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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转载] 齐民要术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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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逸曰(七):「朔滨【一】之栗。」

  《西京杂记》曰(八):「榛栗,瑰栗,峄阳栗,
峄阳都尉(九)曹龙所献,其大如拳。」

  栗,种而不栽。栽者虽生,寻死矣。

  栗初熟出壳【二】,即于屋里埋著湿土中。埋必须
深,勿令冻彻(十)。若路远者,以韦囊盛之。停二日
以上,及见风日者,则不复生矣。至春二月,悉芽生,
出而种之。

  既生,数年不用掌近【三】。凡新栽之树,皆不用
掌近,栗性尤甚也。三年内,每到十月,常须草裹,至
二月乃解。不裹则冻(十一)死。

  《大戴礼.夏小正》曰(十二):「八月,栗零而
后取之,故不言剥【四】之。」

  《食经》藏乾栗法(十三):「取穰灰,淋取汁渍
栗。出【五】,日中晒,令栗肉焦燥,可不畏虫,得至
后年春夏。」

  藏生栗法【六】:著器中;晒细沙可燥(十四),
以盆覆之。至后年二月(十五),皆生芽而不虫者也。

  榛【七】:

  《周官》注曰(十六):「榛,似栗而小。」

  《说文》曰(十七):「榛,似梓,实如小栗。」

  《卫诗》曰(十八):「山有蓁。」《诗义疏》云
(十九):「
蓁,栗属。或从木。有两种:其一种,大小枝叶皆如栗
,其子形似杼子【八】,味亦如栗,所谓『树之榛栗(
二十)』者。其一种,枝茎如木蓼,叶如牛李色,生高
丈馀;其核中悉如李,生作胡桃味,膏烛【九】又美,
亦可食□。渔阳、辽、代【一0】、上党皆饶。其枝茎
生樵,□烛【一一】,明而无烟。」

  栽种与栗同。

(一)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广志》作:「栗有关
中侯栗,大如鸡子。」《太平御览》卷九六四引则作:
「栗有侯栗,关中大栗,大如鸡子。」与《要术》所引
互异。《要术》第一「栗」字下,疑有脱文。

(二) 蔡伯喈,名邕。此条不见今传十卷本《蔡邕集
》中。《艺文类聚》卷八七引有「后汉蔡邕《伤故栗赋
》」,为有栗树被人伤折而作,《太平御览》卷九六四
引亦作《伤故栗赋》,但《初学记》卷二八引则作「伤
胡栗赋」,「胡」疑「故」字之误。至于《要术》所引
,当别有所本,非出《伤故栗赋》。

(三) 《三国志.魏志》卷三十记载马韩「出大栗,
大如梨」。《
后汉书》亦载「马韩……出大栗如梨。」

(四) 「出」,金抄作「生」,他本作「山」,均误
。《魏志.后汉书》原文及《艺文类聚》卷八七、《太
平御览》卷九六四引魏志均作「出」,兹改正。

(五) 《艺文类聚》卷八七、《初学记》卷二八、《
太平御览》卷九六四均引到《三秦记》此条,文字基本
相同,惟「一升」类聚作「
一斗」,《初学记》凡二引亦作「一斗」,《御览》同
《要术》作「
一升」。按汉一升约合今二合,只有二百毫升,十五颗
栗只装满二百毫升,这栗是小栗,而《广志》等所载有
如鸡蛋或如梨、如拳的大栗,此既云「大」,似应作「
一斗」。

(六) 「果园」,各本均作「栗园」,仅金抄作「果
园」,《初学记》、《太平御览》引《三秦记》亦作「
果园」(《艺文类聚》引作「□园」),字应作「果」
,兹从金抄。

(七) 《艺文类聚》卷八七、《初学记》卷二八、《
太平御览》卷九六四均引到此条,出自「王逸《荔枝赋
》」,文作:「北燕荐朔滨之巨栗。」(《初学记》「
栗」误作「果」)。

(八) 《西京杂记》文作:「……栗四:侯栗,榛栗
,瑰栗,峄阳栗(原注:「峄阳都尉曹龙所献,大如拳
。」)。」较《要术》所引多「侯栗」一种。

(九) 「峄阳都尉」,《太平御览》卷九六四引作「
峄阳太守」。按峄阳,山名,又名葛峄山(见《汉书.
地理志》「东海郡下邳县」),在今江苏省邳县。史载
并无峄阳郡,此作「峄阳都尉」或「太守」,当有误。

(十) 「彻」,黄校、张校、明抄误作「撤」,据金
抄、湖湘本改正。

(十一)金抄及《辑要》引作「冻」,湖湘本作「还」
。奇怪的是明抄讹作「□」,而湖湘本改作「还」,可
以反映湖湘本的承传系统。

(十二)《大戴礼记.夏小正》篇「八月」:「『栗零
』。零也者,降也;零而后取之,故不言剥也。」「栗
零」是《夏小正》原文;「
零也者」以下是戴德的解释,即所谓《大戴传》。「零
」指栗老熟后自总苞脱落,由于《夏小正》的上一条是
「剥枣」(即击枣),所以这里说「不言剥」。《要术
》是以意掇引。又此条原作双行小注接写在「不裹则冻
死」的下面,但与正文无关,故为列出,并改为大字正
文。

(十三)此条与下条「藏生栗法」,除标题作大字外,
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四)「晒细沙可燥」,仅金抄如文;黄校、张校、
明抄、渐西本作「旷细沙可爆」,首末二字显系因形近
而讹;湖湘本、《津逮》本作「细沙可煨」,脱讹更甚
。按「可」有「好」、「合适」的意思,「可人」、「
可口」……,习用甚多,这里「可燥」,犹言「好燥」
,意即燥到合适的程度。注意这条仍是《食经》文,韩
鄂《四时纂要》「九月」篇引《食经》正有沙藏栗法。
《食经》文有不少它自己的习用语,卷七《笨麴并酒》
篇「作□酒法」条「日中可燥」再见,用法正同。贾思
勰则常用「好」字,如「好溜」、「好熟」、「好净」
等等。从用语习惯,可以作为辨别是《要术》本文还是
引文的参证之一。「可」,应存其旧。王祯《农书》改
作「令」,以意率改,不足为据。又细沙晒燥后,和入
藏栗的容器中,省掉「和之」一类字,也是《食经》文
的特色。

