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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traveller (小游侠), 信区: People
标  题: 16 笔伐(1982—1992 四十七到五十七岁)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3月15日15:25:29 星期六), 站内信件

我生平写作虽多,却始终没办过自己的杂志,过去主持《文星》杂志,是鹊巢鸠占,不
算是自己的杂志。《文星》被封后,我申请不到杂志执照,后来坐牢,一连十四年大霉
运,高办杂志愈来愈远。十四年后复出,在1981年申请杂志执照,“行政院新闻局”在
该年4月18日按出版法第九条给了我《千秋评论杂志》执照,但在一个多月后,却又快速
按出版法第十一条“技术击倒”了它,使我因冤案入狱而不得为杂志发行人。这一内幕
,值得细说。
  我二十四岁拿到台大毕业文凭后,一连二十二年都长捐箱底,一直没有用它,因为
我没有正式职业,文凭对我毫无用处。不过,到了1981年我四十六岁时候,它派上了用
场,因为我想办一本杂志,申请杂志执照要用大学毕业证书,我就申请了一张《千秋评
论杂志》执照(局版台志字第二七七五号)。可是,这个执照很微妙地害到了我,执照
发下来(1981年4月23日)才五十五天(1981年6月17日),我在地方法院已判无罪的官
司(萧孟能自诉李敖所谓侵占案),突然受政治影响,一夕之间,竟被台湾“高等法院
”的法官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人枉法裁判为有罪(1980年度上诉字第二四九八号)
!这一判决,微妙反映了外界“选举快到,快判李敖”的公论为什么口耳相传,也反映
了争取自由的长路上我所付出的苦心、代价与牺牲。妙的还不止这种巧于配合的枉法裁
判,还有更妙的。在枉法判决后二十三天(1981年7月10日),我突然收到台北“1981府
新一字第三一○三一号”市长李登辉的来函,说:“一、准‘台湾高等法院’1981年6月
29日剑刑勇字第二六号函略以:李敖因侵占罪经判处有期徒刑六月确定。二、依出版法
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处二月以上之刑在执行中不得为杂志之发行人。另同法施行细
则第十六条规定:新闻纸、杂志……之发行人有出版法第十一条各款所列情事之一,未
依同法第十条之规定申请变更发行人登记,注销其登记。”收到这封来函后,我又大惑
不解、又恍然大悟。大惑不解的是:李登辉如果希旨承风,想封杀李敖的《千秋评论》
杂志,尽管依例通知可也,何必抬出‘冶湾高等法院”来呢?恍然大悟的是:不抬出“
台湾高等法院”,封杀的依据,只能根据报上李敖判罪的新闻,这样证据力就弱了一点
,因此抬出“台湾高等法院”来,一切就都站得稳了。更妙的还不止台北当局这封来函
,还有更更妙的。这来函中“说明”之“一”中,就完全露出了马脚。“说明”之“一
”指出,台北当局是“准台湾高等法院1981年6月29日剑刑勇字第二六号函”,而要李敖
“前来办理变更发行人登记手续”的,但是,怪事来了,因为按照台湾“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只是裁判书正本“送达于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受裁判之人
”而已,又何必去“剑刑勇字第二六号函”给台北当局呢?“台湾高等法院”在本身忙
得案犊劳形之时,居然好整以暇,写信给台北当局,告以“李敖因侵占罪经判处有期徒
刑六月确定”,这不是天下怪事吗?难道法院承办审理业务之不足,还要兼办箝制言论
的通风报信吗?这种行文,岂不是太明显的联合作业封杀李敖吗?更微妙的是:这一杂
志执照是“新闻局”局长宋楚瑜核发的,而李登辉给我的信中,却明列“副本收受者:
行政院新闻局”字样,这又明显有违行政作业的常规,因为在我尚未拒绝申请变更登记
前,毫无知会“新闻局”之理,可见市长李登辉知会局长宋楚瑜,全是两条蒋家走狗的
串通法院的联脚作业。当然,我是不会做变更登记的,但我略施巧计,就打垮了他们的
作业:按照箝制言论自由的“出版法”第二条,出版品分为三类:一。“新闻纸类”。
二、“书籍类”。三、“其他出版品类”。再按箝制言论自由的“出版法”第三十六条
,出版品如违反本法规定,主管官署得为行政处分:一、“警告”。二、“罚援”。三
、“禁止出售散布进口或扣押没入”。四、“定期停止发行”。五、“撤销登记”。这
一条中“定期停止发行”、“撤销登记”,是箝制“新闻纸类”的致命法宝,但对非“
新闻纸类”的“书籍类”,却没有什么作用,因为“书籍类”既非“按期发行”,自然
所谓“行政处分”,也就至多不过即时查禁了事。而“新闻纸类”却可来个查禁一年,
或撤销登记。换句话说:对“书籍类”,处分只能及身而绝,不能延伸;对“新闻纸类
”,处分却能断子绝孙,可以延伸。因此,理论上,一个作者,如果能定期(“按期发
行”)出书,则在某种形式上,几与杂志无异;虽然在事实上,全世界几乎没有这样多
产的作者,能够维持——经年累月的维持——每月十万字这种写作量。就这样的,虽然
《干秋评论》杂志执照被封杀了,但我的《千秋评论》(全名《李敖千秋评论》丛书)
就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出国民党不意的情况下,“创世记”一般地出现了它的“创‘
书’记”。这种突破与成绩,足登世界纪录全书而有余矣!
