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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xpress (总统|三人行,必有一灯泡;六人行,必有我师), 信区: Movie
标  题: 东京审判与日本甲级战犯(zz)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Sep 13 19:54:17 2006), 转信

http://hitmovie.blogspot.com/2006/09/zz_7715.html

1946年1月19日,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等11国代表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国际审判。审判历时两年多,宣判25名日本甲级战犯有罪,对东条英机等7人判处绞刑。这个审判史称“东京审判”,它是正义对非正义、被侵略者对侵略者、受害者对施害者、反法西斯阵营对法西斯势力的审判。任何人企图推翻这一公正的审判结果,都是国际社会决不能答应的。

然而,日本政要日前公然否定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结果,为日本二战甲级战犯开脱罪责。日本宗教法人团体靖国神社6月4日又发表声明称,不会将二战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14名甲级战犯的牌位从靖国神社移走,并宣称之所以作出这一决定,是因为远东军事法庭给这些战犯所定罪名依旧存有争议。


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战胜利60周年之际,日本政要竟然发表为甲级战犯翻案的荒谬言论,这不能不让人产生疑问,日本究竟要在国际社会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一、两年半的东京审判

1945年8月14日,美国总统杜鲁门任命太平洋美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上将为接受日本投降的盟军最高统帅。9月 6日,46万美军陆续进驻日本,控制了日本各大城市和战略中心。9月8日,麦克阿瑟以驻日盟军最高统帅的名义,宣布在东京建立驻日盟军总部。他选中在已被烧毁了的天皇皇宫对面的一家日本大保险公司的办公楼,作为盟军总部驻地。9月11日,盟军总部根据美、英、中(后苏加入)联合签署的《波茨坦公告》精神,逮捕东条英机等28名(后又陆续拘捕104名)甲级战犯嫌疑者,同时筹备审判机构。次年1月19日,盟军总部宣布:成立由中、苏、美、英、法、荷、加、澳、新、印、菲等11个参加对日作战的国家代表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负责对犯有破坏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罪和违反人道罪的日本战争罪犯进行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因为在东京进行,所以也称东京审判。

法庭设在东京废墟包围着的名叫市谷高地的一幢庞大建筑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幢建筑原属日本陆军士官学校,二战期间被陆军省和参谋部用作礼堂。这个昔日日本策划侵略战争的场所,经过几个月的“美国式”修整,已经焕然一新。一块用两行英文黑字写就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褐色木牌,钉在大门前的假山上的一棵枯萎了的松树干上,十分抢眼。

第一次庭审于1946年5月3日举行。11位法官坐在大厅高台的审判席上,他们的身后是本国的国旗。中国法官梅汝璈,坐在庭长、澳大利亚人韦伯的左侧。法官席对面,是稍低的公诉方代表、辩护方代表、速记员和译员的席位。对面有两排长椅,前排坐着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后排坐着松井石根、重光葵等被告。他们的身后,站着头戴白盔、腿套白护套的美国宪兵。右边是200个记者席位,记者有外国的,也有日本的。他们的上方是楼座来宾、旁听席位,有300名盟国代表,有200名日本代表。

当日下午,首席检察官美国人基南,开始宣读由盟军总部国际检察局费时5个月起草的起诉书。长长的起诉书,花了两天才读完。接着也就开始了检察方的起诉阶段。1947年1月,庭审转入辩护方辩护阶段。此后由检察、辩护两方往复辨论,以及检察方进行最后论罪求刑,辩护方进行最后申述。延至1948年4月16 日,旷日持久的东京审判,开庭了818次,提到了1602份书证,传唤了524个证人;辩护方最后发言持续31天,速记记录长达6033页(打字纸);公诉人最后发言持续14天,速记记录长达3126页。

1948年11日4日上午9时半,法庭再次开庭。庭长韦伯在说完“现在开始,本官宣布判决”后,就流利地宣读起判决书来。判决书共10章,加上附属书,总计达1212页(英文)。第7天(11月12日)下午,读到第10章,证明25名被告均有罪(另外有被告2名在起诉过程中死亡,1名因患有精神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其中7人被判处绞刑,2人被判处终身监禁刑,1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人分别被判处20年、7年有期徒刑。

二、七名被判处绞刑的甲级战犯的“罪行”

1.东条英机(1884-1948)
日本陆军大将,内阁首相。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陆军大学。1935年任日本关东军宪兵司令部,后任关东军参谋长。“七七”事变后,率部进犯承德、张家口等地。1941年10月任内阁首相兼陆军大臣和内政大臣,晋升陆军大将。仕任后他签署的第一道命令,就是逮捕世界著名反法西斯英雄、苏联谍报员哈尔德· 左尔德和他领导的拉姆扎小组(其中有日、苏、德、朝、中、美、英、南、丹等9国人),成为轰动世界的重要事件。同年12月7日,他发动太平洋战争,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偷袭珍珠港事件。12月8日,日本又对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威克岛(美占)、古尔伯特群岛(英占)和香港发动进攻,再次得逞。之后,又占领了印度支那、印尼和缅甸。

1944年2月21日,东条英机解除杉山参谋总长的职务,把首相、内政大臣、陆军大臣、参谋总长四个要职集于一身,成了十足的日本独裁者。

因此,他是被捕的首批日本甲级战犯嫌疑者的第一名,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定为甲级战犯,判处绞刑。