(十五)明抄等作「二月」,金抄、黄校作「五月」。

(十六)「《周官》注曰」,原无「注」字。按此为郑
玄注《周礼》文,非《周礼》本文,《辑要》引有「注
」字,必须有,兹据加。《
周礼.天官》「笾人」:「馈食之笾,其实枣、□(古
「栗」字)、桃、乾□(即乾梅)、榛实。」郑玄注:
「榛,似栗而小。」

(十七)「榛」,古亦作「●」,《说文》:「●,果
实,如小栗。从木辛声。」又:「榛,木也。从木秦声
。一曰□也。」没有「似梓」的说法。但「●」字横写
就变成了「梓」,「从木辛」也可以讹合为「似梓」。

(十八)见《诗经.邶风.简兮》,「蓁」作「榛」。
邶、□、卫皆殷近畿地,邶风、□风得泛称为「卫诗」


(十九)《诗经.简兮》「山有榛」孔颖达疏引陆玑疏
:「栗属,其子小,似橡子,表皮黑,味如栗是也。榛
字或作蓁,盖一木也。」《
太平御览》卷九七三「榛」引陆玑《毛诗疏义》则作:
「枝叶似栗树,子似橡子,味似栗。枝茎可以为烛。」
又另引《诗义疏》和《要术》所引相似而较简:「榛,
栗属,有两种:其一种,大小皮叶皆如栗,其子小,形
似杼子,味亦如栗,所谓『树之榛栗』者也。其一种,
枝茎如木蓼,生高丈馀,作胡桃味。辽、代、上党皆饶
。」据此,《
要术》所称的《诗义疏》,并非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
虫鱼疏》。

(二十)「树之榛栗」,《诗经.□风.定之方中》句


【一】 古称北方为「朔」,也称「朔方」;「朔滨」
,滨临北边之地。

【二】 「壳」,指包在栗果外面的由总苞发育而成的
壳斗,古称「
球」,亦称「房汇」,俗称「蒲」。《本草纲目》卷二
九「栗」引《
事类合璧》:「其苞自裂而子坠者,乃可久藏;苞未裂
者,易腐也。」这里「出壳」,应理解为由总苞开裂散
出,不是剥去栗壳。

【三】 「掌近」,和上篇的「掌拨」同样,都作「碰
动」讲。「掌」即「□」字,唐韩鄂《四时纂要》「九
月」篇采《要术》讹作「穿」,反映是「□」字的残形


【四】 「剥」,击落。由「剥枣」而来,参看校记(
十二)。

【五】 「出」,漉出,捞出。这是《食经》文的特色


【六】 《食经》上条是藏乾栗,是食用的;本条是藏
生栗,是藏栗种的。板栗的种子,最宜沙藏。宋寇宗□
《本草衍义》:「栗欲乾,莫如曝;欲生收,莫如润沙
中藏,至春末夏初,尚如初收摘。」量多时分层储藏,
就是现在的「层积处理」。

【七】 「榛」,桦木科的榛。果实为坚果,像橡子,
可食用,亦可榨油。

【八】 「杼」,即卷五《种槐柳楸梓梧柞》篇引《尔
雅》的「栩,杼」,亦即郭璞所注的「柞树」,正字应
作「柔」,音墅,即壳斗科的栎。《尔雅》邢□疏引陆
玑疏:「今柞栎也。徐州人谓栎为杼,或谓之为栩。其
子为□,或言□斗,其壳为汁,可以染□,今京洛及河
内言杼斗。谓栎为杼,五方通语也。」据此,杼、栩、
柞、栎,四名同为一木。《古今注》:「杼实曰橡。」
这里「杼子」即橡子。

【九】 「膏」,作动词用,指「膏」制成烛。将苇、
麻茎、松木片之类缠扎成束,灌以植物或动物性油脂,
或搀以植物种子(如□耳子、瓠瓣之类)等含油脂的耐
燃物质,作成火炬式的「烛」,古称「膏烛」,也叫「
庭燎」。卷三《杂说》篇的「假蜡烛」,比这个作法进
步,但基本上还没有脱离这一类「膏烛」的形制。上文
「核」,古亦指壳为「核」。「悉如李」,疑应作「悉
如栗」,承上文「牛李」而讹。

【一0】渔阳,郡名,治渔阳县,故城在今北京市密云
县。辽,指辽河地区。代,郡名,汉治桑乾县,晋治代
县,均在今河北省蔚县境。上党,见上篇注释【七】。

【一一】「樵」,这裹作柴薪讲,「生樵」犹言烧火。
「□」是点火,「□烛」即点著当烛,作照明用。

     柰、林檎【一】第三十九

  《广雅》曰(一):「□、●、□,柰也。」

  《广志》曰(二):「柰有白、青、赤三种。张掖
有白柰,酒泉有赤柰。西方例多柰,家以为脯,数十百
斛以为蓄积,如收藏枣栗。」

  魏明帝时,诸王朝,夜赐冬成柰(三)一□【二】
。陈思王《谢》曰(四):「柰以夏熟,今则冬生;物
以非时为珍,恩以绝口为厚。」诎曰(五):「此柰从
凉州来。」

  《晋宫阁簿》曰(六):「秋有白柰。」

  《西京杂记》曰(七):「紫柰,绿柰。」

  别有素柰,朱柰。(八)