  《千秋评论》的开始,是典型的忧患之书,因为它第一期出版的时候,我正在第二
次政治犯牢中。在我入狱前夜,“汝清”陪我预先编好了前六册,在1981年8月10日入狱
当天的清早,全部交给了林秉钦,转给叶圣康的四季出版公司出版。这种作法,活像诸
葛亮“预伏锦囊计”似的,只要林秉钦每月“拆开锦囊视之”,即可付印成书。在编六
册书的时候,原是以狱中新作无法外传的准备下编成的。我入狱后,林秉钦为了配合时
文,曾在第三期《奇情·上吊·血》里编入王小痴的《〈哀〉我的朋友李敖》和林清玄
的《我所认识的李敖》。后来在狱中结识石柏苍,他一手帮我建立了秘密运出稿件的管
道,于是,从第四期起,每期都代换进我的狱中新作。像第四期的《题泰国漫画》、《
中国式好人》、《我最难忘的一个流氓》、《党外是谁喊出来的?》、《给党外人士上
一课》、《文化美容、财政美容、司法美容》《只许我中央,不许你中央》;第五期的
《梦做骆马的自由》、《李诗四首》、《论褫夺狂——兼论政治犯是终身职》、《我的
殷海光》;第六期的《“显性伪君子”和“隐性伪君子”》、《“三毛式伪善”和“金
庸式伪善”》、《从大轨迹评论人》、《这样的法官配做院长吗?》、《方神父的惊人
秘密》、《喜欢的与该做的》,总计一下,一共十七篇,这十七篇从秘密管道流出来的
文字,是《千秋评论》前六期中后三期的最大特色。到了第七期以后,其中虽有许多也
是狱中偷运出来的,但那时我已出狱了,发表时候,“传奇”上和“趣味”上,是不能
同我在牢里相比的。
  我出狱后,每月用《千秋评论》打击以国民党为主轴的魔鬼,从戒严打击到解严,
一路打击不休、难分难解。国民党自然负蜗顽抗,从第一期就予以抢劫查禁起,第十一
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十二期、第
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第四十期、第四十三期(下册)、
第四十四期、第四十五期、第四十六期、第四十七期、第四十八期、第四十九期、第五
十期、第五十一期、第五十二期、第五十三期、第五十四期、第五十五期、第五十六期
、第五十七期、第五十八期、第五十九期、第六十期、第六十一期。第六十二期、第六
十三期、第六十四期、第六十五期、第六十六期、第六十七期、第六十八期、第六十九
期、第七十一期、第七十四期、均予以抢劫查禁。直到国民党主子蒋氏父子死光,李登
辉郝柏村等走狗接班,不管怎么对我“五堵”“七堵”“八堵”式地堵塞,但《千秋评
论》仍在排除万难下“按期发行”,大体都在每月一册的进度下飞跃前进、迂回前进、
匍匐前进。……在前进过程中,有时情况近乎拉锯式的惨烈。以第五十八期出版为例,
1986年7月23日国民党派出大队人马直扑装订厂,抢走四千本;我不屈服,再印,7月30
日再大队人马直扑装订厂,抢走四千本;我还不屈服,再印,8月4日又大队人马直扑装
订厂,抢走一千五百本。我还不屈服,又再印。……这种一次又一次你抢你的、我出我
的的相持,足登世界纪录全书而有余,而我那种心之所善、九死无悔、就是要前进的刚
毅性格,于此可见一斑。最后,走狗们力不从心,才告罢。最后胜利属于李敖,李敖成
了名副其实的“魔鬼终结者”。到了1991年9月30日,《千秋评论》在创造历史十年以后
,停刊进入历史,前后追忆,不无沧桑之感,但是老了十年、赢得千载,却也值得。《
红楼梦》开宗明义就点出:“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千秋评论》十年
辛苦,字字看来皆喊打,自非吟风弄月的《红楼梦》可比,但究其背后,亦血书也。
  《千秋评论》以外,我在1984年1月起,又加出《万岁评论》(“万岁评论丛书”)
,每月一册,与《千秋评论》错开出版,等于每半个月出书一册。三年两个月期间,其
共出四十期。除第一期、第二期、第六期、第七期外,其余三十六期统统被查禁,查禁
率是百分之九十。
  《千秋评论》《万岁评论》以外,我还贾其余勇出了四册《千秋评论》号外。事实
上,我以《千秋评论》为主轴,展开了党外杂志的大串连。我几乎来者不拒地免费为所
有党外杂志拔刀跨刀,最主要的是邓维祯、邓维贤的《政治家》系、许荣淑的《深耕》
系、周清玉的《关怀》系、林正杰的《前进》系列等等,但是关系最深、持续最久的是
郑南榕《自由时代》系。郑南榕活了四十二岁,但他“追随”我的时间长达二十一年。
他本是一个力争上游的好学生,从辅仁大学哲学系转入台湾大学哲学系后,深受自由思
想的启迪。他佩服殷海光,也佩服李敖,但他与殷海光并无较深的渊源。他对殷、李的
