缙及其亲密同僚广东巡抚叶名琛的
不同西方使节交往的政策。同时他命令上海、南京和天津当局把一切外事活
动移交给广州钦差大臣。北京的这条强硬路线,使巴麦尊于1851 年曾考虑过
采取武力报复,但是他于12 月被免去外相职务,而他在伦敦的继任者却并不
那么感到需要卷入中英斗争中去。
1858—1860 年英、法联军远征中国之役,是由于1854 年双方共同努力
谋求修改条约的谈判遇挫而引起的。促使采取这一外交上的努力有以下几个
因素:英国想寻求机会与南京太平军叛军进行贸易的希望遭到破灭;1854 和
1855 年英法在对俄国的克里米亚战争中实行外交合作和军事上无暇他顾;美
国公使(麦莲)来到中国,他较他的前任更少怀疑英国人的出尔反尔而愿意
与英法两国共事合作。总的说来,到1854 年,外国舆论已经认为不能从太平
军的胜利中捞到什么油水,而英国政府也已决定采取中立和不干涉政策。在
法、美两国同意下,三强企图通过修改条约来增进它们在中国的利益。结果
三国公使于1854 年5 月到11 月之间纷纷在福州、上海,最后在天津,从多
方面提出申诉或建议,企图劝服当时的广州总督叶名琛。这些努力有助于达
成上述上海的地方协定,然而它们在与北京朝廷打交道时却无效果。1855 年
2 月巴麦尊出任首相以后,在中国的英国活动分子越来越不安分了。①
① 科斯丁:《1833—1860 年的英国与中国》,第114 页及以下各页,第180 页及以下各
页;格雷戈里:《英
国与太平军》,第1—4章。
叶名琛当对因为要对付广州周围的叛乱而陷于困境。他顽固地拒绝英国
人进城的要求,所以他在西方的记述中成了一个表示死不交涉的代用词,但
最近的研究表明,当邻近的江西、湖南甚至珠江三角洲都被起义所震撼的时
候,他在广州十年的真正功绩却是维护住了清帝国对那里的军事控制。太平
军于1852 年由广西向长江北进,部分原因也是叶名琛保住了广东。然而太平
军的榜样在广东也引起了一系列叛乱。叶名琛通过向绅士课税来筹措民团经
费以对付这些叛乱,这正反映了广州地区当时的困难局势。华南的叛乱促使
福建的茶和安徽、江苏的丝改经较短的路线运至上海,因此,在翻越梅岭和
别的关隘而至广州的旧运输线上谋生的船民和码头搬运工都被迫失业。和三
合会有联系的秘密会社,象1853 年占领过厦门和上海城的小刀会,现在有了
用武之地。1854 年期间,广州地区被卷入“红巾”之乱的漩涡中。广州城只
是由于农村民团局(这是添加在地方宗族结构之上的组织,所以在提供救济、
控制物价和鼓励生产的同时,还能庇护和组织人民)的效忠才免遭掠夺。所
有这一切都是在绅士领导之下完成的,原则上要由朝廷批准,实际上总督批
准即可。叶名琛在坚持科举考试,奖励有功的绅士,处分那些为非作歹的人
方面似乎都是公正而有力的。但是一旦“红巾”被镇压,几万人便在1855
年被处决,广州的绅士仍旧在地方重新保持权力地位,他们能够用贸易税捐
支持他们的乡勇和民团,而农民则比过去更加贫困,经官方批准并由绅士领
导的民团已与由绅士资助的乡勇(他们的所作所为经常无异于老百姓的敌
人)合流。①
成为1856 年10 月开战理由的“亚罗号”事件,便显示了正在 成为中英
关系典型的亦中亦英的特征。这种船有外国的船身和中国的装配。船主是中
国人,但他住在香港。船长(甘纳迪)是英国人,十二个水手全是中国人。
“亚罗号”曾在香港登记,但已超过这一年的有效期十一天,而根据殖民地
条例,它有权在回返香港以前悬挂英国旗。但事实上“亚罗号”不管是否打
了英国旗,它当时已参与了海盗活动。叶名琛声称他的捕快在扣押船上水手
时捕获了一个恶名昭彰的海盗,这种海盗他曾处决过数以百计。当时巴夏礼
领事刚从英国回来,英国的巴麦尊已经同意必须对清政府“提高嗓门”,并
且要求中国对即使是最小的侮辱也要立即赔礼道歉。巴夏礼领事有香港总
督、当时的自由派领袖包令爵士(他初到中国时曾做过广州领事)做靠山。
包令把自己对自由贸易的热情同巴夏礼坚决无情的炮舰外交的信念结合了起
来。
1856 年10 月,英国海军再度攻占虎门炮台,一直打到十三行。他们用
一门大炮每隔十分钟向叶名琛衙门轰击一次,他们轰垮了城墙后派遣一支突
击队冲入衙门,到处耀武扬威地展示其火力威力。然而叶名琛蔑视他们,拒
绝同他们谈判。后来人们用一副联语来嘲弄他在这次危机中表现的死顽固态
度:“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①;可是,鉴于他有他的政绩,
① 小韦克曼:《1839—1861 年中国南方的社会骚乱》,第13—15 章;J.Y.W.黄:《180
7—1819 年叶名琛
的政治经历》(1971 年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博士论文)引用了1858 年缴获的广州督署
档案,现存伦敦
档案局,外交部档案第682 号;又可看黄的《两广总督叶名琛》一书,剑桥大学出版社19
76 年版。
① 引自杜联哲,见恒慕义编:《清代名人传》,第905 页。关于“亚罗号”,见J.Y.黄著
:《亚罗号事件
的再评价》,载《现代亚洲研究》,8.3(1974 年),第373—389 页;J.Y.黄:《巴夏礼
与中国的亚罗号战
争》,同上,9.3(1975 年)第303—320 页。
这却不是持平之论。
政治上的互不妥协此时导致僵局。1856 年10 月,叶名琛关闭了广州的
海关,贸易陷于停顿。12 月,十三行被焚毁。1857 的2 月末,英国议会辩论
包令在广州的行动。格兰斯顿和狄斯累里赢得一项不利于政府的动议,但在
其后的普选中巴麦尊获得大多数选票,这似乎表明人们支持对中国作进一步
的胁迫行动。然 而当年6 月派往中国的远征军在途中不得不回头去帮助镇压
印度的兵变,所以进攻广州的行动推迟到1857 年12 月。那时,法国也因中
国不公正地判处了一名神甫(马赖,1856 年2 月在广西)的死刑而参加了这
次报复。
英法联军终于到来,他们总数约五千七百人。12 月28 日,他们炮击广
州城,接着登上城墙,并绕城墙而进。1858 年1 月4 日,他们甚至派遣几个
小队穿城而过去捕捉巡抚和总督。他们把顽固的叶名琛用船送到加尔各答,
叶即在次年死在那里。他们把曾在广东供职二十多年的蒙古人,即那个谨慎
而无倾向性的巡抚柏贵,当作现代第一批傀儡行政官员之一安置在他的衙门
里。利用柏贵的名义,一个由能讲汉语的委员巴夏礼理所当然地占支配 地位
的联合委员会统治广州达三年半之久,直到1861 年10 月为止。这个联合管
理机构于1858 年2 月重新开放关闭了十七个月的港口贸易。它派出由中国警
察和外国海军陆战队共同组成的巡逻队,沿街维持城内秩序,而中国人的法
律诉讼和别的日常行政事务则继续由巡抚衙门处理。柏贵的布告由巴夏礼在
幕后审查。
北京把这场灾难归咎于叶名琛。朝廷也大体知道巡抚柏贵是受外国控制
的,但没有撤免他或替换他,虽然也派遣了其他官员试图收复广州。北京以
一种愚不可及的乐观心理希望广州乡村民团能把入侵的外国人赶走,因此新
任总督黄宗汉就采取中间立场,想凭借民众难以和解的反抗精神去限制外国
人的要求。这是中国人应用人民主权的方式,即任何政体都要顺乎民心,合
乎天命。象那些好战派说的:“国家根本全在民心,英夷所畏亦即在此。”①
要激起由绅士领导的民众的排外情绪是不难的,但要胁迫入侵者却是另外一
回事。为此目的,清政府需要一如既往地显示自己军事上的威力,但这一点
已办不到了。广东民团局暗中受到鼓励,终于在1858 年7 月21 日进攻广州
城,但结果还是被英国炮兵击退。同时主和派在北京已占了优势,在那里天
津条约已被接受(详下)。
没有得到朝廷进一步的支持,民团运动现在面临着联军巡逻队的威胁。
到1858 年底,巡逻队越来越深入到广州周围的乡村,旌甲鲜明地穿越村镇,
以炫耀新政权的威风。1859 年1 月,当七百名英海军陆战队员接近民团总部,
最后受到炮火攻击时,英国人派出一千三百名步兵和六艘炮舰,在三天战斗
中占领并烧毁了该总部和总部所在的村庄。民团的贡献开始变得无足轻重
了。广州民众曾经以排外怒火长期阻止这些陌生人进城,现在开始习惯于英
国人和法国人来维持秩序了。绅士领导的民团运动 在乡村也渐趋消亡。由于
没有别的办法对付这些蛮夷,这里也象在上海一样,蛮夷们被接纳加入地方
政权机构之中。
① 朱凤标等人的奏疏,1858 年6 月30 日,《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27 第31
 页。
1858 年的和解
在广州赢得了对意志力考验的胜利以后,英法联军花了两年时间使北京
就范。向远征军供给粮食,意味着要与英、美商号订立业务契约。它们的代
办为军事指挥官和外交使节大开筵宴,传教士也为他们效劳。商人和士兵、
政治家和传教士,共同形成了一个代表他们的文明的西方社会。
联军开始从上海北上,尽管北京照例要他们返回广州。1858 年4 月,他
们用帆船和十几艘汽轮炮舰装载几千名步兵,到达天津下游河口的大沽港
外。他们没有宣战;只要求谈判。特别是额尔金要求清朝谈判者象他从英国
君主那里获得“全权”那样有权。对中国来说,这种意见是奇特的,而且清
帝就近在咫尺,所以它也是不合逻辑的;然而它却是额尔金为取得具有约束
力的协定而采取的雄心勃勃活动的一部分。为了支持这个努力,他的炮舰冲
破水上障碍攻占了大沽炮台,在天津登陆。在那里,清朝全权大臣在几经抗
议之后终于在1858 年6 月与英、法、俄、美签订了新条约。俄、美两国公使
作为非武装的中立观察员乘坐自己的船只到来,他们也在这样的条约中几乎
获得了联军通过战争取得的所有特权。
英国在天津的主要谈判者(与威妥玛在一起)是年轻的翻译官李泰国;
他是广州首任领事的儿子,从1855 年年中以来,已是上海海关主要的外国税
务司,现在是从中国的这一职位上被“借用”来协助额尔金进行谈判的。①
当年老的大员耆英受朝廷派 遣想背城借一地再次对英国人施展其魅力时,二
十六岁的李泰国便向耆英引用了广州衙门缴获到的耆英奏疏中的话,即他曾
把蛮夷描绘得多么蠢笨;耆英因此也闻之愧赧。这也有损于朝廷的面子,因
而经过审讯,清帝赐耆英自经而死。
额尔金勋爵要求在北京派驻英国使节,以便越过广州当局而直接迫使清
政府履行条约,以此不仅当作促进贸易的手段,也作为约束英国臣民的手段。
他在中国痛恨的是那些“出于最自私的目的而把这一古老文明践踏在脚下”
的人。后来他写到:“我已经在我的同胞那里看到了比我过去生活中所看到
的更多的、使我厌恶的东西。”他认为,英国的外交已经获得了条约的特权,
现在必须制止对它们的滥用。英国人在中国负有义务的这种观点,更使他有
力地坚持在北京有一驻节公使的主张。这是他自己(也是李泰国)的看法。
那时在天津的伦敦使节和别国使节都希望解决非经常性地拜会北京的问题;
对此清廷也同意,但条件是要按照朝贡使节的章程办事。①
在北京长驻公使的争论,引起了主战派文官向清帝痛切陈词的热潮。为
了维护各君主之间的平等地位,驻节公使势必要动摇朝贡制度,破坏中国的
体制。在6 月23 日的御前会议上,那些闭目塞听的主战派,在面临联合军事
力量的事实下却仍然指责条约中关于驻节公使的条款。但是为了阻止联军进
攻北京,这项条款已经包括在清方谈判者6 月26 日在天津签字但尚未经清帝
批准的中英天津条约中;清帝是在7 月3 日批准条约全文的。
清帝的敕令刚批准天津条约全文,外国军队和外国官员马上撤走,甚至
比1842 年从南京离开时还要快。额尔金勋爵便航行 去日本开创英日关系。
① 格尔森的《李泰国与中英关系》一书引用了李泰国、额尔金勋爵与卜鲁斯爵士的文件。

① 关于额尔金控制中国通的斗争,见徐中约:《中国进入国际家庭,1858—1880 年》,
第5 章。关于引述
语,见沃龙德:《额尔金伯爵的书信与日记》,第212—223、252—253 页。
新的税则和通商章程于10 月底在上海谈判(11 月8 日签字),中国方面参
加谈判的包括广州商人兼官员伍崇曜和潘仕成,以及上海道台薛焕和总督何
桂清(他名义上在南京,实际上在常州)。在中国的谈判者当中,这些人既
代表广州沿袭下来的对外贸易的利益,也表现了长江下游官员们对想用关税
收入作为抗击太平军军费的迫切心情。
与这些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咸丰帝现在提出了一个“秘密计划”,其
想法十分天真。他认为贪婪的英国人会放弃条约中关于驻节公使、内地贸易、
内地旅游以及提供赔偿等要求的条款,以换取清政府取消英国同中国贸易的
全部关税。咸丰帝后来不得不放弃了这种头脑简单的想法,但这表明清廷对
正在中英关系方面起作用的利害关系是多么无知。1859 年1 月,何桂清受命
为兼管西方关系的钦差大臣:朝廷简单地把这个作法看成是以上海代替广州
的措施,而拒绝何桂清提出的关于新的岗位应当是专职外交职务的意见。天
津条约的主要谈判者桂良(1785—1862 年)这时在上海说服了额尔金:把英
国要求在北京设驻节公使一事应视作可此可彼而不是非此不可者。作为报
偿,他同意不等互换条约批准书便让英国人勘察长江。因此,在1858 年最后
几个星期中,额尔金与李泰国等人,带了五艘战舰,溯江而上航行六百英里,
通过镇江、南京、安庆、九江而达汉口,以便选择最好的新贸易口岸。这次
突然勘察,自然引起了各该地抗击太平军的清朝官员的惊慌。(天津条约曾
经规定,在签字一年后开放镇江通商,但在平定太平军以前不开放其他商
埠。)额尔金在议定上海税则的同时安排长江勘察这一绝招,使人不难看出
英中在贸易扩张方面的共同利益具有多么大的力量。
1858 年,增进和扩大外国特权的特许状在天津和上海形成了文字,这主
要又是英国的创造。它索取赔款总数一千六百万两;增辟了约三倍的条约口
岸;确认外国参与中国沿海和河岸运 输业的罕见权利;允许外国人持有护照
在中国内地旅行;在叛乱被镇压之后立即开放长江汉口以下的部分(如上
述);规定百分之五的从价关税(以别种方式计算者例外)和单一的、税率
为从价关税一半的子口税;力主把统一的海关外国税务司职权扩大到所有条
约口岸;最后,还要使鸦片贸易合法化。鸦片贸易在动乱中稳步增长到了这
种程度:外国和中国的鸦片进口商联合要求条约口岸的保护,而中国地方当
局现在也对鸦片课以明文规定的进口税。
这些新条约专门规定了其他许多条款,经验证明这些都是在中国进行对
外贸易活动时值得争取的东西。但最重要的是,这些条款表明,外国商人及
其政府和各条约口岸的清朝官吏之间的利益相通已发展到多深多远的程度。
这种共同利益集中体现在镇压叛乱和制定扩大贸易方针的方面,这将给外国
商人带来利润,给中国当局开辟财源,使清王朝得以挣扎求存。
在英国方面,额尔金勋爵在1858 年的谈判中发觉他自己被夹在两个利益
集团之间:一方是沙文主义者,即一心想扩张贸易的条约口岸商人;另一方
是英国外交官及香港官员和各领事馆的官员,他们希望建立一种可行的贸易
特权体制,不要做得太过分,以免使中国政府接受不了,或者接受以后而不
能维系于不坠。由于外国税务司作为开辟财源和调停外国商人同中国税收人
员之间的争执的一个中间环节,已证明它自有其价值,所以它就成为谈判者
双方都能接受的东西了。
清帝国政体和贸易扩张的对峙
额尔金在1858 年所要求的实质上是两件事:中国市场应该向西方商业开
放得更宽些;中国政府应该进入现代的国家体制。在天津修改条约时,他的
主要目的是获得公使在北京的居留权, 或至少让外国公使不定期地访问北
京,以便用外交压力来维护一整套条约权利。英国人相信,只要在北京有一
名公使,便能绕过广州的排外情绪,从中央获得清帝的保证,使各省的英国
商人和传教士所希求的贸易、旅行以及交往的权利得以兑现。(后来一些外
交官承认,他们曾过高地估计了清帝对各省的权力。)由于英国公使提出在
北京不行叩头礼,这个要求便暗示清帝高于所有外国统治者这一陈腐观念的
结束。然而英国人并不想削弱中国政府,他们只要能够获得贸易的机会和建
立一种现代模式的关系就行了。英国不要求领土控制,并且反对出现瓜分和
肢解中国边沿地区的前景。(这一前景在俄国于十九世纪四十和五十年代沿
黑龙江进至滨海省以及进入中亚的行动中已可预卜)。
在中国方面,清廷于1858 年面临着致命的国内叛乱危机:它严重到如此
程度,以致到1860 年8 月清廷不得不授予汉族人曾国藩以广泛的军事财政大
权,以指挥全部力量去消灭长江下游心脏地带的太平军。北京默认1858 年英
法提出的要求,这必须从他们优先考虑国内事件这个角度去理解。1861 年1
月有人在回顾中曾概括说,对北京来说,太平军和捻军是心腹之害,蚕食中
国领土的俄国是肘腋之忧,而以暴力要求贸易的英国只不过是“肢体之患。”
①英法一旦显示了他们的军事优势,则除了答应他们的条约外是别无其他真正
的代替办法去安抚他们的。
