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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酢法:桃烂自零【九】者,收取,内之于瓮中,
以物盖口。七日之后,既烂,漉去皮核,密封闭之。三
七日酢成,香美可食。
《术》曰:「东方种桃九根,宜子孙,除凶祸。胡
桃(十八)、柰桃种,亦同。」
樱桃:
《尔雅》曰(十九):「楔,荆桃(二十)。」郭
璞曰:「今樱桃。」
《广志》曰(二一):「楔桃,大者如弹丸,子有
长八分者,有白色肥(二二)者:凡三种。」
《礼记》曰(二三):「仲夏之月,……天子……
羞以含桃。」郑玄注曰:「今谓之樱桃。」
博物志曰(二四):「樱桃者,或如弹丸,或如手
指。春秋冬夏,花实竟岁。」
《吴氏本草》所说云(二五):「樱桃,一名牛桃
(二六),一名英桃。」
二月初,山中取栽,阳中者还种阳地,阴中者还种
阴地。若阴阳易地则难生,生亦不实:此果性。生阴地
,既入园囿,便是阳中,故多难得生。宜坚实之地,不
可用虚粪也【一0】。
蒲萄【一一】:
汉武帝使张骞【一二】至大宛,取蒲萄实,于离宫
别馆旁尽种之。西域有蒲萄,蔓延、实并似□【一三】
。
《广志》曰(二七):「蒲萄有黄、白、黑三种」
者也。
蔓延,性缘不能自举,作架以承之。叶密阴厚,可
以避热。
十月中(二八),去根一步许,掘作坑,收卷蒲萄
悉埋之。近枝茎【一四】薄安黍穰弥佳。无穰,直安土
亦(二九)得。不宜湿,湿则冰冻。二月中还出,舒而
上架。性不耐寒,不埋即死。其岁久根茎□大者,宜远
根作坑,勿令茎折。其坑外处,亦掘土并穰培覆之。
摘蒲萄法:逐【一五】熟者一一零叠一作「条」(
三十)摘取,从本至末,悉皆无遗。世人全房【一六】
折杀者,十不收一。
作乾蒲萄法:极熟者一一零叠摘取,刀(三一)子
切去□,勿令汁出。蜜(三二)两分,脂一分,和内蒲
萄中,煮四五沸,漉出,阴乾便成矣。非直滋味倍胜,
又得夏暑不败坏也。
藏蒲萄法:极熟时,全房折取。于屋下作□坑,坑
内近地凿壁为孔,插枝于孔中,还筑孔使坚,屋子(三
三)置土覆之,经冬不异也。
(一) 「种桃柰」,金抄、明抄同;明清刻本无「柰
」字(卷首总目亦无)。按本篇内容并没有提到「柰」
,而下文另有《柰林檎》篇叙述柰的种法,这个「柰」
字应是衍文,并参看校记(九)。
(二) 见《尔雅.释木》。「□」音斯。郭注分列在
各该条下,「
而」下多「小」字,小字似应有。
(三) 《太平御览》卷九六七「桃」引《广志》作:
「桃有冬桃、夏桃、秋桃。」
(四) 金抄作「白」,黄校、张校误作「日」,明抄
误作「曰」,湖湘本脱「夏白桃」。
(五) 《广雅.释木》只有「栀子,□桃也」,无如
《要术》所引句。按《广雅》文无「……者,……也」
例,「者」应是「□」的残文「肴」字错成,而又误「
栀」为「抵」也。栀子是茜草科,和桃不相干,而《要
术》引到此条,可能贾氏所见《广雅》本已错成「……
者,……也」。
(六)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及太
平御览卷九六七引《本草经》,「桃枭」均作「枭桃」
。《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三所录《本草经》文则是
:「桃枭,微温,主杀百鬼精物」,其「
在树不落」句,则见于《名医别录》,作「实著树不落
」。桃子被褐腐病侵害,在树自乾不落。
(七) 《邺中记》文同《要术》。《艺文类聚》卷八
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均引到
此条,「二斤」,《御览》同《要术》,《类聚》和《
初学记》有不同。「句」是「勾」的本字。
(八) 此条与种枣篇所引《西京杂记》在同一段内,
作:「……桃十:秦桃、□桃、缃核桃、金城桃、绮叶
桃、紫文桃、霜桃(原注:「霜下可食」)、胡桃(原
注:「出西域」)、樱桃、含桃。」《要术》少「秦桃
」,「绮□」和「绮叶」不同,次序亦异,而注文引作
正文,多「甘美可食」句。
(九) 「□」,各本误作「核」,据金抄及《西京杂
记》改正。
(十) 「桃柰桃欲种法」六字,各本同。按「柰桃」
,古时有这个名称,下文引《术》即有,《种李》、《
种梅杏》篇引《广志》还有「柰李」、「柰杏」,而据
《食疗本草》,「柰桃」即是樱桃:「樱桃,俗名李桃
,亦名柰桃。」但「柰桃」虽有是樱桃异名的记载,可
是下文另有樱桃及其栽植法,这里不应另标「柰桃」,
尤其樱桃和桃繁殖方法不同,这里不应异法混举。如果
「柰桃」指另一种果树,则本篇所记全是种桃法(除樱
桃等外),何以无一字提及「柰桃」?据此,此二字应
是衍文或有窜讹。上文引《西京杂记》少一种「秦桃」
,怀疑是「秦桃」误窜入此,而「秦」字残烂后很可能
错成「柰」字。这一情况,和《种枣》篇引《西京杂记
》少一种「□枣」而引《闲居赋》多出一种「丹枣」很
相像。总之,此二字不应有,则只剩下「
桃欲种法」四字,指桃宜种(指直接种核)不宜「栽」
,与下篇「李欲栽」相对,「欲」字没有错,「法」则
