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opl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traveller (小游侠), 信区: People
标  题: 8 文献会(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岁)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3月15日15:03:56 星期六), 站内信件


  1962年1月29日,旧年将至,姚从吾老师送来一千元,并附一信。两天以后,又转来
陶希圣“拟请李敖同学参加‘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辑事务工作按月津贴新台币
一千元”的信,姚从吾老师和吴相湘老师又分别给我一信,嘱咐我“从此安心工作”,
因为这一职务,“得来亦不易也”。
  1962年2月1日,我去文献会见陶希圣的时候,正是我在《文星》第五十二期发表《
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卜的同一天。这篇文章里已点名攻击到陶希圣。在这篇文章发表
前一个月,我在《文星》第五十一期发表《播种者胡适》,已先引起各界的重视,这种
重视,是从《文星》第四十九期起发表《老年人和棒子》的一贯延续。姚从吾老师信中
嘱咐我“若过于放肆,不但树敌太多,亦恐于工作有妨”;吴相湘老师信中嘱咐我“切
忌多言”,都是他们的先见之明。他们劝我“往事已过,今后仍应潜心学问”,“从此
安心工作”,显然期许我仍旧去走做学问的路,不要乱写文章。他们把我安排在陶希圣
那里。目的都在希望那个职务使我得以糊口,并且,“借此研究民国史,以期有些具体
的成就”。事后回想起来,两位老师似乎都太天真了一点。其实他们不了解陶希圣,也
不了解我。不了解陶希圣的是:他们以为我们只是把李敖暂时“寄存”在你陶希圣那儿
,李敖毕竟是我们的人、我们的学生,殊不知陶希圣才不这样想呢!陶希圣慧眼识人,
看到李敖是何等人才,焉有不拉为己有、拉为国民党所有之理?不了解我的是:他们以
为我会与陶希圣勉强相处,殊不知我才不这样想呢!
  我一去文献会,心中打定主意就是要防被陶希圣拉我。陶希圣对我,果然备极礼遇
。那时他正搬了新居,把旧宅留做文献会工作人员宿舍,指定我住他的卧室那一间,可
是我一直没去祝他见我不去住,乃在文献会楼上隔出三间房,由我住一间。因为与办公
厅在一起,比较单纯,我就从新店迁回台北,住进杭州南路文献会。罗家伦、陶希圣上
楼来看我,并且参观我这间卧室,看到墙上我挂的Playboy上的大幅裸体女人,两人的有
趣表情,我至今难忘。(我在1962年4月12日日记上写:“上午罗家伦、陶希圣来参观卧
房,罗进即复出,陶见裸女不敢进,笑死人,陶哼了一声,罗哈了一声,真是哼哈二将
。”)蒋君章在《伤逝集》中回忆说:“‘五十年开国’文献的编纂,一方面为纪念中
华民国开国五十年;另一方面却含有提供正确的革命建国史料,使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国
际学者,得到中国革命建国的原始资料,作为他们研究参考的根据。”“这个委员会的
发起,是台湾当局的决策,得到‘行政院’和‘立法院’的支持,其预算初时列在‘国
史馆’的预算中,后来改列在‘教育部’的预算中,陶希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罗志希
先生担任副主任委员,两位先生看得起我,要我担任总编辑的职务……两位先生有意栽
培后进,由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借调研究生若干人作为我的助理。”蒋君章的书是1979
年出版的,我直到这书出版后五年,才在地摊上看到;直到看到后,我才弄清当年一些
我所不知的真相。例如我一直不知道“这个委员会的发起,是当局的决策”,我一直以
为它的预算只来自“国史馆”,我一直以为罗家伦是主任委员(罗家伦在北大是陶希圣
的学长),我一直不知道我是蒋君章的助理。事实上,我今天的感觉只是陶希圣想自立