然而清帝国的传统不能轻易地被放弃,特别是不能被定期来京向皇帝进
谏的满洲王公的非正式会议轻易地加以改变。整个朝廷曾经完全跟着十九世
纪五十年代初高涨的排外情绪和不谈判政策走。只有当联军从广州开进天津
时,意见才分成死硬派和务实 派。一般说来,不当权而又无知的、专以上疏
为能事的官员是最狂热的主战派,而少数不得不参加谈判的不幸者则是最懂
得外国火力并每每愿意以审慎行事相劝告的人。
特别是南京总督何桂清比较深知上海的西方人,他懂得英国人只有商业
野心,并主张同他们达成协议,以取得他们的帮助去反对太平军。象条约时
期以前的“广州帮”一样,这时中国方面又出现了一个“上海帮”。它以关
心贸易的上海道台吴健彰和四川人薛焕(此人从1849 年起在上海担任过要
职,从1858 年起又在江苏省一级担任过要职)为代表。这种新型的重商主义
官吏如果不是机会主义分子,也是务实派,他们发现自己同雄心勃勃的英国
行政官员如年轻的李泰国有一致的利害关系;李泰国这时已变成了东西方之
间的调人。李泰国作为一个在上海能说中国话的外国税务司,已经与中国地
方官员发展了广泛的交往。他不但给他们带来日益增加的关税收入,也向他
们提供关于整个外国问题的情报和意见。虽然西方商人指责他傲慢自大,有
些领事把他当成角逐地位的对手而憎恨他,但英国当局却器重他对中国地方
事务的知识,并且支持把外国税务司的职权扩大到所有商埠的意见。李泰国
实际上已经同薛焕制订出1858 年的新贸易章程:新章程恰好在长江下游各省
① 恭亲王等人的奏折,1861 年1 月13 日收文,载《清代筹备夷务始末·咸丰朝》,卷7
1 第18 页及以下
各页,部分翻译见邓嗣禹和费正清编:《中国对西方的反应》,第48 页。
因打太平军而迫切需要军费时带来了增加国家税收的希望。因此,每当战争
的命运使主战派的希望受到挫折时,条约口岸各省的清朝官吏则随时准备以
各种理由支持清廷的和平政策。
妥协政策首先受到那些必须办夷务的人的支持。曾经在四个地方担任过
总督职务并且最有经验的满族老官员桂良(1785—1862 年)就是天津条约的
主要签字人。清军的天津统帅僧格林沁是清廷的一位高级蒙古族心腹大臣,
他曾经提出的关于联军军事力量的报告是完全合乎实情的。在京都,咸丰帝
的兄弟、后来外国人称为恭亲王的奕訢,也终于成为现实论者的领袖,出来
反 对大多数的亲王。但是,一旦天津条约被接受以及随着联军于1858 年夏
撤退而放松了压力,主战派又重新抬头了。
这时在北京争论的主要症结是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关系的问题,在广州争
了那么久的也是这个问题。清廷虽然深感外国力量之强大,但它只能设想外
国公使应按朝贡使节的旧规矩前来北京:即作为中国政府的客人三、五年来
一次,穿中国服装,通过驿站,由中国官吏护送。稍稍超出这个规定,就会
被认为有损于国家体制。由于帝国的统治如此其甚地依靠它的威信,而失掉
这种威信就会严重削弱它在中国政治和社会中的权力基础。就是迟至1859
年3 月,清帝仍旧作出这样的规定:来北京的夷使所率扈从不能超过十人,
这些人不得携带武器,也不得在北京坐轿或摆列仪仗队。①
到1859 年年中,北京的这种不妥协精神同广州和上海正在进行的切合实
际的中外合作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距离。就象以后在1900 年的情况一样,条
约制度继续在外国海军支配下的商业中心施行,而在清帝国的政治思想中心
北京却受到强烈的反对。广州民团驱逐夷人的运动的失败,使受命收复广州
的钦差大臣黄宗汉于1859 年5 月被召回。也在五月份,傀儡巡抚柏贵去世,
稳健派劳崇光正式被任命为广州巡抚和代理总督;劳崇光在谋求中国利益的
同时,又能和联合委员会合作。
中外合作是适应当时情况的所需,它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劳崇光联合巴夏
礼和那时已是广州领事的阿礼国共同试图控制苦力买卖的行动。到1859 年,
这种买卖的祸害已经达到惊人的程度。英国关心的是把合同工运到象英属西
印度那样的殖民地区去劳动而从中获利,因此它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采取了
双重政策:一是 促使中国放宽移民禁令,二是订出规章以减轻随之而来的祸
害。但那时在广州的中国人贩子,为了把劳工卖给外国的苦力贩运者,竟于
光天化日之下在苦力家屋门外捉人。正义的中国群众处死了一些拐骗者,中
国官吏也处决了一批。然而存在着当地的失业和贫困以及海外的需要和机
会,这些因素汇合起来使移民继续进行不辍。问题是如何规定一些手续并进
行审查,以便使合法的移民在没有拐骗和胁迫的情况下得以进行下去。
为了这个目的,总督劳崇光实际上已使移民在地方上合法化了,结果是,
英、中两国官吏联合监督移民所(奴隶收容所)的批准和审查工作,并规定
在他们在场的情况下自由签订合同。可是广州的这个制度,受到了澳门及其
他不在劳崇光或巴夏礼控制下的沿海地方的洋人和华人的蔑视;因为在沿海
地方,接收船象以前从事鸦片进口贸易那样从事“猪仔”(即人口)的出口
① 关于清朝在政策上的考虑,见徐中约:《中国进入国际家庭》第6—7章;以及坂野正高
:《总理衙门的
起源》,第29—30 页。
贸易。①对中外合搞的这种公害进行控制的企图,又给中、英两国地方当局创
造了另一种共同的利害关系。
同时,在上海负责处理与订约列强关系的钦差大臣何桂清,继续在制定
将予扩大的条约制度的细则。为此目的,他曾经欢迎把李泰国从额尔金的班
子中抽回来,他向北京解释说,李泰国反对走私非常积极,因此作为税务司
而很得罪了一些人;他与额尔金曾沆瀣一气,并且在天津谈判中“大肆猖獗,
献媚于夷首”;但是,“迨回上海,则驯服如昨,为我所用”。②何桂清被任
命处理对外的关系,这也使上海的那些注重贸易的官员有了权力。上海道台
吴煦于2 月指示李泰国,以三年薪金为担保雇用外国关税人员。1859 年5 月
23 日,钦差大臣何桂清终于任命李泰国为总税 务司,去执行通商章程第十
条中“各口划一办理”的规定,一被任命的关务人员应该对英国或其他政府
保持完全独立的地位。李泰国曾经充当翻译陪同额尔金于1858 年底上溯长
江,也到过南方商讨关于在其他口岸设立外国税务司的问题。1859 年5 月,
广州海关监督恒祺也要求在那里设外国税务司。他曾经得到上海道台吴健彰
及其继任人员吴煦的指导。结果,李泰国把上海的章程带到广州,见到劳崇
光和恒祺,并且使广州海关从1859 年10 月24 日起采用上海的章程。12 月,
清帝接受劳崇光作出的结论,即因为面对着中外串通一气的事实,要想对广
州贸易课税,“唯有仿照上海办法,用外国人,治外国人”。同时广州领事
阿礼国也把一名年轻的翻译赫德,从联合委员会调回领事馆。(1860 年6 月
30 日,赫德辞去英国职务,在广州海关为李泰国效劳。)①这一切都是在1859
年6 月大沽事件爆发以前发生的。中国的外交关系现在正在两条轨道上进
行。
1859 年6 月,当条约批准书准备在北京互换时,在天津下游大沽的北河
口发生了意外冲突,其部分原因是由于通讯不完备所致。僧格林沁已经用外
国大炮加强了大沽的防卫,并且预料外国使节将取道北塘路线北上。但是英、
法两国公使指示要进入大沽,当这一要求被拒绝时,他们试图使用武力来达
到目的。由于准备不充分,加上登陆部队不久就陷入河边浅滩泥潭里,英国
死伤四百三十二人,损失四艘炮舰。英国公使卜鲁斯(额尔金的弟弟)后来
承认,在他带往北京去要求批准的条约中所规定的去北京的权利,还没有合
法的根据。看来,和以往一样,真正的问题仍旧是一场意志力的考验。
大沽的意外胜利使北京的主战派重又抬头。1859 年8 月天津条约被废
除,目的在于避免四件仍是最感恶心的事,即外国在北京常驻外交代表;开
放长江贸易;外国人在内地旅行;以及赔款。这些内容在美国的条约中是没
有的。美国公使(华若翰)已经于1859 年8 月16 日在北京交换了条约批准
书;他是以朝贡的方式,乘坐轻便马车,带着很少随从取道北塘来到北京的。
清朝要求英、法援例而行。
在伦敦,大沽的惨败使议会怀疑是否需要派出驻节公使前往北京,但是
① 艾里克:《1847—1878 年清朝对苦力买卖的政策》(哈佛大学博士论义,1971 年),
第110—161 页。
② 何桂清奏折,1858 年10 月5 日收文,载《清代筹备夷务始末·咸丰朝》,30.44 以下
各页;斯威舍:
《1841—1851 年中美关系研究》,第522 页。
①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45 第37 页,1859 年12 月2 日收文的奏折。到1
0 月,恒祺邀请赫
德去做广州的副税务司,见广州类39 函件Ⅰ,外交部档案,682/1785。李泰国被任命为总
税务司是由恭亲
王根据清帝1861 年1 月的御批追认的。
鲁塞尔的政府力主设置驻节公使的绝对必要性。大沽事件使英国的强硬路线
得势。额尔金前此曾因为以最少的流血打开了中国门户而在伦敦受到盛大接
待;这时他不得不回来认真执行这条强硬路线。英、法对大沽失败作出的反
应是在1860 年夏派遣一支更大的远征部队去华北:六十多艘法国船只载运六
千三百名法国士兵,一百四十三艘英国运输船载运一万零五百名士兵,再加
上从香港下层社会征召的由二千五百人组成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广州苦力队。
联军全权大使额尔金勋爵和葛罗男爵拒绝在上海进行任何谈判。他们的两百
艘船只集合在天津口外沿海一带。8 月1 日,联军没有遇到抵抗便在大沽以
北的北塘登陆。他们从这里很快就攻陷了严密设防的大沽炮台,并于8 月25
日开始进入天津。
1860 年的和解
额尔金现在依靠巴夏礼充当他的主要翻译和代表,正如他在1858 年曾经
依靠李泰国扮演一个桀骜不驯的蛮夷的角色一样。善于从事持久谈判的桂良
和其他北京使臣来到天津议和,但清廷一如既往力图顽固地维护朝贡制度的
基本规定,提出外国使节(即使他带有四百名警卫)也必须由清政府护送至
京,并按照清 廷制度给他们安排住宿和供应。在谈判的同时,联军拒绝停止
进军,也拒绝考虑任何条件,直到他们到达北京以东十几英里外的运河终点
通州为止。在通州,代替桂良在9 月17 日同巴夏礼进行谈判的满族亲王(怡
亲王载垣)发现,联军要求清帝接见,以便交换条约批准书。此时联军也发
觉,僧格林沁的部队已经准备了一次伏击,因此就向他们发动进攻。这样,9
月18 日谈判破裂。巴夏礼及其一行(二十五名英国人和十三名法国人)一同
被扣留,并铐押收监。9 月21 日,联军部队再一次打败清军,逼近北京。第
二天,清帝逃出长城前往热河,留下他的兄弟恭亲王来收拾残局。
巴夏礼被扣押三个星期,受到压力,但实际上并未受到拷问,而额尔金
和葛罗却迫于形势,在等待天津运来弹药。因为现年三十二岁的巴夏礼有两
年半时间曾经是广州政府里的首要洋人,所以北京的顽固抵抗者自然要把他
视为有权势的头子而奇货可居。他们派遣早年在广州和巴夏礼同事的海关监
督恒祺每天对他进行劝说。远在热河的清帝下令要处决人质,但在这一紧要
关头恒祺却把巴夏礼和其他十二个人统予释放。其余的人被处死,于是额尔
金和葛罗决定亲自对清帝进行示威性的惩罚:他们烧毁了已被外国军队抢掠
一空的北京城西北的离宫圆明园。
1860 年秋季,北京经历了一场外交上的纷乱。这时法国和英国在欧洲的
对抗很激烈。渴望建立一个帝国的法国人已在越南获得了立足点,它在中国
又俨然充当着罗马天主教的护法神。①同时,狡猾的俄国外交人员为了自身的
利益,两面讨好,又替入侵的联军献计,又替中国卫国者出谋划策。俄国在
北京的东正教传教士团给了俄国外交人员一个左右逢源的好办法,使之试图
在敌对双方之间进行调解,或假装调解的样子,同时争取清廷承认 他们自己
对东北领土的要求(见第七章)。按照列强在中国大鱼吃小鱼的次序,美国
人几乎要屈居末位(他们曾于1859 年以一种不光彩的方式交换了条约批准
书),而以承担主要负担的英国人居首位,并由他们定调子。
恭亲王奕訢(1833—1898 年),是和他的异母兄长咸丰帝在一块长大的,
原来激烈主战;这时在赞同与入侵者和解时却发觉自己在朝廷中属于少数
派。对京城以外的事缺乏经验的二十七岁的奕訢,现在不得不着手处理王朝
的命运了。在有经验的满族人,尤其是桂良和恒祺的指点下,他进行北京条
约的谈判,此约确认1858 年的条约文件,并且增加了赔款和将香港的九龙半
岛割让给英国的内容。冬季来临,供应短少,额尔金和葛罗迫于形势而撤军。
1860 年11 月,北京条约签字不久,英法联军便离开北京,只在天津留下了
一支警卫部队。英国外交从此便致力于支持由恭亲王为首的对外和平妥协
派。英国人已经避免了一次封锁:这种封锁本来会给在南方与他们十分顺利
交往的商人阶级带来损害的。现在他们力求加强已经和他们签约的北京掌权
者的地位。这样,另一个中外联合而治的创始期便得到了巩固。
① 卡迪:《法帝国主义在东亚的根基》。
朝新秩序的最后转变,在第二年也未能实现。咸丰帝拒绝回北京,从而
回避了对居住在那里的外国公使的觐见与叩头的问题。1861 年8 月,咸丰帝
去世。在热河的几位亲王领袖作为新立幼主的赞襄政务大臣而掌握了大权。
但在11 月,两位皇太后在一次政变中和恭亲王合作,逮捕了诸摄政王,并处
死了几个主要政敌(见第九章)。这样,一个新的领导班子控制了朝廷。它
这时才着手同在北京的新的外国公使以及同在华中对太平军作战的部队新统
帅打交道。入侵者受到抚慰,但清朝的生存命运仍然取决于能否镇压这场大
叛乱。
进一步的研究会表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末中国对外关系中的主要事件
应该是中外贸易团体的建立,但它在引人注目的炮 舰、士兵和外交人员这一
调兵遣将事实的掩盖下竟未被注意。即使在这个战争和不安定的时期,贸易
量和贸易值仍有所增加(虽然增加得不稳定),但能够为共同目的合作共事
的人员,在两方面都出现了:中国方面出现了商人、买办和条约口岸的官员;
外国方面出现了商人、领事和传教士。这样,受过英国教育的广东人唐景星
就在1857—1861 年间做了上海海关的翻译和首席秘书(唐景星后来是查顿的
主要买办和李鸿章所创官办的轮船局的负责人)。1857 年起任上海道台的薛
焕,在1860—1862 年是江苏巡抚和钦差大臣,1863—1867 年又在北京总理
衙门任职。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
用炮舰外交,即用陆军和海军的高压手段开创的不平等条约制度,使订
约列强在中国获得大量特权。这种特权到1860 年被确立,即订约列强国民的
领事裁判权(治外法权);外国对条约口岸租界的管理权;外国军舰在中国
水域航行和外国军队在中国土地上驻扎的权利;外国在中国沿海贸易中的航
运权及内陆航行权;受条约限制的关税税率等等。在以后年代中增加的外国
权利和特权,又进一步缩小了中国主权的范围。①优越的外国力量——一般地
包括商业、财政、军事、工业和技术等方面——将带着破坏性的力量日益加
紧向中国传统的社会、政治和文化进行冲击。
在回顾这个过程的第一阶段时,我们可以看到清朝的几个虚弱方面:第
一,与西方列强相对抗的清朝的军事力量和行政能力在内乱激烈的时期渐趋
崩溃。内乱的确引起了外患。第二,根本弱点是思想和体制方面的,也就是
对外国的现实一贯无知,并且存心不去考虑这一现实。最彰明较著的证明就
是他们愚不可及地 主张,清帝国的政体应高于所有外国的君主。北京拒绝以
平等态度交往,直到不得已时才在不平等条款的基础上被巧取豪夺。
必须把1860 年以后的条约制度视为中国政体的一个特殊部分,中国的主
权在这里不是被消灭,而是被订约列强的主权所掩盖或取代。在整个中国内
地,政治经济的传统部分很少有直接的变化。同样地,在对邻近国家的关系
方面,朝贡使节继续前来北京,好象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从1860 到1894
年,朝鲜向中国朝贡的年份有二十五年,琉球八年,安南(越南)五年,尼
泊尔四次,缅甸一次。但与此同时,在沿海和上溯通航河流凡受到现代影响
而发达起来的地带,尤其是在条约口岸,一种新的混合政体已经形成。炮舰
在条约口岸和水路航线上代表着外国的权力。外国军事力量在中国的增长,
后来也促使清朝逐渐采用西方武器装备它的军事力量,并且最后装备汽轮而
① 关于不平等条约的不同界说,见邱宏达:《中国国民党人和共产党人对不平等条约看法
的比较》,载J.A.