指种法。《辑要》删去「桃柰桃欲」四字,只剩下「种
法」二字,痛快,但无根据。
(十一)「栽」,黄校、张校、明抄误作「杀」,湖湘
本误作「谷」,据金抄改正。
(十二)「地」,原无,据上文「粪地」及下文「以锹
合土掘移之」补。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
要术》作「既移不得更安粪地,必致少实而味苦」,也
证明《要术》脱「地」字。
(十三)湖湘本作「苦矣」;金抄作「苦者」,虽可通
,不如湖湘本;明抄误作「若者」。
(十四)「又法」以下自「桃熟时」至「则益桃味」一
段及下文「候其子细」至「如此亦无穷也」一段,原均
系双行小字,兹均改为大字。
(十五)「深宽为坑」下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
篇采《要术》有「收湿牛粪内在坑中」,更完善,《要
术》似有脱文。
(十六)张校作「便」,渐西本从《辑要》引同,金抄
、黄校、明抄作「使」。
(十七)「斫」,明抄误作「研」,据金抄、黄校、张
校改正。
(十八)金抄作「胡桃」,他本误作「明桃」。
(十九)见《尔雅.释术》,文同。郭注亦同。「楔」
音夹。
(二十)「荆桃」,明抄误作「荆桄」,据金抄、张校
等及《尔雅》改正。
(二一)「《广志》」,原作「《广雅》」,误。按《
广雅》是训诂书,《广志》是方物志。此条记载樱桃品
种,应出《广志》,《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
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樱桃」引正作「《广
志》」,兹改正(渐西本已从吾点校改正)。「楔桃」
,《类聚》等三书所引均作「樱桃」。
(二二)「肥」,姑从金抄;明抄空白一格,黄校、张
校、湖湘本等均脱。《初学记》、《太平御览》引作「
白色多肌者」,《艺文类聚》引作「白色多肥者」。
(二三)此《礼记.月令》文。郑玄注作:「含桃,樱
桃也。」《吕氏春秋.仲夏纪》此句下高诱注:「含桃
,□桃,□鸟所含食,故言『含桃』。」《初学记》卷
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高注则作:「含桃,樱
桃,为鸟所含,故曰『含桃』。」「羞」是荐、献的意
思。
(二四)今本《博物志》无此条,是逸文。《白帖》卷
九九引《博物志》只是:「樱桃者,或若弹丸。」《艺
文类聚》卷八六「樱桃」所引,也只是:「樱桃,大者
或如弹丸。」《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樱桃」所引无「
者」字与「或如弹丸」句,馀同《要术》。另外,《御
览》卷九七一「橙」引有《博物志》的另一条逸文是:
「成都、广成、郫、繁、江原、临邛六县,生金橙,似
橘而非,若柚而芬香。夏秋冬,或华或实。大如樱桃,
小者或如弹丸。或有年,春秋冬夏,华实竟岁。」关于
樱桃「春秋冬夏,花实竟岁」句,《白帖》、《类聚》
均未引到,是否由「金橙」条割裂错成,颇可怀疑。
(二五)《图经本草》:「按书传引《吴普本草》曰:
『樱桃,一名朱茱,一名麦甘酣。』今本草无此名,乃
知有脱漏多矣。」「麦」下疑脱「英」字,如《艺文类
聚》卷八六引《吴氏本草》作:「一名朱茱,一名麦英
,甘酣……」,《初学记》卷二八引作:「……一名牛
桃,一名麦英」,《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作:「……
一名朱桃,一名麦英也」。《要术》「牛桃」疑「朱桃
」之误,「所说」二字无意义,疑衍。
(二六)「牛桃」,各本及《初学记》引《吴氏本草》
同;《类聚》等引作「朱茱」,《御览》引作「朱桃」
。可能「朱桃」是正确的。
(二七)《艺文类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七二
「蒲萄」引《
广志》均有此条,止于「三种」,无「者也」字。
(二八)自「十月中」以下至篇末,除「摘蒲萄法」、
「作乾蒲萄法」及「藏蒲萄法」三标题作大字外,馀均
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二九)「土亦」,黄校、明抄误作「上弗」,张校误
作「土弗」,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三十)「一作『条』」,这是校刻《要术》的校注,
和卷八《作酱等法》篇「一本作『生缩』」相同,均作
双行小字。明抄脱「条」字,但「一作」二字较小,偏
在右半边,说明左边还缺一字,这个缺字,金抄即作「
条」,兹据补。他本除脱「条」字外,「一作」窜作正
文,致不可解。「零叠」,指零星的小串,不同于整穗
的全串,「条」指「叠」字说,也就是说,「零叠」一
本作「零条」,意思相同。
(三一)「刀」,明抄误作「力」,他本不误。
(三二)「蜜」,明抄误作「密」,他本不误。
(三三)「屋子」,未详。从「置土覆之」看来,坑内
当然不是用土填实,而是置土其上,但土不好悬空放置
