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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co (缥缈公主), 信区: History
标 题: 第二章中国对西藏的控制(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Oct 16 16:09:16 2000), 转信
发信人: strange (狮子~跋涉在沙漠中), 信区: History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Sat Mar 25 00:17:14 2000) WWW-POST
2、是主权还是宗主权
即使把中国控制西藏的起始时间从十三世纪缩短到十八世纪,距今也有近三百年的时间。
这三百年的世界版图有很多变动,绝大多数并没有在今天构成问题。一些具有爱国心的中
国人对此常有不平之心:中国向西藏派遣驻藏大臣(一七二七)半个世纪以后,美国才在
被白人占领的印地安土地上立国(一七七六),为什么今天没有人对美国的主权提出疑问
?美国占领夏威夷时,夏威夷已经立宪,而且是国际承认的独立国,至今还不到一个世纪
,为什么就已经听不到异议,而且获得了国际公认的合法性呢?既然如此,为何西方人又
认定西藏不能属于中国,中国对西藏的主权是不合理的呢?
对此不能简单地以西方霸权来解释,也不能全归于“西藏分离主义者”利用西方传媒操纵
舆论。这些因素不是没有,但是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受到这么普遍的怀疑,肯定不是没有原
因的。
中国的史学家论证中国对西藏确凿无疑地拥有主权时,最多引用的根据就是乾隆五十七年
(一七九三年)一个名为《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简称《二十九条章程》)的文
件4。中国史学家宣称,那个文件表明清代中国对西藏拥有的主权已经相当充分。
《二十九条章程》主要在于明确清代朝廷对西藏拥有的权力。为了能够一目了然,不妨把
其中直接有关这种权力的十八项条款分别以一句话列在下面:
第一条认定包括达赖、班禅在内的西藏主要活佛转世灵童;
第二条管理西藏的进出境;
第三条监督西藏造币;
第五条任命军官;
第六条藏军兵饷由驻藏大臣发放;
第八条审查达赖、班禅的收入和开支;
第十条驻藏大臣与达赖、班禅平等处理西藏行政,所有西藏僧俗皆需服从驻藏大臣;
第十一条任命西藏地方官员;
第十三条驻藏大臣每年两次出巡西藏各地及检阅军队;
第十四条负责外交;
第十五条确定边界;
第十八条决定各寺院的活佛人选;
第二十条决定税收;
第二十一条决定免役;
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控制宗教界串联交往;
第二十四条控制和提供交通条件;
第二十五条处置罪犯。〔9〕
中国的史学家们认为,如果拥有这么多权力还不叫拥有主权,这世界就没有主权存在了。
西藏独立支持者所列举的“西藏历史上是独立国家”的主要根据──西藏“有自己的政府
与内阁”(但须服从驻藏大臣),“自印货币”(由驻藏大臣监造),“自己的法律”(
须经驻藏大臣审批),“自己的军队”(由清廷建立并受驻藏大臣节制),在此章程前岂
非不攻自破?然而为什么主权意义如此充分的《二十九条章程》颁布了二百多年,国际社
会却总是认为那时的中国对西藏顶多只是拥有宗主权呢?
所谓宗主权和主权,二者的区别在哪里?一九四四年,当时中华民国政府新任驻藏办事处
处长沈宗濂带领随员一行经印度赴西藏上任,在新德里曾与当时印度政府(英国在印度的
殖民政府)的外交部长卡罗爵士(SivolarCaroe)讨论过这个问题。沈宗濂的英文秘书柳升
祺这样记述:
沈宗濂问他,我们一直认为中国对西藏是主权关系,而你们英国人总说是宗主权关系,请
问宗主权究竟是什么含义呢?卡罗爵士笑着说,你把我问倒了,让我们一起来查书。于是
他亲自挪动短梯,从上层书架上取下一卷英国百科全书来,同沈宗濂两人一起研究。研究
结果,卡罗向沈宗濂说,对这个词还很难下定义,宗主权的伸缩性很大,这要看中央政府
对一个地方的权力贯彻到什么程度。如果全部贯彻了,那就是主权,不然,就是宗主权吧
。〔10〕
这种解释也许在法律上不够严密,但这两个研究者毕竟一个是外交部长,另一个也曾在中
华民国外交部担任过总务司长(沈宗濂还在大学教过书),这种经验性的结论应该是比较
符合实际的。以这个观点看,如果一七九三年清王朝颁布的上述《二十九条章程》全部都
能得到执行,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就不该有疑问。而至今这么多中立史学家都认为中国在本
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对西藏仅拥有宗主权,根源就在于上述章程在西藏远非全部兑现,大部
分时间仅停留于名义而已。
美国却相反,虽然其占领夏威夷的时间不长,但是它对夏威夷实施了充分的权力,它对夏
威夷的主权就从无到有,并且从有争议再到没争议。
乾隆时代能定下并在西藏颁布《二十九条章程》,说明至少在那时西藏是臣服中国的。《
二十九条章程》是在清军进藏,大败进犯西藏的廓尔喀部之后,由率军的清将福康安负责
拟定,奏报清廷批准的。想一想那时的情景,清朝出兵前,廓尔喀军长驱直入,进日喀则
,劫掠班禅的札什伦布寺,继而向拉萨进军,全藏震动。而清军一到,连战连捷,不但将
廓军全部驱逐出境,且深入廓境七百里,迫使廓尔喀投降纳贡,自此成为大清藩属。如此
解救西藏于危难,西藏上下能不对清廷唯命是从吗?当时即使有人对《二十九条章程》心
存异议,在清军显示的威力面前,谁又敢公开反对?
然而,虽历史长河凝缩在史书上,满眼皆是大起大落的波浪,在实际进程中,太平无事的
日常状态却是最多。在那最多的时间里,清朝并无大军纵横西藏,拯救者的光辉和胜利者
的威严退居日常琐事之后,西藏也不会时刻都需要来自中国的仲裁和保护。那时清政府控
制西藏的固定渠道只有一个──驻藏大臣。《二十九条章程》所列清王朝对西藏的权力,
一律明文规定由驻藏大臣履行。中国那时对西藏控制的程度──决定中国对西藏是有主权
还是仅有宗主权──也大多要通过驻藏大臣实现。
所以,驻藏大臣是理解中藏历史关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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