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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ogcat (评论员),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Jun  5 19:39:38 2001) , 转信


22.与乌托邦主义结成的非神圣同盟 
我称之为“渐进技术”和“历史决定论”的这两种方法论观点之间的对立,密尔已清楚 
认识到了。他写道,“有两种社会学研究,第一种所提出的问题是,……例如,在现时 
的社会条件下实行普遍选举的结果将如何?……但仍然有第二种研究……它的问题…… 
不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给出的原因有什么结果,而是在一般情况下造成……社会状态 
的原因是什么。”考虑到密尔的“社会形态”恰恰相当于我们称之为“历史时期”,因 
而很明显,他所说的“两种社会学研究”之间的区别就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渐进技术观点 
与历史决定论观点之间的区别。假如我们较仔细地考察密尔关于“第二种社会学研究” 
的描述,那么,这一点就更清楚了。他(在孔德的影响下)声称这二种研究高于第一种 
研究,他并且说第二种研究是他所说的“历史方法”的应用。 
正如前面表明的(在第1,17,18节),历史决定论并不是与“能动主义”相对立的。历 

史决定论社会学甚至可以被解释为一种可以有助于(如马克思所说的)“缩短和减少新 
的历史时期诞生时阵痛”的技术。确实,在密尔对历史方法的描述中,我们可以发现这 
一思想的提法与马克思的提法极其相似:“这里所指出的方法是探求社会进步诸规律必 
须遵循的方法。依靠它的帮助,我们不仅能够遥望人类的未来历史,而且能够决定用什 
么人为的手段去加速这一自然进步,只要它是有好处的……这种以思辩社会学最高分支 
为基础的实践规则将成为政治艺术中最宝贵和最有益的部份。” 
正如这里所指出的,我的方法与历史决定论者的方法之间的区别,其标志与其说在于它 
是一种技术不如说它是一种渐进的技术。仅就历史决定论是一种技术而论,它的方法不 
是渐进的,而是“整体主义的”。 
当密尔解释他的“社会形态”(或历史时期)的含义时,他的方法显然是整体主义的, 
他写道:“所谓社会形态,……就是同时并存的一切较大的社会事实或现象都具有的形 
态。”尤其是这些事实的例子:“工业状况,财富及其分配的状况:社会分裂为各个阶 
级,以及这些阶级相互间的关系;这些阶级所抱有的共同信仰……,它们的统治形式, 
尤其是它们的法律和习惯。”总而言之,密尔把社会形态的特点表述如下:“社会形态 
好象……生物体内的各个时期,它们不是一个或少数几个器官或机能的状况,而是整个 
有机体的状况。” 
正是这种整体主义使历史决定论完全不同于渐进技术,并使它有可能与整体主义的或鸟 
托邦的社会工程某些形式结成联盟。 
这当然是一个有些奇怪的联盟;因为正象我们已经看到的(在15节),假使我们知道如 
何利用社会工程来按计划创设社会建构的话,历史决定论的方法与社会工程师或技术师 
的方法之间有着极其明确的区别。从历史决定论的观点来看,历史决定论的方法与任何 
一种社会工程方法是根本对立的,这正象气象学家的方法与造雨魔术师为方法根本对立 
一样。因此,社会工程(甚至渐进方法)被历史决定论者抨击为乌托邦。尽管如此,我 
们却发现历史决定论往往与典型的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社会工程的思想相联合,例如 
:“新秩序的蓝图”或“中央计划”的思想。 
这种联合的两位典型代表人物就是柏拉图和马克思。柏拉图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相信 
所有的变化——或者几乎所有的变化——都是衰败;这是他的历史发展规律。于是,他 
的乌托邦蓝图就要阻止一切变化。这是现在人们所说的“静态”。反之,马克思是一个 
乐观主义者,他可能(象斯宾塞那样)是一个历史决定论道德学说的信徒。所以,他的 
乌托邦蓝图是属于发展的或“动态的”蓝图,而不是一个被束缚住的社会。他预言并积 
极促进以达到理想乌托邦为最终目的的发展,在这个理想乌托邦中,没有政治的或经济 
的压制:国家已经消亡,每个人按其能力而自由地合作,每个人的一切要求都得到满足 
。 
在历史决定论和乌托邦主义的联盟中,最有力的因素无疑在于它们都是整体主义的。历 
