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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太平御览》卷九七二引《交州记》除个别无
关重要字外,同《要术》。

【一】 「椰」即□榈科的椰子。关于椰子果实的描述
,文献记载颇多,而以《图经本草》最为详确:「实大
如瓠,垂于枝间,如挂物。实外有□皮,如□包;次有
壳,圆而且坚;里有肤,至白,如猪肪,厚半寸许,味
亦似胡桃;肤里有浆四五合,如乳,饮之冷而氛醺。人
多取壳为器,甚佳。」椰子果实外皮黄色或褐色,中果
皮为厚纤维层,即所谓「如□包」,乃至「如大腹子」
的「□皮」(《岭表录异》);内果皮即内壳,角质,
坚硬,即所谓「核」或「壳」;再内为果肉(即胚乳)
,为含有脂肪及水液的白色肉质层,即所谓「肤」;里
面藏著富含糖分的乳液,即所谓「如乳」的「汁」或「
浆」。说明古人观察相当精细。

【二】 「两眼处」,指内果皮上的圆孔。

【三】 「越王头」这句,《御览》引作「俗号椰子为
『越王头』」,则是指整个椰子。嵇含(?)《南方草
木状》卷下关于「越王头」的神话传说:「云昔林邑王
与越王有故怨,遣侠客刺得其首,悬之于树。俄化为椰
子。林邑王愤之,命剖以为饮器。南人至今效之。当刺
时,越王大醉,故其浆犹如酒。」

【四】 「房」,可以是以一个果实为一房,如唐玄应
《一切经音义》卷二二「房穗」解释说:「房,居也,
言子居其中也」;也可以是以一整串为一房,如卷四《
种桃柰》篇称葡萄的「全房」。清李调元《南越笔记》
卷十三「椰」:「房房连累,一累二十七八实,或三十
实。」这里「房相连累,房三十或二十七八子」,前一
「房」字是指一个果实,后一「房」字就是李调元所说
的「一累」。

【五】 「栝蒌子」,即栝楼的果实。下文引《南州异
物志》的「瓜蒌」,也是栝楼的异名。「从」,古「纵
」字。

【六】 关于破椰子取壳为用器,唐刘恂《岭表录异》
卷中记载:「
椰子,太如瓯杯。外有□皮,如大腹子。次有硬壳,圆
而且坚,厚二三分。有圆如卵者,即截开一头,砂石磨
之,去其皴皮,具斑斓锦文,以白金装之,以为水罐子
。」顾●《海槎馀录》:「今行商悬带椰瓢,是其壳也
。又有一种小者,端圆,堪作酒盏。」清吴震方《岭南
杂记》卷下:「其壳为□,最小者为酒杯,尤贵。相传
入蛊乡,用椰器,遇毒即裂。今皆镶而用之。」

【七】 「核」,指内果皮,即硬壳;「过于核」,是
说核的里面。下文「著皮」,仍指此内果皮。

【八】 「截花」,切断花梗,取汁酿酒。《梁书.诸
夷传》「扶南国」下记载:「有顿逊国,……顿逊之东
界,通交州……。有酒树,似安石榴。采其花汁,停瓮
中数日,成酒。」越南的水椰子(尾巴棕),花梗中含
有很多糖分,切开花梗,收集液汁,可以酿酒并制糖。
一亩水椰子,能制「椰糖」六百公斤左右,产量很高。

            槟榔三三

  俞益期《与韩康伯□》曰(一):「槟榔,信【一
】南游之可观:子既非常,木亦特奇,大者三围,高者
九丈。叶聚树端,房构(二)叶下,华秀房中,子结房
外。其擢穗似黍,其缀实似谷。其皮似桐而厚,其节似
竹而□【二】。其内空,其外劲,其屈如覆虹,其申如
缒绳【三】。本不大,末不小;上不倾,下不斜:调直
(三)亭亭,千百若一。步其林则寥朗(四),庇其荫
则萧条,信可以长吟,可以远想矣。性不耐霜,不得北
植,必当遐树海南;辽然万里,弗遇长者之目,自令人
恨深。」

  《南方草物状》曰(五):「槟榔,三月花色,仍
连著实,实大如卵。十二月熟,其色黄;剥其子,肥强
可不食(六),唯种作子。青其子【四】,并壳取实曝
乾之,以扶留藤、古贲灰【五】合食之,食之(七)即
滑美。亦可生食,最快好。交□、武平、兴古、九真有
之也。」

  《异物志》曰(八):「槟榔,若笋竹生竿,种之
精硬(九),引茎直上,不生枝叶,其状若柱。其颠近
上未(十)五六尺间,洪洪肿起,若□黄圭切(十一)
。又音回。木【六】焉;因坼(十二)裂,出若黍穗,
无花而为实,大如桃李。又生(十三)棘针,重累其下
,所以卫其实也。剖其上皮,煮其肤,熟而贯之【七】
,硬如乾枣。以扶留、古贲灰并食,下气及宿食、白虫
,消谷【八】。饮啖设为口实。」

  《林邑国记》曰(十四):「槟榔树,高丈馀(十
五),皮似青桐,节如桂竹【九】,下森秀无柯,顶端
有叶。叶下系数房,房缀数十子【一0】。家有数百树
。」

  《南州八郡志》曰(十六):「槟榔,大如枣,色
青,似莲子。彼人以为贵异,婚族好客,辄先逞(十七
)此物;若邂逅不设,用相嫌恨。【一一】」

  《广州记》曰(十八):「岭外槟榔,小于交□者
,而大于●子【一二】,土人亦呼为『槟榔』。」

(一) 《水经注》卷三六「温水」章「东北入于郁」
下引豫章俞益期《与韩康伯书》将槟榔的描状全部删去
,只是:「惟槟榔树,最南游之可观。但性不耐霜,不
得北植,不遇长者之目,令人恨深。」《
艺文类聚》卷八七「槟榔」引作喻益期《□》,除「黍
」作「禾」,无「其屈如覆虹,其申如缒绳」句及校记
(三)外,和《要术》基本相同。《太平御览》卷九七
一「槟榔」引作俞益期《与韩康伯□》,除「黍」亦作
「禾」,无「叶聚树端,……子结房外」及「本不大,
……千百若一」等句,以及个别字小差异外,「木亦特
奇」下尚多「
云温交州时度之」句。这句是说在交州时曾经度量过树
干的大小高矮,「云温」,有误。《要术》张步瀛校本
录有「平丈」校勘《御览》的校语说:「一本作『予在
』」,《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卷十五引俞《□》作「余
在」,则「云」是「予」字的残误,而「温」是「过」
字形近而讹,「云温」实系「予过」之误。

