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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转载] 齐民要术13/32
发信站: 紫 丁 香 (Thu Jul 8 11:27:02 199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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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由 khl 所发表 】
发信人: trajan (笨), 信区: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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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院刻、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作「过」,他
本作「送」。
(三) 「收」,院刻、金抄误作「枚」,据明抄、湖
湘本改正。
(四) 「朽」,院刻、金抄、湖湘本讹作「□」,据
明抄改正。
(五) 「入五月」以下,原作双行小字,但这是正文
,兹改为大字。
【一】 「下晡」,日将落时。
【二】 「朱里」,朱砂漆里。
【三】 「合著」,倒●著。
【四】 「木画」,指漆画。《后汉书.五行志》:「
妇女始嫁,至作漆画,五采为系。」「□」,通作「玩
」,「服□」,这里指精美玩好的小件漆器。
【五】 「动」,走动,走样,变质。酒变酸,颜色褪
落,《要术》均称之为「动」。「动作」,开始变动。
再走动,便起皱。皱的地方高起,一碰就破(「动处起
发,飒然破矣」)。
【六】 「生衣」,上霉。
种(一)槐、柳、楸、梓、梧、柞第五十
《尔雅》曰(二):「守宫槐,叶昼聂宵炕(三)
。」注曰:「
槐叶昼日(四)聂合而夜炕布者名『守宫』。」《孙炎
》曰:「炕,张也。」
槐【一】子熟时,多收,擘取数曝,勿令虫生。五
月夏至前十馀日,以水浸之,如浸麻子法也。六七日,
当芽生。好雨种麻时,和麻子撒之。当年之中,即与麻
齐。麻熟刈去,独留槐。槐既细长,不能自立,根别【
二】竖木,以绳拦之。冬天多风雨,绳拦宜以茅裹(五
);不则伤皮,成痕瘢也。明年□地令熟,还于槐下种
麻。胁槐令长。三年正月,移而植之,亭亭条直,千百
若一。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六)」若随宜取
栽,非直长迟,树亦曲恶。宜于园中割地种之。若园好
,未移之间,妨废耕垦也。
种柳:正月、二月中,取弱柳【三】枝,大如臂,
长一尺半,烧下头二三寸,埋之令没,常足水以浇之。
必数条俱生,留一根茂者,馀悉掐去。别竖一柱以为依
主【四】,每一尺以长绳柱拦之。若不拦(七),必为
风所摧(八),不能自立。一年中,即高一丈馀。其旁
生枝叶,即掐去,令直耸上。高下任人,取足,便掐去
正心,即四散下垂,婀娜可爱。若不掐心,则枝不四散
,或斜或曲,生亦不佳也。六七月中,取春生少枝【五
】种,则长倍疾。少枝叶青气(九)壮,故长疾也。
杨柳【六】:下田停水之处,不得五谷者,可以种
柳。八九月中水尽,燥湿得所时,急耕则【七】●楱之
。至明年四月,又耕熟,勿令有块,即作●【八】垄:
一亩三垄,一垄之中,逆顺各一到,●中宽狭,正似葱
垄。从五月初,尽七月末,每天雨时,即触雨折取春生
少枝、长一尺以上者,插著垄中,二尺一根。数日即生
。
少枝长疾,三岁成椽。比如馀木,虽微脆,亦足堪
事。一亩二千一百六十根【九】,三十亩六万四千八百
根。根直八钱,合收钱五十一万八千四百文。百树得柴
一载,合柴六百四十八载。载直钱一百文,柴合收钱六
万四千八百文。都合收钱五十八万三千二百文。岁种三
十亩,三年种九十亩;岁卖三十亩,终岁无穷。
凭柳【一0】,可以为□、车辋【一一】、杂材及
枕。
《术》曰:「正月旦取杨柳枝著户上,百鬼不入家
。」
种箕柳【一二】法:山涧河旁及下田不得五谷之处
,水尽乾时,熟耕数遍。至春冻释,于山陂河坎之旁,
刈取箕柳,三寸截之,漫散即劳。劳讫,引水停之。至
秋,任为簸箕。五条一钱,一亩岁收万钱。山柳赤而脆
,河柳白而□(十)。
《陶朱公术》曰:「种柳千树则足柴。十年之后,
髡一树,得一载,岁髡二百树,五年一周。」
楸、梓:
《诗义疏》曰(十一):「梓,楸(十二)之疏理
色白而生子者为梓。」
《说文》曰(十三):「贾,楸也。」
然则楸、梓二木,相类者也。白色有角者名为梓。
以(十四)楸有角者名为「角楸」,或名「子楸」;黄
色无子者为「柳楸」,世人见其木黄,呼为「荆黄楸【
一三】」也。
亦宜割地一方种之。梓、楸各别,无令和杂。
种梓法:秋,耕地令熟。秋末初冬,梓角熟时,摘