  《广志》曰(九):「里琴,似赤柰。(十)」

  柰、林檎不种,但栽之。种之虽生,而味不佳。

  取栽如压桑法【三】。此果根不浮□(十一),栽
故难求,是以须压也。

  又法(十二):于树旁数尺(十三)许掘坑,泄【
四】其根头,则生栽矣。凡树栽者,皆然矣【五】。

  栽如桃李法。

  林檎树以正月、二月中,翻(十四)斧斑驳(十五
)椎之,则饶子。

  作柰□法:拾烂柰,内瓮中,盆合口,勿令蝇入。
六七日许,当大烂,以酒淹,痛抨(十六)之,令如粥
状。下水,更抨,以罗漉去皮(十七)子。良久,清澄
,泻去汁,更下水,复抨如初,嗅看无臭气(十八)乃
止。泻去汁,置布于上,以灰饮【六】汁,如作米粉法
【七】。汁尽,刀●(十九),大如梳掌【八】,于日
中曝乾,研作末,便成。甜酸得所,芳香非常也。

  作林檎□法:林檎赤熟时,擘破,去子、心、□,
日晒令乾。或磨或□,下细绢筛;□者更磨□,以细尽
为限。以方寸匕投于□水(
二十)中,即成美浆。不去□则大苦,合子则(二一)
不度夏,留心则大酸。若乾□者,以林檎□一升,和米
□(二二)二升,味正调适。

  作柰脯法:柰熟时,中破,曝(二三)乾,即成矣


(一) 《广雅》,原作《广志》,误。按《广雅》是
训诂书,《广志》是方物志。这条罗列著不同的若干字
归结到同一事物的解释,正是《广雅》的体裁。事实上
也正见于《广雅.释木》,文作:「●、●、□,□也
」,故为改正。「□」,音占;「●」,音掩;「□」
,音欧。据王念孙《广雅疏证》,这条和柰无关,由于
「柰」字俗亦写作「□」,故误认「□也」为果树的「
柰」。王氏说,「□」是「
死木」;「●」与「□」同,也是「死木」;「●之言
奄也,……奄然亡也」;「□之言邱也,……皆死之义
也。」总之,都是解释「死木」。按《玉篇》有「●,
柰也」的解释,如果《玉篇》作者顾野王是采自《广雅
》,则《广雅》原作「柰也」,因此将此条当作苹果的
「柰」解释,在南北朝时已不止《要术》。

(二) 「《广志》曰」,原作「又曰」,由于上一条
已误《广雅》为《广志》,因此此条题作「又曰」,其
实此条□是《广志》文,兹为改正。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广志》止于「酒
泉有赤柰」。《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七
十引同《要术》,但《初学记》有脱文,《御览》则有
增益。

(三) 仅金抄作「冬成柰」,他本均作「东城柰」。
据下文「冬生」及曹植称「冬柰」,字应作「冬成」。
又《艺文类聚》卷八六引梁刘孝仪《谢始兴王赐柰启》
称:「子建畅其寒熟。」「寒熟」亦「冬成」意。

(四) 《曹子建集》(《四部丛刊》本)卷八载有《
谢赐柰表》,是:「即夕殿中虎贲宣诎,赐臣等冬柰一
奁。柰以夏熟,今则冬生,物以非时为珍,恩以绝(原
倒作「绝以」)口为厚,非臣等所宜荷之。」《艺文类
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七
十亦有引到,互有异文。

(五) 「诎曰」云云,《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初
学记》卷二八引作:「此□乃从梁州(《初学记》作「
京州」,均「凉州」之误)来,道里既远,来转暖,故
□变色(《初学记》作「故柰中变色不佳耳」)。《艺
文类聚》未引。

(六) 《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有《晋宫阙名》一条
,是:「华林园有白□四百株。」华林园在洛阳。杨炫
之《洛阳伽蓝记》卷一「景林寺」条记载华林园有「柰
林」。

(七) 《西京杂记》文作:「……柰三:白柰,紫柰
(原注:「花紫色」),绿柰(原注:「花绿色」)。
」《要术》少「白柰」一种,或因他项资料已有引到而
略去?

(八) 此条是《要术》约举其他资料所见的柰的不同
名目。「素柰」,有左思《蜀都赋》:「朱樱春就,素
柰夏成」(见《文选》卷四)等记载。「朱柰」,《初
学记》卷二八引孙楚《井赋》有:「沉黄李,浮朱柰。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梁刘孝仪《谢始兴王赐柰启》
据孙《赋》引称:「孙《井》浮朱。」

(九)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广志》作:「《广志
》曰:『林檎似赤柰子,亦名黑檎。』又曰:『一名来
禽,言味甘熟则来禽也。』」「黑擒」是「里檎」之误


(十) 「里琴似赤柰」,仅金抄如文(但「琴」下有
衍文,后加校改,看不清);黄校、张校误作「里琴以
赤柰」,明抄、湖湘本、津逮本等再误作「理琴以赤柰
」,但明抄的「理」原作「里」,王旁是后人依据明代
刻本硬添上去的。由于「理」、「以」之误,同时又漏
校金抄,这句可以变成用赤柰来理琴瑟,实被错本所误
,而出在《广志》文中,尤为不经。《要术》引文,自
有层次,先引柰,后引林檎;先后之序,各篇都作如此
安排。此处自亦不例外,故引《广志》文先后二见,毫
不足异。「里琴」、「来禽」都是「林檎」的异名,「
以」,必须是「似」,金抄同《艺文类聚》、《太平御
览》所引,是唯一正确的字。

(十一)「□」,通「秽」,原指杂草;这里「浮□」
指接近地面的根系所生的根□。用它繁殖时是栽,用不
到时碍同杂草,就得除去,所以也称为「□」。黄校、
明抄误作「藏」,湖湘本、《津逮》本此注全脱,兹据
金抄改正。

