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dogcat (评论员),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Jun  5 19:41:17 2001) , 转信

28.回归法,因果解释,预测和预言 
我对历史连续规律学说的批评在一个重要方面仍然没有结束。我已力图表明,历史决定 
论者在被称为历史的那些事件连续中所看到的“方向”或“倾向”,并不是“规律”, 
而只是趋势。我还指出“趋势”与“规律”不同,一般不能作为科学预测的根据。 
密尔和孔德只是在这一点上属于历史决定论者之列。我相信他们还会对上述批评提出答 
辩。密尔也许会承认他在一定程度上把规律和趋势相混淆。但是,他也许会提醒我们, 
他本人已批评过一些人把“历史连续的齐一”(Uniformity of historicalsuccession 
)误作真正的自然规律,他已经仔细强调指出这种齐一“只能是经验的规律”(这个名 
词多少是误用的);并且指出,在“证明先验的演绎与历史证据相符合”,从而将它回 
归为真正的自然规律之前,它不能被视为确实可靠。他也许会提醒我们,他已提出了“ 
社会科学不能引用历史概括这个绝对原则,除非能够提出充分的根据”,即从一些可以 
独立地被确认的真正自然规律把它演绎出来。(他心目中的这些规律是“人性”规律, 
即“心性”规律。)把历史的概括或别的概括回归为某组普遍的规律的过程,密尔称之 
为“逆演绎法”(inverse deductive method),他认为这是历史学和社会学的唯一正 
确方法。 
我愿意承认这个答辩是有一定说服力的。因为,如果我们竟然能够成功地把某个趋势回 
归为一组规律,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把这个趋势象规律一样用作预测的根据。这种回归 
法或逆演绎会大大有利于填补规律和趋势之间的鸿沟。事实上,密尔的“逆演绎”方法 
是一种程序的恰当的(尽管凑并的)描述,它不但用于社会科学而且用于一切科学,其 
用途之广,是密尔本人远远没有料到的。这进一步显示了密尔答辩的说服力。 
尽管我作出这些承认,我仍然认为我的批评是正确的,历史决定论者从根本上把规律和 
趋势混为一谈是站不住脚的。为了表明这一点,有必要对回归法或逆演绎加以仔细的分 
析。 
我们可以说,科学在其发展中在任何时候都遇到问题。科学不能从观察开始,或不能从 
“资料的收集”开始,这是一些研究方法的学者们所主张的。在我们能够收集资料之前 
,我们对某类资料的兴趣必定已经产生了。这就是说,问题总是最先出现的。问题的提 
出又可以由于实践的需要或者由于科学的和前科学的信念(因某种原故)而有修改必要 
之故。 
科学的问题总是因为人们需要某种解释而被提出来。按照密尔的看法,我们可以区别两 
种重要情况:对个别的或单独的特殊事件的解释和对某种规律性或规律的解释。对此, 
密尔的说法是:“对于个别的事物来说,如果指出它的原因,即说明它的出现是……某 
个规律或几个规律的一个实例,我们就说该事物已被解释,因此,对一次火灾的解释就 
是证明它之发生是由于有火花落在一堆易燃物中;同样,对于一个规律来说,如果指出 
该规律本身不过是另一个规律或几个规律的实例,而可以把它演绎出来,我们就说该规 
律已被解释。”对规律给予解释就是一种“逆演绎”,因而在我们的论述中是很重要的 
。 
密尔对解释的解释(explanation of an explanation),或者更合适他说,对因果解释 

的解释,基本上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由于某些原故,它是不够精确的;而缺乏精确性 
又与我们在这里新讨论的问题有重大关系。所以,我将重述这个问题,并且指出密尔的 
观点和我的观点之间的区别。 
我认为,对某特定事件给予因果解释,就是从两种前提演绎出描述该事件的命题。这两 
种前提就是:某些普遍规律和我们可以称之为特定的原始条件(the specific initial 
conditions)的某些单称的或专指的命题,例如,如果我们发现这条绳子只能承受一磅 
的重量,并发现绳子挂上了两磅的重量,我们就可以说我们已给出了那条绳子断裂的因 
果解释。如果我们分析这种因果解释,那么,我们就发现这里面包含两个不同的组分: 
(1)某些具有普遍的自然规律性质的假说;在这个例子里也许可说是:“每一条结构S 
确定的绳子(取决于它的质地、粗细等),都有一个特定的载重量W,如果有一个超过W 
的重物悬挂在该绳子上,绳子会断开:并且,“每一条具有结构S1的绳子的特定载重量 
等于一磅”。(2)某些关于特定事件的特定的(单称)命题(原始条件),在这个情况 

