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catdog (评论员),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算术基础》概述(5)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9月11日21:12:16 星期四), 站内信件

上面讨论可以看到从逻辑上解决算术问题必须先定义数。

数是否可定义呢?

1几何上把数定义为长度。
缺点:几何上定义的数到底跟我们日常说的一个苹果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不清楚。

汉克尔:数是不可定义的。他说“把一个物体放置1次,2次,3次是
什么意思呢?因为不定义数的概念放置的概念就无从定义。
莱布尼兹:数是一种理念,十分清晰。但是对于他的可定义性不置
可否。

以上人们都倾向于认为数不可定义,实际上是因为他们对数的定义
尝试失败了,后面我们将看到作者给出的定义。

--
好学近乎知 力行近乎仁 知耻近乎勇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37.76]
※ 修改:·catdog 於 09月11日21:38:10 修改本文·[FROM: 202.118.237.76]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1.887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