(二) 「构」,明抄讹作「●」(他本则作「生」)
,据金抄及《
类聚》引改正。

(三) 「调直」,原作「稠直」,误,《类聚》引作
「调直」,《
本草纲目》卷三一「槟榔」引喻益期《与韩康伯□》同
,「调直」犹言匀直,兹改正(并参看校记(十四)《
御览》引《林邑记》)。

(四) 「朗」,各本及《类聚》、《御览》、《本草
纲目》引均同,吾点校记:「一作廓。」

(五)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南方草物状》只是
:「槟榔树,三月开花,仍连著实,大如鸡卵,十一月
熟。」

(六) 「肥强可不食」,不好讲,疑是「脆强不可食
」之误。

(七) 「食之」,重复,疑应作「煮之」,在上文「
取实」下,应作「取实煮之,曝乾」,而「曝乾之」,
衍「之」字。下文有「亦可生食」,此处应作「煮之」
。下条引《异物志》亦有「煮其肤」,《
本草纲目》卷三一亦称「煮其肉而乾之」。这样的处理
是为了便于贮藏,《图经本草》记载:「其实春生,至
夏乃熟。然其肉极易烂,欲收之,皆先以灰汁煮熟,仍
火焙熏乾,始堪停久。」

(八)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异物志》无「种之…
…其颠」十八字,「黍穗」作「黍秀」,「又生棘针」
作「天生棘」,「贯之」作「实之」,「并食」下多「
则滑美」,无「白虫」及最末句,其馀尚有个别讹字及
小差别。《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异物志》无「不生
枝叶,……其颠近上」十二字,「煮」讹作「空」,「
贯」亦作「实」,「扶留」下有「藤」字,无「白虫」
,「饮啖」作「饮食」,馀为个别字小差别。

(九) 「种之精硬」,费解,李时珍的记述是:「初
生若笋竿,积硬引茎直上」(《本草纲目》卷三一),
意谓积渐坚硬,引茎直上,「种之」,应是「积久」之
误。

(十) 金抄、湖湘本等及《类聚》引作「未」,明抄
及《御览》引作「末」。

(十一)金抄作「切」,他本作「反」。

(十二)金抄作「坼」,明抄、湖湘本等及《御览》引
均作「拆」,《类聚》引作「折」,应依金抄作「坼」


(十三)「生」,各本无,依金抄及《御览》引补。

(十四)《隋书.经籍志》著录有《林邑国记》一卷,
无撰人姓名。书已佚。《太平御览》等题作《林邑记》
,即《林邑国记》。《御览》卷九七一《林邑记》,较
《要术》为详:「槟榔树,大围丈馀,高十馀丈,皮似
青桐,节如桂竹,下本不大,上末不小,调直亭亭,千
万若一。森秀无柯,端顶有叶。叶似甘蕉,条派开破,
仰望沙沙(按《类聚》引及《南方草木状》作「眇眇」
,应是),如插□(按即「
丛」字)蕉于竹杪,风至独动,似举羽扇之扫天。叶下
系数房,房缀十数子。家有数百树。云(按应是「虚」
)疏如坠绳也。」《艺文类聚》卷八七引《林邑记》与
《御览》引大同小异。可以看出《林邑国记》有些句子
和俞益期《□》相像。而嵇含(?)《南方草木状》关
于槟榔的记载(文多不引),却是综合《林邑记》、《
异物志》及《
南中八郡志》等书写成的。

(十五)「高丈馀」,与事实不符,《类聚》、《御览
》所引及《南方草木状》因袭《林邑国记》文所记均作
「高十馀丈」,俞益期《□》亦称「高者九丈」,《要
术》有脱字。

(十六)《南州八郡志》,《艺文类聚》卷八七、《太
平御览》卷九七一均引作《南中八郡志》,《要术》「
橘〔一四〕」亦引有《南中八郡志》。《类聚》引有节
略,只是:「槟榔上(应是「土」)人以为贵,款客必
先进;若邂逅不设,用相嫌恨。」

(十七)「逞」,《类聚》、《御览》引及《南方草木
状》因袭《南中八郡志》文均作「进」。

(十八)《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广州记》无「者」
字,两「于」字均作「如」,有误。而《艺文类聚》卷
八七引作顾徽(应是「微」)《广州记》的,和《要术
》不同,全文是:「山槟榔,形小而大于●子。●子,
土人亦呼为槟榔。」《御览》卷九七四「●」另引有顾
微《广州记》一条,就是《类聚》所引的,但有脱误。
则《要术》所引,如无乖误,似出自裴渊《广州记》。
裴书所记,参照《图经本草》所说,当是指「山槟榔」
(见「●子〔四三〕」注释【一】)。

【一】 「信」,确实,诚然。

【二】 「其节似竹而□」,指矗挺的树干上密生的多
数环纹。

【三】 「缒绳」,绳的一端垂挂著重物,形容挺直不
阿,《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林邑记》即作「坠绳」


【四】 「青其子」,指果实还是绿色时采下来,作为
咀嚼料。

【五】 「扶留藤、古贲灰」,均见「扶留〔四九〕」
。「贲」音汾。

【六】 「□木」,《尔雅.释木》:「□木,苻娄。
」郭璞注:「
谓木病□伛瘿肿无枝条。」指树木被菌类寄生而发生的
肿瘤。这里当是形容树冠下部的叶鞘间长著的肉穗花序


【七】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云南记》:「云南
有大腹槟榔,……有剖之为四片者,以竹串穿之,阴乾
则可久停。」这里「贯之」是指串挂起来,然后阴乾,
但无「阴乾」等字,可能省去,或者有脱漏。

【八】 「下气及宿食、白虫,消谷」,槟榔含有多种
生物碱,果实用为健胃剂,又为有力的驱虫药;果皮有
治腹胀、消水肿等药效。

【九】 「桂竹」,见「竹〔五一〕」引《山海经》。

【一0】「叶下系数房,房缀数十子」,槟榔每一干上
结著数穗,每一穗上可以多至三四百颗果实。

【一一】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食槟榔」:「
自福建下四川与《广东西路》,皆食槟榔者。客至不设
茶,唯以槟榔为礼。」顾●《海槎馀录》:「槟榔产于
海南,……每亲朋会合,互相擎送以为礼。」

