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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tst (洛之秋·杀死卡门), 信区: LilacPark
标 题: [周评]评Scoc的《我来我走》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Aug 15 22:04:58 2004), 转信
Scoc兄我不认识,看上站记录似乎也不是常客和老ID。他在原创的这个ID却是专门为发
这篇小说准备的。版主约我写周评,我一拖再拖。这里固然有懒的成分,更重要的却是
在等Scoc把这个长篇发完。今天他把下篇又发了几章,我仔细读过了,约莫看出了点头
绪。我来,我走,花开花谢,虹,轮回,单凭这样的字眼和最后郭一碰到另一个迷路新
生的情节,我猜想故事也的确快讲完了。
最近一年多,原创的新贴很多,人气很旺,新人加入,故友重游,的确好不热闹。只是
,写得好的并不多。在我记忆中,能有Scoc兄这样的耐心,这样的才气,这样的积淀,
搬出一篇真正意义上的网络长篇(纸媒意义上,5万字的只是中篇的容量)的人,可能是
第一个。看过老狼帖子的人大概也都有这样的感慨:他太把长篇小说当回事情,重回丁
香,不是炫耀炫耀自己的别的,而是煞有介事的“吹嘘”自己已经基本上拉出了他梦想
中的那个小说的几万字的大框,说如果不是这样,他断然没有脸回来。不明事理的人大
约是要为这样的文学宣言笑个跟头的。
不过爱读小说也尝试过染指中长篇小说写作的我却深深明白这其中的艰辛。如果不是专
业作家,第一篇长篇大约都是博着命去写的,大约都是自己生命头二十多年的总结和观
感。我知道的费兹杰拉德(他的第一部作品夜色温柔就是讲自己的大学生活的),冯古
德(Vonnegut,写Slaughterhouse Five的,Billy基本上就是他自己),乔伊斯(《青年艺
术家肖像》写的也是自己在都柏林的故事).... 所以老狼的长篇是《故园》我一点也不
意外。虽然我很八卦,也对作者提到的很多事件颇为耳熟(比如断层乐队,比如若干次
校园毕业演出),虽然我不会可笑的去问Scoc是不是郭一的原型,但至少我能从阅读中
嗅到真实的气味。
我比郭一早三年进大学,同样的从南方小城来到北国哈尔滨,同样的坐着硬板去北京转
车,同样的在车厢里碰见了很多去报到的学生,同样的被对面的中年旅客问到自己要去
的学校。我说是哈工大。他很有礼貌的表示了他并非由衷的赞许。他问我考了多少分,
我说五百八十多,挺低的。他说很不错嘛。后来我问他旁边的儿子是去哪里,他很轻描
淡写的说是北大,说高考没发挥好,只考了670分,早知如此还不如直接接受保送上清华
了。我立刻轻蔑的转过脸去,一路上再也不和他们说话。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立下过志向去写一个长篇来记录这段岁月。我被自己
的故事诱惑着,煎熬着,等待着,失望着,迷茫着,却终于还是敌不过生活中一成不变
的琐碎和浮燥。我无力提起沉重的笔记录自己的故事,因而我的故事中那么多的传奇人
物也就被生活逐渐平庸化。他们那么多的俏皮话,那么多的爱情,那么多的恩怨,如花
般谢掉。这或许不是我的罪过,却是因为懦弱而带来的永恒遗憾。从这种意义上说,Sc
oc是让我肃然起敬的。他用五万字向我们表明了他诉说生活,直面记忆,拒绝遗忘的勇
气。他做了我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他用自己的方式,让青春的岁月留了下来。
