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Amonkey (猴崽子), 信区: History
标  题: 民主宪政的演化(1)--近代宪政在中世纪的渊源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Mar  9 00:22:32 2004), 站内信件


一、近代宪政在中世纪的渊源 

近年来在中国大陆,谈论宪政的人越来越多了。过去在民主沙龙里,我曾与大家一起回顾
过古代希腊罗马世界的政治生存方式,也探讨过共产主义的兴起与灭亡,今天开始想与大
家一起逐步回顾和讨论近代宪政的演化。 

上述这些主题显然与我们中国人的生活是有关的。因为,虽然中国99%的国民已不相信共产
主义了,但毕竟,中国至今仍在共产党统治之下。虽然, 中国还没有实现民主宪政,但是
,中国终将同国际主流的政治经济秩序接轨,这是瞎子也能看到的前景了。而所谓国际主
流政治秩序,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民主宪政。这与我们过去讲的古代世界的直接民主不同
,它是近代才兴起,并逐步演化成为现代的民主宪政体制的。 

我们关注的是,这一制度的演化历程如何?这一制度的根本特征何在?即,在各个现代民
主国家中,哪些政治特性是所有民主宪政国家都必备的,是普遍的,非如此就不能称作民
主宪政的;哪些特性是与该国的独特历史和国情连在一起的,并非任何国家都必需的,因
而是特殊的。弄清这些问题,有助于中国的制度转型,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善我们的生存环
境,有助于保障我们的基本权利,有助于在实质上改善我们的生活品质。因此,它与我们
中国人的基本福祉是息息相关的。 

近代宪政,是从中世纪的欧洲孕育萌芽的。 

人们习惯于把中世纪欧洲冠以“黑暗的”的前缀,以示其野蛮落后。尽管如此,中世纪与
古代世界比较起来,仍然有三项新的因素有助于近代宪政出现。一是基督教伦理的基本原
则,第二则是条顿(即泛日尔曼)民族的政治理念,第三是英国的国会制度。 基督教带给欧
洲的是所有人类成员一律平等的概念,这来源于它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该理
念逐步把奴隶解放成了佃农,并在教会内部坚持不承认阶级与家世的区别。近代民主的基
石之一——人权的观念开始萌芽,这种对人权的承认部分正是来自基督教。应当注意的是
,古希腊只有“公民权”的概念,并没有人权概念。因此,作为奴隶的人是不享有自由公
民的权利的。 条顿民族带给欧洲的政治概念是关于自由人之间自动的协议或契约。在他们
看来,原始的权利平等的假定正是奠基在这种契约之上的。这就是后世源远流长的所谓“
社会契约”理论的渊源,它成为近代民主发展的基础理念之一。 

英国国会的建立开始是由于州法庭中集中地方代表的惯例。盎格鲁撒克逊会议或称哲人会
议(Witan)本是一个国王的顾问团体,没有具体组织,人选要看国王的意旨。不过州会议在
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一种民众合作的传统。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除国王外,就是国王的御前
会议。该团体一部分是大地主,另一部分是国王特别召来的顾问。 御前会议最初执行一般
任务,英国中世纪的政治史大部就是这些任务的逐渐专门化和分工的历史。即:御前会议
的任务后来分成了若干部门。这些分支中最大最重要的,就是大会议(Magnum Concilium)
,由各州市的代表与国王及其御前会议人员组成。在西敏寺的集会最后逐渐转变成了一种
国家的立法机构。这,就是国会制度的起源。也是英国民族对西方民主制度的最精彩的贡
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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