(十二)「又法」及下文「作柰□法」、「作林檎□法
」、「作柰脯法」四条,除标题作大字外,原均作双行
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三)「尺」,明抄误作「亦」。

(十四)金抄作「翻」,即翻转,亦即《种枣》篇的「
反斧」,除《
学津》本从《辑要》引作「反」外,其馀各本作「□」
,通「翻」。此即《种枣》篇的「嫁枣」法,亦用于林
檎。

(十五)「驳」即「驳」字,《津逮》本讹作「●」,
明抄、湖湘本讹作「●」,据金抄改正(《学津》本、
渐西本从《辑要》引同)。(十六)「痛抨」,黄校、
明抄、湖湘本等误作「病秤」,渐西本误作「痛拌」,
仅金抄作「痛抨」(按金抄的「□」旁概写作「才」,
实际是「抨」字,不是「枰」字),下文「抨」字二见
,故从金抄。「痛」是尽量地,「抨」是捣搅,参看卷
五《种红蓝花栀子》篇「作米粉法」及卷六《养羊》篇
「抨酥法」。

(十七)「皮」,明抄、湖湘本误作「受」,吾点及景
校改作「皮」(当系据王祯《农书》),金抄同,兹改
正。

(十八)「嗅看无臭气」黄校陆录作「臭看无臭气」,
黄校刘录、张校、明抄作「臭看无气」,湖湘本、《津
逮》本等作「看无臭气」;金抄则作「嗅○看无气」,
「○」号在金抄是表示脱文,但无从知悉所脱何字。兹
参照金抄及黄校陆录作如上文,意义也很明□。

(十九)「刀●」,「●」是割划,金抄误作「刀郦」
,明抄误作「
力●」,湖湘本等误作「刀剔」,王祯《农书》引作「
刀●」,渐西本同,兹改正。

(二十)「水」,仅金抄有,他本脱,必须有,兹据补


(二一)「则」,黄校、张校、明抄误作「得」,他本
不误。

(二二)「米□」,各本均作「米面」,「米面」不能
生吃,误,据《种枣》篇「酸枣□」及《种梅杏》篇「
杏李□」改正。

(二三)「曝」,明抄误作「爆」,他本不误。

【一】 「柰」,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以为就是苹
果。「林檎」,即沙果,亦名花红。

【二】 「□」,音廉,同「奁」;「一□」犹言一盒


【三】 「压桑法」,指压条繁殖法,见卷五《种桑柘
》篇。

【四】 「泄」,露出,根头露于坑中。我国原产的梨
,一般容易发生根□。这个采用使根部受伤来刺激根□
发生的方法,现在于枣树的根□繁殖,颇多采用。

【五】 「凡树栽者,皆然矣」,同样的方法,《要术
》亦用于楸和白桐,见卷五《种槐柳楸梓梧柞》篇。

【六】 「饮」,指吸去水分。

【七】 「如作米粉法」,见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
,是在水研米粉澄清后放上吸湿物质使吸乾水分的方法


【八】 「梳掌」,指划成像梳把的片子。

     种柿第四十

  《说文》曰(一):「柿,赤实果【一】也。」

  《广志》曰(二):「小者如小杏。」又曰(三)
:「●枣【二】,味如柿。晋阳【三】●,肌(四)细
而厚,以供御。」

  王逸曰(五):「苑中牛柿。」

  李尤曰(六):「鸿柿若(七)瓜。」

  张衡曰(八):「山柿。」

  左思曰(九):「胡畔之柿。」

  潘岳曰(十):「梁侯乌卑【四】之柿。」

  柿,有小者,栽之;无者,取枝于●枣【二】根上
插之,如插梨法。

  柿有树乾者,亦有火焙令乾【五】者(十一)。(
十二)

  《食经》藏柿法(十三):「柿熟时取之,以灰汁
澡(十四)再三度,乾令汁绝【六】,著器中,经十日
可食。」

(一) 《说文》:「●,赤实果,从木●声。」现在
写作「柿」。但现在的这个「柿」字,原音肺,原是俗
称刨花为「木柿」的「柿」字,后来代替了「●」字,
即今柿字。

(二)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柿」引《广志》作:
「柿有小者如杏。」

(三) 《太平御览》卷九七三「●枣」引《广志》「
晋阳●」作「
晋阳□●」,馀同。

(四) 「肌」,金抄误作「□」,明抄、湖湘本等作
「肥」,亦非。吾点校改作「肌」,渐西本从之,《太
平御览》引《广志》亦作「
肌」,兹改正。

(五)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作王逸《荔枝赋》,
是:「宛中朱柿。」「宛」是地名,即今河南省南阳县
。「宛」、「苑」古通,《
淮南子.□真训》:「形苑而神壮。」高诱注:「苑,
读南阳苑。」则《要术》写作「苑」,仍指南阳,没有
问题。宋寇宗□《本草衍义》:「华州有一等朱柿,比
诸品中最小,深红色。」又称:「牛心柿,如牛之心。
」但《要术》「牛柿」,不等于「牛心柿」,疑仍应是
「朱柿」之讹。

(六)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作李尤《七□》,文
同。按《隋书.经籍志》载:「梁有乐安相李尤集五卷
,亡。」《后汉书.李尤传》称其著有「七叹」等,「
七□」不成篇名,应是「七叹」之讹。