感情,不是一己之私的。殷海光死时,他曾倭然下泪;李敖入狱时,他曾怆然若狂,这
种感情,都是“我与苍生哭”、“我为苍生狂”式的,全无私恸成分。殷海光没教过他
,他只是殷海光的再传弟子,但他对他老师——殷海光一传弟子刘福增、陈鼓应都看不
起,而只直接佩服殷海光。但殷海光与郑南榕之间,并无私交的发展,原因很简单,这
两个人都是阴阳怪气的,他们的表面性格都不讨人喜欢,只有和他们深交后,有识之士
才会肯定他们。他们两人并无深交的机会,自然总是“萧条异代不同时”。至于南榕和
我,情况就不同了。他二十多岁时,跑来看我,但我并无特别印象,原因是我虽不阴阳
怪气,但有“洗脚戏门生”那种孤傲,以测验人,南榕似乎没有通过我那种奇怪的测验
方式。但他并不灰心,十多年后,在我第二次政治犯出狱后,他又来了,在“紫藤庐”
里,他走过来向我打招呼,我重新回忆了这个穿短裤的怪朋友。
  那时南榕在《政治家》发表《李敖,不要走!》一文,说他如果是“出入境管理的
掌权人”,他就要“禁止李敖出境”,因为,台湾需要李敖。“李敖受了六年九个月的
枯囚,同一时间许多人的心灵因而枯萎。”他对我的期许,情见乎词。此后来往渐多,
到1984年3月,遂有合作办杂志的事。
  在杂志创刊之初,他请我到杂志社,拿出封底的设计给我看,上有赫然黄色大字:
“争取100%自由”。当时我表示:我是《自由中国》的作者、是《文星》的主编,在国
民党压迫言论自由的漫长黑夜里,我多年躬逢其盛,并且苦战不衰,但是也只能做到百
分之几十,始终做不到百分之百。如今你老弟有此雄心,大家就努力努力看。我当时做
这种表示,心里实在并不怎么乐观,也许是当年躬逢其盛的积压影响了我,使我估算国
民党的余威,有所出入。但郑南榕显然比我乐观,他大刀阔斧地干起来了。我因忙于《
千秋评论》、《万岁评论》,对他的帮助有限,但在每月感慨“万”“干”之时,与《
自由时代系列》杂志连线作战,努力做到百分之百,却也不甘后人。回想创刊之初,我
和南榕携手争取言论自由,南榕亲笔在创刊号第一篇“言论自由第一优先”文中,宣示
得十分明白。南榕虽然指出“在这个蔑视自由的小岛上,自由、百分之百的自由,从来
没有过。李敖先生个人力争自由的成绩是第一名”,但在我看来,他在这方面的努力,
却后来居上。我认为,南榕一生最大的功绩,是他在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上。至于
后来从事争取组党的自由(他是台湾第一个以行动突破党禁的人,远在投机的民进党不
敢组党前,他就加入了许信良的台湾民主党)、从事争取集会的自由。……只不过都是
在争取言论自由的大前提下衍生出来的。别有怀抱的人把南榕的功绩,定位在争取百分
之百的言论自由之外,这是对南榕的一种政治性、宗教性的窄化与小化,是与史实不合
的。基于我和南榕二十多年的从相识到共事,我想我最有资格说这种话。
  《自由时代系列》在郑南榕的实际主持下,最后打着李敖的旗号,真正做到了百无
禁忌的言论自由。其中最大的突破,是对蒋家三代的总清算,这种成绩与勇气,可谓历
来所无!当时突破行动中,最有名的是连载江南写的《蒋经国传》,南榕这一举动,连
我事先都不知情,最后却在封面印着“李敖总监”的声势下,冒险推出,由此一事,可
见我对他如何纵容与信任,他对我如何置之死地而后生,想来不胜惊叹。
  江南命案后,凶手之一“小董”(董桂林)逃亡,留了一封密件给我。在1985年3月
23日,由一位“许先生”出面,找到南榕。“许先生”方脸,戴眼镜,身高约一米七○
,微胖,年纪三十出头,外省口音,会说台语。他开门见山,坦白说他不姓许,有关他
本人的一切,都不便相告,务请原谅。他登门拜访,只是受朋友之托,前来交付一包东
西给李敖先生,托他的人不是别人,就是江南命案的在逃神秘人物——“小董”。“许
先生”告诉南榕说,这包东西是小董在偷渡去菲律宾前亲笔写的,小董本想留下录音带
,但怕录音有误差,所以决定用手写。小董在偷渡前夜,把这文件托许先生转给李敖,
并说由李敖自行处理。小董走后,“许先生”想直接见到李敖,但是苦无门路,所以耽
误一阵。最近他看到《千秋评论》第四十二期,里头有李敖二月份的日记,在日记中发
现:郑南榕在二月里见到李敖十一次,他相信郑南榕一定可靠,所以亲自来找郑南榕,
请把文件转给李敖。送走“许先生”后,南榕立刻到我家,转来密封的一包东西。我立
刻决定由我写篇文章发表。两人商量好注意保密。后来听说,南榕在发排我这篇文章时
,在杂志社“清场”,提前让人员下班,由他自己完稿付印,他的警觉性,由此可见。
在我写稿前,南榕甚至不肯带走小董密件的影本,同时告诉我,为防这一密件的真实性
