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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RQ (小虫), 信区: Movie
标 题: 我看纽约黑帮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3月11日16:52:57 星期二), 站内信件
——纽约是这样建成的
如果我是米拉麦克斯的老板哈维·韦恩斯坦,我这一年一定是在心灵绞痛中度过的,
因为我投资一亿美元、请大师级导演执导的超级巨片很可能是一场史诗型的灾难。
首先我真的看不出那一亿元花在了什么地方。影片似乎只有一个主要场景,既不宏大
,也不精细,当然这是剧情所需,不必搞得像古罗马似的。我也不否认影片的美工和服装
设计都属于一流,但复制下层社会应该不需要像复制上流社会那样花钱。
《纽约黑帮》的故事发生在1846年至1863年的纽约,但你若跟我说这是两百年前的伦
敦或五百年前的欧洲某城市,我也不会有太多的怀疑。影片显然是想揭示一座伟大城市在
初创时期所经历的阵痛,而纽约似乎就是在不同种族的巷战中诞生的。且不说这有以偏概
全之嫌,关键是主人公的经历不能给人任何启示。说的尖刻点,该片既没有感官的刺激,
又没有灵魂的震荡,甚至没有给我更多有关美国历史的知识。
150多年前的纽约不是一个民族大团结的熔炉,初来乍到的爱尔兰人比较穷,跟来得更
早的当地居民发生冲突。当地人看新移民仿佛我国城里人看外地民工,一百个不顺眼。影
片中的“当地人”用的是“native”一词,而该词现在只用来指印第安人,因为他们才是
最早的美国人;即便这种理论也受到挑战,因为最近考古发现印第安人未必是唯一的早期
美国居民。这话扯远了。比尔卡丁是当地人的代表,他的行为像一个十足的恶棍,身上没
有丝毫正义感。即使你从他所代表的族群来审视,也看不出他有任何英雄的迹象。他唯一
值得称道的地方,是对一名被他杀死的对手仍保存着一份敬意。
这名对手就是主角的父亲瓦伦教士。在开场戏中,瓦伦和卡丁各带一大帮人,在雪地
里疯狂厮杀。从人物造型你可以清晰地看出,瓦伦是好人,卡丁是坏人。最终卡丁大败瓦
伦,而瓦伦那幼小的儿子目睹了这一切。16年后他摇身变成李奥纳多再次出现,一场绝非
黑白分明的民族和阶级冲突便被浓缩为简单的为父报仇行动。
更要命的是,李奥纳多扮演的儿子阿姆斯特丹患上了哈姆雷特症。他打进卡丁的阵营
,赢得了他的信任,甚至成了他干儿子似的受宠者。他有无数次一刀宰了对方或一枪毙了
对方的机会,但他就是没有行动,一直要到影片进展两个多钟头后才寻找一个最难成功的
场合。哈姆雷特在动摇时至少留下了大量不朽的独白,而阿姆斯特丹的独白既听不出内心
的怒火,更感觉不到宏大的志向,他像是一个美国现代左翼政客在图解历史事件。
在这段时间,影片的剧情也徘徊不前。除了一遍又一遍展现卡丁如何杀人不眨眼以及
当时的纽约是如何的原始,故事似乎陷入了一潭死水。加上整部影片笼罩在灰蒙蒙的气氛
中,总体感觉好像那时的纽约从来没有晴天似的。
马丁·斯科塞斯当然不会满足于讲一个报杀父之仇的故事,正如我们在张艺谋的《英
雄》中寻找寓意,我们也会在《纽约黑帮》中挖掘深刻的内涵。我体会到的是一种渗入骨
髓的反美情结,即美国从源头上讲就是一个强盗国度。这并不奇怪,好莱坞和纽约的文艺
界一向是跟美国主流背道而驰的,而从艺术角度看,反美和亲美都不足以决定作品本身的
价值。《美国丽人》也是骨子里渗透着反美情绪,但它不仅有说服力,而且还有娱乐性。
反之,《纽约黑帮》的思想内涵非常牵强,不仅人物脸谱化、故事单一而缺乏水到渠成的
象征意义,而且连史实也没为观众理清楚。
比如,一个需要拉选票的政客拼命拉拢新移民,又以他们没钱缴纳300美元(那时的30
0美元恐怕相当于现在的好几万甚至几十万)而被送上南北战争的战场上当炮灰。但这个政
客跟卡丁之间有存在着某种互相利用的关系,他后来又跟阿姆斯特丹也玩起了利益交换的
游戏。这些细节很值得挖掘,但影片却采取蜻蜓点水的手法,让你无法洞悉人物的内心,
因此也就无法深入了解当时的深层社会环境。
但影片对于当时社会环境的表象却刻画到极至。影片提供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小细节,
如新移民下船时遭到当地人扔烂番茄的“欢迎”、穿着入时的美女在公共场所以偷窃为生
等。但这些零星的“生活素描”并没有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只能当作细节来欣赏。片中
还有唐人街唱京剧的镜头,但笔者仍有些疑问:一是当年的唐人街几乎全是广东移民,应
该是唱粤剧才对;二是当年华人的地位非常低,社会名流是不屑光顾华人的娱乐场所的。
《纽约黑帮》最大的闪光点是丹尼尔·戴-刘易斯的表演。这位十年前给我们留下众多
不朽艺术形象(《布拉格的春天》、《我的左脚》、《因父之名》等)的杰出男演员在消逝
了十来年后,又一次在银幕上闪过一道耀眼的光芒。这回他塑造了一个原本非常不可信的
形象:卡丁乱杀人,仿佛他生活在一个完全没有法制的世界里;他对别人的憎恨也缺乏扎
实的动机。但刘易斯赋予这个有点荒谬可笑的人物一种真实的东西,他的讲话、他的动作
都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超越“坏”的特点,既保留了角色的夸张性同时又给予多种辅助色彩
,使之具有了杰克·尼科尔森式的反角魅力。
事实上,影片在对白口音的真实性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所有人物都操着他们各自的“
家乡话”,而这些家乡话就是未来纽约口音的前辈。李奥纳多·迪卡普里奥和卡梅隆·迪
亚兹在口音的模仿上也无懈可击,可惜他们无法摆脱人物的单层次特色,回天乏力。他们
的表演都不能算失败,尤其是迪亚兹的角色本来就很淡薄,无非是提供了一个让两个男人
吃醋的情节必需品。而主角阿姆斯特丹的问题基本上是编剧阶段就定型的,李奥纳多再努
力也不可能增加层次感。再说,这根本就不应该是李奥纳多该演的角色,他的长相和扮相
压根不够当卡丁的对手或是什么种族领袖。
《纽约黑帮》基本上是一部导演电影,成败都应由斯科西斯承担。在笔者心目中,这
是一部砸锅的作品,但它绝不是一部烂片,它无处不散发着大师的气息。它比以往斯科西
斯的名作《愤怒的公牛》、《出租汽车司机》、《好家伙》等多了一种歌剧式的升华,如
果你仔细对照当年纽约的图片和文字资料,会发现影片并没有以写实为追求境界。但不幸
的是,这是一部很长又很闷的歌剧,是一个以暴力为主要场面、复仇为主要情节、大明星
为主要卖点但仍无法让人进入戏剧情景的乏味故事。它想传递一个大道理,但却连最简单
的引人入胜都做不到。也许,让观众觉得被憋得喘不过气来、从而产生对那个环境和那个
社会的憎恶是导演的初衷。如果是那样的话,《纽约黑帮》可以算是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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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距离,其实都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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