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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oadie (假面的告白), 信区: Reading
标 题: 夏娃摘自亚当的日记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Jan 2 20:10:33 2004), 站内信件
夏娃摘自亚当的日记
在我看来,她还非常年轻,只是一个小姑娘,许多地方得原谅她。
这个小姑娘兴趣盎然、满腔热情、活泼可爱。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充满着无限的吸引力
,也代表着神秘和欢乐。如果她发现一朵以前没有见过的花,她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
,她要宝贝它、爱抚它、闻它,并对着它说话,用各种各样亲昵的名字来称呼它。
对色彩,她更像个疯子。
岩石的褐,砂尘的黄,苔藓的灰,树叶的绿,天空的蓝,以及黎明的珍珠色,月亮被
云陪衬时的淡白,星星在天空的闪烁——在我看来,没有一样有实用价值。然而,她却喜
欢的不得了,而且会因此失去了理性。
如果她能一次安静几分钟,那可真是一种静谧的奇观。在那种时候,我想我就乐意去
看她,因为我渐渐意识到她真是一个漂亮可爱的人儿——婀娜、苗条、端庄、圆润、活泼
、优雅。她伫立在一块圆石上,像一尊洁白的大理石雕像沐浴着阳光,她将自己那颗年轻
的头颅微微后仰,用手掌遮住强烈的日光,眺望天上的一只飞鸟,那时候,我就意识到她
是美丽的。
星期一下午
任何东西都能引起她的兴趣,我却不是。它几乎没有判断力,所有的动物都会吸引她
,全都是她的宝贝。只要没见过的,无论是什么,她都乐于接受。当那头巨大的雷龙大踏
步闯进我们的住地时,她认为那是一种收获,而我则认为是一种灾难,这件事正好说明我
们对于事物的看法总是不同。
她想把它留下来驯养,我说我宁愿搬家,把房子送给它。
她说好好对待它,就可以驯服它成为宠物。而我告诉她,就算当宠物,但一个二十一
英尺高,八十四英尺长的动物,能养在什么地方?就算这家伙不会用暴力伤人,可是一屁
股坐上我的房子,那岂不完了?谁都可以从它的眼神中看出,它从来都是心不在焉的。
可是她一心想把这个怪物留下,根本无法打消那个念头。她认为有了它,我们就可以
开办一个制酪场,她还要我帮她去挤那头巨兽的奶,可我不愿意,那太冒险了。何况它是
公是母还不知道哩。再说,我们也没有够长的梯子。
后来她又想骑上它去四处旅行看风景。雷龙有一条三四十英尺的尾巴拖在地上,就像
一棵倒下的大树。她打算从那里爬到它的背上。但我告诉她,她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
为当爬到这怪物倾斜的身体时,会因为太滑而摔下来,如果我没有接住她,她肯定会受伤
。
这下她该死心了吧?才不,依她的性格,只有亲身的经历与教训才会让她死心。她从
不接受理论,只相信经过验证的事实,我承认这种精神可佳,它有些吸引我,我也感受到
了它的影响,如果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我自己也感染到这种精神的。
现在,她也假设了另一种理论,她认为,如若我们能驯服它,使它变得友好,我们就
可以让它站在河里,用它来做桥梁。
到后来,它已是十分驯服了——至少她是这样说——于是她就来验证她的理论,可是
失败了。她哄骗它入河,可是这怪兽不想当一座桥,当她自己爬上岸来想从它上面走过去
的时候,它也就离开了水,跟着她到处跑,像一座玩具山,太好笑了。她试过很多次,结
果都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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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ore you learn, the more you know,
The more you know, the more you forget.
The more you forget, the less you know.
So why bother to lea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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