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jlinjie (水狗:不让你委屈遗憾),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易经》第十三卦 同人 天火同人 乾上离下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10月31日13:14:59 星期四), 站内信件
《易经》第十三卦 同人 天火同人 乾上离下
同人:同人于野,亨。 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
利涉大川,乾行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 唯君子为
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 三岁不兴,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九五:同人,先号啕而后笑。 大师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 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同人卦终
--
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
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9.92]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312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