衙门而已,表面上托之于“当局”的决策、“国史馆”的预算中、“教育部”的预算中
,骨子里却是建立陶家班。蒋君章说:“由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借调研究生若干人作为
我的助理”,这话有语玻我去文献会,我是唯一的研究生,其他全不是,后来龚忠武、
张国兴来,才有了研究生的局面(张俊宏是在我走后很久,才进文献会糊口)。会中一
共七八人,以陶希圣的同乡、亲戚居多。湖北人之天下也。我到文献会之初,从没见过
蒋君章,整天也无所事事,上班时间大家打乒乓球,中午、晚上七八人围成一桌开饭,
互开玩笑,倒也自在。会中由高荫祖做执行秘书,高荫祖是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四组专
员,编有《中华民国大事记》一书,为人笃厚,对我极为倾倒,常找我聊天,陶希圣也
常找我聊天。聊天中有时话中有话,我总是装糊涂。我知道他们想拉我入国民党,我打
定主意不干,所以除了装糊涂,也别无好法子。
  从我进文献会起,我就没听过姚从吾老师的嘱咐,停写“辩难文章”,我给《文星
》写文章,一直不断。《文星》第五十三期(1962年3月1日)上就发表了《胡适先生走
进了地狱》,《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第五十四期(4月1日)就发表了《我要继
续给人看看卜。……直到第六十期(10月1日)发表《胡秋原的真面目》、“澄清对‘人
身攻击’的误解”等,我的文章,笔锋所指,一直风光与风波不断。在被我批评的人之
中,其中最吃不住的,不是别人,就是胡秋原。胡秋原早年参加共产党CY,抗战时加入
国民党做中央委员并办党报,大陆丢掉时“打算做共产党百姓”,不肯出来,后来才到
台湾。有一次被派出去,竟“在英国与共产党有过接触”而遭国民党党纪处分。他是一
个反复多变的人,由于反复多变,政治上,自然也就不能被一再信任。因而在心理上,
他有了一种“幻想的被迫害症”。他的自高自大自我膨胀,过分重视自己,使他老觉得
有人想打击他,他完全不能了解何物胡秋原?胡秋原何物?谁要打击这样一个宦海失意
和学界走板的人呢?但在这种心病下,他总是刻意寻找“幻想的迫害者”。他公开说文
星“自恃有强大后盾,这后盾即我说的参谋团,其中有教授,包括一个教逻辑的,有我
们的同业新闻界人士,还有政治上的权威人士等,这是一‘奇异同盟’,毫无原则的,
但不知为了什么,也许由于一种‘反胡秋原Complex’,结成了一个‘反胡秋原联合战线
’”。又说反胡集团的组成分子为“青年后面有中年、有老年、比我更老的前辈。”又
说组成分子的单位“是由一个教育机关,一个学术机关的人,组织了一个参谋团,还加
上一个后勤机关,不断集会三个星期。……这些自高自大自我膨胀,过分重视自己的“
幻想的被迫害症”,使他一开始就不相信批评他只是李敖一个人的事。他用尽对我人身
攻击的字眼,像“豪奴”、“犭折犬”、“背后有中年有老年”,“有传授有计划”、
“有组织攻击”、“有参谋团、顾问”、“危险打手”、“幕后人”、“雇佣诽谤者”
、“奉命骂人”、“问了顾问”等等。一口咬定许多机关和人士利用李敖来打击他。胡
适死后,他首先怀疑的,就是姚从吾。但他也不照照镜子,姚从吾打击他干什么?姚从
吾是学界的“当权派”,是台大教授、是“中央研究院”院士,胡秋原全没当上,是学
界走板的人物,谁要打击他啊?可是,没有用,一个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没
救的。1962年4月14日,我有日记如下:“姚先生在课堂上说佩服我矛盾战术,使胡秋原
气焰不敢太盛。并说日前在南港跟胡秋原打招呼,胡秋原不理他,盖以姚李一气故也。
”这表示说,胡秋原早在四月间,就认到姚从吾头上来了。另一方面,胡秋原又认到陶
希圣头上,但他又不照照镜子,陶希圣打击他干什么?陶希圣是政界的“当权派”,是
国民党中常委、坐文学侍从之臣的第一把交椅,胡秋原全没当上,是宦海失意的人物,
谁要打击他啊?可是,没有用,一个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没救的。陶希圣告
诉我说:“胡秋原说我打击他,我打击他干什么?大陆撤退时,胡秋原投共未遂,到了
香港。当时不能来台,还是我设法使他入境的。——我要打击他,我会这样帮他吗?”
