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dogcat (评论员),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论自由(2续)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04日19:48:26 星期一), 站内信件


    须知人们之热心于真理并不胜于他们之往往热心于错误,而一使用到足量的法律的
或甚至仅仅社会的惩罚,一般说来对二者便都能成功地制止其宣传。真理所享有的真正
优越之处乃在这里:一个意见只要是真确的,尽管可以一次再次或甚至多次被压熄下去,
但在悠悠岁月的进程中一般总会不断有人把它重新发现出来,直到某一次的重现恰值情
况有利,幸得逃过迫害,直至它头角崭露,能够抵住随后再试图压制它的一切努力。
    人们会说,我们现在已不把倡导新意见的人处死了,我们已不象我们先人之杀戮先
知者,我们甚至还替他们营造坟墓。真的,我们是不再弄死异端者了;现代舆情所能容
忍的对于即使是最有毒害的意见的惩罚,其程度也不足以根据那些意见。但是,还让我
们不要阿谀自己,认为我们现在已经免于法律迫害的污点了。对于意见的惩罚,或者至
少对于发表意见的惩罚,还凭法律而存在着;至于这些罚章的执行,即使在近时,也并
非一无例证致使人们可以完全不信其有一天会充分复活起来。即在1857年,在康沃
(Cornwall)郡的夏季巡回裁判庭,就有一个不幸的人,①据说在生活一切关系方面都
还是碌碌庸行的,只因说了和在门上写了几句触犯基督教的话就被判处二十一个月的徒
刑。在同时的一个月之内,在旧百雷(Old Bailey)地方,又有两个人分别在两个场合
上被拒绝充当陪审员,②其中一人并受到推事和律师之一的重大侮辱,只因他们诚实地
自陈没有什么神学的信仰;同时还有第三个,一个外国人,则因同样的理由被拒绝对一
个窃贼进行控诉。③这种对于报怨求偿的拒绝,系依据法律上的一条教义,即凡不宣称
相信一个神(任何一个神就足够了)和相信彼界的人概不能被准许到法庭作证。这无异
于宣布这种人为法外之人,被排拒在法庭的保护之外;这不仅等于说,人们可以对他们
进行掠夺或攻击而不受处罚,只要没有他人而只有他们自己或抱有同类意见的人在场,
这还等于说,人们也可以对任何人进行掠夺或攻击而不受处罚,假如要证明这事实只有
靠他们来作证的话。这条教义又以一个假定为根据,就是说,凡不信彼界的人,其誓言
概无价值。这个命题显示着,赞成它的人对于历史是太无知了(因为历史上千真万确的
情况是,各个时代都有很高成数的无信仰者乃是出色的正直而享有荣誉的人);凡人只
要稍稍理会到,有多少以道德和成就而享世界盛名的人都是众所深知至少是其熟人们所
深知的无信仰者,谁就再也不会主强这个命题了。再说,这条规律又是自杀性的,它取
消掉自己的基础。在凡是无神论者必是说谎者这一假定之下,它容许了所有愿意说谎的
无神论者来作证词,而所拒绝的倒只是那些敢冒不韪,宁愿公开自认一条人所痛恶的信
条而不愿肯定一点虚妄之事的人们。实行这样一条自判为背谬于其所设目的的规律,只
能视为仇恨的标志,迫害行为的遣骸,同时也是迫害行为本身,而且还具有一个特点,
即受迫害的资格正是清楚地被证明为不应受迫害。并且,这条规律以及它所含的学理对
于有信仰的人也是一个侮辱,正不亚于对于无信仰的人是一个侮辱。因为,若谓凡不信
彼界的人必然要说谎,那么势必要说凡信彼界者之避免说谎,假如他们是避免了的话,
只是因为怕入地狱了。对于这条规律的创作者和教唆者,我们且不伤他们,且不说他们
所形成的基督道德的概念乃是出自他们自己的意识吧了。不错,这些情况只是迫害行为
的陈迹和残余,可以不认作意欲实行迫害的标志;英国人心理往往有一种优柔虚弱状态,
当自己实巳不复坏到要实行一条坏原则时却反常地以主张那条原则为乐,上述残余情况
