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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tking (farmer), 信区: Reading
标 题: 四救先生
发信站: 紫 丁 香 (Mon Jul 27 08:40:53 1998), 转信
纪 昀
宋清远先生言:昔在王坦斋先生学幕时,一友言梦游至冥司,见衣冠数十人累累入;
冥王诘责良久,又累累出,各有愧恨之色。偶见一吏,似相识,而不记姓名,试揖
之,亦相答。因问:“此并何人,作此形状?”吏笑曰:“君亦居幕府,其中岂无
一故交耶?”曰:“仆但两次佐学幕,未入有司署也。”吏曰:“然则真不知矣。
此所谓四救先生者也。”问:“四救何义?”曰:“佐幕者有相传口诀,曰:救生
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旧不救新。救生不救死者,死者已死,断无
可救;生者尚生,又杀以抵命,是多死一人也,故宁委曲以出之。而死者衔冤与否,
则非所计也。救官不救民者,上控之案,使冤得申,则官之祸福不可测;使不得申,
即反坐不过军流耳。而官之枉断与否,则非所计也。救大不救小者,罪归上官,则
权位重者谴愈重,且牵累必多;罪归微官,则责任轻者罚可轻,且归结较易。而小
官之当罪与否,则非所计也。救旧不救新者,旧官已去,有所未了,羁留之恐不能
偿;新官方来,有所委卸,强抑之尚可以办。其新官之能堪与否,则非所计也。是
皆以君子之心,行忠厚长者之事,非有所求取,巧为弄文,亦非有所思仇,私相报
复。然人情百态,事变万端,原不能执一而论。苟坚持此例,则矫枉过直,顾此失
彼,本造福而反造孽,本弭事而反酿事,亦往往有之。今日所鞫,即以此贻祸者。”
问:“其果报何如乎?”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夙业牵缠,因缘终凑。未来
生中,不过亦遇四救先生,列诸四不救而已矣。”俯仰之间,霍然忽醒,莫明其入
梦之故,岂神明或假以告人欤?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八《姑妄听之.四》
翻译成白话如下:
宋清远先生讲了这样一件事:从前我在王坦斋先生的学政衙门做幕客时,有一同事
谈起梦游地府,在那里见到官绅几十人联串进入,阎罗王责问了许久,他们又联串
走出去了,每个人都带有惭愧悔恨的神色。我偶然见到其中的一位小官员,似曾相
识,但记不起他的姓名了,试向他作揖,他也回礼。我便问道:“这些都是什么人,
为何表现出这般神态?”那小官员笑道:“先生也在做幕僚,这里面难道没有一个
老朋友吗?”我答道:“在下只做过两次学政的幕僚,没进过管行政的衙门呀。”
那官员道:“这么说来,你是真的不知道了。他们就是所谓的‘四救先生呀’。”
我问:“四救是什么意思?”他答道:“做幕僚的人有相传的口诀,叫做救生不救
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旧不救新。所谓救生不救死,就是说死的已经死
了,绝对救不回来;生的还生,又把他杀了来偿命,这便多死一个人了。所以宁可
想方设法把他开脱。而死者是否含冤,就不去计较了。所谓救官不救民,就是说在
上诉案件中,如果上诉者冤屈得到伸雪,那么原审官员是祸是福便难预料;倘使上
诉者冤屈不得伸雪,即使反坐其罪也不过判处军流罢了。而官员的是否错判,则不
是所考虑的事了。所谓救大不救小,就是说如果罪责由大官承担,那么权大位高的
处罚愈重,而被牵连进去的人必定多;如果把罪责归到小官身上,那么权位轻的处
罚也可以轻,而且结案较为容易。而小官之应不应担这个罪,则不是所考虑的了。
所谓救旧不救新,就是说旧官已经卸任,有些钱粮等类事情未了结,把他扣留下来,
恐怕未必能偿还;新官刚刚来,前任有些遗留下来的事情,强压他办还是可以办得
了的。以上这些都是以君子的立心,来做忠厚长者的事情,并不是想从中捞些什么,
而玩弄法律条文来作弊,也不是对谁有恩、对谁有仇,而私下加以报复。但是人情
千态万状,世事变化多端,本不能偏执一个方面来立论。倘处处坚持照四救四不救
的原则办,那么有时便会矫枉过直,顾此失彼,本想造福而反造孽,本想平息事端
而反生出事端,这种情况是常常有的。今天所审讯的人,就是因此而惹了祸的。”
我问:“这些人会受到什么样的报应?”答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前世的罪
业纠缠牵连,因果报应最后必然凑到一起。这些人在来世中,不过也遇到四救先生,
被他们列入四不救之列罢了。”俯仰行礼之间,我忽然醒来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
做这个梦,难道是神明借此来告诫人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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