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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转载] 齐民要术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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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由 khl 所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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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南方记》,各书未见引到。
【一】 「国树」,未知是何种植物。
楮一四二
《南方记》曰(一):「楮树【一】,子似桃实。
二月花色,连著实。七八月熟。盐藏之,味辛。出交□
。」
(一) 《太平御览》卷九六○「□」引《魏王花木志
》转引《南方记》首句作「楮子,如梅实」,「连著实
」作「仍连实」,「盐藏」上有「土人」二字,馀同。
【一】 桑科的楮(即构、□),全国各地都有,不是
南方特产。这里的「楮树」,对照「都桷〔一三五〕」
和「桶〔四二〕」,花期、果期、果形以至盐藏,完全
相同,只是「味辛」稍异,怀疑就是陈祁畅《异物志》
所称的那种「□子」或「构子」,也就是「都桷」或「
桷」,或它的变种。
□一四三
《南方记》曰(一):「□树【一】,子如桃实,
长寸馀。二月花色,连著(二)实。五月熟,色黄。盐
藏,味酸似白梅。出九真。」
(一) 《本草纲目》卷三三附录不知性状诸果中有「
□子」,引此条作徐表《南州记》,是:「出九真、交
趾。树生子如桃实,长寸馀。二月开花,连著子。五月
熟,色黄。盐藏食之,味酸似梅。」
(二) 「著」,原无,《本草纲目》引有,《学津》
本、渐西本补入。应有,兹据补。
【一】 「□树」,未知是何种植物。「□」音产。
梓□一四四
《异物志》曰(一):「梓□【一】,大十围,材
贞劲,非利刚【二】截,不能克。堪作船。其实类枣,
著枝叶重曝挠垂(二)。刻镂其皮【三】,藏(三),
味美于诸树【四】。」
(一) 引《异物志》,各书未见引到。
(二) 「曝」,怀疑是「累」字之误。
(三) 「藏」上应脱「蜜」、「盐」一类字,而以「
蜜」字为最可能。参看注释【三】。
【一】 「□」,音焰,又音盐。李调元《南越笔记》
卷十三「铁力木」:「铁力木,理甚坚致,质初黄,用
之则黑。……吴楚间则重价购之。《通志》云:『一名
石盐,一名铁棱。』」又「海枣」说:「
海枣,俗名紫京,坚重过铁力木。铁力木不甚宜水,此
则入水及风雨不朽。以作屋,嫌小皱裂,故不贵。」宋
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
□」记载有「紫荆木」,称「坚类铁石」,宜于制舵,
亦即「紫京」。此处「梓□」,木质极坚,宜于作船,
而其实又「类枣」,都和「
紫京」很相似,但未知是何种植物。
【二】 「利刚」,锋利的钢刀。
【三】 「刻镂其皮」,这是一种蜜藏的加工程序,即
将果肉细划,使糖分易于渍入。宋周去非《岭外代答》
卷八:「人面子,……肉甘酸,宜蜜饯:镂为细瓣,去
核,按扁,煎之。微有橘柚芳气,南果之珍也。」这正
像现在「划蜜枣」和煎蜜枣的做法。《异物志》所记是
最早的蜜「枣」。蜜枣有去核的,《岭外代答》所记是
最早的去核蜜「枣」。人面子是漆树科的。
【四】 「诸树」,指其他果树的果实。
●母(一)一四五
《异物志》云(二):「●母树【一】,皮有盖【
二】,状似□榈;但脆不中用。南人名其实为『●』。
用之,当裂作三四片。」
《广州记》曰:「●叶广六七尺,接之以(三)覆
屋。」
(一) 「母」,金抄、明抄作「毋」(正文同),实
际是「母」的讹字,他本均作「母」。
(二) 引《异物志》与《广州记》,《太平御览》等
未引,亦无「
●母」的记载。
(三) 「以」,各本作「当」,此从金抄。
【一】 「●」音哥,「●母树」,未知是何种植物,
可能是□榈科的。《南越笔记》卷十三记载有「□叶」
和「油葵」,摘录以供参考:「有□叶者,状如芭蕉叶
。湿时以裹角黍,乾以包苴物,封缸口。盖南方地性热
,物易腐败,惟□叶藏之,可持久,即入土千年不坏。
柱础上以□叶垫之,能隔湿润。……计粤中叶之为用,
□为多,蒲葵次之。有油葵者,似□叶而性柔,以作□
衣,耐久不减蒲葵。谚曰:『油葵□,蒲葵笠,朝出风
乾,暮归雨湿。』」「油葵,生阳江恩平大山中,树如
蒲葵,叶稍柔,亦曰柔葵。取以作□,御雨耐久。谚曰
:『蒲葵为扇油葵□,家种二葵得利多。』」
【二】 「盖」,当是指箨。
五子一四六
裴渊《广州记》曰(一):「五子树【一】,实如
梨,里有五核,因名『五子』。治霍乱、金疮。」
(一) 《太平御览》等未引。《本草纲目》卷三一「
五子实」引裴渊《广州记》作:「五子实,大如梨,而
内有五核,故名。」
【一】 「五子树」,未知是何种植物。《本草纲目》
也只说:「今潮洲有之。」是根据《潮州志》来的。
白缘一四七
《交州记》曰(一):「白缘树【一】,高丈。实
味甘,美于胡桃。」
(一) 各书未见引到。《本草纲目》卷三三附录不知
性状诸果中有「白缘子」,只引刘欣期《交州记》一条
作说明,是:「出交趾。树高丈馀。实味甘美如胡桃。
」
【一】 「白缘树」,未知是何种植物。
乌臼一四八
《玄中记》云(一):「荆、扬(二)有乌臼【一
】,其实如鸡头【二】。迮之如胡麻子,其汁,味如猪
脂。」
(一) 各书未见引到。
(二) 「扬」,各本讹作「阳」,据金抄改正。
【一】 乌臼,即大戟科。
【二】 「鸡头」,指芡实。
都昆一四九
《南方草物状》曰(一):「都昆树【一】,野生
。二月花色,仍连著实。八九月熟,如鸡卵。里民取食
之,皮核滋味醋。出九真、交□。」
(一) 各书未引。嵇含(?)《南方草木状》不载此
条。
【一】 「都昆树」,据《太平御览》卷九六○「都桷
」所引,完全和「都昆」相同,怀疑是同一种植物(参
看「都桷〔一三五〕」校注)。
附录
附 录 一 宋以来齐民要术校勘始末述评
一、引言
二、北宋系统本
(一)校刊较精的崇文院刻本
(二)错误很多,另有特长的日本金泽文库抄本
(三)猪饲彦博「校宋本」
三、南宋本校改的得失
(一)龙舒刻本及黄、劳校宋本
(二)唯一完帙不缺的宋本□□明抄南宋本
四、从农桑辑要看元代的校改
五、明代刻本的严重错乱
(一)开始错乱的湖湘刻本
