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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ongs (今夜有丁香雨),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附]哲学家马赫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29日16:24:47 星期五), 站内信件

[附]哲学家马赫
M.石里克




那些自己不要求成为哲学家的哲学家并不是最不成器的哲学家。马赫多次声称,他就没
有这样的要求。他严肃地说,这不是由于他对哲学的轻视,而是因为他认为,为了回答
科学家一般所关心的最重要的问题,所需要的不是一种专门的哲学;例如为了彻底说明
科学的本质、目的和对象,需要按照科学家的观点,对科学方法和作为一切科学出发点
的事实作出细致的分析。他宣称:"没有什么马赫的哲学,最多仅有一种认识心理学和科
学方法论。"然而,正是马赫上面所指的那些问题,却是只有用哲学头脑才能解决的问题
。尽管马赫自己认为,他"决不是哲学家,而仅仅是一位科学家",然而历史早就作出了
评价:马赫事实上既是科学家,又是哲学家,而且他在哲学史中的地位,历史已经颇为
明确地作出定论了。



马赫的哲学属于人们称之为经验论的流派,即他是这样的思想家,他认为经验是一切知
识的源泉。在这个流派之中,又有这样一种自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以来就 
被人们称之为实证论的观点。这种实证论观点的特征就是,反对各种形式的形而上学。
马赫和孔德都一致认为,超越经验的、超越我们知觉以外的知识,设想得到某种所谓存
在于经验彼岸的"物自体"的知识是不可能的。实证论的其他的最基本之点是把经验和完
全的"所与"、也就是和我们意识的内容等同起来,就是说:与作为这种直接经验的对象
,例如,作为呈现于我们头脑中的感觉、回忆、感情等等同起来。
从上面所说的来看,好像马赫的哲学和其他实证论代表的观点没有什么区别,没有什么
新的东西,因而我们不能称他的哲学思想为非常独特的创见。实际上,马赫观点的形成
并不依赖于也不是继承了任何以前的思想家,而是通过自我探索而成的。他超出科学家
所要求的东西,考虑到上面所指的科学的本质、目的和对象等问题。这一点就带有独创
的色彩。马赫的思想发展过程的特点可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大约十五岁时,在我父
亲的图书馆里,偶然见到康德的《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
我始终觉得这特别幸运。这本书当时给我留下了强烈的、不可磨灭的印象,这样的印象
是我以后阅读哲学著作时始终没有再体验到的。大约两、三年后,我忽然感到'物自体'
所起的作用是多余的。一个晴朗的夏季白天,在露天里,我突然觉得世界和我的自我是
一个感觉集合体,只是在自我内感觉联结得更牢固。"(1)



马赫不仅排斥形而上学(康德也曾建议这样做,但他没能做到),而且还排斥康德所承认
的"物自体",认为这是形而上学的。在另一个地方,便更明白地描述了他的观点的形成
过程:"在1853年,当我的青年时代,我的朴素的实在论世界观已经剧烈地为康德的《导
言》所动摇。一、二年后,我本能地认识到'物自体'是多余的幻想,因而我又转向潜在
于康德哲学中的巴克莱观点。但是巴克莱的唯心论情调是与物理学研究不协调的。这种
烦恼,自从知道了赫尔巴特(Herbart)的数学心理学和费希纳(Fechner)的心理物理学之
后,更加深了;可接受的事物与不可接受的事物的紧密联系显示出来了。康德培育的反
形而上学倾向,赫尔巴特和费希纳的分析引导我接近休谟的观点。休谟对我没有直接的
影响,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的著作。而与休谟同时代的更年轻的利希腾贝格(Lic htenb
erg)则对我有所影响。至少他提出的'它思'(Es denkt)故存在的论点给我以很 深的印象
。今天我认为反形而上学观点是一般文化发展的产物。"
马赫是物理学家、生理学家,也是心理学家。他的哲学如他自己所提到的那样,是从那
样一种愿望出发的,即寻找一种原则性的观点。这种观点能够使各种科学研究牢固地稳
定下来,不因研究领域的不同而有所改变,例如我们从物理学的研究领域进入生理学和
心理学的领域,仍能够以这种观点作出发点。马赫宣称我们的科学研究仅能以一种独立
的出发点作为基础,这种出发点是可以在一切科学活动中存在的,这就是感觉世界。但
是,按照一般的观点(即马赫所提到的朴素的实在论观点),感性感觉是在我们之外存在
的(超越意识的)物体对我们的自我所起的作用。然而马赫的意见是,这种观点不是必要
的,反之,这种观点体现了一种关于事实的、成问题的、多余的、而且是危险的解释。
因为所有我们对于所谓外在的陈述只能以感觉为根据。因此,按照马赫的观点,感觉和
感觉的复合能够是并且必须是关于外在世界的那些陈述的唯一对象,根本不需要假定一
种在感觉之后而潜在的、不可知的实在。他就是这样地把物体自体的存在看作没有根据
的、不需要的假定而拒绝了。一个物体、一个物理对象不是别的,它只不过是一种感觉
的复合,一种有不同程度持久性的感觉联系,这就是说,它们是由颜色、声音、热感、
压力感等构成的。世界除了感觉和它们相互的联系之外不存在其他的东西。
马赫喜爱用"要素"这个更中性的词来替代"感觉"这个词,因为感觉的概念在马赫看来正
好与遭人唾弃的下述思想联系的,即被感知的对象总是通过感知者的行动为某一主体所
了解的。但是自我并不是一种具有任何物质性的主体,而仅仅是要素的复合。"有人以为
世界是由一种神秘的东西构成的,这些神秘的东西与另一个同等神秘的东西,即自我,
相互作用,通过这些作用,产生了所能经验到的感觉。"(2)"要素构成自我。 自我感觉
到的绿色,是说绿色这个要素出现于其他要素(感觉、记忆)构成的某个复合体中。当自
我不再感觉绿色,当自我死了的时候,绿色这个要素就不再出现于通常熟悉的聚合体中
了。"(3)
"自我是挽救不了的。"这句话应当解释为:自我实际上不能起像人们赋予它在唯心论和
实在论的世界观中所起的那样一种卓越的作用,它仅仅是在这个世界中呈现的要素之间
的许多相似的或者不同形式的联系之外的一种要素间的特殊联系。对于马赫的实证论来
说,心灵与物体的关系问题,即所谓心物问题,正是自我问题一样,也是易于解决的。
世界是一种庞大的可与坚硬的物质相比拟的要素的网络,它是在一定的位置牢固地联系
着的。与这些位置相适应的网络构成自我,与别的那些位置相适应的网络构成物体;自
我和物体是按照联系的特殊式样来决定的。这并不是说,构成自我的要素不同于构成物
体的要素;没有所谓"物理的"要素和"心理的"要素,而是所有的要素在原则上都是同质
的,相对于它们的区别来说是中性的。同样一个要素有时可以称之为物理的要素,有时
可以称之为心理的要素,这取决于它们是从哪一种联系中被观察。我们研究我们体验到
的我们身体之外的要素(不同于依存于自我的那种要素,我们就在研究物理学; 但是当
我们研究属于我们身体的同样一些要素的相依性,或者我们考虑我们狭窄的自我 (如回
忆),那么我们就是在研究生理学或者心理学。