可是,当时胡秋原的“幻想的被迫害症”已深,怎么都要一口咬定了。
  为了反击胡秋原对我的人身攻击。为了寻求历史的真相,我在1962年10月1日在《文
星》第六十期发表《胡秋原的真面目》。第二天,我有日记如下:
    陶转告以后行文务必多小心,盖胡秋原等或将以李敖思想违背三民主义
  来扣帽子也。
    此一公案颇有连陶也被扯下水之势。他们总以为我写文章背后有人主使。
  他们过去以为是胡适,再是姚从吾、再是殷海光、再是吴相湘、再是陶希圣,
  真是好玩!……殊不知我李敖独来独往,胡姚殷吴陶等人安能浼我哉!
  10月3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高荫祖、陶希圣分别找我谈。陶申三意:一、胡秋原此人“不择手
  段”以后为文须小心,盖已闻彼现在搜罗我文字中句子,以构成违反主义及
  “总裁训词”之罪名。
    二、胡有牵陶入此漩涡之势。
    三、陶绝不理胡等欲逐出我于文献会之阴谋。查材料事文献会借助我,
  并非我借助文献会。
  10月4日,报上登出胡秋原控告我,我有日记如下:
  陶希圣转告:
    一、他可介绍二律师(端木恺,周旋冠),此二人皆有正义感,唯
  先不必与人言。
    二、尽可放心打官司,文献会绝无问题。
  表面看来,陶希圣对我实在够意思。但是骨子里,却大有文章。原来陶希圣是要趁
机拉我入国民党!早在七月里,高荫祖就不再话中有话,而是开门见山的要我入党。我
在7月11日有日记如下:“下午高秘书以中山奖学会选送公费留学理由,拉我入党。我谢
绝。”8月28日有日记如下:“上午高荫祖言警总欲整我,但他说陶先生支持我。”高荫
祖透露这些也是要我入党,说入党才一切方便。10月4日我被胡秋原告了后,陶希圣、高
荫祖重申前意,明确他说还是入党才好办事,入党变成了“自己人”,那时候他胡秋原
是党员,你李敖也是党员,党员对党员,支持李敖,也名正言顺。警总方面想整你,也
可以讲得上话。对这一好意,我都谢绝了。这时我早已搬离了文献会(5月19日搬到安东
街二三一号三楼,是萧孟能和我分租的公寓),我感到离开文献会的时机,好像愈来愈
近了。
  到了1963年3月,我自动在研究所休了学,这事给了陶希圣一个借口,他5月3日去日
本,临行写了一封信给高荫祖,说文献会以用研究生为宜,李敖不告诉他就休学,他决
定以留职发薪方式,请李敖暂时别来上班了。5月4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高荫祖执行秘书约我,出示陶希圣临走前给他的信,显然在胡秋
  原政治风暴的阴影下,陶已不得不做息事“去”人之计。高荫祖再度向我
  提出入党建议,并谓胡秋原、任卓宣他们反对你,并不是国民党反对你,
  国民党欢迎你合作。对高荫祖的建议,我拒绝,同时谢绝留职“发”薪的
  好愈,谢绝“遣散费”,谢绝替我另外找事的主意。我说我是干干脆脆的
  人,决心求去,不必在这里,彼此都惹得一身腥,他说他一定要找吴相湘,
  请吴出面挽留我,照常拿薪水,等官司打过了,再来上班。可是我知道他
  是徒劳的。
    一年三个月零四天的混饭生涯,如今竟如此这般地告一结束,可叹可
  笑。此事给我三大刺激:
    一、一切不愉快是由于我太穷,来此会以前,穷得当裤子,吴相湘、
  姚从吾联名介绍,乃得此谋生之地。设想当时苟有第二条路好走(如中学
  教员之类),何至于有“误上贼船”之憾?虽然,十五个月来,自许不染
  不妖,然究竟不快也。当时若身怀几千元,何至于为每月一千元上“船”?
    二、故为今之计,似非摆脱一切,设法有一点点起码的经济基础不可,
  我希望是五至十万元的存款,两袋不空,自然站得更直,自然更少不愉快。
    三、政场中人是什么东西,思之可也!