取曝乾,打取子。耕地作垄,漫散即再劳之。明年春,
生。有草拔令去,勿使荒没。后年正月间,□移之,方
两步一树。此树须大,不得□栽。
楸既(十五)无子,可于大树四面掘坑取栽移之【
一四】。亦方两步一根,两亩一行【一五】。一行百二
十树(十六),五行合六百树。十年后,一树千钱,柴
在外。车板、盘合【一六】、乐器,所在任用。以为棺
材,胜于柏松(十七)。
《术》曰:「西方种楸九根,延年,百病除。」
《杂五行书》曰:「舍西种梓楸各五根,令子孙孝
顺,口舌消灭也(十八)。」
梧桐:
《尔雅》曰(十九):「荣,桐木。」注云:「即
梧桐也。」又曰:「榇,梧。」注云:「今梧桐。」
是知荣、桐、榇、梧,皆梧桐也。桐叶花而不实者
曰白桐。实而皮青者曰梧桐,按今人以其皮青,号曰「
青桐【一七】」也。
青桐,九月收子。二三月中,作一步圆畦种之。方
、大则难裹,所以须圆、小。治畦下水,一如葵法。五
寸下一子,少【一八】与熟粪和土覆之。生后数浇令润
泽。此木宜湿故也。当岁即高一丈。至冬,竖草于树间
令满,外复以草围之,以葛十道束置【一九】。不然则
冻死也。明年三月中,移植于厅斋(二十)之前,华净
妍雅,极为可爱。后年冬,不复须裹。成树之后,树别
下子一石。子于叶上生(二一),多者五六,少者二三
也。炒食甚美。味似菱芡,多□亦无妨也。
白桐无子,冬结似子者,乃是明年之花房【二0】
。亦绕大树掘坑,取栽移之。成树之后,任为乐器。青
桐则不中用。于山石之间生者,乐器则鸣(二二)。【
二一】
青、白二材,并堪车板、盘合、木□【二二】等用
。
柞【二三】:
《尔雅》曰(二三):「栩,杼也。」注云:「柞
树。」
按俗人呼杼为橡子,以橡壳为「杼斗」,以剜剜(
二四)似斗故也。橡子俭岁可食,以为饭;丰年放猪食
之,可以致肥也。
宜于山阜之曲,三遍熟耕,漫散橡子,即再劳之。
生则薅治,常令净洁(二五)。一定不移【二四】。十
年,中椽,可杂用。一根直十文。二十岁,中屋□(二
六),一根直百钱。柴在外。斫去寻生,料理还复。
凡为家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种。十岁之后,无求
不给。
(一) 「种」,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卷首总目
有,此处无,兹据总目加。
(二) 见《尔雅.释木》,文同。注是郭璞注,「名
守宫」作「名为守宫槐」。孙炎,亦《尔雅》注者。「
聂」音摺,合拢的意思。
(三) 「宵炕」,金抄作「●炕」,黄校、张校作「
宵坑」,明抄作「●坑」,均误,据院刻、湖湘本及《
尔雅》原文改正。下文末一「炕」字,黄校、张校、明
抄仍误作「坑」。
(四) 「日」,院刻、金抄、明抄误作「曰」,据湖
湘本及《尔雅》郭注改正。
(五) 「裹」,明抄误作「里」。
(六)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篇及《劝学》篇均
有「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句。《荀子.劝学》篇亦有
,「自」作「而」。
(七) 「拦」,明抄误作「烂」。又本篇各「拦」字
原均作「栏」,字同,《要术》中二字互见,本书统一
从今写作「拦」。
(八) 「摧」,明抄、湖湘本误作「推」,据院刻、
金抄改正。
(九) 院刻、金抄作「气」,唐韩鄂《四时纂要》「
六月」篇采《
要术》同;黄校、张校、明抄作「而」,湖湘本误作「
无」。「气壮」指生活力强,兹从院刻。
(十) 「□」,明抄、湖湘本同;《辑要》引作「韧
」,字同;院刻误作「明」,金抄误作「门」。
(十一)《诗义疏》文《太平御览》未引。《诗经.□
风.定之方中》孔颖达疏引陆玑《疏》同《诗义疏》,
惟起句作「梓者」,与「楸」字分开,更好。
(十二)「梓,楸」,院刻、金抄如文,《辑要》引同
;他本均倒作「楸梓」,大误。《诗经.定之方中》孔
颖达疏引陆玑《疏》作「梓者,楸之疏理」云云,起句
有「者」字,所指甚明。
(十三)「贾,楸也」,《说文》同。「贾」,音贾,
字亦作「□」。《说文》又称:「梓,楸也。」「楸,
梓也。」二者互训。
(十四)院刻、金抄、明抄作「以」,他本及《辑要》
引作「似」。「以楸」是在楸中分出来,「似楸」则不
是楸,《要术》明说栽楸,应以两宋本作「以」为正。
(十五)「既」,张校、湖湘本、《津逮》本误作「即
」,湖湘本、《津逮》本并脱上面「楸」字,据院刻、
金抄、黄校、明抄等补正。
(十六)院刻、金抄作「树」,明抄作「株」,湖湘本
等连下文「六百树」的「树」,并作「株」。
(十七)院刻、金抄作「柏松」,他本及《辑要》引均
作「松柏」。又「胜于柏松」四字,除《学津》本从《
辑要》引改为大字外,他本均作双行小注,兹改为大字
正文。
(十八)后二句除《学津》本改为大字正文外,他本均
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十九)引《尔雅》两条,均见《释木》,文同。注文
均郭璞注,无「也」字。