正可视为这种心理状态之一例。但是,不幸之处则在,停顿已近一代之久的更坏形式之
下的法律迫害能否继续停顿下去,这在公众心理状态中并没有什么保证。在现在这个年
代里,日常事物平静的表面常会为复活旧罪恶的尝试所搅动,正象为倡导新惠益的尝试
所搅动一样。目前所夸称的宗教复兴,在狭隘而无文化的人们心中至少同样也是迷信的
复活;而凡是人民情绪中还存有不宽容思想的强烈而经久的酵母的地方——这是无论何
时都留踞在我国中等阶级之中的——总是无需费力就能挑动他们去积极迫害他们所从来
不视为迫害的正当对象的人们。④使得我们这个国度不能成为一个精神自由的地方的正
是这一点,正狂热的人们和大言不惭的人们从教堂讲坛上发出的各种谵语就不值得去理
会了;而福音派的首脑们在管治印度人和回教徒问题上也当作一条原则宣称说,凡不讲
授圣经的学校概不得受公款资助,其后果必然是,凡非真正的或假冒的基督徒也一概不
得授予公职。据报告,一位副国务大臣于1857年11月12日向选民发表演讲时曾说:“不
列颠政府宽容他们的信仰”(不列颠亿万臣民的信仰),“宽容他们所称为宗教的迷信,
这已产生了阻滞不列颠声誉上升的作用,已产生了阻碍基督教健康成长的作用。……宽
容当然是我国宗教自由的巨大基石;但不要让他们滥用宽容这一贵重的字眼。照他理解,
所谓宽容,乃是·在·具·有·同·一·崇·拜·基·础·的·基·督·徒·之·中,
大家都有完全的崇拜自由;乃是对·具·有·一·个·居·间·的·共·同·信·仰·
的·基·督·徒·中各个不同宗派的宽容。”我请大家注意这一事实:一个被认为适宜
在自由党政权下在我国政府中担任高级官职的人竟会主张这样一条教义,认为凡不信基
督为神的人概应屏诸宽容的界线之外。试问,看到这种獃子般的表现之后,谁还能溺于
错觉,以为宗教迫害之事已经一去不复反了呢?
  ①这人是托玛斯普雷(Thomas pooley),于1857年7月31日受到波德明巡回裁判庭
(Bodmin Assizes)的判处。12月,他得到皇室的特赦。
    ②一人是呼里约克(George Jacob Holyoake),事件发生于1857年8月17日;另一
人是楚勒夫(Edward Truelove),事件发生于1857年7月。
    ③这人是格莱钦的男爵(Baron de Gleichen),事件发生于1857年8月4日,在马
尔波鲁街警察法庭上(Marlborough Street police Court)。
    ④近来有一种激动的迫害情绪得到大量灌输,并与印度兵叛变事件中我国民族性最
坏部分的普泛开展结合起来;我们从这里可以得到很多警示。

    是人们对于不信仰他们所重视的信条的人所抱的意见和所怀的情绪。在过去很长的
时间里,法律惩罚的主要害处就在它加强了社会的诋毁。而正是社会的诋毁乃是真正有
效力的东西,其效力竟使得在英国,在社会戒律之下,敢于发表意见的事比在他国,在
法律惩罚的危险之下,还要少见得多。对于除开经济情况使其无赖于他人的善意而外的
一切人,在发表意见的问题上,舆论是象法律一样有效力的;人们可以被投置在监狱之
内,同样也可以被排拒在赚取面包的办法之外。
    那些已将面包稳取到手而无需或向有权势者,或向团体,或向公众取得恩遇的人们,
在公开发表意见方面自然不怕什么,可是只怕被人想来不好,谈论不好,而这些则应当
不需要什么了不起的英雄性格才使他们能够承受。关于这种人,是没有什么诉诸怜悯心
情替他们辩解之余地的。但是,虽然我们已不象从前所惯为的那样把许多灾祸加于和我
们思想不同的人,可是也许会以我们现在对待他们的办法对我们自己做出与历来同样多
的灾祸。苏格拉底是被处死了,但苏格拉底的哲学则如日在中天,光辉照遍整个的知识
长空。基督徒是被投饲狮子了,但基督教会则长成一株堂皇繁茂的大树,高出于那些较
老而较少生气的生长物,并以其复荫窒抑着它们。我们现在仅仅有点社会的不宽容,这
