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jlinjie (水狗:不让你委屈遗憾),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易经》第六卦 讼 天水讼 乾上坎下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10月31日13:09:38 星期四), 站内信件
易经》第六卦 讼 天水讼 乾上坎下
讼:有孚,窒。 惕中吉。 终凶。 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
凶;讼不可成也。 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 虽有小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而逋也。 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自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 = 上般 下革
讼卦终
--
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9.92]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19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