,必须用物承托,疑「屋子」为承土以覆坑口之物,但
未详何物,或亦可能有误字。
【一】 现在陕西省商县、扶风等地生产的冬桃,果实
在初期生长极慢,至立秋后始渐肥大,到十一、十二月
成熟。
【二】 山桃和毛桃是我国通常用为嫁接桃树的二种砧
木,但《要术》采用的是实生繁殖,没有提到嫁接。
【三】 「不解核」,不脱核,黏核。
【四】 「不求栽」,不采用分株、压条等法。下文「
易种难栽」,「种」指直播种子,「栽」即指移栽。
【五】 「动」,萌发。
【六】 「其馀」,犹言「其后」。
【七】 「皮急」,皮紧。这是采用「纵伤」方法,促
进生长。
【八】 「●」,同「□」,亦作「□」,是划破。《
多能鄙事》卷七「栽桃李杏」:「桃,三年实,五盛,
七衰,十死。至六年以刀□其皮,令胶出,可多活五年
。」
【九】 「零」,零落。
【一0】「虚粪也」,疑应作「虚粪地」,指粪熟疏松
之地。
【一一】「蒲萄」,即葡萄,古代也写作「蒲桃」、「
蒲陶」。
【一二】关于葡萄的引种,《史记.大宛列传》记载在
张骞通西域后李广利至大宛前,而《汉书.西域传》记
载在李广利至大宛后,因此各书记述有异。而各书引《
博物志》亦有此异,说明《博物志》在很早已非原书面
目。例如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三注引《博物志》:「
张骞使西域还,得……蒲桃。」《文选》潘岳《闲居赋
》唐李善注引《博物志》则是:「张骞使大夏,得石榴
。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得蒲陶。」《史记.大宛列
传》所记是:「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馀石
,久者数十岁不败。俗嗜酒。马嗜苜蓿。汉使取其实来
,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及天马多,外国使
来众,则离宫别馆旁尽种蒲萄、苜蓿极望。」当时是携
种子引入的。
【一三】「□」,葡萄科葡萄属的□□,又名野葡萄,
参看卷十「□【二八】」。
【一四】「枝茎」,枝蔓。
【一五】「逐」,挨次地选择。
【一六】「全房」,整穗,全串。
种李第三十五
《尔雅》曰(一):「休,无实李。痤,接虑李。
驳,赤李。」
《广志》曰(二):「赤李。麦李,细小有沟道。
有黄建李,青皮李,马肝李,赤陵李。有□李,肥黏似
□。有柰李,离核,李似柰。有劈李,熟必劈裂。有经
李,一名老李,其树数年即枯。有杏李,味小醋(三)
,似杏。有黄扁李。有夏李;冬李,十一月熟。有春季
李,冬花春熟。」
《荆州土地记》曰(四):「房陵、南郡【一】有
名李。」
《风土记》曰(五):「南郡细李,四月先熟。」
西晋傅玄《赋》曰(六):「河、沂【二】黄建,
房陵缥青。」
《西京杂记》曰(七):「有朱李,黄李,紫李,
绿李,青李,绮李,青房李,车下李,颜回李,出鲁,
合枝李,羌李,燕李。」
今世有木李,实绝大而美。又有中植李,在麦后谷
前而熟者。
李欲栽(八)。李性坚,实晚,五岁始子,是以藉
栽。栽者三岁便结子也。
李性耐久,树得三十年;老虽枝枯,子亦不细。
嫁李法:正月一日,或十五日,以□石著李树歧中
,令实繁。
又法(九):腊月中,以杖微打歧间,正月晦日复
打之,亦足子也。
又法:以煮寒食醴酪【三】火●【四】著树枝间,
亦良。树多者,故多束枝,以取火焉。
李树桃树下,并欲锄去草秽,而不用耕垦。耕则肥
而无实。树下犁拨亦死之。
桃、李,大率方两步一根。大□连阴,则子细而味
亦不佳。
《管子》曰(十):「五沃(十一)之土,其木宜
梅李。」
《韩诗外传》云(十二):「简王曰:『春树桃李
,夏得阴其下,秋得食其实。春种蒺藜,夏不得采其实
,秋得刺焉。』」
《家(十三)政法》曰:「二月徙(十四)梅李也
。」
作白【五】李法(十五):用夏李。色黄便摘取,
于盐中□【六】之。盐入汁出,然后合盐晒令萎,手捻
之令褊【七】。复晒,更捻,极褊乃止。曝使乾。饮酒
时,以汤洗之,漉著蜜中,可下酒矣。
(一) 这是《尔雅.释木》关于李部分的全文,「接
」作「□」。按「□」,《说文》:「续木也」,即今
嫁接之「接」。郭璞注「无实李」是:「一名赵李。」
注「□虑李」是:「今之麦李。」
(二)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引到
《广志》的一部分,《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广志》
较详。《御览》所引分三段:「鼠李,朱李,可以染。
」又:「车下李,车上李。(原注:「亦春熟可染也。
」)」又:「麦李,细小有沟道。李有黄建李,青皮李
,马肝李,赤李,房林李。有●(原注:「余石切」)
李,饥黏,茹似●。有□李,离核李,李似□。有壁(
按应是「劈」)李,熟必先劈裂。有经李,一名老李,
其树数年则枯。有杏李,味小酢,似杏。有黄扁李;有
夏李;有冬李,十一月熟:此三李种邺园。有春李,冬
华春熟。」《御览》「房林李」,《类聚》引作「房陵
