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cPa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erdan (小亲疙蛋), 信区: LilacPark
标  题: 相约(五)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1月05日18:08:19 星期五), 站内信件

    大杂院中的我,是瘦小的,这曾招致了一些必然的麻烦。他们骂我是狼,是白眼狼
,也许是因为我不容忍任何人侵犯的性格?我跟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并没有刻骨的仇
恨,我仅仅是不能容忍他们藐视我可怜的最后一点自尊。养父母的悉心照料无法抹平我
曾有一个“党永峰”的名字(在许多孤儿院里,孩子的姓都是“党”,以示党的恩情胜
母亲)和孤儿院中四年的生活记忆,而他们竭力的掩饰在邻人的飞短流长中总是那么的
苍白无力。我似乎永远也不可能融入他们的社会,所以打架成为一种经常温习的功课,
而他们也知道我足以和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相抗衡,因此我太多次地成为大家围攻的目标
。于是经常是我被压倒在地饱尝拳脚,然后他们依次得到自己那份应得的“隆重赞美”
,决不失信。
    一天,我这桀骜不驯的性格导致了一个无法挽回的后果,让我至今仍有一丝愧疚。
那天,孩子王当着我的面肆无忌惮的设计着他们的下一步计划。我愤怒了,像一个真正
的男人那样,我拾起两块砖头走了过去,他跳起来想跑,砖飞了出去......他的头躲开
了,可是他没有看到我的第二块砖头,它正正地甩到他膝盖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他
扑倒在地,痛苦地抽搐那条永远不可能再次站立的左腿。大杂院里,除了无情的风声和
他绝望的呻吟,就只剩下我“翻身农奴把歌唱”的笑声,那是施虐后心里极度满足的快
感,但也有些哀伤的意味。
    夜里,抚着被养父抽出的道道血痕,我作出了平生中的第一个重要决定。怀揣着从
厨房偷出的菜刀和几个馒头,我就此走向社会。我还只是一个九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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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意气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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