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nirvana (Phoenix), 信区: History
标  题: 历史,技术,伦理,政治和其他(二)
发信站: 紫 丁 香 (Sun May  3 01:12:45 1998), 转信

    当然我可以对希特勒和德国人民的敬仰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我也可以确定一个
谁该死谁不该死的判据。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所以德国人杀犹太人绝对没错。
你说犹太人杀阿拉伯人是因为他们无能,所以阿拉伯人罪该万死也绝对没错。我景仰
德国人民,因为他们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一个不屈不挠的民族,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
民族。你说你不懂为什麽犹太人绝对也算不屈不挠,又何以不伟大了?其实森林法则
也有道理,至少也算一个达尔文主义者。遗憾的是自己国家前一阵子总是国土沦丧,
人民遭屠杀,妇女遭强暴。人家占了便宜的现在人摸狗样,落得自己还要向人家摇尾
乞怜。所以教导国民抢占人家领土,屠杀人家人民,强暴人家妇女绝对必要。问题是
现在自己还弱小,引起别人产生身为中国人当前就该死的结论有些不妥。所以理论尚
需完善,至少不要以为只有自己聪明,那些需要教化的老百姓都是傻X。
    技术问题可以由a==>b,b==>c推出a==>c。遗憾的是我们面临着一系列复杂问题,
譬如打球,a胜b,b胜c,a却不一定胜c。逻辑似乎不太起作用。在这里似乎力量更加
有魅力,遗憾的是有魅力的人从来不说,也不用说,人家的魅力是历史形成的,就是
在历史上他们的魅力也不是说来的,说的再多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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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ppp156.hr.h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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