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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oadie (假面的告白), 信区: Reading
标 题: 三个月后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Jan 2 20:00:03 2004), 站内信件
我的困窘非但没有消除,反而与日俱增,我几乎夜不能寐。
这只动物越来越不安分,开始学着用它的四只脚爬行。然而,它不同于其他四条腿的
动物。它的两条前腿特别短,爬行的时候身体翘得高高的,真难看啊!它长得更像我们了
,可是走路的方式却证明它并不是我们的同类。它前腿短,后腿长,大概是属于袋鼠类吧
。不对,袋鼠会蹦蹦跳跳,这家伙可不行。也许它是新品种吧,我翻遍了动物图鉴都找不
着。既然如此,我觉得自己有充分的理由在它的名称上附加上我的名字,以确保我因为发
现它而应该得到的荣誉,于是我把它称为奇异的袋鼠·亚当新种。
这只动物刚来这里的时候,身体很小,后来一直长大,它现在肯定比它初来的时候长
大了五倍。它发脾气的时候,还会发出数倍的噪音呢。它很倔强,不管我们用什么强硬手
段都没办法制止它,而且往往适得其反。所以,后来我也放弃了威迫的方法,改用轻声哄
慰或贿赂的手法使它安静。现在,我简直连原则都守不住了呢。
我记得这个动物是在森林里找到的。这几个星期以来,我很想再多找一个这种动物和
它做伴,使它有玩赏的伙伴,那么它就会更安静,我们也更容易驯养它,但奇怪的是我再
也找不到其他的同类。我想,我连脚印都没发现,难道这种动物走路时完全不留痕迹?
我做了十二个陷阱想捕捉这种动物,可是一点用也没有。落入陷阱的都是小动物,完
全没有这种相同的品种,而且那些动物可能都是因为好奇心太强而被捕捉的。我在陷阱里
放了热腾腾的牛奶,它们只想看看牛奶是怎么回事,但它们绝不吃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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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ore you learn, the more you know,
The more you know, the more you forget.
The more you forget, the less you know.
So why bother to lea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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