(二)校刊最坏的秘册汇函□□津逮秘书本及其不
良影响
(三)津逮本在国外的贻误□□日本山田罗谷刻本
六、清代勘误工作的努力及其成就
(一)勘误工作的两大系统
(二)吾点系统本的来历及其发展经过
(三)吾点的精确校勘
(四)渐西村舍本校勘的疏浅
(五)黄麓森校本的比较深入
(六)黄廷鉴系统的初校本□□学津讨原本
(七)黄廷鉴的进一步的校勘
(八)张定均和张步瀛的累续加校
七、现代科学知识的整理
(一)齐民要术今释
(二)日译本齐民要术
一、引 言
《齐民要术》十卷,后魏贾思勰撰,在我国现存完
整农书中是最早的一部,其著作年代距今约一千四百四
十馀年。由于年代久远,经过辗转传抄和翻印,中间演
生了不少错字和脱文,是现存最难读的大部头农书。据
现有文献记载,它的最早刻本是北宋初期的崇文院刻本
,前此大概还是在抄写流传阶段。由抄本至崇文院刻本
,已经存在著一些错字。以后每经覆刻一次,就多一次
改动和错误,至明代达到最严重的错乱程度。清代乾嘉
以后开始纠正明代刻本的错乱,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
开原书还很远很远。近年有石声汉先生的《齐民要术今
释》及日人西山武一、熊代幸雄二氏合译的《齐民要术
》出版,进一步消除遗留的很多问题,使《要术》更接
近原书一步。
我们在前人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对《要术》进行
较深入的校释工作,得到前人的帮助很大,但也颇有不
敢从同的地方。要求正确的解释,需要勘正脱讹;弄清
楚脱讹的根源和它们递变的痕迹,是勘谬工作所必需的
。一人之误,可以使后人以讹传讹。经过长期的流传,
脱讹之来,多种多样。正确的校正往往被刻书人所埋没
,以致错校流衍蔓延;甚或随手予夺涂鸦,增加严重错
乱,影响国内外学术界的引用和翻刻。比较各种版本、
抄本、稿本和校本,脱讹演变的来龙去脉,基本上可以
搞清楚,则正本清源,去讹存真,也就不难。因将历代
校勘经过、各人的校勘态度及其质量,略为分析,并予
评述,以明其得失。其中有吾点、黄麓森及黄廷鉴、张
步瀛等校本,是未经刊刻的仅有稿本,校改多属正确,
本文特予布露,以见前人研究《要术》的成果。历代《
要术》各种校本,列表如下(本文专谈校勘方面,其有
关版本流传,另详《齐民要术主要版本的流传》):
时代
版本、抄本或校本
简称出版或抄校年份
备注
北宋崇文院刻本院刻一○二三至一○三一年仅存第五、
第八两卷
日本金泽文库抄本金抄一二七四年第三卷
日本猪饲彦博「校宋本」 一七六一至一八四五年
南宋张辚的龙舒刻本龙舒本一一四四年原本已佚,有黄
、劳二种校宋残本。
(一)黄荛圃校宋本 第七卷中卷以下缺
(二)劳季言校宋本 第五卷第五页以下缺
明抄南宋本(四部丛刊影印)明抄一九二二年影印
元农桑辑要的引录辑要一二八六年农桑辑要所引录,给
后来影响很大,本文并予评述。
明马直卿的湖湘刻本湖湘本一五二四年
胡震亨的秘册汇函刻本秘册本一六○三年
毛晋的津逮秘书刻本津逮本一六三○年
清日本山田罗谷刻本山田本一七四四年刻于清乾隆九年
吾点校的稿本 一八二一年左右
袁昶的渐西村舍刻本渐西本一八九六年
丁国钧校的稿本 一九○一年
丁国钧汇录的「校勘记」稿本 一九○一年
黄麓森校「仿北宋本齐民要术」稿本 一九一一年
张海鹏的学津讨原刻本学津本一八○四年
黄廷鉴校的本子 一八二五年后
张定均校的本子 一八四八年前
张步瀛校的本子 一八四八年
近年石声汉齐民要术今释今译一九五七至一九五八年
日人西山武一、熊代幸雄合译齐民要术日译本一九五
七至一九五九年后有重印第十卷未译
二、北宋系统本
(一)校刊较精的崇文院刻本
北宋天圣年间(一○二三至一○三一年)崇文院刻
本是现存《要术》最早的本子,在我国早已散失,现在
只有日本还残存著第五、第八两卷。一八四一年或稍早
,日人小岛尚质有该残本的影写本,除五、八两卷外,
尚有卷一的残页二页。一九一四年罗振玉《吉石□丛书
》有影印本,已无二页残页。我们所用,即小岛影写本
与罗氏影印本(简称院刻)。
宋代颁刻官书,例须先由馆阁校勘,写装净本,经
过覆校无讹,然后雕板印颁。对参加校书的人,简选极
严,校书质量亦较高。《要术》南宋张辚刻本葛佑之《
序》称院刻为「崇文院校本」,正是经过这个较为精审
的校勘程序的。但现在没有早于院刻的本子可作比校,
无从细核其校勘内容。不过就现存的两卷残本看来,里
面没有空白、墨钉,错、脱也不多,在他本错乱不可读
时,取对两卷,往往解决问题,可见校勘是比较精审的
,而所用据刻原本距《要术》时代较近,也是比较完整
的。它是现存旧本中最好的本子。
校勘的质量,决定于校勘的态度。古人校书,常是
选定最好的一本作样本,不轻改一字,仅仅注明别本的
异文。在不作校勘记的情况下,这成为一种正规的方法
被采用。它的好处是保存原样,避免主观臆改,造成更
多的错误。从院刻的内容上探索,它也具有这一特点,
而为以后各本所无。这一特点,反映在若干条「一本」
的校注中。
院刻卷八《作酱等法》篇「以一锉●铁钉子……钉
著瓮底石下」。「锉●」下校注说:「一本作『生缩』
。」其实这「锉●」二字,院刻所依据的原本是错的,
而「一本」倒是正确的。因为「锉」是锅子,「●」即
「锈」字,说成「用一锅子的锈铁钉子」,无论如何也
讲不通;「生缩」即「生锈」,那这句就简单明了,问
题就迎刃而解了。沈括《补笔谈》:「铁性易缩,时加
磨莹,铁愈薄。」「缩」即「锈」字,后来改从金旁作
「□」;《集韵》:「音秀,铁生衣也」,即「锈」字
。南宋本的明代抄本(简称明抄)改「锉●」为「□●
」,义同「生锈」,改得正确。证明「锉」字实系「□
」字的形近讹字。但院刻由于据刻的原本是这样,忠实
地保存原样,特注明别本异文,留待后人校雠。
院刻的缺卷,被保存在日本金泽文库抄本(简称金
抄)中。金抄卷十「□〔九一〕」目下引《诗义疏》转
引《诗经.魏风.汾沮洳「
言采其□」句下,也有一条校注:「一本作『莫』。」
按《毛诗》此句原作「言采其莫」。齐、鲁、韩三家《
诗》,也不见「莫」字有异文。而且《诗义疏》原宗《
毛诗》郑玄学,不可能它引《诗经》会作「□」的(以
后明抄等又讹作「英」)。这显然是院刻原本的错字,
而「一本」又是正确的。但也由于原本如此,院刻照样
不改,特注明别本的异文。
金抄卷十「夫编〔一三六〕」下校注:「一本作『
编』。」二字相同,失去校注的意义。实际是校注的「
编」字院刻原应作「漏」,被金抄抄错的。卷六《养牛
马驴骡》篇「治驴漏蹄方」的两个「漏」字,金抄均讹
作「●」,卷九《素食》篇「薤白蒸」的两个「漏」字
,又均讹作「●」。证明这里这个也是「漏」字,被金
抄习惯地错成「编」形。《太平御览》卷九六○正引作
「夫漏」。「夫漏」即「夫漏子」,在本草书中,唐.