(二十)「斋」,古多作「齐」。这里厅斋,院刻、金
抄亦作「齐」,他本均作「斋」,兹从他本作今写。
(二一)「子于叶上生」,各本同,惟《辑要》引「叶
」作「包」,学津本、渐西本从之。
按梧桐花后结成□□果,长约七至十厘米
,有四至五片果瓣,在没有完全成熟时即开裂,果瓣膜
质,成叶片状,种子即著生于果瓣的边缘。因此,古人
就误认为「子于叶上生」。作「包上生」当然比较合适
,但唐韩鄂《四时纂要》「二月」篇亦作「叶」(该书
实采自《要术》),说明是《辑要》改的,故仍院刻之
旧。
(二二)「乐器则鸣」,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同
,「鸣」指有优美悦耳的音响。《初学记》卷二八及《
太平御览》卷九五六「桐」引《要术》作「为乐器则鸣
」;《辑要》改作「作乐器尤佳」。
(二三)见《尔雅.释木》,无「也」字。「曰」,各
本作「云」,此从明抄。注文同郭璞注。
(二四)「剜剜」,各本同,是凹陷如斗形的形容口语
。《辑要》引作「成剜」,当系以意改。日译本分开读
成:「以橡壳为杼,斗以剜,剜以斗故也」,并说末一
「以」字是根据院刻来的,其实院刻、金抄仍作「似」
。「杼斗」、「橡斗」都是橡壳的俗名,二字分不开。
(二五)院刻、金抄作「□」,湖湘本等作「洁」,字
同。《要术》中二字互用,本书统一作「洁」。
(二六)「□」,除《津逮》本作「樽」外,他本均同
,《辑要》引亦同。「樽」固然明显是错字,「□」音
团,字书解释,于此不协,亦误。吾点校记:「疑本『
●』字,音辟,《说文》:『壁柱也。』亦作『□』。
」唐韩鄂《四时纂要》「二月」篇采《要术》作「栋」
。应是「●」或「栋」字之误。
【一】 槐是SophorajaponicaL.。
【二】 「别」,各别;「根别」,每一根。
【三】 「弱柳」,指垂柳(亦名水柳),即上文「种
柳」的「柳」,亦即通常所称的柳。唐陈藏器《本草拾
遗》:「柳,……江东人通名杨柳,北人都不言杨。」
说明北方只称为「柳」。宋苏颂《图经本草》:「今人
谓柳为杨柳,非也。」直到现在称垂柳为「杨柳」,还
是江南某些地方的通名。
【四】 「依主」,支撑成活幼树的支柱。下文「以长
绳柱拦之」,将幼树用长绳拦定在支柱上。
【五】 「春生少枝」,当年春天长出的新梢。
【六】 「杨柳」,指蒲柳,即青杨或水杨,不是南方
人也叫「杨柳」的垂柳,参看注释【三】。《诗经.小
雅.采薇》:「杨柳依依。」毛《传》:「杨柳,蒲柳
也。」
【七】 《广雅.释言》:「则,即也。」这里即作「
即」字用。古时「则」、「即」互通,《要术》中亦常
互用。
【八】 「●」,见本卷《种榆白杨》篇注释【一五】
。
【九】 一垄长二百四十步(即亩长),一步六尺,每
二尺插一根,共七百二十根。一亩三垄(共宽一步,即
亩宽),合共二千一百六十根。
【一0】「凭柳」,未详。胡桃科的枫杨,也叫「枰柳
」,「凭」、「枰」同音,未知是否指此?
【一一】「□」,音盾,是栏杆。「辋」,音罔,是轮
圈。
【一二】柳属,叫做杞柳,俗名「白箕柳」,叫做筐柳
,枝条均适宜于编制簸箕、笆斗等用,故有箕、筐之名
,《要术》所称「箕柳」,当属此类。
【一三】梓是紫葳科,树皮灰白色,结长荚果,像豇豆
的荚。
《要术》分楸为二种,以有荚者为「角楸
」,当即一般所说的楸,和梓同属;以黄色无子者为「
柳楸」,也叫「荆黄楸」,则有未详。
【一四】在树根的外围掘伤较近地面的侧根促使发生根
□的方法,与卷四《柰林檎》篇相同。下文亦用于白桐
。《群芳谱》:「种植白杨,伐去大木根在地中者,遍
发小条。候长至栗子、核桃□,春月移栽,勤浇之。」
后代记载颇多,但以《要术》为最早。
【一五】「两亩一行」,一亩的横□是一步(六尺),
楸的根□苗两步一株,所以两亩栽一行。亩长二百四十
步,株距亦二步,故「一行百二十树」。这是北魏当时
的亩制,是阔一步长二百四十步的长条亩。
【一六】「合」,即今「盒」字。
【一七】「青桐」即梧桐。「白桐」,未详。玄参科泡
桐属的泡桐,别名桐、荣桐,雌雄同株,木材轻软,有
不易传热的特性,适宜于制作乐器等用。所谓「花而不
实」,有二种可能,一种是花的发育不完全,一种是雌
雄异株。《要术》所称,未知是此种否?
【一八】「少」,作「稍」字用,意即少量。
【一九】「置」是安放,引申为装盛,「束置」意即束
裹。
【二0】「花房」,指花芽。
【二一】木材由许多管状细胞和纤维组成,作为乐器,
每一个管状细胞就是一个「共鸣笛」,它们具有传音、
扩音和共振的作用。大概这种生在山石之间的白桐,它
的无数个管状细胞和年轮的密致性与均匀性,使乐器的
「基音」与「泛音」得到了最好的共鸣条件,所以音响
特别好。但说青桐不好作乐器,则有未详(青桐木材适
宜于作琴瑟、琵琶等)。
【二二】「□」,同「□」,音燮,又音替,字亦作「
屉」,是木鞋。王筠《说文句读》:「众经音义」云:
『□,凿腹令空荐足者也。』然则□以木为之而空其中
也。」不同于现在的木屐。
【二三】「柞」,是壳斗科(山毛榉科),也叫做「栎
」,不是椅科中名也叫「柞」的。
【二四】「一定不移」,播种后植株就固定下来,不移
