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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zx (……), 信区: Reading
标 题: 麦田里的守望者5
发信站: 紫 丁 香 (Mon Dec 21 18:25:03 1998), 转信
5
在潘西,一到星期六晚上我们总是吃同样的
菜。这应该算是道好菜,因为他们给你吃牛排。我
愿意拿出一千块钱打赌,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只是
因为星期天总有不少学生家长来校,老绥摩大概认
为每个学生的母亲都会问她们的宝贝儿子昨天晚饭
吃些什么,他就会回答:“牛排。”多大的骗局。
你应该看看那牛排的样子,全都又硬又干,连切都
切不开。而且在吃牛排的晚上,总是给你有很多硬
块的土豆泥,饭后点心也是苹果面包屑做的布丁,
除了不懂事的低班小鬼和象阿克莱这类什么都吃的
家伙以外,谁都不吃。
可是我们一出餐厅,不禁高兴起来。地上的积
雪已有约莫三英寸厚,上面还在疯狂地下个不停。
那景色真是美极了。我们立刻打起雪仗来,东奔西
跑阉着玩。的确很孩子气,不过每个人都玩得挺痛
快。
我没有约会,就跟我的朋友马尔.勃罗萨德——
那个参加摔交队的——商量定,打算搭公共汽车到
埃杰斯镇去吃一客汉堡牛排,或者再看一场他妈的
混帐电影。我们两个谁也不想在学校里烂屁股坐整
整一晚。我问马尔能不能让阿克莱跟我们一块儿
去,我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阿克莱在星期六晚上
什么事也不做,只是呆在自己房里,挤挤脸上的粉
刺。马尔说能倒是能,不过他并不太感兴趣。他不
怎么喜欢阿克莱。不管怎样,我们俩都各自回房收
拾东西,我一边穿高统橡皮套鞋什么的,一边大声
嚷嚷着问老阿克莱去不去看电影。他从淋浴室门帘
听得见我说话,可是他并不马上回答。他就是那样
一种人,问他什么事都不肯马上回答。最后他从混
帐门帘那儿过来了,站在淋浴台上,问我还有谁同
去。他老是打听什么人去什么地方。我敢发誓,这
家伙要是在哪儿沉了船,你把他救到一只他妈的
船里,他甚至在跨上救生船之前都要打听是哪个在
划船。我告诉他说还有马尔.勃罗萨德同去。他
说:“那杂种……好吧。等我一会儿。”听起来倒
象是他在给你很大面子呢。
他总要过那么五个钟头才能收拾停当。在他收
拾打扮的时候,我走到自己的窗口,打开窗,光着
手捏了个雪球。这雪捏起雪球来真是好极了。不过
我没往任何东西上扔。我本来要往一辆停在街对面
的汽车上扔,可我后来改变了主意。那汽车看去那
么白,那么漂亮。跟着我要往一个救火龙头上扔,
可那东西也显得那么白,那么漂亮。最后我没往任
何东西上扔,只是关了窗,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把
雪球捏得硬上加硬。后来,我、勃罗萨德和阿克莱
三个一起上公共汽车的时候,我手里还捏着那个雪
球。公共汽车司机开了门,要我把雪球扔掉。我告
诉他说我不会拿它扔任何人,可他不信。人们就是
不信你的话。
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两个都已看过正在上演的电
影,所以我们只是吃了两客汉堡牛排,玩了会儿弹
球机,随后乘公共汽车回潘西。我倒不在乎没看到
电影。好象是个喜剧,凯利.格兰特主演,反正是
那一套玩艺儿。再说,我过去也跟勃罗萨德和阿克
莱一起看过电影,他们两个见了一些毫不可笑的事
物,都会笑得象个疯子似的。我甚至不乐意坐在他
们身旁看电影。
我们回到宿舍里,还只八点三刻。老勃罗萨德
是个桥牌迷,一回到宿舍,就到处找人打牌去了。
老阿克莱在我房里呆了会儿,只是为了换换口味。
不过这次他不是坐在斯特拉德莱塔椅子的扶手上,
而是干脆躺在我的床上,他的整个脸儿还都贴在我
的枕头上。他开始用极单调的声音嘟嘟哝哝地说起
话来,同时一个劲儿挤着满脸的粉刺。我给了他总
有一千个暗示,都没法把他打发走。他只顾用那种
微单调的声音絮絮地谈着今年夏天他怎样跟一个小