  5月14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办好移交,我只肯收本月一至三号三天的薪水(一百二十元),
  高荫祖说我太矫情,袁英华说本会“送钱”有前例,我皆不肯。最后留信
  而行(将三天薪水的收据附其中)。[秘书]阮继光、[工友]向泽洲、
  林明冈相送。泽洲请我留字,我为写“此度见花枝,白头誓不归”等二词。
    吴相湘又找我,夜访之。谈到高荫祖向他说,李敖一年三个月来去了
  那么多次的南港,没报过一个车马费!
  陶希圣从日本回来后,5月22日,送来从日本带回的领带一条、袜子一双,并留名片
向我致意,并送我一笔钱。我收下领带、袜子,把钱退回了。
  语言学家、“中央研究院”院士李方桂来台,姚从吾老师请他吃饭,他说他佩服李
敖,盼能约李敖一起吃。5月8日,我在心园同他们吃了一顿饭,在座有毛子水、吴相湘
等。姚从吾、吴相湘两位老师绝口不提我离文献会事,我也绝口不提。5月26日,余光中
向我说:“梁实秋先生听说你失了业,想替你找事。”后来我才知道,梁实秋不让我知
道,直接写信给“中央研究院”院长王世杰和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李济,大意说李敖如
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该请李敖去他们那边。王世杰、李济收信后,先行内部作
业。8月19日,我收到姚从吾老师一封信,其中说:我礼拜二在南港住了两晚,黄彰舰陈
般安、徐芸书、刘世超都看到了。一般他说,都欢迎你能来南港,正式在研究方面放些
异彩。一部分人认为胡某人头发也花白了,你把他骂得也够了,另换一个方向也好。只
有极少的人另有偏见,反对您来南港,但他们势孤,又不敢明言,只有暗中放冷箭。上
礼拜五芮逸夫先生请刘子健夫妇。我和济之先生坐在一起。谈到您的事:(1)他说:实
秋写信给雪亭先生和我了,说得很恳切。他是不大管事的,承他建议,我们当然考虑接
受。适之先生常谈到李敖,我也知道一些,留有印象。(2)停一回,他又说,您也是他
的学生,虽然一次考了五十八分,一次考了六十分,总算及格了。当年分数严,考六八
十分的很少。(3)但过一回,他又说:有人说:“李敖把他的父亲气死了,您意如何?
”我说:“这样严重的消息,我今天第一次听到,这怕是恶意中伤吧!我记得他曾有一
长函给适之先生,送了一篇副本给我;只说到父亲死后,有人强迫他披麻戴孝,他表示
异议。气死父亲,怕是由此传讹的。还有一点,李敖每月寄给母亲五百元,听说现在仍
照寄。”上边所说的冷箭,这一谣言,也是一例。
  今天晚饭后子水先生来谈。说:上午与济之兄闲谈,也说到了您的事憎。李说:“
雪亭先生看报,知道李敖与胡秋原的讼事,要和解了。这样就可以决定了。”毛先生并
说:“这可不是条件,希望李君不要误会。”……
  姚从吾老师信中提到毛子水、谈到“雪亭先生”(雪亭是王世杰的字)所说的话,
是有一段故事的。自从梁实秋写了信后,姚从吾老师也敢于介入了。王世杰表示,想先
同我谈一谈,并盼姚从吾老师陪我一起去。我遂在姚从吾老师满口称王世杰“老师”的
恭谨下,见到了这位大官人。王世杰跟我天南地北,谈了不少胡适的事。最后说:“现
在李先生和胡秋原打官司,不知道可不可以等官司告一段落后,再来‘中央研究院’?