栽。
种竹第五十一
中国所生,不过淡苦二种;其名目奇异者,列之于
后条【一】也。
宜高平之地。近山阜,尤是所宜。下田得水即(一
)死。黄白软土为良。
正月、二月中,□取西南引根并茎【二】,芟去叶
,于园内东北角种之,令坑深二尺许,覆土厚五寸。竹
性爱向西南引,故于园东北角种之。数岁之后,自当满
园。谚云:「东家种竹,西家治地。」为滋蔓而来生也
。其居东北角者,老竹,种不生,生亦不能滋茂,故须
取其西南引少根【三】也。稻、麦糠粪之。二糠各自堪
粪,不令和杂。不用水浇。浇则淹死。勿令六畜入园。
二月,食淡竹笋(二),四月、五月,食苦竹笋。
蒸、煮、□、酢【四】,任人所好。
其欲作器者,经年乃堪杀。未经年者,软未成也。
笋:
《尔雅》曰(三):「笋,竹萌也。」
《说文》曰(四):「笋,竹胎也。」
孙炎曰:「初生竹谓之笋。」
《诗义疏》云(五):「笋皆四月生。唯巴竹笋,
八月生,尽九月,成都有之。□【五】,冬夏生,始数
寸,可煮,以苦酒浸之,可就酒及食。又可米藏及乾(
六),以待冬月也。」
《永嘉记》曰:「含●(七)竹【六】笋,六月生
,迄九月,味与箭竹笋相似。凡诸竹笋,十一月掘土取
皆得,长八九寸。长泽民家,尽养黄苦竹【七】。永宁
南汉【八】,更年上【九】笋,大者一围五六寸。明年
应上今年十一月笋,土中已生,但未出,须掘土取;可
至明年正月出土讫。五月方过,六月便有含●笋。含●
笋迄七月、八月。九月已有箭竹笋,迄后年四月。竟年
常有笋不绝也。」
《竹谱》曰(八):「棘竹【一0】笋,味淡,落
人鬓(九)发。●、●(十)二笋,无味。鸡颈(十一
)竹笋,肥美。□竹笋,冬生者也。」
《食经》曰:「淡竹笋法:取笋肉五六寸(十二)
者,按盐中一宿,出,拭盐令尽。煮糜(十三)一斗,
分五升与一升盐相和。糜热(十四),须令冷,内竹笋
□糜中一日。拭之,内淡糜中,五日,可食也。」
(一) 院刻、金抄作「即」,明抄、湖湘本作「则」
。
(二) 「笋」,或作「笋」,《要术》中二字互见。
此处及引《尔雅》、《说文》均作「笋,而引《诗义疏
》则前一字作「笋」,后一字又作「笋」,甚为纷杂。
《要术》各本,渐西本一律改为「笋」。本书亦统一作
「笋」。
(三) 见《尔雅.释草》,无「也」字。下文「孙炎
曰」,系注《
尔雅》文,照他处例,应列在引《尔雅》文后,这里是
倒错。邢□疏引孙炎注作:「竹初萌生谓之笋。」
(四) 《说文》原文是:「笋,竹胎也,从竹旬声。
」「笋」,《
要术》原引作「笋」,是后人传抄搞乱,字应作「笋」
。
(五) 《诗经.大雅.韩奕》「维笋及蒲」孔颖达疏
引陆玑《疏》:「笋,竹萌也,皆四月生。唯巴竹笋,
八月九月生,始出地,长数寸,□(按同煮),以苦酒
、豉汁浸之,可以就酒及食。」与今本《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同,但与《要术》所引《诗义疏
》大异。说者均以《诗义疏》即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
鱼疏》,据此,其说不确。
(六) 「乾」,指乾藏,没有问题。「米藏」,各本
同,似颇费解,其实不然。渐西本从吾点校改作「采藏
」,不必。按下文引《食经》有米粥腌笋法,卷九《作
菹藏生菜法》篇多用米饭或粥清腌藏瓜菜,「米藏」即
指此类,是利用淀粉糖化产生乳酸防腐的菹藏法,不是
错字。
(七) 本段内三「●」字,明抄、湖湘本均如文,音
惰,院刻、金抄均作「随」。按「随」「惰」相通,但
此字一般作「●」,如晋戴凯之《竹谱》作「●●」,
他书亦作「□●」,兹从明抄。
(八) 今传晋戴凯之《竹谱》一卷,是最早的竹谱。
其书正文为四字韵语,其下分条作注。《要术》此处所
引「《竹谱》」,内容与戴《谱》注文相合,当出戴《
谱》,不过文字较简,当是节引。又引《
竹谱》及下条《食经》文,自「曰」字以下原均作双行
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九) 金抄及明清刻本作「须」,《太平御览》卷九
六三引《竹谱》同(戴凯之《竹谱》正文作「鬓」,注
文作「须」);黄校、张校、明抄作「●」,是「鬓」
的俗写,兹从院刻作「鬓」。
(十) 「●」,院刻、金抄、明抄同,此字字书未收
;他本作「●」,误。「●」,各本同,湖湘本、津逮
本讹作「节」。按戴凯之《
竹谱》有「●●」二竹,种:「●●二种,至似苦竹,
……●笋亦无味,江汉间谓之苦●。见沈《志》。●音
聊,●音礼。」《要术》「
●●」极可能是「●●」之误。
(十一)院刻、金抄作「颈」,《太平御览》卷九六三
引《竹谱》同;戴凯之《竹谱》作「胫」,《要术》卷
十「笋〔五二〕」引《笋谱》亦作「胫」;他本均作「
头」,误。
(十二)「寸」,明抄误作「升」,他本不误。
(十三)「糜」是粥,此段四「糜」字,明抄均作「麋
」,字通,湖湘本均讹作「●」,兹从院刻、金抄作「
糜」。
(十四)「热」,明抄误作「熟」,他本不误。
【一】 「后条」,指卷十「竹〔五一〕」条,引录有
主要是南方的许多种竹。
【二】 「茎」,竹的茎秆。