2.广田弘毅(1878-1948)
日本内阁首相。1898年以外交官候补资格,随林权助代办驻北京。后升外务省情报部次长、欧美局长、驻荷兰公使。1930年任驻苏联大使,交涉中东铁路(中国满洲里-绥芬河)所有权事。1933年任斋藤内阁外务大臣,继任冈田内阁外务大臣。1936年1月21日,他在议会演说中,提出对华政策新方针,即 “广田三原则”:(一)要求中国取消一切排日运动,(二)中国承认伪满洲国,(三)中日共同防共。1936年3月至1937年2月任首相,缔结“日德意防共轴心同盟”。1938年5月,任近卫内阁外务大臣。为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主谋之一。在日军侵占南京后进行大屠杀,他作为外务大臣,马上得到了这一暴行的消息,但他没有在内阁坚持采取断然行动,立即将暴行停止下来。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时,广田弘毅列为第二大战犯,是文官中唯一被判处绞刑者。

3.土肥原贤二(1883-1948)
日本陆军大将。1913年从日本陆军大学毕业后,以外交官身份来华从事情报工作。1928年任奉天督军顾问。1931年任关东军奉天特务机关长,参与策划 “九一八”事变,后任伪沈阳市长,并亲自赴天津挟持清废帝溥仪到长春组织伪满洲国。1935年策划华北5省“自治运动”,迫使察哈尔省民政厅长秦德纯签订《秦土协定》,炮制“冀东防共自治政府”。长城战役时任旅团长。“七七”事变后,任侵华日军第十四师团长,攻掠山东等地。1938年在上海设立“土肥原机关”,阴谋策划唐绍仪、吴佩孚等出任伪职。1939年任第五军司令官、陆军士官学校校长。1941年任航空总监,晋升陆军大将。1944年4月至1945 年4月任第七方面军司令官,进攻南洋。1945年5月至日本投降,任第十二方面军司令官兼第一军总司令官,主张本土决战。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定土肥原贤二为甲级战犯,判处绞刑。

4.板横征四郎(1885-1948)
日本陆军大将。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与陆军大学。曾任参谋本部部员、驻中国公使馆副武官、关东军参谋、伪满洲国执政顾问、关东军副参谋长。“七七”事变后,任日本侵华派遣军第五师团长,率部进攻华北。1938年任陆军大臣,次年任进驻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1941年晋升陆军大将。1945年初至日本投降,任驻朝鲜军司令官、驻新加坡第七方面军司令官。

东京审判时,他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定为甲级战犯,判处绞刑。

5.松井石根(1878-1948)

日本陆军大将。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后又进入陆军大学深造。曾任日本参谋本部课员,驻海参崴派遣军参谋,参谋本部第二部长,驻中国使馆武官、哈尔滨特务机关长,第十一师团长,驻台湾日军司令官。1933年晋升陆军大将。“七七”事变后,任驻上海派遣军司令官、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指挥所部侵占南京,进行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定松井石根为甲级战犯,判处绞刑。


6.木村兵太郎(1888-1948)

日本陆军大将。毕业于日本陆军大学。1936年8月,以陆军少将任日本陆军省兵器局长,后转任兵器行政本部长。1939年晋升中将,任第二十三师团长,驻中国济南。1940年任关东军参谋长。1941年任陆军次长。在任期内,积极参与策划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后任企划院参议及总体战研究所顾问。1944 年8月任日本缅甸方面军司令官,晋升大将。因其凶恶残忍,有“缅甸屠夫”之称。“1945年4月底,木村和他的司令部迁往毛淡棉(缅甸第三大城市)。随后暴行就在毛淡棉及其郊区出现了。1945年7月7日屠杀了格拉圭岛全岛居民。这一切就发生在距木村司令部10里的地方,是按照他属下军官的命令行事的。木村来到毛淡棉后,毛淡棉便发生了大规模的屠杀。宪兵对缅甸人和在土瓦(毛淡棉南约270公里)战俘营关押的人更是惨无人道,用饥饿和毒打折磨他们。”

东京审判时,他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定为甲级战犯,判处绞刑。

7.武藤章(1892-1948)
日本陆军中将。1920年毕业于日本陆军大学,后留学德国。回国后在参谋本部任职。1936年任关东军参谋。1937年卢沟桥事变时,任日本华中方面军副参谋长。同年11月成为松井石根的幕僚,参与南京大屠杀。1938年7月改任日军华北方面军副参谋长。1939年回国,出任陆军省军务省长,成为日本积极推行扩张主义政策的主谋之一。1941年晋升中将。1942年任日军第二近卫师团长,指挥日军在印尼苏门答腊北部作战。1944年10月改任日本菲律宾方面军参谋长。之后,日军在菲律宾的大屠杀日益凶残。“由马尼拉岸防长官颁发的,签署日期为1944年12月以及1945年1月和2月的关于大规模屠杀菲律宾人的命令,其中之一内称:‘……在处决菲律宾人时,要把他们集中起来,尽量集中到一处,这样可以节省弹药和体力’……”“十多万无辜的菲律宾人惨死在这类行动中”。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武藤章定为甲级战犯,判处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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