既不杀死一个人,也不拔除什么意见,但是这却诱导人们把意见遮掩起来,或者避免积
极努力去传布意见。在我们这里,以每十年或每一代来看,异端意见极少取得或者甚至
还丢失了它们的阵地;它们从来不曾传布得遥远而广泛,而只是保持在一些深思勤学的
人们的狭小圈子里暗暗燃烧着;它们在那些人中间发源开端,却从来未得以其真的或假
的光亮照到人类的一般事务。这样,就形成了一种事态,有些人觉得很可满意,因为这
里没有对什么人罚款、把什么人监禁的不愉快过程就把一切得势的意见维持得外表上未
遭扰乱,而同时对那些溺于思想痼疾的异议者也并未绝对制止他们运用理性。这在保持
知识界中的宁静、保持其中一切事物都一仍旧贯地进行方面,倒不失为一个便宜的方案。
但是为知识方面这种平静所付出的代价却是牺牲掉人类心灵中的全部道德勇敢性。这样
一种事态,有一大部分最积极、最好钻研的知识分子都觉得最好把真正的原则以及信念
的根据保藏在自己心里,而在公开演讲中则把自己的结论尽量配合于他们内心所弃绝的
前提——这是决不能产生出那种一度装饰过知识界的开朗无畏的人物以及合乎逻辑而贯
彻始终的知识分子的。在这种事态之下,只能找到这样一类的人,不是滥调的应声虫,
就是真理的应时货,他们在一切重大题目上的论证都是为着听众,而不是自己真正信服
的东西。还有些人出于这两途之外,则把其思想和兴趣局限在一些说来不致犯到原则领
域以内的事物上,即局限在一些细小的实际的问题上——这些事物,只要人类心灵得到
加强和扩大,是自己就会弄对,也是非到那时不能实际弄对的:在那时,那些足以加强
和扩大人们的心灵以及人们对于最高问题的自由而勇敢的思想的事物被放弃了。
    凡认为异端者方面这种缄默不算一种灾害的人,首先应当思量一下,这样缄默的结
果是使异端意见永远得不到公平透彻的讨论;而一些经不起这样讨论的异端意见,虽然
会被遏止不得散布,却不会就此消失。由于禁止一切不归结于正统结论的探讨,败坏最
甚的还不是异端者的心灵。最大的损害乃在那些并非异端者的人,由于害怕异端之称,
他们的整个精神发展被限制了,他们的理性弄得痀了。世界上有一大群大有前途的知
识分子和秉性怯弱的人物,弄得不敢追随任何勇敢、有生气的和独立的思想的结果,否
则就要把自己带到会被认为不信教或不道德的境地——请问谁能计算这世界受到何等的
损失?在这一大群之中,我们还可以间或看到某个具有深刻良心和精细理解的人,用其
一生以他所不能压熄的智力从事于矫作世故,并竭其一切巧思努力于把其良心和理性所
迫促的东西与正统调和起来,而最后或许还办不成功。须知作为一个思想家,其第一个
义务就是随其智力所之而不论它会导至什么结论,谁不认识到这一点谁就不能成为一个
伟大的思想家。设有人以相当的勤劬和准备自己进行思考可是产生错误,另有人则抱持
真确的意见可是只为免使自己思考,在这两种情况下,真理所得于前者的比所得于后者
的要多。还不是单单为着或者主要为着形成伟大思想家才需要思想自由。相反,为着使
一般人都能获致他们所能达到的精神体量,思想自由是同样或者甚至更加必不可少。在
精神奴役的一般气氛之中,曾经有过而且也会再有伟大的个人思想家。可是在那种气氛
之中,从来没有而且也永不会有一种智力活跃的人民。若见哪一国人民一时曾经接近于
那种性格,那是因为对于异端思想的恐惧会经暂告停止。只要哪里存在着凡原则概不得
争辩的暗契,只要哪里认为凡有关能够占据人心的最大问题的讨论已告截止,我们就不
能希望看到那种曾使某些历史时期特别突出的一般精神活跃的高度水平。并且,只要所
谓争论是避开了那些大而重要足以燃起热情的题目,人民的心灵就永不会从基础上被搅
动起来,而所给予的推动也永不会把即使具有最普通智力的人们提高到思想动物的尊严。
关于那种活跃情况,有三个历史时期可以为例:一个是紧接宗教改革之后一段时间内的
欧洲的情况;另一个仅限于欧洲大陆并仅限于较有文化的阶级,那是十八世纪后半期的
思考运动;第三个时期为时更短,就是德国在歌德(Goethe)和费希特(Fichte)时期