陈藏器《本草拾遗》最先采入,李时珍认为就是凤尾蕉
。凤尾蕉今名苏铁,属苏铁科。说明院刻原文应是「一
本作『漏』。」这个也是别本作「夫漏」是正确的,而
院刻原本作「
夫编」是错的,院刻采取同样的校勘态度,注明异文,
存误不改。
院刻校书的特点是忠实地不加己见,并提供不同资
料作后人参校,但这也是它的缺点。缺点在有错不改,
如无别本异字可资校注时,将使错脱流衍,并易启后人
迷惑。后来发展至于使清.阮元校勘宋本《太平御览》
认为如果改掉一个宋本的错字就「不能见重后世」,流
弊所至,有「死校」之失。由于院刻具有较高的正确性
,在后人的校勘中颇有有错也不敢相信别本的情况。弄
清它校书的体例,可以破除这种迷信。
(二)错误很多、另有特长的日本金泽文库抄本
金泽文库抄本是院刻系统的抄写本,于日本文永十
一年(一二七四年)依据仁安元年(一一六六年)的抄
本转抄。仁安抄本早已亡佚。金抄现亦缺第三卷。这个
九卷的金泽文库抄本(简称金抄),一九四八年由日本
农林省农业综合研究所影印出来。前此杨守敬、罗振玉
等都闻名向往该本而未及见。我们所用就是这个影印本
。
仁安抄本抄竣后曾和原本校对过二次,在几天内完
成二校。金抄抄完后也和仁安抄本校对过,并于二年后
(一二七九年)借得近卫羽林所藏另一院刻系统本进行
覆校。对金抄来说,它所努力的是力求和原本一致,是
校对而不是校勘。书中校字满纸,收到校对的相当效果
,同时也说明初抄的粗疏。
金抄的校字都夹写在原文旁边,间亦插写进缺文的
空白中。有四种情况:(一)校字添注在原文左旁,下
面并标上一个「摺」字,表明所校是根据「摺本」(指
近卫羽林本)而来。包括错字和脱文,所校最多,也较
精密。(二)校字添注在右旁,无「摺」字标记,所校
较少,并且仅及脱文,没有校到错字的。(三)原文两
字之间加一小圈,表明这中间有脱文。这个大都已经校
补上,也间有剩著空圈未补上的。(四)左旁还有「摺
有阙行」的夹注,表示摺本原系分段提行另写而金抄接
写不分段。这四种情况,(一)(二)为什么有那样的
不同,原因不明。(三)的小圈,确有脱字,既知有脱
字,为什么又有剩著空圈不补的?否则又何从知道有脱
字?无从推测。(四)的校记,及于段落,可谓精细。
左旁「摺」的校注,可能是金泽文库的创立人北条
实时所亲校,比右旁精密得多,许多错误,依靠这个得
到校正。校对认真细致,反映出依照原样一丝不改的态
度。金抄有许多当时日人特别写法的字,如「底」的写
成「●」,「瓜」的写成「□」等,摺校都给校正了,
特别「忌」的校改为「●」(俗写),更见依样不苟。
但这个摺校没有校完全书,因为在卷六中卷以后,就不
再有「摺」校出现。据卷四末尾的抄校题记,该卷摺校
完成于「建治二年(一二七六年)后三月九日」,而北
条实时死于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所以卷一、卷四题记
曾说:「书写点校的详细,记于第十卷的里页」,但现
在第十卷的里页却没有这种详记,大概原来准备在校完
全书后再写,而事实上没有能够写上。卷七以下现存的
北宋本只有金抄,南宋本只有明抄,金抄是唯一校正明
抄的北宋本,但由于没有完成摺校,不能使金抄更好一
些用以校正明抄,这对《要术》来说是很可惜的。
金抄虽经二次校对,脱、空、倒、错,仍然留著不
少,卷六以下更多。上举「漏」字的例,卷六的两个已
经摺校改正,卷九的两个依然错著作「●」。此外间有
句子重复和割一作二的字也没有校正。相类似的字,如
「未」、「末」,「土」、「士」,「且」、「旦」之
类,往往互误,不能作准。别写字又多,如「斥」写作
「●」,「夏」写作「●」,「断」写作「●」等等,
特别是「□」旁写作「才」旁(很像从木),从「□」
的字写作从「至」等,最易误认,须要全书比对,摸透
别写的习性,浪费时力。我们就曾因孤立冒认而致误,
如误认「把」为「杷」,误认「胫」为「□」(鸡肫)
。现在误认的也还有,如《今释》误认「●」为「淅」
(六六八页),日译本误认「●」为「●」(下册一八
四页)等。金抄错误之多,出乎一般抄本之外,有很多
地方,需要明抄来校正。我们很怀疑仁安抄本据抄原本
和金抄据校的近卫羽林本都不是崇文院原刻(另详《主
要版本的流传》)。
虽然如此,由于金抄不错不脱的地方还保存著院刻
的原样,这些地方,具有为他本所不及的校正能力,在
今天仍不失为有其特长的善本。去讹存真,金抄优点显
现。试举一例,略作瑕瑜互见的说明。卷二《种芋》篇
的一段,金抄原文如下:
「案年(芋之误)可以救饥馑,度凶年(脱凶字)
。今中●(国之误)多不以此为意,后至有耳曰(目之
误)所(脱所字)不闻见者。及水、旱、风、虫、霜、
雹之●(灾之误),便能饿死满道,白骨●(交的别写
)扬(横之误)。知而不种,坐致泯灭,悲夫!人君者
,安可不督课之●(哉之误)?」
在六八字中,脱讹多至九个,经过一再校对,还有
这样多的错误,非一般抄本所能想像。但另一方面,也
正有不错的字,可藉以校正他本。例如「君」,明抄误
作「居」,错误明显,还容易改正。而「
后至」,南宋本系统误作「后生」,明清刻本误作「后
生中」、「后生至」,乃至「后生中至」,愈添愈多,
可还是南宋本的意思。按这段话的上文是引他书记载有
某官吏教民预种芋艿得以度过荒年的故事。贾思勰的这
段按语是指责当时一般官吏多不重视这个问题,即使有
人提醒他,也竟至于有耳不闻,下文明说「知而不种,
坐致泯灭」,所称「后至有耳目所不闻见者」,正是指
这个说的,不是指「后生」。如果指「后生」,则「后
生」既未闻未见,怎能责备他们「知而不种」?况且就
史实说,仅据《魏书.灵徵志》所载,在《要术》前后