(七) 「若」,各本均作「苦」,误,据《太平御览
》引李尤《七□》(?)改。「鸿」是大,是说这种柿
有瓜那么大。

(八) 「山柿」,出张衡《南都赋》,《文选》卷四
载该赋:「乃有樱、梅、山柿,侯桃、梨、栗,……」
据李善注,「侯桃」即山桃。

(九) 文选卷六左思《魏都赋》有「真定之梨,故安
之栗,……淇、洹之笋,信都之枣,雍丘之粱,清流之
稻。」这里「胡畔之柿」,也像赋文,但未详所出。

(十) 见潘岳《闲居赋》,参看《种枣》篇校记(十
四)。

(十一)「亦有火焙令乾者」,仅金抄如文,他本均有
脱误,甚或全脱此条,黄校、明抄作:「亦□东□冷乾
者」,张校作:「亦□□冷乾者」,兹据金抄补正。

(十二)此条原作双行小注列在「如插梨法」下面,但
和正文不相干,故为改列,并改为大字。

(十三)此条除标题「《食经》藏柿法」作大字外,馀
原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十四)「澡」,犹言「泡」、「浸」,明抄、湖湘本
等作「燥」,误,据金抄改正(王祯《农书》引同)。

【一】 「赤实果」,段玉裁注:「言果又言实者,实
,谓其中也;赤中,与外同色,惟●。」

【二】 「●枣」,即君迁子,见《种枣》篇注释。君
迁子是我国北方柿的主要砧木,本篇即用以嫁接柿。

【三】 晋阳,即今太原。

【四】 「卑」,音卑,也叫「卑柿」。宋苏颂《图经
本草》:「出宣、歙、荆、襄、闽、广诸州,但可生□
,不堪乾。」《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三:「生江淮
南,似柿而青黑。」故称「乌卑」。《本草纲目》卷三
十:「卑乃柿之小而卑者,故谓之卑。他柿至熟则黄赤
,惟此虽熟亦青黑色。捣碎浸汁,谓之柿漆,可以染罾
扇诸物,故有『漆柿』之名。」即今柿树科的油柿,也
可以作为柿的砧木,其果实圆形或卵圆形。

【五】 「乾」是「老熟」,指脱涩,不是乾制柿饼。
扬雄《方言》卷十:「乾,……老也。」说明古时方言
有以「老」为「乾」。涩柿未经脱涩不能吃,古人因认
为至可吃时即至脱涩后始为「老熟」是很自然的。

     柿有甜柿、涩柿二大类。甜柿在树上自然脱
涩,成熟时摘下来就可以吃,这就是《要术》所说的「
柿有树乾(老)者」的一类。涩柿必须经过人工脱涩才
能吃,这就是《要术》所说的「亦有火焙令乾(老)者
」的一类。《要术》首先揭明「柿有」、「亦有」,正
是说明柿有自然脱涩和人工脱涩的二大类,是合理的。

     《要术》写作体例,先写自己的东西,后引
他书对自己写的这一点作附说;继续写另一点时,继续
先写自己的,后引别人的。这个原则,在全书中几无例
外。这里在写过柿的栽培以后,接著转入脱涩,而后面
引到《食经》文,正是关于脱涩的。从这个体例上,也
反证「树乾」、「焙乾」是指的脱涩。

【六】 「乾令汁绝」,到灰汁全乾时。《食经》文原
是这样形式的。将柿果浸入灰汁中,目的在破坏果皮的
细胞组织,使不能行正常呼吸作用,迫使进行「分子间
呼吸」。经过这样处理后,再拿出来,等灰汁全乾了,
再放入盛器中,经过十日,使果肉完成由可溶性单宁物
质转化为不可溶性的过程,就达到脱涩的目的,可以吃
了。

     安石榴【一】第四十一

  陆机曰(一):「张骞为汉使外国十八年,得涂林
。涂林,安石榴也。」

  《广志》曰(二):「安石榴有甜、酸二种(三)
。」

  《邺中记》云(四):「石虎苑中有安石榴,子【
二】大如盂□,其味不酸。」

  《抱朴子》曰(五):「积石山有苦榴(六)。」

  周景式《庐山记》曰(七):「香炉峰头有大磐石
,可坐数百人,垂生山石榴【三】。三月(八)中作花
,色如石榴而小淡,红敷【
四】紫萼,烨烨【五】可爱。」

  《京口记》曰(九):「龙刚县有石榴。」
  《西京杂记》曰(十):「有甘石榴」也。

  栽石榴法:三月初,取枝大如手大指者,斩令长一
尺半,八九枝共为一窠,烧下头二寸。不烧则漏汁矣【
六】。掘圆坑深一尺七寸,口径尺。竖枝于坑畔,环圆
布枝(十一),令匀调也。置枯骨、礓石【七】于枝间
,骨、石,此是树性所宜。下土筑之。一重土,一重骨
、石,平坎止。其土令没枝头一寸许也。水浇常令润泽
。既生,又以骨、石布其根下,则科圆滋茂可爱。若孤
根独立者,虽生亦不佳焉。

  十月中,以蒲□裹而缠之。不裹则冻死也。二月初
乃解放。

  若不能得多枝者,取一长条,烧头,圆屈如牛拘【
八】而横埋之亦得。然不及上法根强早成。其拘中亦安
骨、石。

  其□根栽【九】者,亦圆布之,安骨、石于其中也


(一) 《艺文类聚》卷八六、《太平御览》卷九七十
及《图经本草》均引作「陆机《与云弟书》」,文同,
惟「涂林」不重文,作「……使外国十八年,得涂林安
石榴也」(《类聚》「石」作「熟」)。「涂林」重文
,则「涂林」是安石榴的异名。但《类聚》同卷引梁元
帝《赋得咏石榴》诗有「涂林未应发,春暮转相催」句
,《本草纲目》卷三十引《博物志》:「汉张骞使西域
得涂林安石榴国榴种以归,故名安石榴。」则「涂林」
是地名。他书所引,「涂林」也不重文,未知《要术》
是否衍误。关于张骞引进安石榴,《文选》潘岳《闲居
赋》李善注引《博物志》亦有此说。

(二) 《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广志》同《要术》


(三) 「二种」,从金抄及《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
,他本作「二等」。

(四)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均
引到此条,「
盂□」作「□盏」,《邺中记》则作「□盏」,馀并同
《要术》。