【一二】「●子」,见「●子〔四三〕」注释【一】。

            廉姜【一】三四

  《广雅》曰(一):「蔟□相维切(二),廉姜也
。」

  《吴录》曰:「始安【二】多廉姜。」

  《食经》曰(三):「藏姜法:蜜煮乌梅,去滓,
以渍廉姜,再三宿,色黄赤如琥珀。多年不坏。」

(一) 《广雅.释草》作:「廉姜,□也。」《太平
御览》卷九七四「廉姜」引《广雅》同《要术》(也有
「相维切」的音注)。

(二) 金抄作「相维切」,《御览》引同;明抄作「
相维反」;湖湘本、《津逮》本作「相继反」。按「□
」音绥,吾点校湖湘本:「
《玉篇》作『相维切』,继误。」渐西本据以改为「相
维切」,与金抄合。

(三) 《太平御览》卷九七四引《食经》「藏」讹作
「廉」,脱「
以渍」二字,无「多年不坏」句,馀同。《吴录》条未
引到。

【一】 「廉姜」,李调元《南越笔记》卷十五:「三
□,一名山柰,亦曰廉姜,可为兖。」段玉裁、徐灏等
亦以为即是「药中三柰」。「三柰」即「山柰」,亦名
沙姜、山辣、三□,即□荷科山柰属的山柰。

【二】 汉置始安县,三国吴兼置始安郡,故治在今广
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枸橼三五

  裴渊《广州记》曰(一):「枸橼【一】,树似橘
,实如柚大而倍长,味奇酢。皮以蜜煮为糁【二】。」

  《异物志》曰(二):「枸橼,似橘,大如饭□【
三】。皮有香(三)。味不美。可以浣治葛、苎,若酸
浆【四】。」

(一) 《太平御览》卷九七二「枸橼」引裴渊《广州
记》无「实」字,馀同《要术》。

(二) 《太平御览》卷九七二引《异物志》「似橘」
作「实如橘」,「苎」作「□」,馀除校记(三)外,
同《要术》。

(三) 「皮有香」,原作「皮不香」,误,据《御览
》引改正。

【一】 「枸橼」(音矩缘),即芸香科的枸橼,俗名
香橼。它的变种佛手柑,始见于《格物□谈》(旧题苏
轼撰,元范□断为后人所伪托,大约最迟也是南宋的作
品)。李时珍始谓枸橼即佛手柑(见《本草纲目》卷三
十)。吴其浚亦称:「枸橼……即佛手」,并称:「有
指爪者为枸橼,无指爪者为香橼」(见《植物名实图考
》卷三一「枸橼」及「蜜罗」条)。

【二】 「糁」,这里是蜜饯果食,和前面各卷用于腌
藏和烹调的米糁不同。字亦写作「□」,唐段公路《北
户录》卷二「食目」崔龟图注引颜之推说:「今以蜜藏
杂果为粽。」「粽」是「□」字之讹(参看「木威〔一
二八〕」校记(三))。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三
《大乘成业论》及卷二四《阿毗达磨俱舍论》「枸橼」
均引《广志》称:「似橘,而大如饭●。可以浣濯沤葛
□也。今出番禺以南。缕切,蜜渍为糁,食之甚佳。」
《本草纲目》卷三十「枸橼」也说:「南人……作蜜煎
果食。」《要术》本卷内「草昧子……亦可为糁用」(
「鬼目〔三六〕」);「南人以为糁」(「橄榄〔三七
〕」);「益智……取外皮蜜煮为糁」(「益智〔四一
〕」);「三□……蜜为糁」(「□〔七八〕」)等,
都是指蜜渍果食。这些果实都有酸、涩或辛辣味。

     《图经本草》:「枸橼,……肉甚厚,切如
萝卜,……古作五和糁所用。」所谓「五和糁」,《名
医别录》「豆蔻」下陶弘景注:「其五和糁中物,皆宜
人:廉姜温中下气,益智热,枸橼温,甘蕉、麂目小冷
尔。」这个五和糁,枸橼也是材料之一,未知是否也是
蜜渍。

【三】 「□」,音举,《说文》:「●,饭□也,受
五升。」是一种竹制的长圆形小容器(汉一升约合今二
合)。

【四】 「酸浆」是酸味的饮浆。「若酸浆」,利用枸
橼所含多量的有机酸来沤制葛、苎。

            鬼目三六

  《广志》曰(一):「鬼目【一】似梅,南人以饮
酒。」

  《南方草物状》曰(二):「鬼目树,大者如李,
小者如鸭子。(三)二月花色,仍连著实。七八月熟。
其色黄,味酸;以蜜煮之,滋味柔嘉。交□、武平、兴
古、九真有之也。」

  裴渊《广州记》曰(四):「鬼目、益知【二】,
直尔不可□;可为浆也。」

  《吴志》曰(五):「孙皓时有鬼目菜【三】,生
工人黄□家。依缘枣树,长丈馀,叶广四寸,厚三分。


  顾微《广州记》曰(六):「鬼目,树似棠梨,叶
如楮,皮白,树高。大如木瓜,而小邪倾,不周正,味
酢。九月熟。」

  「又有『草昧子【四】』,亦如之。亦可为糁用。
其草似鬼目。」

(一) 《太平御览》卷九七四果部「鬼目」引《广志
》「以」下多「之」字,馀同《要术》。

(二) 《太平御览》卷九七四引作《南方草木状》,
但文字和《要术》比较,除校记(三)外,只有个别虚
词差别,仍应是《南方草物状》,参看「刘〔二四〕」
校记(二)。嵇含(?)《南方草木状》不载此条。

(三) 「大者如李,小者如鸭子」,有误字。《御览
》引作「大者如木子,小者如鸡子。」「木子」如非「
李」字割裂错成,则下文引顾微《广州记》有「大如木
瓜」,李时珍引刘欣期《交州记》也说「
大者如木瓜,小者如梅李」(见校记(六)),也许是
「木瓜」之误。否则「大」、「小」倒错了,应是:「
小者如李,大者如鸭子」。又上文「树」字,疑衍,或
者「树」下有脱文。