知识方面的跃动。这三个时期在其所发展出来的一些特定意见上是大不相同的,但有一
点则三者一样,就是在那三个时期中权威的枷锁都被打碎了。那时,旧的精神专制已被
推翻,而新的还未代立。正是由那三个时期所给予的推动才把欧洲造成现在这样。无论
在人心方面或者在制度方面出现的每一进步,都可清楚地分别溯踪于三者中的或此或彼。
可是苦干时间以来,有些现象表明所有那三项推动力量已经差不多用光;我们若不再度
力主精神自由,我们就不能期待什么新的起步了。
    现在我要转到论证的第二部分,不再假定任何公认意见都会谬误,而姑且冒认它们
皆系真确,然后来考查一下,若不对那些意见的真确性进行自由和公开的讨论而迳加以
主张,这样又有什么价值。凡持有一种坚强意见的人,不论怎样不甘承认其意见有谬误
的可能,只要一想,他的意见不论怎样真确,若不时常经受充分的和无所畏惧的讨论,
那么它虽得到主张也只是作为死的教条而不是作为活的真理——他只要想到这一点,就
应该为它所动了。
    有一类人(幸而不象从前那样多了)想,有人对于他们所认为真确的意见只要无怀
疑地表示赞同,虽然对于它的根据一无所知,也不能替它在最肤浅的反驳面前作一番守
得住的辩护,那也就足够了。这样的人,只要一旦能够领到权威方面教给他们的信条,
便自然而然会想,若还允许对这信条有所问难,那就没有好处而只有害处。这样的人,
当他们的势力得势时,就会使得人们几乎不可能以聪明而有考虑的方式排斥一个公认的
意见,虽然仍不免卤莽而无知地把它排斥;
    这是因为,要完全堵绝讨论究竟不大可能,而当它一旦达到时,没有坚定信念作基
础的信条自然一遇辩论的影子就会退避三舍。根本说来,即使舍弃这个可能性不提——
就假定真确意见是深踞心中,但系作为一个成见、一个脱离论证的信条、一个反对论证
的证据而深踞心中——这也不是一个理性动物主持真理时所应取的办法。这不是有知于
真理。这样主持下的真理,毋宁说只是一个迷信,偶然贴在宣告真理的字面上罢了。
    假如说人类的智力和判断力是应当培养的(这至少是新教徒所不否认的事),那么
试问在什么事物上最适于锻炼一个人的那些能力呢?难道还有比那些关涉本人甚切以致
必须对它们抱有意见的事物更为适宜的吗?假如说对于理解力的培养在一个事情中要胜
于在另一个事情中,这无疑最好是在学得自己的意见的根据中来进行。在一些要有所信
便首须信得正确的题目上,人们不论相信什么,总应当能够为它至少在普通的反驳面前
作辩护。但是有人会说:“把他们的意见的根据·教·给他们就成了。对于一个意见,
不见得因为没有听到争论就一定是鹦鹉学舌。譬如学习几何学的人并非单把定理装入记
忆,同时也懂得和学会演证;若因他们从未听到什么人否认并试图证倒几何学的真理就
说他们对于几何学真理的根据懵然无知,那就未免荒唐了。”毫无疑问,若只说到象数
学这个题目,其中根本没有错的一方要说的东西,那样说法是很可以的。数学真理的证
据有其特殊之点,就是所有论据都在一方。这里没有反驳,也没有对反驳的答复。但是
在每一个可能有不同意见的题目上,真理却象是摆在一架天秤上,要靠两组互相冲突的
理由来较量。即使在自然哲学当中,对于同一事实也可能有另种解释:例如有以地球中
心说代替太阳中心说的,有以热素论代替氱气论的;这就必须能够表明为什么那个另一
说不能成为真理;除非到这一点已经得到表明,并且我们也知道它是怎样得到表明的,
我们就不算懂得我们所持意见的根据。至于再转到一些远较复杂的题目,转到道德、宗
教、政治、社会关系、生活事务等等,那在每一个要争执的意见上倒有四分之三的论证
须用于驱除一些有利于不同意见的现象。古代有个除一人而外的最大演说家留有记载说,
他对于敌方的情事,即使不用比研究自己的情事时所用的更大的强度,至少总要用同样
的强度来加以研究。西塞罗(Cicero)用这种办法当作在公开辩论时获得成功的手段,