好了,言归正传,我该写写评论性的文字了。
先谈总体的观感。首先谈的是可读性。这年头能让人一口气想看完的小说实在是太少了
。Scoc的小说做到了。初看第一篇或者随便草草翻开某一篇,会让你觉得这不过是一篇
稚嫩的校园文学的模仿品或者是某个大学毕业生的流水帐一般的回忆。可是读完几百字
后,我不得不承认小说是很扣人心弦的,有一种不同寻常的东西勾引着我去继续读下来
。情节的铺陈有很高明的地方,比如说郭一的家事,叔叔的病情,阿CAN的暗恋,夏晓雨
从中作梗,以及林可的留学,都并不是一嘴说破的,而是故意在前文埋下了一些伏笔。
虽然“曲”得还略显稚嫩(如果是职业作家,一定会让叔叔的遗书揭示的内容再跌宕一
些的,说不定郭一的生父身份也成了迷,而郭一和阿Can、林可、夏晓雨之间的四角恋爱
也能写得更加激烈些,误会再深一些多一些),但是已经让我们的阅读成为一种快乐的
享受了。
第二点,Scoc笔下的郭一和林可以及夏晓雨是塑造的比较成功的人物,尤其是夏晓雨和
林可。郭一毫无疑问是个女孩子中的万人迷,英俊聪明,重情重义,艺术体育文学样样
精通,还是不趋炎附势的摇滚青年,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这样的郭一似乎有些电视剧化
了。拍偶像剧还可以,用来作一部严肃的个人小说,有些卡通化和单薄化。感觉作者对
这个人物了解的很多,偏爱过头了,在性格上却挖掘得并不深。女孩子则会问,“天,
哈工大真的有这么招人喜欢的男生吗?连《我的野蛮女友》闯教室公开表白那招都用上
了!”出采的反而是林可和夏晓雨在哈尔滨争风吃醋互斗心机的那一幕,可爱极了,真
的把这两个性格鲜明的女孩子写活了。
第三,Scoc一定是个很有趣的男生,凭着文字都能感受到那种独特的个人魅力。坏坏的
调侃和愤世嫉俗的旁白,让我为作者的文字才华而折服。他显然不单单是一个有故事的
人,他更是一个懂得如何去讲故事的人,并且能很自然而然的在叙事过程当中使用自己
语言上的天赋,用陌生化的手法让小说的文字以“句”为单位变得耐人寻味。而不仅仅
是情节。这种“坏坏的调皮感觉”让我想起了钱钟书形容《围城》笔下人物时可爱之极
的“恶毒”。随便举几个例子:
A: 提起我们认识的经过,那绝对是个搞笑的巧合。他一堂堂工大新生竟找不到二校区而
在一区叫嚷迷路,我看他傻乎乎的,想涮涮他,他却伶牙利齿跟我贫了好一阵子。自打
来了哈尔滨就少有人能和我这么刷嘴了,我这地道北京“小泼妇”差点要闷出病来。老
天待我不薄,白发我一个合我胃口的小帅哥。后来听了他的身世,我忽然母性大发,暗
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疼他,当然前提是他得先成为我男朋友。
B: 本以为自己不会做出跟着车窗跑眼望情人离去然后挥手惜别这种电影里才有的花痴的
事,可我做了。火车渐渐从我的视线中消失,倪丹从身后走上来拽着我的手拖我出站。
叫人欣慰的是,路上她说了这么一句,“丫真的爱了。”
C: 真是叫人啼笑皆非,这小子总在“果冻”上动脑筋,想想我那可怜的唇,前途凶险啊
。
老实说,这就是我喜欢的语言,用个英文词就是witty,一种智力过剩导致的幽默感,一
种有趣的语言中不可缺少的“盐”。
接下来,略为从技术的层次评评这个小说的得失,侧重于批评性的看法,当然只是个人
意见。
这个小说让我刮目相看的是作者在小说大结构上体现了一定的视界和野心。网络小说的
通病是写到哪里算到哪,想到什么说什么,缺乏整体的谋划。这是写手和作家的根本区
别。Scoc的小标题和书名就已经暗示得很清楚了,这是一个讲缘起缘灭的故事,讲来和