(四) 《太平御览》卷九七四引裴渊《广州记》「知
」作「智」,「可」讹作「敢」,馀同《要术》。

(五) 《三国志.吴志.孙皓传》:「天纪……三年
……八月,……有鬼目菜,生工人黄□家。……」下面
同《要术》,但「叶」作「
茎」。《晋书.五行志》并载其事,「叶」亦作「茎」
。《太平御览》卷九九八百卉部「鬼目」引《吴志》作
:「建邺有鬼目菜,于工人黄狗家生。依枣树,长丈馀
,茎广四寸,厚二分。」「茎」均应是「
叶」字之误。

(六) 顾微《广州记》此条《太平御览》卷九七四引
作《交州记》,内容全同(「昧」作「眯」,「用」误
「因」)。《本草纲目》卷三一果部「麂目」引有刘欣
期《交州记》一条,内容则有异(似杂有《南方草物状
》文句,如「二月生花,仍连著子」),全文是:「鬼
目,出交趾、九真、武平、兴古诸处。树高大,似棠梨
,叶似楮而皮白。二月生花,仍连著子。大者如木瓜,
小者如梅李,而小斜,不周正。七八月熟,色黄,味酸
。以蜜浸食之佳。」

【一】 「鬼目」,《本草纲目》卷三一果部「麂目」
:「鬼目有草木三种,此乃木生者。其草鬼目,别见草
部白英下。又羊蹄菜,亦名鬼目:并物异名同。」是李
时珍以木本鬼目指为麂目,而以白英和羊蹄二种为草本
鬼目。「麂目」是「五和糁」的材料之一(见「枸橼〔
三五〕」注释【二】),唐陈藏器《本草拾遗》最先著
录,李调元《
南越笔记》卷十三「广东诸果」称:「一曰鬼目子,大
如梅李,皮黄肉红,味甚酸,人以为蔬。以皮上有目,
名鬼目,一曰麂木。」《要术》引《广志》、《南方草
物状》等条所称鬼目,即是麂目,但未悉是何种植物。
又《神农本草经》:「石南,……名鬼目。」《图经本
草》:「樗木,……江东人呼为鬼目。」石南是蔷薇科
的石楠,樗木即臭椿,是黄楝树科,虽然也都是木本鬼
目,可是和这里不相干。「
白英」,参看注释【三】。「羊蹄」,见「羊蹄〔七二
〕」(别名鬼目,已见于神农本草经)。

【二】 「益知」即「益智」,见「益智〔四一〕」。

【三】 李时珍认为《吴志》的「鬼目菜」,即是草本
鬼目之一的白英(见《本草纲目》卷十八「白英」)。
吴其浚也这样认为,并说:「老根生者,叶大,有五桠
,……《吴志》所云『……叶广四寸,厚三分』,不足
异也。」因指出《要术》将《吴志》的「鬼目菜」与「
岭南鬼目果」同列为误(见《植物名实图考》卷二二「
白英」,但也没有说明「鬼目果」是什么)。「白英」
,《神农本草经》已有记载,自后本草书认为即是《尔
雅.释草》的「苻,鬼目」,也就是郭璞注《尔雅》所
称的「鬼目草」。茄科的白英,和《吴志》所述有些相
像。

【四】 「草昧子」,未详何物。但从下文「亦如之」
,可知其「味酢」,所以和木鬼目同样,也可以和蜜为
「糁」。下文「其草似鬼目」,这个草本鬼目,所指也
不明,也无从推测是白英还是羊蹄。

            橄榄三七

  《广志》曰(一):「橄榄,大如鸡子,交州以饮
酒。」

  《南方草物状》曰(二):「橄榄子,大如枣,大
如鸡子(三)。二月华色,仍连著实。八月、九月熟。
生食味酢,蜜藏仍【一】甜。」

  《临海异物志》曰(四):「馀甘子,如梭且全反
【二】形。初入口,舌涩;后饮水(五),更甘。大于
梅实核,两头锐。东岳呼『
馀甘』、『柯榄』,同一果耳。」

  《南越志》曰(六):「博罗县【三】有合成树,
十围(七),去地二丈,分为三衢:东向一衢,木威(
八),叶似楝(九),子如橄榄而硬,削去皮,南人以
为糁。南向一衢,橄榄。西向一衢,『三丈』(十)。
三丈树,岭北之猴□(十一)也。」

(一) 《太平御览》卷九七二「橄榄」引《广志》同
《要术》。

(二) 《南方草物状》此条,《太平御览》卷九七二
未引到,但引有《南州草木状》(《御览》总目无此书
)一条,内容大同小异,全文是:「橄榄子,大如枣。
二月华,八九月熟。生食味酸,蜜藏乃甜美。交□、武
平、兴古、九真有之。」

(三) 「大如枣,大如鸡子」,《御览》引《南州草
木状》无「大如鸡子」句,此句应是袭上文《广志》而
衍。《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三「橄榄」引陈藏器转
引《南方草木状》:「橄榄子,大如枣。八月熟。出交
趾。」亦无「大如鸡子」句,衍。

(四) 《太平御览》卷九七二「橄榄」引《临海异物
志》是:「馀甘子,梭形。初入口,舌涩酸,饮水乃甘
。又如梅实核,两头锐,呼为『馀甘』、『橄榄』,同
一物异名耳。」卷九七三「馀甘」引《临海异物志》则
作:「馀甘子,如梭形。出晋安侯官界中。馀甘、橄榄
,同一果耳。」《要术》「馀甘」、「柯榄」之间,似
应有「为」字,应作「东岳呼『馀甘』为『柯榄』」。
「东岳」指泰山。

(五) 「饮水」,金抄、明抄作「饭水」,误,据他
本及《御览》引改正。

(六) 《南越志》,南朝宋沈怀远撰,书已佚。《太
平御览》卷九七二引《南越志》自「南向一衢,橄榄」
以上除校记(九)外,同《
要术》;以下只是「西向一衢,橄榄」六字(南、西同
是「橄榄」,误),无下文。唐段公路《北户录》也有
引到,见校记(八)。