的几十年中,即自魏孝文帝延兴四年(四七四年)至东
魏孝静帝兴和四年(五四二年)的六十八年中,计大水
灾十八次,大风灾二十九次,大雹灾十次,大雪灾五次
,霜灾三十一次,雾灾八次,蝗、螟灾二十二次,合计
一二三次,还没有包括旱灾,平均已将及每年二次。后
生没有闻见过灾荒,更和史实不符。如果「后生」作「
后世」讲,那闻见得还要多。所以这里只有金抄作「后
至」是正确的,以后各本都错,应据以校正。
综上所述,金抄的校正,限于就原本校复原样,没
有达到一般的水平。院刻的所以有较高的正确率,由于
时代较早,据刻原本较好,校刊较精。二者的效果虽有
不同,要求保存原样的态度是一致的。而「臆改」之风
,始于南宋。金抄单独使用,缺点居多,配合他本使用
(主要是明抄),先去其讹,则可以显现其保存院刻正
确部分的优点。
(三)猪饲彦博「校宋本」
所谓校宋本是拿某一部《要术》作底本,将宋本上
的不同内容校录在这个底本上。猪饲彦博(一七六一至
一八四五年)是乾隆道光间的日本考证学者,他曾校录
了一部「校宋本」。原书藏于东京静嘉堂文库,未见。
据金抄书末附载西山武一氏《齐民要术传承考》所记,
猪饲所用底本是日人山田罗谷一七四四年据《津逮秘书
》本覆刻之本(见第五节第二目),以朱笔作校注。在
卷一《耕田》篇的首端及他处,一再有「以下抄本缺」
的附记,证明其据校之本是抄本,不是刻本。所校内容
,卷五、卷八与南宋系统本很少相同,与金抄也不一致
,而与院刻大都相符,因此西山武一氏认为他据校的抄
本可能是北宋本。但又有可疑,因为山田本卷五缺第三
页(《津逮》本原缺),北宋本不缺,可是猪饲并未据
以校补,反映该抄本所缺与山田本相同,那又不是北宋
本了。
《要术》第三卷,院刻、金抄并缺,猪饲所校,并
及卷三,如所用确是北宋本,那倒是很可贵的,但事实
上完全不是这样,未知它的来源究竟如何?据日译本《
齐民要术》引用猪饲所校,卷三只有一条,而且这一条
也并不正确(卷三种葵篇引《博物志》「疮」作「疥」
)。可知猪饲所校,无可足采,无补于南宋本卷三的脱
讹。其他各卷,也无补于金抄、明抄的错失。
猪饲除校录抄本异文外,并有本人的校改。日译本
所引用,本人校改的多于所谓「宋本」的校录。校改有
对的,但比较少,颇多以意测度,乖谬不经。例如卷三
《种□荷芹●》篇「以谷麦种覆之」,「
种」据唐韩鄂《四时纂要》是「糠」字写错,而改为「
□」,译者并认为「糠」、「□」二字疑古时互用,非
是。卷八《羹□法》篇改「
血」为「皿」,改「斛」、「解」为「□」等,尤为不
情(日译本予以采用)。
猪饲校宋本既不能补正北宋本的缺卷,本人所校,
也极平泛,并多臆测,可以利用的地方很少。因此很怀
疑他的抄本的来源不是北宋本,而是元代的某种刻本。
三、南宋本校改的得失
(一)龙舒刻本及黄、劳校宋本
南宋绍兴十四年(一一四四年)有张辚刻于龙舒(
今安徽省舒城县)的本子,一般称龙舒本。该本系据院
刻覆刻,原书已佚。现在有据龙舒本的抄本校录的校宋
本留传下来。
校宋本似有两种,即黄丕烈(荛圃)校宋本与劳格
(季言)校宋本,均未校完全书,黄校本校至卷七的中
卷止,劳校本校至卷五第五页止。
黄荛圃于清嘉庆末年(一八二○年前)得该校宋本
后,许多人转相借录,据现在所知,有张绍仁、陈揆、
黄廷鉴、邵浪仙、张步瀛、刘寿曾、孙诒让、管明佳、
陆心源九种转录本,连劳季言校宋本共有十个校宋本,
另详《主要版本的流传》。我们有张步瀛、刘寿曾、陆
心源转录或刊印的校宋本。
(一)张步瀛转录本 黄廷鉴转录本后为张定均所
得,张定均借给张步瀛,张步瀛于道光二十八年(一八
四八年)就黄廷鉴校本再转录。底本用的是《津逮》本
。现缺第七、第八两卷。
(二)刘寿曾转录本 光绪二年(一八七六年)刘
寿曾以黄荛圃原本转录,底本即我们所用湖湘本的影写
本(见第六节第二目)。劳季言校宋本源出朱述之校本
,刘寿曾并曾借得朱本作参校。因此,张步瀛间接保存
了黄廷鉴校本,刘寿曾也间接保存了朱述之校本。
(三)陆心源刊印本 手录本传播不广,且易散失
,因此刊印成书,极感需要。光绪年间陆心源始将黄荛
圃校宋本和《秘册汇函》本(见第五节第二目)的不同
内容刊刻成书,列入他所编的《群书校补》的一种。方
法是以校宋本的内容作为正文,下面注上《秘册》本的
错字、脱文或衍文。通常所见的校宋本就是这个本子。
黄、劳二种校宋本,同出龙舒本,内容应相同,但
由于来自两个抄本,也有不尽相符。劳校本有个别地方
可以补黄校本的不足,如卷三《种蒜》篇引《广志》:
「黄蒜,长苗无科,出哀牢。」「出」字黄校本空白一
格,同明抄,仅劳校本作「出」(院刻、金抄缺卷),
是唯一正确的字。其他不同,或正或误,二本互见,可
资比对,无甚特异。劳校本除校录宋本异文外,劳氏并
以他书作参校。校宋字以朱笔写于行间,参校各书以墨
笔字写于下栏,校勘颇为认真,惟所校亦无甚优异处。
黄校本的转录各本,不免有抄错和抄漏,因此张步
瀛、刘寿曾和陆心源三种校宋本虽同出一本,彼此亦颇
有差异,各有错脱,得失互见。例如贾氏自序的「畜五
□」,校宋本讹作「□」,张本校出这个字,刘、陆失
校(此字明抄亦讹作「□」,可以看出它和龙舒本的关
系)。卷三《杂说》篇引《四民月令》七月「作袷薄」
,「袷」是夹衣,刘、陆均讹作「●」,张校作「袷」
不讹。卷四《种梅杏》篇「
谚曰:『木奴千,无凶年。』」刘、陆均作「注曰」,
仅张校作「谚曰」,是唯一正确的字(他本亦讹作「注
曰」)。卷五《种榆白杨》篇「悉皆斫去」,校宋本不
讹,但张本讹作「研」,当系转录时误临(或系黄廷鉴
误临)。《种槐柳楸梓梧柞》篇说到扦插柳枝:「从五
月初,尽七月末,每天雨时,即触雨折取春生少枝长〔