下,我们可以有两个命题:“这是一条具有结构S1的绳子”并且“放在这条绳子的重物 
为两磅。”于是我们有了两个不同的组分,两类命题,它们合起来得出一个完备的因果 
解释。这两类命题是(1)具有自然规律性质的全称命题,(2)关于该特定情况的特定 
命题,称为“原始条件”(initia1 conditions)。于是我们可以根据普遍规律(1)并 

借助原始条件(2)而演绎出如下特定命题(3):“这条绳子将断开”。这个结构(3) 

也可以称为特定推断。原始条件(或更确切他说,它们所描述的状况)通常被说成该事 
件的原因,而该推断(或者更确切他说,该推断所描述的事件)则被称为结果;例如, 
我们说,在只能载一磅重的绳子上悬挂了两磅重的东西是原因,那么绳子断开就是结果 
。 
只要那些普遍规律经过严格的检验而被确认,并且原因(即原始条件)有独立的证据支 
持,那么,这样的因果解释在科学上当然是可以接受的。 
在分析规律性或规律的因果解释之前,不妨说明一下,从我们对单个事件的解释中出现 
了一些情况。其一是,我们不能在绝对的意义上谈论原因与结果,而只能说,与某个普 
遍规律相联系,某个事件是另一个事件(它的结果)的原因。然而,这些普遍规律经常 
是很平常的(就象我们的例子那样),以致我们通常视为理所应当,而不是特意运用它 
们。其次,运用一个理论来预测某个特定事件,正是运用理论来解释该事件的另一种说 
法。因为我们检验一个理论,就是把所预测的事件和实际观察到的事件加以比较,所以 
我们的分析也表明理论如何能够被检验。我们究竟运用理论来进行解释和预测还是进行 
检验,取决于我们的意图;取决于:究竟哪些命题是我们视为已给出的或没有疑问的, 
哪些命题是我们认为需要进一步批判和检验的。(见第29节) 
对普遍规律所描述的规律性给予因果解释和对单个事件的解释有所不同。乍看起来,人 
们可能以为没有什么区别,并且认为该规律必须从(1)某个更普遍的规律,和(2)某 
些特定情况(即相应于原始条件,但不是单独的而是指某一类状况)演绎出来。然而, 
情况并非如此,因为特定情况(2)必须在我们要解释的那个规律的表述中明确地提到, 