【三】 「根」,指地下茎,俗称「竹鞭」。合轴型的
竹的竹鞭具有在地下横走的特性,横走竹鞭的节上生芽
,有的芽发育成笋,有的芽继续横走长成新的竹鞭,笋
长成竹秆,这样不断的延广,久之成为大片散生新竹的
竹林。西南向阳,易于延伸。「西南引少根」即指向西
南延伸的竹鞭上长出的幼年竹。
【四】 「□」,这里同「□」,卷九《素食》篇有□
瓜茄等法,是一种油焖法。「酢」是「醋」的本字,这
里是指作成酸泡笋。
【五】 「□」,音眉,下文引《竹谱》:「□竹笋,
冬生。」《太平御览》卷九六三「□竹」引《竹谱》:
「□竹,江汉间谓之箭竿,一尺数节,叶大如扇,可以
为篷。」戴凯之《竹谱》:「是箭竹类。一尺数节,叶
大如履,可以作篷,亦中作矢。其笋冬生。」与《诗义
疏》「冬夏生」异。戴凯之所谓「箭竹类」是指可以作
箭而言,其实此竹在竹的分类上属于箬竹属。
【六】 元李□《竹谱详录》卷六:「●●竹,……今
浙东沿海山中处处有之,大如足指,坚厚修直,腹中白
腴阑隔,状如湿□生衣。初生时,正紫色,渐渐变红,
年老则色白也。枝叶一如四季竹,亦四季生笋可食。生
南康者,未解箨时,辄有细虫食其笋。箨脱之后,虫食
处成赤纹类绣画者。浙东人家多取为篱,匀整可爱。」
【七】 「黄苦竹」,卷十「竹〔五一〕」引《孝经河
图》:「竹之丑(类)有四:有青苦者,白苦者,紫苦
者,黄苦者。」
【八】 永宁,县名,汉置,即今浙江省永嘉县。长泽
、南汉大概都是县以下的小地名。
【九】 「更」,更番相接,一年不断。浙东方言称出
土、尝新为「
上」。
【一0】「棘竹」是□竹属的竹,参看卷十「竹〔五一
〕」注释【一七】。
种红蓝花、栀子(一)【一】第五十二
燕支、香泽、面脂、手药、紫粉、白粉附
花地欲得良熟。二月末三月初种也。(二)
种法:欲雨后速下,或漫散种,或耧下,一如种麻
法。亦有锄掊而掩种【二】者,子科大而易料理【三】
。
花出,欲日日乘凉摘取。不摘则乾。摘必须尽。留
馀(三)即合【四】。
五月子熟,拔,曝令乾,打取之。子亦不用郁□。
五月种晚花。春初即留子,入五月便种,若待新花
熟后取子,则太晚也。七月中摘,深色鲜明,耐久不□
【五】,胜春种者。
负郭良田种一顷者,岁收绢三百匹。一顷收子二百
斛,与麻子同价,既任车脂,亦堪为烛,即是直头【六
】成米。二百石米,已当谷田;三百匹绢,超然在外。
一顷花,日须百人摘,以一家手力,十不充一。但
驾车地头,每旦当有小儿僮【七】女十百为群(四),
自来分摘,正须平量,中半分取。是以单夫只妇,亦得
多种。
杀花法(五):摘取即碓(六)□使熟,以水淘,
布袋绞去黄汁【八】;更□,以粟饭浆清而醋(七)者
淘之,又以布袋绞去汁,即收取染红勿弃(八)也。绞
讫,著瓮器中,以布盖上,鸡鸣更□(九)令均,于席
上摊而曝乾,胜作饼。作饼者,不得乾,令花□郁也。
作燕(十)脂法:预烧落藜、藜、□(十一)【九
】及蒿作灰,无者,即草灰亦得。以汤淋取清汁初汁纯
厚太酽(十二),即杀花,不中用,唯可洗衣;取第三
度淋者,以用揉花,和,使好色也。揉花。十许遍,势
尽乃止。布袋绞取淳汁,著瓷□中。取醋石榴【一0】
两三个,擘取子,□破,少著粟饭浆水极酸者和之,布
绞取渖,以和花汁。若无石榴者,以好醋和饭浆亦得用
(十三)。若复无醋者,清饭浆极酸者,亦得空【一一
】用之。下白米粉,大如酸枣,粉多则白。以净竹箸不
腻者,良久痛搅。盖冒【一二】至夜,泻去上清汁,至
淳处止,倾著帛(十四)练角袋子中悬之。明日乾□□
【一三】时,捻(十五)作小瓣,如半麻子,阴乾之则
成矣。
合香泽【一四】法:好清酒以浸香【一五】:夏用
冷酒,春秋温酒令暖,冬则小热。鸡舌香【一六】、俗
人以其似丁子,故为「丁子香」也。藿香【一七】、苜
蓿【一八】、泽兰香【一九】,凡四种,以新绵裹而浸
之。夏一宿,春秋再宿,冬三宿。用胡麻油两分,猪脂
一分,内铜铛中,即以浸香酒和之,煎数沸后,便缓火
微煎,然后下所浸香煎。缓火至暮,水尽沸定,乃熟。
以火头内泽中作声者,水未尽;有烟出,无声者,水尽
也。泽欲熟时,下少许青蒿以发色。以绵幕(十六)铛
觜、瓶口【二0】,泻著瓶中。
合面脂法:用牛髓。牛髓少者,用牛脂和之。若无
髓,空用脂亦得也。温酒浸丁香、藿香二种。浸法如煎
泽方。煎法一同合泽,亦著青蒿以发色。绵滤著瓷、漆
盏中令凝。若作唇脂者,以熟朱和(十七)之,青(十
八)油【二一】裹之。
其冒霜雪远行者,常啮蒜令破,以揩唇,既不劈裂
,又令辟恶。小儿面患皴【二二】者,夜烧梨令熟,以
糠汤洗面讫,以暖梨汁涂之,令不皴。赤蓬(十九)染
布,嚼以涂面,亦不皴也。
合手药【二三】法:取猪●【二四】一具,摘去其
脂。合蒿叶于好酒中痛□,使汁甚滑。白桃人二七枚,
去黄皮,研碎,酒解,取其汁。以绵裹丁香、藿香、甘
松香【二五】、橘核十颗,打碎。著●汁中,仍浸置勿
出,瓷瓶(二十)贮之。夜煮细糠汤净洗面,拭乾,以
药涂之,令手软滑,冬不皴。
作紫粉法:用白米英粉【二六】三分,胡粉【二七
】一分,不著胡粉,不著人面。和合均调。取落葵子【
二八】熟蒸,生布绞汁,和粉,日曝令乾。若色浅者,
更蒸取汁,重染如前法。