(七) 「围」,明抄误作「园」,据他本及《御览》
引改正。

(八) 「木威」原只一「木」字,据下述资料补「威
」字。梁萧绎《金楼子》(《知不足斋丛书》本)卷五
《志怪篇》:「有树名『独根』,分为二枝:其东向一
枝是木威树,南向一枝是橄榄树。」其说与《南越志》
同,点明「东向一衢」是「木威树」。此树在本草书中
最早见于《本草拾遗》:「生岭南山谷。树叶似楝。子
如橄榄而坚,亦似枣也」(《政和本草》卷二三转载)
。《本草纲目》卷三一「木威子」引《本草拾遗》末了
尚有「削去皮,可为□食」句。则与《南越志》所说及
「木威〔一二八〕」引《广州记》所记完全相同,已可
肯定「东向一衢」确是木威树。后见唐段公路《北户录
》卷三「橄榄子」引《南越志》更确指为「木威」,则
《要术》脱「威」字无可怀疑,故予补正。《北户录》
的引文是:「博罗县有合成树。树去地二丈,为三衢:
东向一衢为木威,南向一衢为橄榄,西向一衢为『玉文
』。」《本草纲目》的「□」是「□」字之误,参看〔
一二八〕目校记(三)。

(九) 「楝」,原作「练」,《御览》引及《本草拾
遗》所描状均作「楝」,故改正。

(十) 「三丈」,《北户录》引《南越志》作「玉文
」,未知孰是?可能后者更像原文。无论三丈或玉文,
均不见他书记载,未详何种植物。

(十一)「猴□」,金抄、明抄、湖湘本均空白一格(
湖湘本「猴」作「候」),他本两个字的地位只是一个
「候」字,无空格。按「岭北之猴□也」,是说这个「
三丈树」就是岭北「猴□」树在岭南的异名。空格虽无
从推测是什么字,「果□〔七〕」引《临海异物志》有
「猴闼」、「猴总」的果名,故从金抄作「猴□」存疑


【一】 「仍」,作「于是」解释,即作「乃」字用(
《御览》引正作「乃」字,见校记(二))。《南方草
物状》常这样用,如「刘〔
二四〕」等。

【二】 「且全反」,金抄作「旦金反」,湖湘本作「
日全反」,均误,应依明抄等作「且全反」。但问题不
在这里,而是在这个音注本身误解了「梭」的涵义。吾
点校记:「梭,《玉篇》音『且全切』者是木名。《类
篇》:『木如馀甘』,似因《临海异物志》文而误下注
。按该《志》云『如梭形』,又云『两头锐』,则当作
『先和切』,织具也。」完全正确。按这里「馀甘」,
即指橄榄,其果形正像织布的梭,则「梭」字应读蓑音
,注作「且全切」是误解为木名的「梭木」,殊误。

【三】 博罗县,即今广东省博罗县。本卷内常提到的
罗浮山,即在该县西北。

            龙眼三八

  《广雅》曰(一):「益智,龙眼也【一】。」

  《广志》曰(二):「龙眼树,叶似荔支,蔓延,
缘木生。子如酸枣,色黑,纯甜无酸。七月熟。」

  《吴氏本草》曰(三):「龙眼,一名『益智』,
一名『比目』。」

(一) 见《广雅.释木》,文同。

(二) 《太平御览》卷九七三「龙眼」引《广志》,
「子」下有「
大」字,「黑」讹作「异」,无「七月熟」句,馀为小
差别。

(三) 《太平御览》卷九七三引《吴氏本草》只是:
「龙眼,一名比目」,无「一名益智」句,但《神农本
草经》有「一名益智」。

【一】 「益智,龙眼也」,龙眼别名「益智」,和下
文〔四一〕目的「益智」是同名异物。《唐本草》注:
「龙眼一名益智,而益智非龙眼也。」《重修政和证类
本草》卷十三「龙眼」:「《本经》云『
一名益智』者,盖甘味归脾,而能益智,非今『益智子
』尔。」「益智子」即〔四一〕目的「益智」。

            椹三九

  《汉武内传》:「西王母曰:『上仙之药,有扶桑
【一】丹椹。』」

【一】 《梁书》卷五四「扶桑国」记载:「齐永元元
年(公元四九九年),其国有沙门慧深来至荆州,说云
:『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馀里,地在中国之东。其土多
扶桑木,故以为名。扶桑,叶似桐,而初生如笋,国人
食之。实如梨而赤。绩其皮为布,以为衣,亦以为绵。
……有文字,以扶桑皮为纸。』」又记载:「文身国在
倭国东北七千馀里。……大汉国在文身国东五千馀里。
」据此推算,扶桑国在日本东三万馀里。十八世纪时就
有外国的汉学家说扶桑国就是现在的墨西哥。据朱谦之
考证,也说是现在的墨西哥,并说慧深是中国人,是世
界上最早至美洲的人,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早一千年。
墨西哥还有不少汉文物出土(见《人民日报》一九六二
年六月三日)。

            荔支四0

  《广志》曰(一):「荔支,树高五六丈,如桂树
,绿叶蓬蓬,冬夏郁茂。青华朱实,实大如鸡子,核黄
黑,似熟莲子,实(二)白如肪,甘而多汁,似安石榴
,有甜酢者。夏至日将巳时【一】,翕然【二】俱赤,
则可食也。一树下子百斛。」

  「犍为□(三)道、南广【三】荔支熟时,百鸟肥
。其名之(四)曰『焦核』【四】,小次曰『春花』,
次曰『胡偈』:此三种为美。似(五)『鳖卵』,大而
酸,以为醢和。率生稻田间。」

  《异物志》曰(六):「荔支为异(七):多汁,
味甘绝口,又小酸,所以成其味。可饱食,不可使厌。
生时,大如鸡子,其肤光泽。皮中食(八),乾则焦小
,则肌核不如生时奇。四月始熟也。」

(一)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荔枝」引《广志》「
有甜酢者」讹作「有甜味」,「百斛」讹作「万斛」,
「□道、南广」作「□道南」,当脱「广」字,「胡偈
」作「朝偈」,「似鳖卵」作「次鳖卵」,此外小差别
。《艺文类聚》卷八七「荔支」引《广志》止于「一树
下子百斛」,无下段;上段的「夏至日将巳时」作「至
日将中」,馀为小差别。又嵇含(?)《南方草木状》
卷下关于描状荔枝形态的一段,与《广志》上段同,「
夏至日」句亦为「至日将中」。

