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dogcat (评论员),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转《鸡和蛋的问题》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Jun 22 14:56:26 2001) , 转信



发信人: yqhscut (阳阳),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转《鸡和蛋的问题》 

发信站: 华南网木棉站 (Sat Nov  7 22:01:19 1998), 转信 

  

     关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或类似问题的简明直接回答 

  

  

                                              李庆宏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其实比很多其它类似的悖论问题还要好回答些, 

因为这个问题实际是可以看作科学问题的。由于鸡和蛋并不是从来就有的,那么 

它们肯定都是有一个最早出现时间的,科学的解答方法是: 

    1、定义鸡和蛋(这儿的蛋是鸡蛋的简称)。 

    2、找出最早的符合鸡和蛋的定义的鸡和蛋。 

    3、比较这两个时间。 

    由于科技原因,我们现在可能无法找到最早的鸡和蛋,我们手头也许只有一 

些很久以前的鸡和蛋的化石,但我们也不能肯定说,这就是最早的鸡和蛋的化石, 

也许最早的鸡和蛋早就被吃了或孵成小鸡而没有留下任何我们可以找到的证据呢? 

    所以,以科学方法来解答,结果是:以目前的科技还无法解答,也许永远无 

法解答,但肯定是存在一个答案的。 

    这个问题之所以难回答只是因为人们在考察这个问题时,总是默认着两个定 

理:鸡一定是由蛋孵的,蛋一定是由鸡生的。事实上着两个定理不能同时成立。 

如果同时成立的话,那么根据现在有蛋,就可以推出无数年以前就有蛋,这显然 

是不符合事实的。 

    所以,这个问题的哲学回答就是:如果只默认前一个定理,鸡一定是蛋孵的, 

则先有蛋,反之,则先有鸡。 

    同时假定两个或更多不能同时成立的前提,是一切悖论问题的共同特征。本 

质上,这种问题实际是非常荒谬的,其荒谬程度就象我先说“假定地球是圆的同 

时又不是圆的”,然后再问你“地球是不是圆的?”,只不过,有些问题表现得 

不这么明显而已。比如象“律师和他的老师的问题”:某律师和他老师约定,学 

成后打的第一桩官司如赢则付学费,否则不付。此人学成后不付学费,其师遂与 

其打官司。此人说此官司如胜,即不付学费,如败,根据其与老师协议,也不付 

学费;而其老师却说,此官司如胜,那么他当然得到学费,如败,即学生的第一 

场官司赢了,那么根据协议,学生也应付学费。对这个问题的老老实实的回答是: 

这个协议与学生毕业后不付学费并与老师打学费官司的可能事实相悖。如果让我 

做这个案子的法官,我就说,由于事实不可改变,我们只能重新定义协议,把此 

官司排除在协议所定义的“第一桩官司”之外,等学生打完除此以外的第一场官 

司以后,再根据协议决定其付不付费。 

  

    我想人们以后再也不该用“就象‘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谁也无 

法回答”之类话来回避问题了,正如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即使是这类问题,实际 

也是可以回答的。事实是唯一的,任何一个判断,或者与事实相符合,或者不符 

合,两者必居其一。唯一的“例外”仅仅是“不知道是否符合”,或者,在更多 

的情况下,只不过是语言多义性造成的争议而已。正是贯彻这一思想方法,我才 

很快解决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种问题(大约只想了5分钟时间)。 首先我 

承认事实,我确信这是个关于事实的问题,于是我知道这个问题是有解的,抛开 

“悖论”不谈,在更根本的问题上,我感到,这又是个语言的定义不明确造成的 

问题,“鸡”和“蛋”的概念虽然人人都懂,但实际上蕴含着很多默认的定义, 

如鸡是鸟类、鸡可以吃、鸡有质量、鸡不大会飞、鸡会生蛋、鸡是由蛋孵的等几 

乎是无数的隐含条件,其中两个概念,在我们考察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必须把它 

取出来,作更精确的定义。对命题的理解不同往往是很多辩论的一个基本因素, 

象很多大学生辩论会,有时候,我看着他们口若悬河的辩论,想到他们对所辩论 

的题目都并没有足够的明确,就不免觉得有些好笑。当然,事实上,也许这并不 

妨碍人们在辩论中得到更多的启迪。 

    更进一步,关于哲学上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问题,我认为,所谓的“相对 

性”,只不过是说很多判断都有符合事实的理解方式和不符合事实的理解方式等 

多种理解方式而已。符合事实就是真,不符合事实就是假,而事实是确定的,如 

果确定一个判断只有一种理解,那么怎会有既符合事实又不符合事实两种情况呢? 

比如我说“现在地球存在”、“如果1+1=2,那么1+1=2”等难以找到任何其它理 

解方式的判断,我想不会有人能说出这些话的“相对性”吧?只不过一般的语言 

不会这么完整而已,比如甚至象“地球存在”这种话也可能被人认为是有“相对 

性”的,如“一百亿年前地球也存在吗?”关于“世上没有绝对的真理”这种话, 

我认为应该改为“世上如果有真理的话,那么就只有绝对的真理”。本质上,我 

认为这是两种根本不同的思维方式。当时代进入高科技的电脑时代,当我们需要 

更科学更精确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我相信后者的思维方式是更适合的。相比 

于后者,前者使我们浪费了极多的才智在“文字游戏”上,大大的拉远了我们与 



真理、与客观世界的距离,甚至,客观上,成为一切虚假和丑恶的最根本和最重 

大的保护伞。虽然,由于我们的语言本身是多义的,我们很自然一直都是使用前 

者的思维方式,在很多情况下,我并不认为人们有必要改用后者的方式,但在理 

论界、科学界、在一系列更根本、更重大问题的思考上,我相信采用后者的思维 

方式是极有意义的。 

  

                                                  97.03.11 

  

--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 [FROM: 202.118.237.78]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553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