出问题,那位送信的“许先生”虽然一切不便相告,但他喝了一杯水,水杯上会留下手
印,可以追踪。我说我相信东西是小董写的,没问题,水杯可以洗掉,免得给送信人惹
来麻烦,南榕同意我的看法,就回去把水杯洗了。这个故事,显示了郑南榕虽然刚毅木
讷,学哲学的,但是极有才干,做事举重若轻,“于无声处听惊雷”,真是罕见的大将

  这种罕见的大将,在发起反国民党的“五一九绿色行动”一事上,也可看出他的才
干。“五一九绿色行动”倡议之初,大家都意存观望,但郑南榕认为可行,他向我募捐
,我捐了十万无,心里还想:“这回给郑南榕买爆竹玩。”后来行动开始,把国民党闹
得七荤八素,我十分佩服他。像郑南榕这种大将,国民党当然要去之而后快,所以在他
加入并推动“台湾民主党”,策划“百万人签名运动”等相继而来的时候,国民党只好
以康宁祥系大将张德铭控南榕讼案为借口,捕之以去。南榕被捕的第二天(1986年6月3
日),国民党《中央日报》以“郑南榕落网”的大标题,广事宣传,俨然把他当做江洋
大盗。清朝末年,江亢虎起而抗暴,清朝政府骂他洪水猛兽,江亢虎说,我姓江,江者
,洪水也;我名亢虎,亢虎者,猛兽也。说我洪水猛兽,我真高兴呢!如今郑南榕以江
洋大盗落网,乍看不伦,实乃神似。郑南榕办《自由时代系列》杂志、发起“五一九绿
色行动”、加入并推动“台湾民主党”,最后又策划“百万人签名运动”,在思想界与
政治圈中不断兴风作浪,说他是此道中的江洋大盗,不亦宜乎?南榕下狱后,我亲自送
十万元到他家里,给他母亲;另约南榕太太叶菊兰和邱谦城(杂志社业务负责人)到我
家,面致五十万元,告诉他们:杂志赔了钱,本来与南榕讲好各赔一半的,现在由我全
赔,不要南榕赔了。叶菊兰谦辞,我强她收下。南榕出狱以后,1987年2月5比他由曾心
仪访问,刊出访问记。曾心仪问他:“李敖与你的私交,大家都很了解。在你的这个案
子里,很特别的,我们看到李敖对你的关心是对别人从来没有的。从你被收押起,他就
为你做了很多事:你的感受怎么样?”南榕答道:“李敖跟我私交非常深,我们的交往
已经不是普通朋友的交往。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和李敖的君子之交是厚如
蜜、浓如蜜。他会对我这样超乎他平常对朋友的行为规范,平常朋友被抓了,他不会出
庭、打点等等,他用写文章来支援;从这点可以看出他和我的交情不太一样。他会对我
这样,是因为看得起我办杂志有格。他对其他的朋友只会做到某一个程度。”从这些话
里,可以看到南榕同我的交情。在访问中,南榕又提到我批评台湾人的文章。他说:“
李敖常常发表政治方面的意见,他刺伤了他现有的听众。他现有的听众大部分都只见过
台湾岛。行文用字是一回事,但是你要看李敖在政治上的行动,他也没有放弃台湾,也
没有和国民党妥协要国民党让他去美国那么大的国家。他在这里批评、批评、批评,就
是他喜欢这个地方的人,就是希望这边的人他妈的比较有格调一点。”从这些话里,可
以看到南榕清楚知道我对台湾的感情。
  本来办杂志是争取言论自由、鼓吹人权民主的,但是南榕愈办愈把重点转移了,我
是不赞成台独的,于是两人便逐渐疏远了。1989年3月6日早上,他电邀我为杂志五周年
写几句话,我写了《言论自由还是第一优先》一文,以“逆耳之言,以博老友们的一脸
苦笑”。那次电话通了四十分钟,是我们最后一次通话,电话中我反复举证,告诉他台
独是一种梦幻,“我们要牺牲,但是不要为梦幻的理想牺牲”。从此以后,南榕的声音
,对我已是绝响了。一个月后,南榕以自焚殉道。
  那年南榕坐牢之日,我由叶菊兰、邱谦城陪同,和小屯一起去看他,南榕的小女儿
竹梅也一起去了,眉宇之间,似有无限深沉与哀怨。竹梅十岁时写诗说:“爸爸像太阳
一样,如果太阳不见了,我会哭,我会叫,但还是叫不回太阳。”——对小女儿而言,
南榕是太阳;但对好朋友说来,南榕是孤星。正因为是孤星,所以他不屑加入民进党。
南榕自焚殉道后,民进党趁机拥死人为筹码,奉他为“灵魂党员”。殊不知南榕不屑入
这种党,正因为这种党的政客没有“灵魂”,他们唐突死者,无耻至此,南榕、南榕,
真死不瞑目了。
  南榕死后,一个说法是包围杂志社的警察们谋杀了他,这种郑南榕非自焚论,在“
立法院”,由尤清、朱高正带头,就非自焚论展开政治秀,以是否有他杀的可能性,大
作文章:陈水扁太太吴淑珍也依据陈永兴、黄华的话,同此炒作。而台南地区,也有四
十名民进党员借口“国民党活活烧死郑南榕”,大举游行。——台北方面是打死后焚尸
灭迹的,台南方面却是进一步活活烧死了,可见这一被杀焚尸“罗生门”,还有南派北
派的不同说词呢!