否则这个规律就会和(1)相矛盾。(例如,如果我们想借助牛顿的理论来解释所有行星 

的运动轨迹都是椭圆形这个规律,那么,我们就得首先在这个规律的表述中明确地提到 
在哪些情况下我们才可以断定这个规律为有效。或者说:如果一些行星处在足够广宽的 
太空距离中而使它们之间的引力微乎其微,并围绕一个重得多的太阳运行,那么,每个 
行星就按接近于椭圆的轨道运行(太阳为椭圆的一个焦点)。换句话说,我们要加以解 
释的那个普遍规律的表述必须包括使它能够成立的一切条件,否则我们就不能普遍地断 
定它(或者如密尔所说,无条件地断定它)。因此,对规律性的因果解释就是从一组更 
普遍的规律(已被检验和独立地被确认的规律)演绎出一个规律(它包含该规律性能够 
被断定为真的那些条件)。 
现在,如果我们把我们对因果解释的论述和密尔的论述加以比较,我们就知道,仅就从 
一个规律回归为更普遍的规律而论,即仅就对规律性的因果解释而论,其间并无多大区 
别。然而,密尔论述单个事件的因果解释时,没有明确区别(1)普遍规律和(2)特定 
的原始条件。这基本上是由于密尔在使用“原因”这个词时缺乏清晰性,它有时指单个 
事件,有时指普遍规律。我们将表明,这如何影响到对趋势的解释或回归。 
在逻辑上,对趋势给予解释或回归的可能性是无可怀疑的。例如,让我们假定,我们发 
现所有的行星都越来越接近太阳。这时,太阳系将成为一个在孔德意义上的动态系统: 
它将有一个具有一定趋势的发展或历史,这个趋势可以很容易用牛顿物理学来解释(我 
们可以找到独立的证明),假设行星间的太空充满了某种抵抗物质,例如某种气体。这 
个假定将是一个新的特定原始条件,我们还需要加上那些说明各行星在某个时刻的位置 
和动量的一般原始条件。只要这个新的先行情况继续存在,我们就会得出一个系列性的 
变化或趋势。现在,如果我们进一步假定这种变化是很大的,那么,它就一定对生物学 
和地球上各种生物的历史包括人类的历史有着明显的系列性影响。这表明我们在原则上 
能够解释某些进化的和历史的趋势——甚至“总趋势”,即我们所设想到的持续发展。 
很明显,这些趋势将类似于在上节所说的类连续规律(如季节周期等),所不同的只是 
它们将是“动态的”。因此,它们比那些“静态的”类规律更相应于甚至更接近于孔德 
和密尔关于演化的或历史的连续规律的含糊观念。如果我们有理由假定有关的原始条件 
是持续存在的,那么很明显,我们就能假定这些趋势或“动态的类规律”将持续存在, 
因而他们可以用作规律,并以此为基础来作出预测。 
这种已被解释的趋势(我们可以这样来称谓它们)或者接近于已被解释的趋势,在近代 
进化论中无疑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且不说某些生物形式例如甲壳类和犀牛的进化趋势 
,就是在日益扩大的自然环境范围中生物的数量和种类日益增多这个总趋势,看来也可 
以根据生物学规律来加以解释,结合一些关于有机体的地理环境的假定作为原始条件, 
并且结合一些规律,(例如包含着所谓“自然选择”的重要机制作用的规律)。 
所有这些似乎和我相反而支持密尔和历史决定论。其实不然。被解释的趋势是存在的, 
但它们的持续存在依赖于某些特定的原始条件的持续存在(这些原始条件有时又可以是 
趋势)。密尔和它的历史决定论伙伴忽视趋势对原始条件的依赖性。他们之对待趋势, 
仿佛它们是无条件的,如规律一样。他们把规律和趋势混为一谈,这使他们认为趋势是 
无条件的(因而是普遍的);或者,我们可以说,他们相信绝对的趋势。例子是:不断 
进步的历史总趋势——“越来越好和幸福的趋势”。当他们想到把趋势回归到出规律的 
“回归法”时,他们以为这些趋势可以直接从普遍规律推演来,例如从心性规律(或者 
辩证唯物主义的规律等等)推演出来。 
我们可以说,这就是历史决定论的主要错误。即它的“发展规律”其实是绝对趋势;这 
些趋势和规律一样并不依赖原始条件,并且不可抗拒地以一定方向把我们带到未来。它 
们是无条件预言的根据,而不是有条件的科学预测。 
有些人认识到趋势依赖于条件并力图发现这些条件和明确地提出这些条件。对于这些人 
又如何呢?我的回答是,我和他们并无争论。恰恰相反,趋势的存在是无可怀疑的,因 
此,尽量完善地解释趋势,是我们的艰巨任务,这就是尽可能精确地判明趋势持续所需 
要的条件(见第32节)。 
问题在于,这些条件容易被人忽视。例如,存在着“生产资料不断积累的趋势”(正如 
马克思所说的)。然而,在人口迅速减少的情况下,我们难以设想这个趋势会持续下去 
;而人口的迅速减少,又可能取决于非经济的情况,例如由于一项偶然的发明,或者可 
以设想,由于工业环境造成的直接生理(或生物化学)影响。的确,可能的情况是数不 
尽的。我们在研究趋势的真正条件时,为了能够探明这些可能性,就必须随时设想在什 
么条件下该趋势将会消失。然而这正是历史决定论者所不能做到的。他深信他所喜爱的 
趋势及使趋势消失的那些条件对他来说是不堪设想的。我们可以说,历史决定论的贫困 
是想象力的贫困。历史决定论者不断谴责一些人,说他们在他们的小天地里不能想象变 
化,但是,历史决定论者本人也缺乏想象力,因为他不能想象变化所依赖的条件也会发 
生变化。 
29.方法的统一性 
我在上节里表明,那里所分析的演绎方法是广泛采用的和重要的——比密尔等人所想象 
的更广泛更重要。为了说明自然主义和反自然主义之间的论争,我将把这个看法作进一 
步阐明。在这一节里,我要提出关于方法的统一性学说:这就是说,理论的或概括性的 