李」,《要术》「赤陵李」应是「房陵李」之误。《御
览》「饥黏」,《要术》「
肥黏」,均应是「肌黏」之误。「肌」指果肉。「●」
,《集韵》解释为「饭坏」,则与《要术》作「□」不
同。「□李,离核李,李似□」,重文的二「李」字及
《要术》「李似柰」的「李」字,疑均系衍文。「邺园
」该是指石虎都邺时所建的园苑,如《御览》所引无误
,则《广志》作者郭义恭应是在石虎稍后的人。
(三) 各本作「酸」,金抄作「醋」,《太平御览》
卷九六八引《
广志》作「酢」,同「醋」,故从金抄。
(四)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作《荆州记》,是:「
房陵有好李。」《初学记》卷二八引《荆州记》同《要
术》,但「南郡」作「南居」,「居」是「郡」的残文
错成。
(五)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风土记》作:「南郡
有细李,有青皮李。」《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
》卷九六八引周处《风土记》同《要术》,但「南郡」
均讹作「南居」。
(六) 据《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六八
所引,所谓「
傅玄《赋》」是傅玄《李赋》。引文同。
(七) 此条与《种枣》、《种桃柰》篇所引《西京杂
记》在同一段,作:「……李十五:紫李,绿李,朱李
,黄李,青绮李,青房李,同心李,车下李,含枝李,
金枝李,颜渊李(原注:「出鲁」),羌李,燕李,蛮
李,侯李。」较《要术》所引多三种,名称也有不同。
各种类书所引,亦有互异。
(八) 「李欲栽」是本篇正文的开始,与各篇均从或
种或栽的记述开始一致,但原作双行小字,与上文「麦
后谷前而熟者」相连,因此混入篇首的解题,是传抄中
误写的。兹改为大字。
(九) 本条及下条除「又法」二字外,原均作双行小
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 见《管子.地员》篇,原文作:「五沃之土,
……宜彼群木,……其梅其杏,其桃其李。」《要术》
是掇引其意,不是原文。
《管子》此条与下文引《韩诗外传.家政
法》二条,原均系双行小字,顺次接写在上面注文「大
□……味亦不佳」下面,变成了「桃李大率方两步一根
」的注文,是传抄中搞乱了的。兹一律改为大字提行。
(十一)「五沃」,除金抄外,他本均误作「三沃」。
(十二)见《韩诗外传》卷七,「简王」作「简主」。
《要术》是节引。
(十三)「家」,明抄、湖湘本误作「寡」,据金抄、
黄校改正。
(十四)金抄作「徙」,指移植,他本均误作「从」。
清代各种校勘本,仅张步瀛校本改作「徙」。
(十五)本条除「作白李法」标题外,馀均作双行小字
,兹改为大字。
【一】 房陵,今湖北省房县。南郡,郡名,约有今湖
北省东部及南部地区。
【二】 沂,指沂水,即今山东省沂河。
【三】 「寒食醴酪」,寒食节吃的饴糖杏仁粥,见卷
九《醴酪》篇。
【四】 「●」,同「栝」,音忝,即进火杖,拨火棒
,现在有些地方还保存著「火●」的名称。《说文》:
「栝,炊灶木。」段玉裁注:「今俗云『灶●』是也。
」
【五】 「白」,单纯地就原果实晒乾,不加熏制,也
不加杂料附增色泽。
【六】 「□」,揉搓,目的在搓伤李皮,使盐分容易
渗入。现在闽北地区晒乾李,每百斤果实加盐十二至十
五斤,其搓皮程序是将果实放在筐内,加入细沙不断摇
荡。
【七】 「褊」是狭隘,这里借作「扁」字用。
种梅杏第三十六杏李□附出(一)
《尔雅》曰(二):「梅,□也。」「时,英梅也
。」郭璞注曰:「梅,似杏,实醋。」「英梅,未闻。
」
《广志》曰(三):「蜀名梅为『□』,大如□子
。梅杏皆可以为油、脯【一】。黄梅【二】以熟□作之
。」
《诗义疏》云(四):「梅,杏类也;树及叶皆如
杏而黑耳。实赤于杏而醋,亦可生□也。煮而曝乾为●
(五),置羹□、兖中。又可含以香口。亦蜜藏而食。
」
《西京杂记》曰(六):「侯梅,朱梅,同心梅,
紫□梅,燕脂梅,丽枝梅。」
按梅花早而白,杏花晚而红;梅实小而酸,核有细
文,杏实大而甜,核无文采。白梅任调食及兖(七),
杏则不任此用。世人或不能辨,言梅、杏为一物,失之
远矣。
《广志》曰(八):「荣阳有白杏,邺中有赤杏,
有黄杏,有柰杏。」
《西京杂记》曰:「文杏,材有文彩。蓬莱杏,东
海都尉【三】于台(九)献,一株花杂五色,云是仙人
所食杏也。」
栽种与桃李同。
作白梅法(十):梅子酸、核初成时摘取,夜以盐
汁渍之,昼则日曝。凡作十宿、十浸、十曝,便成矣(
十一)。调鼎和兖【四】,所在多入也。
作乌梅法:亦以梅子核初成时摘取,笼盛,于突【
五】上熏之,令乾,即成矣。乌梅入药【六】,不任调
食也。
《食经》曰:「蜀中藏梅法:取梅极大者,剥皮阴
乾,勿令得风。经二宿,去盐汁【七】,内蜜中。月许
更易蜜。经年如新也。」
作杏李□法:杏李熟时,多收烂者,盆中研之,生
布绞取浓汁,涂盘中,日曝乾,以手摩(十二)刮取之
。可和水为(十三)浆,及和米□(十四),所在入意
也。