这正是为了达到真理而研究任何题目的人们都需要仿效的。一个人对于一件情事若仅仅
知道他自己的一方,他对那个情事就所知甚少。他的理由也许很好,也许不曾有一个人
能驳倒它。但是假如他也同样不能驳倒反对方面的理由,也不尽知那些理由都是什么,
那么他便没有根据就两种意见之中有所择取。这时他的合理立场应当是把判断悬搁起来;
他若不甘心于这样,他便不是被权威带着走,就是象世界上一般情况那样采取他自己情
绪上所最倾向的一方。进一步讲,一个人之听取敌方的论据,若仅听到自己的教师们所
转述的样子,其中并伴有他们所提供的作为辩驳的东西,那也还不够。那不是对待论据
的公正办法,也不会拿它们真正触到自己的心。他必须能够从实在相信那些论据、真诚
替它们辩护、并为它们竭尽一切努力的人们那里听到那些论据。他必须在那些论据的最
花巧又最动听的表达形式之下来认识那些论据;他必须感受到那种为真确见解所必须遇
到并予以解决的难题的全部压力;否则他就永不能真正掌握到足以对付并解决那个难题
的真理。百分之九十九的所谓受过教育的人们都是处于这种情况,甚至那些能为自己的
意见滔滔辩护的人们也是如此。他们的结论也许真确,但对于他们所知的东西而言则会
是谬误:
    他们从未把自己投放在与他们思想不同的人们的精神境地去想一想那些人必会说些
什么;因而若照知这一字的本义说来,他们可说是并不知他们自己所宣奉的教义。一个
教义的某些部分足以说明其余部分并将它释为正当,这在他们是不知的;
    有些考虑足以表明两个似乎彼此冲突的事实实在可以互相调和,或者足以指明在看
来都很有力的两个理由之间应当如何取舍,这在他们也是不知的。总之,对于所有足以
转变比重、足以决定一个全面理解者的判断的那部分真理,他们都是陌生的;而要真正
知道那部分真理,只有兼顾双方、无所偏重、并力图从最强的光亮下来观察双方的理由
的人们才能做到。
    要在一些道德的和人文的题目上取得一个真正的理解,这是一条最根本的纪律,甚
至在一切重要真理上如果没有反对者,我们还不可不想象一些反对者,并供给他们以最
技巧的魔鬼辩护者所能编出的最有力的论据。
    为了减弱上述那些考虑的力量,讨论自由的敌人或许又会说,没有必要要人类一般
都知道都理解哲学家们和神学家们所能讲的反对或赞成其意见的一切道理。他们说,无
需要求普通人都能揭示一个天才反对者的一切误言或妄言。他们说,只要总有一些人能
够答复那些误言或妄言,使得凡是会把不学的人们引导向错误的东西没有不遭到批驳的,
那就足够了。他们说,一些心思简单的人,既经有人把反复传授的真理的明显根据教给
他们,就可把一切余事托给权威人士;他们既明知自己无知无才去解决每一个能被提出
的难题,就大可在反正有对该项工作特有训练的人们已经或者能够对已提出的一切难题
予以解答的保证之下去安静休息了。
    对于这个见解,让我姑且让步到那些在理解真理(这应当伴随着信仰真理)的数量
上最容易感到满足的人们所能要求的最大限度;即使如此,赞成讨论自由的论据也并未
有所削弱。因为就是这个说法也承认人类应当有一个理性的保证:
    对于一切反驳已经予以满意的答复;既然如此,如果不把需要得到答复的反驳说出
来,它们又怎能得到答复呢?如果反驳者没有机会表明答复是未能令人满意的,又怎能
知道答复是令人满意的呢?即使公众不必要,至少要去解答难题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总必
要使自己熟习于那些难题,并且必须在其最令人困惑的形式之下来认识它们;而要做到
这一点,就非把它们自由地陈述出来并置于它们所容有的最有利的光亮之下不可。天主
教有其应付这个麻烦问题的办法。它把人们大别为两类:一类是能够许其以直接的信念
来接受它的教义的,一类则必须靠间接的信赖来接受它们。诚然,对于二者都不许在接
受什么这一点上有所选择;但是教士们,至少能予充分信任的教士们,为要答复反对者