”我听了,很不高兴,我说:“胡秋原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通讯研究员,
这官司还是他主动告我的,为什么他能从里面朝外面打官司,就不影响他的职务;而我
从外面向里面打官司,就要对职务有影响呢?”王世杰听了,扑克脸一张,无词以对,
我和姚从吾老师告辞而出。8月20日,我终于写了这样一封信:
  前些日子,“国史馆”的姚渔湘先生同我说:“罗家伦先生表示在官司过后可去‘
国史馆’任职”;昨天下午,文献会的高荫祖先生向法官说:“过些日子(实际是官司
过后),我们请李敖先生再来帮忙。”
  老师您看:在官司没了之前,没人敢“赏”我一碗饭!我可大言:凡在官司没了之
前,犹豫给我这碗饭吃的;在官司过后,我绝不回头来吃这碗饭!馐枪呕八档摹
捌都呓救恕保≌馐且桓鲇腥伺趼钗奕烁仪氲某粑娜说囊坏愠艏茏樱……
  所谓文化论战以来,即以我们师徒二人而论,老师试想:真正了解我们之间的关系
的有几人?真正相信姚从吾没从背后捣鬼的有几人?老师再想想:谁会想到您从来就是
反对我乱写文章的?谁会知道您压根儿就是一个老是努力阻止我“闹事”的一个人?…

  外面谣诼如彼,我内心的感慨还多着呢!他们谣言说一个“教育机关”(台大)支
持我,可是我亲眼在法院看到钱思亮校长写给胡秋原“立委老爷”的委琐信——一封毫
无大学祭酒风度的信,——这就是“教育机关”对我的“支持”!他们又谣言一个“研
究机关”(“中研院”)支持我,他们写这段文字的时候,自己用的却正是“中央研究
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办公桌!而我呢?想在“中研院”拿胡秋原在“中研院”的薪水的
三分之一部拿不到!——这就是“研究机关”对我的“支持”!他们又谣言姚从吾如何
,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却觉得:姚从吾即使不是一个怕事的人,也是一个不好事的
人。这样一位老先生,非但不会有心情来唆使我;甚至要等梁实秋先生出面替自己学生
说了话,他才肯帮自己先生进行这块安身立命之地。……
  一年半来,因我而被冤枉的,曰胡适、曰姚从吾、曰吴相湘、曰殷海光、曰陶希圣
。此五位先生,谁是好人,谁是坏蛋,天下自有公论,不过扯在我头上而说唆使云云,
则完完全全是厚诬!我不甘心使此五人因我受谤,也不甘心我个人横被打手之恶名,故
此诬陷奇案,我非打个水落石出不可!
  南港学苑,乃某些清白学人养清处白之地,彼等因过分清白,反视李敖,自然双眉
紧敛,忧心忡忡,或以引狼入室,殊非他们之福;但他们何不想想:引狼入室,固非他
们之福,然而放虎归山,难道是他们之福吗?
  人间趣事,如今可添一章。
  此事形同春梦一常春梦醒来,恍悟儒林内史,还如一梦中。……
  我在文献会被请出门。“中央研究院”不准进门,接连的事件,使我深刻感到:原
来一个人,坚守原则,不入国民党;坚守原则,跟国民党打官司;坚守原则,我手写我
口、决心做党外,到头来会混得没有职业,混得已到手的职业会失去、没到手的职业会
泡汤。但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些啊这些,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岂不都是求仁得仁
的必然结果吗?
  最有趣的,陶希圣在拉我加入国民党不成,老羞成怒,在《文星》愈闹愈凶的时候
,终于对我反目相向,在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上写短论批我。他先写了一篇《
保全台大的名誉》(1964年9月2日),其中说台大有好学生,“但是不肖的学生亦间有
之。如某杂志最近几个月,连续刊载某毕业生诬蔑台大的文章,叛师毁友,极尽其架空
造谣刻薄恶毒之能事。台大在校师生以及海外师友看见此种文章,至少感觉其为母校之
羞,无可容忍。”“中国人一向有不入官府、不打官司的风尚。我们亦不愿鼓励任何人
打官司。但是我们认为台大对于这种玷辱校誉的事情,应该依法追诉,无所用其姑息。
”四天以后(1964年9月6日),他又写了一篇《谤书》,其中说:“市场上出现一部书
,名为《胡适评传》。这本书只出了第一册。就这一册来说,表面上是赞扬胡适之,而
实际上从胡适之的上代,到他的本人,处处都是轻雹鄙笑、讽刺,使读者不忍卒读。这
样一部书,若是如此一册一册出版,而无人提出异议,可以说是士林之耻。我们今日愿
以这篇短文,表示异议。”我对陶希圣站在党报立场攻击我,丝毫不感惊异,因为那是
我不跟他们合作、不跟他们同流合污的必然发展。只是在时机上,倒别有个人原因。那
时陶希圣要把他儿子陶晋生媳妇鲍家麟双双送入台大历史系教书,故向文学院院长沈刚
伯表态,而沈刚伯正是被我批评的焦点;另一方面,陶希圣要抢北大在台湾的龙头地位
,因而貌似拥胡,并在后来支持胡夫人江冬秀朝文星打官司。凡此种种行径,对陶希圣
这种人说来,其实都是最拿手的事。最好笑的是无耻的他居然还谈什么是“士林之耻”
,他真是太妙了!