科恩编:《中国对国际法的实践》。
形成了一支海军。然而这一切已经为时太晚,不能拒外国人于国门之外了。
在经济方面,混合的中外秩序最初主要限于中国商人和外国商人合作的
对外贸易方面。当然,在对新兴的口岸城市的管理方面,还有一个外国领事
的因素在起作用。既然英国驻北京的公使和驻条约口岸的领事就近掌握有皇
家海军的炮舰,他们此时已是中国权力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在总税
务司监管下的中国海关既同中国、又同外国有关方面进行密切的合作,就完
全是可行的了。回顾一下利用非中国人来管理中国对外贸易的这些丰富的历
史先例是有必要的。譬如说,蒙古人征服南宋以后,斡脱,即中亚穆斯林商
人的行会,在“与蒙古贵族的合伙关系”中行使承包租税的特权;到十三世
纪八十年代末他们开始“在海上商业方面??起领导作用”。①1860 年以后,
商埠中的税务司既是中国海关监督的行政上的同事,又是外国领事的社会上
的同仁。赫德 在北京是总理衙门的雇员和总理衙门首脑恭亲王的顾问,同时
又是英国公使的同胞和亲密顾问。
① 舒曼:《元代的经济结构》,第4、224 页。
条约制度的实施
作为满族谈判者在1860 年秋末同英国人打交道时,年轻的恭亲王及其年
老的同事桂良与文祥开始理解怎样才能在内忧外患的困境下保存王朝的利
益。当联军从华北撤退时,英国获准开始在长江的镇江到汉口一段进行贸易,
而无须根据条约的规定,要等到平定叛乱以后。这种超越条约范围的让步,
是几种不同的动机凑合成的:即这样做,额尔金勋爵和他的弟弟英国新任公
使卜鲁斯爵士能够满足上海商人进入中国广大内地市场的要求;抗击太平军
的各省当局能够指望在上海对长江贸易课税而增加税收,而清廷的想法正如
恭亲王所说:英国人“不但不虑其为害,转可以为我所用”。①威妥玛推测北
京的想法是,由于英国的贸易特权已为北京所认可,太平军对贸易的课税就
会遭到反对,这就会引起太平军与英国的对抗。
在北京的允许下,由巴夏礼及舰队司令贺布率领十艘海军舰只,由海关
发给通航证,于1861 年2、3 月间沿长江上溯,以安排英国同镇江、九江和
汉口等口岸的贸易事宜。然而武器是严格控制的。南京太平军也同意让英国
在长江贸易。在上海或镇江征收新开放的长江贸易税。但长江贸易立刻增加
了关税管理的问题。英、美商人已获得领事馆的特许,让租来运输茶叶到长
江下游的中国船悬挂他们的旗帜。这一促进合法贸易的让步,立即被肆无忌
惮的外国走私者所利用,他们“悬挂英国旗以逃避本地关 卡课税??又伪装
本地船只以逃避海关课税”。①
卜鲁斯和恭亲王得到赫德的帮助,于1861 年年中商定了新的贸易章程,
使英国在内河的贸易得到促进,而私运和贩卖违禁品给叛军的弊病却受到了
限制。恭亲王上奏给清帝说:“此中撮合之处,则赫德为力居多。赫德虽系
外国人,察其性情,尚属驯顺,语言亦多近理。且贪恋总税务司薪俸甚巨,
是以尚肯从中出力。”②
从这时起,英国的那些敢作敢为的商人同英国政府之间就经常发生政策
争论。额尔金勋爵在1858 年曾从香港档案中清查出1852 年米切尔的一份报
告;这份报告认为,中国商业的自给自足性质使商人在华大量销售商品的希
望完全成为幻想。但是随着贸易中的一切障碍都已排除,额尔金勋爵预言道:
“掌握机器制造法的西方,将把地球上最齐全最费工的制成品提供给这一民
族”。③但是,希望不应当太高。英国人和清朝方面都有得与之作斗争的极端
分子,并力图要他们就范。英国官员的主要问题是去安抚那些援引自由贸易
原则以支持它们用一切手段(合法的与非法的)去剥削中国市场的商行。同
时,清政府也不得不一方面同要求把英国人赶出去的爱国的或排外的绅士作
斗争,一方面要与形形色色的唯利是图的汉奸、商人和鸦片走私者作斗争。
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条约制度的潜在力量日趋明显:外国人控制中
国的对外贸易和汇兑;外国的土地出租者在贸易中心(如正在成长为中国主
要城市的天津、汉口及广州、上海等地) 占有不动产;代表进步技术的最新
① 《清代筹备夷务始末·咸丰朝》,卷70 第5 页。迪安:《中国与英国:1860—1864 年
的商业外交》。
① 迪安:《中国与英国的商业外交》,第54 页。
② 《清代筹备夷务始末·咸丰朝》,卷79 第21 页。关于赫德作为清朝官员的最早中文通
讯(其文风华赡,
但尚属准确),见上海道台吴煦的文件《吴煦档案中的太平天国史料选辑》,第204 页。

③ 佩尔科维茨:《中国通和外交部》,第18 页,这里引用了额尔金在上海的讲话,载外
交部档案17/287。
式的外国轮船速度更快,防卫海盗袭击的能力更大,提供的保险措施更可靠,
它们同中国沿海和内河水域的舢板船展开了竞争;获得免纳厘金税的过境通
行证的外国商人成为内地中国商人的庇护人;条约税则严格限制中国课加外
国贸易的税额,而新的海关将保证竞争的平等地位,并提供现代港口和航运
设备,以及贸易统计数字和对某些争执的调停;同时,由于汽船的速度增加
了,电报和海底电缆由欧洲逐渐推广到远东,这些因素把中国贸易更加彻底
地纳入世界市场,并受到世界市场变化波动的影响。在中国的外国人有人身
与财产的治外法权的保护,所以在1860 年以后,他们作为清帝国的多种族统
治阶级的一部分而能够维持并扩大其作用。其结果与其说是用殖民地方式对
中国进行剥削(它着重对原料和利润的榨取以及为西方官员提供职位),毋
宁说是有特权的外国人参与了使中国人生活西方化的尝试。这至少会产生与
经济效果同样重要的心理反作用。由于保守的清朝官员和绅士的失职,在中
国国门以内的外国人在某些情况下是能够或希望能够成为这个国家的“现代
化的促进者”的。①
(龙小同 译)
① 关于赫德的努力,见费正清编:《北京总税务司赫德书信集:1868—1907 年的中国海
关》。关于条约港
口的许多雄图大计在后来受挫的情况,见墨菲:《西方外来者在印度和中国的经历》。
第六章 太平军叛乱
起因和发展
太平军叛乱(1851—1864 年)在许多方面是中国前近代史与近代史之间
的转折期。它在国内引起的人类巨大灾难成了早期的中西沿海条约关系形成
的背景,并且和条约制度本身一起宣告着中国的传统制度崩溃在即。叛乱的
某些原因是有深刻的历史根源的,另一些原因则出自清代特有的一些问题。
社会严重的不公正,帝国和地方行政当局的衰败以及官僚政治道德的沦丧,
所有这些都是历次王朝危机共有的问题。而人口剧增和人口大量内部迁移,
则是清代特有的问题。从十八世纪以后出现的社会混乱和国内民族间的相互
冲突中已可见到这些问题的后果。此外,与外国接触本身还提供了一种新的
历史催化剂,那就是强烈地冲击着中国现存的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的外来宗
教。统治阶层应付这种冲击的方式决定了中国近代史上的政治社会环境。
社会背景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充斥于广西省的社会混乱,部分地肇端于与外国接触
所产生的破坏性后果,部分地为该地区独有的社会复杂性所使然。从1795
至1809 年,南方和东南沿海一直饱受海盗之患,有些海盗是安南(越南)的
没落君主们纠集的。在广西, 那些海盗与三合会建立了陆上联系(见第三
章),这样便形成了一种无法无天的复杂形势。此后不久,当毒品买卖在十
九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开始兴盛时,中国南方的社会下层又竞相从事更
有利可图的鸦片销售业。鸦片战争后的十年间,邻省广东出现了新的社会失
调。由于上海的开放使广州北上的传统贸易路线改了道,因此数以千计的人
丧失了生计。被雇来跟英国作战的乡勇突然被遣散,许多人只得落草为寇。
最后,一帮帮冥顽不驯的海盗迫于英国海军势力而由沿海地区流窜到内地。
到了四十年代中期,这几种来源的非法之徒中的许多人,在三合会领导下设
法西进至广西。他们在广西的河网上建立了新住所,并作为“艇匪”将一种
新的暴力成分带到了早已动荡不宁的社会环境中来。
第三章已经论述,由于秘密结社和教派的活动与国内民族间的不和牵扯
在一起,故那个环境正变得愈来愈有爆炸性。这是一个不祥之兆,因为它意
味着那些被遗弃的社会集团现在接触到了许多复杂的新思想,使他们的生存
斗争获得了政治的内容。这种新形势首先在少数民族杂居的湘桂交界地区初
现端倪。1836 年湖南南部的新宁、武岗地区由于爆发了蓝正樽(瑶族的部落
民,也是新近由四川迁来的白莲教信徒的首领)领导的叛乱而陷于骚乱。蓝
正樽的起事遭到了镇压,但他这教派幸存了下来,后来在另一位瑶族领袖雷
再浩领导下又东山再起。雷再浩的集团更庞杂,除蓝的老帮伙外,还包括三
合会的骨干(铁板),此外又越过广西边界与汉人三合会建立了联系。雷再
浩的反叛发生在1847 年,从而表明三合会对少数民族的渗透是相当成功的。

① 《新宁县志》1893 年版,卷16 第6—9页。关于三合会与瑶人的早期关系,见魏源的《
圣武记》(卷7
雷再浩的起事这一次是遭到了地方绅耆领导的民团的残酷镇压。然而边
界地区的叛乱之火还在燃烧。1849 年发生的饥荒使 暴力行为再度爆发,而
这次是由雷再浩的老三合会信徒、一个名叫李源发的人领导的。李源发本人
似乎是汉人,但他没有忘记运动最初是在穷苦无告的少数民族地区起事的。
在对新宁进行了徒劳无功的围攻后,他和同伙开始了一场穿过湘、黔、桂所
辖十三个县的远征,试图发动穷苦的汉人和土著居民。新宁叛乱这出悲剧以
李源发的最后受挫告终。但少数民族集团中教派活动的形式不久重又出现,
这次采取的形式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一种中西合璧的新的教派传统
被传到了外来的客家人之中,客家人语言独特,是一个少数民族的支派。
长年不断的盗匪活动以及客家人和本地人的村社之间愈演愈烈的仇杀,
结果使广西社会在四十年代后期很快趋向军事化。形形色色的武装集团在农
村到处出现。除流动性匪股以外,地方三合会分会(堂)也自行武装起来搞
小抢小掠和进行自卫。乡绅们确信他们不能指望从贪污无能的官方得到援
助,于是便建立了地方防御联合组织(团),由它们来领导村社事务和动员
民团。某些被称为团的民团本身与非法之徒毫无区别,一样趁机走私和拦路
行劫。因此在地方上,堂和团是难兄难弟的组织形式,并不总是泾渭分明的。
对客家人来说,所有这些对手都是敌对分子。由于植根于客家人中的一个新
的教派——拜上帝会——的活动,这种紧张局势日益加剧,因为这个教派激
烈反对偶像,这在某些嗅觉敏锐的乡绅看来,它显然离经叛道,很危险。
广西农村的分裂就发生在那些越来越束手无策的官僚的眼皮底下,他们
竟力图采取不介入态度,规避风险。由于深信绅团与拜上帝会之间的敌对只
是另一种形式的南方省份的种族仇杀,所以他们下达了一道命令,一律禁止
械斗。有关盗匪的活动被报了案,但不是充耳不闻,就是在盗匪远走高飞以
后很安全的时候才去进行调查。1850 年,被激怒的广西乡绅派出一个代表团
前往北京,争取到了官方对他们自己的地方防卫努力的有限支持。这样一来,
广西的广大农村地区便听任自流,完全不受官方的控制 了。无论是征集赋税
还是维持秩序,地方衙门对这两项主要任务都无法有效地执行。以强凌弱,
肆无忌惮,太平天国叛乱就是从这个乱世中出现的。
洪秀全的梦幻和金田起义
有清一代这一最大的叛乱,虽然久已孕育于时代的社会危机之中,却是
由它的创始人早期经历中的一些离奇而偶然的事件发动起来的。洪秀全(1814
—1864 年)出生于广州北面约三十公里的花县,是一个小自耕农的儿子,他
的客家人祖辈是十八世纪从广东东部移居这里的。洪秀全勤奋好学,胸有大
志,1827 年第一次参加在广州举行的科举考试,时年十四岁。但象大多数同
考的士子一样,他也没有取得生员身份。1836 年,再次应试时又名落孙山。
就在第二次在广州应试时,他邂逅遇到了一位外国传教士(可能是美国人史
第芬)在传布福音,还得到了共有九本的一套小书,题名为《劝世良言》。
这部著作不仅对他的未来,而且对他的国家的未来,也起了决定性作用。
这小册子的作者梁阿发(1789—1855 年)是广州人,受教育不多但生性
第41—45 页)与徐珂的《清稗类钞》(卷66 第10—11 页)关于1832 年湘南瑶人叛乱的
记述,但这两条
记载互有出入。
热情,他在当印刷所的雕刻工时结识过广州英国长老会传教士马礼逊。1815
年梁阿发随马礼逊的同事米怜赴马六甲,米怜后来就在那里创办了英华书
院。在马六甲期间,梁阿发在宗教上的那种永不宁静的冲动一度使他转信佛
教,在一位云南和尚的指点下研究佛理。但由于米怜的再三劝诱,他逐渐改
信了原教旨主义福音派的新教,受洗后当上了传教士和布道师。他的《劝世
良言》发表于1832 年,同时在广州和马六甲印行。①
就我们所知,梁阿发的这本小册子是洪秀全宗教梦幻的唯一文字根源,
而且很可能是他在1847 年得到圣经译本以前的唯一来源。因而它的内容对太
平天国叛乱的历史特别重要。这部著作在撰述上很没有条理,大段大段引文
取自马礼逊和米怜的圣经译本(用的是晦涩费解的古文),中间又插入梁阿
发用白话文写的许多注释性说教。由于不怎么注意先知传说和福音故事按年
代顺序排列的结构,因此这本圣经题材的介绍杂乱无章。材料主要取自使徒
书,其次有旧约的先知书、《创世纪》和四福音书。把天父耶和华的性格描
写得很突出,但耶稣的性格却大大地被轻视了。这部著作用刻板的原教旨主
义词句精心地勾画了诸如上帝的全能、罪恶和偶像崇拜的堕落,以及在灵魂
得救或罚入地狱之间进行可怖的选择等等教义。
在福音的外观下,梁阿发的《劝世良言》含有许多严肃的政治寓意。首
先它一再暗示,由于长期的道德衰退过程,整个中国社会正濒临灾难的边缘,
对一个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读者来说,它明确无误地示意,王朝的兴衰
周期正处于最低点。其次更令人感兴趣的是,这部著作多次把天国和尘世王
国加以混淆。例如圣经上的“天国”一词被说成既是有福者的死后归宿,又
是信徒在世上的聚会处。在这整部书中,圣经题材前后错乱,使人感到救世
主的降临与其说仅仅是过去某个时刻发生过的一次历史事件,倒不如说是一
种可能多次出现的、上天启示的人间危机。
这本书对洪秀全的影响虽然是突然的震动,但直到很久以后才发生作
用。他在得到这本书以后显然只匆匆一瞥就放到了一边。一年后(1837 年)
他在广州第三次考试时所遭到的失败使他精疲力尽,颓丧至极。当轿子把他
从广州抬到家里后,他向双亲倾诉了负疚之感和自愧无用的心情。而后就一