  事实上,郑南榕决心自焚殉道,早见于该年2月18日《自由时代》总号第二六四期里
,他用书面表达出“他们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尸体”的宣示。4月7日的从容一
死,只不过是实践这一宣示而已。他的牺牲精神,是不容歪曲的。在生死线上,他温柔
地叫醒十岁小女儿,叫“你们大家先走”,然后反锁自己于办公室内,自行了结他四十
二岁的生命。检察官验尸时发现,起火后郑南榕安坐在桌旁,没有逃走的迹象,双手扶
在办公椅的把手上,上身笔直,如此端正的死法,尚属首见。呜呼南榕,在生死大节上
,图难于易,从容如此,平生所学,真实不虚矣!
  我捐给南榕搞“五一九绿色行动”的十万元,来源颇为有趣。那是我告国民党议员
郁慕明诽谤的战利品。郁慕明最后以道歉、赔款同我和解,并成为朋友。我借花献佛、
“因粮于敌”,把十万元捐给党外。我交给南榕的时候,南榕说:“李先生你捐了这么
多钱,整个的宣传费用,都解决啦!”后来得知参加者每人身上佩贴的圆形五一九绿色
标志,都是“郁同志”出的钱!
  郑南榕并没有钱,他办杂志的一些资金,是向我借的。他采纳邓维祯的建议,把我
名字以“李敖总监”形式,单独印在每期封面上,以广招徕,为时年余之久。后来我笑
谓:你晓得俞大维挂名做“国防部长”的奥妙吗?他挂名,目的就在把蒋经国带进场,
最后还政蒋氏,由蒋经国出任“国防部长”。如今我干了一年多了,还是由你来挂名吧
。从此以后,《自由时代系列》杂志就在封面上改由郑南榕挂名了。
  我自己挂名的“杂志”,除了《千秋评论》、《万岁评论》等月刊外,我还办过《
乌鸦评论》周刊,自1988年10月1日办到1989年3月17日,共出二十四期。我不但办月刊
。办周刊,还办报纸,在国民党报禁解除后,新创刊的《世界论坛报》邀我写专栏——
《世论新语》。《世界论坛报》是一家低格调的烂报,只因全台湾只有这一家报的发行
人愿意邀我写专栏,并保障我一字不改地言论自由,所以我也就以“尔为尔,我为我”
地划清界限,撒起野来了。最后发行人吃不消,大家闹翻也、绝交也,自是意料中事。
如今回想,了无遗憾,但恨没有第二家烂报烂眼识人耳!不过,报禁开放后,我自己倒
阴错阳差,有了一次办报的机会。有周孟禄者,学新闻出身,是高斯机的总代理,报禁
解除后,他机会大好,大卖这种印报机,但却回收了一些旧的印报机,堆在仓库。他想
到如能把这种旧机器废物利用,以小额投资办张报纸,可能是一个好计划。因此通过海
王印刷厂的张坤山介绍,以伍振环做人头,邀我合作。伍振环本是警备总部的高干,当
年负责查禁过我的书,如今找上门来,我心中一边发毛、一边好笑,于是合作起来,由
我包办一切言责,办了只有一大张四个版的《求是报》。这报极有特色,从不奉“中华
民国”正朔到天天彩色“三点要露”臭“新闻局”,热闹万分。这报没有一个记者,只
有兼任的胡基峻帮我,就每天出刊起来了。从1991年2月27日到8月20日,办了近半年,
最后以曲高和寡、资金不足,以致中道崩姐。虽然周孟禄、伍振环双双被我告到法院,
但我仍要公平地说,他们两人实在眼光不错。——他们能找到李敖做这场空前绝后的大
买卖,虽然买卖垮了官司在,但他们绝对可附李敖骥尾而青史留名,桥也桥、路归路,
我虽然告他们背信罪,但仍不埋没两人的功劳。
  办报期间,彭明敏来信问我是不是太辛苦了,我有回信写这一生涯:
  《求是报》一办转眼两个月了,忙得没有好好回信给你。前一阵子看电视张学良说
他是“很胆大妄为的”,我想我办《求是报》,也属“胆大妄为”的一种。因为按情按
理按实力,我实在没有办报的财力,正因为如此,报却办了出来,除“胆大妄为”外,
殊乏其他解释。
  《求是报》开办以后,我个人倒还好,因为即使不办报,我也是“工作狂”,每天
由早到晚忙个不停,所以办报只是忙上加忙而已。倒是跟我办报的同人,忙得人仰马翻
,以致屡生“逃兵”事件,其中孟祥柯是第一叛徒,他是过惯闲云野鹤生活的,这一忙
,吓坏了他,乃留书出走,略谓George santayana与阳春有约,他老孟与乡村有约云,
一走了之,潇洒无比。
  虽然屡生叛逃事件,但李敖是何等人,岂怕别人叛我的变,仍旧“天行有常,不为
尧存,不为桀亡”,何况老孟并非夏桀也乎?
  老孟写文章,考究环境,他说最理想的地方是狮头山庙里,青山绿水、清风徐来,
才有灵感。他问我为何随意下笔就千言,不要靠灵感,我说妓女接客,要不要靠性欲?
靠有性欲才能接客,还能干这行吗?