作乌梅欲令不蠹法:浓烧穰(十五),以汤沃之,
取汁,以梅投中(十六),使泽。乃出蒸之。
《释名》曰(十七):「杏可为油。」
《神仙传》曰:「董奉居庐山(十八),不交人。
为人治病,不取钱。重病得愈者,使种杏五株;轻病愈
(十九),为栽一株。数年之中,杏有十数万株,郁郁
然成林。其杏子熟,于林中所在作仓。宣语买杏者:『
不须来报,但自取之,具一器谷,便得一器杏。』有人
少谷往,而取杏多,即有五虎逐之。此人怖遽(二十)
,檐倾覆,所馀在器中,如向所持谷多少。虎乃还去。
自是以后,买杏者皆于林中自平量,恐有多出。奉悉以
前所得谷,赈救贫乏。」
《寻阳记》曰:「杏在北岭上,数百株,今犹称董
先生杏。」
《嵩高山记》曰:「东北有牛山,其山多杏。至五
月,烂然黄茂。自中国丧乱,百姓饥饿,皆资此为命,
人人充饱。」
史游《急就篇》曰(二一):「园菜果□助米粮。
」
按杏一种,尚可赈贫穷,救饥馑,而况五果、□、
菜之饶,岂直助粮而已矣?谚曰(二二):「木奴千,
无凶年。」盖言果实可以市易五谷也。
杏子人,可以为粥【八】。多收卖者,可以供纸墨
之直也。
(一) 原无此附注,据卷首总目加。
(二) 见《尔雅.释木》,均无「也」字。郭璞注「
英梅」是「雀梅」,和《要术》引作「未闻」不同,可
注意。
(三)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七十「
梅」引《广志》「梅杏」作「梅□」,馀同(《初学记
》脱「脯」字)。
(四) 《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
《诗义疏》无「实赤于杏而醋,亦可生□也」及「亦蜜
藏而食」句。《初学记》卷二六「羹」引陆玑《毛诗草
木疏》则是:「梅,杏类也。其子赤而酢,不可生□;
煮而曝乾为苏,可著羹□中。」「苏」当系「□」字之
误。
(五) 金抄、明抄作「●」,湖湘本等作「●」,均
无此字,误。《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诗义疏》及《
初学记》卷二六引陆玑《毛诗草木疏》均作「苏」,亦
非。吾点校记怀疑是「□」字之误,左边的「木」和右
边的「□」抄倒了,又错成「苏」。按「□」,音老,
《说文》:「乾梅之属。」《周礼天官》「笾人」有「
乾□」。这里正是指乾梅,应是「□」字搞错。《初学
记》卷二八引《诗义疏》则作「腊」,可以作乾果脯讲
,亦通。
(六) 与《种枣》篇等所引《西京杂记》仍在同一段
内,文作:「
……梅七:朱梅,紫叶梅,紫华梅,同心梅,丽枝梅,
燕梅,猴梅。」《要术》所引仅六种,名称亦颇有不同
。
(七) 金抄等作「兖」,明抄等作「齑」,字同;湖
湘本作「□」,误。此字在他处各本多有异写或讹写,
本书统一作「兖」。
(八) 《太平御览》卷九六八「杏」引《广志》无「
黄杏」,馀同。「荣阳」疑「荥阳」之误。《广志》,
明抄误作「广忠」,他本不误。
(九) 「东海都尉于台」,《西京杂记》作「东郭都
尉干吉」,则东郭干吉是人名,与《要术》所引不同。
(十) 自「作白梅法」以下至「作乌梅欲令不蠹法」
五条,原除标题作大字外,馀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
为大字。
(十一)金抄有「矣」字,《辑要》引亦有,渐西本从
《辑要》加,他本无。
(十二)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作「磨」,湖湘本、
《津逮》本作「摩」。「磨」古通「摩」,兹从湖湘本
作今写。
(十三)金抄有「为」字,应有,《辑要》引亦有,《
学津》本、《
渐西》本从《辑要》加,他本无。
(十四)「米□」,黄校、张校、明抄作「禾□」,误
,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五)「浓烧穰」,不好讲,「浓」字疑应在「取」
字上面或下面,作「浓取汁」或「取浓汁」,传抄中有
窜误。
(十六)金抄作「中」,他本作「之」,「中」字更好
,兹从金抄。
(十七)《释名.释饮食》无此句,但有如下的记载:
「柰油,捣柰实,和以涂缯上,燥而发之,形似油也。
柰油亦如之。」「柰油」的作法,和《种枣》篇引郑玄
的「枣油法」,除多「发之」二字外,完全相同。而「
柰油亦如之」,与开头的「柰油」重复,据《要术》所
引,证明应是「杏油」之误,《要术》引作「杏可为油
」,即系根据「杏油亦如之」引述的。因此,怀疑《种
枣》篇的郑玄是释名之误,而为《食经》所误记。「枣
」字残烂后容易错成「柰」字,今本《释名》又误「枣
油」为「柰油」。
(十八)自「董奉居庐山」起直至按语「可以市易五谷
也」,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九)金抄、明抄有「愈」字,他本脱。
(二十)金抄作「遽」,他本作「虎」。
(二一)见《急就篇》卷二,文同。
(二二)「谚曰」,各本均作「注曰」,惟张校作「谚
曰」。「注」应是「谚」字之误,唐韩鄂《四时纂要》
「五月」篇正作「俗曰」,兹改正。
