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cPa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nov (向你推荐www.elong.com), 信区: LilacPark
标 题: 应该是与爱无关吧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11月02日17:52:41 星期四), 站内信件
刚上大一时,从南方到北方,从家人的庇护到一个人的彷徨,一
切都变得太快,还没有学会独立的我自然无法自律,班上又只有我一
个女生,顺理成章地成为孤立体,由熵增原理,我的混乱度便只可能
是增加。于是就一天一天地过着,迷迷糊糊,并不开心。考试前才发
觉自己学没学好,玩没玩好,一个学期原来是一个空集。
后来就认识了同班的他。先解释一下为什么同班半年多了却才认
识他吧,因为我当时是一个典型的上课来下课走,两眼发直,不看旁
人的独孤一派。sigh,这种事发生,可见我当时有多“绝热”了。而
注意他,也是因为听说他是第一名。忘了是什么课了,他坐我的斜前
方,给了我一个细细看他的机会——个子不太高,1米72左右,睫毛
好长,眼睛挺美,嘴唇上有一点点……是胡子吧。:)
印象中第一次和他说话,是一次实验后,我先做完走在前,而他
居然追上我找我要照片。现在想想都觉得好笑。他说完第一句话“我
想要一张你的照片”时,我还以为他**我呢,惊讶程度不亚于听说中
国大使馆被炸。结果他又说是要用数据库制作班级档案,用完会还我
的。咣当,这么戏剧的事居然发生在我身上?!我忍,我忍,终于没
有笑出来。不过,心中却开了满园的鲜花……
慢慢地,我学会了“既来之,则安之”。适应了大学,拿起书本,
开始认真对待一切。他也渐渐成为视线的会聚点。才发觉他原来不爱
说不爱闹,就连在元旦晚会上,他也只是淡淡地笑。那次晚会,听他
唱了王杰的歌,仍然记得拿着麦克风的他那么专注,很帅。:)虽然
如此,他和其它人的关系却不僵,也许是他不做作吧。
已经大三了,到现在,关于他,我知道是还是不多,然而每知道
多一点,就惊讶一遍——霸道的英语,四级九十多,GRE的单词背了一
遍,问他为什么,回答是“为了看懂英文电影”;计算机班上没有人
比得过他;随口可以吟出诗词;随笔可以写出漂亮的字,是左右手都
能写的那中哟……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喜欢过他没有,因为那段日子,总是在
注意他,可是后来见他,一点感觉也没有了,可能是喜欢的,只是那
是在很久以前吧……
这学期,他变了很多,逃课是他的家常便饭。我不明白他为什么
会这样,只隐约觉得他是一个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人。一直认为他是
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为之努力的人。问过他考研吗,他说不考。那么至
少就知道他要的与我要的不会一样,所以“就让他在他的世界里漂泊,
我在我的世界中沉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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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帝不思考的时候,他就变成了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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