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cPa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wildwolf (像风一样离去的你!), 信区: LilacPark
标 题: [公告]灌水罚文的规则从今日生效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09月18日19:57:54 星期一), 转信
具体规定如下:
1、凡在lilacpark灌水的人等,按照其灌水篇数罚写文章(即灌几篇,写几篇)
题材不限,字数参看《ToAll》中的规定
注: 1、敷衍塞责者不算作罚文
2、并不代表创作量大的网友有权利灌水
2、凡罚写文章数不满5篇者一周内完成,5篇或超过5篇的十五天内完成,逾期
不候
3、与创作或评价相关的讨论,不论什么风格,简短但有价值的在可允许范围,
但不提倡。
就内容做出的re文,达到本版要求的视为创作;
在聊天版面都不能算作正常存在的文章视作严重灌水
4、相应鼓励对文章的系统评价,并在精华区着重收录
判定灌水的原则
是否与创作或评价相关,是否对共同提高有益,是否合乎原创精神
珍惜这片飘洒你情思才华的天空
珍惜这片流淌你真知灼见的河流
珍惜这片将记载你深深足迹的土地
BTW:
我认为,其实只要不过分,无论怎么活泼点都行,我感觉以前大家都挺自觉,
但近期灌水风气出现了恶性的苗头,或许和我辞职前后的松动有关,我应该负责。
但大家对原创版的期望可能都挺高,为什么不用心去呵护她呢?
--
剑胆琴心,以观沧海
是非成败,付诸一笑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as.hit.edu.cn]
※ 修改:·wildwolf 於 09月18日20:53:41 修改本文·[FROM: as.hit.edu.cn]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361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