一尺已上者,插著垄中,二尺一根。数日即生。少枝长
〕疾,三岁成椽。」〔 〕内二十字原脱,各人都根据
校宋本补入,可是原校人误插入「疾」字下面,致不可
解,黄廷鉴照样转抄,陆心源也照样转刻,只有张步瀛
就黄廷鉴所录加以纠正,正确地插在「长」字下面。刘
寿曾虽也纠正了,但认为「春乃日之讹;生,衍文也」
,删去「春生」二字,非。
陆心源本经过摘录、誊写和刻板的几道手续,又添
上不少错误,如卷二《大小麦》篇引《广志》「●麦」
讹作「●麦」,卷三《种兰香》篇「朝兰香」讹作「朝
闼香」,卷四《种梅杏》篇「所在多入」讹作「多人」
,「至五月」脱「五」字,卷五《种桑柘》篇「□种」
(密植)讹作「概种」等。古书每经一次抄刻,往往多
若干错误,陆刻本亦不免此失。
三本比较,优劣互见,而以张本较优,刘本次之,
陆本较差。通常所见,只有陆刻本;用张、刘二本参互
校证,胜过陆刻本多多。
校宋本反映龙舒本的内容,就其所反映,龙舒本校
勘不如院刻之精。原本不错被刻错的地方颇不少,如「
□」(母畜)讹作「□」,「堀」讹作「●」(自序)
,「故基」讹作「故墓」(卷一《耕田》篇),「●」
(大麻雌株)讹作「苎」(卷二《种麻》篇),「栽」
讹作「杀」,「安土亦得」讹作「安上弗得」(卷四《
种桃柰》篇),「痛抨之」讹作「病秤之」(卷四《柰
林檎》篇),「三种别异」讹作「三种则异」(卷五《
种棠》篇),「□桑」讹作「□桑」,「
绝」讹作「□」,「兴平末」脱「末」字(卷五《种桑
柘》篇)等,都是形近或残剥致误或疏忽致脱。此外还
有一些空白,可能是原本脱烂所造成。
龙舒本不同于院刻,它不是保存原本的原样,而是
经过主观校改的。改对的当然有,如卷五《种紫草》篇
改正院刻误字「紫芨草」为「紫●草」等,但不多。而
改错的倒不少。上引「后至」的讹作「后生」,卷四《
柰林檎》篇「根不浮□,栽故难求」的讹作「根不浮,
藏栽,故难求」,卷五《种榆白杨》篇「春时将煮卖」
(指榆荚)的讹作「捋煮卖」等,恐未必是误刻,而是
错改。卷五《种桑柘》篇「
□地令起」的改为「□断令起」,所有「尺」字改为「
赤」(古与「
尺」通用)等,则是明显的错改(或者不必)。卷一《
收种》篇「□」的讹作「貊」,则是避宋钦宗赵桓名的
同音字所引起的错字(「□」与「桓」同音,避名阙末
笔作「●」,再错成「貊」)。
比较严重的还有似是而非极易被蒙混的错改。试举
一例,略加说明。卷五《种榆白杨》篇说到初种榆树在
二年内任它生长,切忌碰动它,院刻原文是:「亦任生
长,勿使棠近」,「棠」字下有音注作「
杜康反」。金抄、猪饲「校宋本」乃至《农桑辑要》所
引均同。可是张辚改「棠杜康反」为「掌止两反」(黄
、劳两种校宋本并同),乍看很对,实是大错。按「棠
」是「□」的异写字,即今支□的「□」字,手、足、
木都可以作支□,故除本字「□」外,古人也借用从木
的「棠」或从手的「掌」来代替,这时当然已经不再是
棠梨或手掌了。《周礼.考工记》「弓人」:「维角□
之。」孙诒让《周礼正义》引段玉裁说:「□,古本音
堂,其字变□,变樘,变□。」院刻作「
杜康反」,正是音堂的古音。唐时还有「枨」、「橙」
、「敞」等形许多写法,音「丈衡反,……触也」(见
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五、卷十七),则已读成现
在的「□」音,而其借用的字,又借到音近的甜「橙」
和「敞」开了。这「棠」字《要术》明代刻本作「长」
,则是「枨」字脱去木旁的残馀。是「棠」即「□」字
,「棠近」即「□近」,意即「触近」,「勿使棠近」
,意即勿使逼近□动它,避免触伤扎根未固的幼苗,则
人与牲畜均有可能,岂仅限于手掌?而且卷四《插梨》
篇还说到刚嫁接好的梨穗,「培土时宜慎之,勿使掌拨
,掌拨则折。」这个「掌」字,仍是「□」的异写字。
为使不与手掌混淆,后来再加一重手,便是现在通俗写
的「撑」字了。「掌拨」也就是「触拨」,这是防止培
土时粗心大意将接穗□伤的意思,决不是一边培土,一
边用手掌去拨拨它。张辚改「棠」为「掌」,使《要术
》前后两种写法一致,原是很好,但「止两反」一来,
便真正变成手掌的「掌」字,把不错的改错了。明抄出
自南宋本,所误亦同。近人校注,这里以《今释》为正
确,日译本采用龙舒本而指北宋系统本为谬,实被张辚
所误。《辑要》也是常改《要术》的,但此处未改,在
这点上,其撰修人孟祺等的理解胜于张辚。
《文献通考.经籍考》记载有李焘所撰《孙氏齐民
要术音义解释序》。这个曾为《要术》作「音义解释」
的孙氏,未详何人,其书亦不传。但李焘与张辚同时,
可能张辚曾见孙氏书,或许其改字根据,即系来自孙氏
。
据上所述,龙舒本除刊刻颇有粗疏外,还有一些校
勘上的臆改,使该本有所逊色。但由于所用原本是院刻
,仍有它正确的一面,胜于明清刻本,尤其在明代刻本
混乱后,在清代人力求纠谬的工作上,曾起过不少作用
。可是现存本既缺去三卷半,又非原本,因此自明抄发
现后,校宋本的校勘效力大为减弱。
(二)唯一完帙不缺的宋本□□明抄南宋本
一九二二年《四部丛刊》影印江宁邓氏群碧楼藏明
抄南宋本,是《要术》中唯一完帙不缺的宋本,利用价
值相当高。明抄出自龙舒本系统,没有问题,但它所据
抄的原本是否张辚原刻,很有疑问。据我们推测,校宋
本据校的本子是龙舒抄本,而明抄据抄的本子则是龙舒
本的覆刻本。
明抄内容,大致与校宋本相同,但也颇多异文。异
文有些可能是龙舒覆刻本刻错或明抄抄错,如卷五《种
桑柘》篇「小食荆桑」的讹作「则桑」之类;但另有一
些却补正了龙舒本的脱误,则非误刻或笔误所能解释。
上举龙舒本各讹字,明抄亦讹,说明后刻的因袭前刻。
