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cPark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SunnyFeng (*2002枫*), 信区: LilacPark
标 题: 469的爱情 [Ι]雪·情(续11之。另一封情书)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Sep 15 20:00:05 2002) , 转信
静宜,我的宝贝:
我爱一个人,我爱你!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她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她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她在水槽里
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她去学习,却又忍不住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不知道要说什么,
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她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她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
发誓等她回来要好好罚她,一旦见面却什么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密藏坚果一般,
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也因此,爱一个人也就喜欢听她儿时的故事,喜欢听她有几次大难不死,
听她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
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她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
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
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
晚餐该吃牛肉还是猪肉?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
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板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喜欢和她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她一起的过去。
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她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她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下一翻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
想认识她的朋友,想了解她的事业,想知道她的梦。
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
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同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这时,爱一个人就变成了一段经历。
大雄
2002。1。15。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 [FROM: 211.162.161.6]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023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