科学都采用这个方法,不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是如此。(我暂时把历史科学的问 
题放一下,而在第31节中讨论。)此外,我时历史决定论的一些学说至今还没有充分考 
察,在这一节里将要论及,例如概括的问题;本质主义的问题;直觉悟性的作用问题; 
预测的不精确性问题;复杂性问题以及定量方法的应用问题。 
我并不是要断言,在理论自然科学方法和理论社会科学方法之间不存在任何区别;区别 
显然是存在的,甚至在不同的自然科学之间以及不同的社会科学之间也是存在的。(例 
如,试比较竞争市场和传奇文学的分析。)但是,我同孔德和密尔,以及其他许多人( 
例如曼格尔)一样认为,这两个领域的方法基本上是相同的(虽然我的理解可能不是他 
们所设想的)。这些方法就是演释的因果解释,预测和检验,就象在上一节中所概述的 
那样。它有时被你为假说的解释法,或者经常地被称为假说方法,因为它并不获得可以 
验证任何科学命题的绝对确实性,这些命题总是保诗试验性假说的性质,尽管它们的试 
验性质在经受了大量严格检验之后可能不明显。 
由于假说具有试验的或暂时的性质,大多数方法论学者把假说视为暂时的,因为它们必 
然终于被已证实的理论所代替(或者至少为能被证明在某种概率演算意义上具有“高概 
率”的理论所代替)。我相信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而且它导致一大堆完全不必要的困难 
。然而,这个问题在这里比较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在科学中我们总是致力于解 
释、预测和检验,而检验假说的方法也总是一样的(见上节)。从要加以检验的假说( 
例如一个普遍规律)结合,一些不被视为有问题的其他有关命题(例如一些原始条件) 
,我们演释出一些推断。我们只要可能就把这些推断与实验结果或其他观察结果相比较 
。彼此符合就视为对假说的确认,但不是最终证明;显然彼此不符合就视为反驳或证伪 
。 
按照这个分析,在解释、预测和检验之间并无多大区分。其区别不在于逻辑结构,而在 
于重点的不同:区别在于什么是我们所要考虑的问题,以及什么不是我们所要考虑的问 
题。如果我们的问题不是发现推断,而发现原始条件或某些普遍规律(或这二者)以便 
从它们推出已知的“推断”才是我们的问题,那么,我们就是寻求解释(已知的“推断 
”就成为我们的“被解释项”)。如果我们把规律和原始条件视为已知的(而不是要去 
发现的),利用它们只是为了演绎出推断,从而获得新的知识,那么,我们就是在试图 
作出预测。(在这种情况中,我们应用我们的科学成果。)如果我们认为其中一个前提 
(或者普遍规律或者原始条件)是有问题的,而把推断与经验的结果相比较,那么我们 
就涉及对有问题的前提的检验。 
检验的结果就是选择经得起检验的假说,或者淘汰经不住检验的假说,并因此而拒绝接 
受它们。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这个观点所得出的结论。这就是:凡检验都可以解释为淘汰 
假理论——发现理论的弱点以便加以拒绝,如果它被检验所证伪的话。这个观点有时被 
视为悖论;据说我们的目的是要确立理论,而不是淘汰假理论。然而,正因为我们的目 
的是尽好地确立理论,我们才必须尽可能严格地检验它;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力图发现 
理论的缺憾,必须力图证伪它。如果我们尽了一切努力也不能证伪它,我们就可以说它 
经受了严格检验。这就是何以不去发现反驳而去发现符合理论的实例没有多大意义之故 
。因为,如果我们缺乏批判的态度,我们总会发现我们所希望的事情。我们将寻求和找 
寻证实,我们将忽视和无视可能危及我们心爱的理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获得了看 
来是支持某个理论的重大证据是太容易了:如果我们采取批判态度的话,这个理论也许 
本来会被反驳。为了进行筛选保证最适者理论保存下来,就必须使各种理论为生存而激 
烈斗争。 
总而言之,这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一切科学的方法。然而,我们获得我们的理论或假说的 
方法又如何呢?归纳概括又如何呢?从观察到理论的方法又如何呢?对于这个问题(以 
及对于在第1节讨论而在第26节还没有涉及的学说),我将给予两个回答:(a)我不相 
信我们曾进行过归纳概括;所谓归纳概括指的是我们从观察开始并从观察结果中推导出 
理论。认为我们为此行事,乃是一种偏见。我认为这种偏见是一种乐观的幻想;我还认 
为,在科学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中,我们都是从性质上属于理论的某种东西入手的,例如 
有某种假说或偏见或某个问题(往往是技术的问题),它们以某种方式指导我们的观察 
,帮助我们从无数的观察对象中选择出感兴趣的对象。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 
淘汰法(它就是第24节讨论的反复试验法)总是可以应用的。然而,对于我们目前的讨 
论来说,我不认为必须坚持这一点。因为我们可以说(b)我们获得我们的理论究竟是由 