连多日神志昏迷,卧床不起:他梦见自己升入天国,在那里脱胎换骨,得到
了净化和再生。一位年高德劭、蓄着金色胡须的人交给他几面王旗 和一柄
剑,要他起誓铲除一切恶魔,以便使世界重新回到纯粹的教义上来。洪秀全
陶醉在至高无上的正义和所向无敌的力量的幻想之中,怒不可遏地冥游了宇
宙,按照指示降妖斩魔。陪他在梦中搜索的有时是一位中年人,他认为那是
他的兄长。当幻觉最后消失后,他似乎又恢复了与外面世界的联系,但在性
格上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而且能完完全全记得自己的梦境。软弱无能和自
愧无用之感经过他的幻觉明显地变成了相反的方面:相信自己无所不能和圣
洁无暇。因而人们普遍担心他还没有从迷妄中完全苏醒过来。
这一强烈的内心感受演化成对外界首尾连贯的见解,其过程是很缓慢
的。洪秀全在他发病以后的六年里继续在他习惯了的幻境中活动,虽然已经
明显地摆脱了早先折磨过他、使他瘫痪的内在紧张感。诚然,我们发现他在
① 关于洪秀全的早期生平,见迈克尔和张仲礼合编:《太平军叛乱的历史与文献》;简又
文:《太平天国
全史》第1—22 页。关于梁阿发,见1965 年台湾复制版《邓世良言》的功嗣禹的导言,第
1—24 页。我的
分析即以此版为据。
1843 年又参加了广州考试。可是这一次科场失败,只使他痛恨那个欺骗了他
的制度而未使他自怨自艾。当时他怀着愤懑的心情返回乡里,很显然他已下
定决心不再去应试了。①
新近发生的鸦片战争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洪秀全的政治倾向,这尚
不能确切言之。如果说中英冲突对他没有影响,那才是不寻常的,因为当时
的广东民怨沸腾,对清廷的轻蔑之情随处可见。只在洪秀全故乡的县境之外,
就蓬勃兴起过抗英的民兵运动(见第周章),它的领袖们蔑视满人在外夷面
前的软弱无力。不过对洪秀全的看法更有决定性影响的还是他本人想参加第
四次应试之后不久重新发现了他发病前一直束之高阁的梁阿发的那本小册
子。代替那些象征性幻觉的是梁阿发书中所提供的一整套世 界观和救世的使
命。洪秀全现在皈依了基督教,其方式不同寻常:他把这本书看作是上帝对
他本人的直接召唤。他现在按照基督教的教义来领悟自己的梦幻:年高德劭、
蓄着金黄色胡须的人是天父耶和华;中年人是耶稣;他本人是上帝的次子而
被授以神圣的使命,务使世界重新尊崇上帝。
可是没有充足的理由可以假定,《劝世良言》的政治寓意对洪秀全没有
任何直接的影响。其实洪秀全在四十年代的著作便清楚表明,他已经认定自
己的任务就是要使中国人民皈依基督教,这是只有通过灵魂的革命而非任何
世俗制度的力量才会发生的事件。此外,洪秀全显然还认为,调和基督教与
儒家传统是完成改宗基督教的最好的办法。他在四十年代中期撰述的一些小
册子里阐发的基督徒品性,差不多全是崇拜上帝,不事偶像崇拜,生活严谨
等内容。他谴责淫佚放荡、忤逆不孝、杀人赌博等恶行,所有这些都是尽人
皆知的儒家伦理主义所攻击的目标。他在一篇长诗里用“诚”来称颂品行“端
正”;“诚”是一个儒家词语,有正统、正直等含义。虽然上述作品都带有
某种基督教启示录的色调,但与儒家传统的空想主义还是相当契合的。和梁
阿发不一样,洪秀全在求取功名时受过标准的文字训练;同时他还没有从把
自己看成是高度正统文明的承受者这一根深蒂固的自我意识框框中完全超脱
出来。一直到洪秀全的启示在遭到敌视的广西客家村社中确实地被实践之
后,他才给他的幻想赋以政治意义,并且增添了《劝世良言》中的反叛色彩。

洪秀全现在已成了一名狂热的信徒,他的异端言行不久使他丢掉了塾师
饭碗。他这时西行前往广西山村作布道旅行,有已改 宗基督教的同窗学友和
远亲冯云山结伴而行。1844 年年中,洪秀全和冯云山到达广西南部的贵县地
区,卜居在客家的亲戚家中;他们在这里想方设法传播新信仰。那年九月,
洪秀全决定回故乡去,以便不再给他的主人们添麻烦。冯云山陪他一起走,
但命运却把他引到了相邻的桂平县,在紫荆山附近的客家人中间定居下来。
他在那里一住几年,到1850 年时,山区的许多客家村社都皈依了基督教。
冯云山的非凡组织才干在村社严重不和的广西那些山区地方,找到了用
武之地。那里的社会是高度军事化的:部分原因是那个地区民族复杂(那里
① 没有什么证据支持简又文的下述论断(简著《太平天国全史》第41 页):洪秀全此时
已决心要消灭清政
权。据认为洪在归途中所写的一首诗虽暗含他有重大的政治抱负,但这诗的时期不能确定

① 此处提及的作品见《太平诏书》(1852 年发表但包括了一些被认为是1844—1846 年所
写的材料),载
于向达等人编的《太平天国》第1 册第87—98 页;英译文载迈克尔和张仲礼合编的《太平
军叛乱的历史与
文献》。
有许多地道的土著集团);部分原因是地方政府的腐败;部分原因也是客家
人从广东东部迁来时就带来的村社之间械斗的传统。民团成为村寨生活的必
要部分和正常现象。在本地人和客家人的争斗中,客家人有几种不利的情况。
他们缺少本地财主们拥有的共同的家族结构,因为武装力量要靠它才能稳定
地维持下去。另外,他们还可能因分散居住(无核心可集结)而遭殃,这决
定于他们的经济地位,因他们都定居在边沿地带的分散的小块土地上。在十
九世纪四十年代的世代械斗期间,那些贫究而无力防御的客家村社往往被迫
离乡背井。虽然居住方式和财产都对他们的敌人有利,但共同的语言使各阶
级的客家人在面临危机时得以团结起来组成一支可观的武装力量。在这种情
况下,意识形态和方言使散居和无防御的客家人能够应付四十年代后期的挑
战,这时村社间的紧张关系已到一触即发的地步。①
冯云山将他的信徒编入一个由各地方集会会堂组成的多村联 结体系
中,这些会堂一起构成了总部设在紫荆山、分会遍布许多县的拜上帝会。拜
上帝会是针对拥有共同家族和设防村落的本地人的严密编制而创建的。它在
某些方面与具有地方分会网的传统秘密会社颇为相似。拜上帝会的某些组织
方式确实很象三合会的组织方式。但它的成员却几乎不可能象三合会那样适
应当地的社会。拜上帝会成员信奉的外来教义和它的刻板的二元论(在灵魂
得救和罚入地狱之间作出抉择),都反映了他们自己在两极分化的社会环境
里所处的不见容的地位。洪秀全原来并不准备接受的梁阿发小册子中所阐发
的那些富有启示性的政治含义,此时因信念有机地与社会现实联系在一起,
便被提到了首位。
洪秀全自己这时回到了广东,正潜心于研究和写作。1847 年他到广州去
求教于美国浸礼会传教士罗孝全,在后者的帮助下他对圣经作了几个月的研
究,可能用的是麦都思和郭施拉译述的新版本(比梁阿发用过的那个马礼逊
和米怜的老译本要清楚一些)。洪秀全由于生计依然无着,不久便离开广州
又回到了广西。虽然他可能带回了圣经,但我们怀疑他对自己不久要领导的
革命已经有了明确的认识。然而他于1847 年秋到达广西时,却发现那里的形
势与三年前已大不相同。冯云山凭着他的组织才能,已经在几十个县创建了
拜上帝会的“分会”。这个日益壮大的组织的总部就设在紫荆山下的金田村。
这个组织迫于形势而暂时失去了它的创立者。冯云山被当地的一个民兵
头目捉去,被加上了煽动叛乱的罪名,结果被逐往广东。洪秀全前往广东上
访,亲自在总督面前为冯云山翻案。两人终于在故乡花县相会,盘桓了数月,
一直到1849 年夏天才返回广西。这是太平军发展中一个有重要影响的插曲。
拜上帝会在它的宗教领袖和世俗领袖暂付阙如的情况下产生了一些新首领。
其中权力最大的是烧炭工杨秀清,他没有受过教育,秉性复杂,野心勃勃,
早就在紫荆山地区称霸一方。此外还有穷苦农民萧朝 贵,杨秀清的主要副
手;韦昌辉,一个与法律发生冲突的富家子弟;以及石达开,
出身于殷实的农户,本人受过教育。杨秀清和萧朝贵特别将洪秀全幻觉中的
含义加以发展,确立了他们自己作为耶和华和耶稣的代言人的地位。此时客
家人村社已经形成了极度的宗教狂热,这种狂热很容易被他们的首领们利用
① 《浔州府志》,1874 年版卷4 第14 页。迈隆·科恩在《作为中国东南地区社会文化变
种的客家方言》
一文中对客家人的居住类型和种族冲突作了重要的分析,此文载《民族历史学杂志》15.3
(1968 年)。
来为政治权力服务。运动现在有了一帮首领,这些人虽则仍然凭借洪秀全首
倡的灵感,但也培植了他们各自的独立权势。由此看来,太平天国领导集团
中这种致命的分裂的特点,是一直可以追溯到它的两个创始人在发展的关键
时刻不在现场这一事实上来的。
接着是拜上帝会的信徒愈益好战的时期。打砸偶像和劝诱改宗的行动,
使客家的村社与其邻村之间的紧张关系更形加剧。在国内混乱和经济灾难
中,拜上帝会信徒着手组织了许多军事分队实行戒备,因而它们同广西农村
的其他武装集团的冲突愈演愈烈。在1849 年至1850 年饥馑的形势下,由紧
张状态经常演成公开战争。拜上帝会的领袖越来越清楚,在广西环境下已不
可能侥幸求存,也许就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他们下定决心造反。当军事组织在
1850 年向前发展的时候,处于主要军政长官地位的冯云山已开始退居杨秀清
之后,后者这时无论在宗教权力还是世俗权力方面都是炙手可热的大人物。
杨秀清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这对于运动是极为有用的。但他残忍无情,野
心勃勃,果然不出数年就使运动濒于毁灭。
1850 年7 月,金田的领袖们召集全广西南部的拜上帝会的会众,于是客
家人村社从许多地区开始集中。他们卖光了财产,抛弃了家园,把身家性命
和一切财物统统都交给了“团营”。许多人早就被编入已在指挥系统中各就
各位的那些地方领袖控制的军事组织里。金田大会参加者的成份除农民而外
还包括农村工人的队伍,如烧炭工和失业矿工,这些人早已建立了自己的拜
上帝会。一些著名的三合会首领试图加入,但只有海盗罗大纲甘心顺 从拜上
帝会制定的严明纪律和清教徒式的法规。其他人很快都退出了;这是太平军
在与传统的异教团体合作过程中所经历的一系列困难中的一个很说明问题的
插曲。虽然太平军能够不时在共同仇满的基础上把三合会团体吸收进来,然
而这两个运动却从未合并成为一支联合的革命力量。
强大的金田团营(约有二万余人)与政府发生直接冲突是势所难免的。
在打了几次胜仗后,1851 年11 月11 月洪秀全三十八岁生日这一天,拜上帝
会的领袖们宣布成立太平天国。虽然它只是粗具轮廓,但政权终于从洪秀全
的救世主幻觉中脱胎而出,并且它声称要君临整个中华帝国。
进军南京
太平军随即向中国的经济中心地带——长江下游的富庶省份——发动了
北伐。与清军发生的多次冲突并非每战必胜。叛军遭到了严重损失,有时无
法攻克那些用城墙固守的战略城市。但是清军七零八落,组织松散,已不能
改变反叛者的战略宏图了。
清军的最初反应是又晚又不够的。虽然广西的混乱至少在一年前就已灼
然可见,但朝廷直到1850 年10 月才任命一名钦差大员去统辖平叛活动。此
人就是林则徐,他作为一位最可能力挽狂澜的官员,终于从鸦片战争后遭到
的贬黜中东山再起。由于年迈染病,林则徐在赴任途中死去。这一任务后来
由精力和才干都远逊于他的另外几任钦差大员接手,但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够
与麇集在广西的那帮乌合之众的地方军队和雇佣军协调一致。当叛军从1851
年9 月至1852 年4 月被围困在永安这座广西小城时,如果有杰出的将领,是
本来可以在那里给太平军以致命一击的。但是清军方面意见分歧而优柔寡
断,使他们得以突破包围,继而挥戈北上直趋广西省会桂林(对桂林的围攻
没有成功)。他们在向东北方面奔赴湖南边界时,遭到了绅士军事家江忠源
指挥的雇佣兵 的伏击(1852 年6 月10 日),几乎全军覆没,太平军运动的
杰出政治组织家冯云山就是在这次遭遇战中战死的。然而他们的敌手缺乏协
调,再次使叛军赢得了喘息机会,东逃入湘。1852 年夏,叛军在湖南民众中
大肆招兵买马,吸收了许多三合会成员入伍。进入湖南使他们一步登天,离
开了广西的水系,进入了长江的河网。
在向南京进军期间,太平军从一个相对狭小的省区叛乱转变成了席卷广
大华中地区财富和兵源的声势浩大的运动。1852 年9 月当太平军围攻湖南省
会长沙时,它的队伍已壮大到十二万人左右。对长沙的围攻突然停了下来,
太平军又涌向湖北省会武昌,把它洗劫一空又弃城而去;在这个过程中叛军
人数已增至五十万。太平军分水陆两路顺流而下,沿江的许多城镇随占随弃。
1853 年3 月19 日,他们破城而入占领了南京,把它改名为“天京”。稍后
不久镇江这个重镇(英国占据该城是1842 年它取得胜利的一个关键因素)也
告陷落。据当时一份情报估计,南京和镇江的失陷使二百万以上人口落入太
平军组织之手。①凡此种种都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抗税运动的骚乱中即已初现
端倪的华中贫困和社会分化造成的必然结果。
太平军从金田发难到定都天京所经历的两年半时间,可以同以色列人出
埃及或中国共产党人的“延安时期”相比:因为在这期间太平军的主要品质
及其许多独特制度都已出现。早在金田时期就产生了一种几乎完全是军事性
质的官制。等级和职能部分取法于《周礼》:此书内容是周初之后的古人声
称对周初政治组织的描述,它在许多不同历史时期还有不同的名称,以及某
些见解新颖的发挥。永安被围时,在这种早期的军事组织中又增添了一种 比
较合理的政治组织形式。主要首领(以前叫“帅”)现时称“王”,一共有
四个方面的王和一名“翼王”。洪秀全本人享有“天王”这个元首称号。
洪秀全的身份当时还不明确。他在精神上为诸王之首,这可以从他的崇
高称号看出;他还规定他只能称为“主”,而“上”是为天父和耶稣预备的。
领袖集团后来搞成了称兄道弟的帮伙,洪秀全的运动创始人地位势必有所削
弱。此外,新的安排还确认了杨秀清和肖朝贵的支配地位:他们不时地降神,
以传达神意,使他们的军政权力披着宗教的外衣。杨和萧分别被封为显赫的
“东王”和“西王”,杨还被确认为总制诸王军队的最高统帅。①
在永安被围时期,太平军就向中国人民发出了造反的果敢号召。另外还
正式制定了他们自己的历法(这是合法政权的传统特权),发布了一系列檄
文以宣布新秩序的降临,并历数满人的罪孽。他们的叛乱被宣称为反对外来
压迫者的民族起义。这是在篡夺统治的中国的“传统敌人”北方蛮族面前争
取民族尊严:它们把一个残酷而腐败的政府强加于中国,并以异族的陋俗玷
辱了它的文明。人们不禁要问,太平军是否为了渴求民众的支持,才用在传
