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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wzcwjf (渔火分神·民工), 信区: Movie
标  题: 阳光三碟(zz)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6月20日12:49:40 星期四), 站内信件

阳光三碟
                   ·飞刀小蔡
  
  I
    也曾惊艳倾城,却象一道休止符,在活得最风华正茂的时候戛然而止了。
    心比天高,奈何命如纸薄。爱和恨,原来都是可以穿越阴阳两界的,她满怀委
屈与不平,立誓重回阳世,报复世间所有负心的男子。
    这夜,月黑风急,星河黯淡。她出来了,衣裾飘飘,身形鬼魅。
    书生在清灯下苦读。夜深了,他起身披衣,却见烛火摇曳,忙侧身护着火烛,
耳听得门扉开启,回头,迎面却立着一位如花娇娃,莹唇皓齿,明眸善睐,正向这边垂
首凝望,眼神里有着几分幽怨。书生大骇,惊问:“姑娘何方神圣,因何驾临寒舍?”
她笑而不答,婀娜的娇躯眨眼间就飘了过来,好似一阵春风吹过柳林,书生怔住了,脑
中只剩下一片空白,任由她柔若无骨的身子贴了上来,那蜡烛不知何时也已灭了。巫山
云雨,郎情妾意,只叹春宵苦短,东方发白的时候,她整好罗裳,一甩水袖,轻盈地绝
尘而去,只留书生醒来时愣在床榻,说不出是依恋还是吃惊。
    次夜,书生再也无心攻书。夜深人静,她如约而至。四目相对,并无只言片语
,却含无限深情,又是一番缠绵,天亮时,她仍是不辞而别,如是反复竟有半载。
    这一日,已闻得雄鸡报晓了,她却依然没有离去。书生睁开双眼,见她仍侧卧
枕边,满心欢喜,“可人儿,留下来好么?”她眼波流转,满是凄怨,“好冤家,奴本
是阴间一冤魂,阴阳相隔,怎可厮守啊。”书生不信,握住她的手,果然彻骨冰凉,这
才信了,“就算你是鬼,我也要娶你。”她心念一动,“妾得相公此话足矣,相公保重
。”拜别,再也没有回来。
    几年后,书生蟾宫折桂,王公贵族上门提亲者络绎不绝,书生只是一律谢绝,
终老一生,不复再娶。只是每晚上灯的时候,他总是忍不住要朝门口张望,看有没有一
个飘渺的身影朝自己走来。
    从光线昏暗的影院出来,灿烂的阳光洒在身上,没有公子,没有魅影。街上的
人流行色匆匆,看着一对恋人从眼前携手走过,忽然冒出个念头:其实,遇上个女鬼真
的挺好。
  
  II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他静静地站着,看狂风把流沙从这边卷到那边,身后,满树桃花鲜红如血。
    他曾经是一名骄傲的少年侠客,立志要在江湖上成名,可现在,一切的轻狂都
已过去,他不复年少,他心如止水。那一夜,眼看着至爱的女子做了自己的大嫂,他才
恍然大悟:无论多么诱人的名利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而有些人,一旦放手,就再
也不会回来。
    ——只是,他明白的太晚了一些。
    现在,他忘记了自己的一切情感,只想做一个本分的商人。他坐在门前的桃树
下,等待着马贼的到来,就象在等待一个久未谋面的好友。每次马贼来的时候,他的生
意总是特别地好,因为他的生意就是为饱受马贼骚扰的村民介绍出手狠辣的杀手。
    这一天,来了一位剑客,他似乎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走来,衣裳褴褛,神情落
魄。他说他知道马贼快来了,而他正好缺一笔回家的盘缠。
    他问,漂泊江湖不是很好吗,怎么想起要回家?
    “家乡的桃花已经开了,想必一定很美,快的话也许还赶得及回去看上一眼。”
剑客的眼睛快盲了,他极目远眺的时候,眼神里一片迷茫,让人琢磨不透。
    马贼来了,声势浩荡,黄沙漫天。剑客喝下大瓷碗里的烈酒,用衣袖抹了抹嘴
,就冲了出去,他的眼睛已经开始模糊不清,但出手依然准确干净,剑尖所指,非死即
伤。当第二十三个马贼应声倒地的时候,他失明了,眼前一片漆黑。太阳照在他头顶上
,他觉得脖子上一阵冰凉,鲜血,从吼管喷涌而出,恰似一朵临败前极尽妖艳的桃花。