(二) 「实」,各本及《类聚》、《御览》引均同。
这里是指鲜荔枝的果肉(假种皮),古人常称果肉或瓜
瓤为「肤」或「肌」,疑应作「肤」。

(三) 「□」,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讹作「□
」,据金抄、《学津》本、渐西本及《御览》引改正。

(四) 「之」,各本及《御览》引均同,应误。过去
校勘者在这里多有校改,如黄廷鉴在「其」字下加「小
核者」三字,黄麓森改「之」为「大」,均有未妥,惟
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长篇》卷十七「荔枝」引《要术
》改「之」为「上」,比较合理。「焦核」是当时最好
的品种,「上」与「小次」(意即稍次)、「次」相应
,疑系「上」字之误。

(五) 「似『鳖卵』,大而酸」,「鳖卵」是比「春
花」等更次的又一品种,「似」,误。唐段公路《北户
录》卷三「无核荔支」引《
广志》:「焦核、胡偈,此最美。次有鳖卵焉。」《御
览》引亦作「
次」。「似」应是「次」或「又次」之误。《植物名实
图考长篇》卷十七引徐□《荔枝谱》记载泉州有「鳖卵
」的品种说:「皮红,大如鳖卵,核如米粒。」虽和「
大而酸」不同,但说明是有这个品种名称的。

(六)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异物志》除「焦」
作「醮」外,全同《要术》。

(七) 「荔枝为异」,「为异」,各本及《御览》引
均同,虽可领会,实不成文,《植物名实图考长篇》卷
十七引《要术》改作「为果」,可能原是「果」字,《
要术》袭书名「《异物志》」而误写。

(八) 「皮中食」,各本及《御览》引均同,有问题
,「皮」、「
食」二字,必有一误。上文既说鲜荔枝的果肉很好吃,
这里不应反说仅仅「中食」,错在「食」字的可能性较
大。《植物名实图考长篇》卷十七引《要术》改「食」
为「实」,颇为合理,很可能是同音误写的。

【一】 「夏至日将巳时」,意谓夏至日将终了时。《
类聚》引《广志》作「至日将中」,《太平御览》卷九
七一引竺法真《登罗山疏》称:「夏至日,子始赤。」

【二】 「翕」音吸,「翕然」,犹言全然,一下子。

【三】 □道,县名,犍为郡郡治,晋以前故城在今四
川省宜宾县西南。「□」音匐。南广,县名,汉置;晋
置南广郡,故治在今宜宾县南的珙县。

【四】 「焦核」,《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竺法真《
登罗山疏》:「其细核者,谓之『蕉核』,荔枝之最珍
也。」大概是当时最好的品种。自后唐刘恂《岭表录异
》、宋苏颂《图经本草》及宋珏《荔枝谱》引《浪斋便
录》等都有提到,《图经本草》并说:「味更甜美。」

            益智四一

  《广志》曰(一):「益智【一】,叶似□荷【二
】,长丈馀。(二)其根上有小枝,高八九寸,无华萼
(三),其子丛生著之,大如枣,肉瓣黑,皮白(四)
。核小者,曰『益智(五)』,含之隔涎□【三】。出
万寿【四】,亦生交□。」

  《南方草物状》曰(六):「益智,子如笔毫,长
七八分(七)。二月花色,仍连著实(八)。五六月熟
。味辛,杂五味中,芬芳。亦可盐曝。」

  《异物志》曰(九):「益智,类薏苡【五】。实
长寸许,如枳□子【六】。味辛辣,饮酒食之佳。」

  《广州记》曰(十):「益智,叶如□荷,茎如竹
箭。子从心中出,一枚有十子。子内(十一)白滑,四
破去之,取外皮(十二),蜜煮为糁(十三),味辛。


(一) 《艺文类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七二
及唐陈藏器《
本草拾遗》均引到《广志》此条,除个别无关重要字互
异及各有明显的错字外,「无华萼」均作「无叶萼」,
「肉瓣黑」均作「中瓣黑」,「隔」《类聚》及《本草
拾遗》作「摄」,馀各同《要术》。《图经本草》记述
益智子的形态是:「……其根傍生小枝,高七八寸,无
叶,花萼作穗生其上。(实)如枣许大,皮白,中人黑
。人细者佳。含之摄涎唾。」所谓「中人黑」,应指带
壳的种仁,因其种皮是棕黑色的。

(二) 「长丈馀」,《要术》各本、《类聚》、《御
览》、《本草拾遗》引《广志》乃至陈藏器引顾微《广
州记》(见校记(十))以及《图经本草》所记述,均
同。按益智草植株高二米左右,叶片狭披针形,长可至
一尺左右,「丈馀」既承叶而言,疑是「尺馀」之误。

(三) 「无华萼」,有误。按益智草,茎丛生,直立
,圆锥形总状花序顶生,花萼筒状。《东坡手泽》(一
百卷《说郛》本):「海南产益智,花实作长□(按同
「穗」),而分为三节。」《图经本草》亦称:「无叶
,花萼作穗生其上。」《要术》引《南方草物状》亦明
言:「二月花色,仍连著实。」所谓「无华萼」,应有
脱误。

(四) 益智草的果实呈纺锤形或椭圆形,果皮淡棕色
;果实分三室,中轴胎座,每室含种子六至十一粒,种
皮棕黑色。这里说「肉瓣黑,皮白」,「肉瓣」,实际
是指种子,《类聚》等引作「中瓣」,则「肉瓣」可能
是「内瓣」之误;「皮白」,勉强。

(五) 「核小者」曰『益智』」,各本及《类聚》、
《御览》等所引均同,但和开头即标明「益智」不协调
。在药用上,《图经本草》以为「人细者佳」,可能《
广志》是指药用的「益智子」,则有脱误,应作:「核
小,名曰『益智子』。」

(六)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南方草物状》除校记
(八)及末了多「出交趾、合浦」句外,同《要术》。
《太平御览》卷九七二引此条也是《南方草物状》,作
:「益智,如笔毫,长七八分。二月华,五月六月熟。
味辛,中芬香。出交趾、合浦。」「中」上脱「杂五味
」三字。

      嵇含(?)《南方草木状》所记,没有一
条不和《南方草物状》迥异,可是这条却完全一样,其
文全同《类聚》所引《草物状》,只是后面添上一段不
相干的张津送给曹操「益智子粽」的故事,似有因袭《
草物状》的痕迹。