(五) 此条不见今传《抱朴子》。

(六) 「苦榴」,各本同。《本草纲目》卷三十「安
石榴」:「实有甜、酸、苦三种。《抱朴子》言苦者出
积石山,或云即山石榴也。」按今本抱朴子不载此条,
李时珍当亦根据《要术》。惟石榴亦名「
若榴」,「若」、「苦」二字相差极微,《要术》中每
有彼此互误,「苦」字是否「若」字之误,已无可查证


(七)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均
引到此条,「
烨烨」《初学记》作「炜晔」,《御览》作「辉华」。

(八) 「三月」,各本作「二月」,仅金抄作「三月
」,《初学记》及《太平御览》引同。兹从金抄。

(九) 「京口」即江苏省镇江市。据史书记载,龙刚
县始置于晋,属于桂林郡(见《晋书.地理志下》),
和京口不相干,此条似有问题。《太平御览》卷九七十
引有:「《襄国记》曰:『龙岗县有好石榴。』」极可
注意。襄国即今河北省邢台县,为后赵石勒所都,石虎
迁都于邺(今河北省临漳县),改为襄国郡,后魏复为
县,隋改龙冈县。《襄国记》是《邺中记》一类的书。
据《晋书.地理志》反映,当时入侵中原各国所建郡县
名称,「并不可知」,可能后赵时曾在襄国地区建立过
龙岗(或刚)县,故《御览》所引《襄国记》,有如上
说。龙刚既与京口大不相侔,而「襄国」二字残烂之后
,很容易错成「京口」,因此我们怀疑这里《京口记》
可能是《襄国记》之误。

(十) 《西京杂记》只有「安石榴」三字。

(十一)「环圆布枝」,金抄、黄校、张校、渐西本如
文,意谓环坑周竖布石榴插条,明抄「环」字空白,「
枝」误作「枚」,湖湘本「
圆」误作「口」。

【一】 「安石榴」即石榴。《图经本草》:「有甘酢
二种,甘者可食,酢者入药。」《要术》中在加工制造
方面多有用到,如卷七《笨麴并酒》篇引《博物志》用
安石榴汁浸胡椒酒,卷八《羹□法》篇引《食经》用以
作「胡羹」,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用醋石榴汁作□
脂等。

【二】 「子」,指石榴果实,不是籽粒。

【三】 《图经本草》:「又一种山石榴,形颇相类而
绝小,不作房。生青齐间甚多。不入药,但蜜渍以当果
,或寄京下,甚美。」

【四】 「敷」是「□」的假借字,指萼的底部,即所
谓「鄂足」。《诗经.小雅.常棣》:「鄂、不□□」
。郑玄笺:「承华者曰鄂。不,当作□;□,鄂足也。
」「鄂」是「萼」的假借字。

【五】 「烨」,音业,「烨烨」,红艳夺目,光耀可
爱。

【六】 《要术》对插条或接穗采用烧下头二三寸的方
法有不少处,如上面插梨篇的对远道携梨穗,本篇此处
和下文的「烧头」,以及卷五《种槐柳楸梓梧柞》篇的
烧柳条等。这里注明烧的作用在防「漏汁」。插条中贮
藏营养物质的多少和动态,对插条的再生作用有密切关
系,但烧下头能否达到防止养分的走失,不无可疑。

【七】 「礓石」,《玉篇》:「礓,砾石也。」

【八】 「牛拘」,即「牛鼻环」,指将插条圆曲如牛
鼻环的形状。《说文》:「●,牛鼻中环也。」字省作
「●」,音卷。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一二《别译阿
含经》引《埤苍》:「●,牛拘也。」又卷四《大灌顶
经》:「今江南以北皆呼牛拘。」《要术》这样的繁殖
方法,现在叫做「盘状扦插」,西北等地在繁殖石榴时
偶有采用。

【九】 「□根栽」,掘根剪成短条,进行扦插,即今
「根插法」。

     种(一)木瓜第四十二

  《尔雅》曰(二):「□,木瓜。」郭璞注曰:「
实如小瓜,酢可食。」

  《广志》曰(三):「木瓜子可藏【一】。枝可为
数号,一尺百二十节【二】。」

  《卫诗》曰(四):「投我以木瓜。」毛公曰:「
□也。」《诗义疏》曰(五):「□,叶似柰叶,实如
小●瓜(六),上黄,似著粉,香。欲啖者,截著热灰
中,令萎蔫【三】,净洗,以苦酒、豉汁、蜜度【四】
之,可案酒食。蜜封藏百日,乃食之,甚益人。」

  木瓜,种子及栽皆得,压枝亦生。栽种与桃(七)
李同。

  《食经》藏木瓜法(八):「先切去皮,煮令熟,
著水中,车轮切【五】,百瓜用三升盐,蜜一斗(九)
渍之。昼(十)曝,夜内汁中。取令乾,以馀汁密藏(
十一)之。亦用浓□【六】汁也。」

(一) 金抄、明抄无「种」字,但卷首总目有,他本
则篇题及总目均有,兹据加。

(二) 见《尔雅.释木》,正文及郭注并同《要术》


(三)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广志作:「木瓜子可藏
,枝为杖号,一尺百二十节。」《太平御览》卷九七三
引同《类聚》,惟「号」讹作「长」。

(四) 《诗经.卫风.木瓜》句。毛《传》作:「木
瓜,□木也。」

(五) 《诗义疏》,金抄作「诗疏义」,明抄、湖湘
本、《津逮》本作「诗议疏」,黄校、《学津》本、渐
西本如文,与他处同。

      《诗经.卫风.木瓜》孔颖达疏常引陆玑
《疏》云云,但此条无引,说明《诗义疏》非陆玑《毛
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太平御览》卷九七三引《诗义
疏》作:「□,叶似榛,实如小□瓜,上黄者中令□香
。欲□者,蜜封藏百日食之也。」较简而多误。