但其中「堀」明抄不讹作「●」,「将」不讹作「捋」
,「兴平」下不脱「末」字;又如《种桑柘》篇「扶老
杖」,校宋本脱「杖」字,明抄不脱,等等(其例尚多
,另见《主要版本的流传》)。很明显,明抄是另有所
据,即其所补正部分是后刻胜于前刻的地方,也就是说
后刻又经过一翻校勘工作,勘正了龙舒本的若干脱误。
明抄的勘正,并及于院刻,以卷五为例,改正院刻
的错字,主要如下(有的校宋本已改正):
篇 名院刻错字
(×)明抄改正
(○)篇 名院刻错字
(×)明抄改正
(○)
种桑柘太祖甚善
×
(魏略)太祖甚喜
○种桑柘亲师躬桑
×
(月令)亲帅躬桑
○
种桑柘扶老枝
×扶老杖
○种桑柘鹗瓜
×鹗爪
○
漆下晡及枚
×下晡乃收
○种红蓝花栀子以香十溲
×以香汁溲
○
漆□败更速
×朽败更速
○种蓝藏,马蓝
×
(尔雅)□,马蓝
○
种槐柳楸梓梧柞河柳白而明
×河柳白而□
○种蓝以苦蔽四壁
×以苫蔽四壁
○
种红蓝花栀子以三重布□粉上
×以三重布帖粉上
○
种紫草一名紫芨草
(尔雅注)
×一名紫●草
○
引《魏略》、《月令》及《尔雅》的改正,与原书相符
,明抄是经过查对原书的。
有些院刻、金抄所没有而为后人所加的文句,开始
在明抄中出现。卷八《作酢法》篇篇题下加「酢,今醋
也」的小注,篇中「辣」字下加「郎葛切」的音注,均
为北宋本所无。卷八校宋本佚缺,无从对证是否张辚所
加。惟当时有孙氏《齐民要术音义解释》,所加又多属
音义解释,无论是张辚或覆刻人,都有据孙书加上的可
能。《要术》注文,北宋前已有为后人所加,至此又增
添了一些,至清代《学津》本、渐西本增加得更多,而
以渐西本为尤甚。
明抄还有在抄完后据以后刻本加添或加改的字。卷
一《耕田》篇「●」字下加上错误的注解「漫掩也」;
卷八《作酢法》篇「回酒酢法」(利用酸坏的酒作醋)
的「掸」字原是空白,现在被补上一个「
摊」字也是错的;「作糟酢法」的「阴地」下被添上「
之处」二字是画蛇添足;卷四《柰林檎》篇引《广志》
的「里琴」加王旁改为「理琴」(参看第七节第二目)
。这些字都偏小或挤写在一小格内,加添之迹甚明。但
均为两宋本所无(或非此字),而其开始出现是始见于
明代湖湘本(明末《秘册》□□《津逮》本因之)。可
以明显地看出是明抄抄完后什么人拿起湖湘、《津逮》
一类的本子硬添上去的。另外《耕田》篇还有一个「一
」字和「形」字也是多馀的,则以抄漏字的夹补形式补
入,亦为北宋本所无,疑亦出后人所添。
《要术》在南宋本后不断有人添字,而且还添错字
,并且以后刻添前刻,这些现象,校勘人或不至有心作
讹,而率意操斧,讹谬滋甚,给后人增添不少麻烦。
校书一字不改,有死校之失;轻于更改,有臆改之
讥,但乱改不如不改。南宋本后不再有「一本」异文的
校注出现,实际已开始任意添改。校勘以院刻为慎重;
「勇改」始于张辚;加添见于明抄;严重错误始于明代
刻本,而误添错字波及明抄。
明抄虽然校改了院刻的一部分错字,仍然存在著不
少错误。一方面是抄错,另方面是来自据抄原本新产生
的错刻。辗转抄刻的结果,往往如此。但脱字不多,空
白极少(并且还等空待补),没有错页和脱页,抄写精
好净洁,影印亦清晰。金抄错字很多,脱、空不少,卷
八、卷十有几处错页,抄写别字多,校字满纸,而影印
篇幅缩小,颇多模糊不清。不过另一方面,金抄有不少
部分和院刻符合而正确,往往可以校正明抄的脱讹。院
刻仅存两卷,校宋本仅存六卷半,金抄仅存九卷,只有
明抄完卷不缺,又非各本所及,更远胜于明清刻本。明
抄单独存在,瑕瑜相半,配合院刻、金抄使用,则两长
俱显,作用就大。它的价值,与院刻、金抄可说鼎足而
三。
四、从农桑辑要看元代的校改
《要术》元代刻本未见,或已散失。从各方面推测
,该本质量并不好,可能明代刻本的严重错乱,应追源
于元刻。
元代官撰农书《农桑辑要》中引用了大量《要术》
资料,在清代人校勘明代刻本错误的工作上,差不多视
同《要术》,影响很大。这里需要略予评述。惟今传聚
珍版《农桑辑要》系从《永乐大典》录出,又经校书人
分卷更改,已非原样;但在没有更好的善本前,也只能
以该本作依据。
《辑要》引文一般是全段或全篇引录,和王祯《农
书》等碎割插引不同,因此较能保存《要术》原样。虽
有删改、加添和错误,仍有相当的正确性,在校宋本、
明抄等未发现前,确是校正明代刻本脱误满纸的唯一依
据。所引内容,取对院刻、金抄,多与相符;比较校宋
本、明抄,也颇有相合。可以看出两宋本至元时尚存在
,《辑要》似是以北宋本为基础,而参校以南宋本的。
在两宋本有异文时,弃取之间,亦颇允当。如上述「棠
杜康反」不从南宋本而从院刻;「扶老杖」不从院刻而
从明抄;卷一《种谷》篇「晚者芜秽难治」,不从北宋
本作「出」,而从明抄作「治」,都是正确的。改字也
有对的,如卷二《水稻》篇关于水选稻种:「浮者不去
,秋则生稗」,「不去」两宋本均作「去之」,《辑要
》始改为「不去」,意义更明顺。类似的例子还多,都
表现为一定的正确性,可以看出在引用时是经过一番甄
别和斟裁的。
反之,也有从违不当的地方,则不能深入求全。试
举一比较复杂的例子:卷三《种胡荽》篇有一段说到下
种前对于胡荽种子的处理,原文是:「先燥晒。欲种时
,布子于坚地,一升子,与一掬湿土和之。以脚蹉,令
破作两段。」原注:「……子有两人(按即「仁」字)
,人各著,故不破两段,则疏密水□而不生。著土者,
令土入壳中,则生疾而长速。」胡荽即□形科的芫荽,
果实为悬果,近球形,比□豆还小,有两个分果,分果
内各有一个种子,分别著生在半个壳内,有皮裹覆著,
即所谓「子有两人,人各著」。种前要弄开两个分果,
《要术》的方法是用脚来蹉,「两段」即指蹉开后的两