统上更能为国民所接受的呼吁来掩饰他们的宗教启示。只要检视1852 至1853
年的这些文献,就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虽然宗教内容与强烈色彩的种族主
义夹杂在一起,但是却不想去掩饰这种内容。洪秀全被描述成直接受天命(即
上帝)的皇朝创始人,而满人则是怪异恶魔的化身:僭越悖理,恶贯满盈。
① 关于太平军的人数,见张德坚著:《贼情汇纂》(其部分内容始于1854 年),这篇材
料转载于向达编:
《太平天国》。
① 《天命诏旨书》,见向达编:《太平天国》。
基督教的主旨是用毫不含混的词句揭示的。太平军当时正在寻求广泛的支
持,但并不以他们的神圣使命为代价。虽然文献暗示他们愿意在当前接受与
他们有着共同民族目标的人们的效劳,但太平军公开 宣称他们的最终目的是
在尘世建立一个无所不包的天国。①不过,永安时期的文献在政治与末世学之
间并没有成功地作出令人信服的综合。确实,未入会的人一定很难理解太平
天国纲领中的民族主义和宗教成分之间的逻辑联系。作为脑力劳动的产物来
说,太平军的宗教启示显然没有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们在进军途中所提出的许多价值准则都在南京城垣内这个太平军社会
里付诸实行,这里是太平军十分严酷的制度能够加以实现的唯一所在。在这
里,生活的方式部分地取决于军事考虑,部分地决定于运动早期僵硬刻板的
清教主义特征。太平军保持着原教旨主义的良好作风,严禁吸食鸦片,不准
饮酒抽烟。男子和妇女被严格地分开,即使夫妻之间发生性关系也要处死。
许多妇女被编入军事单位,各有战斗岗位。不过1855 年以后便废止了两性隔
离办法;它显然有碍士气,特别是因为它从未被最上层领导所遵守。但是他
们对传统家庭制度的某些成分还是抱着鄙视的态度,特别是地位低下的妇女
被命令不得缠足,并使她们有机会去担任某种官职。禁止缠足是广西客家人
文化的一个贡献。客家人是不兴缠足的。
太平军的政治生活方式也是在早期行军途中决定的,那时政治权力与宗
教热忱有着不解之缘。这种政教的结合不可避免地形成武断专横的政治作
风,即主要的决定都被宣布为上帝直接干预的结果,而由杨秀清和萧朝贵在
关键时刻以降神方式传达出来。杨秀清的作风左右了太平天国早年的君主政
体,并确实是使它招致中国上层分子物议的许多因素中的一个。
太平军的社会启示对农民施加的影响,看来很可能远比汉族主义或宗教
热忱的影响为大。它的社会经济思想提供了这样一个范例,表明一种外来教
义可以怎样在东道国文化中变得亲如一家 并在它里面繁衍滋生。洪秀全早年
在梁阿发影响下撰述的作品都显示着基督教概念的明显痕迹,即人们在上帝
面前最终是平等的,他们在尘世上应得的各种赏罚应当反映这一事实。根据
一切所有权只属于上帝的前提,自利、私有权概念以及世界资源的开发都要
受到谴责。这样一些概念在中国的乌托邦思想中找到了共鸣。洪秀全的早期
作品不仅讨论了人对上帝应当履行的一般义务,而且讨论了超出地域与家族
界限的人与人的相互义务。象其他许多对中国社会制度的批评家那样,他不
厌其烦地引述了《礼记》中孔子歌颂古人“大同”思想的那句话:“大道之
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子其子。”①同样地,上帝之道实行
之时,也将是“天下一家,共享太平”。取消人们之间的界限这一中国乌托
邦思想的老生常谈,以人们在至尊上帝之下应该情同手足的词句被不断地重
复着。
但是这种博爱关系的幻想并不是太平军社会启示的唯一内容。除此而外
还有更为露骨的平均倾向,它直接肇源于中国农村的社会苦难。这种倾向与
古典著作中令人向往的乌托邦主义不相容,反而在粗暴不敬的中国匪盗中引
起反响,因为他们在贫富两极中找到了造反的充足理由。十九世纪四十年代
后期横行广西河网上的海盗张嘉祥(后来投靠清朝)因下列诗句赢得了交口
① 《颁行诏书》,见向达编:《太平天国》。
① 《太平诏书》,第92 页。
称赞:
上等的人欠我钱,
中等的人得觉眠,
下等的人跟我去,
好过租牛耕瘦田!②
太平军竭力按严格的军纪来约束自己队伍里的纯盗匪活动。虽然 这一类村俗
之见在太平军的正式社会学说中不占什么地位,但对叛乱蔓延到华中省份时
它所发布的庄重得多的声明,则显然成了强烈的弦外之音。很清楚,太平军
号召力之所以不断增长,根源不仅在于他们公开宣称的对满汉官僚的憎恨,
而且在于民众对富豪权贵普遍抱有敌意。据一本绅士日记所载失陷后的南京
城周围的情况,憎恨官吏和憎恨地主在促使民众支持太平军上的作用是大致
相当的。①在财富和权力随时随处都被视为相互奥援的制度中,太平军的启示
方式足以吸引一支巨大的穷人武装追随其后。
太平军的理想社会在《天朝田亩制度》(显然写于向南京进军期间)里
有所阐述。家庭还是基本的组织单位:二十五家为一两,由一名两司马统领,
这就是地方社会的基本单位。但土地按人口加以分配,所有的成年人(包括
妇女)都平等地领受到生产所得。土地及其所有的成果都是国家财产,更确
切地说,是由国家来管理和分配的上帝的财产。每二十五家组成的一两要建
立一个国库,除维持家庭生计的必需品(可能是按规定的数目)外,一切财
富都归国库所有。太平军一再申明,平等而充裕地享有上帝的物质赏赐是这
个制度的经济目标。为此目的,必要的条件是废除土地私有权,和由国家来
控制劳动力。理论上是“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因此也可酌情准许将人力
从劳动力不足地区输送出去。毫无疑问,这文件之所以鼓舞人民,是因为人
民希望一劳永逸地消灭清朝农村社会无情的经济竞争和剥削,而代之以真正
的公有制秩序。不过,在这个秩序中也有唐初“均田制”(它的平均分配土
地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劳动力的有效配置来增加政府岁入)的统制经济的痕
迹。透过太平天国社会理论的表面,就不难看出这个神权国家的利益何在了。
② 《天朝田亩制度》里有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就是没有一处提到定期重分
土地的思想。从制度的逻辑及其历史举例来看,重新分配似乎是不可或缺的。
可是,以表面上许诺永恒的私有权的办法来吸引农民的支持,这种政治上的
诱惑力之强烈也非太平天国的领导所能抗拒的。由此看来,太平天国土地纲
领必然对贫苦农民和无地劳动者有着广泛的吸引力。纲领中的统制经济的调
子完全符合用严重官僚化的方式解决经济问题的中国传统。总的说来,早期
太平军教义中的平等主义社会使命至少跟它的种族排满主义一样有吸引力。
事实上,对那些自认为是在权力和财富盘根错节的制度下成了牺牲品的人们
来说,反清使命和反地主使命是难以区别的。
按照《天朝出亩制度》所宣布的目标,太平军运动确实是一场深刻的社
会革命:在这场革命中经济竞争被完全消灭;家庭被剥夺了它在经济和社会
上的重要作用;国家获得了一种新的合法性和更广泛的权力。然而甚至在最
初那些有希望的年代中都有迹象表明,太平军制度不可能在长时期内制止私
② 引自罗尔纲:《太平天国史纲》,第45 页。
① 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 册第125 页引汪士铎著《乙丙日记》。
② 《天朝田亩制度》,载向达编:《太平天国》,第1 册第321—326 页。
人财富的积累和特权的膨胀。虽然运动的基本教义包含大量有吸引力的社会
空想主义,但从叛乱伊始就明显地见到令人不安的相反倾向。永安颁布的禁
止豪奢的法令直接表明已经出现了一个生活汰侈的新特权阶级,他们的个人
生活不受那些要求普通士兵遵奉的清规戒律的约束。华贵的服饰、成群的妻
妾和精美的饮食都被认为是最上层领导集团的特权。这些法令不过是对高级
官员在叛乱后期非正式享有的私人积累和奢华普遍开禁的先兆。
从叛乱伊始就植根于太平军制度之中的寡头统治的倾向加强了等级制和
特权,因为被选定的人们负责指导着芸芸众生的命运。“老哥们”至上的地
位受到严密的维护,这信条后来发展成优先擢升广西人的普遍形式,并在运
动发展后仍保持未变。这种寡头政治和等级制倾向,使人们对太平军最后能
否在中国进行一场 彻底的和持久的社会革命深表怀疑。太平军的平均主义并
不是建立在任何可能长期维护它的首尾一贯的社会学说之上。它以一种绝对
的超人思想作为基础,根据这种思想,一切合法权力都是全能的天父赐给他
在尘世王国所选定的代理人的。
由于情况发生在西方列强正加紧对中国入侵之时,太平军叛乱势必发生
固有传统与外来鼓动孰重孰轻的问题。人们可能马上认为,本国的反抗传统
已充分表现在它的思想和制度中了。这个君主制度的外部结构、官僚组织和
土地制度体现了许多取自本国文化的空想内容。太平军的宗教经文中可以发
现民间的佛、道两教的一些残余,而它的种族主义用语又不少是因袭了过去
的种族运动。如果考察一下当时的反清背景,那么太平军的独特之处就一眼
可以看出。按三合会传统结成的秘密会社,看来既不能对清政府又不能对传
统的社会准则提出令人信服的挑战。白莲教的末世说对合理的世俗权力组织
也无济于事。抗税运动在政治上和文化上都缺乏一种明晰的理论作为反抗的
依据。少数民族的起义在意识形态方面缺乏一种可以沟通他们与汉族农民之
间的鸿沟的号召力。但是最后出现了在客家人组织的拜上帝会中所体现的少
数民族集团的异己感与高度的思想自觉的有效结合。不注入洪秀全从广东带
来的新信仰,很难想象客家人能够动员起来。这种信仰将客家人的斗争升华
到有深远影响的新水平上:即这是一场得救者与被诅咒者之间的战斗。他们
可以在一种包罗万象的宇宙论的基础上,以自己的满腔义愤向以清政府为代
表的文化进行挑战。此外,神旨显灵的方式则可能使领导权集中,其程度虽
则还不完善,但比白莲教或三合会的成就有效得多。洪秀全移植来的教义使
中国社会郁积的种种不满得以具体化,并且使因循守旧的中国农村文化中影
响颇大的空想主义增加了生气。
占领南京和建立天京,标志着叛乱在性质和命运上的变化。太平军现在
从一支左奔右突的军队变成了试图从一个固定的基地 控制其版图和交通线
的区域性政权。在内部几经争论才做出在南京安营而不全军向北京挺进的决
定。这决策可能反映了这样一个前提(据说向杨秀清力陈此策的是一名老水
手),即南京位于清帝国的经济中心地带,有水上运输可供利用。南京曾为
明初的故都,它作为政府所在地这一传统是毋庸置疑的。但作为一项政治决
策,定居南京却可能是一个重大错误。向北京进军现在委托给了一支兵员不
足和给养很差的北伐军,它打到天津郊区便裹足不前了;1855 年春,它的残
部被最后肃清。清政权幸存了下来,尽管它的军队已经七零八落,国库已经
耗尽,而大部分税源又被叛军控制在手。但是,清政权还有一个要反叛者现
在认真加以对付的法宝,那就是有很大一部分上层正统人士对外来教义和新
制度抱有不可调和的敌意,这种敌意现在是可以被用来为满族君主制度服务
的。
旧制度的保护者
对正统反对派的改组
我们对清朝后期一些杰出人物的看法感到模糊不清,之所以如此,一方
面是因为存在着使十九世纪通商口岸的观察者们感到茫然的无能和腐败,另
一方面是因为这整个阶层以及他们为之效力的国家在二十世纪初年就滑向了
覆灭这一事实。尽管如此,历史记载表明上层人物的士气和活力在十九世纪
初期都有所复兴,这使得有可能对十九世纪中叶的叛乱进行有效的镇压。这
种新出现的复苏气象早在白莲教反叛时期便已见端倪:内患使某些文化人士
在震惊之余重新关心起国内的一些行政问题。在龚景瀚和严如熤等专事镇压
叛乱的人身上可以看到注重实际学问的经世致用学派的早期范例;在道光统
治时期及其以后,这个学派掀起了一 股日益扩大的有意于行政管理技术的浪
潮。
对实际事务的再度关心可能部分要归因于嘉庆帝:他对士人的压制不如
他的父亲。但学术界已有若干倾向使杰出之士能在政府事务中发挥更大的首
创精神,这种关心实际的研究与十八世纪后期宋朝伦理哲学的复兴不无关
系,它由力图通过一种质朴无华的“古”文体来修身养性的桐城学派这一文
学运动所倡导。对修齐治平以及人性所本的基本原理等问题的关心在十八世
纪经院哲学全盛时期曾经变得不时兴,但这种关心现在又起而对官僚政治的
道德败坏进行某种程度的对抗。在十九世纪初期还出现了“今文”学派,即
含蓄地怀疑经典学问的一个学派,其领导人对典籍所作的非正统解释使他们
倾向于主张制度的改革。凡此种种倾向都导致一种务实的、折衷的和力行的
观点,它在十九世纪中叶对巩固现存社会秩序和敉平叛乱起了重要的作用。
新风气最盛的是湖南。湖南的经世致用派受到了湖南前辈学者-官僚关心
实事的影响,其中以人种史学者及军事行政官员严如熤和理学复兴者唐鉴的
影响为尤著(见第三章)。委托魏源编纂《皇朝经世文编》的就是唐鉴的朋
友和有权势的湖南官僚贺长龄,此书于1827 年刊行。贺长龄和另一位湖南人
陶澍都是最著名的省级官员,他们在危机四伏的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
代曾试图在行政管理上推行一些实际改革。这几位官员犹如十九世纪初期官
僚政治黑屏幕上的几个光明小点,格外引人注目。不过后来成为十九世纪一
系列叛乱的复仇之神的,乃是下一代湖南学者兼活动家,即道光时期高官显
宦的门生弟子和亲族。象左宗棠、胡林翼和曾国藩等人不仅由戚谊友情密切
联系着,而且在学术上都承受陶澍和贺长龄的影响。
作为抗击叛乱的杰出之士的领袖曾国藩(1811—1872 年)出身于一个地
主家庭,他在教育和社会上虽有抱负,但还不属于缙绅门第。曾国藩受教于
私塾和著名的长沙岳麓书院——经世派 的一个中心。他在1838 年进士及第
后进了翰林院,然后出任过几个部的行政职务,最后升任吏部侍郎。这样,
到十九世纪中叶他就在京官的上层站稳了脚。
对曾国藩这位年轻官员发生重要影响的是唐鉴的程朱理学的复兴倾向、
经世派的务实精神以及桐城学派提倡严谨文风的原则。在当时士林的争论
中,曾国藩倾向于折衷主义,即将考据与对道德复兴的关心调和起来。不过
整个而言,曾国藩的性格和见解受唐鉴和蒙古学者倭仁(后来领导守旧派反
对初期的一些维新尝试,死于1871 年)的拘谨阴沉的作风熏陶最深。他是一
位活动家,但非常保守,这种气质恰好碰到了传统的中国遭逢内外激烈挑战
的历史时刻。它非常适合于坚持反叛逆和反道德放任的路线,因为它使曾国
藩及其追随者在面对他们的千秋大业时能接受锻炼,变成刚肠硬汉。然而可
以理解的是,这种气质则颇不宜于完成在中国发现它正处于新历史阶段时要
进行妥协让步这一理智的任务。虽然他们反对贪污腐化、追名逐利和迂腐的
学究气,但这些程朱道学家的政治见解却是由狭隘的清教主义(他们原来以