    记不清这是第多少次看这部电影了,每次,张国荣忧郁落寞的眼神都那么令人
心碎地直抵我感官深处,不再敢轻言感动,只是当听到他在画外音里平静地说起,“我
骑马去了盲剑客的家乡,其实,那里连一朵桃花也没有,后来我才知道:桃花,不过是
一个女人的名字罢了。”一摸,脸上已是冰凉一片,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会象他那样
迷失于一朵桃花。
  
  III
    他爱上了她,虽然他心里很清楚这会是一段不被祝福的孽缘。
    他是唐人街的一个混子,为人仗义疏财,结交了一大批同样无所事事的年轻人
,终日出没于酒馆与赌场之间;她是从香港来美国留学的学生,虽然是第一次离家生活
,却并无娇小姐的孱弱,课余自己打工挣钱,是个独立而坚强的女子。
    七扯八拐算起来,他们还有点沾亲,于是她妈在她行前给他打电话,让他去机
场接她并给她安顿好住处,于是,他们相识了,在那个美丽的纽约的秋天。
    她来美国是为了一个男孩,那是一个富家公子,出国前他们相处的很好,小女
孩的天真,她以为他还在爱着自己,直到有一天她在街头看见他和另一个女子在一起。
她开始孤僻起来,不说话,学习,打工,只是心里很清楚自己依然忘不了那个男孩。
    她对他一直没有什么好感,觉得不过是个黑社会的小混子罢了。这一天,她打
工的那家餐馆老板趁机骚扰她,他知道了,一车人冲进去,要回了工钱,把好色的老板
狠狠揍了一顿,然后带着她扬长而去,她忽然觉得他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人呢。上车的时
候,冲他一笑,笑得他心醉。
    他鼓足勇气要去找她表白,跑到街上买了那根她想了好久却一直舍不得买的怀
表表链,揣在怀里,一路跑着去她的公寓,路旁的梧桐树在耳旁呼啸着向后退,街头艺
人在草坪上愉快地吹着萨克斯,鸽子在广场上悠闲地踱着方步,他觉得今天的阳光格外
地灿烂。
    他到了楼下,犹豫着该不该上楼,这时,她下来了,和她一起的,是那个富家
男孩,两人有说有笑,神态那么亲密。他忽然觉得身体里的一部分消失了,他无言,转
身,向来时的方向跑去……
    无疑,这是华语电影里惟美派电影的经典之作。多年以后,当我回忆起它的时
候,最先进入我记忆的,就是周润发的这两段奔跑的戏,相同的路程,相反的心情,没
有一句对白,所有的感情全靠演员的身体语言和眼神来诠释,这是一个演员演技的最高
体现,这也是发仔最好的电影之一。
  
                          01-06-11夜 于南高四楼
  后记
    喜欢看电影,喜欢躲在影院昏暗的光线里看屏幕上人物的悲欢离合。人,大多
是脆弱和无助的,现实中有太多无奈与羁绊,有很多想做不敢做的事,有很多想爱不能
爱的人,而电影不一样,它可以不管俗世的种种拘束,它可以不理人性的诸多软弱,它
甚至可以穿越时空与生死的界限,在电影里,我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我可以过我想过
的生活。
    三段文字,讲的是三部电影,至于是哪三部,影迷们想必能一望而知。严格意
义上只能算是我理解中的电影片段,写着给自己玩,有耐心的朋友,不妨当小小说来读

    电影,是做给所有感性的人看的梦。
                         飞刀小蔡 发稿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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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赋新词强说shit!
我不但要听毛主席的话,做毛主席的好孩子,而且我越发的对好莱坞没有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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