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cPa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erdan (小亲疙蛋), 信区: LilacPark
标  题: 相约(五)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10日11:50:59 星期二), 站内信件

     大杂院的我,是瘦小的。这曾招致一些必然的麻烦。他们骂我是狼,也许是因为我
 不容任何人侵犯的性格?我跟他们并没有刻骨的仇恨,而只是不能容忍他们藐视我可怜
 的最后一点自尊。养父母的悉心照顾和可笑的竭力掩饰无法磨平我曾有一个“党恩全”
 (在某些地方的孤儿院,所有的孩子都姓党)的名字,和孤儿院中四年生活的记忆。我
 可怜的父母,他们的一切努力在邻人的飞短流长中总是无能为力。我似乎永远也不可能
 融入他们的阶层,打架于是曾为我经常需要温习的功课。而他们也知道我足以和他们中
 的任何一个抗衡,因而我太多的成为大家围攻的目标。常常是我被压在底下饱尝拳脚,
 然后他们依次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隆重的赞美。决不失信。
     一天,我这桀骜不驯的性格导致了一个无法挽回的后果,让我至今仍有一丝愧疚,
 那天孩子王当着我的面肆无忌惮地设计对我的下一步行动计划。我像一个男人那样的愤
 怒了.我一声不吭地捡起了一块砖头。他那时想逃走,但是我毫不怜悯,我也许体会到了
 他们对待我的心情。他的头偏开了,但是我还有第二块。正正地甩到了他的膝盖上。
     所有的人都呆住了,他扑倒在地,抽搐着,那条也许是永远也不可能再站起来的左
 腿。大杂院里,除了无情的风声和他绝望的呻吟,就只有我“翻身农奴把歌唱”的笑声
 ,那是施虐后心理极度满足的快意,但也有一些哀怨的意味。
     夜里,扶着被养父抽出来的道道血痕,我决定逃走,我想回到一个只有快乐的地方
 。怀揣着从厨房偷出来的菜刀和几个馒头,我就此走向了社会,
     我还只是一个九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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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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