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graph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nalan (光荫), 信区: photography
标  题: 谈谈摄影图片市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11月28日15:55:58 星期二), 转信

刘杨
  <中国摄影>1998年第七期登载了有关人士对建立成熟的摄影图片市场的讨论发言
,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对摄影图片市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文中是这样说的,根据摄影
师业余或专业的身份特征,先划分为“业余市场和专业市场”宾把摄影图片市场的概念
定位于“专业摄影市场”,并进一步引申定义为“由专业摄影师所组成和面对的市场”
(以下简称“文中概念”)。对摄影图片市场的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定义很必要,而且对
怎样进行定义也应加以探讨。笔者试图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摄影图片市场的几个问题进行
论述,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市场和图片市场
  以摄影图片市场的字面理解,涉及到两个学科,一是摄影图片,属于摄影学;二是
市场,属于经常学;后者为特征属性,表明摄影图片市场为市场的一种。因此,摄影图
片市场不是单纯的摄影学问题,而是摄影方面的经济学问题,是研究摄影图片如何生产
经营,怎样产生经济利益,如何优化摄影资源配置,怎样促进摄影图片再生产,从而带
动整个摄影事业发展的问题。
  市场的基本概念可以概括表达为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表明商品交换的场所,系指买
卖双方发生交易行为的场所;二是表明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体现于整个流通领域,反
映的是商品交换的社会关系,不仅涵盖了上述“有形场所”(有形市场),也涵盖了没
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各种交易关系(无形市场;三是表明购买力的需求,系指对某种或某
类商品的需求总和,反映是现实的和潜在的消费需求。任何市场概念应该是上述市场基
本概念的外延,摄影图片市场也不能例外。因此,定义摄影图片市场最捷径、最简单的
方法就是套用市场的基本概念。对照“文中概念”不难看出没有表达摄影图片的商品属
性,没有体现“有形”的买卖场所与“无形”的交换关系,也没有反映其消费需求。显
然,将“文中概念”作为摄影图片市场的概念偏离了经常学的基本原理,难以使人信服

  一般来说在市场中实现交换关系与消费需求的是生产经营者、投资者和消费者,那
么对摄影图片市场来说,投资 者、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是不是仅仅指摄影师一种身份
特征的人?“文中”表达得很明确,仅提出了摄影师,并没有提其他。笔者认为,这是
“文中概念”的又一个缺欠。首先,投资者、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是经常学中的专门概
念,是定义市场概念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其并不专指某一职业的人,实际上涵盖了所有
职业的人,其中也包括了摄影师。“树叶是绿的,绿的却不仅仅是树叶”。如果说绿色
就是树叶,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其次,要求自由选择权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要求
,表现为生产自由、经营自由、投资自由和消费自由等,限制自由是与市场经济格格不
入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选择生产经营任何产品,也允许在任何行业投资。换句话说,
就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在摄影业投资、生产或经营摄影图片。现代市场营销的
理念已经由“以生产经营为中心”转变为“以消费者为中心”。消费者的含义是指进行
消费的形形色色的人,摄影师是被包容在内的,根本无法替代消费者。同时,消费者也
有自由选择任何人的产品(作品)的权利。通俗讲,消费者买什么,买谁的,只取决于
其个人意愿,是其他因素干涉
  图片市场的有关法律条文
  “由专业摄影师所组成和面对的市场”,明显是剔除了业余摄影师后确定的。那么
在摄影图片市场中,应该如何看待业余摄影师?对此,我国有关法律条文说的明明白白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创作作品听公民是作者”。一是表明“公民”,并非
专业人士才是作者;二是表明公民进行创作就可以成为作者,这是公民享有的著作权、
创作权。
  周林主编的<艺术法实用手册>(P6)写道:“在一般情况下,容易误解为只有那
些专业画家、雕塑家、摄影师才是作者。但实际上那些非专业的美术爱好者、摄影发烧
友,只要他们绘画、雕塑、摄影,都能成为作者,取得著作权。许多美术、摄影作品,
往往是业余作者创造的。甚至小学生或学龄前儿童等未成年人,只要他们绘画、雕塑、
摄影,也能成为作者。”这里将创作作品的公民进一步扩展为未成年人。
  在<中国摄影>1998年第七期“摄影图片市场”(刘玉兰译文)中有:“业余摄影
爱好者的出现在稳定市场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明确肯定了业余摄影爱好者的作用。