作米粉法:梁米第一,粟米第二。必用一色纯米,
勿使有杂。●(二一)使甚细,简去碎者。各自纯作,
莫杂馀种。其杂米、糯米、小麦、黍米、□(二二)米
作者,不得好也。于木槽中下水,脚踏十遍,净淘,水
清乃止。大瓮中多著冷水以浸米,春秋则一月,夏则二
十日,冬则六十日,唯多日佳。不须易水,臭烂乃佳。
日若浅者,粉不滑美。日满,更汲新水,就瓮中沃【二
九】之,以酒杷(二三)搅,淘去醋气,多与遍数,气
尽乃止。稍稍出著一砂盆中熟研,以水沃,搅之。接取
【三0】白汁,绢袋滤,著别瓮中。□沈者更研,水沃
,接取如初。研尽,以杷子就瓮中良久痛抨,然后澄之
。接去清水,贮出【三一】淳汁,著大盆中,以杖一向
搅□□勿左右回转□□三百馀匝,停置,盖瓮,勿令鹿
污。良久,清澄,以杓徐徐接去清,以三重布帖(二四
)粉上,以粟糠著布上,糠上安灰;灰湿,更以乾者易
之,灰不复湿乃止。然后削去四畔□白无光润者,别收
之,以供□用。□粉,米皮所成,故无光润。其中心圆
如钵形,酷似鸭子白光润者,名曰「粉英」。英粉,米
心所成,是以光润也。无风尘好日时,舒布于床上【三
二】,刀削粉英如梳,曝之,乃至粉乾。足将住反(二
五)手痛□勿住。痛□则滑美,不□则涩恶。拟人客作
饼,乃作香粉以供妆摩身体。【三三】
作香粉法:唯多著丁香于粉合中,自然芬馥。亦有
□香末绢筛和粉者,亦有水浸(二六)香以香汁(二七
)溲粉者,皆损色,又费香,不如全著合(二八)中也
。
(一) 篇目和卷首总目不一致,在《要术》中相当多
。这里「栀子」,总目作「及栀子」,下面附注,总目
有,这里没有。明清刻本在篇题下据总目补入附注(但
《津逮》本、《学津》本有倒错),兹亦补入。此外,
本篇篇题还和内容不符,即篇中根本没有提到「栀子」
,和《漆》篇没有提到种漆同样有矛盾。《农政全书》
卷三八引有《
要术》种栀子法,其实引自《农桑辑要》「新添」的资
料,徐光启误题书名。
(二) 这二句原作双行小注,但是正文,兹改为大字
。
(三) 院刻、金抄作「留馀」,唐韩鄂《四时纂要》
「五月」篇引《要术》同;明抄、湖湘本作「馀留」。
(四) 「十百为群」,从院刻、金抄;明抄作「十百
馀群」,他本作「百十馀群」。
(五) 本条除「杀花法」标题外,馀原作双行小字,
兹改为大字。
(六) 「碓」,金抄、湖湘本同;院刻《吉石□》影
印本模糊,但尚可辨认是「碓」,日人小岛尚质影写本
误写作「●」;明抄误作「
确」;黄校刘录亦误作「确」,但黄校陆录不误,张校
未校出。
(七) 「醋」,从明抄、湖湘本;金抄作「□」,当
是「●」字,院刻模糊。
(八) 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等均作「□」,渐
西本作「弃」,二字同,《要术》中互用,本书统一作
「弃」。
(九) 明抄作「捣」,院刻、金抄、湖湘本仍作「□
」。本书统一作「□」。
(十) 各本作「燕」,明抄作「□」。□脂字古多作
「燕」。
(十一)「□」,明抄误作「藿」,他本不误。
(十二)酒、醋浓厚叫做「酽」,由这一意思引申,凡
液汁浓厚乃至云雾浓密都叫做「酽」。这里指灰汁浓厚
。金抄作「●」,误;院刻不清,似是「酽」的残形字
;明抄、湖湘本作「酽」。
(十三)「用」,从院刻、金抄;明抄误作「可」;湖
湘本空格,《
津逮》本等脱。
(十四)院刻、金抄作「帛」,明抄、湖湘本作「白」
。
(十五)「捻」,明抄误作「稔」,他本不误。
(十六)「幕」,原作「□」,字同,他处多作「绵幕
」,本书统一作「幕」。
(十七)院刻、金抄、湖湘本作「朱」,指朱砂;黄校
、张校、明抄作「米」,误;渐西本不从湖湘本而改从
黄校作「米」,尤误。
(十八)「青」,金抄空格,他本作「青」。
(十九)「赤蓬」,院刻、金抄、黄校、张校、明抄、
渐西本同;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赤连」。
所谓「染布」是指将这种植物的带润滑性的液汁浸染在
布上,准备随时嚼汁涂面用,不是一般的染布。唐韩鄂
《四时纂要》「五月」篇作「燕脂法」和《要术》最大
的不同点,就是将红花汁先染在布上,然后再用灰汁褪
出布上的红汁来作□脂。这个和这里的「赤蓬染布,嚼
以涂面」的方法相类似。但「赤蓬」未详何种植物,也
许有错字。
(二十)明抄、湖湘本等脱「瓶」字,据院刻、金抄补
。
(二一)「●」音肺(又音伐),舂的意思。院刻从「
●」,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从「□」,是沿讹字,
兹改正。明清刻本或误析为「白」、「第」二字分入小
注(《津逮》本、《学津》本),或以「
研●也」三字入正文(渐西本),更误。此字卷七、卷
八、卷九各篇颇多,正讹各体互见,本书一律作「●」
。
(二二)院刻、金抄作「□」,是正字;黄校刘录、张
校作「●」,黄校陆录作「黍」,明抄作「●」,他本
作「榛」,均讹。
(二三)院刻、金抄作「酒杷」,是;明抄作「手杷」
,他本作「手把」,均误。
(二四)「帖」,即贴上去,院刻残烂作「怙」,金抄
误作「怙」;据明抄、湖湘本改正。