的论证之故,则得到允许并受到奖励去认识那些反对的论据,因而可以读到异端的著作;
至于不以此为业的俗人,除非有特别的许可,就很难得到这种机会了。这条纪律就承认
了关于敌方情事的知识对于宣教者是有益的,不过它又想出与此相辅而行的办法不让世
界上其余的人也知道这个;这样就给予所谓选士比一般大众较多的精神教化,虽然不是
较多的精神自由。天主教用了这个方策,就成功地获致了其宗旨所求的精神方面的优越
地位,因为无自由的教化固然永远不会造就一个阔大而自由的心灵,但是确能造就一个
在乡村巡回法庭上就一樁案由进行辩护的聪明辩护士。但是在宣奉新教的国度里,这种
解救办法却是被否定的;因为新教徒主张,至少在理论上主张,选择一个宗教的责任必
须由每人自己承担起来而不能推诿在宣教者身上。再说,在世界的现状之下,要把学者
所读到的著作对不学者封锁起来,这实际上也不可能。若要让人类的宣教者认识到他们
所应当知道的一切东西,就必须让一切东西被自由地写作并印行出来而不加以任何束缚。
    进一步讲,在公认意见皆系真确这个假定之下,缺乏自由讨论之为害若不过只在使
人们不能知道那些意见的根据,那么或者还可以说这纵然是知识上的却还不是道德上的
危害,就着意见对于品性的影响一点说来,这尚无损于意见的价值。但事实却是,在缺
乏讨论的情况之下,不仅意见的根据被忘掉了,就是意见的意义本身也常常被忘掉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表达意义的字句就不复提示什么观念,或者只提示它们原来所用来表
达的观念的一小部分。鲜明的概念和活生生的信仰是没有了,代之而存在的只有一些陈
套中保留下来的词句;或者假如说意义还有什么部分被保留下来,那也只是意见的外壳
和表皮,其精华则已尽失去了。人类历史中不乏为这种事实所填据的巨大篇章,要加以
研究和思考是不嫌过于认真的。
    在几乎一切道德教义和宗教信条的经历当中都说明了这一点。那些教义和信条对于
其创始人以至他们的直传弟子来说,原是充满着意义和生命力的。只要使它们对其他信
条占上风的斗争持续下去,人们对它们的意义的感觉就不会减弱,或者甚至还把它阐发
到更加充分的意识之中。结果,它不是得势而成为普遍的意见,就是停止前进,只保持
已得的阵地而不再进一步传布。一到这两种结局之一显然可见的时候,关于这个题目的
争论就松弛下来,并逐渐趋于消失。这教义于是取得了一种地位,即使不算一个公认的
意见,也算意见中得到认可的诸派别或诸部类之一;而主张它的人们一般也只是承袭了
它而不是采纳了它;至于这些教义由此到彼的转变,此时已成为绝无仅有的例外之事,
因而在宣称者的思想当中也就不占什么地位。这时,他们已不象起初那样经常戒备着,
不是要面对世界进行自卫,就是要争取世界投向自己;他们已经沉入一种默许妥协的状
态,既不聆听反对他们的信条的论据(只要他们忍得住),也不以有利于那个信条的论
据去打搅异议者(假如还有这种异议者)。从这个时候起,这教义的活力通常就可算开
始衰退了。我们时常听到一切信条的宣教者悲叹地说,要使信徒心中对于他们在名义上
承认的真理保持一种生动的领会,俾能透入情感而真正支配行为,那是太困难了。当一
个信条尚在为其存在而奋斗的时候,便没有这种困难会引起埋怨:那时,即使一些较弱
的斗士都知道并且感到他们为什么而奋斗,也知道并且感到它与其他教义有何区别;在
每个信条的那个存在时期,都可以看到有不少人曾把那个信条的基本原则体现于思想的
一切形式,会把那些原则就其一切重要含义加以量度和考虑,也会体验到那个信条在品
性方面的充分效果,那是对于那个信条的信仰在一个为它彻底浸透的心灵中应当产生的
效果。但是,一到那个信条变成了一个承袭的东西,而人们之予以接受乃是出于被动而
不是出于主动的时候,就是说,一到心灵不复被迫在信条所提示的问题上照初时那样的
程度运用其生命力的时候,就有一种逐步前进的趋势会把这信条除开一些公式而外的全