史决定论关心发展,但并不是关心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发展,而是关心“整个社会”的 
发展;乌托邦工程也是整体主义的。二者都忽视了一个重要事实(我们将在下一节中提 
出的事实),即在这个意义上的“整体”绝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二者都不满足于 
“‘渐进修补”和“摸索前进”。他们希望采取更激烈的方法。历史决定论者和乌托邦 
主义者似乎都对改变社会环境的经验(这是一个很可怕的、有时被描述为“社会崩溃” 
的经验)。有极深的印象,有时甚至为此而深感不安。于是,他们两方都试图使这种变 
化合理化,其一是对社会发展作出预言,另一是力言这种变革必须加以严格而全面的控 
制,甚至应把它完全阻止住。控制必须是全面的,因为,在社会生活中如果有任何一个 
部分没有加以全面的控制,那就有可能隐藏着酿成意外变化的危险力量。 
历史决定论者和乌托邦主义者之间的另一个联系,在于二者都相信他们的目的并不是选 
择问题或道义决断,相信他们可以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中用科学的方法来发现他们的目的 
。(在这里,他们与渐进技术师或工程师不同,正如他们与自然科学工程师不同一样。 
)历史决定论者和乌托邦主义者都相信他们能够发现“社会”的真正目的;例如,判定 
社会的历史趋势,或断定“他们那个时期的需要”,从而发现社会的真正目的。这样, 
他们就倾向于采取某种历史决定论的道德学说(见第18节)。绝非偶然的是,提倡乌托 
邦“计划”的作者,多半都告诉我们,计划简直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历史正沿着一定的 
方向前进,我们必须计划,不管我们是否愿意。 
这些作者以历史决定论这种腔调来指责他们的反对者智力愚钝,并认为他们的主要任务 
在于“推翻陈旧的思想习惯,发现理解变化着的世界的新钥匙。”他们断言,社会变化 
的趋势是“不能成功地加以影响或偏移的,除非我们放弃渐进的方法或“摸索前进的精 
神”。然而,我们也可以提出疑问,那种新的“计划层次的思想”是否象所说的那么新 
颖,因为整体主义具有自从柏拉图以来就有的相当古老的思想的特点。我个人认为,我 
们还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例子来说明,整体主义的思想方法(不管是关于“社会”还是 
关于“自然界”)绝不代表思想发展的高水平或新阶段,而是前科学时期的特征。 
23.对整体主义的批评 
我已表明了自己的倾向,概述了我的批评所根据的观点以及渐进方法同整体主义和乌托 
邦主义之间的对立,我现在就要进行我的主要任务,即对历史决定论作一番考察。我从 
简略地批评整体主义开始,事实表明整体主义是要加以评击的历史决定论的最关键性的 
论点之一。 
在近代的整体主义著作中,“整体”这个词的用法极其含混。它通常指(a)一个事物的 

全部性质或方面的总和,特别是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全部联系的总和。(b)该事物的某 

些特殊性质或方面使该事物表现为一个有机的结构而不是一个“纯粹的堆积”。(b)意 

义的整体已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特别是心理学中的所谓格式塔(Gestalt)学派的研究 

对象;我们确实没有理由不去研究结构的规律性(例如对称性)等方面,这些规律性可 
以在一些事物例如有机体,电场或机器中被发现。格式塔学说认为,具有这类结构的事 
物,可以说不仅仅是集合——“不仅仅是它们各部分的总和”。 
格式塔学说的任何例子都可以表明,(b)意义的整体同(a)意义的整体大不相同。格 
式塔学说认为,如果我们考虑到乐曲的旋律不仅仅是单个音响的单纯集合或连续,那么 
我们选择出来加以考虑的只是这种音响接续的各个方面中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可以和 
其他方面明显区别开来,例如这些音响的第一个绝对音高或这些音响的平均绝对音强。 
还有其它的格式塔方面比旋律的这些方面更抽象,例如,旋律的节奏;因为我们在考虑 
节奏时,我们就忽略相对音高,虽然相对音高对旋律是重要的。由于这种选择性,对一 
个格式塔的研究以及对任何(b)意义的整体的研究就截然不同于对总体(totality)的 