  陶希圣长得小眼方脸,面似京戏中的曹操,讲话深沉多伏笔。是我所见过的城府最
深的人物。在他把我请走以前,他对我一直不错,有历史上的疑难杂症,就把我请到二
楼他的办公室,盼我解决。有一次,文献会重金买到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的原始文件,
是当时秘密会议成立的签名册,上面有宋教仁等人的签名。陶希圣很高兴,拿去请于右
任题字。于右任一看,签名册中没他的名字,很不开心,他说他记得明明参加了革命,
怎么没有他?他不是“开国元勋”吗?怎么这样一个重要的会议,居然没有他的名字呢
?陶希圣回来,找到我,请我仔细考证考证,到底是历史错了,还是于右任错了。我仔
细考证后,结论如下:那一次,于右任没参加。为了使于右任没话说,我列举出每一项
证据,证明他老先生真的没参加。我不知道最后陶希圣怎么回话的,我只知道于右任“
为之不寐者数日”。我真抱歉,以我的学问,实在找不出他参加的历史,这种抱歉持续
了几天,直到我被文献会扫地出门,我才停止了抱歉。
  我离文献会后,胡秋原在法庭提出声请,要传文献会执行秘书高荫祖作证,要高荫
祖证明我在文献会窃盗“国家资料”打击胡秋原。我遂写一封信致高荫祖,信中主题很
明显,就是声明我立场的坚定。那场官司的被告中,居浩然、叶明勋都和解出局了,萧
孟能在亲朋父执辈的压力下几度想和,高荫祖承陶希圣之命也一再劝和,我写这封信,
就在塞劝和者之口,并激发高荫祖的良知,不要做伪证。后来高荫祖出庭了,向法官出
示陶希圣亲笔原件,证明了他以文献会执行秘书名义复法院的信,并非他矫命所为,而
是陶希圣亲笔起草,叫他抄好发出的,原信是:
  一、1963年6月28日绥刑诚字第二零四四五号大函敬悉。
  二、查萧孟能与本会无关,李敖前在本会为临时工作人员,近已离职。
  三、本会从未存储“国家机关”档卷,其所存报纸及杂志等项公开发行之印刷品,
本会工作人员均可阅读使用。其会外人士对此项印刷资料洽请抄阅者,亦可抄阅。凡此
皆不发生所谓窃取或盗用问题。
  四、特复请关行照。此致
  台北地方法院
  “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纂委员会”执行秘书 高荫祖
                      1962年7月4日
  法院同时也收到“国史馆”馆长罗家伦的复信:
  “国史馆”函1963年7月2日(“五二”)台史总字第一七二号受文者:台北地方法
院一、贵院本年6月28日绥刑诚字第二零四四五号函敬悉。
  二、查本馆库藏史料及档案文书,萧孟能与李敖并未亦无从窃取或盗用。
  三、复请惠察。
                       馆长 罗家伦
  以上两封复信,证实了胡秋原所说,全是疑神疑鬼,他“以为”我窃取,盗用“国
家机关”档案文书掀他的底,其实那些资料只是旧报纸,学界中人都可以看到。胡秋原
又“以为”李敖公布的闽变叛国照片,只有情治机关有,由情治机关提供用来打击他,
其实那些照片早都登在日本和中国的旧杂志上,只要博学用心就可查到。不过他这一疑
神疑鬼,对他倒有一个好处:情治机关为了避嫌、为了打击文星,倒也乐得跟胡秋原更
形接近。他跟总政治部王升、曹敏等的关系是不简单的,从他的密友徐高阮身上,更可