部东西都忘记掉,或者对它只付以一种淡漠而麻木的同意,仿佛接受它既系出于信赖就
没有把它体现于意识之中或者以亲身经验来加以考验之必要;直到最后,它终于变得与
人类内心生活几乎完全没有联系。于是就出现了在这个世界这个年代经常出现以致形成
多数的这种情事:信条之存在竟象是存在于人心之外,其作用只在把人心硬化和僵化起
来以挡住投给人性更高部分的一切其他影响;其力量只表现在不容任何新的和活的信念
进入人心,而其本身则除作为一名哨兵监守心脑使其空虚以外也对它们别无任何作为。
    实质上本来最能深感人心的教义却会在人心中成为死的信条而不能在想象中、情感
中或者理解中得到体现,这种情况又会达到何种程度,这可以用多数基督教信徒怎样奉
持基督教教义的情形作为示例。这里所说的基督教,是指象一切教会和教派所描述的那
样的东西,即“新约”当中所包含的那些格言和训条。那是一切自称基督徒者都视为神
圣,并当作法则予以接受的。可是,并不过火地说,一千个基督徒当中也没有一个真参
照那些法则来指导或者考验他的个人行为。他在个人行为上所参照的标准乃是他所属国
族、他所属的阶级、或者他所担任的宗教职业的习俗。于是他就一方面有着一套道德的
格言,他相信那是由一个不可能错误的智慧赠给他的一些管治规则;另一方面又有一套
日常生活上的判断和实践,其中与某些条格言有某种程度的符合,与另外一些条格言就
不那么符合,与某些条格言甚至直接对立,而整个说来,则是介乎基督教信条和世俗生
活中的利害及提示二者之间的一种调和。对于前一套标准,他予以崇敬;对于后一套标
准,他才付以真正的忠顺。一切基督教徒都相信,上帝所赐福的乃是穷人、贱人和被世
人恶待的人;他们都相信,富人要进入天国比骆驼要穿过针孔还困难;他们都相信,他
们不应有所裁判,否则他们就应受到裁判;他们都相信,他们绝对不应指神发誓;他们
都相信,他们应当爱邻如爱己;他们都相信,假如有人要拿他们的罩袍,他们就应把自
己的上衣也送给他;他们都相信,他们应当不思虑到明天;他们都相信,如果他们要成
为完善,就应当卖尽自己所有的一切并散给穷人。他们说他们相信那些事情,这在他们
并不是不真诚的。他们的确相信那些,正和人们相信自己所常常听到赞颂而从来不闻有
所讨论的事物一样。但是若就一个活的信仰怎样约制行为这个意义来说,那么他们之信
仰那些教义只不过达到它们通常对他们起到作用的那一点。那些教义在其完整无缺的情
况下,他们若用以投击敌人,是大有可用之处的;
    若有人做出了他们认为可以赞扬的事情,也要(在可能的时候)把那些教义抬出来
作为理由,这更是不用说的了。但是设若有人竟去提醒他们说那些格言还要求着他们连
想都没有想到要做的无数事情,那人却将一无所获,而只有被划入那种好胜于他人而极
不洽众意的脚色之列罢了。这就是说,教义在普通的信徒那里是没有扎根的,在他们心
中并不成为一种力量,他们只是对于那些教义的声音有着一种习惯性的敬意,却没有由
字句伸展到所指事物的感受,能够迫使心灵把那些事物吸收进去,并使得它们符合于公
式。总之,一到涉及行为的时候,他们就东找甲先生,西找乙先生,来指导他们要服从
基督到什么程度了。
    可是我们可以确信,在早期的基督徒那里,情事却并非这样,而远是另样的。假如
情事曾是这样,那么基督教也绝不会由若干被鄙视的希伯来人(Hebrew)的一个隐晦的
教派扩展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了。当他们的敌人从前说到“看那些基督徒是怎样彼此互
爱啊”的时候(这句评语现在大概不会有什么人再说了),他们那时对于自己的信条的
意义无疑是有着极其生动的感受的,而以后则大大减弱下去了。大概主要就是由于这个
原因,所以现在基督教在扩张领域方面取得这样少的进展,而在十八个世纪以后还几乎
仅仅局限于欧洲人和欧洲人后裔的范围。现在,即使是严格的教徒,即使是那些对于自