【一】 「油」,指所谓「杏油」,参看《种枣》篇「
枣油法」及本篇校记(十七)。「脯」指果脯。
【二】 唐段公路《北户录》「红梅」:「岭南之梅,
小于江左。居人采之,杂以豆蔻花、……枸橼子、朱槿
之类,和盐曝之。梅为槿花所染,其色可爱,今岭北呼
为红梅是也。」《广志》的「黄梅」,大概和「红梅」
同类相似,也是经过加工调制的。
【三】 「都尉」,郡的高级武官。东海,指汉时东海
郡。
【四】 「鼎」,古时烹饪器,这里泛指鱼肉肴馔。卷
八有《八和兖》篇,白梅是八项作料之一。
【五】 「突」,烟突,烟囱。
【六】 乌梅除入药外,亦用作媒染剂。《杭州府志》
录《乾隆志》引旧志:「富阳善制乌梅,颇入药。」「
按乌梅为富阳专产,远市西北,云疗马疾。其就近货售
者,染肆之用最钜,至以入药,盖甚微也。」
【七】 「去盐汁」,应有先经盐渍的过程,通常「经
二宿」上应有「盐渍」二字,但《食经》文常是这样。
【八】 果仁的「仁」,古作「人」。卷九《醴酪》篇
有「杏酪粥」。
插(一)梨第三十七
《广志》曰(二):「洛阳北邙【一】张公夏梨,
海内唯有一树。常山真定【二】,山阳钜野【三】,梁
国睢阳【四】,齐国临□,【五】钜鹿【六】,并出梨
。上党【七】□(三)梨,小而加甘。广都【八】梨□
□又云钜鹿豪梨□□重六斤【九】,数人分食之。新丰
【一0】箭谷梨。弘农、京兆、右(四)扶风【一一】
郡界诸谷中梨,多供御。阳城【一二】秋梨、夏梨。」
《三秦记》曰(五):「汉武果园,一名『御宿』
,有大梨如五升(六),落地即破。取者以布囊盛之,
名曰『含消梨』。」
《荆州土地记》曰:「江陵有名梨。」
《永嘉记》曰(七):「青田【一三】村民家有一
梨树,名曰『
官梨』,子大一围五寸【一四】,常以供献,名曰『御
梨』。梨(八)实落地即融释。」
《西京杂记》曰(九):「紫梨;芳梨,实小;青
梨,实大;大谷(十)梨;细叶梨;紫条梨;瀚海梨,
出瀚海地,耐寒不枯;东王梨,出海中。」
别有朐山【一五】梨,张公大谷梨【一六】,或作
「糜雀(十一)梨」也。(十二)
种者,梨熟时,全埋之。经年,至春地释,分栽之
,多著熟粪及水。至冬叶落,附地刈杀之,以炭火烧头
。二年即结子。若□(十三)生及种而不栽者,则著子
迟。每梨(十四)有十许子,唯二子生梨,馀皆生杜【
一七】。
插【一八】者弥疾。插法:用棠、杜【一九】。棠
,梨大而细理【二0】;杜次之;桑梨大恶;枣、石榴
上插得者,为上梨,虽治十,收得一二也【二一】。杜
如臂以上,皆任插。当先种杜,经年后插之。主客(十
五)俱下亦得;然俱下者,杜死则不生也。杜树大者,
插五枝;小者,或三或二。
梨叶微动为上时,将欲开莩【二二】为下时。
先作麻纫【二三】汝珍反(十六),缠十许匝;以
锯截杜,令去地五六寸。不缠,恐插时皮披【二四】。
留杜高者,梨枝繁(十七)茂,遇大风则披。其高留杜
者,梨树早成,然宜高(十八)作蒿箪【
二五】盛杜,以土筑之令没,风时,以笼盛梨,则免披
耳。斜□【二六】竹为签,刺皮木之际【二七】,令深
一寸许。折取其美梨枝阳中者,阴中枝则实少。长五六
寸,亦斜□之,令过心,大小长短与签等;以刀微●【
二八】梨枝斜□之际,剥去黑皮。勿令伤青皮,青皮伤
即死。拔去竹签,即插梨,令至●处,木边向木,皮还
近皮。插讫,以绵幕(十九)杜头,封熟泥于上,以土
培覆,令(二十)梨枝仅得出头,以土壅四畔。当梨上
沃水,水尽以土覆之,勿令坚涸。百不失一。梨枝甚脆
,培土时宜慎之,勿使掌【二九】拨,掌拨则折。
其十字破杜【三0】者,十不收一。所以然者,木
裂皮开,虚燥故也。
梨既生,杜旁有叶出,辄去之。不去势分,梨长必
迟。
凡插梨,园中者,用旁枝;庭前者,中心。旁枝(
二一),树下易收;中心,上耸不妨。用根□小枝【三
一】,树形可□【三二】,五年方结子;鸠脚老枝【三
三】,三年即结子,而树丑。
《吴氏本草》曰(二二):「金创【三四】,乳妇
,不可食梨。梨多食则损人,非补益之物。产妇蓐中,
及疾病未愈,食梨多者,无不致病。□逆气上者,尤宜
慎之。」
凡远道取梨枝者,下根【三五】即烧三四寸,亦可
行数百里犹生。
藏梨法:初霜后即收。霜多即不得经夏也。于屋下
掘作深□坑,底无令润湿。收梨置中,不须覆盖,便得
经夏。摘(二三)时必令好接,勿令损伤。
凡醋梨,易水熟煮,则甜美而不损人也。
(一) 金抄、明抄原作「插」,明以后刻本改作「种
」,非。
(二) 《文选》卷十六潘岳《闲居赋》李善注引《广
志》「北邙」作「北芒山」,「张公夏梨」下有「甚甘
」二字。《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梨」引《广志》「…
…唯有一树」以下作:「常山真定梨,山阳钜野梨,梁
国睢阳梨,齐郡临淄梨,钜野膏梨,上党□梨,小而甘
,新丰箭谷梨,关以西宏农、京兆、右扶风界谷中梨,
多供御,广都梨,重六斤,可数人分食之。」《初学记
》卷二八引与《御览》略同,「钜野膏梨」,《初学记
》作「钜鹿槁梨」,而《要术》作「钜鹿豪梨」,据「
重六斤」云云,「豪」有「大」义,似应以《要术》所
引为正。
(三) 「□」,音亭,金抄作「●」,无此字,误。
(四) 「右」,金抄作「左」,他本作「又」,均误