看出跟其他情治单位的暗盘,左派出身的徐高阮是攻击文星的第一裨将,他死之日,吊
丧行列里居然出现了总政治部主任王升、调查局局长沈之岳、情报局局长叶翔之!他的
背景,原来这般!——徐高阮在职务只不过“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一名副研
究员,在这种冷衙门的清高之地,身死之后,居然冒出成群大特务为他吊丧,双方关系
的不简单,由此可证!到于与胡秋原一同告人的郑学稼,也同样犯了疑神疑鬼的赞美。
1961年年底,我在《文星》发表《播种者胡适》,这篇文章带来了大是非和大麻烦,进
而酿成了一次大笔仗,后来这次笔仗分成了两个圈圈,一个圈圈是“关于中西文化问题
的论战”;一个圈圈是“关于播种者胡适的论战”,前者的主要对手是徐道邻和胡秋原
;后者的主要对手是任卓宣和郑学稼,大家打做一团,十分热闹。在笔仗当时,郑学稼
发表《我控诉》说:
  当我第一次阅李敖先生的(播种者胡适)时,以为他是极接近胡适的人,否则不会
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独立评论社内部诸名士主张独栽,只胡一人反对;胡为女学
生关窗户,以示“体贴”;和胡退回宣传费若干美元。
  事实上,郑学稼的“以为”,和胡秋原的“以为”一样,完全“以为”错了!其实
我“接近胡适”了什么?关于《独立评论》上民治与独裁论战的事,在《独立评论》上
都登得明明白白,《独立评论》第八十号、第八十一号、第八十二号、第八十三号、第
八十四号、第八十六号、第八十八号、第一三零号以及《东方杂志》第三十一卷一号及
三十二卷一号,都文证俱在;至于胡适为女学生关窗户的事,1932年的《论语》第一期
、1934年的《英文中国评论周报》、1934年的《人间世》第三期,以及《文人画像》哪
一本书也都文证俱在;至于胡适退回宣传费的事,1942年的CurrentBio-graph,VOL.LX
XIXNo.9的Time杂志也都文证俱在,他郑学稼不去查书。不去了解,却硬说这是我李敖独
得之秘,这不是大笑话吗,他郑学稼读书这样少,反倒以为我李敖神通如此大,大到“
知道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这不是大笑话吗?文证俱在,任何人,只要肯用功,都可
以查到。可是这种跟国民党总政治部关系匪浅的所谓学者却如此不学,如此无知,这种
人宁愿在我与胡适有“微妙关系”上去“以为”去捕风捉影,也不愿在书本上多下功夫
,这种疑神疑鬼,真是害己害人。郑学稼死后,蒋经国特颁“绩学贻徽”挽额,由军报
刊出,我看了不禁一笑,“绩学贻徽”?未必未必,积不学贻害,倒庶几无愧也!我举
这些例子,意在说明,当时发生那么多的纠纷,都祸起胡秋原他们一念之差,他们不相
信刚出道的一个青年人在独来独往的写文章,总是疑神疑鬼的怀疑有幕后人在打击他们
,若他们真的知道这青年人全无后台、全无背景,也许他们就不会那么介意了。四百年
前,特立独行的大思想家李卓吾说:“吾当蒙利于不知我者……可以成就此生。”正因
为“不知我者”的疑神疑鬼,最后,你万古留令名,他们千秋挨臭骂。他们辛辛苦苦地
“毁”人不倦,其实只是你“可以成就此生”的一些踏脚卵石而已。“毁人而反利之”
,不亦快哉!