于匆匆做出没有根据的结论还是仅仅由于偶然发现这些理论(即由于“直觉”)或者通 
过某种归纳过程这样的问题,从科学的观点来看,是无关紧要的。“你最初是怎样发现 
你的理论的呢?”这个问题,只涉及纯属私人的事情,它不同于另一个问题:“你是怎 
样检验你的理论的呢?”只有后一个问题在科学上是重要的;这里所描述的检验方法是 
很有好处的,它导致新的观察并导致理论与观察之间的相互协调。 
我相信所有这些不但对于自然科学而且对于社会科学都是对的。我们只有在想到要观察 
的对象之后才能去观察这些对象。这种情况在社会科学中甚至较之在自然科学中更为显 
著。因为社会科学的对象,如果不是全部的话,多半都是抽象的对象;它们是理论的结 
构(theoretical constructions) (甚至“战争”或“军队”也是抽象概念,有些人 
可能听起来就感到奇怪。具体的东西是被杀死的许多人;或者穿军装的男女等。)这些 
理论结构被用来解释我们经验的这些对象,它们是建立某些模式(models)的结果,尤 
其是社会建构的结果,目的是解释某些经验。这是自然科学的常用方法(在自然科学中 
,我们建立原子、分子、固体、液体等模式)。这是从假说出发通过回归或演绎来进行 
解释的方法的一部分。我们常常不知道我们事实上是运用假说或理论,以致我们错误地 
把理论模式看作具体事物。这种错误实在是太普遍了。模式经常如此被采用这一事实, 
说明了(并且推翻了)方法论本质主义学说,(比较第10节)。它之所以说明了方法本 
质主义的学说,在于模式在性质上是抽象的或理陀性的,但我们很容易以为我们看见它 
,或者在变化着的可观察事件之内或者在它们后面看见它,好象某种永久的灵魂或精髓 
。它之所以推翻方法论本质主义的学说,乃是因为社会理论的任务是要仔细地用描述性 
的或唯名主义性的词语建立和分析社会学模式,这就是说,依据每个人以及他们的态度 
、期望、关系等情况来建立和分析社会学模式——这个设定可以称为“方法论个人主义 
”。 
对哈耶克教授在《科学主义和社会研究》中的两段话的分析,可以阐明和支持自然科学 
和社会科学之间的方法统一性。在第一段里,哈耶克教授写道: 
“希望理解社会科学问题的自然科学家会从他自己的领域里借助类比来想象一个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他通过直接观察来了解原子的内部,但他不可能用一块物体来作实验,而 
且,除了在有限的时间中观察到极少数原子的相互作用之外,不可能看到再多的情况。 
根据他对不同种类的原子的知识,他可以建立所有不同情况的模式,使之联合为一个较 
大的单元,并使这些模式越来越接近于重现少数实例的一切特性,而使他能够观察较复 
杂的现象。然而,他从微观世界的知识所能推导出的宏观世界规律总是‘演绎的’:由 
于他对复杂情况数据的知识有限,这些宏观世界规律往往不能使他预测特定情况的精确 
绪果:而且他也不能通过受控实验来证实这些规律——但可能通过对事件的观察来否证 
这些规律,而那些事件,按照他们的理论是不可能发生的。” 
我承认这段话的第一句是针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某些区别而言。但是,至于这 
段话的其余部分,我认为是谈及方法的完全统一。因为,如果这是关于社会科学方法的 
正确描述(我并不怀疑),那么,它表明社会科学方法的不同,只在于对自然科学方法 
的这种解释,而这是我所拒绝的。我尤其想到“归纳主义的”解释;这种解释认为,在 
自然科学中,我们逐步通过某种概括的方法从观察达到理论,并且我们能够通过某种归 
纳推理的方法来“证明”或甚至证实我们的理论。我在本书一直主张极不相同的观点— 
—把科学方法解释为演绎的、假说的,通过证伪来筛选的等等。对自然科学方法的这种 
描述与哈那克教授对社会科学方法的描述完全相同。(我有理由认为,我对科学方法的 
解释不是受到社会科学方法的任何知识的影响;因为在我第一次提出科学方法的解释时 
,我只想到自然科学,而且对社会科学几乎一无所知。) 
然而,甚至在上述引语中的第一句活所提到的区别,也不是乍看起来那么重大。毫无疑 
问,我们对“人类原子的内部”的认识,比我们对自然界的原子的认识更为直接;但这 
种认识是直觉的。换句话说。我们确实利用对自己的认识来形成关于别人或一切人的假 
说。但是这些假说必须加以检验,必须用筛选的方法加以处理。(直觉可避免一些人去 
想象竟有人不喜欢巧克力。)事实上,物理学家在形成他的原子假说时并非借助直接的 
观察;他往往利用某种联想或直觉,这很容易使他觉得他自己很了解“原子的内部”— 
—甚至知道它们的幻想和偏见。这种直觉是他个人的事情,科学只对假说感兴趣,而他 
的直觉又可能诱发假说,只要这些直觉有丰富的推论并能够加以适当的检验。(关于哈 
耶克教授第一句话所提到的其他区别,即进行实验的困难,见本书第24节) 
在第8节论述的历史决定论学说认为社会科学必须采取直觉悟性的方法。上面那些论述也 