个分果。「疏」是「绵」、「紧」一类字写错,「则绵
密水□而不生」,是说如果整颗下种,则嫩弱的幼芽被
果柄密塞著种孔不能很快很好地长出来,因而被窝(「
□」)坏。「著土者」以下是申说为什么要放进一把湿
土一起蹉的理由,而不是指种下地。但「令土入壳中」
的「土」,《
辑要》引作「注」,「注」只能是指水,这是理解「著
土者」为种下地而来的,则水注入壳中,正易窝坏,意
思刚和原义相反。金抄刚缺第三卷,无从推知北宋本原
作何字,但南宋本自作「土」(校宋本、明抄同),《
辑要》弃而不用,致有此失。自《辑要》误「注」后,
自明及清,无不沿误。而渐西本有校宋本作校勘,校勘
人刘寿曾竟批「注是」,定稿人刘富曾跟著作「注」,
未免偏信《辑要》,枉有宋本。
此外存在于原书或后人窜改的缺点,可从删割、错
改和加添三方面来说:
(一)删割 《要术》中有怀疑的地方,《辑要》
乾脆删去。例如卷五《种榆白杨》篇删去「独乐」。「
独乐」即玩具「陀罗」。丁国钧《校勘记》(见第六节
第二目)有一条校记说:「独乐不知何器,《辑要》删
此二字。」未知《辑要》删去是否亦由于「不知何器」
?
卷二《种麻》篇说到种大麻趁雨抢墒的急迫:「谚
曰:『五月及泽,父子不相借。』言及泽急,说非辞也
。」「说非辞」是说抢墒急迫,说出父子之间也不相假
借的话来。两宋本均同,但今本《辑要》删去。张步瀛
也说:「案宋本『说非辞』三字不可解,黄临疑为讹夺
。」由于不易理解,张氏至于怀疑他借来的黄廷鉴校宋
本上被黄廷鉴抄错。与张氏相同,渐西本有校宋本作校
勘,也不敢加上这三字,只跟著《辑要》作「言及泽急
也」。其实《事林广记》「农桑类」引《
辑要》原有此三字,今本是被后人删落,则其过在后人
。张、刘等未取证《事林广记》,致疑校宋本为谬,而
后人校订《辑要》,见解亦未超出张、刘。校宋本曾被
乾嘉间人所珍视,但也有因为是第二手资料而被怀疑的
。大概张、刘等是先有怀疑而不免疏于深鉴。
(二)错改 今本《辑要》有不少形似讹字,也有
脱文,或系后人误刊,这里不谈。但卷二《旱稻》篇:
「地白背时,速耕,杷劳频烦令熟。」「频烦」是接连
多次,不厌其烦,《要术》常用语,两宋本并同。《辑
要》引作「频翻」,变多次耙●保墒为一再耕翻,意思
有很大差别。同样的情况,并见于《种麻》、《种瓜》
篇。惟《事林广记》引《辑要.种麻》篇亦作「频烦」
,则后人妄改,致使《学津》、渐西诸本,不敢相信据
刻原本的正确,而跟著《辑要》错,贻误不少。
卷二《种麻子》篇「大率二尺留一根」下注:「□
则不耕。」「
耕」,两宋以下各本同,误;《辑要》作「成」,差可
而未尽善(《
学津》本从之)。从字形和意义上推究,实系「科」字
之误,指分枝,因为这是大麻雌株,要求多分□多结实
。后读《四时纂要》正作「
科」。日译本从《辑要》。《今释》失校仍旧,解释是
:「密了可以不用中耕。」二尺一根不能算密,而且「
耕」,古无中耕义。
(三)加添 多属音义解释,间亦另作补充,全书
三十馀条。在《辑要》或未可厚非,但在《要术》的校
勘上很成问题。《学津》本无校宋本作校勘,是否《辑
要》加添,有时不易分辨,颇多采入,尚有可原。而渐
西本也采入很多,实是无视校宋本的滥采。
缺点虽如上述,《辑要》仍有足以校正两宋本不足
的地方,如卷二《大小麦》篇引《四民月令》「五月、
六月」耕麦田,金抄、明抄均讹作「五月一日」,《辑
要》不讹;卷四《种枣》篇:「枣性坚强,不宜苗稼,
是以耕」,两宋本同,不通,只《辑要》作「不耕」,
就很合理。所以总的说来,《辑要》缺点虽有,要在校
勘者慎重甄别,优点仍多于缺点,而其《要术》原本更
善于今本。
王祯《农书》中也引用了《要术》的不少资料,所
引颇多与《辑要》同谬(如卷二《胡麻》篇「得用锋耩
」的讹作「锋耧」,「虽曰郁□」的脱「曰」字,「之
虑」的讹作「又虑」,「于油无损」的脱「于」字,以
及上举的「频翻」等,如出一辙),如非王祯据晚刻《
辑要》转引,则是后人据聚珍版《辑要》强为校使一致
(《农书》亦聚珍版本)。王祯为了自己叙述的便利,
引文往往融合在本子里面,所以不像《辑要》的整段、
整篇照抄,而多有分割,倒易,并多添插、更改(是否
全是王祯原样,也很难说),在《要术》的校勘上,尤
不足为据。《农政全书》也大致相似。因此王祯《农书
》和《农政全书》二书,过去除渐西本乱加采用外,在
《要术》的校勘上没有起过怎样的作用。杨守敬曾用聚
珍版王祯《农书》校勘《要术》,据说补脱厘误,大有
裨益,当在黄廷鉴校本之上云云,实系未见金抄、明抄
而过于自信。
五、明代刻本的严重错乱
(一)开始错乱的湖湘刻本
明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马直卿刻于湖湘,一般
称为湖湘本。所用原本当是元刻系统本。原本已不多见
,我们有一部,并有它的影写本。此本开始出现脱段,
并有脱页(卷五一页,卷十三页),空白不少,错脱之
多,不胜枚举,从下述《秘册》各本所举各例可见一斑
,但犹稍胜于《秘册》系统本。
湖湘本似未用有关资料进行参校,否则卷五第三页
的缺页,应可据《辑要》基本上补足。但它有一特点,
即在书上面加刻校语,为任何刻本所无。影写本上也转
录有这种校记三十馀条,虽仅及原本错误的极少部分,
却透露出校勘上的如下情况:(一)有问题的地方指出
「恐讹」,不予轻改,如卷前《杂说》的讹字「邵平」
(金抄、校宋本作「校平」),卷四《种桃柰》篇的讹
字「以屡」(是「似□」之误,指葡萄似□□等。(二
)有摸不透的地方只说「未详」,也不轻改,如卷七《
笨麴并酒》篇的「便体」(是「便休」之误,「休」先