此陶冶自己的个性)形成的。在曾国藩身上,新道学产生了一种家长式的、
但仍是有说服力的权力主义。而在倭仁身上,新道学则产生了一种顽固抵制
创新的态度,特别是对任何带有西方影响的创新抵制得很厉害。
然而湖南理学复兴派的影响并不全是保守性质的。湖南帮里另一些人例
如左宗棠(1812—1885 年)这类活动家,当他们一旦了解现代技术对维护中
国生存有重要意义时,他们便终于变得关心这种技术的应用了。而且这种新
道学与有潜在激进思想的今文学派有联系。贺长龄曾委托当时最有朝气的才
智之士魏源(1794—1856 年)编纂《经世文编》;魏源之愿意正视晚清的各
种史无前例的新问题并提出解决它们的新办法,同他赞成今文学以及与最有
创造力的今文学者龚自珍私交颇深不能没有关系。因 此,这场在十九世纪中
叶的叛乱中支持传统秩序的运动,也对早期中国的现代化改革作出了一定的
贡献。
道光末年,曾国藩已经成了北京城一位有影响的导师。他作为青年有为
之士的座师和恩主这个角色,证明对他后来的军事领袖生涯是必不可少的。
他的门生越来越多,其一为湖南举人江忠源,此人后来成了正统上层人物中
投笔从戎的前驱者。江忠源出身于村寨设防的新宁边区,如前所述,白莲教
和三合会活动在那里的合流正在威胁着现存地方秩序。1844 年江忠源从京师
回到新宁,马上组织了由本族人士领导的地方民团来应付这个挑战。地方上
其他世家大族的头面人物也纷纷起而效法。
新宁发生的这些情况只是南方正在进行的总过程的一部分:上层人物都
试图建立地方民团来保全身家性命。民团的典型形式是几个村寨结为一体,
以村社头头的个人相互关系作为纽带。民团的首领通常要负责征集名目繁多
的额外税收和维持地方治安。防御事务和民团的费用由“捐”(非正式税的
一种)来提供。只要民团保持非职业性及其领导听从官管,它们就可受到官
方理论的认可。当然,就其为官方所认可的形式来说,这种“团练”与两代
人以前抗击白莲教的行政官员所创置的、以保甲制为基础的地方官办体制并
无二致。但时世艰危往往导致民团更大程度的职业化及其首领更大程度的独
立性。只是由于乡绅和官僚制度的利益在根本上一致,才使无政府状态得以
避免。象江忠源这样的上层名流,他有社会的显赫地位和与官方的关系,是
可以调整民团与地方当局的关系的,因而民团头目们的权力一般都能及时得
到地方行政当局的承认,被视为合法。
就江忠源来说,他同时拥有与官方的关系和作为地方领袖的地位,这使
他佼佼然与众不同,使他成了十九世纪中叶及以后的绅士军事家。由江忠源
的团练发展起来的民团在击败雷再浩和李沅发的叛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851 年江忠源本人成了新受命 镇压太平军的钦差大员赛尚阿的入幕之宾。
不久他便认识到靠现有的清军击败叛乱是毫无希望的,于是征召了一支由新
宁人组成的精兵开赴广西。这支军队不久发展到一千人左右,证明很有战斗
力,激励他们的是靠赏赐钱财和掳掠,也靠亲族关系和士兵对绅士恩主的矢
效忠诚。江忠源在叛乱蔓延时出征过北方,太平军早期在蓑衣渡遭到的挫败
就是他一手造成的,此役几乎使叛军全军覆没。江忠源开始他的军事生涯完
全是为了应付地方上的威胁,而现在他坚决投身于规模更大的抗击太平军的
战斗了。
当江忠源通过他在当地的社会地位致力于军事活动时,另一湖南人胡林
翼(1812—1861 年)则以贵州一知府的身份同时从事军事活动。胡林翼在贵
州征募了一支人数不多但经过精选的雇佣兵跟当地叛乱者作战。即使他为贵
州的各种起事所紧逼,他也念念不忘故乡湖南发生的事件。有一次太平军从
广西越过边界,胡林翼决定参加对他们的战斗。由于胡林翼有许多机会目睹
清帝国军队的无能,他长期以来一直认为需要动员一支新式军队,宁重军队
的质量和纪律,可以牺牲数量。胡林翼一旦有了这样一支军队,便热切地响
应他的老上司、湖广总督吴文镕的号召于1854 年初向东开拔,赶赴前线。吴
文镕的另一个门生曾国藩此时也已完全投身于新式军事事业中去了。①
湘军的发展
1852 年7 月曾国藩要求在督察江西乡试结束后的回返途中,获准巡访故
里湘乡。这次巡访计划已久,现因太平军侵入湖南而更加迫切。此时曾国藩
一心惦念的事情显然就是巡视自己家 乡的地方防务;但一次次事件很快就使
他卷进了全省、而后是全国范围的事务。他的假期批准得比预期的要快,因
为在南方的路上他获悉母亲亡故,于是他直接回里服丧。在湘乡,他发现已
有强有力的地方防御措施,以生员王鑫和王的老师罗泽南(1808—1856 年)
为首的地方名流在太平军北伐时期已动员了数支乡勇,这时正伺机要远出迎
战。曾国藩本人现在已受命负责军事,因为朝廷在1852 年12 月任命他为“团
练大臣”以协助湖南巡抚。当然,朝廷并不想授权搞什么新的军事计划,而
只想通过一名受到信任的京官对已在进行之中的地方军事化加强控制而已。
不久在其他省份也颁布了同样的任命。
不过曾国藩知道团练完全不足以应付太平军的挑战,他稍事犹豫便决定
以新办法来利用现有资源。他把湘乡雇佣兵召到长沙,交由罗泽南统领,作
为湖南省职业军的核心。不久,湖南其他地方的队伍(包括江忠源的新宁军)
也并入湘乡军。曾国藩决定任命江忠源为整个军队的战地统领,但江忠源的
队伍在组织上有若干缺陷,这很快使曾国藩认识到只能由他本人直接指挥。
曾国藩的进展十分缓慢,因为他首先要将湖南境内的地方叛变者肃清,建立
一个地方控制和团练兵员补给的体系,而后才能把他的军队投入大规模的战
斗。直到1853 年夏,湘军的几支大部队才出现在湖南,同太平军交锋。
湘军的兴起代表着非正规的组织形式的出现,它隐隐地含有对清帝国权
力的高度颠覆性,不过由于它仍以正统观念为掩饰,所以还能够与清朝的既
成秩序和平共处。湘军的一些组织原理导源于戚继光(1528—1587 年)的军
事著作;这位将军在明朝正规军事系统以外另行创建了一支私人的“戚家
军”,同日本海盗及其在沿海省份的土著帮凶作战。罗泽南和王鑫在湘乡本
① 关于正统反对派的改组,见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569—592 页(论唐鉴
部分)。沈陈汉音
(音):《曾国藩在北京》,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7 第1 期(1967 年11 月);何贻焜
:《曾国藩评传》,
第25—30 页。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135—148 页。
地训练乡勇时,都袭用了戚继光的某些思想。戚的著作被十九世纪初期的经
世派广为传布。虽然湘军后来比戚家军大得多(后者开始只有 三千人),但
在编制和训练上曾国藩都采用了戚继光的模式。其一,有一个明确规定的指
挥体系(戚继光称之为“束伍”)。其中处于关键地位的为营官,领六百五
十人(五百名士兵和一百五十名夫役);营官上面为统领,控制二至十几个
营。营官对他的五名哨长负有完全的责任,每名哨长监管一百人。整个队伍
实际上都靠私人关系维系。营官自选哨长,哨长自选什长,什长则按惯例凭
私人关系召募十个人供他差遣。营官在正常情况下也隶属于某一个统领。曾
国藩规定每次任命一名新营官时,该营所属官兵都要更换,重新挑选。这种
私人联系使湘军取得了绿营军及其雇佣附属军所缺少的聚合力。曾国藩的新
军并没有完全超出旧体制的范围,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奏请给湘军军官授以绿
营军衔。不过他在培植其军队的官兵之间个人相互义务时,着重利用既存的
同族和同乡关系,这在绿营军上下级官员之间是不予鼓励的。
湘军的体制是与清朝军事体制的官僚政治原则格格不入的,因为个人关
系被后者认为是个威胁。但是,这种关系非常适合于把一支支由绅士领导的
非正规队伍变成中央指挥的部队。曾国藩清醒地意识到这项新军事计划潜在
的冲突,尽力消释皇上的疑虑。湘勇最初是曾国藩运用团练大臣不明确的权
力动员起来的。建立一支职业战斗部队当然不会按官方的团练规格去做,因
为后者强调的是一种低水准的军事化,所以官方的方案迅速被弃置一旁。曾
国藩很注意安抚满人的感情,他把一位地方的在旗官员塔齐布安置在一个重
要的指挥岗位上。但是归根到底,清帝之所以能够接受曾国藩的新军事组织,
原因在于他本人是一个受到信任的京官以及他在京师广为结识的各种关系。
在以后十年期间,曾国藩能够指望取得象文庆和肃顺一类满族大员的支持,
因为他们懂得要使王朝幸存,需要把一些非正式权力授与地方的汉族军事首
脑。这些满族权贵的支持抵消了祁寯藻(1793—1866 年)等汉族在朝官贵的
敌意;祁寯藻是首席军机大臣穆彰阿的继任者,他认为这种地方军事权力是
危险的,不能予以接受。
在以后几年,这支军队在营以上又精心建置了分统、统领和大帅,分别
由曾国藩信任的助手任职,他们多数是取得低级文官功名的人。这一新编制
的军事价值姑置不论,曾国藩的新军制表明它对清帝国的未来具有重大政治
意义。曾国藩的私人幕僚和将官班底成了输送行政干才的温床。其中涌现出
许多第一流的地方官员,他们将在十九世纪的后来年代里控制中国的军政大
权。早年,曾的官员队伍主要从文士中遴选,这种做法符合治军原则中的理
学色彩。但到五十年代中期,出身微贱而不通文墨的人也可以致身于掌握军
事大权。这些人凭才干和凶狠而受到赏识,所以湘军虽则在思想上的信仰日
趋淡薄,但它的力量却有了惊人的增长。
湘军的兵力最后扩大到十三万二千人,其中包括骑兵和辅助的水师。按
当时的标准衡量这个规模不算很大,但足以说明曾国藩强调质量甚于数量。
湘军对兵员的征募、训练和纪律以及按儒教治军等细节的高度重视,使它独
具特色,不同一般。它的薪饷之高也是个特色。一个普通士兵的薪饷竟为绿
营军最高级别士兵的两倍左右。至于高级官员,由于希望减少贪污和维持斗
志,就更不吝惜恩赏了。
曾国藩要承担这样的巨额薪饷,是需要有充足而固定的财政支持的。他
和他的助手为军用筹款而使用的办法,对清朝度支的演变产生的影响一直持
续到二十世纪。曾国藩的基本办法是留下比中央财会制度所能提供的更多的
资源。这就是说,第一,设置一些不受户部直接控制的新的地方岁入项目;
第二,他的部属一旦就任高级地方官,便将岁入权集于巡抚和总督之手,避
开户部的干预。①
早期在财政上实施的权宜措施是卖官鬻爵。监生以及各式名誉学衔证
书,由京城发给省级政府发放。1853 年冬,湖南巡抚骆秉章把这样一批证书
直接转让给湘军总部。出售官衔所得是曾国藩早期主要经费来源。不过当军
队扩大以后它的作用马上被厘金(从字面看厘金值千税一,只表示很小的数
额)这种商税所压倒,它是对存货、运输途中的货物或产地的茶叶等产品按
价征取。厘金最初由御史雷以鍼于1853 年下半年在扬州一带实行,目的在于
为长江以北的清军提供经费,后来证明行之有效,很快就为各省所采用。税
率在各地有很大差异,多数省份在百分之二到十之间。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
后期,对这笔收入颇丰的税源的征收和支付权力显然主要落到了各省当局手
里。虽然全部征收应向北京呈报,中央政府的某些固定支出实际上要由厘金
岁入偿付,但地方军事化的庞大需求还是使大部分呈报的岁入(未经呈报的
数目就更不用说了)不受北京的控制。①
曾国藩很快就抓住新税所提供的机会。1856 年,他与湖南巡抚骆秉章达
成协议:湖南的大部分厘金被指定作湘军经费之用。1860 年曾国藩就任两江
总督后,他为整个江西厘金另外开辟了一个不受省布政使控制的特别官署,
这样便绕过了正式的财政机构。从这时起,连湘军的下级统领都获准建立自
己的厘金局,以仰赖其收入。在五十和六十年代初,厘金局搞得有些政出多
门,受益者不仅有湘军,还有乡绅控制的地方非正规军。
由厘金可见一般的行政上的分权化,也表现在曾国藩采取的其他一些财
政措施上。他从一开始就力图把地方固定收入改作其军队之用。但朝廷不能
强迫各省巡抚把资金改拨给曾国藩。他只有同骆秉章和胡林翼这些对他抱同
情态度的地方当局私下商议, 才能分润固定税收。这类私人协议成了国家财
政机制的一个常规;只有在进行了非正式协商以后,才能向北京要求转拨资
金归己使用。曾国藩一旦本人出任高级地方官,他就进一步推动由地方控制
各种固定岁入的趋势。其做法如下:一、把岁入权集中到省巡抚衙门;二,
向北京谎报收支。曾国藩鼓励他的追随者隐匿大部分地方固定岁入,因为只
有这样才能把内战顺利进行下去。
由此可见,地方军事化的需求引起了中国财政管理结构一系列重要的和
持久的变化,其中包括农业税向商业税的局部转变,以及北京某些财权分给
了各省的主管。对清朝财政制度的进一步破坏,是由中央政府为了极力应付
军事费用而采取通货膨胀的政策造成的。1853 年起,北京采取了一系列应急
措施,例如发行劣质铜钱、铁钱和纸钞。虽然上述权宜之计暂时缓和了政府
的短缺,却在人民中间造成了空前浩劫,进一步削弱了国民经济并加深了民
众对清政府的不信任。①
① 关于湘军,见罗尔纲:《湘军新志》,第67、97—112 页;肖一山:《清代通史》,卷
3 第411—415 页;
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第1039—1080 页。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其敌人》
,第105—135
页。
① 罗玉东:《中国厘金史》,第61—62、222—229 页。
① 陈志让:《咸丰时代的通货膨胀》,载《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学报》,卷21(1958 年
)。
应该指出,汉族文人名士领导的新式军队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清朝正规
军事体制已被取而代之。到1860 年为止,曾国藩的湘军与庞大的旗兵和绿营
军一直鼎立地并存着。虽然后者多数统驭失当,但仍能牵制一部分太平军,
其力量不容忽视。驻扎在南京城外的“江南大营”,由清朝正规军和勇军组
成,它在朝廷看来仍然是最重要的军事力量。在1860 年以前,它的统帅在整
个战局中拥有举足轻重的权力,到了1860 年,它最后声威扫地地被消灭了。
到那时为止,曾国藩本人的官阶一直较低,难以左右清廷的军事决策。1860
年以前,湘军应被看成是清军的重要补充力量,但更重要的是,它还应被看
成是未来的制度变更的基础。
内讧与衰落
太平天国统治的特征
1854 年初,曾国藩的军队在长江中游地区与太平军迎面相撞。太平军曾