己的教义比一般人认真得多、对于若干教义的意义也比一般人认识得多的人们,在他们
心中这样比较活跃的一部分教义通常也只是喀尔文(Calvin)、诺克斯(Knox)、或者
其他在性格上与他们自己相近的人物所讲的东西。至于基督本人的话语,在他们心中只
是无所谓地并存着,所产生的效果也不过象仅仅聆听一些温和可亲的语句所引起的效果。
    说到为什么作为某一教派所独有的标志的教义要比一切公认教派所共有的教义能够
保留较多的生命力,为什么从事宣教的人们要对后者保持其意义的生动性就感到较多的
苦难,这无疑有许多的理由;但确定有一个理由是,凡独特的教义都遭受较多的问难,
都必需较经常地在公开的反驳者面前为自己辩护。而一到战场上已无敌人的时候,教者
也好,学者也好,就都在他们的岗位上去睡觉了。
    一般地说,对于一切传统教义,如有关生活智虑和生活知识以及道德方面或宗教方
面的传统教义,上述道理也同样是真确的。所有言语和文章中都充满看关于生活的一般
议论,既讲到生活是什么,也论到在生活中怎样做人;这些议论是每人都知道的,是每
人都一再称述或者闻而默许的,也是大家都当作自明的真理予以接受的,可是大多数人
却只是在切身经验——一般是痛苦一类的经验——使其意义对他们成为实在的时候才开
始真正学到它的意义。一个人往往在受到某种未能逆料的不幸或失望的创痛之后才想到
他一生中一直习闻的某些谚语或常谈,对于这些谚语或常谈,他若能老早就象事后那样
感到其意义,就会拯救他免遭这场灾难了——这种情形是屡见不鲜的。所以有这种情形,
诚然除开缺乏讨论而外还有许多理由:有若干真理非至个人亲身经验到时便不能认知其
充分的意义。但是就是对于这种真理,一个人只要经常听到懂得它的人们就它进行赞成
和反对的辩论,对其意义也会了解得多得多,而所了解到的东西也会深刻得多地印入心
中。人类一见事物不复有疑就放弃思考,这个致命的倾向是他们所犯错误半数的原因。
现代一位作家曾说到“既定意见的沉睡”,这话是说得很好的。
    这是什么话!人们会问:难道真确的知识是以不见一致性为必不可少的条件吗?难
道为要使什么人能够认知真理就必需有某一部分人坚持错误吗?一个信条果真是一到为
一般人所接受了的时候就失去其实在性和生命力么?一个命题果真是除非还有疑问就不
能被人彻底理解到和彻底感受到么?
    这是否说,一到人类一致接受了某个真理的时候,那个真理就在他们当中消亡下去
呢?大家一直都想着,改进知识的最高目标和最好结果乃是要在一切重要真理的认定上
把人类联合得愈来愈好;难道说知识只有在未达到它的目标的时候才存在么?难道征服
的果实却因胜利之非常完全而遭到消毁么?
    我并未肯定那些说法。随着人类的进步,无复争执或者无复存疑的教义在数目上是
会经常增加的;而且也几乎可以说,人类福祉正是要用已达无可争辩程度的真理的数目
和重量来衡量的。许多问题上的严重争论一个接着一个停止下来,这是意见凝固化过程
中所必有的事情之一;这种凝固化,在真确意见方面当然是有益的,但在错误意见方面
却也同样是危险的和有害的。因此,虽然说意见分歧界限的这种逐渐缩小在既属不可避
免也属不可缺少双重意义下有其必定性,但我们却不因此就必须得出结论说它的一切后
果都一定是有益的。在对于一条真理的聪明而生动的领会方面丢掉象被迫就着那条真理
向反对者进行解释和进行辩护所提供的那样一个重要助力,这个损失与那条真理之取得
普遍承认的利益相权起来,纵不足以压倒后者,也是一种不小的牵掣抵消。所以到了这
种助益不能再有的时候,我承认我愿意看到人类的宣教者努力提供一个代替物出来;就
是说,总要想些办法把问题的困难之点提呈在学习者的意识面前,就象一个持见不同而
急于争取他转变的竞胜者把它们提到他面前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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