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graph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nalan (光荫), 信区: Photography
标 题: 灵感你在哪里?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1月04日13:55:50 星期天), 转信
灵感你在哪里?
我当初出道从事摄影的时候,正是印刷工业的颠峰时代,杂志是基本的发表媒介,
影坛上执其牛耳的正是《时尚》杂志(Vogue)的李伯门(Liberman)及《百货》杂志(Baza
ar)的布洛道维奇(Brodovitch)等至尊给人马。那时候,杂志可谓是摄影作品的橱窗矣。
你只要绞尽脑汁,那怪诞的作品不愁没有发表的机会。到今天,某些欧洲的杂志,仍然
是为美国那一灯摄影家提供出路的地方,举个例子,意大利的《百货》,今天对我来说
,正好比是六十年代的《面貌》、《生活》、《时尚》等美国杂志一样。只要我肯挖空
心思,《百货》就肯发表。它是在纽约开设编辑部的第一间时装杂志社之一。如此一来
,我这个美国摄影师都可以为它工作了,而且胜任愉快呢,因为我可以自弹自唱,无拘
无束,况且,它又是时装杂志;换了别种杂志,我就没有那么有把握尽善尽美。
我狂热爱了实用摄影(applioed photography),也是天意吧。我绝少拍摄所谓“自
己的作品”,因为我不晓得有什么个人的情怀需要用自己的作品来抒发,商业化的作品
,总是我表达自己的途径。不过,我也不是那种对客户阴奉阳违的摄影师;例如,我不
会故意为了表现个人的意念而把一袭时装拍得模糊隐晦,或者把名厂皮鞋藏起来不在画
面出现,因为说到底我是在赚人家的钱啊。
但我的工作也是充满乐趣的。今年夏天,我在缅因州摄影研习班里主持一项课程,
参加的是一群醉心于拍摄“落日下背光的海鸥展翅飞翔”(按:类似香港的“白泥日落
”)的新影友。我很希望他们能够醒悟,与其表现别人的陈腔滥调,不如表现自己的所
思所感。因此我给了他们一份习作,以史提芬·金(Stephen King)的神秘小说为题材:
“就在这个小城里,发生了七宗谋杀案,”我说,“其中几宗就发生在这一间维多利亚
时代的古老大屋里。所有受害人都是妇女,而她们的鞋,全都神秘地被人偷走了。城里
人心惶惶的,因为凶手仍然逍遥法。请根据以上的剧情,拍摄一幅这个小城的肖像。”
对于商业摄影兴趣较浓的学生,我告诉他们不妨以查而斯·佐而丹(Charles Jourdan)
鞋厂为假想客户,拍摄专业宣传攻势而作的广告照片,又或者以《时尚》为假想的发表
地方。我自己也跃跃欲欲,于是决定自己给自己交功课。找了一些鞋来,搬到顶楼去。
我的意念,是用双面胶纸把鞋粘上天花板拍摄,然后把照片倒转过来,造成整个房间上
下倒转的错觉。
按照计划把鞋子粘好之后,我却觉得有所欠缺——欠缺的是冷血杀手!于是,我决
定以自己为模特儿。我把衣服脱下,用三脚架装好摄影机,拨动自拍掣,以八分一秒快
门自我拍摄。我想制造鬼气十足的气氛,于是便开始上下跳动……想抓住那些鞋,玩弄
那些鞋似的……总之是装出一副恋物狂的样子……这时候,我的一位女学生闯了进来。
来的正好,因为我正好由此说明这样的道理:“想拍出一幅好照片,往往是要无所不用
其极的。
有时,一个意念或灵感从何而来,是不能立即意识得到的。我为《花花公子》(Pla
y Boy)拍摄“周年玩偶”时,用的是露赛兰(Roseland)舞厅男厕所的擦鞋处。我喜欢在
属于男人的地方拍摄女人,也许是由童年时代的一次经验造成的反动吧。大约九岁那年
,我们一家人在一家自助餐厅里吃饭。我爸和妈先后离座上厕所。过了几分钟,我妈气
急败坏的跑回来,叫我和哥哥快去找警察,因为女厕城有个男人。整个餐厅立即骚动起
来,大家都跑女厕去,准备一睹色魔的卢山真面目。警察来了,手枪也拨出来了。人人
都清楚看到厕格里有一对穿上男装鞋的脚。突然间,妈认出那对鞋来。她说:“你是哈
而曼吗?”“什么事啊,保而莲?”是爸的声音。“你进了女厕啦!”父亲吃了一惊,
匆忙完事,把门找开,探头聘为一看,不得了,人人都在凝神注视他这失魂鱼!我之所
以有时在男厕里拍摄女模特儿,也许就是基于这种为父亲一雪前耻的心理吧。一生中的
