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Amonkey (猴崽子), 信区: History
标 题: 民主宪政的演化(3)--大宪章运动的意义与成就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Mar 9 00:24:01 2004), 站内信件
三、大宪章运动的意义与成就
前面谈过英国大宪章运动的缘起及其基本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它明显是限制君权的,而
约翰王当然也意识到大宪章限制了他的权力,因此拒绝签字。但是,贵族们自有办法,他
们组织了军队,把约翰王团团围在泰晤士河边的伦内美德。约翰王毫无办法,只有当众宣
誓遵守宪章。并于1215年6月15日在宪章上加盖了英国的国玺。贵族会议还选出了25位代表
监视国王,若违反宪章,就向他宣战。
约翰王宣誓回家后,火冒三丈。据史书记载,“他扑到在地上,在愤怒中拼命咬他的手杖
和草。”他并没有遵守宪章的意图,转身去哀求教皇,要想取消他的誓言,并把主教解职
。教皇答应了他,于是一场内战就此发生。第二年,约翰王死去,这场争执才告结束。
但是,约翰的儿子亨利第三继位后,并不改弦易张,他仍然沿袭其父亲的老路,不肯遵守
宪章。于是,贵族再次向国王宣战。其中一位有贤明而有智能的领袖,名叫西蒙.迪.芒特
福特(Simon de Montfort),打败了亨利第三,并于胜利后立即召集人民代表,每县或每市
派两个议员出席国会,开始了平民参政的历史。这是公元1265年。再过了三十年之后,当
爱德华一世成为国王时,国会才成为英国政治里的经常性制度。这是大宪章运动的重要成
就之一。
对英国宪政史,人们常问,英国国会靠什幺限制国王呢?因为中国的政治传统中,君王既
然是最高权力,则其它的部门或人员无非是执行君主旨意,或者摆摆样子而已,怎幺可能
与最高的君主权力分庭抗礼呢?甚至现代中国的国会、人民代表大会、参政会、政治协商
会议......等等,统统不过是咨询咨询,装装门面而已。难怪邓小平先生要说西方的三权
分立是三个政府,互相扯皮。因为这是他那种传统的政治文化思维方式所完全不能理解的
。
话说回来,历史上的英国国会,即巴力门,有一项权力是很具体而实在的,即:没有投票
,没有租税。其意思是,不经过国会的通过,政府不得征税。这样,国会就牢牢地控制住
了政府的钱包。
但是,如果国王不遵守这一传统,你拿他有什幺办法?
很简单,因为你征税是有求于人,要人民出钱。如果你不合法征税,即征收没有经国会通
过的税,老百姓就可以不给。如果政府要逮捕他,国会就可以出面保护他,与国王抗争,
并且该抗争合理合法。这就对政府的权力形成了实质性的限制。
英国人通过国会捍卫自己利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一传统。以后我们要谈到洛克
、卢梭的思想,英国光荣革命,甚至美国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以及各国宪法,都与该
传统密切相关。
可以说,大宪章是宪政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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