(二五)院刻、金抄、湖湘本作「将住反」,音沮;黄
校、张校、明抄误作「将仕反」。「足手」犹言多手、
并手,参看卷七《造神麴并酒》篇注释【四二】。
(二六)院刻、金抄作「浸」,明抄、湖湘本误作「没
」。
(二七)明抄、湖湘本作「汁」;院刻、金抄误作「十
」。
(二八)「合」,黄校、明抄及明清刻本同(湖湘本误
作「令」),今通作「盒」;院刻、金抄作「香」,不
如「合」合适。
【一】 菊科的红花,其花含有红花红色素,可制□脂
及染料,也供药用,一名「红蓝花」。
栀子,即茜草科,果实可作黄色染料,但
篇内并没有提到栀子。
【二】 「掊」,即今「刨」字。「锄掊而掩种」,就
是刨坑点播,再覆上土。
【三】 采红花用三指(拇指、食指和中指)抽出头状
花序的筒状花冠,这是人们需要的部分。花冠的下半部
已断去,所以这时必需注意勿伤及基部的子房,因为还
要留著结子。点播的植株较稀,分枝多,花大,所以说
「子科大而易料理」。
【四】 「合」,指蔫合,即萎谢。《天工开物》卷三
:「采(红)花者,必侵晨带露摘取,若日高露旰,其
花即已结闭成实,不可采矣。」又说:「红花逐日放绽
,经月乃尽。」按红花开花时间最多不超过四八小时,
花瓣由黄变红时,必须及时采摘,一般在二四至三六小
时内采的,花色最为鲜美,过后就变暗红色而凋萎。如
在今天早晨看到花蕾内露出一些黄色小花瓣时,明天早
晨就要采。采时要在清晨露水未乾前,不迟于上午十时
,因红花多刺,日出后渐乾燥而刺硬,伤人。《要术》
和《天工开物》所记都是正确的。
【五】 「□」,音郁,《广韵》:「黄黑色也。」
【六】 「直头」是两头抵直的意思,即是说二百石红
花种子抵得上二百石米。
【七】 古时「童」指奴仆,而儿童的童作「僮」,后
来二字乃互易。参看《要术》自序注释【五一】。
【八】 红花除含有红花红色素外,并含有红花黄色素
,而前者含量较少,后者含量较多。《天工开物》卷三
:「红花……黄汁净尽,而真红乃现。」故必须一再绞
去黄色素。《要术》因为作饼不容易乾,所以主张散收
。但《农桑衣食撮要》「五月」及《天工开物》卷三则
必须用青蒿覆盖一宿,□成薄饼,阴乾贮用,但忌近湿
地。
【九】 「落藜」,《说文系传》「藜」字下:「今落
帚,或谓落藜,初生可食,藜之类也。」「落帚」即藜
科的地肤,茎枝可制扫帚,故名。而《本草纲目》卷二
七:「藜,……河朔人名落藜。」则「落藜」就是藜的
别名。但下文已经有「藜」,应非贾氏所指。「□」音
调,即所谓「□□」、「灰□」,是藜的一类,但未详
何种。
【一0】「安石榴」即石榴。《图经本草》:「安石榴
,……花有黄、赤二色。实亦有甘、酢二种。甘者可食
,酢者入药。」酸石榴除入药外,古时多利用其有机酸
作为媒染剂或各种配料,在《要术》中也常用。
【一一】单独一样,不杂和他物叫做「空」。《要术》
中常这样用。
【一二】《广雅.释诂二》:「冒,覆也。」「盖冒」
,即以器盖覆。
【一三】「□□」,半乾状态。
【一四】「香泽」,《释名.释首饰》:「香泽者,人
发恒枯悴,以此濡泽之也。」即今润发油。明杨慎《丹
铅总录》卷四「香泽」引《
乐府》:「八月香油好煎泽。」
【一五】植物性芳香油溶解于乙醇,不溶解于水。此法
用乙醇稀溶液浸取植物性芳香油,然后过渡到植物性油
脂中,再蒸去水分,制成润发油。同样的方法用于固态
的动物性油脂,则成「面脂」。
【一六】「鸡舌香」即桃金娘科的丁香,又名「丁子香
」、「丁子」。所用是它的乾燥花蕾,其形如钉,故名
。「丁」即古「钉」字。但也有以母丁香(近于成熟的
丁香果实)为「鸡舌香」的。
【一七】藿香是唇形科。
【一八】「苜蓿」,即所谓「苜蓿香」,古时多用以配
制香料,如唐王焘《外台秘要》卷三二引载唐孙思邈《
千金方》「生发膏方」及《
千金翼方》「□衣香方」等就都用「苜蓿香」,但未详
是何种植物。豆科的草木樨,别名野苜蓿,全草含有香
豆素,可作芳香料,未知是否即是此种。
【一九】泽兰有属菊科和兰科的二种。古所谓「泽兰香
」,一般指菊科的。
【二0】「以绵幕铛觜、瓶口」,用丝绵薄薄地罩在铛
嘴和瓶口上,一次作两重的过滤。「铛」音枪,即「枪
」字,这里是带嘴的小型铜锅。「觜」即「嘴」字。
【二一】「青油」,未详。卷三《荏蓼》篇说「荏油色
绿」,但「不可为泽,焦人发」;又现在有叫□油为青
油,恐均非所指,而金抄「
青」字空白,究竟是否是「青油」,亦尚未可必。
【二二】「皴」,音村,皮肤乾裂。
【二三】「手药」,防止手和面部冬天皴裂的润肤剂。
【二四】《本草纲目》卷五十「豕」:「●,……一名
肾脂,生两肾中间,似脂非脂,似肉非肉。」「●」音
夷,亦借用同音「胰」字,但非胰脏。《本草纲目》并
载有猪●浸酒防皴裂方。现在群众也还在采用,用酒浸
之,方法简便,防皴裂极有效。
【二五】败酱科的,亦名「甘松香」,多年生草本,根
茎有浓烈香气,可制香料,并供药用。
【二六】「白米英粉」,精白度很高的米粉沉淀,制法
见下段「作米粉法」。
【二七】「胡粉」,即铅粉。唐梅彪《石药尔雅.释诸
药隐名》:「
一名锡粉。」《天工开物》卷十四有造胡粉法。
【二八】落葵科的落葵,又名□脂菜,其子实为浆果,