可以表明对此该作如何批评。 
哈耶克教授在第二段论及社会现象时说:“……我们对产生这些社会现象所依据的原理 
的了解,往往不能使我们预测任何具体情况的准确结果,如果我们能够解释某现象出现 
所依据的原理并能够根据这知识排除出现某些结果的可能性,例如排除某些事件一起出 
现的可能性等,那么,我们的知识在一定的意义上将只是消极的知识,即它只能使我们 
排除某些结果而不能使我们充分缩小可能性的范围直至剩下一种可能性”。 
这段话远不是描述社会科学所特有的情况,而纯属描述自然规律的性质,因为事实上自 
然规律所能做到的也只是排除某些可能性而已,(“你不能用竹篮子打水”;见上面第 
20节)尤其是,说我们照例不能“预测任何具体情况的精确结果”这句话,揭开了预测 
的不精确性问题(见前面第5节)。我认为,对于具体的物质世界也完全可以这样说。通 

常只有采用人工实验隔离,我们才能预测物理事件。(太阳系是一个例外情况——它是 
自然的隔离,而不是人工的隔离,一旦它受到足够大的外来物体的侵入,这种隔离就会 
被破坏,而我们所有的预测都会被推翻。)甚至在自然科学领域,我们远远不能预测某 
个具体情况(例如一场暴风雨或火灾)的准确结果。 
在这里不妨简单地对复杂性问题(见前面第4节)再说几句话。毫无疑问,对任何具体社 

