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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天葬》 王力雄 着 第一章主权问题出现以前的中藏关系(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Oct 16 16:08:21 2000), 转信
发信人: strange (狮子~跋涉在沙漠中), 信区: History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Sat Mar 25 00:11:46 2000) WWW-POST
3、收缩内向的明朝
从历史资料上看,明朝中国虽然有与西藏的联系,但多属虚的往来(可形容为“应酬”)
,几乎没有实质性的主权关系。历史学中一般公认明朝是一个内向和非竞争性的国家,农
民出身的朱元璋只想固守中国“内地”,无意再向外发展以避免额外枝节。甚至传示子孙
,规定明军“永不讨伐”的国家凡十五个。当倭寇侵扰中国海岸的时候,朱元璋采取的对
策是息事宁人,命沿海一带的中国居民后撤,并一律不许出舟泛海。与历代相比,明朝在
修建长城上花费的力量最多,也反映明朝帝王的心态〔13〕。因此,认为明朝会对万里之
外的偏僻西藏有多少经营兴趣,不太令人信服。大陆史学界为证明明朝对西藏拥有主权所
提供的根据,一是明灭元后,西藏的僧俗首领纷纷上缴元朝的旧敕印信,换取明朝的新敕
印信,表示归顺。明朝则对他们进行了重新认可。然而印信只是一个符号,那些首领人没
变,权没变,仍然自己管着自己的地盘,对外谁强大就向谁表示归顺,不过是一种投机;
明朝真正的建政只是在毗连藏区的汉人居住地建立了一连串被称作“卫”的地方机构〔1
4〕。由这个名称(防卫之意)也可以看出,明朝对西藏采取的政策,是当作外敌进行防
御的。
大陆史学界为明朝中国对西藏主权寻找的根据之二,是明朝对西藏的政教首领赐予了大量
名号。一九八五年大陆推出一部号称“国家重点项目”的史料选辑──《西藏地方是中国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想集中了对中国有利的史料),其中关于明朝与西藏关系的部分
共八十一页,封授政教首领的内容就占三十八页,将近一半〔15〕。这种封授只是给个虚
名──诸如大宝法王、阐化王、西天佛子、大国师之类,毫无实际意义。不过是朱元璋和
朱棣等吸取唐朝受吐蕃威胁的教训,迎合西藏文化所采取的一种怀柔策略,从中不可能产
生任何主权关系。
还有一个被当作根据的,是西藏对明朝的“朝贡”及明朝对西藏的“赏赐”。既然前来上
贡,岂非就是表示臣服──这是中国方面的逻辑。从文字记载上看,明朝与西藏的“贡赐
”往来确实不少,不过透过“贡赐”的表面,有多少属于真正表示臣服的内涵就值得怀疑
了。我一向主张从小处解读历史,冠冕堂皇的大说法往往只起误导作用,了解明朝与西藏
的“贡赐”很有意思,也颇能反映历史上中藏关系的本质,所以不妨对这一方面多说几句
。
自古以来的中国皇帝都把周边“蛮夷”上贡当作统领万方之象徵,以此满足“天子”心态
。明朝虽然内向自守,皇帝的这种爱好还是照样有。然而既然明没有采取大国扩张的态势
,也就不能产生对“蛮夷”的威慑,使“蛮夷”畏惧或有求于“中央帝国”,那么能靠什
么保证其能自觉前来“上贡”呢?明朝采用的方法即所谓“厚赏羁縻”。
对西藏的朝贡物品,明廷要求只需当地土特产即可。明太祖说:“其所贡方物,不过表诚
敬而已”,东西本身不重要,要的是政治上“称臣纳贡”的象徵。西藏地方的贡品单上几
乎都有马匹一项,然后是一些氆氇、硼砂、毛缨、酥油、刀剑、明甲和佛画、铜塔、舍利
等宗教品,大部分不值多少钱。
而对西藏朝贡者,明廷给予优渥接待。朝贡者一进入内地,即由军卫拨兵护送,沿途提供
马匹、车辆、船只和免费供给食宿,入京后住入会同馆。贡品由礼部验收之后,按朝贡者
身分高低给予相应回赐。
一般来讲,所有回赐皆远高于贡品所值。对法王等亲自入贡者,赏赐尤为丰厚2。赏分两
种,一种是“正赏”──即对上贡行为本身的奖赏;还有一种“价赏”──实际就是给朝
贡者所进贡品的酬值3。明廷以“厚往薄来”为原则,赏赐物品的价值一般三倍于进贡物
品所值。赏赐实物一般为茶叶、绸缎、生绢、麻织、棉布。这几大宗都是藏区的稀缺物品
,而且是生活必需品。另有金、银、纸钞。僧人还给袈裟、帽靴等。赏赐中茶叶最为藏人
珍贵。进贡者往往用赏赐的金银在内地购买更多的茶叶、药材、铜铁瓷器,运回西藏使用
或出售,僧人则为修寺庙大量购买金箔、颜料、供器、乐器等。
很显然,这种“贡赐”之间存在的差价使受赐一方有厚利可图,“上贡”成为一种合算的
生意。“进一羸马辄获厚值”〔16〕。在获取厚利的吸引下,西藏向明廷“朝贡”的人数
不断增加。贡使入明所受的良好接待,也使入贡队伍日趋庞大。每个进贡团动辄数百人乃
至上千人,浩浩荡荡来内地免费“旅游”,甚至出现“假名冒贡”的现象。甘青、四川藏
区的“熟番”,也纷纷伪造印信,冒充乌思藏(卫藏地区)的“生番”进京上贡,参加到
这种“贡赐贸易”之中。以至当时形成入贡者“络绎不绝,赏赐不赀”〔17〕的局面,给
明朝政府造成很大的财政负担。明廷不得不颁布级别不够不许上贡的限制,够级别的也只
许三年一贡,且每一贡的贡使不得超过一百五十人。然而那时的局面是想不让上贡都挡不
住,如国师以下不许贡的规定就没能执行下去〔18〕。贡使团人数仍有一团即达到一千四
百七十人之多〔19〕。把别人来占便宜当作对主权的效忠,只能被视为是缺乏自知之明的
表现。
最后一项被说成中国对藏主权的根据──明朝与西藏有比较密切的茶马互市贸易──就更
加软弱了。西藏有马,中国有茶,两方互有需要,这种贸易在唐宋时期就已广为开展。明
初由官方垄断交换,后来变成以民间交换为主。不过不管是官方还是民间的,有贸易就说
有主权是不能说服人的,中国现在与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有贸易往来,岂能意味着对它们都
有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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