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Amonkey (猴崽子), 信区: History
标 题: 民主宪政的演化(14)--法国革命背景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Mar 9 00:32:35 2004), 站内信件
十四、法国革命背景
前面我们曾经谈到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影响,特别是卢梭的思想鼓动,另外,加上英国宪政
制度以及美国革命的示范作用,更重要的,是法国社会十八世纪末叶的社会状况,使法兰
西逐步酝酿出了一种革命的气氛。
1774年,在法国社会不满情绪日益增长的氛围下,路易十六登基。一方面,长期的战争与
政府开支的奢侈使国家财政日益窘迫;另一方面,受到自由平等博爱的启蒙思想影响的老
百姓则日益感到封建等级制度是对自己人格的污辱,而农民由于遭遇到极其沉重的不公平
的负担,更是怨声载道。国王虽然高度专制,却完全没有政治能力解决这些问题。下层人
民为贫穷所困,皇室与贵族则荒淫无度,国家行将破产而贵族与教士仍不愿放弃特权。在
这种情况下,法国国王提议召开已经多年未开的国会。于是,国会,即等级会议于1789年
5月召开。
在国会上,主要由中产阶级与平民组成的第三等级反对当时法国的等级制,要求建立一个
以财产为基础的代议制。这就导致7月7日成立立宪议会,该议会一诞生就与国王和贵族对
抗。在革命氛围的激荡下,1789年7月14日,愤怒的巴黎市民起义,他们一举攻占了象征法
国专制的巴士底狱,从而使法国革命开始转向更为激进的阶段。
在国民会议上,大多数主张先要有一个指导立法的原则,再制定新宪法。这一指导原则就
是名垂青史的人权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在1789年8月26日诞生的
人权宣言,具有划时代的深远历史意义。它包含了法国革命的基本原则。它作为政治革命
的总体方案,大部分基于英美的先例;而涉及主权在民以及人民在立法与法律面前的平等
,则大多出自卢梭的思想。法国人在英美保障基本人权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要求不分出身
,人人都有平等的参政议政任官的权利。那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代,而"平等"则是当时的
核心诉求。
在人权宣言基础上,1791年法国颁布了新宪法。该宪法使国王路易十六在立法方面丧失了
提案权,而他的否决权只限于稽延性的用途。虽然国王在任命大臣和军队将领以及外交决
策方面仍然有权。另外,地方政府也实行选举,选出的议会和官吏不再对国王而是对选民
负责。立法机构是一院制,议员用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任期两年。法国没有采用英国的
内阁制,国王的大臣不能由议员中挑选。新宪法采严格的分权制,规定,不管国王召集与
否,国会均要开会,并且国王并无解散议会之权。因而,法国国王的权力就被大大地削弱
了。
国王与国会,二者权力的一消一涨,孕育着更为激烈的政治风暴,产生了举世震撼的历史
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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