经验,没有什么不可以引用到摄影创作里面去的。我的摄影生涯,就颇得力于自己的经
验。
但是,光是恁着自己个人的生活感受是不够的。就以擦鞋处以及其他选刊的作品来
说,每一幅照片里,都布置了看来互相排斥的元素,给人以对比的观感。我想利用女郎
和擦鞋的汉子,暗示世间上竟有柳下惠那样的人,连全美洲的性玩偶都不能打动他的铁
石心肠,却只管赞他的报纸。我也喜欢用小房间拍摄照片,例如露赛兰舞厅衣帽间里躺
在皮草大衣上的女郎那幅照片便是。这同照片的场景有对称感,我很喜欢。在这了无生
气、近乎真空的地方,安排一个活生生的人,躺在柔软的皮草上,而且还摆了一列皮鞋
,令人信服地暗示出女郎已经把这个地方变成她自己的空间了,至少当时是她的空间。
这就有了反讽感和神秘感,也有图画感。
有一次,我请来两个模特儿,打算为《百货》拍摄一些鞋袜的照片。但她们很难搅
,我只好打好她们走了。然后,我记起影室里有橱窗用的人体模型,于是便和助手跑回
去把它的腿找来。并且收拾起所有的鞋子,堆到车里去,马上出发找寻适当的地点,我
们在城里到处拍摄,把一条腿的鞋子和袜子换了又换。我们发现一个最佳地点——一面
很蓝很蓝的墙,上面被人涂写得乱七八糟,我们把那条腿靠着灭火喉放稳,便把照片拍
好了。
又有一次,我为《百货》拍摄画页,突然想起缅因州的摄影研习班的习题来,于是
,我就杜撰了以下的剧情:一个以丝袜蒙头的男子,潜到一个女郎的房间里,窥看她脱
衣服;他也许是个谋杀犯,或者是个贼,不是劫财便是劫色。就这样,模特儿的扮演,
贼人进房间的情形,都拍得很美妙。可是,到了拍摄鞋子时候,编辑部却拿来了十分笨
钝的鞋,毫不显眼,拍不出味道。于是我告诉他们,说我要的是红色、性感的浅口无带
皮鞋(pump),就是与晚礼服配亲、用来跳舞的那一种。编辑跑到外面去,在附近买了一
对回来,我才得以顺利完成这个镜头,夸张了鲜红的鞋与黑黝黝的贼头之间的对比。后
来,出版人却发现,这一款红色晚礼服,并非他们宣传的商品,甚至根本不能在意大利
买到!“阿而特,”出版人对我说,“我看这幅照片还是不错的,就让它印出来算了。
”
有一次,我有个意念,就是让裸体模特儿手板和脚板全都穿上鞋扒在地上,像只野
兽的样子。后来,《百货》又找我拍摄了,我就利用上述的意念工作,珍妮丝·狄瑾逊
(Janice Dickinson)是理想的模特儿人选。她学过瑜迦,故此能够摆任何姿势。一想到
她手板和脚板都穿上鞋子扒在地上,在无缝布景纸上爬来爬去,我突然间又产生更多的
意念。于是,我就由得珍妮丝自由发挥,她说她能够做“弯背”(backbend)的动作,我
便照她的意思,拍了那幅照片。
总之,意念最终都是由你自己形成的。在摄影界,模仿抄袭的人多,哎心沥血的人
少。大多数人都只是剽窃别人哎心沥血的创意而已,阵阵相因更是等而下之。我最好的
照片,总是得来全不费功夫的。这里选刊的照片,拍的时候,不但进行得很轻松,而且
也很有乐趣。技术上,我通常会在正式开拍之前一天,实地试验照明条件和效果。外影
时,只要条件许可,我比较喜欢运用现场光。这一系列照片,大多数都是用现场光拍摄
的。我对于器材的态度,是可免则免,在影室里,我的标准照明工具,也只是二至三盏
Dymalite灯而已,用来射向白墙作反弹照明,已经够用。珍妮丝的照片,照明稻均匀;
而贼头和红鞋的照片,则用侧光照明,曝光略为不足,令贼人看来更可怕、而前景的鞋
则更突出,如此而已。其他的照片,用光更是简单,只是把预先绘制的草图(我原本是
个美术主体,受过相关的训练),直接翻译成照片吧了。总之,最重要的,就是拍摄出
效果强烈的影像。你应该怎办、可以怎办、根本不是什么清规戒律能够局限得住的。如
果只顾沉迷于器材优劣、技术高低的讲究,从有构思巧妙的意念,也是不能实际表现出
来,化为具体作品的。
摘自《摄影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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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余心之端直兮,虽僻远其何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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