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wildwolf (破衣裳||■漂来,桐子),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其他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03日11:03:04 星期天), 站内信件


发信人: lhx (加州~SLAC之梦), 信区: triangle
标  题: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其他
发信站: 一塌糊涂 BBS (Sun May 20 12:22:32 2001)

曹卫东(世纪中国)
    1990年,在各方面原因的综合作用下,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终于
同意再版他的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旋即在全球范
围内掀起一场关于“公”和“私”的大讨论,在汉语世界也反响热烈。
不过,这种舶来的“公”和“私”概念可不是我们传统的思想范畴所
能比拟和对付得了的,因为它们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思想史范围,
而成为一个集思想内涵、社会意义和政治功效于一体的综合性概念,
仅仅从某个角度根本不足以把它们阐释清楚。
    该书的中文译本很快将由学林出版社推出,我在这里不想鹦鹉学
舌一般地简单复述其内容,也不想越俎代庖,强为读解文本,只想就
书里书外所引起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该书的问题意识和问题范围,可以说,这也是该书的一个
元问题。眼下,国内外有一股热潮,倾向于把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
/“公共性”范畴仅仅局限于政治层面,或者单纯追溯其“政治公共
领域”的历史起源(一直上溯到古希腊),或者仅仅关注其当代政治
效果(用以解释东欧的所谓“纠补革命”和拉丁美洲的政治变迁)。
“公共领域”/“公共性”作为一个综合范畴,被单一化为政治范畴;
“公共领域”/“公共性”范畴所开出的一系列现代性问题被还原成
政治问题。这样做,恐怕不合哈贝马斯一贯的交往理性批判思路。按
照哈贝马斯的原旨,“公共领域”/“公共性”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
思想史的问题,或者说,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由此引发出来的不光
有现代政治运动,更多的还是现代社会动员、现代社会变迁以及意识
形态转型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这一点,在该书的基本结构上反映得一目了然。我们可以看到,
哈贝马斯在明确了“公共领域”/“公共性”范畴的历史起源之后,
分别沿着社会结构、政治功能以及意识形态等路线对“公共领域”/
“公共性”的现代转型线索逐一加以追问,问题之清楚,思路之明晰,
结构之严谨,逻辑之森严,引证之广博,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更何况,
哈贝马斯当年才刚刚出道,初试身手,即大露锋芒,难怪日后十分了
得。
    在为新版所撰写的序言中,哈贝马斯反复强调该书对于其整个理
论体系和思想道路的基础意义和规范作用。我们都知道,在当代思想
语境中,哈贝马斯的理论首先或主要是一种现代性话语,是一种试图
从社会和思想两个层面上澄清现代现象和现代本质的学说。如果说
《交往行为理论》还是其整个现代性理论的导论的话,那么,《公共
领域的结构转型》则是其一份提纲。提要性而非体系性,是该书的一
个基本特征,也是该书比较难懂的一个根本原因。
    其次是思想背景问题。众所周知,哈贝马斯的思想背景极其复杂,
加之他主张跨学科研究,给阅读、理解、翻译和解释他的著作带来极
大的困难。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哈贝马斯在写作该书时的身份还
比较简单,说白了,还是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个“小学徒”. 虽然他当
时已经发现批判理论从规范到方法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他
对批判理论的基本精神是予以充分肯定的,也是坚决捍卫的。因此,
就《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而言,哈贝马斯的思想背景远不及后
来的《交往行为理论》那么复杂,也没有《后形而上学思想》那么凌
乱,更没有《事实与价值》那么模糊,而是相当地单纯,基本上还是
以马克思主义(当然是经过其导师阿道尔诺和霍克海默加工后的批判
马克思主义)为主。他对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区分、对国家与社会互
动关系的明确以及对政党意识与民众意愿的分析,都具有浓厚的马克
思主义色彩。把这个时期哈贝马斯思想中的马克思主义色彩淡化掉或
抹杀掉,显然是不负责任的,也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如果说哈贝马斯当时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有什么不足的话,那就
是方法论上的规范化和抽象化。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突出之处表现为
“社会批判”(外在批判)与“意识形态批判”(内在批判)的紧密
结合。在该书中,哈贝马斯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批判方法掌握得
可以说是炉火纯青。一方面,他从资本主义历史进程当中抽取出一种
理想型的“公共领域”/“公共性”,另一方面又把这个理想范畴当
作规范,对社会福利国家中的公共生活方式加以批判。他比较强调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因素,这就导致他对其实践
因素的忽视或轻视,也就是说,“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乌托邦内涵
被他放到了一边。因此,正如汪晖兄所提醒我的那样,哈贝马斯的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概念具有非常强烈的非历史和理想化特征,因
而他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最终只能限于规范层面,而未能达到预期的历
史高度和社会深度。其实,综观哈贝马斯的整个理论体系和思想进程,
这种非历史和理想化的特征一直或多或少地有所表现。这或许也是人
们宁愿叫他“当代的黑格尔”,而不太情愿称他“当代的马克思”的
原因所在。
    不过,哈贝马斯在方法论的“失足”,却为我们批判和运用他的
理论留下了余地和提供了方便。当代中国处于急剧转型过程中,现代
性的冲动一波强似一波,政治变革、社会变迁、文化认同的危机以及
个体信念的矛盾,都是我们始料未及的,也是我们的传统理论资源所
难以解释和解决的。在这种情况下,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公
共性”规范批判为我们从事当代中国的社会批判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
当然,这决不意味着我们要唯他是从,而是说他的批判精神和批判技
巧值得我们借鉴和落实。
    最后是书名翻译问题。该书原名为“StrukturwandelderOeffentlichkeit”
.问题出在“Oeffentlichkeit”一词。目前汉语世界的理解比较杂乱,
有说成是“公共领域”,也有说是“公共论域”,还有认为应当翻译
成“公共空间”. 其实,这个词涉及到两个不同的层面,即社会层面
和思想层面,这和哈贝马斯的一贯思路是一致的。从思想层面来看,
“Oeffentlichkeit ”指的是个体和共同体(包括社会和国家)的一
种特殊观念,是一种韦伯式的理想范型,兼有批判的功能和操纵的功
能;就社会层面而言,“Oeffentlichkeit ”指的是一个话语空间,
它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充当二者的调节器和修正仪。在这个空间内
部,个体的地位比较独特,他既属“私”(个人),也属“公”(公
民);在这里,“公”和“私”不是截然分离,而是高度统一,也就
是说,大公不是无私,而是有私。按照我的理解,思想层面上的“Oeffentlichkeit”
可以翻译成“公共性”,而社会层面上的“Oeffentlichkeit ”则应
当翻译为“公共领域”.
    虽说哈贝马斯在该书中主要是在思想层面上作意识形态批判,但
鉴于他是从(资产阶级)社会变迁角度入手,对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
态的“Oeffentlichkeit ”加以提炼和抽象,因此,我个人主张,书
名还是译成《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的好,而不能叫做《公共性的结
构转型》。这就权当是我的一点私见吧,不知道能不能为公众所接受,
不过,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大公有私是绝对允许的,也是绝对必须
的,那么,学术的私人性大概也不会为天下所不容吧!
                                        来源:《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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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胆琴心,以观沧海 
                 是非成败,付诸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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