  不管怎么责人而不责己,《求是报》办出来,可谓“恶有恶‘报’”。当年我曾说
“如果你想害一个人,你就劝他办杂志”(这一名言,大家都忘了是我说的),如今当
修正为“劝他办报纸”了。
  不过,不论怎么“悔不当初”,《求是报》总算做到了一点,就是全部都是可读的
东西。就光凭这一点,《求是报》就是鹤立鸡群啦!
  虽然理由头头是道,可是夜里三点泡在浴盆里,未免自笑。周作人打油诗说“老去
无端玩古董”,我倒有点“老去无端办报纸”之感。盖办报之事,在去年10月12日以前
,我一起认为对我是天方夜谭。报办成后,可好了,每天不要“跑三点半”了,——每
天跑夜里“十二点半”了。《求是报》每天夜里四点钟由DHL快传到美国出美洲版,“十
二点半”,正是“‘夜’正当中”呢!
  你说“每日出报,太辛苦了,但是很值得的”,多谢打气。
  1991年11月三日,我创办了《李敖求是评论》月刊,在发刊词中写道:
  我的《千秋评论》《“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办了十年。《求是报》办了半年,如
今双双达成它们历史的、阶段性的使命,我决定创办《李敖求是评论》杂志,以开新酞

  《李敖求是评论》杂志是我五十六岁时创办的,由于我余生生命贯注的主力是《北
京法源寺》以外的几部重要小说,以及非小说的《中国思想史》等书,花在“东打一拳
。西踢一脚”式的杂志上面,时间已有限制。因此我用两百页以下的月刊形式,予以掌
握和掌舵。
  《李敖求是评论》杂志虽是杂志,但它的使命,在“成一家之言”,一家之言并不
是我一个人发言,而是把特立独行之言、振聋醒聩之言、“虽干万人,吾往矣”之言,
不论古今、不论中外、不论新旧,都有以召集,形成光束与弹花,为“中国”开道、为
“中国人”导向。“中国人”混蛋混蛋满天下,上自高等知识分子、衮衮诸公;下至匹
夫匹妇、贩夫走卒,滔滔皆是混蛋、到处都是混蛋。在这种世风下,第一流的思想家站
出来,以实事求是的论证,说点明白话、主持一些公道,这是起码该有的独来独往。《
李敖求是评论》杂志就是在这一抱负下创办的。这是全台湾唯—‘一个崇尚真理、全说
真话、专讲是非、没有党派的杂志。我敢说,看了它,台湾任何刊物都“不够看”、都
“何足数”了。——浅人看来,这种开场白有点吹牛;但真正有眼识泰山的人看来,李
敖几十年孤军奋斗、呼啸丛林的纪录,岂不都印证了这一事实吗?
  《李敖求是评论》共办了六期,为时半年。到了1992年4月1日,我急着写我要写《
北京法源寺》以外的那些书,决心结束每月不得安宁的写作方式,于是在《李敖求是评
论》第六期出版后,告别了这一每月折腾的生涯。自《千秋评论》起算,这一生涯长达
十年之久。
  这十年中,我带头正人心、布公道、求真相、抱不平,以“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
而为天下法”的声势,整天四面树敌、八面威风,这一情景,我有一首浴盆中作的打油
诗,约可谈笑得之:
       一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先当孙行者,后变彼得潘。
  只做单干户,不搞李家班。
  独来又独往,管他关不关。
       二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翻。
  早戒夺命酒。不抽长寿烟。
  忙时撼天下,闲来逛地摊。
  周公不吐哺,独自吃三餐。
       三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东流浑似水,北望气如山。
  春去人稍胖,老来心更宽。
  蜀中需大将,留我做神仙。
       四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笔写甲乙丙,口喊一二三。
  狂酿工蜂蜜,不搬陶侃砖。
  知音究竟少,何必相见欢?
       五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少食花生米,多吃豆腐干。
  她将裙儿解,我把裤子穿。
  夕阳无限好,只是要变天。
       六
  二次出狱后,声名翻两番。
  口诛群党棍,笔伐大汉奸。
  无心做牛饮,顺手把羊牵。
  一片伤心事,不独为台湾。
  我这十年的“笔伐”大业,内容涵盖极广,回忆录中无法细表,大体上可说天文地
理,无一不批;三教九流,无所不捣,这在我办的《乌鸦评论》发刊词中,早有概括的
描述:
  四百年来,台湾在外国人、外省人、本省人的相激相荡下,已经变成了一个畸形的
、肤浅的、荒谬的、走火入魔的岛。这虽然没有威尔斯笔下“莫洛博士岛”那样光怪,
但它的陆离,却超乎英国先知者的先知之外。我身处这样子的岛上四十年,虽然不见容
于朝、不见知于野,但是独来独往的气概、“我手写我口”的气魄,却老而弥坚。这次
出来办《乌鸦评论》,就是要在众口一声的时代里,呱呱大叫一番。我要痛斥政局的黑
暗、政党的腐败、群众的无知。群体的愚昧、思想的迷糊、行为的迷信、社会的疯狂、
知识分子的失职与怯懦。……我绝不怕得罪人,也绝不媚世,台湾所有杂志都是媚世的
,可是我就不信邪,我就是要办个《谴责》杂志给大家看!英国古歌《两只乌鸦》里,
乌鸦对话,去吃死尸,最后吃得“白骨剥露,凄风永拂”。乌鸦的功劳,不正是如此吗

  以上的概括描述若以具体表征,看我一次“吃死尸”表演便可落实。以批蒋介石为
例:蒋介石是武人,但综其一生,有武无功,可为定论。但蒋介石本人和他的走狗们,
却厚颜丑表其功,从在大陆时举国上下,到逃到台湾后全岛上下,都众口一声。这种现
象,别人能受,我绝不受,因此奋笔为文,以千秋之笔,斥一时之谎,虽在蒋家天下统
治下,却一无所惧,我这种人格与文格,可谓古今中外文人的第一名,自己想来,不禁
频频佩服自己也。
  我从在台湾出书以来,在我名下被禁的书,高达九十六种之多,国民党箝制言论自
由,有如此破世界纪录的成绩,真令中外侧目。或说这种对异己的不容忍,是国民党师
承中国文化使然。其实中国文化也不尽如此。骆宾王生前是骂武则天的,但在《新唐书
》说他“亡命”后、《旧唐书》说他“伏诛”后,武则天却找人寻访他的作品,找到了
十卷,“盛传于世”。骆宾王《在狱咏蝉》诗说:“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他死
后,绝没想到“表”他“心”的,竟是他的头号政敌!武则天的度量,国民党没有也!