走,讲虹的短暂美丽,讲理想的幻灭和生活的残酷。如果今天贴的最后一篇是结尾的化
,那么我们看到了一个相当戏剧化的前后呼应式的创意。从写作技巧上来讲,这是一种
很简单的艺术提炼手法,但是至少体现出了作者良好的大局观,让生活和小说顿时有了
分水岭。
而这还远不是最有意思的。Scoc竟然在小说中试图模仿莫言式的叙事切换,在上篇用郭
一的视角,到了中篇滴水不漏圆滑老道的切成了林可的叙事角度,在末篇进而改为第三
人称的全知全能。当然,这种技巧的使用还远没有莫言在《檀香刑》中那样拍案叫绝,
但是已经足够让读者眼前一亮了。更重要的是,当这种叙事聚焦点改变后, Scoc并不仅
仅是人陈代词上对“我”的替换,他非常好的对叙事声音的语言特点也作了相应调整。
所以上篇是江西小子的南方味,到了中篇就鲜明的变成了京城小妮子的“京片子”。而
这种改变不仅仅是在引号内完成的,而是渗透在字里行间。让人不仅能感受到男主人公
的内心世界,而且也看到了林可这个女主人公活灵活现的一面。
但是问题也出在这里。也许作者太考虑叙事技巧性,尝试自己无法驾驭的新颖技巧,结
果也留下了不小的硬伤。
在语言的功力上,最成功的是中篇和首篇,到了末片,明显有了草草收场的嫌疑,文字
粗糙,毫无原先的灵气和精致感,拼命的想多讲故事,想拔高,结果却事与愿违,不仅
末篇叙事草率仓促(最糟糕的段落莫过于讲郭一去西藏那段,让人莫名其妙,其他的诸
如进唱片公司,如酒吧驻唱都写得不够细腻,缺乏一种细节的力量),留下过多穿凿的
痕迹,而且让整个作品的艺术性大打折扣。其实我倒建议Scoc可以在时间的剪裁更加大
胆一些,有些拖拖拉拉意义不大的叙事段落可以压缩(比如首篇讲去北京坐火车的那些
),免得给人流水帐的感觉,应该建立以戏剧冲突为中心的小节观,把叙事单元细化,
就象摄影机的远近焦,该给特写的时候给特写(比如女主人公的出场,竟然就交代了一
句“一张比较亲切的脸”),该慢速的时候就慢速,该Zoom in的时候就Zoom in,给那
些重点人物形象和有冲击力的故事场景更多的时间和更细致的刻画。这样就会让小说的
形象更加丰满,也让阅读更加有效率。叙事的频度和跨度就应该是不断变化的,应该更
加大胆的运用省略,而不能事无巨细,任由记忆流淌。
另外,如果要更加挑剔一些的话,我倒建议也许叙事角度的转换再频繁些,两个叙事角
度而且只转换一次,让人读起来不是太过瘾(莫言的《檀香刑》就使用了五个叙事角度
进行了两次转换)。可以考虑把郭一和林可放在更加平行的角度,不要用上中下三篇这
样的结构。当然,这样需要对情节的设计有更高超的技巧,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可以说如果Scoc野心小一点,把故事在送林可上飞机那里就结束,那么这是一个非常棒
的通俗言情故事(也可以说读到郭一在机场的意外出现就已经让读者High到顶点了)。
偏偏Scoc还想写的更深一些,更广一些,结果力有未逮,陷入了创作的颓势。如果说这
是失败的话,那么请允许我称呼这个为“光荣的失败”。
总的来说,Scoc的小说是原创这段时间的一个巨大收获,是一块美丽的玉璞。尽管有网
络小说的流弊造成前后水平失衡,但是我觉得如果Scoc不是只满足于把故事讲出来,能
够有耐心的把自己的小说安静的冷却一段时间,进行精致的打磨和反复的修改,这应该
是一部够得上纸媒领域出版水准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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