研究,即不同于对(a)意义的整体的研究。 
事实上,(b)意义的整体是可以科学地加以研究的,但这个事实不能用来证明(a)意 
义的整体也可以科学地加以研究这个完全不同的主张。对后一个主张必须加以否定。如 
果我们要研究一个事物。我们就不得不选择它的某些方面。我们不可能观察或描述整个 
世界或整个自然界,事实上,甚至最小的整体都不能这样来描述,因为一切描述必定都 
是有选择的。我们甚至可以说,(a)意义的整体绝不是任何活动的对象,不论科学的活 

动或其他活动。如果我们把一个有机体拿到另一个地方,那么我们就把它当作一个物体 
来看待,而对它的许多其他方面都没有注意。如果我们把它杀了,那么我们就破坏了它 
的某些性质,但并没有破坏它的全部性质。事买上,我们不可能破坏它的全部性质及其 
各个部分之间的全部关系,即使我们把它压碎或烧掉。 
在全部的意义上,整体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也不能成为其它活动例如控制或改造 
的对象,这种情况似乎是整体主义者所没有注意到的,甚至承认科学通常就是选择的人 
也没有看到。他们确信科学能够在整体上把握社会(在全部的意义上,因为他们所根据 
的是格式塔心理学以前的认识。他们相信,格式塔方法和(a)意义的社会整体方法包罗 

“一个时代的全部社会历史事件的结构”)之间的区别,只是在于格式塔可以直接由直 
觉感知来把握,而社会整体则“太复杂而不能一下子理解”,“只有经过长期的思索, 
密切注意其中一切因素并加以比较和综合才能逐渐理解。总而言之,整体主义者没有看 
到,格式塔的感知同(a)意义的整体毫不相干,他们没有看到一切知识,不管直觉的知 

识或推沦的知识都必定有抽象的方面,他们也没有看到我们不可能把握“社会实在本身 
的具体结构”。既然他们看不到这一层,他们就坚持说,专家们对“细节”的研究必须 
用“合成的”或“综合的”方法来补充,以便重新改造“整个过程”,他们断言,“只 
要专家们不把他们的问题看作一个整体,社会学就会继续忽视这个本质问题”。然而, 
整体主义的方法必然只是说说而已。他们对于整个具体社会状况的科学描述从来没有举 
出一个例子。这样的例子是举不出来的,因为对所举出的任何例子,我们都很容易指出 
它所忽略的方面,而那些方面在某种场合可能又是重要的。 
整体主义者不但企图用不可能的方法来研究我们的社会,而且还企图把我们的社会作为 
一个整体来控制和改造。他们预言:“国家的权力必须扩大,直到它和社会几乎合而为 
一为止”。这句话所表达的直觉是够清楚的。这就是极权主义的直觉。这个预言除了转 
达这种直觉之外还会有什么别的意思呢?“社会”这个词当然包括一切社会关系,包括 
一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母子关系以及儿童福利官员和母子二者之间的关系等等。有许 
多理由说明控制所有或“几乎”所有这些关系是不可能的,因为只要对社会关系进行新 
的控制,我们就创造了一大堆需要加以控制的新的社会关系。简言之,这种不可能性是 
逻辑的不可能性。(这种作法会导致无穷倒退;其情状与研究整个社会的做法类似,因 
为对整个社会进行研究就得包括这种研究。)毫无疑问,乌托邦计划正是想去做不可能 
做到的事情。因为他们向我们所做出的保证之一,就是宣称我们能够“用较为实际的方 
法来造就人与人交往的形式”。当然没有人怀疑,(b)意义的整体是可以造就、控制或 