所以局面是“无人信高洁,他来禁我书!”——国民党唐突中国文化,武则天不着也!

  国民党一查禁了李敖的书,便即时出之以抢书行动,我却尽量用计谋减低损失,就
是同他们捉迷藏。不过,有时来不及捉迷藏,他们先驰得点,查到装订厂,先来抢书,
那种情况,就最惨重。那种情况都由上级人员带队,手下的人也放不了水。《千秋评论
》第二十七期出版前,我嘱咐我弟弟,所有的书不要全部在装订厂集中,这样的话,他
们到现场抢书,顶多只能抢走一千本。那天正好是礼拜六下午,天气很好,我弟弟看第
一批书已经安全出笼没有被抢,他就跟工人说,我们下午赶快一起装订完了,大伙好出
去玩。于是就运进了一万本,该死的我弟弟出完了馊主意,竟然还跑回去大便,结果当
天下午一万本被抢得干干净净。我当然大发脾气了,我骂说:“强盗抢你东西,至少你
要跟他打个照面吧!强盗要见你,得从万华跑到大安区你家厕所来才成,这叫什么话!
哪里不能大便?还非得跑回来大便?人家‘肥水不落外人田’,你却‘水肥不落外人田
’!”不过,我弟弟的辩解却是:“敖哥,你不知道,每印几期,安全过关后,印刷厂
装订厂就要向官方告一次密,大泻一次,给官方做点成绩,也给他们自己留下一些合作
的纪录。——他们跟我们、跟官方,是交替合作、两头合作的。他们是你的朋友,有时
候也客串你的敌人,不得不告密。何时书被抢,其实跟我的水肥并无关系。我的水肥肥
到哪里,都是一样啊!”
  蔡汉勋(陈中雄)是我这十年笔代成绩的最好统计者,他在《文化顽童李敖——李
敖被忽视的另一面》书里,有《李敖复出文坛的总成绩单》之作,他指出:
  “文化顽童”李敖在1979年6月复出后,除了办过每日准时发行达一百七十二天的《
求是报》外,他更以令人难能置信的毅力先后创办了《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一百二十期
、《李敖千秋评论》号外四期、《万岁评论》四十期、《李敖求是评论》六期、《乌鸦
评论》二十四期;以及出版过八大册《李敖全集》、七本《李敖新刊》和三十余本丛书
,堪称是著作等身的文坛异数。
  蔡汉勋又有“官方查禁李敖著作的‘理由’”一节,我抽举二十六册,以见数斑:

  《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刊载“新夷说”一文,内容将“国父”遗教断章取义
,故为曲解足以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
  《传统下的独白》:攻汗台湾当局现行法制,恶加渲染,足以淆乱视听,挑拨当局
与人民情感。
  《历史与人像》:诬指孔子为反动,并歪曲历史事实,足以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
气。……
  《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诬蔑儒家思想,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
  《文化论战丹人剥:诬指传统文化是繁殖共产主义的温床并为其铺路,足以淆乱视
听,影响民心士气。
  《教育与脸谱》:鼓动学生背叛师长,并煽惑学界“造反”、“革命”,足以淆乱
视听,危害社会治安。
  《上下古今谈》:公然反对台湾当局法令,诬指警察公报私仇,逼良为娼,足以淆
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
  《乌鸦又叫了》:作者借彭明敏事件之发生,倡言发起“学习李敖运动”,鼓励青
年走李敖路线,自认代表“反盲动”“反以暴易暴”“反枪杆对付异己”,并妄言“主
张和平改革、社会改革、思想改革”。显有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之害,并有危害社
会治安之虞。
  《孙悟空和我》:指“蒋廷黻对经济自由的认识是错误的”,并诬指有“这种论调
的人,他们专门表演集体、统制、官办、党营、公卖、国有等把戏”,显有淆乱视听,
影响民心士气及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之害。……
  “李敖写的信”:诬指“内政部”依据出版法“侵害”人民自由系“违宪”,并主
张知识分子提倡“不合作主义”,显有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及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
之害。……
  “也有情书”:攻击台湾烟酒公卖制度为“专卖的统治经济制度”,并诬指烟酒专
卖为“垄断的苛税”,另妄称“老百姓麻木得没有‘心’了”,显有淆乱视听、影响民
心士气及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之害。……
  《不要叫吧》:诬指“出版法”完全“违宪”。煽动人民“多还他们几手”,并指
“社会上‘暴戾之风’系法律不能为其辩冤白诗,自然最后要被逼到绝路上去,‘官逼
