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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第三章确立主权的互动(5)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Oct 16 16:11:44 2000), 转信

发信人: strange (狮子~跋涉在沙漠中), 信区: History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Sat Mar 25 18:12:37 2000)


3、清末对西藏的新政
不过,一九○四年英军入侵西藏之最后解决,某种程度上的确是“以夷制夷”的结果。只
不过那次“以夷制夷”并非出自中国人的权谋,而是西方世界内部的矛盾所决定的。
寇松和荣赫鹏尽管不乏英雄主义和对帝国的效忠,但是以其地处一隅的局限性,这着西藏
棋就一步而言走得虽然精彩,在二十世纪西方强权政治的大棋盘上,却并不一定有利于大
英帝国的整体战略。
当时在亚洲参与大争夺游戏的西方大国主要是英国和俄国。英─俄关系是问题的焦点。殖
民南亚的英国,与控制了远东、蒙古并已扩展到中国新疆的俄国之间,只剩下西藏高原是
避免它们直接遭遇的缓冲地带。从避免龙虎斗的角度,两个大国愿意保持这种隔离。何况
“天助西藏”,在那片广阔的高原上,实现控制和建立军事力量所需要的成本,对两大帝
国都是难以承受的负担。所以,对英国来说,莫不如承认当时软弱而几乎摇摇欲坠的中国
对西藏具有宗主权,而和俄国达成双方都不把势力范围扩展到西藏的谅解。
对于这一点,当时被派去西藏进行对外交涉的温宗尧有鞭辟入里的分析:
盖西藏者无独立资格,我不能保之,则属于英,而有害于俄之中亚细亚;属于俄,而有害
于英之印度。两国必出死力以相争,而大局决裂,此两国所不愿也。〔22〕
温宗尧因此反对朝内防备英国或防备俄国孰先孰后的争论,认为当时形势是有利于中国对
西藏经营的:
臣窃谓自我言之,则英、俄皆当防闭。自英、俄言之,则防英者俄,防俄者英,中国当趁
此各有忌惮之时,急整理西藏内政,恢复主权......假使中国能增加治理西藏之权力,则
英、俄方且赞助不遑。〔23〕
中国迅速地行动起来。英军对拉萨的占领和其后西藏人在刺刀逼迫下签署的拉萨条约极大
地刺激了中国统治者和精英集团,也由此剧烈地改变了中国对西藏历来采取的无为而治的
政策。他们认识到,如果再用以往那种东方式的关系维系西藏,则西藏无需日久就将彻底
丧失。正如张荫棠所说:“及今不极力整顿,十年后西藏恐非我所有,不特川滇不得安枕
,而内外蒙古也从此多事矣”〔24〕,要防止这种丧失百万里国土的下场,就必须尽快在
西藏建立起明确的、符合现代国际(西方)标准的主权。
中国在和西方遭遇以来,处处挨打,接连惨败,早已失去了与西方直接对抗的勇气和信心
。在其接受与实践西方的主权标准过程中,从来也只尝到耻辱的苦果。而这回在西藏,不
用冒与西方直接对抗的风险,却可以有一次大刀阔斧伸张主权的实践,哪怕仅从释放中国
统治集团和精英集团内心挫折感的角度,也有了足够的动力。所以,尽管那时的晚清王朝
已经衰落到接近崩溃的边缘,却以回光返照的猛力,对西藏进行了中藏关系史上程度空前
的一次主权实施,其锐意让西方世界也刮目相看。
一个意味深长的现象是,这一次被委以整顿藏务的官员,大都有过在西方的经历。主持与
英国谈判西藏问题条约的唐绍仪曾留学美国;赴藏钦差大臣张荫棠曾做过清政府驻旧金山
的领事和驻西班牙的代办;新任驻藏大臣联豫曾出使欧洲;副大臣温宗尧也曾在香港上过
学。一方面有上述英国和俄国的互相牵制,给中国在西藏的宗主权获得国际承认创造了有
利条件;另一方面也是唐绍仪、张荫棠等中国代表在外交谈判中力争,一九○六年在印度
签定的中─英关于西藏问题的条约,改变了荣赫鹏一九○四年占领拉萨期间与藏人签定的
条约。荣赫鹏的条约排除了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而在新条约里,英国重新承认中国在西
藏拥有最高权力,并要求中国保证不许其他外国进入西藏〔25〕(这是英国承认中国宗主
权的主要出发点)。一年以后,英国与俄国签定条约,要求彼此都不插手西藏事务,双方
在条约中共同承认了中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26〕。以至荣赫鹏痛心地感叹:“吾人三年