妞儿发生暖昧关系。这事他跟我说道总有一百遍了,
每次说的都不一样。这一分钟说是在他表兄的别
克牌汽车里跟她胡搞,下一分钟又说是在什么海滨
木板路下面。全是一派胡言,自然啦。在我看来,
他倒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童男。我怀疑他甚至连女人
摸都不曾摸过一下哩。嗯,我最后不得不直截了当
地告诉他说,我要替斯特拉德莱塔写一篇作文,他
得他妈的给我出去,好让我凝神思索。他最后倒是
出去了,可是跟往常一样磨蹭了半天才走。他走
后,我换上睡衣和浴衣,戴上我那顶猎人帽,开始
写起作文来。
问题是,我实在想不起有什么房间、屋子或者
其他什么东西可以照斯特拉德莱塔说的那样加以描
写。至少我自己对描写房屋之类的东西不太感兴
趣。因此我索性描写起我弟弟艾里的垒球手套来。
这题目例极容易描写。的确容易。我弟弟是个用左
手接球的外野手,所以那是只左手手套。描写这题
目的动人之处在于手套的指头上、指缝里到处写着
诗。用绿墨水写成。他写这些诗的目的,是呆在野
上遇到没人攻球的时候可供阅读。他已经死了,是
一九四六年七月十八日我们在缅因的时候患白血球
病死的。你准会喜欢他。他比我小两岁,可比我聪
明五十倍。他实在聪明过人。他的老师们老是写信
给我母亲,告诉她班上有他那么个学生他们有多高
兴。而他们也决不是随便说说的。他们说的确是心
里话。他不仅是全家最聪明的孩子,而且在许多方
面还是最讨人喜欢的孩子。他从来不跟人发脾气。
大家都认为有红头发的人最最容易发脾气。可艾里
从来不发脾气,他的头发倒是极红极红。我来告诉
你他有什么样的红头发吧。我十岁就开始打高尔夫
球,我还记得十二岁那年夏天,有一次正在打高尔
夫球,我忽然觉得只要猛一转身,就会看见艾里。
我转身一看,果然不错,他正坐在篱笆外面的自行
车上呢——围着高尔夫球场有道篱笆——他坐在离
我约莫一百五十码的地方,在看我打球。他就有那
样的红头发。可是天哪,他真是个好孩子,嘿。他
往往在饭桌上忽然想起什么,一下子笑得不可开
交,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了下来。我还只十三岁的时
候,他们就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因为我用拳头把
汽车间里的玻璃窗全都打碎了。我并不怪他们,我
真的不怪。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汽车房里,用拳
头把那些混帐玻璃窗全都打碎了,光是为了出气。
我甚至还想把那年夏天买的那辆旅行汽车上的玻璃
也都打碎,可我的手已经鲜血淋漓,使不出劲儿
了。这样做的确傻得要命,我承认,可我简直不知
道自己在干什么,再说你也不认识艾里。现在到了
阴雨天,我那只手仍要作痛,此后也一直攥不拢拳
头一一我的意思是说攥不紧——可是除此以外我并
不怎么在乎。我是说我反正不想当他妈的外科医生
或者小提琴家什么的。
嗯,这就是我给斯特拉德莱塔写的作文。老艾
里的垒球手套。那手套凑巧在我的手提箱里,我就
把它取出来,抄下写在上面的那些诗。我要做的只
有一件事,就是把艾里的名字换了,不让人知道这
是我弟弟的名字而不是斯特拉德莱塔弟弟的名字。
我并不太愿意这么做,可我一时想不起有什么其他
东西可以描写。再说,我倒是有点儿喜欢写这题
目。我写了约莫一个钟头,因为我得使用斯特拉德
莱塔的混帐打字机,使起来很不顺手。我没有用自
己打字机的原因是我已把它借给楼下的一个家伙
了。
我写完的时候,约莫是十点三十分,我揣摩。
我一点不觉得困,所以走到窗口往外眺望一会儿,
雪已经停了,可是每隔一会儿,你就可以听见一辆
抛锚的汽车发动引擎的声音。你还可以听见老阿克
莱打呼噜的声音。就从混帐的淋浴室门帘那儿传
来。他的鼻腔有毛病,睡着的时候呼吸不怎么畅
快。那家伙简直样样毛病都全了。鼻腔炎,粉刺,
黄牙,口臭,灰指甲。你有时真不禁有点替这个倒
楣的婊子养的难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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