(七) 「分」,明抄、湖湘本等讹作「九」,据金抄
等及类书引改正。

(八) 《南方草物状》「某月花色,仍连著实」的特
殊用语,《要术》所引,全是这样。《御览》所引,除
少数相同外,大多有变易,或作「某月开花,仍连著实
」,或作「某月花,花仍连著实」,本条乾脆只是「二
月华」。而《类聚》所引,本条则是:「二月华,色似
莲,著实。」奇怪的是《南方草木状》也是这样(「似
」作「若」)。其实此句仍是《南方草物状》的「二月
花色,仍连著实」,只是最初「仍」错成「似」,后又
改「连」为「莲」,就变成《类聚》所引的那样,而伪
造《南方草木状》的人又改「似」为「若」。这个托伪
的痕迹颇为明显,而其时期不会在《类聚》以前。

(九) 《太平御览》卷九七二引作陈祁畅《异物志》
,除无「实」字及「辣」讹作「刺」外,同《要术》。

(十) 《艺文类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七二
及《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十四均引到此条,并均题作
顾微《广州记》(「微」,《类聚》误作「徽」)。其
所引,「枚」均作「枝」,「糁」均作「
粽」,《类聚》、《政和本草》无「中」字,「取」《
政和本草》作「或」,「味辛」《御览》作「子味辛」
。《本草纲目》卷十四「益智子」引陈藏器转引顾微《
广州记》则大异,全文是:「其叶如□荷,长丈馀。其
根上有小枝,高八九寸,无花萼,茎如竹箭,子从心出
。一枝有十子丛生,大如小枣。其中核黑而皮白。核小
者佳,含之摄涎□。或四破去核,取外皮,蜜煮为粽食
,味辛。」有和《广志》相同的内容,似出后人串连在
一起的。

(十一)「内」,各本同,但《类聚》、《御览》及《
政和本草》引均作「肉」,似应是「肉」字。

(十二)「四破去之,取外皮」,除金抄「取外」二字
是一格空白外,他本及《类聚》、《御览》、《政和本
草》引均如文(《政和本草》「取」作「或」),《本
草纲目》卷十四引陈藏器转引顾微《广州记》亦作「或
四破去核,取外皮」,疑均有误,应作「四破取之,去
外皮」。

(十三)「糁」,这字只《要术》所引是正确的;各书
引《广州记》均作「粽」,是「□」字之误。

【一】 「益智」,即□荷科豆蔻属的益智草。其种子
供药用,名「
益智仁」。

【二】 □荷,卷三有《种□荷芹●》篇。

【三】 「涎□」,口中涎唾多。现在益智仁亦作此用
。「□」音悔。

【四】 万寿,县名,晋置,在今贵州省福泉县。

【五】 薏苡,俗名米仁。

【六】 「枳□子」即枳□的果实。《要术》写作「枳
柜」,见「枳柜〔一二四〕」。

            桶【一】四二

  《广志》曰(一):「桶子,似木瓜,生树木。」

  《南方草物状》曰(二):「桶子,大如鸡卵。三
月花色,仍连著实。八九月熟。采取,盐酸沤之,其味
酸酢;以蜜藏,滋味甜美。出交□。」

  刘欣期《交州记》曰(三):「桶子如桃。」

(一) 《太平御览》卷九七二「桶子」引《广志》脱
「生」字。金抄「生」字空白一格。

(二) 《太平御览》卷九七二引《南方草物状》「大
」讹作「木」,「三月花色」以下简略作:「三月花,
八月九月熟。味酸酢,或以蜜藏,滋味甜美。出交□。
」嵇含(?)《南方草木状》不载此条。

(三) 「曰」,金抄、明抄、湖湘本无,依他本补入
。《太平御览》卷九七二引刘欣期《交州记》只有「如
桃」二字。

【一】 「桶」,应是「桷」字之误。《太平御览》卷
九七二「桶子」项下共引书四条,除引《广志》等三条
已见校记外,尚引有陈祁畅《异物志》一条是:「馨子
之树,枝叶四布。名同种异,实味甜酢。果而无核,里
面如素。析酒止醒(按应是「酲」),更为遗赂。」文
内有小注,是:「与作纸□名同,而实大异也。」从注
中说明与□树同名异物,反证「馨子」是「□子」之误
(「□」,讹体写作「●」,辗转误为「馨」)。《御
览》将此条与《广志》等三条同列「桶子」项下,也说
明《异物志》所称的「□子」,同于《广志》等所称的
「桶子」,可是「桶子」是「桷子」之误。因为桶子没
有丝毫和□子相涉的地方,只有「桷」字与「□」字同
音,《要术》下文引《南方草物状》正有「都桷树」(
「都桷〔一三五〕」),而「桶」、「桷」字形极像,
极易致误。《本草纲目》卷三一引陈祁畅《异物志.赞
》,文同《御览》所引,惟「馨子」作「构子」,「构
」也就是「□」,尤足佐证。「□」,容易和□树引起
混淆,故《广志》等别称为「桷」。吾点校语:「此与
『都桷』,疑是一物。」李时珍则指实「
都桷」别名「构子」,也就是《御览》「传写之讹」的
「桶子」(见《本草纲目》卷三一「都桷子」)。「桷
」与「都桷」,乃至〔一四九〕目的「都昆」,极可能
是同一种植物。清李调元《南越笔记》卷十三「广东诸
果」中,还记载有「□子」的名称,说:「□子,大如
橄榄而长,初亦苦涩,后甘。嫩者蜜渍之,可食。」也
许就是这里的「桷」。但究竟是何种植物,未详。

            ●子四三

  竺法真《登罗浮山疏》曰(一):「山槟榔,一名
『●子【一】』。干似蔗,叶类柞。一丛十(二)馀干
,干生十房,房底数百子。四月采。」

(一) 竺法真《登罗浮山疏》,《艺文类聚》、《太
平御览》或题作竺法真《登罗山疏》,罗浮山是罗山和
浮山二山的合称,实际《登罗山疏》就是《登罗浮山疏
》。原文已佚。《御览》引此条在卷九七一「槟榔」项
下,不在卷九七四「●」项下。引文除「干」作「每干
」及校记(二)外,同《要术》;惟末后尚多「树似□
榈。生日南者,与槟榔同状。五月子熟,长寸馀」一段
。《本草纲目》卷三一「槟榔」引该《疏》则后段与前
段交错著串合在一道,作:「山槟榔,一名●子。生日
南。树似□榈而小,与槟榔同状。一丛十馀干,一干十
馀房,一房数百子,子长寸馀。五月采之。味近苦甘。
」无「干似蔗」等句。可能据他书所引,也可能出李氏
改并。