含有紫色素,可作傅面粉。《名医别录》陶弘景注:「
其子紫色,女人以渍粉傅面为假色。」宋苏颂《图经本
草》:「俗呼曰胡燕脂。子可妇人涂面及作口脂。」
【二九】「沃」,灌水。
【三0】「接取」,在上面舀,不是上倾下接,下文「
以杓徐徐接去清」可证,并参看卷八《黄衣黄蒸及□》
篇注释【二】。
【三一】「贮」是贮藏,「贮出」指从这一容器中拿出
装入另一容器,义同「倾出」、「挹出」。有时迳称为
「贮」,如下篇《种蓝》。
【三二】「床上」,意即「床箔上」(见本卷《漆》篇
)。
【三三】魏晋南北朝士大夫生活奢靡腐化,何晏粉不离
身,被称为「
傅粉何郎」,《颜氏家训.勉学》篇说梁朝膏粱子弟,
无不香料薰衣,搽粉涂□脂。《要术》作香粉以供妆摩
身体」,看来至《要术》时期,此风未煞。
种蓝【一】第五十三
《尔雅》曰(一):「□,马蓝。」注曰:「今大
叶冬蓝也。」
《广志》曰:「有木蓝。」
今世有茇(二)赭蓝也。
蓝地欲得良。三遍细耕。三月中浸子,令芽生,乃
畦种之。治畦下水,一同葵法。蓝三叶浇之。晨夜再浇
之。薅治令净。五月中新雨后,即接湿耧耩,拔栽之。
《夏小正》曰:「五月启灌(三)蓝蓼。」三茎作一科
,相去八寸。栽时宜并功(四)急手,无令地燥也。白
背即急锄。栽时既湿,白背不急锄则坚确(五)也。五
遍为良。
七月中作坑,令受百许束,作麦●(六)泥泥之,
令深【二】五寸,以苫蔽(七)四壁。刈蓝倒竖于坑中
,下水,以木石镇压令没。热时一宿,冷时再宿,漉去
□【三】,内汁于瓮中。率十石瓮,著石灰一斗五升,
急手抨普彭反之,一食顷止。澄清,泻去水,别作小坑
,贮蓝淀著坑中。候如强粥,还出瓮中,蓝淀成矣。
种蓝十亩,敌谷田一顷。能自染青者,其利又倍矣
。
崔□曰:「榆荚落时,可种蓝。五月,可别(八)
蓝。六月,可种冬蓝。冬蓝,木蓝也,八月用染(九)
也。」
(一) 见《尔雅.释草》,文同。「箴」,音针,院
刻、金抄误作「藏」,明抄、湖湘本不误。注文与郭璞
注同。
(二) 「茇」,院刻、金抄、黄校、张校同,明抄作
「茇」,湖湘本作「茭」。《说文》:「茇,草根也。
」所谓「茇赭蓝」大概指这种蓝的根是赭色的,兹从院
刻。
(三) 「启灌」,院刻、金抄、黄校、张校、明抄、
渐西本均作「
浴灌」,误;湖湘本又误作「洛灌」,他本更误作「洛
□」。自北宋本到现在,《要术》承误未改。按《夏小
正》原文是:「五月……启灌蓝蓼。」《夏小正》是汉
戴德所传,他的解释是:「启者,别也,陶而疏之也。
灌者,丛生者也。」清顾凤藻《夏小正经传集解》卷二
:「陶,除也。……熊安生曰:『开辟此丛生之蓝蓼,
分移使之稀散。』」说明「灌」是「灌丛」的意思,指
丛生的苗;「启」是「别」,「别」就是移栽,下文引
崔□还有「五月可别蓝」可证。《要术》这里正是说五
月移栽蓝苗,故引《夏小正》文为证。如果是「浴灌」
,那只能勉强解释作灌溉,和正文完全不相干,故据以
改正。
(四) 院刻、金抄作「功」,黄校、张校、明抄作「
工」,湖湘本此注全脱。
(五) 「确」,虽有坚强的意思,仍应是「□」字之
误,卷一《耕田》篇有「湿耕坚□」。
(六) 「●」,从院刻、金抄,他本作「秆」。「●
」,见卷三《
种蒜》篇校记(十一)。
(七) 明抄作「苫」,院刻、金抄、湖湘本误作「苦
」。「蔽」,明抄误作「●」。
(八) 「别」指移栽,各本均作「刈」,误,据《四
民月令》改正(《要术》卷二《水稻》篇引崔□也说「
五月可别稻及蓝」)。
(九) 院刻、金抄作「染」,《四民月令》同;黄校
、张校、明抄作「叶」,湖湘本作「药」,均讹。
【一】 《本草纲目》卷十六记载有五种蓝,其中三种
是:「蓼蓝,叶如蓼;五六月开花,成穗细小,浅红色
;子亦如蓼。岁可三刈,故先王禁之。……马蓝,叶如
苦□,即郭璞所谓『大叶冬蓝』,俗中所谓板蓝者。…
…花子并如蓼蓝。……木蓝,长茎如决明,高者三四尺
,分枝布叶,叶如槐叶;七月开淡红花;结角长寸许,
累累如小豆角,其子亦如马蹄决明而微小:迥与诸蓝不
同,而作淀则一也。」
蓼科的蓼蓝,一年生草木,我国原产,南北
各地,均有栽培,也单称为「蓝」。《要术》的「蓝」
,即指此种。「茇赭蓝」可能是蓝的一个品种。
马蓝,爵床科,多年生灌木状草本,产于较
暖地带。其根供药用,现在中药上还称为「板蓝根」。
郭璞注尔雅所称的「大叶冬蓝」,即指此。
木蓝,豆科,常绿灌木,叶似槐叶,亦称
槐蓝。产于广东、福建等省。广志多记载有南方植物,
所指即是此种。惟《要术》引崔□《四民月令》注:「
冬蓝,木蓝也。」而《唐本草》、《图经本草》也都说
木蓝出岭南,《四民月令》地区不可能种木蓝。郭璞注
《
尔雅》称马蓝为「大叶冬蓝」,《本草衍义》、《救荒
本草》称马蓝为「大叶蓝」或「大蓝」,疑《四民月令
》注的「木蓝」为「大蓝」之误。
【二】 「深」,指泥层的厚度。
【三】 「□」,音该,原义是草根、枯茎,这里指残
馀的茎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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