  多年以后,胡秋原回忆说陶希圣和他前嫌尽弃了,又是好朋友了,我得知后,为之
一笑。我笑陶希圣空在李敖头上做了一场好梦,最后撇清李敖,自以为得计,殊不知他
太小看了李敖。李敖是要举行最后审判的,他难逃李敖的最后笔伐。陶希圣在开革李敖
二十五年后--1988年死去,活了九十一岁。死后,他的儿子陶龙生写了一篇《陶希圣
先生秘辛》,发表在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透露陶希圣死前的秘密交代。陶龙
生说:4月5日“那一天他跟我说了许多话,要我记下来,将来在适当的时候再发表。我
现在写出一二。”“写出一二”的内容原来是:陶希圣去做汉奸,是蒋介石秘密派他去
卧底的。换句话说,他去做汉奸,是暗中得到钦命的,所以别人做汉奸,一做就非死即
囚或流亡海外;但他陶希圣却是例外,仍得蒋介石重用。其实这些说词,是站不住的。
因为在我们得知的秘件中,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例如陶希圣出走香港后,1940年1月1
5日,曾密函胡适,说:“希‘圣’今后决心不再混政治舞台,但求速死耳,”,“此后
希[圣]将去之海外,为人所忘以死矣。”可见他愧悔之情。如果他是钦命汉奸,则必
欣然回中央讨赏领奖矣,又何必“但求速死、去之海外”哉?何况,陶希圣在《八十自
序》中明说“脱离战地,背叛国家”,“希圣一心感激委员长不杀之恩”;在“总统蒋
公”诔词中又明说“不杀之恩,愧无以报”,可见他惶恐之情。如果他是钦命汉奸,则
必欣然因卧底功成而邀功矣,又何该杀之有哉?结论是:在翻云覆雨的政治斗争中,固
然有的汉奸是钦命的,像殷汝耕、像唐生明,但陶希圣却不在此类。他死前犹欲以玄虚
自清欺人,临终授命,教儿子扯谎,结果被我拆穿,适见其加倍无耻而已!
  因为陶希圣城府最深,所以同他办事,也得“阴险”一点。文献会同仁以夏天太热
,想呈文陶希圣买电扇,我说你们呈文买电扇,陶老板是不会同意的,你们要高抬价码
,呈文买冷气机才成。他舍不得买冷气机,觉得抱歉,就会给你们买电扇代替了。——
这个故事,显示了我的“阴险”,可以智胜陶汉奸。他临终授命最后被我拆穿,真可谓
“生诸葛走死仲达”了!
  至于胡秋原告我的官司,由于法院是国民党的,后果可想而知。这官司前后拖了十
三年,枯燥中亦有趣闻。胡秋原有一次在法院不称我之名,而叫“李匪帮”,我提出异
议。后来才弄清楚,原来他叫我“李诽谤”,可是他的黄陂土话发音成“李匪帮”,所
以吓人倒怪。还有一次胡秋原加请法学家陈顾远做他律师,陈顾远不知是老糊涂了,还
是装疯卖傻、两面做人,竟在法庭上说我好话,并代我辩护起来,气得胡秋原再也不请
他了。这官司造成我跟胡秋原结了一辈子梁子,在他告我三十年后,我找到机会告他,
他赔了我三十五万,我嫌少,坚持把他家贴上封条,至今封条犹在,而他已老得无力出
庭了。曾祥铎劝我“得饶人处且饶人”,我说:“三十年前,胡秋原整殷海光、整我的
时候,你为什么不向他说这句话?”——我为人好勇斗狠、有仇必报,并且没完没了!
于胡秋原案上可见一斑。王企祥(李远哲的老师)说得有趣:“你不能得罪犹太人,得
罪了犹太人一如得罪了李敖,他跟你没完没了。”我听了大笑,我说:“你终于学到了
跟李敖做朋友的窍门了。”胡秋原正好相反,他学不到跟李敖做敌人的窍门,以致被我
没完没了。1984年12月22日,我在百货公司碰到台大老同学卢华栋,十多年不见了。上
次见他是他出狱后,我去看他,并小送金钱。此后“一别音容两渺茫”。卢华栋出狱第
二年即已经结婚生子,洗手不涉及政治,对党外活动,亦所知茫然。我劝他写一点狱中
回忆,他说他已专心从商了。我说:“就这样的不干了?”他苦笑了一下,说:“不干
了。”我说:“这样被国民党欺负了,就算了?”他说:“就算了。”我在牢里听黄毅
辛说,特务们整卢华栋,甚至把万金油涂在他眼珠上,其凶残可想,可是卢华栋统统“
就算了”。我的人生观绝不如此,我从来不把恩仇“就算了”,我要“千刀万里追”,
这一性格,最像犹太人。陶希圣、胡秋原这些湖北佬,如今死的死、老的老,仍难逃我
们东北人的斧钺,惟我李敖,毋太犹乎?

--
闲着也是闲着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129.128.182.75]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09.664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