(二) 「十」,原作「千」,误。《御览》及《本草
纲目》引均作「十」,应是「十」字之误,兹改正。

【一】 「●子」,据《图经本草》记载:「槟榔,…
…此有三四种,有小而味甘者名『山槟榔』,有大而味
涩、核亦大者名『猪槟榔』,最小者名『●子』」。李
时珍则据竺法真所记,直指「山槟榔即●子,猪槟榔即
『大腹子』」(《本草纲目》卷三一「槟榔」)。所称
「●子」,应是□榈科槟榔属的一种。

            豆蔻四四

  《南方草物状》曰:「豆蔻【一】树,大如李(一
)。二月花色,仍连著实,子相连累。其核根(二)芬
芳,成壳。七月八月熟。曝乾,剥食,核味辛,香(三
)五味。出兴古。」

  刘欣期《交州记》曰(四):「豆蔻似□(五)树
。」

  环氏《吴记》曰(六):「黄初二年(七),魏来
求豆蔻。」

(一) 「豆蔻树,大如李」,这是指木本的肉豆蔻树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豆蔻」引《南方草物状》作
:「漏蔻树,子大如李实。二月华,七月熟。出兴古。
」《要术》的「大如李」,应脱「子」字,作「子大如
李」。

(二) 「根」,这里正说果实,不应夹著说根,而且
和「成壳」不协调,疑「极」字之误。

(三) 「香」,应重文,作「核味辛香,香五味」,
「香五味」指可调和「五味」。

(四)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刘欣期《交州记》在
「豆蔻似□树」下,尚有:「味辛,堪综合槟榔嚼,治
断齿。」

(五) 「□」,金抄作「□」,明抄作「●」,明清
刻本作「□」,《御览》引作「□」,兹据《御览》参
照金抄、明抄作「□」。

(六) 《吴记》(也题作《吴纪》),晋环济撰,书
已佚。《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作环氏《吴地记》,文
同《要术》。

(七) 「黄初二年」,各本同,惟金抄及《御览》引
作「黄初三年」。按黄初是魏文帝年号,写《吴纪》一
般不用魏年号。惟孙权于黄初三年(公元二二二年)始
建元称黄武,也许因此用魏年号记年,则应以作「黄初
二年」为是,因为黄初三年已是黄武元年。

【一】 「豆蔻」有草豆蔻和白豆蔻,均属□荷科豆蔻
属的草本植物,非此处所指。此处及下文引刘欣期《交
州记》,均指肉豆蔻科的肉豆蔻,是常绿乔木,高达十
米以上,主产爪哇、马来半岛等地。唐陈藏器《本草拾
遗》称,肉豆蔻「大舶来即有,中国无」,而《南方草
物状》称「出兴古」,或系陈藏器了解有所未周?至宋
苏颂《图经本草》则明说岭南亦有种植。至于《吴记》
的「豆蔻」,可能是指草本豆蔻。

            □四五

  《广志》曰(一):「□查【一】,子甚酢。出西
方。」

(一) 《太平御览》卷九七三「□□」引《广志》同
《要术》,惟「子」上多「其」字。《要术》标目单名
「□」,可能脱「查」字。

【一】 「□」,音冥,「□查」即「□□」。《图经
本草》:「□□,木叶花实,酷类木瓜,陶(弘景)云
:『大而黄,可进酒去痰者』是也。欲辨之,看□间别
有重□如乳者为木瓜,无此者为□□也。」即蔷薇科的
□楂。

     《本草纲目》卷三十「□□」:「□□乃木
瓜之大而黄色无重□者也;□子乃木瓜之短小而味酢□
者也;□孛则□类之生于北土者也:三物与木瓜皆是一
类各种,故其形状功用,不甚相远。」现在植物分类学
上对木瓜、□楂、楂子、□孛这四种植物的中名和学名
的配属,互有纷异,尚未统一。

            馀甘四六

  《异物志》曰(一):「馀甘【一】,大小如弹丸
,视之理如定陶瓜【二】。初入口,苦涩;咽之,口中
乃更甜美足味。盐蒸之,尤美,可多食。」

(一) 《太平御览》卷九七三「馀甘」引作陈祁畅《
异物志》,文字基本相同而有衍误。《本草纲目》卷三
一「□摩勒」引陈祁畅《异物志》则大异:「馀甘树,
叶如夜合及槐叶,其枝如柘,其花黄,其子圆,大如弹
丸,色微黄,有文理如定陶瓜,核有五六棱。初入口苦
涩,良久饮水更甘。盐而蒸之,尤美。」《本草纲目》
所引《要术》以前书而现在已失传的如顾微《广州记》
、陈祁畅《异物志》、刘欣期《交州记》等均较《要术
》及类书所引为详,或内容有异,或为他书所未引,有
时所引颇为全面,可能出自后人所并,或者就是李时珍
参照各书所改定。

【一】 「馀甘」是大戟科的□摩勒,果实生食,先苦
后甘,故名「
馀甘」,广东及海南一带称为「油甘子」。这不是「橄
榄〔三七〕」《临海异物志》所称与橄榄同名的「馀甘
」,可是贵州省有称□摩勒为橄榄的。唐释玄奘《大唐
西域记》卷四「秣菟罗国」下记载:「□没罗果,家植
成林。虽同一名,而有两种:小者生青熟黄,大者始终
青色。」「□没罗果」即□摩勒。其所指后一种,或者
就是橄榄。

【二】 定陶,今山东定陶县。□摩勒果实,肉质,球
形,半熟时呈黄绿色,上有纵走的白色条理,很像瓜皮
上的条纹,故称「理如定陶瓜」。

            □子四七

  《广志》曰(一):「□子【一】,蔓生,依树。
子似桑椹,长数寸,色黑,辛如姜。以盐淹之,下气、
消谷。生南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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