会情况的分析都由于其复杂性而极为困难。但是,对于任何具体的自然情况来说,情形 
也是如此。许多人都有一种偏见,以为社会情况之所以比自然情况更为复杂,这种偏见 
可能有两个来源。其一是我们往往把不应比较的事情来加以比较,我指的是具体的社会 
情况和人工隔离实验的自然情况。(其实,后者可以和人工隔离的社会情况,例如监狱 
或实验性群体相比较。)另一个来源是一个古老的想法,认为社会情况的描述必须涉及 
有关的每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乃至生理状态(或者必须回归为这些状态)。然而,这种想 
法是不妥的;其不妥之处较之如下的不可能要求尤甚,即要求描述具体的化学反应,也 
要包括原子状态和一切更小的基本粒子的状态(尽管化学的确可以归结为物理学)。这 
种想法也显示了一般人的看法,他们认为社会实体(例如机构或协会)是具体的自然实 
体(例如人群),而不是为了解释人与人之间某种选定的抽象关系而建立的抽象模式。 

事实上,有充分的理由认为,社会科学不但不如物理学那么复杂,而且具体的社会情况 
一般说也不如具体的自然情况那么复杂,因为,社会情况多半(若不是全部的话)有着 
理性的因素,固然,人类并非总是很理性地行事(这就是说,如果人们很好地利用一切 
可以获得的知识来达到他们的目的,他们就是理性地行事),但是,他们的行为仍然多 
少是理性的,这使我们能够把人们的行为和相互作用建立一些比较简单的模式,并把这 
些模式作为近似值来使用。 
最后一点,在我看来,确实表明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值得考虑的区别——或者 
,它们方法上的最重要区别,因为其他重要区别,即进行实验的特殊困难(见第24节末 
尾)和应用数量方法的困难(见下面),只是程度问题而不是性质问题。我指的是,在 
社会科学中可以采取所谓的逻辑构成法或理性构成法,或“零点法(Zero method)”我 

所说的方法就是建立一个模式,这模式以一切有关的个人都完全合乎理性(或者都拥有 
完备的知识)作为假定并以模式行为用作零座标以估计人们的实际行为与模式行为的偏 
离。这个方法的例子是把实际行为(例如在传统偏见影响下的行为等)和基于“纯逻辑 
选择”所预期的行为相比较,就象经济学方程式所描述的那样。例如,马尔萨克的有趣 
的“货币幻觉”就可以如此解释。在另一领域中,应用零点法的作法,可以在P.萨根特 
·弗罗伦斯(P.Sargant Florence)把工业中的“大规模生产的逻辑”与“实际生产的 

反逻辑”相比较中看到。 
我想顺便说一下,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原理和建立理性模式的零点方法都不意味着我认为 
要采取的心理方法。恰恰相反,我相信这些原理可以和如下观点相结合,即:社会科学 
是比较不依赖于心理学假定的,而心理学则可以作为各门社会科学中的一门,而不能作 
为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 
在结束这一节时,我必须说一下在某些理论自然科学和理论社会科学的方法之间,我所 
认为的其他重要区别。我认为这是在于应用数量方法的特殊困难,尤其是计量方法(me 
thods of measurenlent)。在这些困难中,有一些困难是可以并且已经由于统计方法的 

应用而被克服,需求分析就是一个例子。如果,比方说,数理经济学的一些方程式要为 
纯粹定量应用提供基础,那么这些困难就必须加以克服,因为如果没有那些计量,我们 
就往往不知道有些起反作用的影响是否超过纯粹定量计算所得出的结果。所以,纯粹的 
定量研究有时很可能欺骗我们;引用弗里希(Frisch)教授的话来说,其骗人“有如说 
一个人把小船向前划会因他的脚用力而使小船向后走一样”。但是,有些根本困难无疑 
是存在的。例如,在物理学中,方程式的参数在原则上可以约简为少量的自然常数—— 
这种约简已在许多重要情况中取得了成功。但在经济学中并不如此;在经济学中,参数 
本身是在非常重要的情况下迅速变化的变量。这显然是把重要性、可解释性和量度的可 
检验性减低了。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 [FROM: 202.118.237.117]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08.966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