。《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正作「右」,汉只有右扶风
、左冯翊,兹改正。
(五) 《艺文类聚》卷八六「梨」引《三秦记》作:
「汉武帝园,一名樊川,一名御宿,有大梨,如五升瓶
,落地即破。其主取者,以布囊盛之,名『含消梨』。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作「辛
氏《三秦记》」。
(六) 「五升」,张校、明抄等作「五斗」,误,据
金抄及《艺文类聚》、《初学记》、《御览》引改正。
(七) 各本无「曰」字,据张校加(湖湘本等并脱「
记」字)。《
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永嘉记「一围五寸」以下作:「
树老今不复作子。此中梨子佳,甘美少比。实大出一围
,恒以供献,名为御梨。吏司守视,土人有未知味者。
梨实落至地,即融释。」《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
记》卷二八也有引到,但较简略。
(八) 「梨实」,各本均无「梨」字,金抄原亦无,
后补入,《御览》引亦有,兹据补。
(九) 《西京杂记》文作:「……梨十:紫梨,青梨
(原注:「实大」),芳梨(原注:「实小」),大谷
梨,细叶梨,缥叶梨,金叶梨(原注:「出琅琊王野家
,太守王唐所献。」),瀚海梨(原注:「出瀚海北,
耐寒不枯。」),东王梨(原注:「出海中」),紫条
梨。」《要术》所引少「缥叶梨,金叶梨」二种,次序
亦异,而「瀚海地」,应是「瀚海北」之误。
(十) 「谷」,明抄、湖湘本等作「容」,误,据金
抄、渐西本及《西京杂记》改正。
(十一)「雀」,明抄误作「崔」,据金抄等改正。
(十二)这一条是《要术》掇引他书所载的梨名而不再
烦引书名。「
朐山梨」,《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左思《齐都赋》有
「□则朐山之梨」。「张公大谷梨」,潘岳闲居赋有「
张公大谷之梨」。
(十三)「□」,各本均作「橹」,误,吾点最早校改
作「□」,卷三《种胡荽》篇有「□生」,即野生,兹
改正。
(十四)「梨」,明抄误作「犁」,他本不误。
(十五)「主客」,「主」指砧木,「客」指接穗。「
俱下」,指另用杜梨移栽,在移栽时就嫁接。明抄作「
至客」,误;湖湘本等及《
辑要》引作「至冬」,更误。兹据金抄改正(渐西本已
据王祯《农书》改作「主客」)。
(十六)「汝珍反」,金抄、明抄、《津逮》本作「支
珍反」,误;《广韵》作「女邻切」,《学津》本、渐
西本从《辑要》引作「汝珍反」,兹从之。
(十七)金抄作「繁」,《辑要》引同,黄校、明抄作
「叶」。湖湘本、《津逮》本此段注文全脱。
(十八)黄校、张校、明抄有「高」字,金抄及《辑要
》引无。
(十九)湖湘本等作「幕」,作封裹解释,金抄、明抄
作「莫」,通「幕」。卷八《作酢法》篇多有「绵幕瓮
口」,本书统一作「幕」。
(二十)「令」,明抄误作「今」,据金抄、黄校改正
。
(二一)「旁枝」,明抄误作「劳枝」,湖湘本等又误
作「劳拔」,据金抄、黄校改正(《学津》本、渐西本
已从《辑要》引改正)。
(二二)《吴氏本草》此条不见类书及本草书引录。《
名医别录》作:「金疮、乳妇,尤不可食。」又此条原
接在「而树丑」下面,作双行小注,但与正文无关,故
为改列,并改作大字。
(二三)「摘」,黄校、张校、明抄误作「接」,据金
抄、湖湘本改正。
【一】 北邙,山名,也写作「北芒」,又名芒山、北
山,在洛阳县北。
【二】 常山,郡名,汉置,晋因之,治真定县,故城
在今河北省正定县南。
【三】 山阳,郡名,汉置,晋分置高平国,属县有钜
野,故城在今山东省巨野县南。
【四】 《晋书.地理志》有梁国,属县有睢阳,故城
在今河南省商丘县南。
【五】 「□」、「淄」古通。《文选》卷六左思《魏
都赋》:「临□牢落」。李善注引《汉书》:「齐郡有
临□县」,《后汉书》(《
百衲》本)《郡国志四》「齐国」下有「临□」县,均
作「□」。《
晋书.地理志》有齐国,属县有临淄,即山东省原临淄
县,今属益都县。
【六】 钜鹿,秦汉有钜鹿郡,治钜鹿县,即今河北省
平乡县。《晋书.地理志》有钜鹿国,辖钜鹿县。
【七】 上党,郡名,有今山西省东南角地区。
【八】 广都,县名,汉置,晋因之,属于蜀郡,故城
在四川省原华阳县今中心镇东南。
【九】 「重六斤」,合到现在的斤不到三斤。现在四
川苍溪的苍溪梨,平均果重二斤,大的达三斤,山西万
荣的金梨还要大,大的可达四斤。
【一0】新丰,县名,故城在今陕西省临潼县东。
【一一】弘农,郡名,治弘农县,在今河南省灵宝县南
。京兆,郡名,三国魏置,故治在今陕西省长安县西北
。汉右扶风地,三国魏改扶风郡,晋因之,故治在今陕
西省泾阳县西北。
【一二】阳城,同名的地名颇多,这里可能指古阳城县
,在今河南省登封县。
【一三】青田,山名,在今浙江省青田县西北。青田县
始置于唐。
【一四】「子大一围五寸」,由于果实大,所以记载下
来。「一围」犹言「一尺」。如果在「子大」作逗,则
