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cPa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Christy (诗意的信仰), 信区: LilacPark
标 题: [合集]提个关于处理剽窃者的建议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1月10日17:44:52 星期六),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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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te (see,look,read) 于 2001年11月08日12:29:58 星期四 说道:
永远封是肯定不可以的,站规不允许,可是永不录用是可以的。
就是说,一旦发现剽窃,即在版面上发个通告,并给这个人寄去,通告内容
大致是:
***的***作品属于剽窃,因此对该id以所有文章永不录用处罚,以后本版出
现的该id作品一律寄回其信箱后从版面删除。
这个办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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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 (蚂蚁) 于 2001年11月08日12:39:12 星期四 说道:
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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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dan (小亲疙蛋㊣丁香雨如酥) 于 2001年11月08日12:40:23 星期四 说道:
这个办法倒是别有特色。呵呵
至少有很多出版社和报社都是采取这种办法的。
不妨也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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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 (蚂蚁) 于 2001年11月08日12:43:28 星期四 说道:
真正想在这里靠剽窃混饭的有吗?
转载的人大多是无意,经过一次劝告,我就不信他还不知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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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dan (小亲疙蛋㊣丁香雨如酥) 于 2001年11月08日12:47:11 星期四 说道:
转载是谁都能看出来的
但是你可以去看看他文章第一句怎么说的:“掉电了,没写完,先把写完的贴上。”这
难道不是恶意欺骗么?
呵呵,我知道了,他是想考察一下我们的阅读范围是不是够深够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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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y (诗意的信仰) 于 2001年11月08日12:51:20 星期四 说道:
恩,可以考虑。关键是这个和永久封其POST权有什么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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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 (蚂蚁) 于 2001年11月08日12:52:01 星期四 说道:
一个意思就是我们不带你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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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y (诗意的信仰) 于 2001年11月08日12:53:41 星期四 说道:
恩那,有这个意思。但和封POST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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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y (诗意的信仰) 于 2001年11月08日12:55:54 星期四 说道:
剽窃一次封30天,二次以上(含二次)就定为
“不受欢迎的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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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te (see,look,read) 于 2001年11月08日12:56:36 星期四 说道:
封永远post是违背站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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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ren (雪白的血♀血红的雪) 于 2001年11月08日12:58:52 星期四 说道:
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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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y (诗意的信仰) 于 2001年11月08日13:09:09 星期四 说道:
恩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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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y (诗意的信仰) 于 2001年11月08日13:12:44 星期四 说道:
变相的违背么。呵呵。钻站规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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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 (蚂蚁) 于 2001年11月08日13:14:02 星期四 说道:
很好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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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y (诗意的信仰) 于 2001年11月08日13:16:04 星期四 说道:
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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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 (蚂蚁) 于 2001年11月08日13:17:54 星期四 说道:
第一次5天
第二次10天
这样还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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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ren (雪白的血♀血红的雪) 于 2001年11月08日13:19:12 星期四 说道:
对了,刚才是不是说斑竹最多可以封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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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on (四年如过眼云烟) 于 2001年11月08日13:22:20 星期四 说道:
永远驱逐不太妥当,我们的目的是不再出现这种欺世盗名的行为
而不是对某个人采取什么行动
删了文章,发个通告寒碜寒碜他
封他几天post,以警世人,我看就行了。
何必为了一个人一件事忙坏了大家的心情
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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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te (see,look,read) 于 2001年11月08日13:23:11 星期四 说道:
制定站规就是为了让人钻空子,不然制定它干嘛?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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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y (诗意的信仰) 于 2001年11月08日13:48:49 星期四 说道:
p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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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y (诗意的信仰) 于 2001年11月08日13:50:12 星期四 说道:
建议不错,路子和我们想到一起去了。
只是有点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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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 (蚂蚁) 于 2001年11月08日13:59:29 星期四 说道:
不短了吧?
如果你们能这样封我两次,我肯定自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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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y (诗意的信仰) 于 2001年11月08日14:52:47 星期四 说道: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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