前取得之权利,今悉为俄方牺牲也。”〔27〕
当时的情况有点像两个势均力敌的强盗,都不愿意让一件财宝落入对方手中,为了避免彼
此拔刀相见,两败俱伤,宁愿承认财宝属于一个弱小的第三者。不过不管当初的动机是什
么,这些条约是西方对中国拥有西藏的正式认可,为后来中国全面统治西藏提供了国际公
法方面的依据,其延续的影响至今仍然束缚着西方各国的官方政策,而不论他们在内心对
西藏独立运动多么同情。
中国坚决地改变了与西藏之间那种东方式的模糊关系。有泰之流以管不了藏人为理由,推
脱自己对西藏所负的责任,虽然说的是实话,却实在是缺少主权意识,才能做如此可笑的
推脱。主权就是要为所属领土和臣民发生的一切负责。只有管得了才叫主权,管不了从何
而谈主权。所以中国政府首先承担了荣赫鹏在拉萨条约中强迫西藏人所付的赔款。那笔赔
款的名义是赔偿英军入侵西藏所花的军费,虽然是典型的强盗逻辑,也没有中国方面在那
个条约上签字,财政拮据的中国政府还是迫切地将那笔巨额赔款揽到自己帐上,并且要求
一次付清。当时荣赫鹏要求西藏的赔款额为藏人决不可能担负的七百五十万印度卢比,随
后提出可分七十五年付清,每年十万卢比,在全部赔款付清以前,英国有权在西藏境内的
春丕保持驻军,作为保证西藏交付赔款的抵押。后来,那笔赔款虽然被英国政府减到二百
五十万卢比,按照条约上的赔款进度,春丕仍需被英军占领二十五年。中国政府要求一次
付清全部赔款,目的就在让英军立刻撤出西藏,免得其在天长日久的占领过程中实现对西
藏潜移默化的影响(可能这正是荣赫鹏的目的之一)。经过中国代表反覆交涉,极力坚持
,最终达成了分三年付清赔款的协议。而且在交付赔款的过程中,中国方面想尽各种方法
避免英国与西藏直接接触,以体现自己的主权。阅读对当年那些细节的记载,可以看出中
国那时已经按照西方的概念和规则,开始玩起外交场合的主权游戏,以至连讲究细节的西
方人都感觉过于烦琐。同时,中国政府撤职查办了驻藏大臣有泰,对其手下多名官员及西
藏本地官员也进行了严厉处罚,整个西藏为之震动。西方的大炮震醒了中国的统治者,使
他们认识到“中央之国”以“藩属”方式治边的时代已经过去。在列强环绕的现代国际关
系中,主权的基础建立在明确的边界划分上,边疆的稳定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首要因素。“
藏地东西七千余里,南北五千余里,为川滇秦陇四省屏蔽,设有疏忽,不独四省防无虚日
,其关系大局实有不堪设想者”〔28〕。又如联豫所说:“在闭关自守之日,以中驭外,
以腹制边,未尝不可图治。若值环海交通,与国邻接,隐施蚕食之谋,显逞虎耽之欲,则
边地一日不安,即腹地一日不固。”〔29〕而稳定边疆,首先需要在边疆地区建立起符合
国际准则的主权,原来那种与西藏之间的“接口”式关系,这时显然就是不够的了。
社会由政权进行统治和管理。所谓主权,离开政权无从体现,掌握政权才能拥有主权。在
以往中国与西藏的“接口”式关系中,西藏政权始终由西藏本地统治者(达赖或摄政)掌
握,自成一体。理论上,只要西藏统治者服从,通过他们控制西藏政权和社会,也能实现
主权控制。事实却证明,除非有极大的利益吸引或是强大的武力威慑,谁也不会甘心头顶
还有更高的权力。即使在利益和威慑面前不得不表示臣服,他们也会以架空的方式,使其
臣服只停留于名义,中国还是难以控制。所以晚清政府一方面在外交场合坚持中国对西藏
的主权,同时则抓紧开始在西藏实行新政,目的就是要控制西藏政权。
对西藏实行新政,清政府的一文一武两位要员是代表人物。文的是前面提过的张荫棠,武
的是至今仍然名震川藏的赵尔丰。
张荫棠是广东南海人,曾任清政府的外交官,两次中国与英国谈判藏事条约,他都是中方
的主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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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目四望,长天寥廓
   
   弛神八极,惟我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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