经发起过一次声势浩大的西征,成功地攻占了南京上游的大部分沿江重要城
市。由于北伐失败,湖北、安徽、江西和江苏等省这时成了太平天国军事行
动的广阔战场。叛军的战略意图是确保南京的水道交通和占据它周围的农业
地区。几支湘军在湘潭的关键之战(1854 年5 月1 日)中击退了太平军对湖
南的入侵,而曾国藩的水师则扬帆前进,向太平军控制的江河湖泊发出挑战。
但太平军才干出众的翼王石达开在水陆两路都曾多次重创曾国藩,使反叛者
于1856 年中在军事上处于极盛时期。太平军在长江流域占据了西起武昌东到
镇江一线近三百哩的许多战略城市,他们对水道的控制由于曾国藩的大部分
船队在鄱阳湖被围而更有了保障。石达开的军团征服了江西大部分富庶的府
县。太平天国最后一次军事胜仗的消息是1856 年6 月在南京城外对清军的大
捷,清军统帅向荣就在是役之后不久死去。
作为一个新皇朝,太平天国在巩固其统治的过程中遇到了难题。在对儒
教的既成体制进行了殊死的挑战以后,它不得不建立自己的各级社会机构。
它在宣传激进的空想主义社会纲领以后,此时不得不使理论迎合现实。1856
年是太平军胜利与危机纷呈的一年,它所特有的一些制度即于这一年诞生。
太平天国官僚政治的特征体现在两个相互抵触的原则中:一方面全部重
要职位都由广西帮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传统的科举制度广泛寻求新兴文士的
支持。太平天国的文官考试在定都南京后即行开始,在整个统治期间未曾中
断。考试形式在许多方面与清 制相同,定期在地方和京城举行考试。但是内
容包括基督教的主旨和对太平军领袖的颂词;此外,考试的社会基础比较广
泛。投考者的背景完全无需考虑,这表明太平天国渴求才智之士以及他们在
放宽参与政治生活方面所作的努力。考试似乎相当容易被通过。1854 年在湖
北省举行的一次考试中,投考者不到一千人竟出了八百多名举人,同年在安
徽的考试中,仅一个县就出了三十名举人。①
尽管太平天国明显地大力争取正统的优秀人物,然而应试的文士还是寥
寥无几。投考者的社会出身似乎很庞杂,有以前的僧侣、占卜者和其他一些
从事为新政权所取缔的“迷信”职业的文人。太平军占领区的文人经常被责
成参加考试,违者处死,但他们的热情一直不高。偶尔被迫的应试学子宁可
在试卷写上嘻笑怒骂之词而以身殉〔旧传统〕。一个仍未解决的问题是,考
试制度对确立太平天国官僚政治的实际贡献究竟如何。不过有证据表明,重
武轻文,战略形势变幻不定,以及太平军历来对乡土和宗教资格的重视:所
有这些都意味文官考试没有起过重大作用。不过,在作为宣传手段和正统的
象征方面,太平天国的考试制度是不应被忽视的。
太平天国的官制本身由王、侯两级世袭贵族以及十一个等第的官员构
成。在这十一个等级中,前六等官职名称可在历代王朝的历史中找到,虽则
它们一般表示等级而非具体职能。后五等则与军事指挥或地方政府的某些较
为具体的职能有关。由于在太平天国的空想模式《周礼》中不存在文、武之
① 郦纯:《太平天国制度初探》,第472 页。
分,因而任何一级官员都既可被委任为文官,也可去充任军队指挥。在这种
等级森严的统治集团内,实际权力中心是各个王的行政幕僚班子。每个王都
在其随从人员中设置一个机要机构,内分六个传统的施政部门 (相当于“六
部”)。不过,由于东王杨秀清僭取了总理军政两方面的权力,他的机要班
子到1856 年在整个太平天国官僚体制中曾经起着中枢协调的作用,所以各王
自立班子的情况并没有引起行政上的完全混乱。
太平天国的地方政府建置仍以清朝旧时的府县区划为基础,而在县以下
则以《天朝田亩制度》为基础,即规定以25 家为一“两”到13,156 家为一
“军”,各单位等级森然。府县官员的职能与他们所取代的清朝官员的职能
相似。至于太平天国县级以下编制的实际情况,其材料是零散的,也往往自
相矛盾。但是有两种需要考虑的情况,都表明太平天国地方控制的脆弱性。
第一,太平天国制度具有与清制相同的缺陷,即正规地方官员稀稀拉拉地分
散在各地。跟清制一样,朝廷命官仅到县一级,县以下的所有职位都由当地
提名地方人士充任。因此对太平天国的社会改组如此重要的地方政府基层结
构,便由一些往往充其量仅对政权纲领承担有限义务的人去填补。与此有关,
第二个缺陷是太平军发现,很难把他们那些人为的、不可胜数的小部门强加
于原有的地方组织身上,而且往往发现只不过给现存结构(例如传统的“乡”、
现存的“保甲”或“里甲”一类居民单位)换个新名称而已。这意味着在太
平军占领区,这些单位的头头有时就是在旧政权下把持村社事务的那些人,
因此很难出现一种或者有利于巩固地方控制、或者有利于真正改造地方社会
的形势。
太平天国在征服地区实施的土地政策,总的表明了对农村的控制是脆弱
无力的。应当认为,这是急需财政收入,缺乏可靠骨干从而必须使农村社会
关系基本不受扰乱的结果。实行激进的土地政策是需要时间和安全保证的,
这两者太平天国从来都不具备,所以一旦实行,就不可避免地要造成生产和
岁入的暂时下降。我们已经谈过,《天朝田亩制度》干脆删除了定期重分土
地的规定,这样就暗示了已经重新分配的土地可以成为耕作者的财 产。实际
上,太平天国的土地纲领既不是国家所有制的纲领,也不是耕者有其田的纲
领。虽然中国的历史学家对这一点仍有很多争论,但大量的证据表明,在太
平天国占领的大部分地区,地主和佃户的关系始终存在。尽管与地主和解的
趋势在运动后来年代中才似乎更为明显,但是有迹象表明它在此以前也是存
在的。如果说在某些地区太平天国曾试图把所有权授予佃户,那么,主要的
考虑似乎也是出于在地主逃走之后向原佃户征税的需要。太平天国的赋税手
续很快发展起来,不再实行通常作为他们侵入一个地区的标志的那一套没收
和勒索的粗暴做法,除了税额稍轻以外,田赋制度经过系统化,与清制区别
不大。
一般说来,在太平天国控制的那些未受战争严重破坏的地区,农民的状
况是有所改善的。叛军的存在似乎坚定了佃户抵制苛租的决心,有时地主也
只好满足于部分的收入。1860 年以后在长江下游的某些地区,向佃农征课各
种直接税与一项官方的减租纲领同时并行。这便是另一种与地主分享农村剩
余产品的形式。①太平天国占领区的经济,无论是商业或是农业部门,租税负
① 郦纯:《太平天国制度初探》,第65、94—98、338—383 页。简又文:《太平天国典
制通考》,第655—669
页。罗尔纲:《太平天国史稿》,第119—121 页。
担一般都比旧政权时要轻。太平天国的商业税不象无处不施行的厘金税那样
泛滥成灾,而且显然条文比较合理,施行中的弊端也少一些。
太平军中央的分裂及其领导的恢复
1856 年发生的震撼太平天国的那场灾难,既不是它在地方行政管理方面
的某些缺陷造成的,也不是由于它的敌对力量所致,而要归咎于他们自己中
央领导方面的动荡不定。如前所述,这种动荡性在运动最初年代中就已经孕
育于太平军的制度之中。 政权要继续存在下去,就需要有一种在共同事业中
形成的兄弟情谊,以煞住诸王之间的不和。但是兄弟情谊不久都被东王杨秀
清的无情野心所毁。1853 年在定都天京时,他那已经巨大的权势由于冯云山
和萧朝贵都在战斗中死去而更形膨胀。杨秀清在行政地位上的加强是在损害
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和秦日纲(1854 年封王)以至洪秀全本人的利益的
情况下取得的,洪秀全本人也往往跟其他人一道蒙受杨秀清的羞辱和威吓。
洪秀全智虑逐渐衰退的状况最终使他事实上不能再积极参与行政决策。杨秀
清马上以新的精神权威自认,宣称他是圣灵的化身,地位甚至在上帝次子之
上。许多历史家都鄙弃杨秀清为毫无信仰可言的阴谋家,认定他个人的宗教
主张(反之,洪秀全则有至诚的信念)只是一些诡计而已。杨秀清是不是邪
恶的阴谋家暂且不论,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如果没有杨秀清的卓越行政才干
和集权本能,太平军运动决不会取得那么大的成就。
杨秀清的垮台看来是他试图取代洪秀全本人以篡夺最高权力的行动促成
的。1856 年8 月,当杨秀清逼洪秀全封他为“万岁”(这是迄今为止仅为洪
本人保留的一项帝王特权)时,洪意识到自己处境的危险。天王于是把韦昌
辉和石达开秘密召回天京,降诏要杀死杨秀清;这个行动也许是书昌辉、石
达开和秦日纲蓄谋已久的。韦昌辉当时正在江西作战,距离最近,他率领几
千精兵迅疾返回南京。韦昌辉出身于富有的地主家庭,对自己长期蒙受象杨
秀清这样一个出身贫穷的劳工的迫害可能倍加恼恨。9 月1 日夜间他迅猛出
击,把杨秀清杀死,并下令屠杀杨的随从人员,据说约屠杀了二万人。屠杀
在南京蔓延了将近两周,其规模显然远远超出了洪秀全的预料。当石达开在
约十天以后到达南京时也为之震惊,力劝韦昌辉住手。韦昌辉这时已经杀红
了眼,竟怀疑石达开同情东王集团。石达开十分谨慎地逃离天京,重返他的
前线部队,韦昌辉因此也杀害了他的全家。石达开带领了一支庞大 的军队向
南京进发,想来报仇。这时洪秀全也感到韦昌辉的权势咄咄逼人,象杨秀清
以前那样又成了一个潜在的威胁。洪获悉石达开受到太平军全军的普遍支
持,便于11 月中旬调集了他的军队把韦昌辉及其同伙二百多人杀掉。在这个
屠场上,贪欲和偏执狂使太平军运动原来理想的任何残迹都已澌灭无余。
还有一个令人痛心的损失,那就是失去了一度集于中央的权威。幸存下
来的领袖没有人能行使位极人臣的东王有过的权力。石达开被洪秀全召回南
京主管行政,他发现自己处处受到一个由洪氏兄弟和佞臣蒙得恩结成的宫廷
集团的掣肘。六个月后石达开出走,领着自己的队伍开赴西南长期单独作战,
没有再加入太平军运动了。清朝的保皇派马上对太平天国的分崩离析加以利
用。1856 年12 月,胡林翼的军队把太平军逐出武昌。1857 年下半年曾国藩
夺走了太平天国在江西征服的大部分土地。这样便使太平军在长江上的要冲
安庆受到威胁。自1856 年下半年至1858 年年中,太平天国在军事上的颓势
终以战略要地九江的易手和清军重建其对南京的包围圈而达于顶点。
尽管太平军的中央已陷入混乱,但这运动在普通士兵中仍保有旺盛的活
力。1858 年下半年太平天国在军事上主要靠陈玉成和李秀成(此二人出身于
广西最贫苦的农民阶层,又都从叛军的各军阶上缓缓晋升上来)的努力而取
得了转机。作为最高统帅,这两位才华卓越的军事家于1857 年逐渐恢复了攻
势,并成功地使江北的清军处于一片混乱之中。1858 年9 月他们在淮北三河
镇重创湘军,11 月又在南京对岸的浦口击溃了清朝的正规军。由于这两次打
击,太平天国解除了安庆的压力,并重开了天京往北的交通。
太平天国复原的第二个因素在于天王的堂弟洪仁玕(1822—1864 年)的
个人集权得到了有限的和暂时的恢复。洪仁玕是受洪秀全影响的第一批改宗
者之一(他跟洪秀全一样,也是因科场 失意而成为村学塾师),自1852 年
以来他一直未曾介入运动。在香港期间跟他相过从的,最初有新教传教士瑞
典人韩山文,后来有包括苏格兰汉学家理雅各在内的伦敦会的一些成员。他
除神学以外,还探讨了西方的科学和政治经济学,这些研究不仅使他成为太
平军人物中受教育最广泛的人,也使他成了中国最早介绍西方文化的人士之
一。1859 年4 月当他最后安全抵达南京时,受到了天王热情的欢迎,并被擢
升为最高行政长官,受封为“干王”。
洪仁玕在1859 年发表的《资政新篇》中概括地提出了强化中央集权、采
用西方技术以使中国经济和交通现代化以及发展与西方列强友好关系的政
策。洪仁玕所提出的开设现代银行、颁发专利权、建造铁路和轮船以及发展
采矿业等项建议表明,他对西方力量所在的若干因素抱着全心全意的、虽然
认识很不全面的赞赏态度。这些建议是太平天国经济理论的一个重大转变。
洪仁玕在另一部著作里提出要在太平天国考试制度方面实行一些重大改革,
目的在于倡导一种更注重实用的文风并促使文武结合。新型的太平军的杰出
之士应当是,文“可兼武,韬略载在诗书”,武“可兼文,干戈化为礼让”。
①此外,洪仁玕孜孜不倦地争取中国正统的优秀之士来效忠,根据传统的种族
理由重新向他们发出呼吁。
到1860 年中期,太平天国在江北的军事胜利虽然解除了清朝对它的一些
战略要地的压力,但它并没有建立起可靠的经济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未能占
领湘军在长江中游的防区。在安徽新增加的兵力大部分是政治上不甚可靠的
捻军(他们不久又投靠了清朝),这也使太平天国不能长期依靠此地,把它
当成作战基地。不过江南大营于1860 年5 月的再次被摧毁,大大振作了太平
军 的士气,于是洪仁玕便策划了一次规模很大的战役以征服长江三角洲地
区。有了长江三角洲作为经济基地,就可以再度攻占远至武昌和汉口的长江
中游地区。洪仁玕认为,据有长江下游城镇的另外一些好处是,太平军将有
机会使用西方的轮船,派它们到上游去打仗。
在东面发动的这次新战役很快就初战告捷。守卫句容、丹阳和常州的清
朝正规军一片混乱,仓皇溃退。6 月2 日,李秀成的军队进入苏州,这里是
江苏东部的经济和政治中心,又是通向沿海城镇的门户。整个这一地区的太
平军将领们为了长期占领,他们励精图治,竭力稳定地方经济和控制农村。
他们奉行的政策是尽量不打乱地方社会组织,以期确保各种资源能够源源不
绝地流入太平天国的国库。这时的急务只是想把清军赶出沿海城镇。除了想
① 《钦定士阶条例》,载萧一山编:《太平天国丛书》,第937—938 页。
张罗轮船以便溯江而上去作战的计划以外,没有证据表明,洪仁玕和其他太
平天国首领都已认识到上海作为外贸收入的来源所具有的长期价值。但必须
把上海视为在长江三角洲进行较大规模战役的一部分,于是洪仁玕着手铺平
与外国列强交往的道路。可是,洪仁玕为争取外国支持或中立所作的种种努
力是建筑在天真的乐观主义上面的,以为西方会把太平军看作是进步的基督
教同道而报以同情;这些努力都以失败告终。因为西方列强根本无意同叛乱
者合作,它们更感兴趣的毋宁是看到清帝国的力量在长江下游各省份复兴起
来。
曾国藩出任统帅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在保皇派将领系统中发生了一些对清朝的胜利具有
决定意义的重大事件。“江南大营”的再次瓦解(1860 年5 月)不仅使清朝
的最高将领张国梁与和春身死,两江总督何桂清被废黜,而且使南京以东的
清朝正规军遭到覆灭。在此以后帝国的方针发生了重大改变,曾国藩被授予
整个战役的领导权, 因为舍此而外已别无其他选择。于是曾国藩于1860 年
6 月8 日被任命为代理两江总督和钦差大臣,拥有指挥长江下游地区军事的