  美国纽约摄影学院摄影教材中也提到,不论是业余摄影爱好者还是摄影者,应随时
准备装好胶卷的相机,因为一幅优秀的照片,总会有现在的市场。这里强调的是,照片
是否“优秀”才是有市场的关键。
  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的,照相机得到普及,有关
统计资料表明改革20年来,我国城市每百户相机拥有率提高了几十倍;如果再考虑到计
算机和数码相机的因素,我国非专业图片产量对市场的影响是绝对不应忽视的。
  企业要面向市场才能生存、发展。摄影师也要面向市场才能生存、发展,这里的关
键是产品作品)能否卖出并赢利,而不是企业或摄影师的成份或身份决定的。如果仅以
“业余”和“专业”的身份来划分,是不是说凡是专业摄影都能适应市场而发展?凡是
业余摄影师都会被市场所淘汰?甚至会得出非专业摄影不能创作出好作品,也不能进入
市场搞摄影的错误观念。摄影大师萨尔加多先生在上海访问时,我们的摄影记者称其为
“专业摄影师”,他则纠正为“业余摄影者”。因为他所受的专业教育是经济学。如按
“文中概念”的说法,他的作品应该列入“专业摄影市场”还是“业余摄影”?又如何
解释其面对的市场。
  如何认定摄影师的专业资格
  在探讨摄影图片市场概念等理论问题时,只谈专业摄影师,剔除或排斥业余摄影师
是不对的,而且“专业摄影”的概念也是值得推敲的。一是“业余”与“专业”之间的
划分没有确切的标准,二者的发展变化关系也难以说清;二是专业摄影师难以定义,是
看其受的教育?从事的职业或时限?拍摄图片的能力或水平?所用的器材设备(不少人
有这种观点)?同时,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计划体制下的“专业摄影师”与市
场化的“专业摄影师”并存,二者性质不同,如何加以区别?三是大量非“专业”也非
“业余”的摄影目前通过市场活动而发展着,他们又应如何定义?笔者认为“文中”表
达的不是图片市场的概念,似乎像是进入图片市场的“资格”。那么如何认识进入摄影
图片市场的资格?笔者建议,摄影行业应围绕我国目前正在推选的欲与国际接轨的职业
资格制度,进行研究并加以实行,将有益于此问题的解决。
  图片市场的划分
  摄影图片市场的划分也应符合一定的原则。经济学中划分市场类型,一般可以根据
探讨研究问题的需要来决定。从空间形式来分,有国内与国际市场、城市与农村市场、
有形与无形市场;以时间来划分,有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等;从经营的品种或内容上分
,有工业品、农产品、文化艺术品、技术、信息等市场;从经营方式上分,有拍卖、租
凭、抵押、典当市场等;根据竞争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完全竞争市场与不完全竞争市场
、完全垄断市场与寡头垄断市场等。如果从摄影行业看,可分为摄影人才、器材和图片
市场;摄影图片也可划分为艺术、人像、新闻、纪实、风光、民俗等。市场是随着社会
分工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而发展的。社会生产力的进步,社会分工
不断细化,商品的发达与繁荣,市场类型也不断延伸,使市场体系得到不断发展与完善
,逐步形成完整的市场框架。
  市场划分虽有多种方式,却很忌讳“唯成份”论、“唯(本)系统”论。理由是保
护竞争,防止垄断。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行的先决条件,竞争是提高市场活动效
率的关键,没有竞争也就没有市场。垄断是竞争的直接对立物。为使竞争机制充分发挥
作用,必须消除垄断。一般来说,竞争是发生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行为,仅以某种成份
、行业、系统来划定“圈子”,限定市场,就会使市场发生排挤与扶持、歧视与尊宠的
情况,易于造成部门的强或独占地位。如以“国有”和“私营经济”来划分市场,必须
使市场的“天平”向国有经济倾斜,抑制私营经济的发展,影响公平竞争,形成市场歧
视,造成垄断,给市场经济带来危害。以身份为依据划分,也仅限于特殊情况,如下岗
职工自立市场或残疾人进入市场等,这样做目的是为了使其享受特殊政策,给予扶持。
而把摄影图片市场定位于“专业摄影市场”,仅以是否“专业”来划分,剔除或排斥“
业余”,显然是人为限定了市场,给人以设置进入壁垒的感觉,似有歧视性和垄断之嫌

  图片市场应以市场学为指导
  从经济学的概念看,摄影图片市场不是孤立的,应纳入国家的市场体系,其培育和
发展与国家市场化的进程相同步,其发展规律应服从于市场学的一般规律,同时由于其
摄影图片的生产经营特点,又应具有特殊发展规律。因此,在探讨摄影图片市场理论时
,应以市场学的一般规律为指导,并根据摄影行业的特点来研究探索摄影图片市场的特
殊规律。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摄影图片市场,也有利于丰富和完善国家的市场
体系。
   --转载<中国摄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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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余心之端直兮,虽僻远其何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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