(六) 金抄作「小●瓜」(《太平御览》卷九七三引
作「小□瓜」),他本作「小瓜」。

(七) 「桃」,金抄、湖湘本有,《辑要》引亦有,
他本脱。

(八) 自「先切去皮」以下原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
字。

(九) 各本作「一斗」,金抄作「一升」,应以作「
一斗」为是。

(十) 「昼」,明抄误作「画」,他本不误。

(十一)「密藏」,各本作「蜜藏」,误;金抄原亦作
「蜜」,后校改作「密」,兹据改。

【一】 「子」指果实,如上篇引《邺中记》称石榴果
实为「子」。「藏」指诸种渍藏法或乾藏。

【二】 「节」,借作「策」字,即小木片,「百二十
节」,犹言「
百二十根」。《淮南子.主术训》:「执节于掌握之间
。」高诱注:「节,策也。」上文「数号」指算筹子,
一根筹子为一策,段玉裁注《说文》「策」字:「曰□
,曰筹,曰策,一也。」《广志》「一尺」指一百二十
筹叠起来的高度,说明其片薄积小坚实耐用的情况。《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广志》作「杖号」,「杖」也是
「策」。《太平御览》卷九七三引作「杖,长」,以「
杖」为拐杖,以「节」为枝节,殊误。宋本《御览》「
杖长」空白,比较老实。

【三】 「蔫」,音焉,《广韵》:「物不鲜也。」现
在群众还称花萎谢和食物变味为「蔫」。这里指萎缩。

【四】 「度」,通「渡」,就是在醋(「苦酒」)、
蜜等调和的液汁中作短时间的浸渍。

【五】 「车轮切」,横切成圆片。「著水中」,应在
切片之后,《
食经》文往往这样颠三倒四,晦涩不明。

【六】 「□」,音元,不能确定是何种植物,参看卷
六《养鹅鸭》篇注释【一0】。

     种椒【一】第四十三

  《尔雅》曰(一):「□,大椒。」

  《广志》曰(二):「胡椒出西域。」

  《范子计然》曰(三):「蜀椒出武都【二】,秦
椒出天水。」

  按今青州有蜀椒种,本商人居【三】椒为业,见椒
中黑实,乃遂生意种之。凡(四)种数千枚,止有一根
生。数岁之后,便(五)结子,实芬芳,香、形、色与
蜀椒不殊,气势微弱耳。遂分布栽移,略遍(六)州境
也。

  熟时收取黑子。俗名「椒目」。不用人手数近捉之
,则不生也。四月初,畦种之。治畦下水,如种葵法。
方三寸一子,筛土覆之,令厚寸许;复筛熟粪,以盖土
上。旱辄浇之,常令润泽。

  生高数寸,夏连雨时,可移之。移法:先作小坑,
圆深三寸;以刀子圆●椒栽,合土移之于坑中,万不失
一。若拔而移者,率多死。

  若移大栽者,二月、三月中移之。先作熟□泥【四
】,掘出即封根合泥埋之。行百馀里,犹得生之。

  此物性不耐寒,阳中之树,冬须草裹。不裹即死。
其生小阴中者,少禀寒气,则不用裹【五】。所谓「习
以性成」。一木之性,寒暑异容;若朱、蓝之染,能不
易质?故观邻识士,见友知人也。

  候实口开,便速收之,天晴时摘下,薄布【六】曝
之,令一日即乾,色赤椒好。若阴时收者,色黑失味。

  其叶及【七】青摘取,可以为菹;乾而末之,亦足
充事。

  《养生要论》(七)曰:「腊夜令持椒卧房床旁,
无与人言,内井中,除温病(八)。」

(一) 见《尔雅.释木》。「□」音毁。

(二) 《广志》此条《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
未引。

(三) 《艺文类聚》卷八九「椒」引《范子计然》作
:「蜀椒出武都,赤色者善;秦椒出天水、陇西,细者
善。」《太平御览》卷九五八引同《类聚》。

(四) 「凡」,黄校、张校、明抄误作「此」,据金
抄、湖湘本改正。

(五) 「便」,各本作「更」,据金抄改正。

(六) 「遍」,各本误作「通」,据金抄改正。

(七) 「《养生要论》」是书名,明抄割裂「养生」
、「要论」为二处,即「养生」接写在上文「充事」下
面,连成「亦足充事养生」为句,而将「要论」另行提
行,单列为书名,误。金抄「养生要论」提行,但上文
「充事」刚刚满行,没有空格。湖湘本、《津逮》本迳
接上文连写,易致混淆。最清楚合理的是黄校、张校、
渐西本,另行提行,明确表明「《养生要论》」是书名
。《艺文类聚》卷五、唐韩鄂《四时纂要》「十二月」
篇、《太平御览》卷三三「腊」均引到此条,《类聚》
引作「《养生要》」,《四时纂要》引作「《养生术》
」,《御览》引作「《养生要术》」,虽书名不同,均
足说明「养生」不能割裂。今本有割裂者,实被明抄所
误。《要术》「卧房床旁」,《类聚》各书所引均作「
卧井旁」,《要术》有误。

(八) 金抄、明抄作「温病」,他本作「瘟病」,当
然,这是迷信的厌胜说法。

【一】 「椒」,指芸香科的花椒。

【二】 武都,山名,在今四川省绵竹县。

【三】 「居」,居积贩卖。

【四】 《要术》中「穰」字,概指黍穰,其泛称稿秆
,则借用「□」字,如卷一收种篇「还以所治□草蔽窖
」。这里「熟□泥」,即指用稿秆之类和熟的泥。

【五】 从小长在较阴寒地方的椒树,得到锻炼,增强
了抗寒力,冬天就不必用草裹护。同一种植物,由于外
界环境的变化,和与外界斗争方式的变化,形态习性会
变得同原来的完全不同,即所谓「习以性成」。这与「
获得性遗传」的思想很相似。