最高权限。曾国藩在他首次担任的这个封疆大吏职位上,终于能够使他的军
队与更充裕的经费,以及与一员高级总督所拥有的巨大权威结合了起来。
对清政府来说,把个人军权与地方省份的正规权力这样结合起来,乃是
惊人之举。在这方面五十年代已有过一些先例,即曾国藩的几名部属已经担
任了巡抚或代理巡抚,例如安徽的江忠源和后来的李孟群;广西的刘长佑;
湖北的胡林翼。但是曾国藩新任的这个地位显赫的两江总督则明显地集中了
军政大权于一身,权势更大。这是内战的一个转折点,就许多方面说也是中
国近代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正是满族君主政体与汉族上层分子中的领袖人物
溶为一体的这个强大的保守联盟,才使王朝得以苟延到二十世纪,并对整个
共和时期中国政治生活的机制发生了深远的影响。
除了使湘军的财政基础和政治基础得到巩固以外,曾国藩在1860 年的擢
升最后还为保皇派提供了健全的战略领导。曾国藩持有与太平天国相同的看
法,也认为天京安危系于从南京至汉口之间的江面,而控制这段长江的关键
则是安庆(自1853 年以来一直在太平军控制之下,它是皖北具有战略意义的
沿江口岸)。在曾国藩的坚持下,1859 年后期朝廷已经认识到收复安庆的重
要性,于是曾国藩马上按部就班地进行收复该地的行动,他把这一战斗托付
给他的兄弟曾国荃去指挥。1861 年9 月5 日经过激烈战斗后安庆被攻陷,平
民大批遭到杀戮。这样便为打败叛军奠定了战略基础。
曾国藩按湘军型式创建了由他先前的幕僚率领的新军,是这个时期发生
的具有同等重要意义的事件。构成他本人力量的因素就是这样传到下一代绅
士军事家之手的。曾首先看中了他的门生 李鸿章(1823—1901 年)。李鸿
章是一个有能力的进士,抱负很大,颇具才干,其父与曾国藩有同学之谊。
李出身于安徽合肥的一个官宦之家,从1853 到1857 年之间他带领一支勇军
守卫乡里,从而开始了自己的军事生涯。安徽上层人士整军经武的行动开始
原是针对豫皖边界的捻军叛乱的,太平军的猛攻则加快了这一行动。李鸿章
的作用似乎可与湖南的王鑫和罗泽南相比拟:他根据团练名册征募人员并将
他们编入正式作战部队。李不久辞去直接的军队指挥职务,转到福济(任安
徽巡抚,是江忠源的后继者)手下任幕僚。在安徽过了六年,后来李鸿章决
定与其兄李瀚章一起去投靠老师曾国藩。1859 年1 月,他到达曾国藩设在江
西的行辕。
曾国藩认为李鸿章担任幕职是大材小用,于是设法委以实职,使之独立
指挥军队。曾国藩和胡林翼久已留意安徽淮阳一带是军旅的来源,曾国藩多
次想安排李鸿章编练一支该地区的军队。1861 年时机终于来到,当时有一名
上海流亡绅士代表从上海围城中来到曾国藩设在新近收复的安庆大营请求援
助。李鸿章便马上开始召募军队。他的新军从团练中征召,又得到一些勇军
的补充,后者已经组成并由于有了能征善战的湖南人组成的八个营而使战斗
力得到了加强。1862 年4 月,富裕的上海绅士把一个向外商租来的船队派到
安庆。李的军队随即被运往下游去占领上海。
曾国藩之所以决心创建新军,部分是由于他认识到湘军业已过了它的极
盛时期。它的实力已经由于大部分有才干的将领(罗泽南、江忠源、李续宾
和1861 年9 月死亡的胡林翼)相继死去而遭到削弱;自三河镇之役受挫以来
士气问题一直令人头痛;在湖南征募新兵又日渐困难:凡此种种都使湘军前
途未卜,难以为继。除此以外,曾国藩还急于通过扩大军政权力结合这种新
形式来利用他新近获得的政治权力。就在李鸿章于1861 年后期着手募军之后
不久,曾国藩决定荐举他为江苏巡抚,而在他抵达上海时被授予此职。在此
以前,胡林翼的密友左宗棠受命节制南线,并奉令用湖南勇军收复浙江。左
宗棠是一位干练的湖南学者,在曾国藩和其他官员手下任过行政官员。1862
年1 月左宗棠被任命为浙江巡抚。
促使曾国藩决定把他的权力扩展到上海地区的一个根本原因,是他担心
外国军队在江苏内地建立军事基地,因为长时间来在上海逃难的社会名流一
直在寻求它们的干预。曾国藩对外国的介入是否有用深表怀疑,他确信利用
西方的办法并非雇用外国军队,而是创办中国的兵工厂来制造西式武器弹
药。
外国的介入
西方在五十年代初期曾对太平天国抱有超然的、有时甚至抱有温和希望
的看法,但到此时这些看法都已化为乌有。到1860 年时,叛军主要被看做是
对外国贸易的一种威胁。在中国市场上利益最大的英国,它的官方政策是坚
持在内战中严守中立,仅仅要求各通商口岸不受骚扰。但是英国领事和武官
的一些文书函件则表现了对太平天国日益增加的敌对看法,它们强调“暴乱
的破坏性质以及??它所据以存在的那些亵渎神灵和伤风败俗的特征”。①
英国担心的并不是太平军会对外国贸易甚至外国的条约权利采取敌视态度,
它是担心他们不能建立一个有效率的政府,那就会使农村和商业陷入混乱。
虽然英国各级行政官员都曾设想过干涉叛军,但它的官方政策始终限于保护
英国在贸易港口的利益,实际上仅限于决心保卫上海。法国得出了相同的结
论(1855 年法国的干涉曾帮助清军从小刀会手中夺回上海)。因此李秀成于
1860 年8 月19 日和20 日向上海的推进(这次尝试只有三千人参加)被英、
① 卜鲁斯的文书,引自格雷戈里:《英国与太平军》,第99 页。
法军队所击退。令人好笑的是,这次干涉恰恰发生在英、法另一支军队正在
北方猛攻大沽炮台的时候(见第五章)。
在1860 年清政府与列强签订条约之后,英国决定暂不介入中国的内部冲
突。太平天国被看作长江中游地区事实上存在的政权。1861 年2 月海军少将
何伯领导了一次对南京的考察,谋求达成一项稳定的谅解,使英国得以安全
进行贸易,英国则以保证中立作回报。李秀成在南京接见了英国人(洪仁玕
此时已被解除了外事职务),甚至答应当年内不对上海发动进攻。太平军将
不进入上海周围三十英里之内。英国继续在内战中依法严守中立。但是到了
1861 年夏,驻北京公使卜鲁斯则明显地倒向了清朝。西方侨民社会对“渎神”
的太平军基督教抱有日益增长的反感,而太平天国反对鸦片贸易的无情事
实,也必然影响了英国的态度。1861 年6 月卜鲁斯采纳了赫德提出的建议,
即由李泰国出面代表清政府购置一支海军舰队。10 月份,即在曾国藩收复安
庆后一个多月,卜鲁斯应允了恭亲王的请求:即长江上的外国船只不得在通
商口岸附近以外任何地点停泊,以使太平军难于得到外国船只提供的武器和
物资。不过,卜鲁斯无意让英国干涉中国内战,伦敦则更无此意图。在12
月,只有法国一艘和英国两艘炮舰停泊在宁波港。驻扎在上海的外国军队,
英国仅七百人,法国仅五百人。①
可是到1861 年末,双方都解除了各自的约束。太平军迫于西线危急的军
事形势,不得不巩固它在沿海的地位,遂于1861 年12 月9 日占领了宁波,
29 日占领了杭州。1862 年1 月李秀成对上海地区发起总进攻,占据了通往该
城的河道。
与此同时,英国人开始从一个可以复兴的和更为牢固的清政 权的角度来
考虑它未来的利益。1861 年11 月清廷发生的政变使英国萌生了希望,因为
已故咸丰帝的弟弟恭亲王在这次政变中成了清帝国的决策者(见第八章)。
恭亲王准备与新条约相依为命,英国公使卜鲁斯则准备提供一切机会让他照
此办理。此后,英国对太平军进行的干涉应当被视为卜鲁斯为稳定中英关系
而作的全面努力的一部分。没有证据表明,英国害怕太平军会成为一个潜在
的更强大更排外的政府。恰恰相反,倒是太平军那些不出所料的弱点和无纪
律才促使英国反对他们,转而支持清政府。
外国参与反太平军战斗的方式有下述几种:英、法军队直接进行干涉;
为清军提供现代化的武器和训练;为非正规雇佣军分队提供外籍军官。无疑
地,其中以外国军队的直接作用最不重要。雇佣军分队(其中以“常胜军”
为最突出)在江苏对清朝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但历史意义最大的莫过于提供
现代化的武器装备;因为武器装备与随之产生的军火制造业,其进步的技术
可用来促进中国军队和军事工业的现代化。①
长江下游地区的官绅长久以来一直在谋求西方对叛乱者的干涉。上海道
台吴煦(他的功名是捐来的)早在1853 年便看出外国支持的潜在价值,此后
他一直汲汲于谋求得到这种支持。1860 年兼任江苏布政使时,吴煦不仅本人
热衷于与买办商人合股进行私人商业投资,而且还擅长通过商业行会征收厘
金。巡抚薛焕手下有约四万名绿营军和乡勇,但成分复杂,未经训练,纪律
① 格雷戈里:《英国与太平军》,第118 页。
① 以下有关外国的介入问题,大部论述得到刘广京教授的帮助,谨此致谢。
很差。早在1860 年5 月,吴煦便着手征集一支规模不大的“夷勇”。在那个
广有资财的同胞和商业合伙人杨芳(此人是浙江银行家,曾当过怡和洋行的
买办)的建议下,吴煦得到了华尔(1831—1862 年)的效劳;华尔曾在中国
轮船上任过职,在马萨诸塞州的塞勒姆度过童年后一直在海上和陆上从事冒
险生涯。华 尔胆大勇敢,性情急躁,但又胸无城府,一任杨芳摆布(他最后
跟杨芳的女儿结了婚)。他和几名高加索同伙领着二百名菲律宾士兵于1860
年7 月攻陷了位于上海西北(应为西南——译者)的一个重要小镇松江,但
不出一个月它又沦于叛军之手。1861 年他和其他官佐们(主要是美国人)在
他们业已着手训练的“马尼拉兵”外又开始了对几百名中国士兵的训练。在
吴煦和杨芳的大量资助下,华尔按照“英国方式”操练他的士兵并用精良的
连发快枪装备他们。他们的兵力到1862 年已增加到三千人。由于参加了上海
附近的战斗,它被官方封为“常胜军”,以象征吉祥。正因为这支混合部队
有上述来历——基本上是外国人领导的中国雇佣军团,所以它在以后两年的
江苏战役中赢得了普遍的赞誉。
不过在吴煦和江苏巡抚薛焕的心目中,常胜军仅仅是为谋求洋人直接援
助所作的努力的第一个步骤。薛、吴二人小心翼翼地听从了那些在上海避难
的绅士和著名的在野官员们的意见,这些人现在领头请求皇上“借”洋人军
队助剿。请愿书甚至提出引外国军队去攻打苏州和南京。绅士领袖们声称,
巴夏礼在1862 年1 月初就曾表示,倘蒙皇上和卜鲁斯批准,英国军队将不仅
帮助防守上海,而且愿意长驱直入,帮助收复宁波、苏州,甚至南京。①薛焕
起初故作不应,保持观望,只是等到有相当多的卸任高级官员签名于请愿书
上后才上奏清帝,赞助“借兵助剿”的请求。关于进攻苏州和南京的建议也
包括在内。同时经薛焕批准,吴云(苏州前任知府)和应宝时(吴煦的副手)
于1 月13 日建立了一个“中外会防局”,为期待已久的联合作战筹集经费。
2 月初发布的两道诏令准许薛焕的建议只适用于上海:“上海为通商要 地,
自宜中外同为保卫”。①至于把外国援助扩大到苏州和南京的想法,则被提交
曾国藩征求他的意见。
1862 年1 月13 日当太平军被发现沿吴淞江堤岸行军时,英法军队仅从
船上朝他们开炮而已。但是到了2 月21 日,海军中将何伯便亲自带领远征队
向上海东北十英里太平军所占据的高桥发动了攻击。何伯的炮兵得到了三百
五十名英军和六十名法军的支援,还有六百名华尔的士兵充作散兵和突击
队。接着在整个4 月里,对上海附近的几个市镇采取了类似的行动;但它们
并不总是成功的,因为有些到手的市镇防卫不当,很快便又被太平军夺了回
去。只是在2 月22 日何伯才致函卜鲁斯要求批准肃清上海周围三十英里以内
的叛乱者。直到4 月12 日才得到卜鲁斯的批准,约在同时,士迪佛立将军带
了约一千八百名英军从天津抵达这里。2 月25 日北京向华尔的中西联合勇军
表示祝贺,同时上谕批准了薛焕的建议:授予华尔以四等军衔和花翎顶戴。5
月1 日至18 日,英国、法国和华尔的联军乘坐英国炮舰往返于广阔的内河水
网,攻陷了三十英里内的主要市镇。对每个攻克的市镇的大掳掠所得,都是
按事先商定的协议进行“公平分配”。防务主要由华尔的士兵担负,颇能胜
任,只有两个地方由英法军队自己担任过。
① 引自王尔敏:《淮军志》,第55 页所引。
① 《筹备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 第3 页。
上海得以免除太平军的威胁,应当归因于欧洲人在1862 年5 月下旬主动
干涉的结果。然而自此以后,承担主要防卫任务的是新开到的李鸿章军队。
李鸿章和他的六千五百名士兵是在4 月份从安庆分乘上海绅士向一家英国商
号租来的七艘轮船顺江而下,抵达这里的。李鸿章将他的行辕设在上海的县
城,他从一开始就决定,他的军队将不作为英、法的附庸来打仗,而要谋求
自 强,不与洋人相混。①
太平军此时动员了约五万军队向上海发起大规模进攻。英、法军队鉴于
自己人数很少,便撤走了位于三十英里圈内的嘉定的驻防士兵。华尔防守的
松江也危在旦夕。士迪佛立将军紧急要求伦敦从印度派遣大量援军,这个想
法一旦实现,很可能使欧洲人在战争中的作用大增。但这样的增援被认为是
多余的,因为事实几乎立即证明李鸿章和他的军队能够应付局势。当忠王的
大军于6 月初从西面进攻上海时,淮军在以6 月17 日虹桥之役达到最高潮的
一系列战斗中击败了他们。忠王看出上海不能很快被攻下,决定折回苏州基
地,并在那里着手策划一次解救南京(它此时正受到曾国荃军队的威胁)的
远征。在别的将领指挥下几支太平军大军继续进逼上海,但它们也被受到华
尔的分队援助的淮军所击败。李鸿章的军队于1862 年8 月底收复了除嘉定以
外的上海周围三十英里以内的所有市镇(嘉定于10 月由中西联军收复,这是
英法军队在太平天国战争中的最后一次攻势)。
李鸿章确信只有通过独立的活动,才能使淮军获得建立真正的区域性军
事霸权所必需的实力和经验。他同样也怀疑西方在军事训练方面的作用。1862
年7 月,当中央政府制定出由西方军官训练中国军队的试行方案时,李鸿章
要求总理衙门不要赞助这种权宜之计,因为他担心“欧洲人会逐渐蚕食对清
军的控制权”。②关于中国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官员抵制外国直接介入中国
内战,以倒霉的“李泰国-阿思本舰队”事件表现得最为清楚,我们将在第九
章予以论及,兹不赘。
--
http://photog.sa20.com/upload.iforum.php/D06C6277-FC03-06AB-0B15-AD4B68AEBC0A.jpg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FROM: 202.118.235.*]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1,812.087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