科学的唯一任务是确定要素之间的多种联系,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所有命题也仅能以这
种相依性为对象,因为按照马赫的看法,世界只能作为要素和它们之间的联系而存在。
关于科学家怎样描述各种相依性,马赫作了许多最富有启发性的思考。这一点我们可以
从他的著作《认识与谬误》(Erkenntnis und Irrtum)中看到,这本书的副标题是"心 理
学研究概述"。马赫认为,关于世界的科学知识不是别的,仅仅是对要素间的联系作出尽
可能简单的描述,它的唯一的目的则是要在思维方面尽可能地费最少的力气来从思想上
把握事实。如果"思维对事实的适应以及思维之间的适应"日益完善起来了,科学的目的
就达到了。马赫就这样地表述了他的著名的"思维经济原则"。我们在马赫关于知识的生
物学-经济学的见解中见到他提出的明确的表达。
排斥形而上学的概念最后似乎也以他的经济原则为根据。形而上学概念正是多余的思维
加料,通过思维的节约可以把它取消掉。马赫还想发现作为形而上学残余的其他概念,
其中也包括因果概念。马赫认为,因果概念是用关于自然的拟人说和拜物教的观点作出
的思考,可以用数学中得出的函数相关性概念来替代。科学不是以寻求原因为出发点,
而是要探求要素之间的相关性。我们看到,马赫在这里,如同在许多其他地方一样,总
是企图把科学概念从多余的累赘中解放出来,同时把科学的真正意义用简朴的形式表达
出来。
以这种方式形成的那样动人的、简洁而纯朴的世界观,以它的特别充满朝气的光芒发出
动人的色彩,这种色彩是为蓬勃发展的科学研究的出现相联系的。一种完全相似的世界
观已经由马赫的实证论的先辈提了出来;同时这种世界观也与马赫同时代的哲学家,例
如W.舒佩(W.Schuppe)、特别是理查德·阿芬那留斯(Richard Avenarius)的世界观非常
一致。关于阿芬那留斯,马赫自己说:他们的关系是"如此接近,以致于人们根本不能想
像他们是两个具有不同的发展过程和不同的工作领域并在思想上完全独立的人。"但是,
只有马赫给予实证论哲学的形式才能在当时产生了那么广泛的影响,才能引起所有各方
面对它有那么热烈的关注。因此,我们首先要感谢地使得现代化自然科学逐步地再次获
得哲学的精神。因此称他为他的时代整个地球上最卓越的思想家之一,这是正确的。
这里不是合适的场合和时刻来对马赫的哲学思想作出批评。你们必须从两个方面去看,
一方面看刚才爱因斯坦的讲话中简略地指点的那些内容,另一方面,你们自己或许可以
独立地指出,马赫的哲学中有缺点,有矛盾,有站不住脚的地方。但是没有任何批评可
以有损于他作为伟大思想家的声誉:心平气和的公正态度、没有偏见和独立自主,他就
以这些原则作为出发点和研究他的问题,他不可动摇地热爱真理和明晰性,这些品德在
任何时候都能使哲学家做出解放人类思想的事业。

译 注:
(1)马赫:《感觉的分析》,洪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3页。
(2)同(1),第23页。
(3)同(1),第18页。

原载《自然辩证法通讯》,1988年,第1期,洪 谦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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