改造的,但对于(a)意义的整体来说则不然;例如,我们可以创作出一个旋律;但这和 

全面控制的乌托邦梦想毫无共同之处。 
关于乌托邦主义就说到这里。就历史决定论而论,这种主张也是没有希望的。历史决定 
论的整体主义者常常含蓄地断言,历史方法适合于研究在“总体”意义上的整体。但这 
一断言是由于一种误解而来。它把两种观点混为一谈,其一是正确的观点,即认为历史 
与理论科学相反,它的兴趣在于具体的个别事件和个别的人,而不在于抽象的普遍规律 
,其二是错误的观点,即认为历史所关心的“具体的”个人可以视为(a)意义的“具体 

的”整体。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历史和其他学科一样,只能研究对象中被选定的那些 
有兴趣方面。他们错误地认为可以有整体主义意义上的历史,即表示“整个社会有机体 
”或“一“个时代的全部社会历史事件”的“社会形态”的历史。这个思想来源于把人 
类历史看作一个广阔的发展长河这个直观看法。但这样的历史是无法写出来的。每一部 
写成文字的历史都是这个“全部”发展的某些狭小的方面的历史,总是很不完全的历史 
,甚至是被选择出来的那个特殊的、不完全的方面的历史。 
乌托邦主义和历史决定论的整体主义倾向在如下有典型性的命题上是一致的:“我们决 
没必要从整体上确定和指挥整个自然界,这与我们今天不得不从整体上探讨我们的社会 
有所不同。所以我们决没必要深入到历史和自然界的各个领域的结构中去。人类是要… 
…调整全部社会生活的,尽管人类尚未创造出另一个大自然………”这个命题表现出一 
种错误的想法,认为如果我们象整体主义者那样有意去“完全地研究整个自然界,,, 
那么采取历史方法将大有帮助。但是,自然科学,例如地理学也采取了这种方法,但远 
远没有掌握他们课题的“整个系统”。这个命题也表明如下的错误想法:认为我们有可 
能“确定”或“指挥”或“调整”或“创造”(a)意义的整体。说我们绝没必要确定和 

指挥整个自然界”这句话,当然是对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甚至不能确定和指挥这 
个“整体”中的一个实际装置。这类事情是不可能做到的。这是乌托邦的梦想或误解。 
对我们来说,我们现在不得不去做逻辑上不可能的事情,即去确定和指挥整个社会系统 
,去调整全部社会生活,这不过是用所谓“历史的力量”和“未来的发展”使乌托邦计 
划成为不可避免之类的话来恐吓我们罢了。 
顺便一提,所引用的命题是有意思的,因为它承认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实:在自然科学中 
不存在整体主义工程或相应的“科学”的类似情况。所以,进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 
比对澄清这个问题肯定是有帮助的。 
这就是整体主义的逻辑状况,他们鼓励我们在这种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新世界。 
最后,对意义(b)的整体也批评几句,尽管我承认其科学地位。不必重复我所说过的话 

,但我必须指出,说整体不仅仅是其部分的总和这句话,既是平凡的真理;但又是意义 
含混的,这似乎不大为人所认识。甚至一个盘子上的三个苹果也不是“纯粹的总和”, 
因为它们之间必定有某些关系(最大的那个苹果可能在或可能不在另外两个苹果之间等 
等)。这些关系并不是从有三个苹果这一事实得出,但可以科学地加以研究。还有,大 
肆宣传的所谓“原子论”和“格式塔”之间的对立是毫无根据的,至少就原子物理学而 
论。因为原子物理学并非仅仅是“总计”它的基本粒“子,而是从一个与意义(b)的整 

体显然有关的观点来研究粒子系统的。 
大多数的格式塔理论家显然都愿意说,如下两种情况是存在的:其一是看不出有任何秩 
序的那些“堆积”,另一是可以发现有某种秩序或对称性或规律性或系统或结构方案的 
“整体”。因此,诸如“有机体是整体”这样的话就成为很一般的命题,意思是在一个 
有机体中我们能够发现某种秩序。此外,所谓“堆积”也总有格式塔的方面,例如经常 
引用的电场(请想一下一堆石子在其压力增加时的规律性)。因此,这个区分不只是平 
凡,同时又是极其含混;它不能应用于各种不同的事物,而只能用于同一事物的不同方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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