【六】 「薄布」,薄薄地摊开。

【七】 「及」,趁、赶上的意思。

     种茱萸第四十四

  食茱萸也,山茱萸【一】则不任食。

  二月、三月栽之。宜故城、堤、□高燥之处。凡于
城上种莳者,先宜随长短掘□【二】,停之经年,然后
于□中种莳,保泽沃壤,与平地无差。不尔者,土坚泽
流,长物至迟,历年倍多,树木尚小(一)。

  候实开,便收之,挂著屋里壁上,令□乾,勿使烟
熏。烟熏则苦而不香也。

  用时,去中黑子。肉酱、鱼□,偏(二)宜所用。

  《术》曰:「井上宜种茱萸,茱萸叶落井中,饮此
水者,无温病。」

  《杂五行书》曰:「舍东种白杨、茱萸三根,增年
益寿,除患害也。」

  又《术》曰:「悬茱萸子于屋内,鬼畏不入也。」

(一) 各本作「小」,明抄作「少」,二字虽通用,
明抄应是误字。

(二) 「偏」,各本同,无作「遍」者,《辑要》引
亦作「偏」,并非错字。按卷八有《作鱼□》篇,全用
茱萸,《脯腊》篇则用椒,烹饪各篇也用椒,说明茱萸
对于鱼□、肉酱在当时的调味习惯上有所「偏宜」。又
卷九《素食》篇「□瓜瓠法」有「偏宜猪肉」,也证明
此处「偏宜」不误。「偏宜」犹言特宜。

【一】 食茱萸,芸香科,果实为裂果,味辛香,供食
用。又名「□子」。山茱萸,山茱萸科,果实甘酸,供
药用。又有吴茱萸,芸香科,果实亦供药用。

【二】 「□」同「堑」,《说文》:「□也。」卷五
《种榆白杨》篇有「□坑」,意即坑沟。



     齐民要术卷第五

        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

种桑、柘第四十五养蚕附
种榆、白杨第四十六
种棠第四十七
种谷楮第四十八
种(一)漆第四十九
种槐、柳、楸、梓、梧、柞第五十
种竹第五十一
种红蓝花及(二)栀子第五十二燕支、香泽、面脂、手
药、紫粉、白粉附
种蓝第五十三
种紫草第五十四
伐木第五十五种地黄法附出(三)

(一) 卷内篇题无此「种」字,篇中也没有提到种漆
,「种」字不应有,但《要术》既专记栽培各法,应有
种漆法。这是一个矛盾,兹姑仍其旧。

(二) 卷内篇题无「及」字,内容也没有提到「栀子
」,这也是一个矛盾,姑仍其旧。

(三) 「出」,原无,卷内篇题有,据补。

     种桑、柘【一】第四十五养蚕附(一)

  《尔雅》曰(二):「桑,辨有葚【二】,栀。」
注云:「辨,半也。」「女桑,□桑。」注曰:「今俗
呼桑树小而条长者为女桑树也。」「□(三)桑,山桑
。」注云:「似桑,材中为弓及车辕。」

  《搜神记》曰(四):「太古时,有人远征。家有
一女,并马一匹。女思父,乃戏马云:『能为我迎父,
吾将嫁于汝。』马绝缰而去,至父所。父疑家中有故,
乘之而还。马后见女,辄怒而奋击。父怪之,密问女。
女具以告父。父射马,杀,晒皮于庭。女至皮所,以足
蹙之曰:『尔马,而欲人为妇,自取屠剥,如何?』言
未竟,皮蹶然起,卷女而行。后于大树枝间,得女及皮
,尽化为蚕,续于树上。世谓蚕为『女儿』,古之遗言
也。因名其树为桑,桑言丧也。」

  今世有荆桑、地桑(五)之名。

  桑椹熟时,收黑鲁椹【三】,黄鲁桑,不耐久。谚
曰:「鲁桑百,丰绵(六)帛。」言其桑好,功省用多
。即日以水淘取子,晒燥,仍畦种。治畦下水,一如葵
法。常薅令净。

  明年正月,移而栽之。仲春、季春亦得。率五尺一
根。未用耕故。凡栽桑不得者,无他故,正为犁拨耳。
是以须□,不用稀;稀通耕犁者,必难慎,率多死矣;
且□则长疾。大都种椹,长迟,不如压枝之速(七)。
无栽者,乃种椹也。其下常□掘种□豆、小豆。二豆良
美,润泽益桑。栽后二年,慎勿采、沐【四】。小采者
,长倍迟。大如臂许,正月中移之,亦不须髡。率十步
一树,阴相接者,则妨禾豆【五】。行欲小掎角【六】
,不用正相当。相当者则妨犁。

  须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钩弋【七】压下枝,令
著地,条叶生高数寸,仍以燥土壅之。土湿则烂。明年
正月中,截取而种之。住宅上及园畔者,固宜即定【八
】;其田中种者,亦如种椹法,先□种二三年,然后更
移之。

  凡耕桑田,不用近树。伤桑、破犁,所谓两失。其
犁不著处,□地(八)令起,斫去浮根,以蚕矢粪之。
去浮根,不妨耧犁,令树肥茂也(九)。又法(十):
岁常(十一)绕树一步散芜菁子,收获之后,放猪啖之
【九】,其地柔软,有胜耕者。种禾豆,欲得逼树。不
失地利,田又调熟。绕树散芜菁者,不劳逼也。

  ●桑,十二月为上时,正月次之,二月为下。白汁
出则损叶。大率桑多者宜苦斫【一0】,桑少者宜省●
。秋斫欲苦,而避日中;触热树焦(十二)枯,苦斫(
十三)春条茂。冬春省●,竟日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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