错成「体」,再错成「体」),卷八《蒸□法》篇的「
板初」(是「
板切」之误)等。(三)明知多馀的字,实可删去,也
只指出「衍」,如卷九《炙法》篇「炙蚶」条的「大奠
六,小奠之八」的衍「之」字(是说大蚶一碟装上六个
,小蚶八个),《饧哺》篇的「饧如水水精色」,多一
「水」字等。(四)特别可注意的是书刻成后再经过覆
校,将刻错、刻漏的地方再刻上去,予以补正,如卷八
《八和兖》篇「□米」的上端校刻著:「□米作檀木」
,是说原本作「檀木」,误刻作「□米」(此二字两宋
本亦误作「粳米」),卷十「藤〔七五〕」的「无物能
比」脱「无物」二字,刻明:「能字上有『无物』字」
等。这些足以表明马直卿的刻书态度很慎重,他是力求
保持原样,不予轻改。本来原本已经很差,这样可以避
免再造成错误。因此湖湘本的严重错脱,可以推知存在
于原本。但它「死校」存误不改,没有进行适当的校勘
,它的优点,也就是它的缺点。
但湖湘本也有补正两宋本脱误的地方,如上节引《
四民月令》例,该本即作「五月、六月」不讹;卷五关
于种槐引《尔雅》注「昼曰」改正为「昼日」;卷六关
于以马齿鉴别马龄「二十三岁上中央六齿尽黄」,改正
为「下中央」;卷十「□〔九0〕」补上脱文「《尔雅
》曰:『□,□』」(但下一「□」字是「□」字之误
);「●〔九五〕」补上脱文「《尔雅》曰」等,都是
两宋本原误而湖湘本始予补正的。当然这些补正是根据
它据刻的原本来的。但虽有些微改正,他处错失之多,
仍无法补偿。另有原系「空等」待补,此本开始接写不
空,消灭脱文痕迹(如卷九《煮胶》篇,见《主要版本
的流传》),也是此本的大缺点。
就现存各本看来,严重错乱始于湖湘本,校勘虽较
谨慎,仍无补所用原刻本之劣。以后《秘册》本据湖湘
本覆刻,任情予夺,乖谬更甚,从元代刻本开始,坏本
流传,愈演愈烈。
(二)校刊最坏的《秘册汇函》□□
《津逮秘书》本及其不良影响
《秘册汇函》本,明万历三十一年(一六○三年)
胡震亨刊,和沈士龙、姚叔祥一同校订。后《秘册汇函
》全辑遭火患(《要术》原板损失不大),胡震亨以残
板转让给毛晋。毛晋编入所辑《津逮秘书》中。胡本既
经毛晋整补改动,二本微有不同,但《津逮》本既是《
秘册》本旧板的重板,而且自毛晋继承翻印流传后,事
实上《秘册》本已为《津逮》本所取代,因此二本虽微
有不同,质量完全一样,二本实即一本。其据刻原本是
湖湘系统本。
《津逮》本源出湖湘系统本而拙劣更甚。在校勘上
和湖湘本相反,它不是不动原样,而是大改。大改确属
需要,可是误多正少;是原本已改,还是胡、毛所改,
颇难肯定。但就湖湘本来校比,并证之胡、沈辈的刻书
态度,必有出自彼等的率意涂鸦。当然也有不少改对的
,如「千」改「十」,「比」改「此」,「雨」改「两
」,「啄」改「喙」,「拍脂」改「柏脂」等,大都是
上下文一看就能改的。而改错的则有毫厘千里之失。例
如「□谷」(早谷子)改为「植谷」(卷二《大豆》和
《种瓜》篇),「大□」(栽得太密)改为「大概」(
卷四《种李》篇),「下田」(低田)改为「下种」(
卷二《大小麦》篇)等,则错误严重。在酿酒过程中将
饭蒸到半熟《要术》称为「
□」,将□饭倒入瓮中随即用锅底沸水灌入使胀满熟透
,叫做「沃□」。沃□的目的是使□饭糊化透彻,以利
于糖化淀粉和酒精发酵。卷七酿造各篇这字很多,但明
刻本一划之差就变成「馈」。酱麴之类《
要术》有称为「女麴」的,卷八《作酢法》篇有用「女
麴」作醋法说:「女麴、□米各二斗」,《津逮》本一
改就变成「取麴」,致使《
学津》、渐西诸本也跟著错。女麴在《要术》中有专项
介绍,改字者连《要术》本文都没有查过。
校改终比不校改好,因为用意终想改好。但进一步
要求时,它又不改了。卷五第三页的缺页没有查过《辑
要》,依然缺著,卷十三页缺页,当时可能无法补上,
这些都不谈。只就湖湘本的原样来说,由于疏于查对原
书,原误几乎全部原封未动。例如上举引《尔雅》的第
二个「□」字没有改正为「□」,卷二《种麻》篇引《
尔雅》的「莩」字没有改正为「●」,《水稻》篇引《
周礼》「稻人」注没有补上「浍,田尾去水大沟」的脱
文,卷四《种枣》篇引《尔雅》郭注的「
曾子」没有改正为「曾皙」,特别是卷六《养鱼》篇引
《诗经》「思乐泮水」,湖湘本不误,没有照样刻,「
泮」,还搞上一个墨钉,等等,都在所谓「经书」范围
内,也听任不通而不改正,至为不解。再进一步,卷二
《大小麦》篇引文误题「《尔雅》」没有改正为「《广
雅》」,卷四《柰林檎》篇和卷六《养猪》篇误题「《
广志》」没有改正为「《广雅》」,卷九《煮●》篇的
「●」没有改正为「●」,和这字的音义注解「草片反
,米有也」没有改正为「莫片反,米屑也」;更深入一
步,《养猪》篇「注曰」没有改正为「小尔雅」,卷一
《种谷》篇「昔兖州」没有改正为「西兖州」,卷二《
水稻》篇引《
字林》「●」没有改正为「□」等,恐怕只能说对古时
一般刻书者不能要求太高了。但吾点、丁国钧等就有几
处改正了,或者提出问题来了。总之,随便错改和听任
错误不改至于不知所云的例子太多,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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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不仁 诸行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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