民反’”等,显有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士气及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之害。
  《千秋·冤狱·党》(千秋评论①):内容淆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

  《放火·放水·光》(千秋评论[11]):其中之《放火的》及《论中门村事件》两
文蓄意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鼓煽暴力、夸张事实、淆乱视听、危害社会治安秩序。…

  《政治·女人·蛇》(千秋评论[16]):《不平等条约是国民党废除的吗?》及《
政治与生殖器》等文,内容淆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
  《老儿·小儿·病》(千秋评论[22]):刊登《王国维自杀写真》、《天涯哭此时
》等文,内容歪曲事实,淆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
  《钞票·肚皮·尿》(千秋评论[26]):其中《国民党与钞票》等文,内容挑拨当
局与人民情感,破坏“国军”团结,更以猥亵文字,破坏社会公序良俗,淆乱视听,足
以影响民心士气。……
  《大使·老鼠·怕》(千秋评论[27]):其中《国民党的三通前科》、《大使垮台
秘闻》、《上县太爷书》等文字,曲解事实,蓄意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淆乱视听,足
以影响民心士气。
  《活爸·死爸·黑》(千秋评论[28]):其中之《乱世父子泪》、《活人不要要死
尸》、《向国民党讨十大债》等等文字,为共党宣传,曲解事实,诬蔑“当局”,蓄意
挑拨分化‘当局”与人民情感,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气。……
  《放屁·放屁·真放屁》:(万岁评论③):其中之《人间不是你们的》,《马璧
奉化现形记》、《从〈我是嫖客〉到〈我是鸡巴〉》等文,违背“反共国策”,曲解事
实,诬蔑“当局”,蓄意挑拨,分化‘当局”与人民情感,淆乱视听,足以影响民心士
气。……
  《打炮·打炮·别打炮》(万岁评论):其中之《乡愁》、《马可仕》、《文化》
等文,违背“反共国策”,捏造谣言,蓄意淆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足以影响
民心土气。……
  《涨价·涨价·买》(千秋评论[40]):部分文字内容扭曲事实,并捏造谰言,侮
辱壮烈“殉国先烈”,淆乱视听,挑拨当局与人民情感,足以影响民心士气。……
  《蒋介石研究》:其中部分文字,前于千秋、万岁评论丛书各期刊载时,已予查禁
,今再予刊出。……
  《蒋介石研究续集》:部分内容不妥。……
  《蒋介石研究三集》:部分内容严重不妥。……
  《孙中山研究》:封面违反“出版法”规定,应予行政处分。
  上面这些洋洋大观的罪状,如果逆向思考,岂不正好反证了李敖的功劳所在吗?这
种由敌人揭发的罪状,只消一念反转,就是我的功劳簿了。我再举胡秋原在“1991年度
诉更(一)字第十五号”的“民事答辩状”为例:
  原告(李敖)虽非知名作家,但确实写了许多文字,其所写之文字,主要可分为两
类:第一类是卖国汉奸性的,原告曾写文字污辱台湾当局为“伪政府”,原告要“鞭蒋
介石之尸”,又说李、郝体制是“谬种流传”,要加速打倒蒋家余孽,骂李登辉是“伪
总统”,郝柏村是“奴才”,又骂“最高法院”“荒唐”、“笑话”,原告还控告李登
辉伪造文书。第二类是猥亵下流性的,以原告最近之作品为例,如“从小就舔在女人屄
”(按此指“新闻局长”邵玉铭说的,而被胡秋原断章取义)、“鸡巴学”、“鸡巴中
正”、“屁股功夫”,写“性文诗”,满纸生殖器、排泄器。又原告自《乌鸦评论》以
至《求是报》,每期必刊一春宫照片,且要李登辉“总统”、前“新闻局”局长邵玉铭
看他的“三点不露”,如此下流不堪入目之作品,不胜枚举,古今中外有如此以猥亵文
字,妨害风化之知名作家乎?
  上一宣布,可与当年徐复观所列李敖罪状比美。此李敖赫赫之功也,见誉于敌人之
手,看似骂我,其实不知乃肯定我也。
  笔伐时期,在编印发行上重要的“共犯”有:“汝清”。林秉钦、叶圣康、“老大
哥”张坤山、赖阿胜、石柏苍、黄菊文、苏荣泉、何玉芳、苏久洲、苏世芳、曾骏龙、
黄慧隆、郭宝秀、洪富仁、詹赐珠、姚文玲、张月华、陈淑美。陈兆基、胡基峻、孟绝
子、李放、郭文宏。特别一提的是吕佳真,她毕业东吴历史系,自参与李敖出版社后,
所有阶段的出版品,无役不与;编校、印务、仓储、发行


--
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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