「一围」作为果实的周围讲,一个梨的周围□三寸五六
分(汉一尺合今七寸弱,魏晋一尺合今七寸馀),那是
很小的梨。元黄公绍《古今韵会》以「五寸」为一围,
亦非此所指。宋王得臣《麈史》卷中「辨误」:「凡言
木之巨细者,始曰拱把,大曰围,引而增之曰合抱。盖
拱把之间,□数寸耳;围则尺也;合抱则五尺也。《庄
子》曰:『……挈之百围』,疏云:『以绳束之,围□
百尺』是也。今人以两手指合而环之,适周一尺。」则
以一尺当一围,是两手拇指、食指所围合的约数。这里
「一围五寸」,当从此说,是说其大周围一尺又五寸。
一尺五寸约合今一尺多点,这样大的梨算是大梨,但也
并不稀奇,浙东的「散花梨」,这样大的不少,而青田
正属浙东。《要术》本篇引录的各种梨品种,多属北方
白梨系统,这个青田梨却是南方沙梨系统的品种。
【一五】朐山,山名,有二:一在山东省临朐县东南,
一在江苏省东海县南。据左思「朐山之梨」写入《齐都
赋》,应是指山东朐山。
【一六】《文选》潘岳《闲居赋》:「张公大谷之梨。
」刘良注:「
洛阳有张公,居大谷,有夏梨,海内唯此一树。」但《
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王□《洛阳赋》则称:「梨则大
谷冬紫,张公秋黄。」
【一七】「唯二子生梨,馀皆生杜」,多数栽培果树的
种子变异性大,而栽培梨的种子不易保纯,一千四百年
前的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已观察到栽培梨的种
子只有20%长成梨,其馀仍然变成杜梨,所以多采用
嫁接繁殖法。本篇重在嫁接繁殖,故标篇名为「插梨」
,与他篇异。
【一八】「插」,这里指嫁接。本卷《园篱》篇和卷五
《种槐柳楸梓梧柞》篇则指扦插。
【一九】「棠、杜」,古人多以为棠就是杜,《要术》
指出二者不同,并见卷五《种棠》篇。梨属的杜梨和豆
梨,都有棠梨的异名,而褐梨又别名棠杜梨,因此现在
植物学分类上二者定名尚未统一。
【二0】「理」是「肌理」,指果肉组织,「细理」就
是果肉细密,脆嫩多汁,而石细胞少。
【二一】用枣和石榴嫁接梨树,亲缘很远,但仍有百分
之十到二十的成活率,而且品质很好,说明我国古代劳
动人民嫁接技术之高。
【二二】「莩」,指叶芽或花芽外被覆的鳞片;「开莩
」,叶芽舒展开来。
【二三】「麻纫」,麻缕,麻绳。
【二四】「披」,开裂。下文「遇大风则披」,指砧穗
接合处被折裂。《史记.范睢列传》:「木实繁者披其
枝」,则指主侧枝的基部皮层接合处被折裂,易发生于
枝叉角度较小接合处成为「死皮层」的情况下。
【二五】「箪」,原是一种容器,这里是指作成圆□状
,围在杜梨砧木的外围,围内用土填满筑实,好像用箪
「盛」著的样子。下文「以笼盛梨」,「梨」指接穗,
用笼围裹接穗,以避免被风摇撼披裂。这是对嫁接苗的
管理,在这时非常重要。
【二六】「□」,音纤,指用利刀斜削。
【二七】「皮木之际」,皮层和木质部之间。下文「木
边向木,皮还近皮」,是使木质部对准木质部,韧皮部
对准韧皮部,使形成层密接,□能成活。
【二八】环切一圈叫做「●」,见卷一《耕田》篇注释
【五】。这里是指在梨枝开始斜削的那个地位上(「斜
□之际」),环绕著梨枝轻轻地刻切一圈,不要伤及绿
色的皮层,然后将圈以下的表层黑皮剔去。
【二九】「掌」是「□」字的别体,亦即「□」字,也
写作「□」、「撑」乃至「枨」、「樘」、「●」……
各形。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五《僧□经》卷三五
「●触」:「又作敞、枨、樘、橙四形,同。丈(按原
误作「文」,据卷十七《出曜论》「敞治」作「丈诤反
」改正)衡反。敞(按应作「●」)亦触也。」《周礼
.考工记》「
弓人」:「维角□之。」孙诒让《周礼正义》:「段玉
裁云:『□,古本音堂,其字变□、变樘、变□。』…
…以角□距之,以辅其力也。」是「□」即支□,引申
为□动、抵触。这里「掌」即作□动讲,不是指「手掌
」。卷五《种榆白杨》篇院刻、金抄作「棠」,也是「
□」的别体,并非错字,而湖湘本作「长」,则是「枨
」字脱「木」旁。
【三0】「十字破杜」,将砧木劈成十字形来接,即现
在所称的割接。
【三一】「根□小枝」,主干基部长出的小枝条。采此
作接穗,生长较速而结果较迟。
【三二】「□」,古文「喜」字。
【三三】「鸠脚」,结果枝分叉像鸠脚形,实际指结果
枝群。「老枝」,由于是结果枝的二年生枝,所以结果
早,可以提早二年。但结果枝长一回一个疙□,又短,
所以树形丑。
【三四】「金创」,指刀箭所伤的「疮」。
【三五】「下根」,指剪下梨枝的下端,即剪口一端。
烧过可以防止伤口腐变。
种栗第三十八
《广志》曰(一):「栗,关中大栗,如鸡子大。
」
蔡伯喈曰(二):「有胡栗。」
《魏志》云(三):「有东夷韩国出(四)大栗,
状如梨。」
《三秦记》曰(五):「汉武帝果园(六)有大栗
,十五颗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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